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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国猎艳(抱香)-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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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名毕业的学士、硕士和博士,还可以有幸穿上状元服,夸马游街。
这等充满了华夏古韵的特殊模式,一经推出便大受好评。甚至于,仅仅只是这一点,便成了许多外国留学生选择在国民中央大学进修的理由。
秦笛乘着月凝霜的座驾,来到国民中央大学的时候,恰恰有幸遇到一群学士在照毕业照。
一群莘莘学子,身着月白长衫,头戴峨冠,手持竹简,笑吟吟的站在一起,竟是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
仿佛是老祖宗的精神传承,通过了他们的衣衫,他们的书简,他们的笑容,传递给了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儿一样。那种心胸为之一开,精神为之一振的愉悦,非亲眼目睹,难以感受其万一。
目睹这一切,秦笛忍不住想到在大夏国内,所谓传统与现代的大辩论。
有些人甚至认为,大夏文明传承的一切,都是应该丢进垃圾堆里的破烂。教给下一代,只会让他们变的酸腐不堪。甚至于还认为,大夏根本就是猪的后代,大夏的图腾应该是猪。
对比大月氏的国富民强,对比大月氏全盘接受了华夏文明的传承,只是有选择的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秦笛忍不住想要叹息:真正的华夏文明传承者,其实已经变成了大月氏!
秦笛一向认为,作为一个有着自己世界观的成年人,想事情,看问题,不能使用简单的二元论。这个世界,并不是除了是,就是否的。
就像一枚硬币,它有正面,有反面,却还有中间不正不反的一面。若是不加判断,简单的认为是对,或者是错,其实和那些从不思考,人云亦云的从众者,好不了多少。
车子已经开到了皇家礼仪学院,月凝霜按下车窗,却没有看到蒋文静的影子,不由得打断了秦笛的沉思,问他道:“阿笛,文静她在哪里等着我们呢?”
秦笛停止了思考,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指着站在远处大树下面的一个红裙女孩道:“就在那里,我给她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月凝霜有些不安的道:“不好吧?她远来是客。身为地主,我应该迎接一下她才对。”
说着就要下车,却被秦笛给拉住了,他笑道:“你呀,千万不要对她太客气!这妮子,最会顺着杆子往上爬。你要是太客气,别怪我没提醒你,日后会被她欺负哦!”
月凝霜道:“不会吧?”
嘴上虽然这么说,月凝霜还是迟疑了一下。
乘着这个间隙,秦笛拨通了蒋文静的电话,等到她向着车子所在的方位看了过来,秦笛便探出窗外,对她挥了挥手。
蒋文静在电话里脆生生的应了秦笛一声,便快步跑了过来。
上了月凝霜的这辆房车,蒋文静不待秦笛把月凝霜介绍给她,便迫不及待的摸来摸去。
然后她很是有些羡慕的惊叫道:“宾利雅致七二八?天呐!这辆车我只在车展上见过,磨了老妈好久,她都不肯买,说什么太张扬。我做梦都想有一辆这样的车,出门的时候,想怎么睡,就怎么睡,而且……还可以在里面做很HIGH的游戏呢!”
秦笛有些尴尬的望了望月凝霜,摊了摊手,似乎在说:看吧,我就说,这妮子很疯狂的,什么话都敢说!
以蒋家的财力,买几辆雅致七二八,确实不是什么问题,可就像蒋方秋云所说的,这车虽然很气派,也很合大家族的身份,可由于蒋家的政府背景,若是开上这种车,确实显得有些过于张扬了。
哪怕蒋家的钱一分一厘都很干净,却也抗不住不知情的人戳脊梁骨。为了蒋家老爷子的仕途着想,蒋方秋云不得不有所收敛。
第606章小聚会
月凝霜抿嘴轻轻一笑,把蒋文静拖到一边,也不知道在她耳朵里嘀咕了句什么,两个女人顿时笑的花枝乱颤。
然后,秦笛就被晾到了一边儿。两个女人才只第一次见面,就聊的跟许久没见的亲姐妹一般亲热。
秦笛见状,只能摇头苦笑。男人和女人,的确不是同一国的生物啊!
雅致七二八车厢宽大,到了机场,把水如烟一行四个大小女生全都塞进去,再加上秦笛三人,竟然都不觉得拥挤。
可是女人一多,话也就多了起来。大家一起说话,噪音自然搞得秦笛很无奈。
偏偏对此他还不能提出什么不同意见,毕竟,水如烟一行四人,很久没有看到他,对他热情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和月凝霜也是许久没见,和蒋文静又是刚刚认识……
总之这一路,秦笛的日子极其的……难熬!
接到水如烟几人之后,车子便直接开到了秦笛的住所。
才刚刚来到满汉楼,下了车的几个女孩子,便忍不住大呼小叫起来。
“哥哥,哥哥!你不是说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吗?怎么直接就开到酒楼里来啦?这里一看,就是吃饭的地方啊!”
霜儿最先对秦笛提出了疑问,不过很快她便露出了可爱的笑容,道:“我知道啦!我知道啦!哥哥一定是怕我们路上没吃什么东西,饿坏了,所以先请我们吃饭。”
“我猜的对不对呀,哥哥?”
秦笛笑着捏了捏霜儿的小鼻子,道:“也对,也不对!我是要请你们好好吃一顿不假,不过我的住处,也在这里哦!”
原来,因为秦笛现在还处于考核期的关系,是不能和月凝霜一道,住进王宫里的。
住在酒店话,因为月凝霜的关系,也不合适。所以,贝莹心好心的提议,让秦笛住进容芳斋。
容芳斋这栋位于满汉楼后面的小院子,是属于贝莹心女爵士的私人财产,她愿意贡献出来,自然是看在月霓裳和月凝霜的面子上。
对于她的提议,母女两人出奇契合的,竟是同时保持了沉默。
而最终的结果,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秦笛搬了过来。
对秦笛来说,之所以愿意接受贝莹心的提议,除了贝莹心所说的,这里交通方便,而且便于他和王宫里的那位交换意见之外;最大的诱因,还是这里琳琅满目的美食。
满汉楼大师傅的手艺,真是没的说。大到费心费力的一统江山,小到普普通通的一碗白饭,吃到嘴里,都能给人与众不同的享受。
雪儿听到秦笛要请吃饭,立刻便捂着肚子闹了起来:“飞机上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我到现在都还饿着肚子呢!哥哥!哥哥!快点带人家去吃东西!”
只有人小鬼大的水玲珑,没吵着要吃饭,却一直鬼头鬼脑的一会儿望望四周,一会儿盯一眼月凝霜。
秦笛应了一声好,带领众人穿过满汉楼,让月凝霜带她们先进去。不等他招呼,看到他停下来的领班,立刻就迎了上来,微笑道:“秦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秦笛依照大大小小六个女生不同的口味,一共点了二十道菜,嘱咐他弄好之后,直接送进后院容芳斋,这才追上几人的步伐。
“吴领班,刚刚进去的那是谁呀?很拽的样子,居然能陪着大大小小六个美女一起吃饭,真是羡慕死我咯!”
刚刚看到秦笛离开,一直都在注意他们的一个服务生立刻凑了过来,嬉皮笑脸的向领班打听。
“找死啊你!”吴领班和这个服务生比较熟,虽然骂了他一句,却没有生气的意思:“他是什么人我不清楚,不过我却知道,他和咱们贝莹心被女爵士很熟。而且……”
“而且什么?”
只是听到贝莹心的名字,服务生的心里面已经像是猫儿抓过一样的难受,谁知道听吴领班的意思,竟然还有更劲爆的消息没有透露似的。
“而且刚刚进去的六个人里面,还有公主殿下!”
“什么?吴领班您是说……”
“我什么都没说!”
吴领班在嘴唇上比了一下,道:“出我之口,入你之耳。记得管好自己的嘴巴,要不然……”
说完,便不再去管服务生,去忙自己的事情。
秦笛搬到容芳斋住之后,因为要顾及到对民众的影响,月凝霜想见秦笛的时候,只能约他出来,并不能像她原先想过的那样,天天和他腻在一起。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贝莹心邀请秦笛住进容芳斋,她当初是保持了沉默的。也就是说,实际上,她是默认了某项规则的。
所以,今天走进满汉楼的时候,她还是刻意化了一下妆的。
偏偏吴领班眼尖,仔细打量了一遍六个女生,结果就认出了月凝霜。
倒不是月凝霜的化妆太过失败,要怪也只能怪这吴领班有项本领:可以轻易的看破别人的伪装。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经常在网路上辨认PS过的图片,原画出自那里,久而久之练出来的本领。
吴领班说六个人里面有公主,不过是随口那么一说。却被那个服务生暗自记在了心里,并且偷偷的拨通了一个电话。
容芳斋范围很大,而且这复古的建筑风格,除了月凝霜之外,其他五女几乎没有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
一时兴起,她们忍不住拖着月凝霜,四下里乱逛,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若不是秦笛阻止,她们简直有走遍每一个房间的兴致。
“姓秦的,真是看不出来,你在这里混的还不错嘛!竟然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都已经和秦笛深入的交流过,发生了那么亲密的关系。水如烟对秦笛的称呼,依然不改,一开口,就是一句“姓秦的!”
尽管早就熟悉了她的性格,月凝霜听到这个极其另类的“亲密”称呼,还是忍不住想要苦笑。
最初水如烟这么称呼秦笛,只不过是一直对他有意见,想要提醒他自己的存在罢了。可后来,这个称呼干脆就变成了她对秦笛的爱称。古怪而又另类,却又让人无可奈何。
只有蒋文静是第一次听到,忍不住问道:“秦大哥,你不是说这位水姐姐也是你的红颜知己么?那她怎么这么称呼你啊?”
水如烟也算是比较生猛的侠女一号人物了,听到蒋文静这么问,还是忍不住有些脸红。
不等秦笛回答,她便抢先道:“这个话是没错,不过每个人都有一些习惯,我也是这么叫他叫习惯了。”
“啊,对了,洗手间在哪里?我想上个厕所!”
显然是怕听到蒋文静继续追问下去,也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把她给拖了过去,让她陪自己一起上厕所。
这种做法……似乎是传说中的尿遁哎!秦笛望着水如烟,暗自偷笑。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水如烟的软肋。
不知道是不是越是脸皮厚,越是生猛的女孩子,就越是怕人家单纯而又直接的语言?如果是的话……
等到水如烟带着蒋文静回来,酒菜已经摆上了桌。
或浓郁、或清淡的香味,哪怕是刚刚吃过饭的人闻到,都恨不得扑上去,痛痛快快的再吃一顿。
至于水如烟这四个刚刚下了飞机,很是有些饥肠辘辘的女孩子来说,自然更是诱惑无比。
“好啊,你们居然不等我就开吃!”
水如烟顾不得去照顾蒋文静的速度,飞一般的冲进房内,却见雪儿、霜儿几个小女生尽管都已经快忍不住了,却只是眼馋的在满桌子的菜上来回看,并没有动手。
她这么突然吼一嗓子,然后冲进来,却发现谁都没有举筷,个中的尴尬,实在让人忍不住想要钻地洞。
好在水如烟也算是修炼有成,皮厚有术,干咳了一下,又道:“我就说嘛,你们怎么不先吃呢?还专门在等我回来呀?嘿嘿,你们真是客气。那啥……既然我都回来了,那还等什么啊?开吃啊!”
“哈哈……”
水玲珑最先忍不住,笑出声来。其他人被带动,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一顿丰盛的接风宴,便在开怀大笑中,拉开了帷幕。
只不过,与此同时,却也有一场看不见的风波,悄悄的……掀起了波澜。
容芳斋的傍晚有些静悄悄,一路上吵得秦笛耳根发麻,头昏脑胀的主力军们,被满汉楼的美食彻底诱惑了肚皮。
一个个吃的小肚子滴流滚圆,动都没办法动上一下,只能任由秦笛扶到偏厢里,或是半躺在床上休息,或是靠在安乐椅上消食。
目睹这一幕,秦笛心里很是有几分大笑的冲动。可是考虑到被人秋后算账的危险,他只能把这份得意埋藏在心里,等到招呼好众女,自个儿出门之后,这才狠狠的放声大笑起来。
“凝霜姐姐,是哥哥在笑么?”
一直试图和月凝霜套近乎的水玲珑,最先反应了过来,小声的问道。
“有些像,不过我不大敢确定呢!”
月凝霜出身皇家,原本是不会那么不顾仪态,吃那么胀的。可看到身边的姐妹们,一个个风卷残云似的狂扫,搞得她也被带动了情绪,疯狂的加入到了她们的扫荡大军里面。
第607章公主的战争
结果,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只能半躺着,有气无力的呻吟两声。若是被不知情的听到,还以为一屋子里好多人在待产一样。
水玲珑其实并不关心秦笛在笑些什么,又是为什么发笑。她心里面想的是,自己应该跟月凝霜多聊聊,看看能不能从她那里,套出点什么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月凝霜的皇家背景,从来都没有大肆宣扬过。即便是在秦笛的女人中间,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
水玲珑这小妮子,显然并不属于可以知情的一员。
偏偏她的头脑太过聪明,虽然情商比较低,但却并不妨碍她通过对周围的环境分析,通过别人对月凝霜的卑微态度里,窥豹一斑。
抛开水玲珑动的小心思不谈,且说秦笛这边,不过几声大笑,竟是招来了麻烦。
不,也不能说是笑声招来的麻烦。确切的说,应该是这群人本来就是冲着秦笛来的,只不过是他的“嚣张”笑声,为这些人起到了指路的作用罢了。
“哪里来的野小子,竟然敢在容芳斋外面笑的这么嚣张,难道你不知道,这满汉楼是谁的产业?”
随着一声爆喝,便有一群人气势汹汹的冲到了秦笛面前。
秦笛随意的打量了一下,有了那么一点小发现:那个爆喝出声,颇有几分让人以为这满汉楼是他家里产业的公子哥,竟然并不是领头的。
依次打量了一遍这群人,穿着光鲜的共有五个,跟在屁股后面的黑西装却足足有四十个之多。平均一个人至少带了八个保镖,到底是这些人太怕死,还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人多力量大”?
没功夫搭理这群闲汉,哪怕感觉到这群人极可能就是冲着自己来的,秦笛也不想和他们搭什么话。转过身子,竟是对这么一大群活人来了个集体无视,就这么牛逼烘烘的要走。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在晨星敢这么无视你家贝大爷的,老子已经十几年没有遇到过了。小子,识相的,赶紧给大爷跪下磕几个响头,兴许我心一软,今天会放过你也不一定。”
爆喝的那个年轻男子脸胀的通红,就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冲动的跑到秦笛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就是一通臭骂。
有四名保镖可能是他的手下,害怕他有什么闪失,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在他指着秦笛鼻子的时候,这四个人飞快的向四周一散,竟是隐隐堵住了秦笛重新进入容芳斋的退路。
秦笛淡淡扫了一眼自说自话的所谓“贝大爷”,心里面不禁暗自皱眉:也姓贝?这个姓,似乎不是什么大姓。应该没那么巧,恰好是贝莹心的亲戚吧?
他会这么想,倒不是对贝莹心有什么想法,也不是想要给贝莹心留什么面子。只怕怕打到一半,贝莹心突然跳出来说那是她亲戚,会让他觉得很不爽。
秦笛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与其搞到最后只能弄一半,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弄。
不过……眼前这个有些欠抽的小子,显然不在此列。
居然敢让秦笛跪下磕响头,还说什么“会放过你也不一定”。这么不知死活的纨绔,秦笛已经有些日子没见过了。
也亏的是在晨星,若是在滨海,敢说这么欠操的混账话,不用秦笛自己动手,都会有人跳出来帮他抹平此事。
领头的那人,从一开始就很屌,只在看到秦笛的瞬间,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好整以暇的,让人搬来椅子,斜坐在上面,漫不经心的一边抽烟,一边打量周围的风景。
那感觉,就像他是专门来这里吹风似的。
“就凭你?”
秦笛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嘴角挂着几分嘲讽的冷笑,指了指一群人,道:“加上他们,都不是盘菜!”
自称贝大爷的贝小鸣怒了,浑身的血,像是被丢进锅里煮沸了,再灌回血管一样,那澎湃的感觉,让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你他妈的给我去死!”
贝小鸣一声怒吼,挥起拳头,就往秦笛的鼻子上砸去。
秦笛英挺的鼻子,一早就被他嫉恨在心里,一开始动手,他想都没想,直接就往这里招呼。
贝小鸣的四个保镖动作也不慢,就在贝小鸣暴起伤人的同时,他们也一起向秦笛扑去。
这些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干。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两个不着痕迹的贴着贝小鸣,看似是配合着贝小鸣,围殴秦笛,其实却是在保护他,以免遇到高手,伤敌不成反被伤。
另外两个却是从背后抄了秦笛的后路,一左一右,砸向他的后腰,看样子,是打算先废了他的反抗能力,再把他捉住,然后任由贝小鸣好生蹂躏。
一主四仆五个人倒是打的好算盘,可惜搞错了对象。
“哎呀!”
秦笛压根就没躲贝小鸣的拳头,看都没看,直接一拳砸了过去,和他对了一拳。
贝小鸣顿时像是被一匹烈马给撞了一下似的,直接被砸退了一两米,差点没撞进带头的那位公子怀里。
虽然没想对贝小鸣留手,可下意识的,秦笛还是没有竭尽全力,最多,也就使用了不足十分之一的力气。
感觉上就像是用一根小指头,去和小学生掰腕子一样。
可对几个保镖,就没那么客气了。秦笛伸出脚,一路踢过去。
那四个保镖就像是被汽车给撞了一样,两个飞进了喂着锦鲤的池塘,一个被踢上了树梢,还有一个干脆被踢进了人堆里,差点没砸伤其他的保镖。
“阳大哥,点子扎手啊!”
贝小鸣勉强站起来,看到这一幕,不禁倒抽了口凉气。原本还打算再冲上去,和秦笛较量一下的。看到自己的手下和秦笛的交手,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他几乎是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开玩笑,要欺负人,当然是找弱的欺负才好玩。欺负比自己强的,那不叫欺负人,那叫找虐!老子又不是自虐狂,才没那个嗜好!”
贝小鸣一边暗自嘀咕,一边腆着脸凑到带头的那位公子身边,道:“阳大哥,这臭小子不好对付啊!我怕咱们全都冲上去,也不见得能伤了他!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从我舅那里,调一批狮鹫护卫队员过来镇场子。”
被称为阳大哥的带头公子,名叫阳犀,是阳氏家族的长孙,说起来在大月氏,也可以算是纨绔里面的头一号人物了。
阳氏家族和月家的关系,很有点意思。几乎每隔几代,就有一个阳家人,能娶到月家的女子为妻。说是世代皇亲也不为过。
而且一般情况下,至少三代之内,就会娶到一位公主。
上上代的公主,也就是当今女王的老娘,那是一个连东条隐疾之流的狂夫都怕的铁娘子。阳家人自然也没那份魄力,敢把她娶进家门。
当今女王陛下,阳家人努力了许久,费了老鼻子劲,结果又是鸡飞蛋打一场空,让人家女王陛下在海外找了个夫婿。还差点让那个男人当了亲王,若不是大月氏的诸多家族共同努力,说不准大月氏就有了有史以来的第三位亲王。
而到了如今的公主月凝霜殿下时代,追求他的阳家人,自然就是眼前这位阳犀阳大公子。
对于阳家人来说,阳犀的叔父,也就是昔日追求女王陛下,却被人劫了道,横刀夺爱的那位阳清远,是他们阳家绵延数百年来,最不可容忍的耻辱。
自从女王受孕归来,并承袭王位,生下凝霜公主之后。阳清远便终日流连于声色场所,每日里用酒精和性爱来麻醉自己。
时至今日,早就是废人一个。
阳犀小时候,和他这位阳清远叔父极为亲近。并且昔日阳清远也是大月氏王国数的着的风流才子,自然而然的成了阳犀的偶像。
可能是因为想要继承阳清远的未经的志愿,也可能是希望在阳家夺嫡时,站立有利位置。
不管怎样,阳犀成人后,便以追求月凝霜为毕生志愿,花费了极大的努力来让自己变的更加优秀。
甚至于,为了早一步肃清敌人,他混迹于大月氏王国纨绔子弟之中,用尽手段,扫平了所有对手,并且成了最大的那个纨绔子弟。
在他的心目中,月凝霜早就已经是他阳犀的老婆。
可今天,一个外人,和凝霜公主态度亲密也就罢了,他竟然还动手打了自己的小弟!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打狗还得看看主人是谁,可他秦笛倒好,三两下就把自己的小弟踹开,可是当真以为自己奈何他不得么?
阳犀阴沉着一张脸,冷冷望了一眼贝小鸣,心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现在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你有跟我哭诉的功夫,还不如打电话给你舅舅,让他带狮鹫队员过来救火!”
一句惊醒梦中人,贝小鸣忍不住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恍然大悟道:“对呀!我怎么忘了这一茬?对!对!对!赶紧打电话,赶紧打电话!”
阳犀眼见得贝小鸣总算还没蠢到家,当真掏出电话打了起来,便又对身边的另一个纨绔使了个眼色,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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