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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屎官同居攻略计划-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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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躲在某根柱子后面悄然恸哭,这码事一般只在电影里出现,这不像那个人。
  眼见着楚舆进了安检口,许弋然嘴角的笑意敛去,拿出手机给某人打了个电话:“曜啊,人已经替你送了,够兄弟了吧?”
  身处机场停车场的少年握着手机无声笑了,“谢了。”
  远方的人,愿你得到太阳,愿你前程似锦。
  9。0
  他们这一别,再见时已是两年后。
  730天,17520个小时,说来不长,却也足以将过往所有根深蒂固的习惯土崩瓦解,将所有熟悉的恋人改变得面目全非。
  这段时间林曜腰腹处那个滑稽的纹身越来越淡,他几乎怀疑,再洗几次澡就彻底看不见了。
  因为楚舆不在国内,龙大很少在他梦里、镜子里现身,也不怎么找他讨榴莲吃了,不知道是不是出国找龙二搞骨科去了,总之家里空气清新不少,林曜也乐得清静。
  他为这个纹身找过奉音尘,奉音尘端着香槟,搂着美女,气定神闲地表示:我豢龙氏人丁凋零,到我掌这一派,门下压根没几个人了,还都是异姓的。你既然和龙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这龙契就不能解。
  林曜看着他这么吊儿郎当的样子,不免汗颜,道:“您这么不负责任,豢龙氏的前辈知道吗?”
  奉音尘一拍身边美女白嫩的大腿,道:“错!师祖在天有灵,也会为我不拘小节为我派开枝散叶感到欣慰!”
  林曜拿他没办法,又去找了龙歆,龙歆最近又开了一个女装店,忙的不可开交,一见他就眉开眼笑道:“来来来,大明星,当个人肉背景板好不?”
  在他说明来意后,龙歆又连连摆手:“我师傅都这么说了,我怎么敢给你解契?那是违抗师命!去去去,别耽误我赚钱啊,我们网红的时间也是很宝贵的。”
  既然几位专业人士都对这个纹身不当一回事儿,林曜也就由它去了。
  他总觉得这是他和楚舆间的一种联系,也是见证了他们相识,倒也没真想去掉,无非就是他在大荧幕、演唱会展露肉体的时候多浪费一点遮瑕膏。
  就像林曜所预言的那样,经不过师妹的软磨硬泡,他们淘宝店的代购大业顺利发展到了X国。楚舆兼顾课业之余还得四处进货,忙的不可开交。
  林绿在他出国半年后,经人介绍找了个各方面条件都与她相当的男人结婚了。婚礼上,明星弟弟林曜自然是最夺人眼球的存在。
  当年那部《极地杀手》在一片声势浩大的宣传上映,因为影片整体质量平平、剧情人物塑造存在硬伤,故而票房后劲不足,在影评人一片冷嘲热讽中草草收场。
  但林曜饰演的那个少年杀手却成为了本片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某深度电影杂志撰评道:在原著中,小龙(林曜饰)有着如孤狼般游移、狠厉的眼神,同时他又像所有同龄人一样,贪玩、纯真,这其实是不好把握的,需要在两个极端的层次中游刃转换。林曜的表现可圈可点,相较之前出演过的作品,的确是开窍了。让笔者看到他除了唱跳偶像艺人之外另一种可能。
  《极地杀手》为林曜迎来了不少业内的关注,次年林曜出演了一部由网络小说改编的青春电影《我们的阳光年代》,原著小说篇幅短、质量平平,本没人看好,没想到却在监制程恺森的手下脱胎换骨,上映后被誉为“十年来最优质的青春片”、“给八零后的影像情诗”以8千万的小成本成功逆袭,斩获15亿票房。
  同年林曜提名了金炬奖最佳男主角,业内舆论说他太年轻,又是第一次提名,铁定是个陪跑的,不料那年业界整体成绩不理想,林曜竟爆冷拿了金炬奖最佳男主角,成为这个奖项最年轻的影帝。
  自此,林曜从爱豆向大荧幕演员转型之路算是正式起航,所有人都说他前途无量。
  前不久林曜来X国开演唱会,给楚舆寄了票,演唱会在邻市,楚舆借口说太忙去不了,结果还是没忍住,当天一下课就坐火车赶去了。
  他到达现场时演唱会已经开始很久,他站在场馆门口,听着全场三万人和林曜一起合唱他自己作词的那首《crush》,那一刻仿佛在人潮涌动中独自逆行,忽然便掉下泪来。
  这次见面楚舆原本亦是要推脱的,他已经习惯了逃避他,没想到电话另一端的林曜沉默片刻,道:“最后一次了,你就不要再拒绝我了。”
  他说最后一次,那他是要放弃自己了。楚舆心想,从前他总想着这一天什么时候来,因而早早地便开始练习,等这一天真的来时,那种猝然击中心脏的窒息感,还是令他整个灵魂都被揪痛。
  他破天荒没有去图书馆,而是买了不少林曜爱吃的菜,回家又将房间仔仔细细打扫了一遍,心平气和地等着他。
  那天室友房间里的衣柜坏了,楚舆被叫去帮忙修,室友是一个性感热情的洋妞,等林曜按响门铃时,楚舆的左脸上刚好挂着一个没擦干净的唇印。
  林曜的眼中有一瞬的黯淡,继而,又露出了预料之中的表情。
  楚舆看他在看自己,只好一个劲儿用手背擦脸,像搓抹布似的,半边脸都红了。
  两人傻站着,林曜咳嗽了一声,自肩头抖落门外的门外的风雪,道:“楚老板不方便让我进去么。”
  “室友…。。。刚才……。不是故意的。”楚舆转身给他拿拖鞋,仓促地丢下一句解释。
  说完他又有些发窘,还不如不说。
  林曜打量了一番楚舆的租住的公寓,四人合租的房子,算不上宽敞,倒是挺整洁,只是女生刚从阳台收下来随手丢在沙发上胸罩内裤有些扎眼。


第94章 终成眷属3
  楚舆带他到自己房间作,房间小,除了书桌前一张凳子,就只有板凳了,楚舆只好让林曜坐在自己的床上。
  暖气片效果不好,墙壁也因渗水发霉变皱,林曜看着楚舆忙进忙出,垂下眼睑道:“在这儿吃了不少苦吧。”
  “也还好,但是很充实,也长了很多眼界。”
  “打算什么时候回国?”林曜的指尖在他书架上一大堆晦涩难懂的专业书上滑过。
  “还不知道,导师希望我留在这儿,我还在考虑。”楚舆言不由衷道。
  林曜没接话,他进门时就不大高兴,眼下身上的不悦又浓重了几分。
  两人挤在小书桌前吃饭,楚舆端着筷子和碗,一面用余光偷看林曜,两年的时间令他成熟了许多,眉目也被风雪雕刻的越发清朗深邃,令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陌生,好像已经不是自己记忆中那个飞扬骄傲的少年了。
  “好吃吗?”他忐忑地问道,“我说还是该出去吃吧,我这儿太小了……”
  “外面的馆子随时都可以去。你做的,全世界只有在这里才能吃到。”
  很明显,林曜的话点亮了他心中的深霾。楚舆那种如鲠在喉的感觉消减了些许,他试探道:“你这次过来是忙工作吗,准备待多久?”
  “这次过来参加时装周,顺便拍写真。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回去。”
  他低下头,用汤勺搅着碗底,掩饰自己内心的失望,“住的地方订好了吗?”
  “嗯,在这附近。”
  还能说什么呢。不过两年,他们之间的默契好像都变成了客气的寒暄。
  吃完饭,林曜说想去楚舆的学校逛逛,外边下着小雪,两人便打着伞,漫步在无人的校园林荫长道上。
  林曜走在旁边,好像长高了,楚舆呵出一口白气,他觉得有些冷,但从前那个会不顾一切抱住他的少年,已经走远了。
  “我走的时候,让许弋然带给你的那本书,你看了吗?”他沉吟片刻道。
  “看了,很深刻,怎么了?”楚舆送他的是雅克·普列维尔的一本诗集,林曜翻了翻,觉得艰晦生涩,这也被他间接理解成楚舆嫌他没有文化、让他多读书的佐证。
  楚舆的语气急促起来:“那我当时用书签夹着的那一页,你看了吗?”
  林曜一脸茫然:“书签?许弋然拿给我的时候,书里没有书签啊。可能被他弄掉了吧。”
  “还有一块玉佩,我让许弋然一起带给你……”
  “玉佩我拿到了,但是你就这么装在信封里,我不知道里面是什么,那天我又被狗仔追车……”林曜停顿了一下,面露心虚,说不下去了。
  楚舆的语气激动起来,他推了林曜一把:“然后呢?你说啊!”
  “砸碎了。”林曜无辜地摊了摊手,很愧疚道:“多少钱,我赔你。”
  “赔你妈了个蛋!你以为你的钱值钱?!”楚舆实在是气极了,也委屈极了,说着就一拳砸到了林曜的锁骨上——他没舍得打林曜那张买了保险的脸。
  这一拳林曜没躲,被他打得差点没把晚饭吐出来。两人从前没过过招,这个时候倒在异国的街头推搡起来。
  “你干嘛,楚老板,好不容易看你一次,我是耽误了你和洋妞亲嘴了,你就这么怀恨在心?”林曜把楚舆的胳膊拧在背后。其实他也不忍心,没下狠手。
  楚舆几欲吐血,扯着林曜的衣领大吼道:“你说的什么话!你知道那个玉佩是怎么来的!你就这么打碎了!”
  林曜掐着他的下颌,迫使他看着自己的眼睛,更大声地吼回去:“我不知道啊,你说啊!你的事情你告诉过我吗?我想听得不得了,你在乎吗?啊?!”
  “林曜,玉佩是我亲生父母将我遗弃时留下的……”路灯打在楚舆澄澈的瞳孔里,洒下细细碎碎的光点,像是泪光。
  林曜没想到是这样一回事,顿时怔住,先前组织好的语言也跟着冻阻了。
  青年从肺里发出撕碎的声音:“我也没想找他们,但你他妈……就这么打碎了……你为什么要来看我,你不是已经放弃我了么……你就让我一个人,一个人过,不就好了……你为什么还要来?!”
  他只觉得万念俱灰,胸腔里一下一下抽痛着,周遭的一切都像是失去了颜色,只有漫天雪绒,悉悉索索地砸在他的心上。
  最终,楚舆深吸几口气,松开林曜,拨掉脸上的雪屑,扭头道,“你走吧。我也要回家了,还要备考。”
  林曜没说话,半边脸浸在阴影中,看不出表情,相当长时间的缄默,最终淡淡道:“两年没见,你还是这样。果然,有的东西是不会变的。”
  “对,你发现了,我就是这种人,自私自利,自以为是,我敏感自卑,我差劲至极……”楚舆感觉自己呼吸都开始变得煎熬了,“林曜,我给了你很多机会离开,你现在也可以走。”
  这是第一次,他在他面前撕下面具,卸下所有武装,将旧日的瘢痕袒露给这个人看。
  林曜深深浅浅地一叹,从背后从背后抱住他,“可我也是不会变的,你总是不信。”
  楚舆去掰林曜的手,涩声道:“可我给你的都被你当成垃圾打碎了,我能给的就只有这么多。”
  林曜道:“楚舆,你听我说……”
  “你放开我!”那种烦躁不安的感觉又涌上来了,楚舆反手就是一拳,这一下他用了十成的力气,指骨剧痛不已。
  林曜闷哼一声,嘴里吐出一口血水,好像还带着牙齿的碎块,他顾不上看,更加用力地抱住楚舆,大声道:“你别生气,我刚才是骗你的,都是骗你的。”
  楚舆回过头,见他从高领羊绒衫里拽出一截绳儿,下面正拴着自己那块玉佩,在路灯下闪着莹润的光。
  林曜的嘴角挂着血丝,瓮声瓮气的,听着有些可笑,可楚舆却不想笑:“林曜你还小吗?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林曜充耳不闻,双眸在风雪锃亮如炬,“你知道我今年生日许了什么愿?我想玩儿,想发呆,想环游世界,也想无所事事虚度时光。想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你一起。楚舆,我的每个愿望,都有你。我飞了三万里来到这儿,我的终点就是你。”
  他用手背擦了擦下巴上的血,凝视着楚舆的眼睛,继续道:“你永远让我束手无策,但是没办法,两年了,我依然喜欢你,舍弃世界也要抱住你的那种喜欢。我希望你能回来,希望你跟我一起生活,我会让你看到我的成长我的改变。你想开淘宝也好,想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也好,我都支持,我们互相养对方,好么?”
  楚舆静静地看着他,风雪飘摇中,世界好像只剩下了眼前这一人。
  他以为自己的心在过去二十几年已经被冻硬了,现在才晓得,林曜轻轻一击,就让他的城墙都碎成齑粉。
  “林曜你早说啊,你个小畜生。”青年轻轻推了他一把,声音中的哽咽愈发藏不住了:“如果你两年前就这么说,我也许就不走了。”
  “胡说,你这么狠心,鬼才信你。”林曜呲牙咧嘴地笑着,补充道:“如果那时候我不让你去,那你一辈子都会遗憾。我想你是风筝,线却在我这里。”
  是的,他的少年终于长大了。
  楚舆就这么被林曜紧紧抱在怀里,两人都不忍动、不忍错过这份静谧。在料峭春寒的夜里,他们终于收获了彼此比夏天清晨的阳光还要动容的温暖。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曜轻声道:“冷么?”
  青年怔怔地摇头,林曜叹了口气,慢慢低下头,寻找他冰凉的嘴唇:“我冷,楚老板陪我回去困觉好不好?”
  楚舆横了他一眼,“纯睡觉?大明星,听你这口气,我怎么感觉你动机不纯。”
  “不然呢?那个?”林曜眯着眼睛笑了,笑容一如从前狡黠,两人挨得紧,他故意挺了挺胯:“想它没?”
  “胡闹,小小年纪满脑子黄汤。”楚舆骂了一句,丹田条件反射般地一阵发紧,连忙将人推开了些。
  林曜的视线穷追不舍,他紧贴着过来,使劲在楚舆那儿蹭了蹭:“我可是想它了,不知楚老板今晚跟不跟我……那个?”
  “我…。。你……林曜你能不能正经点?”
  “没办法,我一看到你,满脑子只有黄汤,只想同你困觉。”
  “小流氓,一点没变。”楚舆轻轻地白了他一眼,嘀咕道。
  两人相拥而笑,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拖得很长,他们的肩头载满了风霜,雪还在下,远远看去,熠熠闪光。
  一千年一万年,
  也难以诉说尽,
  这瞬间的永恒。
  你吻了我,
  我吻了你。
  在冬日,朦胧的清晨,
  清晨在蒙苏利公园,
  公园在巴黎,
  巴黎是地上一座城,
  地球是天上一颗星。
  ——雅克·普列维尔《在公园里》
  全文完【 htt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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