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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封个神-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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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出一口气:“诚如你之前猜测的,我其实是巫器。”
宫千重诧异地说:“难道你不是在国难时碎掉了吗?”
庄别莞尔:“我早就碎了,因为没有凭依,才慢慢变成九州结界的。”
宫千重眨眨眼,猛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失去了本体后再度找到凭依?等等,潘二胖子的猜测是错的?你不是国难后复苏,而是很久之前就换了身体的?”
庄别点头:“关于本体具体是什么……我是有点猜测,但还不太肯定,不过我之前的确是守护九州的结界。”
找回一部分记忆的庄别给宫千重的感觉明显不同了。
之前的庄别好像一个傻白甜,心地善良毫无底线,但眼前的庄别多了几分从容和深沉,若不是宫千重在最初就认识了庄别,此刻见到类似庄别模样的人,肯定面上微笑背后捅刀。
庄别定定地看着宫千重,半晌后嫣然一笑,他半跪在宫千重面前,认真地说:“我打算出去办点事,可以吗?”
宫千重撇撇嘴,他没好气地说:“看在你还会和我说一声的份上,拿去。”
他将洛王爷前段时间办好的新身份以及手机丢给了庄别:“别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消散了啊。”
庄别接过宫千重准备好的身份证和手机,心中仿佛被温水淌过,他深吸一口气,郑重地说:“我肯定会回来的。”顿了顿,他补充道:“你可别丢下我去别的地方了?”
宫千重随意地嗯了一声,就一脚将庄别踹走了。
庄别被踹出窗户,他飘在窗户外,思考了一会,返身将一直在房顶上做窝的迷梦蝶捞走了。
迷梦蝶:???
庄别离开庄家后,直接北上去了四九城。
许久没回京,看着近在咫尺的四九城,庄别脑海中浮现出当年离开时的场景。
大厦将倾时什么都是一副萧条慌乱的模样,如今怎么看怎么欣欣向荣。
他去了故宫,看着红墙金瓦的宫阙群,庄别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他曾无数次在那些宫阙上空来回盘旋,也曾默默注视着数个王朝兴起覆灭,现在想来当真世事无常。
庄别悄无声息地踏入了皇宫。
他进入皇宫的一瞬间,常年在展览馆流连忘返的小金龙宝宝就嗖地窜出来了。
这里毕竟是金龙宝宝的地盘。
“呔!何方妖孽居然敢……”话没说完,金龙宝宝就卡住了,他定定地看着站在太和殿广场上的人,嘴巴慢慢张大:“是你!!”
他像是被老娘丢了数十年的小孩一样,风一样冲到庄别怀里:“哇!你没死!”
庄别被金龙宝宝撞地后退了一步,他微笑着抚摸着金龙宝宝的脑袋,感受着指尖划过的发丝,下意识地和男孩对比了一下。
噫,果然还是小重的脑袋要更暖和些?
庄别:“嗯,国从未破,我何来死一说?”
这句话说的如此平淡,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了一丝睥睨和霸气。
金龙宝宝听后高兴坏了,他就喜欢庄别这种大佬风范。
“既然回来了,那就住在皇宫吧?”他拉着庄别的袖子,激动地要带着庄别四处参观:“这些年宫里变了不少,好在研究院那帮家伙还算聪明,很多东西都保留下来了,有些地方也经过多次翻修,我看修的和当年建成的样子没啥区别,挺好的。”
庄别笑而不语,他跟着金龙宝宝花费了一天时间才转完皇宫,末了,庄别说:“玉玺在你那?”
金龙宝宝理所当然地说:“那是当然。”
庄别看着金龙宝宝:“能给我吗?”
金龙宝宝怔了怔,他挠头:“给你是可以啦,不过你要玉玺干嘛?”
庄别点了点金龙宝宝的脑门:“我还未彻底恢复,需要一些带着气运的东西,那枚玉玺正合适。”
他说的玉玺自然不是末代皇朝用的,而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留下的代表着大明近三百年血脉流传气运凝聚的玉玺。
当年明末起义军攻入京城前,末代皇帝自己干掉了全家,然后上吊完蛋了。
他完蛋了,那枚代表着皇朝的玉玺自然被庄别收起来了。
后来四九城再度建立皇朝,气运凝聚,新龙诞生,庄别就将之前的玉玺交给了新龙,以继承华夏文明传承。
皇宫里的主人换了无数个,庄别对此没什么感觉,不管龙椅谁来坐,只要这片大陆血脉不断,气运绵长,他就无所谓。
听了庄别的话,金龙宝宝哎了一声,他仔细打量庄别,发现庄别身体边缘部分的确还有点发虚。
他立刻说:“行,你随我来。”
金龙宝宝跑到乾清宫,从牌匾后面取出来了一个盒子。
庄别满头黑线,他这段日子也经常上网浪,看到金龙宝宝居然将玉玺藏在正大光明匾的后面,不由得道:“你也不怕丢了?”
金龙宝宝嘿嘿笑:“放心吧,放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才是最安全的,而且每天皇宫游客人数可多啦!”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他们都是来看皇宫的,虽然没什么敬畏之心,但都会来看一眼这块传说中的牌匾,还天天照相,一传十十传百,这牌匾都快成精了。”
庄别哑然,经过这些年古装戏剧的传播,这块牌匾的确声名远扬。
金龙宝宝打开盒子,露出了里面刻画着龙形纹路的巨大玉玺。
“当年你将它留在宫里,以它为引,以你的核为载体,保我复生,如今总算能物归原主啦!看,我保管的不错吧?”
男孩笑着,声音活泼轻快,黑色的眼睛不知何时变成了金色的竖瞳,白白嫩嫩的小脸上多了细细的鳞片,仿佛在用尽全部力气剥离着什么。
“你拿去吧,之后我要睡一段时间,再醒来,估计就在中南海啦。”
“如今国之命脉在那边,皇宫……”
“已经成为历史,除了游客,也没人会来这里了。”
庄别的眼中闪过一丝悲悯,他没动,静静看着眼前的金龙宝宝从实体变成虚影,渐渐的金龙宝宝连虚影都无法维持了,化为了一道清风,随风飘向了很远的地方。
“我去睡了,阿九,既然好不容易醒来了,就要好好的。”
装着玉玺的盒子从半空落下,庄别伸手接过盒子,玉玺上那灵动的龙形雕塑变得死寂而冰冷,庄别拿出玉玺,他看着玉玺上的字:受命于天。
“受命于天……”
庄别闭上眼,很久很久后才睁开,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四个字。
随着他的抚摸,受命于天这四个字逐渐泛起了金色的光辉,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渗出来一样。
作为维持了无数岁月的天地结界,庄别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具有天地法则之能,皇朝气运受命于天,那么当皇朝消散后,气运也可被天地收回。
庄别用小拇指轻轻勾着,许久后才勾出了一丝肉眼无法直视的光辉。
他把玩着那丝不断变换的光,露出笑容。
“既寿永昌吗?”
的确永昌了啊,血脉代代流转,精神永垂不朽,他也将万古长存。
庄别握住手,金光没于体内。
眨眼间,他也同金龙宝宝一样,化为了一缕清风,消失在了皇宫。
第71章 我来了
“最近出大事了!”
这天,宫千重下线整理课堂笔记; 他正看着语文课本的纪念白求恩呢; 就听到室友冲进门; 将篮球放在一侧,一边拿毛巾擦汗一边和宫千重聊天。
宫千重平日都用傀儡上课; 和室友没什么交流,可毕竟都是十来岁的孩子,哪怕宫千重不怎么搭理人; 俩人住一个宿舍; 渐渐的那个男孩还是会找宫千重说话。
宫千重偶尔过来拿笔记用真身上课; 也会和男孩沟通几句,慢慢的俩人也算有了点塑料舍友情。
男孩就是当初宫千重参加插班考试的富豪之子。
那位带着金链子的大叔家里是开煤矿的; 这两年环保督查的比较严; 这位大老板就转了行业; 进军娱乐圈; 买了个皮包公司,找了几个漂亮俊秀的美女帅哥; 准备学着隔壁韩国那样搞明星团体; 倚靠流量来赚钱。
因为这位大老板转行转的快; 不仅没有在高压环保政策下损失太多,反而赶上潮流,新成立的明星公司居然赚的更多; 大老板开心之余,觉得自己需要开始培养真正的人才了。
明星只能蹭流量赚钱; 但真正的演员却能接国际代言,甚至能成为国家形象,大老板心比天高,准备开拓公司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培养几个真正有演技的演员,接点弘扬国家正能量的剧,给公司增加一点看得过去的履历。
大老板也算有自知之明,他是个土里刨食出来的,以后儿子继承家业,总要有拿得出手的学历和强悍的个人能力,所以他就花费重金,给儿子砸出来了一个重点中学名额。
男孩姓余,脑子还算活泛,不过比起学习他更热爱运动,在附中这样的重点院校里他还有功夫去打篮球,就能看出他真正的喜好了。
好在他跟着老爹也被熏陶了点,最近经济形势骤然紧张,余小朋友也开始天天拿着手机准点准时看新闻联播,哪怕上晚自习都阻挡不了他偷偷带着耳机听新闻的热情。
毕竟经济形势若是严峻起来,很容易影响自家公司生计,余小朋友能力不咋样,责任心倒是十足。
“我们要打贸易战了。”
余小朋友叫余源,因为经常运动,他比宫千重高半个脑袋,此刻他一屁股坐在宫千重对面的椅子上,表情很烦躁,宿舍有两个学习桌,桌子对着放,俩人学习时正好脸对脸。
余源抿唇,他也习惯了舍友不爱说话的设定,就自顾自地说:“看吧,以后日子难过了。”
宫千重将注意力从课本上挪开,他看向余源,饶有性子地说:“为什么这么说?”
余源怔了怔,他诧异地看了宫千重一眼,毕竟以前男孩是不怎么搭理他的。
余源说:“这是必然的吧?贸易战打响后,很多依赖进口的产品开始全面提价,需求增加,供给减少,这种事还需要思考吗?物价肯定会上涨的。”
“虽然可能不会影响普通粮食物价,但其他方面……”
“自从经济全球化开始后,我国很多基础原料其实都依赖进口的,比如猪牛羊的饲料,如今贸易战爆发,要么将原产地更换,在国外绕一圈通过其他国家进口到国内,要么就更换其他替代产品。”
余源说起这些倒是头头是道:“不管哪种操作,成本都会翻倍,成本翻倍那售价肯定上涨,这还只是最基础的问题,贸易战还会引发更多的麻烦,比如经济下行,比如用工成本,比如国家政策制定……”
他挠头,一副苦恼的样子:“总之会很麻烦啦,我这几天和老爹视频,他脖子上的金链子都卖了买保险了。”
宫千重看着男孩一副麻烦的样子,顿觉好笑:“这件事离你还比较遥远吧?你父亲那边肯定有更专业的人士帮忙出谋划策,你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好好学习。”
余源耸肩:“话是这么说了,但还是会担心,毕竟要是我爹完蛋了,我也肯定会被退学不是?”
宫千重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倒是余源凑过来仔细盯着宫千重看。
宫千重随口说:“怎么了?”
余源歪头想了想,说:“总觉得今天的你和之前不太一样。”
宫千重心中一动,他抬头看余源:“什么意思?”
余源挠头,有点不知道怎么说:“之前和你不熟,就没在意啦,倒是最近总觉得你好像哪里不太对,怪怪的,像是冰冷的假人一样。”
“不过今天好像活过来了?”余源说完也觉得自己是在胡扯,他连忙摆手:“哈哈我有时候就是会出现这样莫名其妙的感觉,你别当回事啦。”
宫千重听后反而更有兴趣了,他放下课本:“有时候?那你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感觉了?”
余源笑了笑:“你应该听说过吧,我爷爷是农民。”
宫千重摇头:“没听说过。”
余源哈哈笑:“那你可真是不合群,我爸捐了一栋楼,不少人都知道这事。”
这种事肯定是瞒不住的,总会有老师说漏嘴,学生们对此的反应,要么是凑到余源身边叽叽喳喳,要么是鄙视余源,要么就是冷眼旁观,余源的生活可谓是多姿多彩。
“当初我让老爹安排和你住同宿舍,可真是太对了。”
余源如此说:“反正咱们四个都是插班的,苏丽丽是女孩不考虑,另一个刘宏背景太厚了,我跟他住一起肯定会成他小弟的,最后想了想,还是拜托老爹安排了一下,让我和你住一个宿舍,可不就安静多了?”
但凡出了宿舍,余源就会被麻烦和热闹所包围,反倒是宿舍里清静些。
“当然那不重要。”
余源大手一挥:“我继续说,我爷爷是农民,我小时候住在爷爷家,跟着我爷爷上山玩了好几年。”
苏杭这边的山大部分都是小土丘,没什么高度,倒是因江南园林的关系,这边的山大多风雅秀丽,颇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精巧。
余源在山里天天和自家爷爷玩捉迷藏,山水生灵,江南又不缺水,余源在这样的环境下玩闹着长大,居然符合了道法自然的状态,天长日久,这孩子对某些不太好的事情就具备了天然的直觉。
宫千重听了余源的解释后不由得啧啧称奇。
每当他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这边的人后,就会发现还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他。
宫千重说:“你的感觉听起来挺有趣的。”
余源耸肩:“还好吧,目前对我来说最有用的地方在于考试选择题里到底选哪个。”
宫千重莞尔,他翻开课本继续看,一边看一边说:“做作业吧,今天又发下来了一套卷子。”
余源瘪瘪嘴,无奈地拿起书包开始写作业了。
当晚,宫千重奋笔疾书写了一晚上昨夜,将这段时间空下来的课业全都补上,甚至还预习了一部分内容,搞定了日常功课后,他松了口气,这样明天就能安心去大荒跟着祈巫搬家了。
说起搬家……
宫千重抬头看向窗外,窗外月亮高高挂,快要中秋节了啊。
庄别那厮跑哪里去了?要不联系一下?
想到就做,宫千重拿起手机给庄别打电话,电话倒是很快就打通了。
“小重?”庄别似乎很惊讶。
宫千重嗯了一声:“在哪呢?”
庄别轻轻笑了起来,他看着眼前浩瀚的隔壁沙漠,天空很黑,更显得头顶星子闪烁,光辉璀璨,连成一片就像上古神话里的天河。
庄别说:“我在看星星。”
宫千重:“有什么可看的?”
庄别:“远古的星星和现在没什么区别。”
今人曾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现在想想,这些名传千古的诗句传达了怎样深邃又无奈的哲理和现实啊。
宫千重:“怎么没区别?上面还多了很多人造卫星和宇宙垃圾。”
庄别:“…………”这话没法说下去了。
宫千重:“最近大荒那边可能会出点状况,你要是不回来的话,下次去大荒可能会进错地方。”
庄别一下子就慌了:“进错地方?我进去后会找不到你吗?”
宫千重:“祈巫他们要搬家,我是说要将灵山内的巫全都一窝端。”
他仔细和庄别说了一下,说完后还特别感慨:“是我小看了这些巫,他们看得真远。”
庄别听完倒是松了口气:“没关系,如果你跟着变换位置的话,你那块玉板上的空间坐标会跟着发生变化,我可以直接通过你那块玉板进行定位。”
宫千重一想也对,庄别毕竟拥有一部分天地法则之能,去大荒要比自己方便多了。
于是宫千重就打算挂电话。
“那你注意安全啊。”
宫千重正要挂断,庄别的声音突然从电话里传来:“等等小重。”
宫千重:“怎么了?”
庄别沉默了一会才说:“……有点想你了。”
宫千重怔了怔,没说话。
庄别的声音很低沉:“我追逐着过去,才发现过去已经彻底烟消云散,只剩下了我自己。”
宫千重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过往苦逼的经历。
说实话,那种举目四望皆陌生之人的感觉的确很糟糕,哪怕魔修们再不好,但面孔熟啊,来到大日仙宗后,最初那几年宫千重过的战战兢兢,生怕被宗门长辈直接烧了。
宫千重难得心软了几分,他说:“你要想我的话,那我去找你吧。”
他如此说着:“迷梦蝶在你那对吧,等着我。”
宫千重挂了电话。
庄别哎了一声,他看了看电话,又看了看指尖的迷梦蝶,有些不可置信:“等等,难道……”
这个念头刚浮现在心头,下一秒,璀璨的银河中,一点亮光越来越近,就好像夜空中坠落的流星,瞬息间出现在了面前。
男孩脚踩飞剑从天而降,哪怕穿着最普通的衬衣和长裤,长发飞扬间,男孩那眉眼中的笑意和眸光瞬间浸入了庄别的心田。
他说:“哟,你不是想我了吗?”
“我来了。”
第72章 赌约
满天星斗下,庄别和宫千重靠在一起看星星。
庄别的内心很激动; 甚至还有点想哭; 但宫千重显然没有这个情趣。
他抬头看着天空; 他看的不是天空中那些星星,而是各国发射的人造卫星。
宫千重数了半天; 啧啧感慨:“这么多卫星围绕着这颗星球飞,也是厉害。”
一百多颗呢,还不说那些特别隐蔽的空间垃圾里的信号传输; 只能说这颗星球上的人各个想上天。
“不过没什么用。”宫千重得出结论:“这些卫星没有和星球的气脉相合; 只是探测观看……唔; 散发出来的电磁波还可能影响到地球上的生灵,鬼知道会是好的还是坏的变化。”
庄别还沉浸在天降流星的喜悦中; 听了宫千重的话; 随口重复:“变化?”
宫千重耸肩:“没关系; 真有变化那也是万年之后的事了。”
冷风吹过; 似乎因宫千重说出了星球秘而不宣的未来,整片戈壁开始卷起狂风和黄沙。
庄别在冷风的吹拂下总算清醒了过来。
他说:“这种事也无所谓了; 毕竟万年之后; 也许人类已经走出这颗星球; 进入太空时代了。”
宫千重冷不丁反应过来,他看向庄别:“那你岂不是会被抛弃或者留下?”
庄别笑了笑,他说:“更大的可能是消失吧?毕竟我受到土地和血脉的限制; 是不能离开这方世界的。”
宫千重听到这话后,神情微微一变。
是了; 庄别也是会消失的。
甚至和他不同,只要他神魂不灭,他就能不断转世重生,他能自由地选择未来,不管是当正道修士还是去当魔修,不管是浪迹天涯还是跑到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猫着,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
然而庄别不一样。
“你的本体……”宫千重喃喃地说:“其实是这方世界吧。”
庄别微笑起来:“是啊,真是不可思议,明明最初只是人王的巫器。”
宫千重看向庄别:“你想起来了?”
庄别摇头后又点头:“只是确定了心里的猜测。”
宫千重看向狂风席卷的戈壁,飞沙走石,掩盖了被星辰照耀的天空。
“忘了问,你跑这里干嘛?”宫千重歪头:“看星星吃沙子?”
庄别无语道:“怎么会?我来这里搜寻一样东西。”
说到这里,庄别从怀里拿出一枚玉玺:“对了,这个你拿回去给谢小山吧。”
宫千重看着手里方形的玉玺,惊叹道:“好大。”
对成人来说尚需要两手共同托着,宫千重缩水后手掌也变小,他比划了一下,发现自己的小手正好比玉玺的玺面小一圈。
宫千重收起玉玺:“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
他淡淡说:“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行了。”
庄别笑了笑,他定定地看着宫千重:“我不问你从哪里来,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一定会离开?”
宫千重抬眼看庄别,他突兀一笑:“这是必然的。”
庄别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非常难过,但很快他就恢复了过来:“你来这里,必然有你想要的东西,是大荒吗?”
宫千重抿唇:“我不知道。”
庄别一愣:“你不知道?”
宫千重没好气地说:“我是被忽悠来的,虽然这边的确能帮助我提升境界和实力,但这边的灵力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支撑我进阶,别说进阶了,能保持我现在的水平就很不错了。”
境界在慢慢提升,可灵力储存却在缓慢下降,若非在这边没什么大规模战斗,环境也很安逸,宫千重老早就在大荒做窝根本不下线了。
庄别垂眸,是啊,男孩留在这里的时间越久,实力就会下降的越厉害,直到最后连走都走不了了。
他希望男孩能留下来,可如果是这样的结局,他宁愿男孩离开。
“……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庄别轻声说:“庄重这名字是假的吧?”
宫千重眼神一闪,他看着眼前的庄别,总觉得庄别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感觉变化极大,就好像从一汪清澈见底的水潭,变成了深邃平静的湖。
宫千重想了想,不由得笑了起来。
不是早就决定了吗?虽然庄别这厮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谁,但足够了,足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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