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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月上江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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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特意叮嘱过她,不能显得太过热情,她觉得自己做的似乎没错。
李寻欢也没太注意她的表情,自这次相遇之后,他觉得他已经想通了。
想通了这三个字看起来容易,却不知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真正实现,若世间每个人都能说句想通了,也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了。
李寻欢观她气色还好,只是唇色有些发白,只道是这次受了一番罪还没有缓过来,又想她有了这次教训以后,若能在说话做事之前多想几分,也算是没白受了这些苦。
这时龙小云不知从哪跑了出来,拽着李寻欢的袖子道,“李大叔,你陪我上街去玩好不好?”
他生的粉雕玉琢十分可爱,李寻欢知道他是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孩子,自然不会拒绝,连声说好。
林诗音道,“小云,你吃饭了没有?出门去做什么?”
龙小云撒娇道,“娘,我吃过饭了,而且爹已经准我出门了,李大叔长得这般好看,我当然想和他一起玩。”他知道林诗音从不会拒绝他的请求。
林诗音略带担忧的点了头,又道,“那你可要早些回来,莫要玩得太晚了。”
清晨的街道上也没有多少行人,龙小云拉着李寻欢的手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一会儿问问东西的价格,一会儿指着样东西道,“李大叔,我想要这个。”
李寻欢乐得跟在后面结账,他看着满脸兴奋的龙小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他也是在街上疯跑,父兄头疼的跟在背后找他寻他,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一位姑娘就在这时候忽然出现在了李寻欢的面前,还未等他看清她的容貌,她就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胸口!
小李飞刀名声在外,阻止一名女子寻短见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龙小云死死的拽着他的右手,另一只手上也满是东西,纵然有绝世的武功,也不能在顷刻之间救下这个刚刚丧命的女子。
见大街上有人丧命,两旁的人自然就围拢了过来。有人的地方就有热闹看,周围人越挤越多,旁边有个大高个问道,“兄台,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李寻欢答道,“实不相瞒,在下与这位姑娘素不相识,实在无从得知。”
地上那个女人生的极美,眉眼五官生的恰到好处,多一分嫌多少一分怕少,纯真和风情在她身上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只要看过一眼,余生就休想忘记她,可惜这么一位绝代佳人,已经躺在冰冷的地上,变成了一具死尸。
龙小云摸摸李寻欢盖在他眼睛上的手,道,“李大叔,我想回家去。”
李寻欢也心疼龙小云,这么小的年纪就遇到如此可怕的事,急忙牵着他回了兴云庄。
谁知刚进厅堂龙小云就变了脸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向龙啸云跑去。
黑无常张勇问道,“小少爷,这是出了什么事?”
李寻欢惭愧道,“我们在街上恰巧遇到了一位年轻女子自尽,想是吓到他了。”又道,“大哥实在是对不住。”
还未等龙啸云开口,龙小云便道,“他杀了姨妈!他杀了姨妈!”龙小云虽然声带哭腔,但吐字清楚,满屋中人都知道他说了什么。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李寻欢愕然的站在原处,并未反驳,他倒要看看这个刚刚谋面的侄儿想做些什么事。
龙啸云沉下脸道,“你这冤家莫要胡说,你李大叔又不识得你姨妈,哪里会害他?”
龙小云急道,“就是他,我亲眼所见,李大叔见姨妈长得美,要上前结交,可是姨妈不从,他一时恼羞成怒,便杀了姨妈来泄愤!”龙小云所言脉络清晰、因果明了,林仙儿也确实是个有着那般倾城美貌的女人。
龙啸云斥责道,“我兄弟的人品我自然清楚,你这个孩子莫要侮辱他,回屋跪着去!”
林诗音刚好从外面进门,她听说儿子回家了,特意来等着他,身后的丫鬟还端着祛暑的酸梅汤,“你凭什么罚他跪?你若罚他就同我一起罚吧。”
龙啸云道,“诗音,你这是做什么……”
龙小云见林诗音来了,拽着她的衣襟哭喊道,“娘,李大叔杀了姨妈!”他已经哭了一段时间,嗓子都开始有些哑。
林诗音心疼的抱住了他,对李寻欢咬牙切齿道,“李寻欢,你怎么这么会害人!”林仙儿是她前些日子去普陀寺上香时遇见的,两人一见面便感投缘,拜做姐妹。如果李寻欢两人不来保定城,她们的生活都很平静,既然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回来了还要白白搭上她妹妹的性命!
她说完后牵着龙小云就走了。
林仙儿是公认的武林第一美人,美人的事从来不是小事。
李寻欢站在远处,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在心底叹了口气,不发一言。
龙啸云道,“他一个小孩子懂什么,八成是睡糊涂了,众位莫要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张勇立即反对,“龙四爷,小少爷才这么大,哪里会说慌?分明是这李寻欢杀人却不认,人命关天可不能包庇罪犯!”
龙啸云走过去,揽着李寻欢的肩膀道,“寻欢,别与他们一般见识,大哥陪你去喝酒。”
正在此时,堂下众人一同发难,快剑随即就到,一双手快速点上了李寻欢的周身大穴,现在就算李寻欢的飞刀再快,也无法将它发出。
龙啸云道,“寻欢,实在对不住。”
第七十章
他被绑到了柴房里。
此处原是乔时月的殒身之处,现在又关上了她的爱人。
柴房本就潮湿,又正直初夏,从地面上都能渗出水来。
李寻欢忽然觉得有些好笑,他本是这所宅院的主人,现在却像狗一样被关在这处地方,他实在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对于失望,他早就习惯了。
有些风从上面的小窗子外跑进来,扑向李寻欢的面庞,这时的风并不冷还带来了些温暖,和这温暖一起的,是一股血腥味。
李寻欢正打算挣开绳子过去查探一下,就听到屋门外传来脚步声,这声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是林诗音。
林诗音自小就不喜欢来这种地方,现在她却要来打开柴房的门,是来看他的吗?李寻欢心道,这想法勾起了他心底的一丝惆怅。
林诗音并没有进去,她好像不想和李寻欢见面,只在门外站了些时候便离开了,她站了多久,李寻欢就听了多久。
那些人会点穴,李寻欢就不会移穴吗?自龙小云开口诬陷他起,他便提起了小心。
小李飞刀,会的可不只是飞刀!
细闻之下,窗下附近的气味最为浓烈。将那里的杂物搬开,就看到了大片暗红色的痕迹,这么多的血足够要了一个人的命!
若是放在平时,这么长时间,血迹早就干透了,纵然李寻欢有通天之能也无法察觉,可巧就巧在这两天天气回暖,柴房又确实潮湿,这才现于他眼前。
李寻欢心道,“这兴云庄难不成害死了人?”这想法一出,眼角便瞟到了墙缝和地面之间卡着的一颗珠子,那珠子是暗红色的和满地的血迹混为一片,若不细看根本无法看出。
他的手颤抖着将那粒珠子抠了出来,李寻欢认得它,这是今年新年的时候花满楼的大嫂送给她的礼物,这支发簪乔时月一直都很喜欢,一直戴在头上。他忽然有了一个很可怕的想法,这个想法令他心痛更让他绝望!他本以为在这五年早已看过了人生百态,再也不会有这种心情了……
现在一切未知,不宜妄动。
李寻欢只能坐在血迹边上,静静的等待天黑。
他甚至在心里祈祷死的这个人是别人,而不是乔时月。
生死关头,每个人都是凡人。
天黑了。
只要他想,这世上没人能拦得住小李飞刀!
没有人比李寻欢更熟悉这所宅子,就算蒙住他的双眼,他也能准确的找到乔时月躺着的那个房间。
房间里空无一人。
难道她早已伤好离开了?事到如今,李寻欢只想往好的地方考虑。
但他却不能什么都不做,一间间房间摸过去,只剩下林诗音的小楼还没有看。李寻欢深吸了一口气,向那处走去。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同从前一样,恍然间又回到了五年前,那时他住在冷香小筑,只一推窗就能看到表妹含情脉脉的双眼,他找表妹出门赏花、吟诗,不知烦恼为何物。哪怕他的心现在已经放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面对故景挥之不去的还是从前。
李寻欢闪身躲在门后。
林诗音用帕子捂住嘴巴,怎么也不能止住哭泣。她恨龙啸云,更恨自己,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的人,接连害得两个女孩子失去性命,下一个下手的就是她的爱人,她却只能站在原处看着龙啸云挥下屠刀,什么也不能做。
龙啸云安慰道,“诗音,你就不用再哭了。他们死是他们命不好,怪不得旁人,今天下午你怎没把那茶端给李寻欢?”
世上最愚蠢的事情莫不是在酒鬼的酒中下毒,龙啸云自然深知这一点,所以他要林诗音端给李寻欢的是掺了药的茶水,他知道林诗音送去的东西李寻欢一定会喝,一定不设防备。
林诗音道,“不行,我下不去手。”
她带着哭腔的声音若是被别的男人听到了,一定会争着为她擦眼泪。龙啸云却怒道,“李寻欢那个酒鬼、病鬼有个什么好,偏你就对他这么念念不忘!”又冷静下来道,“诗音,你仔细想一想,小云杀了他的未婚妻,他若是知道了定要杀了我们的儿子报仇。你忍心孩子遭此毒手吗?”
林诗音眼神坚定的摇摇头。
龙啸云又道,“还有你那义妹,若不是他追到保定城来要人下落,林仙儿用得着白白的死吗?”
林诗音早已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龙啸云道,“明日我帮你把茶水准备好,你再给他送过去如何?”
林诗音点点头道,“好。”
两人的对话已经没有必要再听下去了,李寻欢忽然想喝一杯酒,最烈的白酒才能够得上他此时心情的万分之一,爱人离世好友背叛,这八个字哪能轻而易举的说出口,可是现在不仅能说出来,而且是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他手中的飞刀却无法发出。
李寻欢想先找到他爱人的尸体。
乔时月被林诗音葬了在梅花林里,梅花还未开。
她死去多日,浑身冰冷脸色发白,夜幕趁着一看还真是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第二日龙啸云起床推门,迎接他的是把闪着冷光的剑。他认得那把剑,是当初他们捉拿乔时月时从她身上搜缴下来的“赃物”,顺着剑尖望去,想要取他性命的正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龙啸云大惊道,“兄弟,你这是要做什么?快些把剑放下。”
李寻欢道,“报杀妻之仇!”
这时众人已经赶来,他的另一只手里已握紧了飞刀!
指向的正是龙小云。
在场的没有人想领教一下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龙小云呆在了原处,早已忘记了撒娇和求饶。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诗音飞一般的从房里跑了出来,抱住龙小云,跪下道,“表哥我求求你饶了小云吧,他还是个孩子啊。”
见李寻欢不为所动,林诗音又道,“表哥,我愿一命抵一命,只求你放过我的儿子!”说完便断了气。她自知逃不过,本打算李寻欢死后以死谢罪,若是她提前几天死去能够换回儿子的命,也算值了。
龙小云见母亲死了,哭喊一声,“娘!”再也没有停下,哪有半分昔日刀杀乔时月的狠毒?
李寻欢见状终是不忍,移开了刀剑,道,“龙啸云,我还道从未后悔认你为大哥。下次再遇见别怪李寻欢翻脸无情。”
说罢,一块袍布从空中落下,眼前早就没了李寻欢的身影。
第七十一章
“姑娘,醒醒,天都快黑了你怎么不回家?”叫醒乔时月的是一个晚上出门遛弯的老太太。
乔时月迷迷糊糊睁开眼,骨头都有些睡酥了,轻声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嗯?”
老太太热心肠的道,“晚上风凉,在这睡可不行,快回家吧。”
话分两头,乔时月经过生死之劫后,竟没有完全死去。她的眼睛闭上再睁开,映入眼帘的却是车水马龙的现代都市。现在天还没黑透,身旁的路灯刚刚亮起,路边下棋的大爷已经开始收摊了,远处是骑着电动车下班去买菜的上班族,一切都像从未开始,也像已经结束。
乔时月恍惚的答了一声好。
她不知什么时候睡在了公园的长椅上。
这一梦似长似短,她觉得自己好像经历了很多事,又犹如只做了一个寻常般醒来就会忘记的梦,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乔时月心道,恐怕是一下午的班都被她翘掉了,明天去就等着挨主管的骂吧,估计还得扣工资,这个月又得少吃一顿肉了,想想就心痛。她边想着就要顺手去摸身旁的包,包里装着手机和钱包还有今天中午吃完饭开的发票,明天去了还得找财务报呢,这一下却没有摸到,乔时月心里一惊,不是趁她睡觉的时候被路人顺手牵羊了吧,乔时月在心底哀嚎道,这一下又少了多少条鸡腿!
低头寻找时,她却忽然愣住了,只因先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自己身上穿着的那条百褶玉裙,这条裙子好像是一个什么人送给她的。
皇城根儿地下,什么打扮的人都有,她这样还不够引人注目,故而这么久乔时月都没有发现自己的穿着。
乔时月用手摸着柔软的缎料,反复回忆终于想起,这是在还是冬天的时候,她心情好早上没用陆小凤敲锣打鼓便早早的起了床,陆小凤见状大为惊讶,还一位她又弄坏了家里什么东西,反复确认只是因为乔时月心情好之后,才放下了心。这之后事情本是了了,谁知道他离开百花楼后,还专门给乔时月写了一封信,包裹里装着的就是这条百褶玉裙,说是求神针薛夫人为她做的,只当作那天她早起的奖励。
自收到这条裙子后,乔时月每天都在盼望夏天,可惜夏天迟迟不来,只好把它撞进包袱里随身带着,只想着有一天天气回暖可以穿上。谁知道夏天终于来了,她也离开了那里。时光流转回到百年之后,这条裙子竟神奇的穿在了她身上,也算是天意弄人了。
乔时月想到这,伸手往腰间一摸,还有她的剑!
这一切都不是梦!
只是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她的爱人,都在几百年之前。
乔时月在现代社会也不是没有血脉相连之人,只不过她从没有见过他们,所有的消息还是从那个赌鬼父亲的谩骂中一句句得知的。他们离婚时她才刚满三岁,生母抛下她一走了之,不为别的,只因为乔时月的父亲常年在外工作,她不甘寂寞。自那之后,乔时月再也没见过母亲的身影,一切也在一点点的改变,比如每天晚上都要伴着麻将碰撞的声音入睡,比如睁开眼睛就是刺鼻的烟味,比如时不时的就要被丢在孤儿院门口两三个星期,有钱了再把她接回去。但乔时月却没有发现改变,她早就忘了从前的事,以为一切只是常态。
他是怎么死的呢?
对了,好像是有一天晚上又输了个精光去喝酒,结果一不小心掉进河里,淹死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懂什么,警察见家里只有她这个半大孩子,直接联系工作人员去处理了。
还好,她后来没有心理扭曲也没有成功逆袭,大学毕业后去上了班,只过着和普罗大众一般无二的生活,挣挣工资、过过日子,还好她天生乐观,最爱讲笑话。
谁能想到一次奇遇,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在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人,竟然在很久很久之前得到了应有的正常生活。
她越发觉得自己本该是属于哪里的。
谁知……
乔时月也不知该怎么办,顺手把剑拔出来挽了个剑花。不管怎么说,还是先回公寓吧,总不能露宿街头不是?
走着走着她忽然有了一个神奇的想法,上次是怎么去到那边的?现在再做一次说不定就成了。
她不知道能不能行,但她认为她有把握。
具体怎么着,她也忘了,上次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迷迷糊糊中发生的,不过她有经验,掉崖、撞车、溺水什么的她都清楚,电视剧里看过八百回了嘛,没见过猪跑总吃过猪肉啊,况且她还见过一次猪跑……
撞车就被她先否决了,不管怎么说连累人家司机啊。
掉崖二次否定,大平原里哪来的悬崖让她跳。
至于溺水,死相好像有些难看……
思虑再三,乔时月还是打算选择最后一条,难看就难看了点儿呗,反正她死后看看不见了。
说做就做,还好这市里有海。
当乔时月咳嗽着被人从海里拉出来的时候不禁仰天长叹道,大妈们热情的名气还真是名不虚传!
第七十二章
派出所里值班的是位老阿姨,看见浑身湿透的乔时月被众人带来的时候很是惊讶,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听了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解释之后才明白了原委。
那群大妈临走的时候还拉着她说一定要好好劝劝这姑娘,可不能想不开,这好日子都在后头呢。见乔时月还是一副呆呆愣愣的样子,老阿姨问道,“小姑娘,吃饭了吗?”
这姑娘自来了之后就一句话都没有说过,阿姨怕吓到她,只好挑些不具刺激的话说。
乔时月摇了摇头,她身上已经换上了阿姨拿给她的长袖和长裤,却固执的把长裙和长剑都抱在怀中。现在这天气东西都干得快,她愿意抱着也无大碍,听到了问话,乔时月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老阿姨欣慰的笑笑,还肯和她交流这事就好办。
值班室里都备着电磁炉和小炒锅,出派出所往右一拐就能看见卖馒头的老王,饭不一会儿就做得了,端到桌上来。
老阿姨把筷子递到乔时月手里,“快吃吧孩子。”
生死之间再走一轮,乔时月觉得自己的心脏比做过山车还刺激,再这么闹两次别说见鬼了,就算看见母猪上树都会面不改色。刚才那段时间她的脑子还不清楚,看什么听什么都好像隔着一层薄雾,一切都模模糊糊的不清楚,饭菜的香味唤醒了她的视觉和听觉,她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捏着筷子对老阿姨小声说了一声谢谢。
一顿饭罢,老阿姨把桌子收了打算与她促膝长谈,乔时月多次想帮帮忙都被阿姨劝了回去,“这点儿小事用不着你动手,我来就成。”
老阿姨笑眯眯道,“现在想清楚了吧孩子,这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可别这么经不起挫折啊。”
乔时月点点头,她深知自己不是因为什么磨难,而是想回到亲友在的地方去,只是她那时太过激动,没有考虑后果。
劝了一会儿,老阿姨见乔时月已经冷静了下来,也放下心让她回家。
老阿姨道,“那姑娘你就先回家去吧,明天在把身上的衣服给我拿过来就行。”说罢,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刚九点也不算晚,她自己回家去也没什么危险。
乔时月奇道,“阿姨,您怎么还在用诺基亚?”现代社会就算是老年人也都在用智能机或者老年机,也不知道老阿姨是从哪找出这个直板的诺基亚的,乔时月打量了一下形状,这个手机和她谁年纪大还不一定呢。
老阿姨没听懂乔时月的意思道,“这个手机还是我儿子今年毕业的时候拿刚挣到手的工资给我买的呢,听说要一千多块呢,我为这个说了他半天。”她轻轻抚摸了一下那款诺基亚3310,语气里充满了自豪。
乔时月听到这句话差点儿没失声喊出来,扶着桌子好一会儿才问道,“阿姨,现在是几几年?”
老阿姨疑惑的答道,“零一年呐。”这孩子不是溺水脑子出问题了吧。
幸亏乔时月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向老阿姨道了声谢便离开了。
这下可好了,本来以为是回了现代,心里还一阵恼怒,谁知道阴错阳差回的不是什么现代,而是十几年之前,她今天下午脑子一直混混沌沌的也没仔细注意过,现在仔细一想还真是,这地方也不是什么郊区,哪能刚到九点街上的人就清干净了呢。
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也带来了不小的问题,比如:她没有钱。
乔时月也不大介意今晚露宿一宿,可是很介意露宿好几宿。想到这儿,干脆就实施一下溜门撬锁的绝技,反正自从司空摘星教了她之后,她也没怎么实施过,大不了就跑嘛,她敢打包票就是马拉松选手也捉不住她,幸亏这时候街上也没几个摄像头。
打定了主意,现在缺的就是选那家下手了。
事实证明人点背了喝口凉水都塞牙,更证明了乔时月不适合小偷这个行业。
人家专业的都是做上个一年半载才会被警察逮住,最不济的也等干上两三个月,她倒好第一次出门作业,盗窃生涯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说!来干什么的!”两人一左一右反扭住乔时月的胳膊就给压墙上了,一把枪随之就抵在了她的腰上。
按理说,现代人不会武功没有内力,是捉不住乔时月的,她也就放松了警惕,没想到刚把房门打开,还什么都没看清就被人家逮个正着了。况且,被枪怼着的滋味真的不是太好受,她自问还没有能耐快的过子弹,还好乔时月小女子能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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