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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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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他为什么追你?”
“这些告诉你们也没用,还问那么多?!”花猫脸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一只手指在三个人面前晃晃,“别出声,他马上就到了。”
黑子簇着眉,几个人一言不发。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工夫,花猫脸笑起来,“呵呵,果然走远了,我得赶快离开,他看不见我的踪影,肯定得转回来。”
“要走快走,别耽误我们的工夫。”黑子毫不客气的逐客。
“喂——你好人做到底,咱俩换换衣衫吧,这样我走出去他也不认得我了,如何?”花猫脸嬉皮笑脸对着锦儿,“若不是看见你刚才骑在马上的样子,我也不会进来凑你们的热闹了,呵呵,咱们这是缘分!”
就你这鬼画符似的脸,走到哪里人家也认得,换衣服也没用,不过话说回来,不会武功还真麻烦,常会被稍微有点功夫的人威胁,下次再穿一定穿成武林高手!锦儿撇嘴!
“我跟你换!”黑子接嘴。
“不行,必须得跟她换,反差大才会出效果,才能转移了他的视线。再说,你生病了,我可怕被传染呢——”
说完,他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三下五除二就把外衫脱了,锦儿本来是不想跟他换衣服,他的衣服肯定又长又大,而且……
算了,他想换就换了,反正帮一也是帮,帮二也是帮,帮了一不帮二,好人也做成歹人了。
等他转过脸换上锦儿的衣服,衣服稍嫌紧巴瘦小些,但还穿的下去,他从青衫衣服口袋拿出一个小巧的翠绿葫芦,往一条洁白的手帕上倒出些水,用手帕擦着脸,等再转过来,锦儿才注意到他长相极美,年龄可能与兰儿相仿,只是此刻穿上女孩子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他是男是女了。花猫脸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左右两边使劲向下扯了扯,低语:“小了些,不过骗过他是没问题了。”
“喂,小子,你功夫不错啊,有机会咱俩比划比划——”花猫冲着黑子扬扬头,又转向锦儿,“清山不改绿水常流,妹妹,以后我们会见面的。”说完,身影一晃,又无声无息的出去了。
第十二章 锦儿遇上兵
黑子的脸红彤彤的,经过刚才那一阵的较量,虽极力打着精神却已经逞强不得。马车由锦儿架着,匆匆问了路人,就急急奔着药店去了。
百草堂,古云郡官办大药堂。前厅里数名伙计在忙碌,见进来了三个孩子,谁也没在意。
“请问,这里有大夫坐堂吗?”按照惯例,一般药店前边卖药后边就有大夫坐堂。
“你是抓药还是看病啊?”有人问。
“看完病就得抓药,有什么区别,难道看看病就好了?”白痴问题。
“如果看病,就请到斜对面的’如春馆’——”
对环境不熟,就是要多跑冤枉路!
咦,出什么事情了吗?怎么百草堂门前有几名官兵。
“是这三个孩子吗?”有人指着锦儿他们问。
“没错——郡侯说的就是这三个小孩。”
真是出师不利,流年踩狗屎,怎么到哪都有麻烦啊?!
黑子挣扎着要站前面去,被锦儿按住。
“请问,几位找我们有事?”是福不是祸,NND,锦儿的心迅速沉静下来。
“有人举报,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一人说。
“是吗?我们初到贵地,因弟弟生病才匆匆来问药,偷东西一事从何说起?”锦儿不慌不忙,心道怕是一场误会了,“况且,有人举报就该有人证物证,几位这样突然出现是准备以强权抓人吗?”
“人证物证是吗?你放心,我们都有!”从官兵身后突然转出一个人来。看此人二十岁年纪,一身白衣,倒是潇洒俊秀,如果不是满眼藏着深深的玩味之意,一张脸因眼底的戏谑而呈现出特别的神态,锦儿或许会多欣赏几眼,毕竟敢穿一身白衣的男子都是有着无比自信的。
“那就请拿出来吧?要是拿不出来小心我告你诬陷!”这个人有目的。锦儿明了。
话音落处,那人已到了锦儿近前。
“这衣服可是你的?”他的声色有些黯淡入耳却舒服。
“你管我衣服作甚?”
“赠你衣服的人可告诉过你,他在躲一个人。你知道他为什么躲吗?因为他偷了人家的东西!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就是我,而你穿上了他的衣服,身上藏着我的东西,我当然怀疑你们是他的同伙了!”
“你少胡说,我们小姐才没拿你的东西呢。”兰儿忍不住驳斥。
“拿没拿要用事实说话!”
一条白线划过眼前,锦儿有一瞬间的恍惚,再看时,见对面丈许外的人手里捏住一只笔。
“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笔!”
“一只毛笔而已,是你的就拿去好了!”原来他就找这只破毛笔,早知道就在路上扔在路边了。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锦儿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与兰儿、黑子重新站在一起,面对着围观在门口的人群:“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就一破毛笔吗,是我捡的好不好,再说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身手敏捷武功自是不弱,我可半点工夫没有,能到你家去偷了你的东西吗?即使是真的有同伙,你也要把那同伙抓住来个当场对峙才能让人信服!话说回来,谁能保证那些犯罪的人不胡乱冤枉好人啊?”
“这么说来,你不承认和偷笔的人是同伙了?”
“本来就不是,承认什么?!”四顾环视,发现很多人都是刚才街上那些面孔,锦儿开腔:“各位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们,我们兄妹三人刚来此地,弟弟长途奔波高温不退,我心急欲来此药铺买药,与这位爷并不相识,却说我偷了他的毛笔,请众位叔叔伯伯门作主。”泪光莹莹,凄凄婉婉,整个就是一小可怜儿。
“这不是刚才那骑马的小孩嘛——满有意思的。”
“这人是谁?欺负人小孩子真不象话!”
“就是,不就一毛笔吗?我家里开笔店的,回头我免费送你十只八只的。”
外面众人议论纷纷,这件事确实过于荒谬了些,一个成年男子,不惜兴师动众的搬了官府的官差来抓个小孩子,原因就是怀疑他的同伙偷了自己的毛笔,简直是天方胡话。
流行云的眼中终于闪露出一丝惊喜和欣慰来,不错,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慧黠却不外显,临大敌而不惊乱,时时能驾御环境,变被动为主动,伺机出手,以致敌人于死地。更为难得的是,她骨子里那种冷,在对手面前是绝命的无形利器,那正是他的“墨炼行云”需要的一种气质,她甚至比他还合适!他太无形了,自己抓不住,可这个娃娃——他应该能抓的住!不对,没有应该了,是必须抓住她!
五年了,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人,不用在一棵小树上吊着了,流行云心底的开心一丝也没有显现在脸上。
“先生,人,我们还抓不抓?”有士兵在众人声讨下小声的凑到他身边询问。
“抓啊——当然得抓了!”流行云故意对着门外众人大声宣布。
于是,三个士兵拦腰抱起三个孩子,很壮烈的在众人非常鄙夷的目光中穿过街市。
黑子本来想反抗,被锦儿用目光制止了,锦儿在赌自己的预感,如果她没看错此人此事,这一次他们遭遇的绝对是福不是祸!
第十三章 师、徒
流行云匆匆走进自己的“云居”,心里气恼:怎么这次又没抓住他?六年了,怎么每次都被他脱身还总被耍弄,真是让自己急不得怨不得恨不得恼不得。
是啊,谁让当年自己那么自负,非要跟他赌呢?一年两年可以等,三年四年也已过,五年六年转瞬逝,自己立志要练成的“墨炼行云”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吗?这个小猴子为什么对自己执拗不从呢?
想起六年前,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躲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若不是自己从一群小乞丐里面一眼就发现了他,带他出来,给了他充裕的条件生活,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五天!”
“哦,五天啊——”他笑,谁给他起了这么搞笑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又问。
“为什么跟你走?”小眼睛眨了眨。
“因为我能让你天天吃饱饭。”
“那我要做什么?”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这个问题天天有人来问他。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而且要帮助我练功——”这是他找这样一个孩童的目的。
“恩,那不如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你可以教我些功夫,三年之后——”他用黑糊糊小手拨了一下已经长到鬓角的头发,话却打住了,
“怎么样?”
“三年之后我八岁,我们来赌,每月的初一,我拿你一样东西,只要你能找得到并追到我,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就答应你!”
“哈哈,好!”
他那时以为对五天有完全的把握有操控他一切行为的能力,毕竟他只有五岁,可他是完全错了,五天在三年之内已经尽得他的武功真髓,而他作为五天的师傅,却不能强加给他任何意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处,五天始终是那个五天,他五岁时就知道流行云这个师傅不会赢过他。十岁后,他终日不见人影,只在每月的初一才来云居赴他们的师徒之约。
每月初一,每年十二个月,三年了,他一次也没赢过,输到最后都要气馁了!五天浑身的骨骼轻奇的极致,有那么几次,明明已经牢牢抓住了他,他却像条小泥鳅样从他手中滑走了。
有他这么收徒不慎的师傅吗?
有他这么慧眼识马的伯乐吗?
从见五天的第一眼,他就该知道,那个孩子岂是用温饱缚的住的,他白白的陪了满身的功夫去,白白的赔了三年的米饭去,白白的期待了六年的希望成空,就这样又一次被他耍了。
想到后来,越想越愁闷,这次他居然偷拿了自己的武器——墨如意。(木解释:墨如意,流行云的武器,一只蘸了墨汁立刻燿出金芒并从主体内脱胎而出的毛笔。)
“五天无敌,五天无敌——”
芭蕉树旁的鹩哥忽然开口说话,流行云立刻起身:这个小兔崽子终于回来了!
一道光,他手臂轻扬,看清了是自己的墨如意,五天居然敢拿自己的笔沾水写字——如意的笔身上插着一张纸笺,正是五天所书:
六年恩如山,
功成我无天。
向师荐奇缘,
下城着我衫。
一行三小儿,
笔落其人怀。
臭小子,这就走了吗?临走还给我举荐个替身。流行云一脸的怅然若失,六年的师徒他倒走的无牵无挂,可却不知带走了的是流行云的六年期盼。
既然如此,就去看看吧,但愿五天这小子眼光也不差。
“流先生——要出去吗?”
刚刚踏出房门,却碰上了访客,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古云郡侯玄极子。
“郡侯有什么吩咐?”在古云郡生活了十年,在玄极子的照顾下,也得授了他一部分功夫,流行云却总是这样不冷不热。
流行云的“云居”建在郡侯府里,而现在他的身份则是玄极子的女儿的先生,同时,在他的书院里兼做教授。
总之,按照身份地位来看,玄极子比流行云高上了无数的级别,可听他俩说话倒仿佛不是这么回事。
“行云——去做什么?”听他不自觉改了称呼,流行云皱起眉。
“没什么,五天说下城外有三个偷儿拿了我的东西,我赶过去看看。”
“是嘛?这如何得了,光天化日下竟然敢如此猖狂——来人——”
侯在外面的士兵齐刷刷的上前几步。
“你们跟着流先生到下城去,务必将三个窃贼捉拿回来。”
“是!”数人响亮的齐声应道。
玄极子威严的面庞上一双凛目极温情的扫过流行云的脸,“安夕吵着要你教他读书,文山书院你也已经三天没去了。”
“今天是初一!”
“我知道,所以来看看你回来没有,五天又走了吧?”
玄极子絮絮的说着,脚步紧跟着流行云,身后数名官兵齐刷刷跟在他俩后边,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情景,他们敬若神明爱如父兄的郡侯在云居里就是这样的待遇,起初他们还不平,有人私下议论流行云这个人的冷漠和不识好歹,结果议论此事者被罚往荒凉的驿站做联络去了,此后无人再敢议此事。
十年前来此都不知道是对是错,如果不是心中有姐姐的遗愿,流行云或者早已离开此地了。
冷漠,不是他的错,他的冷漠无情只对他一个人。
第十四章 坦白交代的游戏
跨进云居的门,流行云对身后的兵丁吩咐:“你们先回去吧,这里没事了。”
一群人放下三个孩子,立刻准备回转复命。
“等等——告诉郡侯,这三个孩子以后就在云居了。”流行云淡淡的说完,门就在话音落下的瞬间自动阂上了。
将两个女孩儿安置到小客厅,流行云带着已经昏迷不醒的黑子走出去,从路上到云居,自始至终没有他对她们说话。
锦儿和兰儿对望,两个人脸上的神情却是截然相反。锦儿气定神闲,兰儿却惊恐莫名。
“小姐,咱们出谷以后遇到的这些事情都好奇怪,这些人是什么人啊?他们不会把我们卖去那些地方吧?”兰儿看自己小姐那么悠闲,心里总算稍稍平静了些。
这个小丫头,小脑袋里头想的这么复杂,锦儿暗笑,转念一想,人心善恶岂是一面之识能断定的,便又谨慎的观察起周围了。
这间小客厅着实的小了些,总共不过十平米,设施简陋,只有一张栗色长桌,四把椅子,一把擦的锃亮的铜水壶摆在桌脚,长桌上有一套茶具,空气清冷异常,看来平时基本没客人进来,主人必是不好客,也并不喜热闹的,看屋内桌椅擦的一尘不染,说明此处的仆人相当尽职,对主人也有着绝对的忠诚。
进来时观察到的位置显示,此处云居坐落在一处相当庞大的宅院里,位置不显要,说明他不是这个院子的重要人物,应该不是主人。正琢磨着,一个妇人静悄悄的走进来。
“两位小姐,喝点什么?”妇人慈祥的脸上布满了沧桑的皱纹,听声音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看面相竟似超过五十了,人生的坎坷荆棘一望而知了。
见两个人不说话,妇人以为他们紧张:“两位小姐的弟弟被少爷带去看病了,你们不要担心,少爷必会治好他的。”
兰儿紧盯着锦儿,禁闭着嘴巴。
“奔波了半日确实口渴了,如此,就麻烦婆婆了。”锦儿朝妇人微笑着,“请问婆婆,你家少爷叫什么名字,可否告知?”
“这个,小姐还是自己问少爷吧——”妇人说完,退出去了。
大约又过了一刻钟,门外白影一晃,流行云飘进来,右手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饮料,暖暖的栗枣香气袅袅的随热气升起。
“两杯酸红枣茶,钟婶特意为你们煮的,呵呵。”流行云把两杯茶轻轻放下,视线定在锦儿身上,根据自己的猜测,再加上刚才钟婶所报,这两个女孩子根本不是姐妹,而是一主一仆,面前这个眼神清澈的就是主子,不过看起来也是个人小鬼大的角色。
“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看见流行云,锦儿立刻有了急切要了解整件事情的欲望。
果然是小孩子,到底是沉不住气,流行云暗道。
“这两个问题我也正想问你呢——不如这样,我们做个游戏,互相提问然后交换答案好了。”跟五天相处了五年,对于跟小孩子交往流行云并不陌生。
锦儿点头。
“我叫流行云。”
“我叫锦儿——”
“你应该说姓名的全称。”流行云提醒。
“全名——”锦儿头看了下身边的兰儿,自己到底姓氏名谁貌似到现在也弄不清楚,这个还真是个问题,那不如就用以前的姓名好了。
“丘锦书。”
“丘锦书——好名字!”流行云赞定的点点头。
“我十年前住在这里,但并不是运丞郡人,仔细来说,我应该是孤儿了。其他的事情你了解太多也无益处。”流行云诚恳的说道。奇怪,为什么自己对着一个孩子说话却不知不觉的就真诚和严肃起来。
“我有父亲,但十年来从没见过他,数日前家里着火,不得已才逃难至此。严格来说,也算半个孤儿吧——”锦儿回应。
“哦,不错!”流行云又微点头。
不知道他说不错的是什么——家里着火不错?我是孤儿不错?锦儿想着,暗笑起来,脸上随即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容,这种若有若无的笑在锦儿的脸上出现最具有一种朝霞般的妩媚。
“既然我们都是孤儿,那就是我们有缘分。其实,找你们来是因为有人向我推荐你——”流行云说着,把那张五天手书的信递给锦儿。
锦儿接过去上下看了一眼,这才明白:原来那个跳上自己马车的小乞丐名唤五天,是流行云的徒弟,因为不愿意再给他当徒弟,所以又向师傅推荐了偶然遇到的自己。锦儿脑海里浮现出那张花猫脸来。
“我教了他五年,没想到是个无情无义的狠心肠。”流行云黯然。
“你有什么目的?”锦儿沉默半晌,突然发问。
“目的?你指什么?”流行云反问。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你教我武艺,又要管我们的吃和住行,这些是什么目的?”
流行云一愣,她问的尖锐却直白,不象五天那样揣着明白装糊涂,五天不在这个问题上跟自己摊牌,只学艺不问原因,所以最后一身轻松的跑掉了,而她——凡事要知道个通透——
“我教你武功,是因为一旦艺成,你可以帮助我修炼一种至上的武功,那是我的追求,也是我的梦想。”
“然后呢?”锦儿继续问。
“然后,我会去做一件事——报仇。”
“然后呢?”追问。
“没有然后了。”回答至此,流行云忽然觉得自己说的远远超出了他最初的设想范围,有些懊恼的转身离开。
“我答应你了。”锦儿对着那片消失的白色背影喊。
原来他也是有梦想的,却是把梦想粉碎在仇恨的尽头,而自己便是他在通向梦想尽头的一个必要的阶梯——似乎他有满身的故事?!
也许,可以慢慢挖掘——挖掘有故事的人是一种乐趣,锦儿乐悠悠的琢磨着,以后就衣食无忧了,女人的第六感果然很准。
第十五章 规矩:相对的自由
“两位小姐以后就住这个房间,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吩咐我。”钟婶把锦儿和兰儿领到了一间卧室,略做了些整理就出去了。
天色黑了下来,奔波了数日终于有了安身之处,锦儿一颗悬着的心早落到了肚子里,晚饭便吃的格外的香甜,吃饱喝足,自然心情愉悦。
“兰儿,你觉得这个流行云如何?”锦儿望着正在整理床铺的兰儿问。
床上两床被褥,崭新的粉色缎面在红润的灯光下闪着亮泽,缎面上是上好的手工织锦的团花,这个流行云是真的诚心诚意。
“啊——小姐,流——先生是个好人!”直接称呼男子的名讳大概兰儿讲不出口。一个好人就是兰儿对流行云的评价。
锦儿点点头,“你说的对,好人而且是别有用心的好人!”
床铺整理完,兰儿过来要替锦儿更衣,手待伸过去,锦儿赶紧一扭身躲了。
“兰儿,我必须郑重的跟你说件事。”
“小姐,你吩咐好了。”
“以后,咱们三个人就是姐弟兄妹,对外对内都要这么称呼,不要天天小姐小姐的。”小姐,咋听咋别扭,因为后世对这个词语充满了歧义,去饭店吃饭都不敢管服务员叫小姐,一叫准挨白眼。
“可是,可是……”
“我叫你兰儿姐姐,你叫我锦儿妹妹。来,叫一个试试,兰儿姐姐。”
“我——锦儿——小姐——妹妹——”吭哧了半天,兰儿总算叫出了妹妹两个字,真不容易。
“兰儿姐姐要知道,我们现在寄人篱下,如果妹妹再以小姐自居实在是没有自知之明,况且,我已经对流行云说过你们是我的姐弟,这样称呼才最好。”
“哦,我知道了,锦儿——妹妹。”虽然兰儿的称呼多少带着生分,锦儿还是很开心。
“不知道少爷的病怎么样了?”并排躺下,兰儿忽然问。
“呃?!——你再说——”锦儿提高八度的声音。
“不知道……的病怎么样了?”弟弟两个字终被她含糊的咽下去。
“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看他,放心好了——”锦儿学着兰的刚才的腔调说:“流先生是个好人!”
兰儿扭过身子,将脊背对着锦儿,对她的调笑甚为不满:“不理你了!”
前世,锦儿没有兄弟姐妹,自己一个人睡,现在和人当然有些兴奋,辗转着翻着身子,挡不住浓浓的睡意终于进入了梦乡。
晨曦的曙光初露,床上的两个小脑袋并排着安然不动,“咚咚”的敲门声将还沉浸在美梦里的人儿惊醒。
门外是钟婶的声音:“两位小姐,是起床的时辰了。”
兰儿迅速的起身穿衣,锦儿侧过身子,极其不满的咕哝:“干什么嘛,又不要早自习又不要温书,起床还规定时辰,无聊!”
“小姐——小姐,快点起吧,你别忘了咱们现在不是在谷里。”
“兰儿,你又说错了!”
“恩,锦儿妹妹,我知道啦——”
破晓的空气微带着寒气,凉凉的吹走一夜的朦胧,来到院子,锦儿惊奇的发现,一群人早已整齐的排列好,最前边流行云和黑子面对人群站着。
昨天进来根本没发现这么多人,静悄悄的还以为这里没有仆人呢,却原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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