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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追惊局-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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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穆煜直到现在才想起,当时展世一在案卷上红线加粗的关键词是什么:说谎成性。
  所以他没料到何小丽会以这样的方式,让他以最快捷的方式见到雄哥。想必当初也骗过了展世一,因为任何危险系数上升到关乎性命时,展世一从来都是亲自下场。
  苏穆煜虽然能者多劳,一年到头老妈子似的操心不少,可那边人对他还算照顾,危险的事件从来不让苏穆煜经手。
  这一次,实属意料之外。
  雄哥走进房间里,杰克的血早被水稀释掉了。黑皮鞋踏着粉红的液体走到牌桌前,雄哥环顾一周,终是皱着眉叹了口气。
  “这个贵宾室,你们知道,是为谁而建的?”
  雄哥用不太流畅的国语,试图与苏连二人讲清楚。
  “完全没有原不原谅的事,她,何小丽,我没有一分亏欠她。她做的事,我也不计较了。做人嘛,又像我这种大佬来的,一辈子哪有没被人耍过?不差她何小丽一个女人。”
  “她也苦的咯,我知晓。”
  “我没恨过她,你们与她说,走就走咯。还管那么多干什么,走得远远的好啊。老子一辈子也就爱过那么一个女人,见不得她每天跟着我提心吊胆。”
  雄哥说得很慢,他已经不再年轻。遇上何小丽时,他四十三。两人好了几年,如今也年近半百。他的爱情来得太迟,这个青春四溢的女人带给了他人生第一束光。就像阳光铺洒进九龙城寨的无底洞中,照亮了下水道老鼠的窝。
  何小丽这女人,生得苦。认清现实后选择了另一条人生路。她不断左右逢源,不断攀附权贵,她甚至一度认为,只有名利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握在手中的金钱,才是最实在的。
  何小丽搭载着雄哥这艘“巨舰”,很快融入上层社会。
  她告诉雄哥自己没有家人,是本地遗孤,很凄惨的啦。雄哥没有细究,到底是养在身边的女人,你多爱她一点,便毫无保留地多信她一点。
  雄哥遇上爱情,或者说是得之不易的亲情,他变得盲目又认真。何小丽说什么,他也不怀疑。也可能是他明知漏洞百出,还是选择相信。
  不相信又能如何?
  从他在地摊上第一次问何小丽“傻女,有没有邓丽君”时,他就注定了要蒙上眼睛去爱这个人。
  只因雄哥知道,他们都是大陆来的。
  香港本地人是不会卖邓丽君的,那是大陆人对家乡的念想。所以后来何小丽说自己是本地人时,雄哥也只是笑笑,顺着她讲:我都系。(我也是)
  何小丽过得顺风顺水,凭借雄哥的势力和名号干了许多敛财的事。她不断结交名流,不断干涉赌场生意。她终于实现了从发牌荷官,摇身一变为赌场股东。
  人生一旦失衡,或暴富,或极穷时,若没有正确的道德标杆或坚定的人生信念做核心,就容易走向极端。
  何小丽变了。她以前穷怕了,现在等同于一夜暴富。她像无底洞一样不知满足,除开寄给家中的钱,留给自己的却怎么也不觉得够。
  她作为雄哥情人的同时——搭上了大辰社的顶头老大。她开始贩卖各种消息,流连于数个男人的床榻,自己创办的生意如日中天。
  疯狂的女人最可怕,也最盲目。她说谎成性,不断用谎言去解释另一个谎言,她每天生活在谎言中,渐渐以为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
  雄哥察觉她出问题时,已经来不及回头了。何小丽一直走在悬崖上,或许就没想过要全身而退。
  好日子很快到头,雄哥带人抓奸在床时,何小丽对上他绝望的眼神,意外地没有再说任何谎言。
  那一刻只有他们知道,爱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雄哥找人端了对方的老巢,带着何小丽回去。当夜把所有的证件扔在何小丽面前,笑着跟她说:“傻女,你走喇,去加拿大,边冇咁嘅生活。”(你走吧,去加拿大,那边没有这样的生活。)
  没有这样黑暗的日子,没有这样沉重的人生,没有这样复杂的关系,也没有任何谎言。
  傻女,不要为名利所累。
  人生这一辈子,活着图什么?图个快乐尽兴而已,图个安稳自在,图个有人爱,有人疼,生一群宝宝,安心度过余生。
  何小丽猛地扑上去抱住雄哥,她撕心裂肺地大哭起来,她知道加拿大好,那边有好日子等着她。
  可那边没有任何亲人,没有雄哥。
  “我不走!我不走!你不要赶我走。我错了,我再也不要这样了!我错了雄哥。”
  “我不要去加拿大,我不走!”
  何小丽嚎啕大哭,明知无用。
  雄哥宽慰地拍着她的背,笑着说:“傻女,行啦,唔系我会杀咗你。”(否则我会杀了你。)
  何小丽一怔,她慢慢放开雄哥,看着这个男人的眼睛。她猛然一抖,雄哥不是开玩笑。
  是了,骄傲如雄哥这样的男人。一生血海中走过,身边哪里能容下一个背叛过他的人?何小丽是个女人,又是他爱过的人,这样的结局已然算好。
  不杀,是最后的宽容。
  何小丽与雄哥相差近二十岁,在他眼里是女人,亦有些女儿般的样子。他不会爱自己的女儿,但会把他心爱的女人宠成宝贝。
  宠过头了,犯了错,他也认了。
  男人嘛,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这又算什么。
  何小丽离开那天,无意从曾交好的某个线人那里,知晓了大辰社意欲截杀雄哥的消息。
  而她当时已答应雄哥不再插手黑道上的事,也答应了大辰社那头不准在回头。
  何小丽去机场的路上万分煎熬,最后谁也不知她当时进行了怎样的自我麻痹,最后竟选择真的一去不复返。
  曾经的事,过了太多年,甚是到何小丽无疾而终之时,已经记不得雄哥的模样。她在来到加拿大第二年得到消息——雄哥去世——当时的她,称不上难过,只是特别后悔。
  如果当时她回头了,是不是一切都能不一样。
  这世上,为名为利,为一己私欲,谁不曾做过有违初衷之事。特别是他们这般,本就能手握更多财富的人。
  何小丽的余生,思考了几十年——如果一切能重来,名利又是否那么重要,她会不会抛弃名利,选择踏踏实实跟在雄哥身边?
  她没有做出选择,死也没有。
  这本就是个无解的命题,有的人在生命中追求爱,有的人追求名利,有的人什么也不想要,有的人贪婪一生。
  谁也不知道,如果一切能重来,我们是否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或是做出不一样的抉择,走不一样的路。
  诱惑永存,每一分每一秒,人们都站在命运的抉择前。齿轮永远不会停歇,内心总有个东西在推动着我们走下去。
  雄哥如此,何小丽如此。
  千千万万人,哪个又不是?
  苏穆煜搀着连鸣,绕过保镖往外走。
  “这间贵宾室,我知是你建给何小丽的。她一生爱玩牌,你以为她会在这里陪伴你一辈子。后来她出轨,不断与其他人苟合,为追求更大的名利。她走后,这间贵宾室便成了小丑的专用场所。”
  “不如说,你甚至最后认为,自己在爱情中就是那跳梁小丑。”
  “你决定再也不爱了。”
  苏穆煜说完,两人走出贵宾室大门。
  雄哥却突然在后面大喊一声:“我钟意佢!边个可知我爱佢!佢自己都唔知!”
  (我爱她!谁能知道我爱她!连她自己都不知!“
  雄哥且以为,是自己爱得少了,所以何小丽走了。
  这世间,爱情与名利相比,究竟哪一个更重要?
  谁知道。
  苏穆煜攥着拳,放开连鸣。
  他转过头,看着蹲在门边靠着墙,双手紧紧捂住嘴唇,泪水肆意不敢发出一个音的何小丽。
  苏穆煜说:“不,她知道。”
  “而且她也爱你。”
  何小丽的魂魄开始慢慢消失,与以往不同,她不被苏穆煜的扳指所收。
  自双脚开始,如消散的尘埃,一点点彻底堙灭。
  很早之前,展世一曾问何小丽:扭转另一个人的人生,代价如何,你可知?
  何小丽点头:我知。
  无非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入轮回。
  这些啊,与爱比起来,都是小事。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章,这一卷就结束了。
  其实何小丽这个人物很有多面性,但因为篇幅所限,不能再给她详写了。(毕竟重点是苏连二人。)
  她是个命途多舛的女人,遇到雄哥后也没有真正幸福几年。
  人心太贪婪,她又太年轻,经不起诱惑,又不给她足够的时间去改正。
  后来她去了加拿大,随着年龄增长,等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子孙时,她倒是真正的想通了,反省了。
  可设身处地想,让她再年轻一次,她会不会不同?
  答案很难说,也许会,也许不会。
  人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生物。
  雄哥也不希望被同情,于他来说没必要。他活到五十岁,五十而知天命,人生过了一半,他不会因为何小丽的谎言而遭受打击。更多的反而是因为爱情遗憾。
  两人所求的不一样,年龄不一样,经历不一样,产生了爱情,却无法厮守。
  分开后,他们又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何小丽在加拿大结婚生子,其实也是雄哥想看到的。
  他们都是人,但都是不同的人。所以没有对错。
  除开这些,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人活一辈子,总要有些遗憾,或许才算圆满。


第67章 名利场
  黎明的日光从天边浓厚云层中破开一线,万千光丝倾倒在维港之上。彩虹邮轮停靠岸边,海面罩着迷蒙大雾。
  连鸣同苏穆煜并肩而坐,说好要一起看维港夜景的计划也落空。七点的钟声敲响之时,万物颠倒,星象异常。同在港澳执行另一项任务的死神们,于那一刻停下了手中的工作。
  又有一个灵魂将无法进入轮回眼,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他们快速且庄严地低声吟诵诗歌,在魂魄彻底消散之前,送她最后一程。
  苏穆煜手里拿了盒维他奶,刚才两人一身血污,跑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早餐时,差点被店长送警署。
  苏穆煜回想起这次经历,紧张之余又难免笑出声来。他浑身上下透着疲惫,干脆一歪头,整个人靠在连鸣身上。
  连鸣正给连氏集团的接头人打电话,肩头一沉,平稳的呼吸在耳边响起。连鸣快速交代完,侧过来用脸颊蹭了蹭苏穆煜的头顶。
  “阿煜,很累你就睡一会儿。”
  “是很累,但睡不着。”苏穆煜闭着眼睛轻声说,“身体很疲倦,不断暗示我该休息了,要好好睡一觉。但脑子又很清醒,闭上眼怎么也没有睡意。这种感觉,你懂吧。”
  连鸣伸手抱住他,在他额头上亲吻一下:“我知道,以前做研究时,经常整晚整晚睡不着。最后课题完成了,也会有一段时间持续这样。后来实在顶不住了,身体机能发出严重警告。一闭眼,睡个昏天黑地。”
  苏穆煜笑了笑,他嘴边叼着吸管,说话前砸吧一口豆奶。香甜的气息在口腔中散开,这才冲淡了记忆中的血腥味。
  “真想赶快回去,拆迁队也不知怎么样了,每次寄放在宠物中心也不是个办法。回去又要闹脾气。”
  “它很乖的,阿煜,它不会闹。”
  连鸣说得很慢,一字一句不知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讲拆迁队。
  苏穆煜没有深究,想起什么似的嗤笑两声。他把没喝完的维他奶塞进连鸣嘴里,美名其曰不要浪费:“拆迁队都不嫌弃我,你还嫌弃我咯?”
  “我到底哪里跟它像了?”连鸣觉得很没道理,却还是乖顺地叼住吸管,猛吸一口将剩下的豆奶喝完,“阿煜,讲点道理好不好?”
  “不好!我们之间还需要讲道理来的吗?”
  “不需要不需要,”连鸣纵容地接过空盒子,捏扁捏扁,再抬手对准两米外的垃圾桶。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完美入框。连鸣自得地回头问,“阿煜,帅不帅?”
  苏穆煜眯着眼,盯了他半响,说:“展世一打篮球很厉害。”
  连鸣刚想问那小子哪儿厉害了?球场上还不是被本大爷洗过光头。忽觉不对,转而张口问道:“展世一是谁?”
  好像他真不认识这人。
  苏穆煜眨眨眼,想从连鸣脸上看出更多的信息与情绪,片刻,无果。
  他伸了个懒腰,挺着脊梁坐正了:“没谁,就一吸血鬼。吃人血馒头那种,养了一群蠢乌鸦,呵。”
  连鸣哂笑,看来这次危险的任务对苏穆煜刺激够大,已经忍不住闹意见了。
  “照你这么说,很讨厌他?”
  苏穆煜看着眼前波澜的维港海,阳光在水面上细碎成粉。有游轮启动,汽笛呜一声搅乱了清晨的宁静。水波顺着船体往四周荡漾,浓雾散开,远处高低不一的建筑慢慢浮现。
  好似一幅海市蜃楼,叫人看不清楚。
  “不是讨厌他,”苏穆煜说,他的眼里印着海浪,深深看着远方,“他有他的立场,有他需要完成的工作,我也是。我们之间不会出现冲突,他要我做的,都是我应该去做的。我戴上这个扳指的时候,就决心要去承担了。”
  “如果不是我,处理跨时空之事,目前还没有其他人可以。我不做,就会出问题。所以一开始其实我们都没有选择,只能硬着头皮上。这也很好,避免了产生退缩的情况。”
  连鸣呆怔,这是苏穆煜第一次主动给他讲起自己的过去与工作。主动把自己剖开给他看,连鸣心头一动,十分想拥抱他的阿煜。
  苏穆煜低了低头,他伸出手擦了擦衣襟上的血污,已经干涸了。汗味混着血腥味,很难闻。以往这样危险的任务也不是没有,只是很少出现这样命悬一线的时刻。
  “鸣哥,我不想把你搅进来。也许一开始是想给你个教训,但后来真的不想了。”
  “有的时候很危险,我不想你出事。”
  连鸣把双手叠在脑后,悠闲地伸直双腿,他不在意道:“阿煜,你不是要教我做人嘛。”
  苏穆煜一哂,“没必要这么记仇吧?还记着呢,嗯?”
  “不是,我不是那意思,”连鸣说,“谁还不是第一次做人了,你教教我怎么了?以后也拜托你一直教我吧,阿煜,教到我明白为止。”
  连鸣这话说得很无赖,一个人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真正的好好做人?要用五年,还是十年?换言之,连鸣就是摆明了告诉苏穆煜,你说这些没用,小爷怎么着都要缠着你。
  你现在是我的人了,还想独自把我撇在一边?没门儿!
  苏穆煜气笑了,他踹一脚连鸣:“你这人前后不一很明显啊,之前怎么说的?以后出任务不会再跟着我去了,良心?”
  连鸣说:“狗吃了。”
  苏穆煜瞪了瞪眼:“我……。”
  连鸣朝他眨眨眼:“想说我操,是吧?嗯?操字都要出来了,干嘛压抑自己啊。”
  “来嘛来嘛,阿煜,你来操‘我一个试试?免费的哦,不收钱的哦,包教包会哦?”
  “滚蛋!”
  饶是苏穆煜见多识广,还是被连鸣的不要脸吓了一跳。
  这人好歹在外面的设定是精英教授吧?怎么背地里流氓成这么个德行?
  很明显,苏穆煜至今也没有反省是不是自己把连鸣憋得太久。
  成年人长那玩意儿,不拿来用,难道是下酒的?
  两人插科打诨直到连家派车来接人,后送至酒店,舒坦地洗了澡。唯一缺陷就是洗得太久,苏穆煜差点出不了浴室。
  连鸣实在憋不住,紧箍着苏穆煜的窄腰,将人压在洗手台上狠狠地吻了下去。两人从皮肤到骨髓里的欲望霎时烧成一片海洋。
  连鸣霸道地在攻城掠池,一寸一寸扫荡过他的领地。
  苏穆煜很快回应起来,他伸手抱住连鸣的脖子,忍不住挺起胸膛。微凉遇上火热,浴室内热气腾腾,粗重的喘息压抑着内心深处的渴望,连鸣的舌尖从嘴唇滑过对方脖颈,一路往下。
  苏穆煜脑海中劈里啪啦炸起一串火花。他眼前金光一片,整个人如浮浮沉沉的雨中飘萍。后背抵着冰凉的玻璃,下面是欲望的火海在沸腾燃烧。
  苏穆煜爽得尾音都在发颤,好似维港的风温柔拂过波涛大海。巨大的愉悦在脊椎骨欢呼着冲上头顶,脚趾卷曲,十指紧紧扣在连鸣漂亮的蝴蝶骨上。
  情‘欲的大海中,岂能有谁全身而退。苏穆煜觉着自己好似要死在连鸣怀里,那么清晰那么澎湃的一场发泄,强势涤荡了心底所有不安。
  ——
  待两人回到芙蓉城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连续多日的劳累与疲倦,拖垮了两人的精神。强大如连鸣,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很累了。两人直奔名居山的苏宅,决定第二天再去接拆迁队回家。
  苏穆煜叫连鸣留下来过夜,后者也懒得再装大尾巴狼。明显是肖想了很久主卧,红木四柱式雕花大床,又暖又软又舒服,上面还睡着苏穆煜,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
  苏穆煜给他翻了一套中式睡衣,穿在连鸣身上显得有些短,手腕与脚踝露在外边,衣服上有属于阿煜的味道。
  苏穆煜上床时,连鸣正坐着看书,手中翻的是有关古代文学的著作。
  “你还看文学书籍?”
  苏穆煜戴着金丝框眼镜,凑近连鸣时,体香与沐浴露清香勾得连鸣直咽口水。
  连鸣侧头看了看他,珍珠镜链垂在脸颊边,床头暖灯照得熠熠发光。狭长的眉眼更是别有风情,连鸣放下书,忽然捏着他下巴:“阿煜,别这样。”
  “我怎样?”
  苏穆煜眨眨眼。
  “你诱惑我的样子,太犯规了。”
  连鸣低头,在苏穆煜唇上印下一吻。他没有深入,只是双唇细细碾磨一番,又退了回去。
  苏穆煜摸摸嘴唇,忽然大笑着靠在床头。他狡黠地看着连鸣:“之前不是挺能耐嘛,什么都敢做,怎么现在又怂了?嗯?男人哟?连下惠哟?”
  连鸣无可奈何叹一口气,他慢慢放下书,猛地一翻身压住了苏穆煜。他一手伸进对方的衣服里,五指抚摸上那光滑的肌肤,一手顺势往下,狠狠揉了揉苏穆煜饱满的臀瓣,指头已抵上了隐。秘。
  苏穆煜浑身一震。
  连鸣停顿一两秒,再次往那里探去。
  苏穆煜再次一震。
  这次换连鸣笑了,他收回手,撑着手臂跪在苏穆煜上方,就着昏黄的灯光看清了阿煜一切表情。
  “阿煜,挺能耐?嗯?碰你一下就抖成这样,明明还是怕……”
  苏穆煜撇撇嘴,没意思地偏开头,被连鸣说中心事。虽然他也挺想,但到底还是有些怕,或者说是没准备好。
  连鸣没再刺激他,伸手关掉床头灯,房间里漆黑一片。连鸣俯下身,没有任何欲望地抱住苏穆煜。
  “阿煜,我会等。”
  苏穆煜啧一声,有些懊恼:“嗯……我尽快……”
  连鸣听完,瓮声瓮气地笑了,他的阿煜怎么能这么可爱。
  “嗯,好。你尽快。”
  “笑什么笑!下去!还睡不睡了?!”
  苏穆煜典型的撩后怂,双手推搡着要赶人。
  连鸣顺势把他抱在怀里,翻了个身,两人间贴得严丝合缝。
  “嗯,睡觉。”
  “今晚还想听故事吗。”
  苏穆煜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头在连鸣的怀里蹭蹭,选了个舒服的位置。
  “唱首歌吧。”
  “嗯……什么歌?”
  “就那首你唱给我,我后来又唱给你的歌。”
  那首在危险发生前,你用来逗我开心的歌。那首在命悬一线时,我用来表白的歌。
  连鸣勾了勾嘴角,紧紧抱住阿煜。
  “嗯。”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你去想一想,你去看一看。
  月亮代表我的心。
  第三卷《名利场》 完。 


第68章 玫瑰头颅
  什么是玫瑰?
  为了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
  ——
  翻年,大寒至,芙蓉城久违地下起雪。
  片片如飘絮,粒粒如星点,在院内的草木上铺了厚厚一层。亮晶晶的雪面反光,一个迅疾的黑影企图踏雪无痕,冷不丁窜出去摔了个狗啃屎。
  接着,硕大的黑旋风很快从雪地中把自己刨出来,往推开一条缝儿的大门飞奔去。
  苏穆煜站在二楼落地窗前,拉开窗帘便看到令人忍俊不禁的一幕。
  鹅毛般的雪花簌簌往下坠,拆迁队一身雪水混泥,直往连鸣身上扑。
  连少手里抱着三层黄花梨雕龙纹礼盒,正小心翼翼地往院里挪动。拆迁队杀他个措手不及,差点把沉重的木盒往拆迁队的狗脑袋上砸去。
  “边儿去边儿去,你苏爸爸平时是不是太娇惯你了。没大没小的,以前怎么不见你这样。规矩?还知道什么是规矩不?”
  拆迁队大抵是安逸日子过得太久,智商与规矩早被扔到犄角旮旯里去了。它甩着哈喇子往在连鸣的裤腿上蹭,只记得自己现在是苏穆煜的崽,十分有些狗仗人势。
  连鸣停下脚步,斜着眼睛盯了它一会儿。拆迁队浑身一麻,摇成花的狗尾巴慢慢下垂,相当懂事地在原地坐下了。
  “很好。”连鸣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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