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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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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纲骨先摔倒,刚要纵身弹起,又被上千斤的战马重重地砸在身上,即使他比西藏牦牛还要强壮,但也瞬间晕厥,手中长锏丢落在一旁。

焦黑铁牛的双腿在和战马对抗的一刹那,一齐断裂,森森的膝盖骨长长地从膝盖上戳了出来,犹如两把匕首长在了膝盖上。

但是,他还清醒着,努力用双手撑起上身,看到不远处倒地晕厥的靳纲骨,哈哈而笑,“小子,摆平你,老子跟玩似的!”说着,猛地扬起手中的一只板斧,砸向了靳纲骨的脑袋。

“扑——”

靳纲骨的脑袋被板斧砸的埋进了地里,汩汩的鲜血,从板斧的边缘,兹兹溢了出来!

两军士兵看着这样一个惨烈场面,纵使他们都是见惯生死的人,也都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

“阿骨——”宗哥王巴图见到跟随自己多年的大将就此死去,伤心欲绝,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大喝道:“吐蕃的勇士们,冲啊,杀光宋狗,为靳纲骨报仇!”

随后一马当先,驱使他的飞天白虎,拖着他的映雪长刀,飞奔着冲向了焦黑铁牛。

对面的宋歌一见,暗叫一声‘不好!’,不容细想,振臂一呼,“杀啊——”立即驱使小可怜,疾速向前,去救焦黑铁牛。

巴图胯下飞天白虎脚程极快,完全不输于小可怜,先行一步,先到一步,他的拭雪长刀,直取焦黑铁牛的咽喉。

焦黑铁牛眼见着巴图气势汹汹而来,并没有坐以待毙,猛地把手中的另一把板斧朝着巴图砸了过去。

巴图视而不见,依旧前冲而来,在板斧飞到他身前的时候,映雪长刀一抬,就架开了飞斧,接着一刀砍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焦黑铁牛——

“不——”宋歌已到奔到离焦黑铁牛不到二十步的地方,却依旧无法救下焦黑铁牛,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头颅滚落开来!

从焦黑铁牛脖子中喷出的鲜血,在宋歌眼中,尤其的殷红,把他的整个视线给染成了红色,并且逐渐扩散开来,他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血色。

殷红的血色——

他忘记了自己根本不会武功,举着只有三寸长的鱼肠剑,不顾一切地朝着巴图奔去,他要杀了巴图,为焦黑铁牛报仇!

巴图也正好要和宋军大将军较量一番,见着宋歌冲过来,拖着映雪长刀,直冲过去。

两位主帅相交,蹦出的火花可想而知!

两人都有传奇的经历,都有奇遇,胯下都骑着一匹凶猛异兽,手中都是当世利器。

不过,巴图的映雪长刀,长八尺有三寸,重一百五十斤,在接近宋歌的时候,猛地一个大力翻转,刀身划过长空,犹如一道弯月般耀眼,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宋歌的脑袋劈去。

——这一劈之力,何止万钧!

宋歌体内的大棒之气,早已遍布周身,此时更是蓄气手臂之上,用手中才三寸长的鱼肠剑,迎着巴图的映雪长刀架了过去——

“嘭!——”

一声响亮的金属碰撞声之后,两把当世利器相碰,撞出了耀眼的光芒,似在空中升起了一颗灿烂的明星,几乎使太阳失去了光彩!

正在战场上驰骋的双方士兵,都被这光芒惊呆了,惊愕地停下了脚步,半响都没能回过神来!

宋歌只觉得一股大力席卷全身,手中的鱼肠剑差点跌落,整个身躯像断线风筝似的往后飞去,远远地跌倒在地,翻了数个跟头,终于停止,只觉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喉咙上顿时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腥味,一口鲜血涌进了口中,但是他没有吐出来,瞬即之后,他又把这口鲜血咽了回去,挣扎着勉强站了起来,怒视对面的巴图。

巴图也不比宋歌好多少,他的映雪长刀接触到宋歌鱼肠剑的刹那,就感觉到大海波涛似的力量汹涌而来,猛地撞击自己的身躯,随即扩散开来,迫使自己的身躯不由自主地往后跃出,脱离了胯下的坐骑。他施展内劲,在退后三丈之后才堪堪站定,只觉得胸中气息激荡,气闷难忍,如万箭穿心,差点晕厥过去,握住映雪长刀的手腕,虎口鲜血淋漓。

这一招硬碰硬,巴图本以为就算是一万个宋军主帅,他也能把他打的跌落坐骑,栽倒在地,继而上前一刀结果性命。他可是修习过上乘的神秘功法,才有如此的修为,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宋军主帅,居然也是这样一个强悍奇人!

当然,巴图所不知道的就是,宋歌根本不会武功招式,要是知道,他也不会这样硬碰硬,而是施展武学,几招之内,即可取下宋歌首级!

一招过后,两位强力主帅不分伯仲,两人胯下的坐骑都退后了两步,继而又猛地同时昂头吼叫,响声震天,瞬即纵身往前,斗了起来。

双方的士兵同时醒悟,继续往前冲去,厮杀起来!

两位主帅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内伤,在双方众将的掩护之下,往后退到安全地方。

战场上,士兵依旧厮杀——

宋军的摩尼军个个身怀武功,对于这种混战,最是喜欢,而禁军在背后捡漏,相互配合,很有效率。还有火枪队,更是远远地躲在后方,见着可以射击的吐蕃士兵,“嘭”地打上一枪,往往收到奇效,一枪毙命!

吐蕃士兵虽然强悍,但是和宋摩尼军相比,不管是武力上还是士气上,都弱了一筹。

何况,吐蕃士兵也不善于排兵布阵,喜欢混战,这一点,正是这一支宋军所喜欢的!

会战打响两个时辰之后,宋军的优势就非常明显地显现了出来,各个小范围士兵聚集的战场,都是宋军在追逐着吐蕃士兵,打的他们东躲西藏。

吐蕃军又要对付眼前的宋军,又要防备那随时响起的火枪袭击,逐渐无心应战,只有处处躲避,逃命。

宋歌已经缓过了劲,看着战况,满心欢喜。这一仗出战的吐蕃军,不一定就是吐蕃军的主力,但至少是吐蕃有生力量当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干掉他们,就能大大削弱吐蕃军的实力。

而宋歌边上的宋将,包括白云飞等,更多的注目都盯在了宋歌的身上,他们实在想不到,一直好像毫无本事的教主、枢密使,居然还有这样神鬼莫测的功夫!

吐蕃军方面,宗哥王子巴图的胸中气息稍稍通畅,可是看着战况,则更加郁闷难当,他本以为这支宋军只是纠集了几位武功高强的人当战将,没想到宋军士兵也一个个生龙活虎,战斗力超强,居然把他的吐蕃军打的抱头鼠窜!

本来,巴图以为要是一战而屈宋军,把宋军打怕,打跑,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去抢火枪。但是,依目前的情况看来,抢火枪还是很有必要的,那玩意威力强劲,有了火枪在背后施放,可以提高许多的战力,至少,能够守住龙文关!

此刻,巴图已经降低了对宋军的目标,先以守住龙文关,不让宋军突破龙文关,直接面对宗哥城为第一目标。

“你们三人一同出击,务必抢回一套宋军的神秘武器!”巴图对身边的另外三个大将下了命令!

……

更加先进

巴图为了能够得到火枪的器械装置,不惜让自己的另外三个大将,冒着极大的风险,冲入宋军节节胜利的战场之中,去夺取宋军火枪队手中的火枪。

巴图手下本有四员强力大将,个个威猛,其中靳纲骨在和宋将焦黑铁牛对战的时候死了,剩下这三位大将,也都是武力高强,他们听了宗哥王的命令,突入战场之中,左冲右突,凭着高强的武功和手段,居然还真的被他们打死了一个宋军火枪队士兵,抢走了一杆枪。

巴图见到枪已到手,战况不利,无心再战,大喝一声,“撤退!”带着残兵,往龙文关方向退去。

宋军见到吐蕃军撤退,士兵们追击掩杀,直至龙文关下,在龙文关上弓箭手的射击之下,才不得不退了回来。

这场战斗,宋歌满心欢喜,虽然焦黑铁牛战死,另外还死了不少的士兵,不过,总算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吐蕃士兵的伤亡人数比宋军要多的多。

清理战场,清点战利品,功劳薄上记功劳之后,宋军在当晚安排了庆功酒,热闹了一番。

这是宋军进入吐蕃境内所打的最强硬的一场仗,虽然胜利了,宋歌也觉得很满意,不过,他觉得还是不够好。

他在寻思着,现在人家的地盘上,要是每次打这样的硬仗,纵使能够胜利一次,也难以胜利十次,毕竟人家还能招呼其他的部落前来帮忙,自己却难以就地招兵买马。

但这是一时不能改变的事实,宋歌认为,现在能够改变的就是这火枪队的手中火枪还是不够先进,打一枪就要装一次子弹,而且要装好一会,要是和后世一样,制造出连发步枪,那就爽多了,最好是改良成为机关枪,一扫一大片,那么,弄出两百挺机关枪的话,士兵都可以不用了,直接让火枪队冲上去,就能所向无敌了。

因而,当晚,宋歌带着方腊,到了沈括的帐篷。这次出征,由于子弹不够用,需要现做,因而,就把沈括也带出来了,顺便连制造子弹的铁匠队也带来了。

一路上的劳顿,让老沈括很疲乏,天刚刚黑下来,就躲在帐篷里,闭着眼睛思考一会问题,就准备睡下了。这阶段一直行军,几乎没有停歇过,因而,他也没让铁匠把烧火铺支起来。反正在天水、湟州的时候,制造的子弹暂时够用。

“沈老先生,这么早就休息了?”宋歌走进了帐篷。、

沈括微微地睁开了眼睛,看到是宋歌,又闭上了眼睛,对于宋歌把他这把老骨头弄到这荒郊野岭的吐蕃来,他很不满,“你来干什么?老头子累了,要休息!”

宋歌笑笑,“沈老先生,我是来和你谈科学的!”

沈括对于宋歌的‘学识’,还是非常崇拜的,只是宋歌军中事务繁忙,沈括一直找不到好的机会去向宋歌讨教,早就心痒痒了,听到宋歌说来谈科学,又睁开了眼睛,淡淡地说道:“你是大将军,现在能这么空闲了?”

更加先进(2)

宋歌笑着道:“空,本大将军今晚空闲的很啊。沈老先生,有没有兴趣和在下讨论讨论呢?”

“你,可别骗我!”沈括坐了起来。

宋歌点了点头,说道:“不过,今日你我谈的内容,要由我决定。反正,我谈的知识肯定不是你现在已经懂了的知识,而且保证你很有兴趣!”

沈括虽然有满腹的问题,不过,宋歌既然这样说了,也就只好点头,只要他不懂的知识,他都感兴趣。

宋歌继续道:“我要谈的是关于火枪的改造!”

“火枪?老头子不是把火枪改造的挺好了,比你以前的那玩意要先进多了,你不是挺满意的吗?”沈括显然并没有太多的兴趣谈火枪,他宁愿宋歌谈蒸汽方面的内容。

“呵呵,那只是初步的满意。其实,这火枪可以更加先进,大大的先进,而且,它发挥的威力,可以让武将的武力、甚至城池毫无作用。”对沈括说话,必须弄一点技巧,设一点悬念,他才会有兴趣往下思考。当他愿意思考的时候,一切都好办了。

“怎么个先进法?”沈括有了一点点的兴趣,毕竟这玩意能够完全取代武力、超越城池,还是有想当的吸引力的。

宋歌笑笑,“我们现在用的火枪,只能打一枪,而且装子弹非常麻烦。要是有那种火枪,能够装一次子弹而打十枪八枪,岂不是更好?沈老先生,你想想,火枪威力这么大,要是能够连发,随便一个人的手上有火枪,即使越强悍的武将,也不敢靠近不是?”

“咦,这还真的有点意思啊!”沈括一思索,好像是这么嘎道理啊,现在的火枪,只能打一枪,面对武力高的武将,一枪没打准,重新装子弹,肯定来不及了,就等于死定了,要是能够一下子打十枪八枪,的确没人敢靠近!

“其实,沈老先生,这火枪的改造上,还大有文章可以做。一下子打十枪并不是火枪方面的终极武器,要是能够一下子打几百上千发,岂不是更加厉害?还有,既然火枪能够这么威猛,那么要是把子弹加大,加到这么大,”宋歌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了一下,合抱起来的样子,他是想把沈括引导进研究火炮的概念里去,“装在一杆腰围那么粗的枪管里,房子那么大的装置,然后再屁股上点火,‘轰’发射出去,那威力,肯定无比强大,用来攻城拔寨,简直就像儿戏似的!”

沈括惊呆,这宋歌的思维的活跃程度,的确超出了他的想象,但不管怎么说,既然火枪能够制造的出来,那么,接下来的这些,的确是可以去试着做一做的,“宋,宋大人,你说说,该怎么做呢?”

宋歌咳嗽了一声,“呃,这个嘛,对于这方面,其实是我最近才想出来的,我暂时也没有进行过深入思考和研究。沈老先生,你看我,又是枢密使,又是大将军,忙前忙后,无暇去作科研思考呀!”

“嗯,枢密使大人的确很忙,这个问题,老头子也有兴趣,会思考思考,研究研究的。”沈括急忙说道。他的兴趣已经被完全吊起来了。

“好,好,好!”宋歌笑笑,走了——

……

巴图让三位大将冒死抢了宋军的一杆枪,招呼士兵退回龙文关,然后把火枪交给了哈迷,“哈迷,这就是宋军的神秘武器了,你拿去看看吧,快点弄明白了,也做几百杆出来,消灭关外嚣张的宋军。”

哈迷怯怯地接着巴图手中的铁杆子,“是,宗哥王,属下一定尽快把这武器的奥妙搞明白,然后加以改良,制作出更加先进的武器出来!”

实际上,他的心里在犯嘀咕,这么一个铁筒子,怎么就能发出这么强悍的威力呢?

哈迷叛逃

宋军的战斗力摆在那里,确实比吐蕃军还要强上一些。

宋歌有恃无恐,不愿意进行持久战,因而天天遣武将带兵到龙文关下挑战,可是吐蕃军坚决不出战,窝在关内,任凭宋军怎么叫骂,就是闭门不出,犹如当年吐蕃打入宋朝境内,宋朝的守城武将一样,做着缩头乌龟。

宋歌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要十天之内攻下龙文关,可是很快就食言了,十天早就过去了,龙文关头每天依旧只有弓箭手在关上监视,一旦宋军靠近,就放箭施射,却不见任何士兵出战。

幸亏‘皇帝’是宋歌的小妾,也不会去追究宋歌的欺君之罪,不然,在皇帝面前直接夸下海口,结果食言,是肯定要负责任的,至少也要削去一定的职位,戴罪立功。

吐蕃宗哥王也是个老狐狸,这龙文关极其险要,易守难攻,宋军要想直接攻打宗哥城,必须突破龙文关,既然在实力上不如宋军,那么就不如不出战,任凭宋朝武将的辱骂,当做没有听见,反正打死不出战,你宋军也不能奈何我!

近一个月过去了,时间已经进入了八月下旬,宋军的粮食供给有些吃紧,这样长途跋涉的运输,对于后备军来说,相当吃力,逐渐就有了怨言。

宋歌不得已,不停地寻找着另外攻入龙文关的办法,每天骑着小可怜,带着方腊,还有一队士兵,到龙文关两旁的各处山道上寻找绕过龙文关,直接进入关内,面对宗哥城的山路。

可是,寻找了好多天,根本没能找到可以进入龙文关的道路。

时间已到了八月底,这吐蕃境内,夏天刚过,天气倏然转凉,淅淅沥沥下了两场雨,天就骤然变冷。

宋军是夏天的时候,从天水冲到湟州,再从湟州出发,进入吐蕃境内的。宋歌没有想到,在这宗哥城之前的龙文关下,扎营居然一个多月,寸步难进。宋军衣衫单薄,不抗冷的士兵,冻得瑟瑟发抖。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呀!

宋歌思前想后,准备再到龙文关头两旁的石头山上找两天的路,要是再找不到绕过龙文关的山路,就暂时先放弃进攻龙文关,退后回到离龙文关最近的大城或者直接退守湟州,等过了冬天再做打算。

这日,宋歌骑着小可怜,只带着方腊,方腊骑着那头一边脸豁掉,一只眼睛瞎了的高山牦牛,这本来是吐蕃武将突兀鱼的坐骑,现在被方腊收编了,虽然这高山牦牛豁了脸瞎了眼,不过骑着稳当,而且跑起来快,爬山很好,方腊想到满意这只坐骑。

两人冒着寒意逼人的烈风,攀着光秃秃的乱石,在山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对宋歌来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寻觅,要是再找不到路,就只能宣告这次进攻吐蕃宗哥城的失败。

虽然已经取得了宋朝一百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战功,但对宋歌来说,还是相当的不满意,他本以为,凭着这支收编的摩尼军,别说打到宗哥城,就是继续往吐蕃内部突进千里,进入青藏高原,打到圣城拉萨都非常轻松。

哈迷叛逃(2)

没想到居然在宗哥城前的龙文关就卡住了,耽搁了一个多月,就是没有丝毫办法!

正当宋歌胡思乱想的时候,前方的一块巨石之后,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一闪之下,就消失不见。

“什么人 ?'…fsktxt'”宋歌大喝了一声。

没有回应!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什么人,快给我出来!”宋歌又喊了一声,驱使小可怜往那块大石头边行去。

方腊在这种光头山上居然有人,紧紧跟随宋歌,防止他出什么意外。

宋歌来到巨石的边上,再次喊了一声,“背后什么人,再不出来,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时,巨石的背后,躲躲藏藏地伸出了半个脑袋,“原来,原来是宋朝的大将军啊,我还以为是谁呢?”

这个藏着巨石背后,偷偷摸摸行事的人,居然是吐蕃军的军师哈迷。

“你怎么会认识本大将军!嗯,你好像是吐蕃军队的?”宋歌看着哈迷瘦长的脸颊,似乎想起在吐蕃军中见过这个人,就站在秃噜主帅和宗哥王巴图身边,“哦,你是吐蕃的军师!”

方腊一见对方是吐蕃军队里的人,立即驱使高山牦牛,冲上前去,手中的金背大环刀,嗖的一下架在了哈迷的脖子边上。

哈迷吓的心惊胆颤,嚷道,“别,别,别杀我!”弓着背,走出了巨石,一副讨好的样子,对宋歌点头哈腰,“宋,宋大将军真是好眼力呀!在下正是吐蕃的军师哈迷!”

宋歌盯着哈迷看了一会,确信不是冒牌的之后,又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到这里干什么?难道想偷偷潜下来打探我军的消息?”

哈迷立即摇头说道:“哎呀不敢,不敢呐!我哈迷哪里有这个胆子呀!再说了,我哈迷没什么武功,吐蕃军中武功比我哈迷高的多的是,打探敌情,哦,不,打探贵朝军队的信息,哪里轮到我来呢!”

宋歌听哈迷说的在理,微微点头,“那么,你来这里干什么?”

哈迷道:“我,我是逃命来了?”

“逃命?”宋歌不相信,“你是吐蕃的军师,逃什么命?”

哈迷道:“在下是吐蕃的军师不假!不过,在下现在危在旦夕,不逃命就要被宗哥王给杀掉了!”

“此话怎么讲?”宋歌也有一点迷惑。

哈迷咽了一口口水,然后说道:“不知道宋大将军知不知道,上次会战的时候,宗哥王让三位大将抢了宋军的一杆枪。”

宋歌略一细想,倒还真的有这么回事,火枪队总共不到两百人,当时死了几个人,少了几杆枪,都非常清楚,因而很容易记得起来,于是,他点了点头,“嗯,是啊,是少了一杆完整的火枪。”

哈迷问:“那么宋大将军知不知道,这杆枪去了哪里?”

宋歌摇了摇头,随即又道:“不会是宗哥王巴图拿走了吧?”

哈迷笑着道:“宋大将军猜的可真准啊,这枪的确是宗哥王拿走了。那么,你知道,宗哥王巴图拿走这杆枪,去干什么用的吗?”

这还真是难猜!宋歌摇了摇头,表示并不清楚。

哈迷接着道:“巴图把这杆枪给了在下,让在下研究研究这里的原理,然后造出一模一样的武器出来,用来对付宋军。”

宋歌一听,微微变了脸色,“嗯,倒是挺有想法,呃,你造出来没有?”

哈迷道:“在下本以为这东西相当简单,只要能够有一杆在手,凭在下的智慧,完全可以造的出来。没想到,这玩意要比我想象的难的多,在下只能按照样子,造一个铁筒出来,至于如何射击,如何增强威力等,我却根本无法办到!”

“就凭你小子,也想玩这高科技的玩意?”宋歌的心放宽了,“和我们大宋朝的科技比起来,你还差的远呢!”

哈迷不住地点头,“是,是,是差的远呢!”

“那你跑这里干什么来了?”宋歌又问了一下,虽然他猜测大概是因为火枪造不出来的原因。

哈迷道:“我当时夸下海口,对宗哥王说一定能够造的出那武器,可是,三位大将冒着生死危险,抢了这一把武器,让我研究,我却造不出来。宗哥王很生气,要处死我,幸亏我平日里对人和善,曾经救过那位狱卒一命,他就把我给放了。于是,我就逃了出来!”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宋歌点点头。

宋歌道:“不过,你跑到这里,你觉得你就能活命吗?”

哈迷一听宋歌的威胁,吓的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宋大将军饶命啊,饶命啊!”

宋歌想了一下,“绕你的小命可以,不过,你必须帮我做一件事!”他想到了一个攻下龙文关的办法,或许能够通过这个胆小怕死的吐蕃军师身上实现。

哈迷在地上磕头,“行,行,只要宋大将军能够绕在下一命,即使让在下做十件事,一百件事也愿意!”

“好!这话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要是不肯,本大将军照样饶不了你!”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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