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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第3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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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这话可以充分看出,他真是一个服务意识极强,又很有忧患意识的公务员。
  况且,冯一平真的不敢不接领导的电话吗?江明凯认为那可未必,他要是不接,那也就不接了,你还能怎的?
  “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
  ……
  一般而言,公司内部的商业会议,总是枯燥和无趣的,但为了能在总是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板心目中留下个好印象,与会的主管们,也算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结果就是,当今天的最后一个会议结束,冯一平发现,原来已经9点多。
  “是真得感谢你,不到两年的时间,公司不但在南方站稳了脚跟,而且我们的主营业务,都已经成功的跻身本地前三甲。”
  “可这有什么用?那样好的机会不还是都不带我玩。”金翎装作不爽的看着窗外。
  得,还记着这茬呢!
  “嘿,你一身家上亿的总裁,觉悟能不能高点。”冯一平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金翎还没反击,还没驶出大厦的迈巴赫来了个急刹,冯一平先是朝前一倾,然后被安全带重重的带回座位上,那手,不偏不移的落在金翎胸前。
  “你没事吧。”金翎握着他的那只手问。
  “你没事吧。”冯一平也问,因为惯性,那手刚才可不太温柔。
  金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嘛!
  文华依然坐在驾驶席上,后车里的文辉、欧文和方颖芝都连忙跑过来。
  好在这会没什么人,不然又得引起围观。
  似曾相识的人,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文辉火冒三丈,“你们这是上瘾了吗?”他抓住拦车的江明凯说。
  “文辉,”冯一平揉着胸脯走下车,“算了。”
  “你是?”他冷眼看着江明凯说。
  “我姓江,马主任的秘书,冯总,我今天来……”
  “看来你们真的有这个传统是吧,”冯一平绕到车头看了看,“是不是接下来,又得开车别几次?”
  “不,冯总,我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今天等了你十多个小时。”江明凯这话里,多少有些怨气,毕竟跟着自己老板,以前哪有过商人给他气受的?
  “我们也没让你等啊。”文辉说。
  “冯总,我想你知道我的来意,鉴于上次的事件,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我们真诚的希望,您能高抬贵手,只要不起诉,我们有很多事情可以谈,多个朋友,总比多个对手强吧。”
  “你觉得上次的事情不严重?好啊,我们去路上试试好不好?就现在,我们别你。”
  “笑话,难道意图杀人却没杀死,就可以什么事都没有吗?你以为你们是谁?”
  “算了,跟你说也是无益,你没那个资格跟我谈这些。”
  “你明确向你身后的人转达我的意见,想让我就这么算了,没门!这样直接危害到人身安全的事,已经触动了我的底线,我绝不会轻易放过。”
  “如果不爽,那好啊,有什么招尽管使,我接着就是!”
  “走,上车。”他把金翎朝车里按。
  “文华,以后碰到这样蓄意找死的人,不用什么急刹,太费轮胎,轮胎也挺贵的。”
  “冯总,那样会撞坏车头的。”文华说。
  “撞坏了也没事,保险公司会赔,你急刹车,轮胎就白烧了。”
  叔侄俩来了段还不错的即兴相声,主要听众江明凯,脸变成了猪肝色。


第一百二十九章 热情的父母
  迈巴赫都走出去好远,江明凯和那个司机还呆立在原地。
  嘴炮厉害的司机,终于领教了冯一平的强悍后,这会终于蔫吧了。
  不得不说,气场这玩意,那还是真的有,而且不止自家领导那样有权的人有。
  “江主任,”他叫了一句,“现在怎么办?”
  “回去。”江明凯恨恨的说了一声。
  冯一平刚才的那番话,真的把他肺都快气炸了,偏生他连反击都反击不了。
  司机看着江明凯慢慢的走到车前,心想他这一定是在想主意呢,殊不知,江明凯这会是真走不快,他全身颤的厉害,一半是气的,一半,是被震的。
  ……
  车里,金翎半晌不说话。
  “好了,感动就说出来,要是敢动得想哭也没关系,我这有纸。”
  “我为你可是得罪了这么大的领导,都做好了不要这边生意的准备,你总不能再小肚鸡肠的总是说,我有什么好机会都不带着你吧。”
  “噗嗤,”金翎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现在真相信周瑜可能是被气死的,你这张嘴啊,”她指着冯一平说,“那个主任也真是脾气好,听了你最后几句话,居然都不打你。”
  “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冯一平说,“现在我爸妈都不跟我动手,还有谁敢跟我动手。”
  “真的?”金翎说着就在他头上拍了一下。
  “警告你啊,再动我头我翻脸啊,不知道男人的头不能随便碰吗?”
  “真的?”
  “你还来?”
  “就是来了……”
  “好了好了别闹,我还以为你会再劝我算了呢?”
  “我为什么要劝?我现在是想明白了,有些人,就死活感觉太好,不给他教训,他就不长记性。”
  ……
  “文华,送颖芝回家。”别墅门前,冯一平对侄儿说。
  对面的别墅门前,拿着钥匙的金翎说,“颖芝,你还是抽空去把驾照考下来,给你配辆车,这样也方便。”
  方颖芝看了看他俩门对门的别墅,心说如果我也在这买一套,那就更方便。
  车启动的时候,她听到金翎说,“哎,我这有蛋糕,有面包,要不要吃?”
  “都是冷的,我还不如煮碗方便面。”冯一平说。
  “要求这么高,那我叫外卖吧。”
  ……
  晚上十点半,方颖芝才终于回到家里。
  金翎现在买得起任何一辆跑车,她也能在国内任何一个一线城市买得起一套房子,而且她也确实这么做了,这几年,虽然工资和奖金节节高升,但她依然没有什么积蓄,全都变成了房子。
  首都有,上海有,省城有。
  和金翎郑佳怡她们不一样,这事都不用冯一平说,她自己也会做。
  家境和出身不一样,想法和做法也不一样。
  对金翎和郑佳怡她们的家庭来说,从小到现在,房子那是问题吗?即便不是当地最好的房子,至少也是当地环境和安保最好的房子。
  连装修都不用自己操心,只要说明自己的喜好,就会有一大堆的人帮着麻溜的去做,而且绝对只会比你要求的还要好。
  至于普通人买了房子可能会遇上的那些糟心事,比如和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的纠纷,在她们那,压根就不存在。
  可能听到了这样的事,还会觉得像天荒夜谭一样,拜托,会有这样的事吗?
  所以金翎一有钱,就想着换跑车,而郑佳怡,大学一毕业,就随便在家里的房子里挑了一套住进去,所以她到现在,压根还没有投资和理财的概念。
  但是,方颖芝不一样,从小时候的平房,到后来全家省吃俭用好今年,还借了些外债,才终于在爸爸单位买了一套集资房,而且之后好多年连装修的钱都没有,让她从小就明白,一套房子,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性。
  这一点,她和冯一平挺像。
  不过,方颖芝现在并不羡慕,也不需要羡慕金翎和郑佳怡的好出身,她凭自己的能力,已经可以在这个各方面越来越贵的社会立足。
  虽然现金存款不多,虽然还欠着银行的按揭贷款,虽然没有几个名牌包,虽然……但是,她觉得现在很充实,很实在。
  每每想起以前自己在学校、在刚参加工作时的那些小算盘,她总会觉得有些脸红。
  那时的自己,一直想用“爱”,来换一个美好的生活,想让自己过得好,让爸妈也过得好,虽然在当时来说,那也好像不是什么过分的做法,但是现在的她想起来,总觉得有些不可原谅。
  而每当她坐在属于自己那装修精致的房子里,享受着以前梦寐以求的生活时,总会想起冯一平以前对她说过的那两句话,“嘉盛可以承载很多人的梦想,”“不用靠别人,我们凭自己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
  现在回想起来,对自己以前的目的,冯一平一开始,就应该是洞若观火吧,偏偏自己那会还把他当一般的男人,还认为自己的那些花招会有效果。
  而这些,恰恰也是方颖芝最后悔的事,她知道自己以前的那些小把戏和小心思,可能在冯一平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不好的印象,所以她后来彻底熄了那份心思。
  ……
  “回来了小芝,”她还在脱鞋换鞋,她妈妈披着衣服从房间走出来,“又这么晚?饿了吧,等着,我给你下碗面。”
  父母和父母也是不一样的,在有些家庭,父母会促膝跟儿女谈心,出主意,参谋,排忧解惑,解决儿女思想上的疙瘩,人生路上的迷茫。
  但更多的家庭,父母关心儿女就主要一种方式,那就是,“你饿不饿?妈给你做吃的。”
  “妈,不用了,我刚吃过。”
  “外面吃的那些顶什么事,你等着啊。”
  以前,这套房子,只能叫房子,夏天爸妈来这消暑以后,终于有了点家的感觉。
  等她换了居家的衣服出来,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碗从小爱吃的咸菜肉丝面,“爸,你怎么也起来了。”
  “这会不起来,不是又一整天见不到你吗?快,吃面。”
  有爸妈在,就是这一点不好,总是被她们逼着吃东西,而且总是盛情难却,关键是,自己总是控制不住,本来不想吃的,但一闻到小时候那熟悉的味道,总也忍不住。
  山珍海味会吃腻,妈妈做的菜怎么也吃不腻,因为我们的意识和味觉,早把那烙上了“最美味”的标签。
  “妈,我这一个月非得胖十斤不可。”方颖芝忍不住动了几筷子,边吃边纠结。
  “你每天这么辛苦,忙到这么晚,多吃点,不会长胖的。”她妈妈说。
  “是不是小冯老板一来,你们就会这么没日没夜的忙?”
  “那还用说,领导来了,下面的可不得抓紧表现吗?”她爸爸说。
  “也不是这样,我们的工作都是按计划来的,”方颖芝说,“只不过冯总来了,当然要检查工作,各个部门当然也要向他汇报工作,所以这两天,会议是会多一些。”
  “那还真是,小冯总那么多事情,来这边一趟也不容易,我们在家的时候就听说,市里的那家厂啊,小冯总上高中的时候,还经常去,有时候还在那吃饭,有一年还给他们拜年,现在,已经一两年没去一趟。”
  “那边厂里不少原来吃饭都成问题的家庭,又过上了好日子,再次成了市里效益最好的工厂,他们一直都念着他的好,都盼着他能再去看看。”
  “他是真忙,这几年都忙到春节都不能跟爸妈一起过。”
  “这真是谁都不容易,”妈妈给方颖芝端来一杯水,“那这样,要不你跟冯总说说,我们做几个家乡菜,让他来家里吃顿饭?”


第一百三十章 今夜无眠
  “我觉得也行,你现在能有这样的成就,都是托他的福,我们应该当面向他表示感谢,”他爸爸也觉得这主意不错,“你不是每天都能见到他,他也经常给你安排事做吗,找时间跟他说说。”
  听爸妈这么一说,方颖芝紧张了起来,“哎呀爸妈,他哪有这个时间?”
  “再忙,不是也得吃饭吗?”
  “你们是不知道,冯总这几天,每天的工作日程安排都精确到了分钟,比如昨天上午,一个会议延迟了十多分钟,然后,他的午餐时间,只剩下不到十分钟。”
  “一餐饭不到十分钟?那能吃什么?这些大老板,不都是在那些高级饭店吃饭吗?”她爸妈有些不相信。
  “还能吃什么,也就是赶着吃个快餐。”
  “吃快餐哪行?这样,我明天做几个家乡菜,你用保温盒带到公司里去。”
  “妈,真不用。”这事方颖芝是想做,但不好意思做。
  如果她这么做了,金总会怎么看?黄静萍会怎么看?其它同事会怎么看?
  “这有什么的,我们都知道,小冯总不是那忘本的人,难道还会瞧不上我做的菜吗?”
  “再说了,他那么大老板,什么没有,什么没见过,一般的东西肯定看不上眼,看得上眼的东西,我们肯定有送不起,他家里人不也都在老家忙着,不在他身边吗,总是外面吃也会吃腻的,给他烧几个家乡菜挺好,我明早就去买菜。”
  方颖芝真是感觉跟爸妈说不清楚。
  “好吧你做你做。”带到公司去自己吃还不成吗?
  她爸爸看了她妈妈一眼,“小芝,我们在这住了这几个月,时间也不短了,家里呢,总还有些事,离开时间太长,也不合适,我们想着,下个月就回市里去。”
  “爸妈,对不起,最近我工作太忙,没时间陪你们,你们在这也没什么朋友,住的时间长了,会觉得闷,回去也好,回去跟街坊邻居们在一起,还会舒心些,我抽空也会经常去看你们。”
  她要是工作清闲还好,能有时间陪爸妈去转转,可是她的工作性质,真的闲不下来,就和她爸爸说的,晚上不见一面,一天都见不到。
  这样的孝心,对上了年纪的父母来说,也不是好事。
  “我们都知道你是想让我来大城市享福,其实这几年有你补贴家里,我们在市里日子过得很好,大家都说,亏我们有了你这样一个女儿。”
  对这个曾经送给兄弟家的女儿,她爸妈是有些愧疚的。
  “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等忙完了这几天,我请假,好好带你们在市区转一转,再给你们订票。”
  “小芝,我和你爸的意思是,你也不小了,现在也算事业有成,就是从年龄上说,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你说,这么好的房子,每天下班回家,还是孤灯冷灶的,多不好?我和你爸也不放心,这事,你现在一定要抓紧。”
  “小芝,我们知道你工作忙,”她爸爸也亲自上阵,“可是再忙,也不能耽误了你的终身大事,要是你这边没有合适的,我和你妈回去帮你张罗张罗,放心,一定会让你满意。”
  方颖芝现在怎么听得进去这个,“你们就不要操心了,不急,我自己会找,先说好啊,你们要是在家里帮我物色,我是见都不会见的。”
  当年家里条件那么差,就有那么多人追求她,何况是现在。
  但是现在,她站在目前这样的高度,特别是又有了冯一平这样的人做标杆,不太可能会跟她爸妈圈子里的那些人会有共同语言,并最后组织家庭。
  “吃饱了,我去睡觉,你们也早点睡。”
  “这孩子,再吃几口啊。”她妈妈看着还剩下的半碗面说。
  “每次说这个,总是不急不急的,你不急,我们急。”
  方颖芝已经飘进了卧室。
  这就是跟爸妈住的另一桩不好的地方,现在他们会逼婚,将来,又会逼着生孩子。
  她爸爸想了想,突然问,“你说,小芝是不是心里有人了?”
  ……
  方颖芝回到房间,有些气恼的看着肚子,“明天,一定不吃。”她说。
  “吃了就睡,我这是得长多少肉啊。”
  但是,她显然多虑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总是想起晚上冯一平当着那个主任,说那番霸气的话时的情形,真的是,太有男人味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被子最后都被她拧成了麻花。
  ……
  可能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金翎的这套别墅,装修得很庄重贵气,华丽的吊灯,深棕色的欧式家具,奶咖色的壁纸……并不是冯一平太喜欢的风格。
  但是,有时候,一个人,就可以让再平庸的环境都靓丽起来,比如现在换下职业装,穿着件黑色长款毛衣,托着一杯红酒,蜷坐在沙发上的金翎,就让周围的这一切,变得全都无关紧要。
  “你还真是土豪,”听着全套MBL贵族系列音响,通过360度扬声器放出来的冲淡平缓的《肖邦夜曲》,冯一平砸了砸嘴,“这十几万的沙发也就罢了,经常要坐,一套几十万的音响,一天听不了几分钟,也就只有你这样败家的家伙才会买。”
  “好听吗?”金翎问。
  “好听是好听。”虽然业余,虽然说不出什么专业意见,但是,一对比就很清楚,这效果,确实有点像听现场演奏的感觉。
  “但绝没有好听到可以比我电脑配的音响,贵几万倍的程度。”
  冯一平不是音响发烧友,金翎也同样应该不是,所以他对她的这个大手笔,就一个评价,她不是发烧友,她就是单纯被钱烧的。
  “所以啊,你才是正宗的土豪,怎么现在还是那样的品位?听这样顶级的音响,和你买电脑送的那两个小音箱,感受能一样吗?”
  “感受不好说,我觉得真懂音乐的人,在意的是旋律,听起来的享受是一样的。”
  金翎昂起雪白的脖颈,喝了一口红酒,“没品位,真是夏虫不可语冰。”
  “拜托,我现在在有些场合,已经能坚持用叉子吃面条好不好。”
  对品位这个东西,冯一平好像是真没有什么概念,他就真不认为喝拉菲比喝二锅头有品位,喝CHATELDON就比喝农夫山泉有品位,吃牛排就比吃回锅肉有品位,穿十几万的定制西装,就比国内流水线生产的几千块一套的西装有品位,听钢琴曲就比听二胡有品位……
  难道看一个人有没有品位,就看这些表面的、附带的东西?关键不应该在于人吗?
  “我早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层次,内心早就强大到不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的地步,”冯一平朝自己脸上贴金,“好了有品位的金名媛,现在能不能跟我说说,那个马闻晢,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才是名媛呢。”金翎对这个称呼特别不爽。
  “好好,金大美女,这个马二代是怎么回事?你说说吧,我得知道,是把他送进去关几天就够呢,还是要找人把他给整成残废,或者干脆让他人间消失。”
  “说什么疯话呢你,”金翎白了他一眼,“没什么好说的。”
  “我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啊,只是我听说,就和每个人都会失恋一样,大多数美女,都曾经在一个人渣身上浪费过时间,所以,你如果也这样过,那也没什么。”
  但金翎并没有笑,听着李斯特恬静柔和,深情婉转的《爱之梦》发呆。
  “不管过去曾经发生过什么,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曾经的那些痛苦的过去伤心,听说你那天晚上在会议室哭,我就想马上赶回来。”
  “我以前并不是现在这样,也很活泼随和,”金翎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直直的看着前方,“我和马闻晢,是在波士顿的一次同学会上认识的,讽刺的是,我后来才知道,我爸和他爸原来早就认识。”
  “我是哈佛商学院,他在波士顿城市学院。”
  “别想了,那不是波士顿学院,也不是波士顿大学,只是一个名字很唬人,类似于野鸡大学的大学,很好申请。”
  看着在思索的冯一平,金翎摇头说,“你没听过也正常。”
  “呵呵,这是一个高智商的人,被低智商的人骗得团团转的事。”金翎伸出酒杯,冯一平连忙给她少少的加了一点。
  老实说,这个冯一平能理解。
  虽然没见过,但他听两个侄儿说起过,那位马闻晢,长得很有欺骗性,而且他明显是把泡妞当成自己的主业来刻苦钻研,金翎这样只在大学谈过一次无疾而终的恋爱的姑娘,哪是他的对手?
  “你知道可悲之处在哪吗?我明明知道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但是,那时的我,就是抑制不住的喜欢他,FUCK。”
  这是金翎第一戏在冯一平面前爆粗。
  “留学生圈子里,有一些人消息灵通,好意提醒我,他之前是一个花心的家伙,但是,你知道的,我们总是会傻乎乎的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一个,也会是例外的一个,所以,我一直不为所动。”
  “总之,日子过得很快,我记得很清楚,哪怕我是鸵鸟,哪怕我再不愿意相信,在第六个月时候,种种迹象清晰的表明,周围那些同学语焉不详的那些话,都是真的。”
  “其实,那时他根本也没用心去掩饰,或者是干脆不想掩饰,我很快就发现了他跟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一起的事实,那时的我,不够成熟,忍不住冲上去闹了一场。”
  “当然,我大学就已经在练拳,战斗力不错,在大厅广众之下,赏了他们一人一耳光。”
  “就在我回家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个人回来,自然不敢跟我动手,只敢站得远远的骂。”
  “那些污言秽语,我不想再提起。”金翎又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完。
  “但我还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除了说我各种不好,最关键的,那个女孩子的老爸,当时已经是主政一方的人物,而我爸,刚提升为处级。”
  “应该是为了给那个女孩子出气,马闻晢还带着几个人,到哈佛闹过一次。”
  “之后的一天,我在开车时,大出血,坚持开到医院,原来是流产。”
  金翎说得很平静。
  “别难过。”冯一平拍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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