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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打眼)-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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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精神损失,不是青春……”韦涵菲被小胖子说的笑了起来,却是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那两叠钱。
    不过韦涵菲从小在国外长大,契约精神非常强,接过前后就抽出了五张递给了谢轩,说道:“这是我向你借的五百块钱,还给你。”
    “哎呦,我都忘了。”谢轩也没矫情,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到兜里,笑道:“这个可是本钱,我得先装起来。”
    见到谢轩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朱凯摇头道:“谢兄弟,反正这钱我不要,你也甭看我。”
    “朱大哥,您失窃的钱多点,给您一万五,您收好了。”
    “冯大哥,您就丢两千,多了不给,只给一万。”
    谢轩也不管两人要不要,将钱拿出来后,塞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口袋里,拍了拍剩下的钱,说道:“今儿这事,大家都明白,不是风哥,咱们这钱也找补不回来,所以剩下的这八万,按理说都是风哥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没错,我们这钱拿着都亏心啊。”
    莘南等人连连点头,钱又不是秦风偷的,而且冯永康和朱凯包括韦涵菲在内,都是上赶着追着秦风来潘家园的,丢钱也怪不到秦风的头上。
    “谢轩,都分了,你自己可是还没拿呢。”冯永康径自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万,塞到了谢轩怀里,说道:“既然是见者有份,这一万你也得拿着。”
    “嘿嘿,好,我拿着,那这七万,就都是风哥的了。”
    谢轩也不推辞,看着秦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我知道风哥仁义,他肯定不会要这钱的,要不我说个章程,大家看看怎么样?”
    “什么章程?”谢轩的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这分钱怎么扯到章程上去了。
    “是这样的,我呢,以前在津天古玩街做点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
    谢轩指了指了距离停车场不远处的潘家园,说道:“现在呢,我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面,继续做古玩生意,这七万块钱,就算是风哥入股的了,风哥,您看怎么样?”
    “咱们兄弟,说那些干嘛,你缺钱就拿去用。”秦风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有点明白谢轩的意思了。
    “倒是也不缺钱,我拿还有小三十万,盘下家店子是绰绰有余的。”
    谢轩有意无意的看了莘南等人一眼,说道:“哥几个关系都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做这家古玩店呢?”
    “谢轩,你要经营什么古玩啊?咱们这一起做,是个什么做法?”
    莘南年龄最大,他考虑的事情也多一些,原本他就想在潘家园开店,只是经过今儿这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这店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只是莘南话声未落,就被冯永康给打断掉了,“南哥,你管他做什么啊,有秦风在,还能赔钱不成?”
    早在谢轩说想盘店面的时候,冯永康等人就动了心思,别的不说,就凭秦风那手鉴定古玩的本事,还怕这店不能赚大钱?
    “呵呵,南哥有想法才正常嘛。”
    谢轩笑嘻嘻的打起了圆场,说道:“风哥其实之前和那周老板也说了,我们经营的是玉石字画,说白了,除了文房四宝之外,什么赚钱卖什么……
    至于这股份嘛,暂时这家店分为十股,小子主管经营,出资三十万,占五成的股份,另外风哥出资七万,加上第一鉴定师的身份,占三成的股份……”
    谢轩还没规划完,冯永康就急道:“还有两成呢?哥们,给我们留的忒少了点吧?”
    “别急,听我说完。”
    谢轩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剩下两成份子,每份五十万,几位要是想参与进来的话,可以考虑下。”
    “五十万?!”
    谢轩此话一出,冯永康等人顿时愣住了,听着谢轩原来的话,他们本以为剩下的两成股份也就是十万一份,没想到这小胖子居然喊出了五十万来。
    “不瞒几位说,现在古玩热已经兴起了……”
    谢轩看了几人一眼,慢悠悠的说道:“我这店,原本只想拉着风哥进来的,不过看在大家关系不错的份上,才让出的这两成份子,其实我手上的钱,完全可以将店子支撑起来。”
    这番话一说出来,冯永康等人脸上倒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也对啊,这么赚钱的买卖,别人明明可以不带自己玩,能让出这些股份,自然需要大价钱去购买的。
    不过五十万可不是小数目,且不说还花着家里钱的冯永康和朱凯,就算是上班两年并且继承了爷爷遗产的莘南,在买了套房子后,也拿不出这笔钱来。
    “各位,不急,大家可以考虑下。”
    见到几人都不说话了,谢轩说道:“在店铺盘过来之前,你们只要愿意入股,谢某人都承认,不过店子开张之后,就不接受股份了。”
    听到谢轩这话后,莘南咬了咬牙,说道:“谢轩,我要半成份子吧,二十五万一会就能取给你!”
    虽然不知道谢轩的能力如何,但秦风实在是个妖孽,莘南有种感觉,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他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我……我能入股吗?”看到谢轩说的吐沫横飞,韦涵菲也有些心动了,她现在的户头里还有几百万,拿出五十万来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韦小姐想入多股份?”
    谢轩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那还飘无虚渺的古玩店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样不差钱,前期的投资是多多益善。
    韦涵菲想了下,说道:“剩下的一成半,我……我想都买下来。”
    虽然从小学艺术,但有个做生意并且做得很成功的老爹,韦涵菲也不缺乏商业嗅觉,当然,与其说是投资给谢轩,倒是不如说她更加信任秦风。
    “哎,那可不行,韦小姐,你都买下来,我和老朱怎么办啊?”
    原本还在犹豫怎么向家里开口要钱的冯永康,这下忍不住了,一拍大腿说道:“我也拿出二十万万买半成份子,老朱你呢?”
    “你们都买了,我能不买吗?”
    朱凯哭丧着脸说道:“明儿我就回家,老头子要是不给钱的话,哥们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学也不上了。”
    “那好,韦小姐,总得给冯大哥和朱大哥留点吧?你也买半成份子吧……”
    空手套白狼的忽悠进来一百万,谢轩心情大好,说道:“回头我起草一份股权协议书,大家签订一下就行了,这事儿不强迫,各位没交钱之前,随时都能退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吧?”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吧?”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吧!”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吧,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吧,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
    
    第213章 腰包
    
    “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吧。”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八九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吧,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吧!”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吧,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
    
    第214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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