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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最大-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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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个无处投生的带罪魂魄,以上辈子的样子来到人世,算不得真正轮回。如今此魂魄已经赎完罪孽,我正好安排进来。”

众人皆目瞪口呆。

“老伯,您真的是阎王?”仲恺好奇地问。

“那当然!不信?瞧着!”老头施展小法术,让仲恺离地一尺。

“啊!”仲父仲母大惊失色,连忙打招呼道,“阎王,小孩子不懂事,恳请您赶紧放他下来吧!”

阎王手指一点,仲恺即刻稳稳当当地落地。

仲父彻底相信了所有的一切,他沉思了一会道:“如果九年后仲恺真的会回明朝,那么就让小蓝也回明朝吧,以后也有个照应。小恺你有意见吗?”

“我没意见!昨晚我就和妈妈说了,希望她跟狄纭叔叔回去!”

“那就这么说了!” 仲父做主道,“狄纭,你们姻缘不易,可要自始至终好好爱护小蓝!我就把她交给你了!”

“是!”狄纭立刻应道。

仲父又想了想,道:“刚才阎王您说有人到我女儿身体来,那不是乱了套了?”

“放心,她用了你们女儿的身体,就等于是你们的女儿,会代替亲生丫头孝顺你们的!今晚五时半你们丫头一走,她就来。到时候她会忘记一切,记忆从今天傍晚开始。你们可以把她一起带出国!”

仲母过来抱住连恒,默默无语,久久之后,方喃喃道:

“小蓝!这一切,太令人难以相信了……”

★★★

阎王走后,仲母带着大家一起做馅心、包汤圆。黑芝麻汤圆、大红袍赤豆汤圆、芋头枣泥汤圆、桂花核桃仁汤圆……吃汤圆,盼团圆,祈祷着一切圆圆满满。

女儿离奇的命运,母亲无力改变,唯有亲手包上祝福,让女儿多吃点,再多吃点。

让仲母最开心的是,这个新女婿手很巧,包汤圆又快又好;脾气好,对女儿体贴又周到。这次,女儿的眼光,她是认同的。

一天过得很快,转瞬到了傍晚,绚丽的彩霞已经燃烧在天边。

这次,阎王没敲门,直接从墙里闪了出来。

“决定没改变吧?”

“我,和狄纭回去。”连恒低声道。

对父母,对儿子,她有太多的歉意。而他们,却微笑着向她点头。

“别惦记我们!若你们留下来不幸福,我们不会开心的!去吧!跟狄纭回去好好过日子!九年后,小恺还要你们照应!”仲父仲母选择顺应天命。

“哈哈!你们老两口以后不会孤单的!相信我,一切,必将圆满!”老阎王豪迈地大笑,

他挥出一道金色的光芒,把连恒的魂魄带出仲青蓝的身体。

“走吧!时辰到了!”光芒随即化作一道光门,连恒觉得自己身不由己地飘了起来。

“小蓝!”

“小蓝!”

“妈!”

一声声惊呼,让连恒情不自禁一颤。

如果灵魂可以流泪,那一刹那,她必是泪流满面。

但愿,一切真能圆满。

★★★

秋之于时,后夏先冬;八月于秋,季始孟终;十五之夜,又月之中。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魄圆。

万历二十九年的中秋,对徽州t县的连家来说,是悲喜交集的。

徽州人过中秋时有“摸秋”的习俗。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之前,就要把月饼准备好。到了中秋节那天,讲究早上要吃月饼、鸡蛋,晚上则要全家在一起吃“团圆饭”。如果有家人在外地未能赶回来过节的,也要为他安排个虚席,放碗、杯、筷一套,表示“合家团圆”。

“爹爹,这碗筷是给姐姐姐夫的吗?不是说找不着姐姐他们了吗?”小连清指着空席位问。

“清儿,别乱讲!要摆的!姐姐他们会回来的!”连正一改往日的温和,严肃地的说道。

“那,他们在哪里呢?”连清不解。

连正不语,目光飘向门外。

门外,月色正朦胧。

“唉!失踪几个月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真急死人了!” 花好月圆人团聚,于落英想起没有一点音信的大女儿就揪心,眼泪忍不住落下。

连正无言地拍拍妻子,聊以安慰。

“爹爹,清儿饿了!”

连正叹口气:“再等等!说不定……”他站起身,负着手,围着圆桌踱步,“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却忽听门外传来清朗的声音:“千里江山昨梦非,转眼秋光如许。青雀西来,嫦娥报我,道佳期近矣!”

“狄纭!是狄纭那小子!”连正赶紧冲出去。

但见庭院中央,一对璧人手挽手,立在月光下。

“阿恒?”连正揉揉眼睛,确定自己还没到老眼昏花的程度,他喜不自禁地回头招手大喊,“落英,落英!阿恒回来了!阿恒回来了!”

这位爹,还是老样子!连恒和狄纭相视一笑,上前行起古礼。

老阎王的操作,还是出了些误差。时间上,没有回到五月跳崖的那一天,直接送到了中秋节;地点上,不在z城,不在山崖,直接把他们扔到了连府门前。

★★★

万历二十九年的中秋,对东临溪雷家来说,是一场风波。

素卿第一次获得雷老爷子的准许,可以踏进雷府,却意外发现,她是来参加雷奔的相亲宴。

四川唐门的大当家带着家眷畅游皖地,十五这日正好来到徽州。他亲自带着小女儿傲雪来拜访好友雷恪,并流露出联姻的意愿。

雷恪见到傲雪小姐,十分满意,与唐大当家相谈甚欢。

那位傲雪小姐,二九芳华;生的是如新月清晕;如花树堆雪;温柔秀雅,清丽绝俗;一点不像武林世家的女侠,倒像书香门第的闺秀。

较之自己的两个妾,雷奔也没有理由漠视这样的相亲对象,便顺着父亲的意思去和傲雪小姐聊天。一聊之下,发现美女还很内秀,博闻强记,聪慧机敏,让雷奔油然生出欣赏之意。

素卿原本自恃貌美,存着扶正的花渺心思,是以甘愿在连恒身边学习。连恒失踪后,雷奔只得把素卿接回了徽州,同时托人寻找连恒夫妻的下落。因为素卿在连恒身边待过,雷奔对她自是比那位小翠红好些。于是,素卿那颗不安分的心思更加膨胀。

如今,见到傲雪这般的人物和身家,又见到公子的冰眸因傲雪而闪现的笑意,一腔希望都化作无法言说的失望,如同从高山之巅坠落到深深的峡谷,郁闷哀愁,溢于言表。

那位婢女总管般忙碌的二姨太小翠红,路过素卿这边小桌子时,特地提醒她:“别妄想什么了,咱们天生就这个命!”然后摆正位置去为傲雪小姐积极服务,以期未来相处融洽,不被打压。

素卿自认比翠红出色,怎甘心认命?

抬眼看向主桌,雷老爷子和公子的目光只有唐家人,大家都忘了她的存在。被众人漠视的感觉是难受的,她在欢声笑语中如坐针毡,毫无胃口,便中途离席,到庭院中去赏月。

待唐家父女宴罢离去,雷家人才发现,那位漂亮的素夫人不见了!

点亮所有的灯笼,找遍所有的屋宇,都没有发现素卿的人影。

而门房小厮却坚决说:“院门一直关着,不曾见到素夫人出去!”

就这样,素夫人离奇地失踪了。

明月照华年

一年后。

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

八月十五。狄府。

一声清脆响亮的婴孩哭声划破正午的空气。

“生了!生了!你姐姐生了!”在卧房外急得团团转的狄纭,激动无比地对小姨子道。

小连清凑到门缝上,偷看里面的情况:“娘好像在用布给娃娃擦身子……现在把娃娃裹起来了……”

很快,胖胖的罗妈急匆匆地抱着个娃娃从卧房出来报喜:“公子大喜,是位贴心的小千金呢!”

“女娃娃好!女娃娃好!”狄纭笑得合不拢嘴,高兴地抱起小婴孩。

小宝宝粉嘟嘟的小脸好像不愿意离开娘亲身体似的,紧紧地皱着,哭得好不大声,两只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手紧紧握成拳头。

“小小姐的模样儿和公子您很像呢!长大必是个倾国倾城的!”罗妈笑得眼睛眯成一条小缝。

“是啊,人家都说女孩子多半像爹!”狄纭看着雪娃娃般粉嫩可爱的女儿,简直乐开了花。

小连清凑过来,仔细端详着小婴孩,开心地道:“哇,这就是我姨侄女啊!好可爱哟!快,叫姨娘!姨娘给红包包!”

罗妈嗤道:“小小姐刚出生,怎么会叫人呢?”

“不叫就没红包包!”六岁的小姨娘嘟起小嘴。

“啊——啊!!!”原本静默的卧房内又再度传来一阵尖叫。

“怎么了?”狄纭听到尖叫,脸色一白,赶紧抱着孩子冲进卧房,“阿恒!你怎么了?”

“狄、狄老爷,别进来!”产婆大声叫。

一直在里面助产的于落英扬声喊道:“阿纭你别急,好像还有一个!”

“啊?还有一个?”狄纭生生顿住脚步,紧张地从门口向里面窥望。

片刻后,又一声清脆响亮的啼哭传了出来。

“老爷大喜!是个小少爷!母子平安!”产婆跑到门口激动地汇报。

“龙凤胎?”狄纭欢喜得当场傻掉。

老婆,实在好厉害!

★★★

九月十五。狄家龙凤胎满月宴。

狄纭交游广阔人缘好,家里是宾客如云,人潮涌动,热闹无极。

自龙凤胎出世,一直单身的陆巧巧就过来帮忙带孩子。此时,她和罗妈一人抱着一个宝贝,在客厅里给女眷们逗弄。狄纭夫妻则在门口迎宾。

云紫星带着一双儿女,雷奔带着刚有身孕的妻子随雷恪一起前来赴宴。

雷奔和傲雪小姐成亲五个月了。虽然对连恒的感情无法忘怀,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的占有和迷恋,已经升华成一种锁在心灵深处的惦念关心。

傲雪是个大度的女子,对翠红比较宽厚,还动用自家的关系,四处派人查询素卿的下落。

可惜,素卿就在那个中秋夜,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查找了一年,仍然杳无音信。

雷奔对傲雪本就比较欣赏,如今相处日久,了解渐深,便生出相惜相许之意。两人琴瑟和谐,感情日笃。

连恒见到雷奔生活和顺,微悬的心终于彻底放下。

而云紫星,自一年半前休了司徒海鱼后,便落户京城,至今还未续娶。曾经痴缠着他的玲珑,已经嫁作商人妾,云紫星身边,难得的清净起来。

人都是会变的。昔日的风流浪子,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已经失去了逐花寻芳的兴趣。如今,他除了工作,就是潜心练武,武功倒比以前精进许多。

八岁的云绮没有生母在身边照料,显得特别懂事乖巧,流露出超乎年龄的沉静气韵。

客厅人多,此刻,她独自带着幼小的弟弟在院中观赏菊花。随行的两位云家奶妈,乐得清闲。

正是菊花盛开的时节,白的莹润无瑕,黄的温暖灿烂,更有绿色极品,静静绽放,傲视群芳。

小姑娘穿着一身嫩黄衫子; 人倚疏篱,清新明丽,宛如一朵柔雅的小雏菊。小云暃刚学会走路和说话,他流着哈拉子,步履蹒跚地紧紧跟着云绮,嘴里不住叫着“姐姐姐姐”。

“这就是仲恺未来的媳妇儿呢!生得越发粉装玉琢了,又乖又可爱!”连恒站在客厅门口,一边和来来往往的宾客点头致意,一边看着小姑娘,欢喜不已。

“的确可爱,”狄纭点头道,“不如我们把她留下来?云师兄带两个孩子也不容易。”

“你没听云师兄说,下个月就要把她送去金针婆婆那里学艺么?留不下来的,不过我们以后可以经常去看望她。”

“没想到司徒海鱼居然能生出这般温柔懂事的好闺女,看来孩子还是不能太宠溺。”

“那是当然……啊,李菩提门主来了,你快去招呼,我去把链子给绮儿。”

★★★

“绮儿!”连恒走到云绮身畔,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这是婶婶送你的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一根银质项链的中央挂着一颗珍贵的矢车菊蓝宝石;一些枝蔓般的细碎螺纹,以奇特的轨迹纹缠在银色的链身上。

这是仿造仲家的传家宝贝制作的项链,造得和传给仲恺的那一根,是一模一样的。

“好漂亮!可是……”云绮皱起秀眉,“婶婶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今天是弟弟妹妹满月,不是我过生日呀!”

“礼物不一定要过生日的时候才能送啊!”

“那,我先谢谢婶婶的好意,不过我得去问一下爹爹,才能决定可不可以收。”

“哇,绮儿真有原则。好,你去问吧。”

说话间,云紫星和雷奔夫妻过来了。

“弟妹不招呼宾客,和小丫头说什么呢?”云紫星笑问。

“回爹爹,婶婶要送一根好漂亮的项链给绮儿,绮儿不敢擅自收下。”

连恒笑道:“人都说蓝宝石链子是有护身效用的,我觉得很适合绮儿,云师兄若不收,可是辜负了我一番好意哦。”

云紫星深深看她一眼,抱拳道:“紫星岂敢如此不识好歹,多谢弟妹关心小女!”

小云绮见父亲应允,连忙行礼致谢。

连恒笑着帮她戴上:“绮儿,这根项链会给你带来好姻缘的,要收好哦。”

“绮儿记住了。”

“这绮儿真的很可爱!我还是比较喜欢女孩儿。”唐傲雪摸了摸云绮的辫子。

“不管生男生女,关键要聪明讨喜。”雷奔道,“当然,最好是像二师嫂,生对龙凤胎,儿女双全!”

连恒在他心里,始终是完美的——连生孩子都是。

云紫星笑道:“这是可遇不可求的!”

唐傲雪一笑,低声问连恒道:“二师嫂生了龙凤胎,身材还是这般窈窕,容色更加艳丽,不知是何秘方?”女人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确实,连恒比没生育前更漂亮了。身材依旧苗条,但胸部因为怀孕、哺乳,变得更加丰满,衬得腰肢更是不盈一握。原先五官不够明艳,怀孕之后,反倒长开了:窄窄的双眼皮变宽了,眼睛也就显得大了不少;鼻子变得比以前挺直,嘴唇不需要化妆也始终红润娇艳。用狄纭的话说:“你越长越有仲青蓝那种令人不可逼视的美艳了。”

这是个奇怪的现象,连恒只能用“女大十八变之最后一变”来形容。就像张曼玉,出道时也只能算“可爱”,圆脸圆眼睛,没什么特别美的,到了三四十岁,反而越长越有国际巨星的风采。

“秘方就是‘青蓝’养颜系列化妆品!”她开玩笑道。

最近已有很多人这么问她,她都是通过打广告来打太极。

话说回来,不管如何丽质天生,保养还是需要的。她独家研制的系列化妆品,绝对是真材实料,有驻颜奇效的。如今,本是玩票性质的化妆品生意越做越好,明年,她准备扩大经营范围了。

★★★

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

五月初,雷奔生了一个美丽的女儿。云紫星先下手为强,抢着给云暃定下做媳妇儿。

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

“青蓝胭脂”的品牌在大江南北打响,到这年八月十五,已经和赫连茶庄一样,开了二十八家分店,仍然供不应求。

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

“青蓝胭脂”的分店落户京城,隔壁是一家精品成衣铺——“若风”。“若风”的老板叫慕风,老板娘叫容若若,生意做得很火爆,银子赚得花不掉。

在容若若的大力推介下,很快,“青蓝”品牌赢得了大量京城贵妇的青睐,营业额直线上涨。

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

天仙般美丽的云绮果然遇见了酷帅无敌的仲恺,只是两人相识实在太戏剧化,导致误会重重,乌龙不断,历经种种波折,亏了那两根一模一样的蓝宝石链子,两人才走到一起。

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

中秋。

仲恺带着好不容易娶到的小媳妇儿,和娘亲一家共庆团圆佳节,顺祝龙凤胎弟弟妹妹生日快乐。

“外公外婆,不知道有没有在想你?”每逢佳节倍思亲,连恒始终惦念着现代的二老。

“想当然有一些,不过,他们已经有了小忻,不会太想我啦。”

小忻,是那个新的“仲青蓝”后来生育的女儿。仲恺来明代时,小忻才七岁。

是什么灵魂,进入了青蓝的身体呢?会是——小素么?

冥冥中的因缘际遇,真是妙不可言啊。

团圆饭罢,连恒带领丈夫、儿女、儿媳来到院中,开始敬月仪式。

墨蓝的天空,神秘浩瀚,一轮圆月,高悬其中,莹莹如玉,皎皎如灯。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这轮明月,古今皆同,光照华年,无言见证着人生的缘起缘灭。

(全文完)

―――――――――――――――……―― 篇 外 篇 ――………――――――――――――――

公元2009年。

三月的堪培拉,吹起了凉爽的秋风。

这是个美如世外桃源的城市,阳光普照,天气和暖,除了常青的松林翠柏,其他树种渐渐开始变黄,处处显得清新宁静,秀丽优雅。

Lance 来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喜欢这里的环境,喜欢这里的空气,所以他愿意舍弃国内的一切,来此做师兄的助手。

一切,都适应良好。一切,都很顺遂。

但今天,第一次单独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驾车,却突然遭遇了小型车祸。

不过,公平地说,责任并不在他。

那个年轻女人是在他的车子启动时突然从拐角跑出来的,没有一丝预兆,紧急刹车为时已晚。

一声惊叫之后,她猝然飞了出去,像断了线的白色纸鸢,缓缓跌落在几米之外的绿地上。

还好,那是绿地。

走过去看到她的第一眼,Lance整个人像是被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劈中了一般,怔怔无语。

一头丝滑顺直的乌黑长发,映衬得她白皙的皮肤莹润无瑕,眉似弯柳,眸似清水;睫毛长而浓密,粉嫩的唇比玫瑰花还娇艳。

此刻,她惶然地侧倒在草地上,白衣胜雪,满面无助,宛如一枝清新带露的粉白百合。一丝殷红的血,正缓缓从她的膝盖部位渗出。

那种纯美而柔弱的感觉,以不可抵挡的姿态在他的心底怒放,瞬间便铺天盖地。

“仲小姐,你流血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压下心底的激动。

“你,是谁?”她茫然地看着他。

男人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有张棱角分明、俊美英挺的脸,气质温文尔雅,眸中带着莫名的激动。

他是谁?

在她的记忆里,只认识爸爸、妈妈、小恺,还认得三个表哥表嫂(不过到目前为止名字她还没有分清)。

“你,不是仲小姐?”她的反应让他蹙眉。不可能的!她这种长相,任何人见过一次就不会忘的,何况是有“记忆超人”之称的他?

“你怎么知道——我姓仲?”美女也蹙眉。一点也没对他的印象呀。

他欣喜地一笑:“我说就是你!我先扶你上车,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

不远处就有家医院。

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消了毒,涂了些紫药水,医生就说ok了。

“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在哪里?”Lance扶她站起来。

“我,还没记住地址。不过,我表嫂她把地址给我带在身上了,在这里!”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小心翼翼地递给他,“麻烦你了!刚才我和表嫂走失了……我对这里很不熟悉,爸妈找不到我,会着急的。”她小声补充。

Lance接过卡片,上面全是英文。

“我不认识上面写的字,但我已经开始学了。”

Lance深深看她一眼,觉得她和上次在扬州初见时真的很不相同。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当时的她,给他留下极好的印象。

容貌极美丽,却毫不张扬;沉静,大度,温婉,更难得的是被人诬陷辱骂时,还能保持理智和风度,迥异于他见过的其他所有女人。

“你愿意送我吗?”见他不言不语也不动,她充满希冀地看着他,显得楚楚可怜。

“我当然愿意!他乡遇故人,有机会我还会联系你。”他压下心底的疑惑,带她上车。

“谢谢你!”她感激地看他一眼,小声道,“不好意思,我该怎么称呼你?他们说——我失去了一些记忆,所以,我不知道你是谁。”

难怪,整个人的感觉都变了!

“没关系。你可以叫我Lance。”他发动车子,“你现在,搬到这里住了吗?”

“是的!我的家人和亲戚,都在这里。我刚过来半个月。”

“你是怎么失去记忆的?”

“我也不知道。”她低低的叹气,不经意间流露万种柔情,“就是去年夏天,忽然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然后慢慢地,一点点的,重新去学,去记忆。”

他的心中蓦然涌起怜惜。

一切从零开始,真的不容易。

静默了会,他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再婚?”

“没有。我爸爸妈妈说,这事要慎重。”她小女孩般乖巧地回答。

她真的变了。不过,改变后的这种感觉,他也不反感。

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最可怕的,就是朱晓娟那种,看起来穿戴得体,打扮华贵,人模人样,实则如草包泼妇,令人望而生畏。

“以后,我来看望你,你愿意接待我吗?”快到她家,他淡淡问,心里却忽然开始不规则地跳动,眼神也显出特别的灼热。

她的脸,莫名红了起来,一双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你,来看望我?我们以前很熟悉吗?”

“不算很熟悉。但,确实认识。”他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嗯,加上是我把你撞伤的,因此来看望你,是应该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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