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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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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进行这番交谈的原因。”
“那块帛?”
“是的。”
“我不知道它同我们的交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道云锦么。”
“云锦?”听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了想,似乎想起来了,当年在长沙的时候听我爸爸和他的队友们谈到过这个词,并且好多次。当然彼云锦并非是指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那种南京云锦,它只不过是一种称谓,称作为云锦,可能同它周边所秀的云状花边有关。那是块保存得很完好的缎子,或者丝棉之类的东西,依稀记得虽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那块东西颜色依旧非常新鲜,光照下五颜六色的,十分漂亮。“是的我知道。”
“那名轪侯夫人的墓志铭里记载,当年的汉武帝曾一度非常沉迷于巫术,并为此专门暗地建造了一座地下庙廊,安置那些擅长巫术的人在那里为他提供服务。而他所需要的服务是为他炼制一种丹药,一种人吃了以后可以长生不死,或者死而复生的秘药。但这药却不是为他自己而炼的,他所作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对于当时的大汉,对于他,都不可或缺的人。”
“霍去病。”
“对,霍去病。当年霍去病突然病倒,之后遍寻名医都无法治愈,汉武帝只能寄希望于巫术,他网罗了当时所有那些有名望的巫医术士来到宫里,专门为霍去病炼药。内中有一个,巫术尤其高明,就是这个墓主人。据那上面所写,她能白日操纵傀儡,夜晚对话鬼魅,几乎就有操纵生死的能力。只可惜眼看丹药就要炼成的时候,这巫女不知为什么突然暴毙了,之后连夜被运回长沙,丰厚下葬。而因为没有弟子传人,她所掌握的一切巫术从此绝了后,唯有一本自战国时期就留传下来的医书保留着,怕被汉武帝的人搜走所以跟她的衣服绣在了一起,于是与尸体一同被埋进了坟墓。这就是关于那块帛,和它主人的故事。”
“当然了,关于这种记载,难免带有夸张性,所谓的长生不老的丹药之类,但那块锦帛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在出土后不久就失去踪迹。所以,现在我想问问艾教授的女儿,作为当时亲历考古现场的一员,你自然也见过那块锦帛了,那么身为他的女儿,你是否可以告诉我,现在那块帛的下落。”
一口气听他把话说完,我轻轻吸了口气。
原来是这样,为了一块当时从西汉古墓里挖掘出来的一块锦帛。
刚知道原来那块漂亮的布头背后还藏着那么样一个故事,关于汉武帝,关于霍去病,以及两千多年前一名女祭司。这些我爸爸从来没跟我提起过,或许是当时我年纪还小,也可能是因为之后发生的那一连串的变故,导致他再没有心情对我说那些。
可是锦帛的失踪又怎么会跟我爸爸扯上关系?难道,就因为他是当时的负责人。想到这里,心里难免有些不痛快起来,我咬了咬筷子,朝他看看:“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块帛的失踪同我父亲有关。当时我生了场大病,所以他很快就退出了那次挖掘,所以,他哪来的时间把那块帛藏走。”
“你生病的那段时间他依旧是在挖掘现场保持着走动,这是其一。其二,当时他是唯一的,那块帛的保管人。之后,再没有第二个人碰触过那块帛。”
“既然这么说,为什么早不派人查,现在才跑来问。”
“因为那时候你已经被带去了美国,而且出于带你去的那个组织的社会地位,所以无法同你进行接触。”
“咔。”
筷子被我牙齿断成两截,断口戳到了我的舌头,疼得厉害,所以适时掩饰了我当时的心慌。
当年因为我智商的关系,我被一家企业相中,同一批和我差不多类型的孤儿一起被带去了美国。说是要重点培养。
后来才慢慢了解,那企业实质上是一个集团,在整个美洲大陆有极高的社会地位,经常在全世界寻找智商卓越的人带回美国培养,以成为日后为集团效力的工作机器。
我脱离那个组织耗费了整整三年的时间,也可能因为我学业上的混帐行为让他们彻底失去了培养的兴趣,最终靠一笔巨额款项赎回了我的自由身。
而这一切都是机密的,因为对外他们以慈善和教育着称,没人知道他们背后所暗藏的勾当,包括美国政府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这个效力联邦调查局的男人却了然一切,这说明什么……
“但我的确不知道那块帛的下落,无论它是被我父亲藏掉了也好,还是怎样失踪了也好。那个时候我才十三岁,而且生了场大病。”
“病中你仍在长沙逗留了很久不是么。”
“是的,因为那时候我哪儿也不能去。”
“是么,”镜片背后那双细细的眼朝我扫了一眼,那男人微微笑了笑:“也不尽然,你是不是知道当时在你病中的时候,你父亲还曾经带你去过那座墓的挖掘现场。”
“还带我去过??”我吃了一惊。“不知道,那时候我整个人都烧糊涂了,连带当时的记忆都没了。”
“这么严重?”听我这么一说,他眼里闪过丝失望。
“所以你找到我也没用,我当时近乎一个植物人,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记得。如果你真的认为那块帛是我父亲弄走的,要不你就去上海我的家里去找一找,那地方是他最后待的地方,也是我唯一能提供给你的线索。”
“你的家?”
“是的。”
“已经不可能去找了。”
“为什么。”
“因为,你可以看一下这个。”话音落,再次从衣袋里取出只纸包,小钱将它推到我面前。
我把它拆了开来。
只是朝里撇了一眼,随即倒抽一口冷气。因为我看到了一片废墟。
如果不是周围熟悉的环境,几乎认不出那就是我原先所待过的地方,就在两天前刚刚待过的地方。那栋楼,那栋我离开了十多年还未被拆迁,还没起过太多变化的承载着我所有记忆的老楼,在这张照片里变成了一大堆焦黑的石块。周围一张张惊恐的,木然的,悲痛的脸,而我拈着那张照片的手指瞬间冰冷一片。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好一阵,我丢开那张照片,问他。
“你说两天前碰到一批FBI,这栋楼,就是前天夜里被炸的。当时所有居民都在楼里睡觉,没有一个活着逃出来,很惨。”
“SHIT!”
“所以我希望你能尽量配合我们的工作,有些东西看起来似乎无关,但可能息息相关。”
“你想说那块帛和这栋楼被炸有关系?”
“只是有可能,因为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知道到底谁炸了那栋楼,现在根据你所说的,显然我们还得再调查一下,之前找到你的那批FBI真实身份又究竟是什么人。”
“我可以相信你么。”
“这要看你了。”
“我不知道。”
“但现在除了选择同我们合作,你别无选择。”
“呵。”听他这么一说,我瞥见斐特拉曼朝我看了一眼。于是不由自主了笑了:“别无选择,最近碰上的事,似乎都是别无选择。”
“那么?”
“那么能不能先给我说说那件案子,小钱。”
“什么案子。”
“那件你们调查了很久的,同失踪的锦帛牵扯在一块儿的那起案子。”
☆、第五十六章
1939年6月;英国一支考古队在埃及吉萨地区寻找安努城遗址的时候,无意中发掘到了一座中王朝时期的坟墓。
安努城是中王朝时期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所建造的城池,但因为千百年来始终没有找到过其相关遗迹,所以对于它存在与否一直都众说纷纭。有人说它是真实存在的,如同那位着名的法老王阿赫那顿无视自然的警告,在沙漠里所强行建造的城市埃赫塔顿。也有人说;那座城只是个传说,因为斐特拉曼死时太过年轻;并且从即位到死亡,由于他的独立特行;他对宗教的蔑视,毫无疑问令他离不开大大小小的战乱和政变。所以,他应该没有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建造这样一座城池。
不过无论怎样说;那座坟墓的发现,无疑是令人振奋的,因为它是很典型的中王朝时期的墓葬,并且从墓门口尚未风化的雕塑和铭文来看,它属于一位生前地位卓绝的人。可能是权倾朝野的宰相或将帅,可能是法老王某个宠姬,也可能是某个王子,甚至可能,是法老王。
而中王朝时期,那个法老王们仍执着于将自己坟墓修建在金字塔里的时代,无论王室成员乃至贵族,他们的坟墓大多都已经被洗劫一空,但这座坟墓却从未被开启过,连封印都保存得无比完整。所以,虽然没有找到古城的遗址,仅这一发现,其价值也是相当可观。
价值。是的,对于那些英国人来说,价值等同于大量的黄金,大量的宝石,大量埋在古老坟墓中陪伴木乃伊度过几千年历史长河、等着被他们从里头大把大把捧出来的宝藏。
错错错,之前不是说他们是考古队么。
当然了,考古队。
那个时候的考古队,大部分都是名义上的,由民间发起,私人投资组织,并没有什么政府背景。譬如当时这支队伍,他们中有真正的考古学家,不过更多的是商人,一些有远见的,从埃及疯狂的古董淘金潮里打算走出一条不一样的发财路线的商人。他们来自欧洲各地,住着最豪华的庄园别墅,开着最新款高级的福特车。本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最漂亮的岛屿最舒适的海滨悠闲打发自己无聊的时光,是什么令他们不远万里,顶着烈日,踏着黄沙,前来在一片荒芜中寻找一座传说中城市的遗迹?
这么做,自然不是为了所谓的人类历史文明。
之所以支持这些人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斥资组队跑到那么遥远的非洲,唯一的信念,其实是源自于几千年前从这个文明古国里流传下来的,关于一座消失的城市、以及城市里埋藏着的大量财宝的传说。
正如我也曾听过诸如此类的传闻——
三千多年前,为了平息年轻的斐特拉曼法老王死时的怒气,他之后的王位继承人用一整座城池作为他的陪葬,随他一同被埋入了地底下。
那座城就是安努城。
据说,谁能找到它,谁就能找到埋葬法老王斐特拉曼的坟墓,而谁能找到斐特拉曼的坟墓,谁,就能找到沉入地下的城市。传说那座城里埋藏着大量的宝藏,它们是斐特拉曼生前从战争中掠夺而来的。
历经整整三年时间,这些人没有找到那座传说中的陪葬城市,但找到了一座同那座城市差不多年龄,规模不小并且保存完好的坟墓。
兴奋之余,那些人并没有急着向媒体发出公告。长时期的寻宝生涯令那些人无比谨慎,他们不奢望自己能有霍华德。卡特那样的好运气,能在一位最年轻的法老王的坟墓里挖掘到最丰富的陪葬品。并且他们还无法确定这座坟墓的主人身份究竟是什么,因为坟墓里一切有关墓主身份的标识都被人为破坏了,这一点很令人费解,也令鉴定工作变得很困难。
因而在排除他们所找到的不是一座影葬(为了蒙蔽盗墓者的眼睛而建造的空穴)之前,在一切有关问题还尚未明了之前,他们采取了最低调保守的做法,没有任何声张,只默默将那块发现了坟墓的地方圈了出来,开始有条不紊地着手于开挖。
然而开挖工作比他们想象中要艰难。
了解古埃及墓葬传统的人基本都知道,在费尽心机地建造了一座坟墓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它的防盗措施。措施包括设置机关,填补甬道,掩盖墓穴的外表痕迹,极端的话还包括杀人灭口。其中,最普通,但也必然会进行的一个步骤,是填补甬道。
通常在建造墓穴的开始,人们会先建造一条甬道,通过它将一车车的建筑材料和陪葬品运进墓室里。到彻底完工,里头所用剩下的废弃石料就不再被弄出来,而是被那些工匠们堆砌在了里头,以此彻底封死整个墓穴唯一通向外界的出口。
而这座坟墓里的堆砌物尤其多,并且紧密难以处理。这支队伍所雇佣的劳工用着当时最为新式的工具,花了整整四天的时间,才把这条甬道彻底打通,之后又连着两天两夜不休不眠地劳作,才把里头层次不平的石料勉强清理干净。
即便这样,也就清理出一条仅能容纳一人前行的通道,长长一条阶梯由上而下,通向底下一间庞大的地下室。
进入地下室后所有人心里都一凉。因为那间巨大的,描绘着精美壁画的石室内除了为制作木乃伊而准备的一系列工具设备,什么也没有,按照常理它应该堆放着很多大型陪葬用品才对。而同样的,他们在这间石室里依旧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墓主人的标识或者记载,虽然墙上画着不少壁画,但没有文字,或者说,有文字,但全都被抹去了。显然这个身前有着显赫身份的墓主人,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被埋葬他的人所厌恶,甚至侮辱性地抹去了一切他曾经在这世界上存在过的记载。
想到这一点,队里所有人不约而同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斐特拉曼二世。
他的王位是靠篡夺而得来的,因而他的政治地位极其不稳,而他对宗教的态度又是那样嚣张独断,因此,死后被人这样对待也不是不可能。
但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没人可以肯定这一点,所以在关于这个坟墓的记录上,至今署名仍是“第36号坑墓”。
可是不管它的主人是谁,大费周章建造了这样一座坟墓,难道真的只是座影墓而已么。
在试了所有能想到的方式,仍然找不到一点除了那间石室外还有其它隐藏部分的可能性后,队里的情绪一度降至冰点,幸而那时队里一名资深的考古专家,在其他人喋喋不休地争论,无头苍蝇一样乱摸乱找的时候,他靠着长期而来的经验敏锐地判断出了石室中一处墙壁质地上的异样,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时间的埋葬,几乎将这条线索给不着痕迹地抹去了。
于是照着这名专家的指点,他们重燃斗志,开始在那片坚硬的石壁上凿挖起来。
谁想,那石壁竟然比之前甬道上的弃料处理更为困难。
因为它无比的坚硬。
“很难描述那是种怎样的硬度。”说到这里的时候,小钱低头沉思了下,然后接着道:“实在要举个类似的例子的话,好比慈禧太后的墓,当年军阀去盗墓,本来以为很简单的一件事,没想到光在开凿上就碰了壁,之后用了炸药,才将墓室强行破开。我想,当时那座36号坑墓的地下室,它墙壁的硬度应该就同那个差不多。”
“那么说的话,它就不是用天然岩石做成的了?”我问。
他点点头:“是的,类似混凝土。”
“古埃及的……混凝土?”
虽然古埃及人靠其智慧建造出了金字塔,不过混凝土,这玩意在人听来终究是不可思议的。
“或者说类似的东西。”
“那他们后来是怎么把它弄开的?”
“跟破开慈禧墓一个方式。”
在整整一天用手头所有能用的工具,最后只在那堵墙壁上凿开一个几公分深的口子之后,那批人沉不住气了。
这样凿要凿到什么时候,看起来它那么厚,并且背后究竟还有多厚,会不会藏着什么东西,都不得而知。也许最后能挖出个新的空间出来,也可能最后发现,它的背后什么都没有。谁知道呢。
于是在经过几拨讨论之后,他们最终决定,采用最粗鲁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炸药,去一次性解决这个令他们所困扰的问题。
炸药就埋在那个被他们凿出来的口子里,用的是当时最新的塑性粘结炸药,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爆破却并没有成功。因为担心炸药过猛破坏了周围的东西,所以他们把火药量减去了很多,结果,轰然一声爆炸之后,他们发觉那炸药只在那堵坚固的墙壁上炸出一个半米深,半圆状的巨大口子。
于是第二次爆破。
这次终于成功了。
爆炸声过后,他们欣喜地在那堵固若金汤的墙壁上看到了一道无比清晰的裂口,更让他们欣喜的是,当他们透过那道缺口,将灯光射进去的刹那,他们看到了一大片明晃晃,晃得无比灿烂的颜色。
金子的颜色。
这真令人振奋。
卡特找到了图坦卡蒙的宝藏,而眼前那片灿烂耀眼的光泽,据他们目测,至少是图坦卡蒙坟墓里那些财宝的数倍。
这样数目庞大的随葬品,并且被那么样特别的石头的墓室所保护着,能享受到这样高贵的待遇,全埃及只有一个人才有这种可能。那就是法老王。
除了他还会有谁能有这样的人力财力做出这样坚固的坟墓呢?
而在中王朝时期又能有哪位法老王,这样显赫,却又被人如此憎恨,恨到要抹去一切能让世人知道他存在的讯息。
只有斐特拉曼二世。
于是当天他们就立刻将这条消息公布给了闻讯赶来的各国报社,他们说,他们挖到了一座保存极其完好的中王朝时期的法老王坟墓,其墓葬很可能是图坦卡蒙墓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他们还说,这座坟墓的主人,极有可能就是三千多年前,那位一意推行宗教改革,后来突然暴毙,之后再无任何关于他的信息的年轻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
消息立刻在埃及,伦敦,乃至全世界引起了轰动。而这支队伍也暂时放下了手头一切工作,在那天晚上聚在工地上放肆痛饮狂欢起来。
一个个喝到月上中天,一个个喝到烂醉如泥。
谁也没想到,悲剧就是在这样一个狂欢的夜晚,在谁都没有任何预感的状况下,悄然发生的。
☆、第五十七章
最先发觉出事的;是这个队的领队。
他是这趟埃及行的发起人,也是最大的投资者和将来最大的收益人。因而当别人都在为收获而庆祝狂欢的时候,只有他滴酒未沾地在那座坟墓里待着,同几名守夜人一起,一边看守坟墓一边研究墓里的壁画。
平均每半小时,他会走到那道被炸裂的墙壁前;透过上面的孔隙去看看里头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就像女人刚得到件簇新的时装;那种一遍又一遍都无法将它看腻的感觉。可是,当怀表指向十二点;他再一次走到那道孔隙前朝里看的时候,发现里头竟然是一片漆黑。
这让他大吃一惊。
忙叫人换了更强力的手电筒朝里照,可是无论怎么照;灯光所及之处,里面始终是一团漆黑,仿佛里头那些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在短短半小时不到的时间里,突然被无声无息地搬走了,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
还想再放进更多的光线去看个仔细,却无法行得通,因为孔洞太小,除非再用炸药炸一次,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这个问题。而就在整个墓室因此而乱作一团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把本已六神无主的领队惊得直奔了出去。
说到这里小钱再次停下,从衣袋里掏出只手机递到我面前,打开后直接点到一个视频开始的画面:
“这是当时留下来的一段资料,很小一段,很珍贵。本来擅自拷贝出来是违例的,但因为这件事上有些东西光靠我的嘴很难表达清楚,所以,我觉得还是给你看一下会比较好。”
听他这么说,我接过手机按了播放键,片刻随着一阵雪花晃动,一团模糊的,看不出个所以然的东西出现在屏幕中间。
那样大概有几秒钟的样子,由模糊到清晰,我慢慢看清楚那是片沙漠挖掘场的局部。影片是无声的,最初是在对着远景的方向调整焦距,当周遭景物渐渐清晰后,一个人飞快地闯进镜头,扬了扬拇指,然后又很快闪到一边。
期间连续跳跃了好几帧,导致图像很不稳定,这是那个年代简陋摄影机的通病。片刻镜头移动,随着明晃晃的灯光一闪,我看到了一副典型的欢庆场面。
那是在一顶硕大帐篷前的空地上,正中央生着很大一团篝火,好些人围着那团篝火坐着,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一边眉飞色舞地喝酒聊天,一边摇动着篝火上那块油光锃亮的烤肉。周围风有些大,那些悬挂在帐篷上的旗子不停飞舞着,隔老远依稀可见他们身后连绵起伏的沙丘,以及大大小小停止了工作的挖掘器械,它们就好象一只只沙漠巨兽般静卧在这些人身后。
大致有半分钟左右的时间都是这样一幅场景,没太多变化,因而有些无聊。可是就在半分钟过后,画面上突然起了变化。
一个男人有点突兀地从那些人中间站了起来,好像是喝多了,因为站的姿势有点摇晃。那么摇了两三下,他一伸腿朝面前那堆熊熊燃烧着的篝火笔直跨了过去。
周围人立刻都被他的举动给惊到了,离他最近的一个男人忙跳起来伸手去拉他,谁知刚抓到他手臂,他突然转身用力一扯,反将那人一把扯进了火里!
刹时火顺着那人身上的毛料衣服猛地引燃,几乎是一瞬间把那人烧成了一个火人。更糟糕的是那人在极度痛苦中一下子冲出了火堆,朝站起来预备救他的人堆里直扑了进去,他身上和被他从火堆里带出来的火焰霎时将离他最近的那几个人也烧着了,登时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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