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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案焚香-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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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想不到我死前最后见到的居然是那只大青鳖。
  眼前的黑暗再次聚集,我毫无抵抗的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一辆马车上,旁边还坐着一个一脸郁闷的少年,看到我醒来,他有些不情愿的问道,“醒了?”
  我困惑的打量了一圈自己身处的马车,又打量了一遍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问道,“这是哪儿?”
  “我的马车上。”
  “哦,”我昏昏的点头道,又撑着爬起来,说道,“停下,我要下去。”
  少年也不阻拦,冷眼旁观着我连车门口都没有走到就再次的倒了下去,这才伸手把我扶回去,口气颇不客气的说道,“你要是能走的下去我肯定不拦你,你看看你,才走两步就站不稳了,要不是正好被我看到你躺在垃圾堆里,好心把你带走,你现在还在垃圾堆里和烂菜叶子睡着呢。”
  我闭着嘴巴没有说话,眼晴却盯在他扶我的左手腕上怎么也收不回来了,在他的左手腕骨处,有一圈融于肌肤的红色纹路,就像曾经被砍掉又用红线接了回去一样。
  “大青鳖……”我低声喃喃道,只觉得昏沉沉的脑袋里有一丝光亮在慢慢凝聚。
  少年闻言没好气的把我丢在座椅上,说道,“哪有你这样的人,别人救了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就算了,开口就骂别人是鳖,刚开始救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快昏迷了在说胡话,你这都醒了怎么还骂我呢!”
  “你叫什么名字?”我打断他的话,问道。
  少年愣了一下,似乎正处在指责我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我还没说完呢,你……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叫傅诺儿,你叫什么名字?”我没接他的话茬,继续不屈不挠的问道。
  少年郁闷的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老老实实的答道,“凌茗。”
  我心里翻来覆去的想着那日如意在凌水河边做的奇怪的事,难不成她的话不是在逗我的,而是真的用那样奇怪的方法给我牵了姻缘线?否则的话,我又怎么会恰好在这山穷水尽的时候被他救了?如意这个人,难道她早就预见到我迟早会有这一天,才会那样做?
  凌茗见我忽喜忽悲,纳闷的伸手在我额头上摸了一下,说道,“是发烧了吗?怎么又哭又笑的?你不要吓我啊?”
  我伸手擦掉眼泪,蓦地想起如意临走时安慰我的话“都会过去的,以后会好起来的”,是不是现在的我已经到了阴霾散尽、柳暗花明的时候了?
  我努力对凌茗笑笑,说道,“我饿了。”
  “呃?是饿哭了吗?”凌茗一脸我明白了的样子,伸手从马车角落里取出一个包裹打开来,絮絮叨叨的说道,“这些糕点原本是特意买给我大娘的,看你这么饿了,先给你一个好了,你吃吧,吃完了我让人送你回家,你家在哪儿?”
  我啃着糕点说道,“我没有家,我要是有家怎么会晕倒在大街上?”
  凌茗奇怪的看了我一眼,思考了半晌才附和我道,“说的也是,那就先去我家吧。”
  碰到凌茗似乎真的是我好运的开始,自从那晚被他自垃圾堆边“捡”回去之后,我就一直留在了他家里。
  凌茗的父亲凌老爷已经年逾五旬,膝下有两子,长子凌翊为正妻凌夫人所出,已经二十五岁,长年外出很少在家,而凌茗的母亲则却是妾室,据说凌老爷很喜欢凌茗的母亲,只可惜她命薄,在凌茗出生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去世了。
  凌老爷爱屋及乌,对凌茗也很是宠爱,凌夫人或许是因为亲子长年不在身边,又怜凌茗无母,故而对凌茗一直视如己出,凌茗虽然喊她大娘,实际上感情却也和亲娘无二,说来也巧,凌茗那日正是特意出去给凌夫人买糕点,才会在回来的路上遇到我。
  凌夫人年已四旬有余,面慈心善的很是和蔼可亲,我只说自己无父无母,她就将我留在了凌家,后来又见我识字通文,诧异的问了我几次身世,我有些后悔不该让人发觉我曾念过书,寻常人家的男孩子能念书的尚在少数,更何况我是个女孩子,凌夫人断定我家世必定富贵,我顾左言他的逃避了几次她的盘问,她大概也知道我不愿说,也不再强问,只是安排我随凌茗一起伴读,说是可以督促凌茗用功。
  我倒是没有异议,只是凌茗偶有牢骚,他一口咬定每次见到我就有些小小的寒意,很不情愿我每日陪他念书,好在他只在我面前唠叨这事,凌夫人不知道,因此他的牢骚我也只当耳旁风,反正我的命都算是被他顺手救回来的,听他几句牢骚又何妨。
  无聊之时,我曾问过凌茗他手腕处的红色纹路是怎么来的,是否是天生就有的?
  凌茗告诉我他大概半年多前曾不慎从高处跌落,伤势很重几近生命垂危,恰好有个叫如意的游医救了他一命,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自从那次伤势好了之后,他的手腕处就无端端的出现了一圈红色纹路,初始他也很奇怪,但后来见也没有什么异处,索性就不在意了。
  讲完,凌茗皱眉看着我说道,“诺儿,我从来没有觉得怕过谁,可是每次看到你就有些害怕,好像你随时会想拿刀砍我的一样。”
  我掩面在书本里装模作样的说道,“这叫一物降一物懂不,你看那老鼠,刚出生的就知道怕猫。”
  凌茗揪着我的辫子把我从书本里拉起来,辩白道,“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吧,况且我也不是老鼠,你才是老鼠呢,只有老鼠才喜欢在垃圾堆里睡大觉。”
  这孩子,一恼了就戳我痛处,明知我最讨厌他提起那天的事情,还偏偏惹我,我亮出小白牙在他胳膊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说道,“对,我就是老鼠,老鼠就喜欢啃东西,尤其是凌少爷水嫩嫩的胳膊。”
  凌茗痛得一缩手,正要以牙还牙,碰巧教书先生过来,他也只得作罢。
  我讨厌他提起并非是觉得被人在垃圾堆里捡出来是丢人的事,只是那时心灰意冷的绝望我着实不想去重温,连想起来都不愿意。
  在凌茗家的日子过的平静又舒畅,过往的种种全都被我抛在身后不再提起,只要能有个与过去完全无关的栖身之处,我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凌茗除了偶尔发我牢骚,也很乐于和我耍玩,再加上凌夫人也待我不薄,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似乎也很不错。
  偶尔,我还是会想起苏瑾言和如意,不管怎么说,苏瑾言的确对我很好过,即便是初始有目的、后来有愧疚,真心总还是有几分的,有时我也会想他那天有没有出来找过我,可是想来想去又觉得自己是在自寻烦恼,苏瑾言有没有找过我又能如何,和他在一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如意,我有感激,也有敬畏,若说她帮了我,在傅家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并没有做什么事,若说没有帮,我现在的容身之处,又似乎全都与她有关。
  罢罢罢,有一处安身之地就好,何必想那些事。
  十年岁月,倥偬而过,在凌茗家平静的十年很快的过去了。
  凌家也要有喜事了,不是年已二十的凌茗,而是凌老爷的,花甲之年纳新人,这凌老爷,倒还真是不把自己当老人。
  新小夫人名叫云巧露,稚气的很,年龄才十六岁,尚不及我和凌茗大,背人之处,我偷笑揶揄凌茗,“凌少爷,你的小娘来了,快去拜见吧,莫要失礼了。”
  凌茗无奈的看着乐不可支的我,撇嘴道,“诺儿,幸灾乐祸小心折寿。”
  云巧露倒也当真稚气,她家境颇为贫寒,只因凌家有财,凌老爷看中了她,她就稀里糊涂又义无反顾的嫁了过来,我真是不知该同情她,还是该责备她贪财。
  凌老爷很宠爱云巧露,要什么给什么,只要云巧露提的出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差人去办,倘若云巧露病了咳嗽两声,那简直就是像要了他的命一样,所谓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指的大概也就是如此了。
  云巧露也不算嚣张,她出身贫寒,所要之物在富贵之家实在算不了什么,她也不贪心,有凌老爷每日哄着,就很满足了,想想,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幸福,旁人的看法也着实无需在意,我只是有些哀叹,她尚年轻,凌老爷已是半入土的人,倘若有天凌老爷死了,她的后半生岂不可怜。
  尤其是,凌老爷对她的宠爱已经让她慢慢的变成了凌夫人的心病。
  凌夫人很慈善,可是再慈善的人,也不会乐于看着自己的丈夫整天围着另一个女人转,哪怕她的丈夫早已行将就木。
  这十年来,凌夫人对我很好,几乎是把我当成半个女儿来看。
  可惜,我的“娘”都有一个共同点。
  很多年前,我的亲娘给了我一罐酱乌梅,借我的手来拔掉她的眼中钉。
  很多年后,将我视为半个女儿的“干娘”给了我一包药,也要借我的手来除掉她的肉中刺。
  半夜三更,寂静无人,我坐在凌茗门前的台阶上,手心里摩挲着那包粉末状的药,耳朵里回想着傍晚时凌夫人对我说的话。
  诺儿,这十年来我对你不薄,这个家里,我现在能信任的只有你,只要你能帮我做了这件事,我就同意你和凌茗的事,将来,这个家的财产,有你和凌茗的一半。
  凌茗、财产。
  寒意四起,夜深了,露水渐渐地上来了,我搂着膝盖一动不动的坐着,直到寒露慢慢的浸透衣服。
  身后的门“吱嘎”一声开了,我回头,凌茗开门看到我坐在他门前,吓了一大跳。
  “你在干嘛,大半夜的这么冷怎么坐在这里,来找我也不敲门,”凌茗急急的拉起我,见我木木的没有反应,他紧张的拍拍我的脸道,“诺儿,怎么了?”
  我笑了笑,说道,“我来看看你。”
  “看我?”凌茗一头雾水道,“看我怎么不敲门进来?”
  我握着他的左手腕,问道,“疼吗?”
  “啊?”
  凌茗一脸迷茫的看着我,似乎想确定我是不是在梦游。
  “好多年前,我砍掉了一只大青鳖的左前爪,后来有个叫如意的游医又把它接回去了,还说送我一段姻缘,”我顿了顿,继续道,“我想,姻缘我是没希望了,不过这十年在你家过得很……很平静吧。可惜,可能快结束了,所以,想再看看你,嗯,就这些,我要回去睡觉了。”
  我本以为,云巧露只是个贪财贪宠的孩子罢了。
  我和她喝了一下午的茶,馨香的、清凉的花瓣茶,倒在白瓷杯里,颜色像蜜一样。
  我还以为,我是个拉迷途人知返的引路人。
  我问云巧露,“后不后悔嫁给一个能做自己爷爷的人?”
  云巧露甜甜的笑道,“诺儿,你觉得我后悔吗?”
  我忽然有些说不出话来。
  云巧露嫩嫩的指甲敲在白瓷杯上,叮当作响,她继续道,“你我都知道,凌老爷没有多少年可以活了,将来,凌家的财产会分给凌夫人和她的大儿子一份,会有我一份,还有一份嘛……我猜,应该是你和凌茗少爷的,对不对?”
  我又倒了一杯茶,喝下去,清甜中微微的苦。
  云巧露亲昵的挽着我的胳膊,戏谑道,“诺儿,将来你可也要叫我娘呢,要不要先练习下?”
  我不动声色的抽出了胳膊,冷冷道,“那也要看你能不能活到那时候。”
  云巧露面上依旧是少女清纯的笑靥,口气却也冷了下去,“诺儿,将来我肯定会改嫁的,以凌老爷对我的宠爱,将来财产的分配恐怕也不难猜吧,我不介意到时候多给你一些,只要你能帮我对付凌夫人。”
  做我“娘”的人,果然还是都有一个共同点。
  云巧露还在继续对我循循善诱,我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茶,耳朵里,却是什么也听不进去了。
  直到云巧露说累了,口干要喝茶的时候,我才说道,“宠,未必就爱,凌老爷心头只有两个最爱的,一个是他的大儿子凌翊,一个是他的小儿子凌茗,人劳累一辈子,临终多数终究还是为自己的后代想的最多,你以为,凌老爷对你的感情,能越的过对他两个儿子的吗?而且,你要是聪明点,还是好好的看紧自己的性命吧,你在凌家既无外援又无内助,除了凌老爷的宠爱你还有什么。”
  云巧露没有再接话。
  真不知道,若是凌老爷知道云巧露现在说过什么,会不会气的急火攻心。
  晚上的时候,我给凌夫人沏了一杯茶,端过去的时候她已经等得很着急了,匆匆喝了两口,她就支开下人,急急道,“诺儿,我看到你跟云巧露喝了一下午的茶,你不会直接下在那茶里了吧?你怎么这么莽撞啊……那药的确是慢效的,可是我不是交代过,不能让别人抓到把柄吗?”
  我看着她道:“我没有给云巧露下药。”
  凌夫人失望又如释重负的坐回椅子上,喃喃道,“还没下,还没下,没下……”
  我定定的看着她喝过的茶,凌夫人诧异的随着我的目光看着茶杯,骤然间脸色煞白,指着我道,“你,你,诺儿,你做了什么?”
  “凌夫人,我不贪财,我也不贪凌茗。”
  凌夫人捂着喉咙,额上豆大的汗珠一颗颗落了下来。
  我苦笑道,“若说贪,我也只是贪情而已,贪你和凌茗对我的感情,当初你收留了我,这些年你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你,如果,你没有拿财产和凌茗许诺给我,也许我真的会帮你做任何事。”
  我端起她喝剩下的茶,一饮而尽,“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凌夫人尴尬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而且,你也只是一时气罢了,没必要真的下手除掉云巧露,她威胁不到你的,你有凌翊,还有凌茗,她除了凌老爷的宠爱什么都没有。”
  同样的话,也不知道她们两个能不能听得进去。
  唉。
  偷偷走后门离开凌家的时候,我在路口犹豫了很久该往哪边走,好不容易有了十年的安稳日子,现在又要走了,闭着眼睛在原地转了几圈,摸到哪边算哪边吧!
  晕乎乎睁开眼睛的时候,凌茗的手扶住了我。
  “要逃走?”凌茗忍着笑道,“你这是撞天晕挑路吗?”
  我莫名的感到丢脸,敷衍道,“该走了,在你们家蹭吃蹭喝这么多年了。”
  凌茗奇怪道,“你什么都没做干嘛要走?”
  我想了想,找到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因为不舒服,被人利用的不舒服。”
  “噢,那我跟你一起走吧,我也不舒服,做人做的不舒服,不如做鳖的好。”
  我:“……”
  好吧,一起走。
  【完】
  

  ☆、第二十四章

  【五十二】《紫美人棺材铺》
  唐清树和阿紫那个小狐狸精认识,是在一个暴雨磅礴、电闪雷鸣的夏夜里。
  那时,唐清树还是个穷书生,巴巴的扛着仅有的家当和几卷破书不远万里去赶考。
  每日里白天行路,夜宿野地,运气好的话,碰到个破庙荒宅啥的,就能有个歇脚地,客店他是绝对住不起的,他那点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儿银子连一路上的吃食都还勉强,哪还能再花钱住店。
  那晚也真是运气好到极点,夕阳才刚刚坠落山谷,浓重压抑的重重黑云还没来得及在天空聚集,唐清树就碰到了一所可以歇脚的破庙,正所谓有钱难买倦时榻,老天待他倒也真不薄。
  唐清树前脚一入庙门,后脚屋外就开始暴雨如注,倘若此时他还在路上行走,这一顿好淋,不单单会把他行囊里的那十几个馍馍泡成面糊,就连他也非得给淋出一场大病不可。
  夜宿庙门中,对于唐清树来说这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尽管屋外雷鸣霹雳,他依旧睡得香甜。
  不知夜里几时,饥肠辘辘的唐清树正在梦里大快朵颐、胡吃海喝的时候,猛地闻到一股极其浓重的焦糊味,这味道来的凶猛,直冲他脑门,呛得他瞬间便从美梦里跌了出来。
  醒来一看,外面电闪雷鸣恍若白昼,咣咣乱响的破庙门边趴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唐清树好奇心大起,跑过揪起那团东西借着电光仔细瞅瞅,还没瞅出个大概来,四只焦黑的狐狸爪子就蹬在了他的脸上。
  “看什么看!烧焦了毛的狐狸没见过啊!不长眼的死雷公,差点把我烧熟了!爷爷的,不就是想渡个劫修个仙嘛!不让我渡就算了,还打算吃烤狐狸啊!信不信下次见到你,我把你烤了!”
  小狐狸愤怒的挥舞着爪子朝着门外电闪雷鸣的天上叫嚣着。
  唐清树:“……”
  狐狸的声音尖细清脆,明显是只女狐狸。
  一只会说话的狐狸,而且还会骂大街……看样子,已经成精不少年头了。
  唐清树衡量了一下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实力,然后轻手轻脚的放下了小狐狸,一言不发的回原处睡觉去了。
  这就是唐清树和狐狸精阿紫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就在几日前,他还想入非非的憧憬着古人传说中那些书生夜遇美貌狐精自荐枕席的香艳故事。
  现在真的遇上了,唐清树真想发自内心的感叹,古人果然都是一群白日做梦的家伙,他们肯定都没有遇到过刚被天打雷劈完,正在骂街的狐狸。
  次日清晨,暴雨停歇,朝阳初起之时东方的天空美的不成样子,唯一煞风景的就是秃了毛的小狐狸翘着狐狸小腿蹲坐在窗桓上挡了唐清树的大半视线。
  日出很美,但是唐清树没忍心再继续看下去,阿紫灰不溜啾光秃秃的形象实在很吸引视线,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成功的把目光从它身上转移到日出上。
  小狐狸看完了日出,打着哈欠回头对唐清树说道:“你醒了?我叫阿紫,你怎么称呼?”
  “唐清树。”
  “哦,好名字,读书人吧,看你这样子是要进京赶考的吧,带我一程怎么样?我也打算去京城逛逛。”
  阿紫口上说的客气,只是话音尚未落地,它就已经钻进了唐清树的行囊包袱里去了。
  “……好。”
  反正也就是一只小狐狸,不足一尺长,身形纤细纤细的,能重到哪里去?不就是背它一程吗,简单!唐清树信心满满的想着。
  几日下来,唐清树觉得自己的行囊好像越来越轻了,他思考了一番觉得可能是小狐狸精怕他辛苦,所以施点小法术替他减轻了点负担。
  这样想想,这只小狐狸除了不怎么礼貌之外,还是挺好心的。
  晚间夜宿荒山的时候,唐清树从行囊里拿出硬馍馍打算进食,一个硬馍馍掏出来,唐清树觉得分量有点不对劲,忒轻了……
  他明明记得,他的硬馍馍没这么轻啊……
  低头翻着馍馍,借着火堆光仔细一看,唐清树发现这个馍馍侧面有个小小的洞,他伸出一只手指头戳了进去,果然不出所料,里面早就空空如也了,只剩下硬邦邦的馍皮在独撑大局。
  唐清树呆呆的翻出所有的馍馍,仔细检查一番,里面的硬馍馍基本都是维持着馍馍形状的馍皮了。
  “阿紫……”唐清树喊了一声正襟危坐打坐的小狐狸精,弱弱的问道,“我的馍馍心是不是被你啃了?”
  小狐狸睁开一只眼睛,眼珠子咕噜噜乱转,一只小爪子伸到嘴边做捻胡须状,一爪捻空了方才想起来自己的毛发早就被烧光了,不得已,只好将小爪子改做握拳状,放在嘴下弓腰弯背的咳嗽了两声,清清嗓子摇头晃脑道:“好像,好像有这么回事来着。”
  唐清树叹着气,默默地啃完了一个馍馍皮,背对着阿紫翻身睡觉了。
  小狐狸忸怩的蹭到唐清树的脑袋前,攒起爪子弹了唐清树一个脑瓜崩,说道:“不要这么小气嘛!不就是多啃了你几个馍馍心嘛……回头还你一箩筐的。”
  唐清树苦笑:“我可能等不到你还馍馍就被饿死在路上了。”
  小狐狸双爪背后,来回踱了几趟,唐清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又几日过后,馍馍皮渐渐的也吃光了,唐清树每日饿得饥肠辘辘,走起路来有气无力,赶了几天的路也没有走出荒山遇到可讨食的人家。
  这晚,眼瞅着唐清树已经饿得两眼发晕了,小狐狸精终于头一次动用了法术,变了一堆山珍海味出来,唐清树惊喜的吃了大半,摸摸肚子,半点反应没有,仍是瘪得咕咕作响。
  阿紫忧伤的用小爪托着下巴,说道:“别摸了,就是个障眼法罢了,自从那晚渡劫失败后,我大半的法力都没了,没本事无中生有了,也没本事将别处的东西移到我面前来,只是整些虚晃子来看看,解解馋。你没看到我都没化过人形吗?功力不够,化不出来了,只能整天这么灰溜溜光秃秃的。”
  唐清树无奈的又睡过去了。
  第二天天未亮,唐清树就被阿紫叫醒了,与此同时,他还闻到了阵阵诱人的香味。
  小狐狸的爪子上托着一只肥得流油的烧鸡……
  “又是障眼法吗?”唐清树睁睁眼皮,有气无力的问道。
  “不是不是,”阿紫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狐狸眼睛笑得弯成了月牙,“我半夜听到公鸡打鸣声,跑了半宿的路找到了一个村庄,偷了一只公鸡回来烤了。”
  听到有村庄,唐清树精神炯炯的起来了,不管怎样,总算不会被饿死了。
  吃完烧鸡,唐清树和小狐狸又上路了。
  这一走又走到了夜里,唐清树还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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