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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月上江湖-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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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是信寄出的第二天了,她的字太大,一句话就算再精炼在两寸的纸条上也放不下,只好托叶孤城帮忙写,信寄出了又怕花满楼觉得这事太过古怪,不会前来。
  “他真的会来吗?”乔时月不安的问道。
  叶孤城见她眉头紧皱、紧张无措,自昨日信寄出后就一直是这种状态,真怕她心跳太快不小心猝死。这个词还是前几天叶孤城再再次被看破心事时,乔时月教他的。
  乔时月白了叶孤城一眼道,“放心,我还得好好活着呢。”
  叶孤城瞬间转头、目视前方,昂首阔步往家中奔走。
  “哎哎哎,别走那么快啊。”叶孤城腿长蹭蹭往前走衣带生风,偏偏这是在城镇中,乔时月也用不得轻功,只好迈开两条腿紧追,叶孤城速度拿捏的刚好,她既追不上也落不下,两个人就像竞走比赛似的一前一后的进了家门。
  等两人停下来了,叶孤城才开口道,“信鸽飞去江南也要一天,他们不日定会赶来,若是半个月之内不来,我们就动身前往百花楼。”他说话时一直看着乔时月的头顶,虽然知道与剑灵心意相通对剑道有帮助,但是被其他人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实在是太……叶城主不忍心再往下想下去。
  可惜天不遂人愿,乔时月听完这句话之后就拽着叶孤城的袖子,想把他的头拉下来,感动道,“叶孤城你真是个大暖男,我以后就算听到你的想法,也不会告诉你了。”紫禁之巅他和西门吹雪的决斗输了,虽没有危及性命,但还是留下了不轻的伤,否则也不会在床上躺十多天了。大夫本不让他在近期远行的。
  这句话是好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叶孤城把乔时月从两个袖子上扒拉下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口嫌体正直的典型。
  因为搞错队友好几天没出现的叶孤鸿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块布说道,“我堂哥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被他拒绝了可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别伤心了。”说着就要把布往乔时月手里塞,应当是让她拿着擦眼泪。
  乔时月瞬间变成了蚊香眼,孩子,脑补是病,而且这病必须得治,要不然扰乱社会治安啊,往手里一眼更不知道是应该感谢他还是打他,“这块布好像是用来擦假山的布吧。”
  叶孤鸿低头看了看,“是吗?我看它挺干净的啊。”
  面对这种情况,乔时月还是决定讲道理,“你见过哪块擦脸用的手绢是打湿了放在假山上啊。”
  叶孤鸿道,“是吗?”顺手又把布拿过来,重新扔回假山上。
  乔时月简直服了这兄弟俩,一个外表冰山脸不食人间烟火,实际上是个心口不协调的暖男弟控(叶孤城);一个外表同样要多冷有多冷,实际上是有事没事开始脱线的西门吹雪狂热脑残粉。
  乔时月决定在离开之前做一件善事,“话说回来,你哥究竟怎么得罪你了?”说完就紧盯着叶孤鸿的眼睛,她估计他也不会说,就偷听一些回去告诉叶孤城,让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了,看着叶孤城那个脾气,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大事,反正这也是做好事,她不会有心理负担的。
  结果接下来听到的话让乔时月大跌眼镜,没忍住喊了出来,“什么?你哥想要娶你??”难道她要发个传单,给叶孤城好好宣传一下德国骨科相关事宜吗?
  这句话出来叶孤鸿也大惊失色,“谁告诉你他要娶我的?是叶孤城那个大混蛋对吗,我现在就找他去。”
  乔时月赶紧拉住了叶孤鸿,“不是不是,我自己猜的而已。”笑话,这话要是传到叶孤城的耳朵里,乔时月保证他不会顾什么剑灵的情面,拎着脖子把她从窗户里面扔出去也有可能。
  叶孤鸿气愤道,“他若不说这事你怎么能猜出来?”边说边拽着乔时月要去找叶孤城理论。
  乔时月哪能如他的意,口不择言道,“你猜不出来是因为你笨。”
  多亏了叶孤鸿从小和叶孤城一起长大,有了他这个天才在,叶孤鸿小朋友对自己的智商产生过强烈的怀疑,经乔时月这么一说,反倒真信了几分。
  乔时月乘胜追击道,“你想啊,人生大事就那么几个,婚丧嫁娶,你俩都活的好好的呢,还能有什么大事?”
  叶孤鸿还真有点儿被她带到沟里去了,这下竟有些信了,“真的?”
  乔时月猛点头,“真的真的,比珍珠还真。”
  叶孤鸿疑惑道,“你连珍珠的事都猜到了?”
  乔时月愕然道,“啊?咱们先不管这些细节,你先跟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事情说出来还真让人苦笑不得,原来他们兄弟二人从小一起长大、本是最要好的玩伴,一天两个人一起在海边挖贝壳的时候,正好那时的城主夫人,叶孤城的母亲,在一旁看着他们,见他俩玩的正好就打趣道,“鸿儿,你这么喜欢和堂哥玩,要不以后就嫁给我们家孤城当老婆吧。”
  当时的叶孤鸿虽然对老婆这种东西的好吃程度没有研究,但听到叶孤城的名字还是欣然同意道,“好啊。”
  叶孤城听了也觉得这个主意非常好,“娘,我明天就娶了鸿儿好不好?”
  城主夫人忍笑道,“可是我们家没有准备彩礼啊。”
  叶孤城问道,“什么是彩礼?”
  城主夫人道,“你把大珍珠送给鸿儿,就可以当作彩礼了。”那颗珍珠是叶孤城在海边乱跑时偶然发现的,极其喜欢,甚至到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放在枕头边的程度。
  叶孤城听完这话,兀自斟酌了一会儿就摇头道,“鸿儿要彩礼,那我还是不娶他了,若是能娶一个不要彩礼的人就好了。”
  叶孤鸿听到这话不干了,他可不管叶孤城多么喜欢那颗珍珠,只道堂哥为了珍珠不要自己了,当时就哭了出来。
  叶孤城和城主夫人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全白云城上下没有人不知道,叶孤鸿的性子,一哭就停不下来,都能把人逼疯。
  这事过去了叶孤城也就忘了,叶孤鸿可一直记着呢。
  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就变成了现在这般模样,叶孤城也不是没问起过他,他能怎么说,小时候童言无忌还能埋怨叶孤城为了大珍珠不要自己,现在重提是想要大珍珠,还是真想让叶孤城把他娶了?叶孤鸿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
  听完这事儿,乔时月本来打算安慰的话也都吞进了肚子里,这让人怎么安慰?末了只能拍拍叶孤鸿的肩膀,“节哀吧。”

  第八十二章

  晚饭吃的是炒菱白、甜玉米、蒸螃蟹、豆腐虾仁、松鼠桂鱼、还有一大锅鸽子汤,餐桌上当然只有叶孤城和乔时月二人,叶孤鸿是说什么都不会和他们一起吃饭的。
  乔时月舀了一勺豆腐道,“我真不晓得你为什么要用筷子吃玉米。”甜玉米是和着胡萝卜、黄瓜和红椒炒出来的,全部都切成了丁,用筷子一粒粒的夹,在乔时月看来是十分费力的。
  叶孤城听到只抬眼看了看乔时月,心道,食不言。
  乔时月恨恨的咬了咬勺子,叶孤城自从正确认识到她能正确读懂人心的用法后,不想说话的时候只一个眼神示意,压根儿用不着动嘴。
  “城主,门外有客求见,说是姓花。”进来通报的是郝流。
  未等叶孤城发声,乔时月放下筷子就冲了出去,姓花的客人,还能是谁?
  她慌慌张张赶到门口之后却未见有人,不会是走了吧,乔时月暗道,想到这儿更是心急如焚,顺手抓住看门的侍卫问,“二狗子,刚才在门口那位好看的公子呢?”
  叶孤城未醒时,乔时月在房间内困了几天已觉得难受,后来好不容易出来了,更是天天背着剑出去逛街,一来二去和守门口的两个侍卫混的极熟。
  二狗子平时见乔时月永远是一副火烧眉毛都面不改色的闲散人,现在见她这么着急也有些惊到了,手指着门内道,“他……”
  乔时月打断他道,“走了对不对,他怎么这么快就走了,我跑出来的已经很快了啊。我有点儿急事,什么时候回来不一定。”
  说完运起轻功飞似的走了,二狗子指指门内吐出了剩余的半句话,“他已经被请到会客厅里了啊。”
  花满楼和叶孤城领着一队人找了一个多时辰,才找到没头苍蝇似的乱撞的乔时月。
  亲人重逢,总觉有许多话要说,遇见之后却发现千言万语都是枉然。思念是病,思念愈深病的愈重。
  乔时月的泪水淌湿了花满楼的衣襟。
  花满楼抚着乔时月的头发,眼眶微热,哽咽道,“回来就好。”他千里迢迢从江南赶来,日夜不歇、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累瘫了三匹马,只为说这四个字。
  饭桌上已重新摆好了饭菜,四周的蜡烛映出食物的光泽显得极其可口,它们在等着人享用。
  花满楼向叶孤城行了一礼道,“多谢城主搭救舍妹。”
  叶孤城扶起花满楼道,“分内之事”
  花满楼疑惑的看向乔时月的方向,问道,“不知城主何意?”他知晓乔时月另有心上人,但这分内一说竟不知该如何解释。
  叶孤城只道,“别无它意”剑灵之事影响颇大不可张扬。
  乔时月附和道,“花七哥,我们先吃饭,那些事情以后再说,如何?”说着将一双筷子递到了花满楼手中。
  花满楼已听出两人必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也不便追问,每个人都有些不愿为人所知的秘密,这都是平常事。
  乔时月不喝茶却知道桌上这壶茶花满楼肯定不喜欢喝,只自作主张的给他倒了一杯白水,道,“花七哥,只有你来了吗?”
  花满楼明知她什么意思,还调侃道,“怎么?只我来还不行么?”
  乔时月从来都是不知害羞为何物的人,道,“只有花七哥来我当然高兴啊,只是李寻欢有什么急事吗?”她只道他是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才不会来接她。
  花满楼道,“短笺上写的话不明白,我怕猜错了他失望,所以才没有告诉他。不如你直接回去给他个惊喜,也免了他心脏忽上忽下的麻烦。”
  说到这儿,乔时月却垂下了眼帘,小声道,“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花满楼见她犹豫,关心道,“你在这里还有什么事未解决不成?那我们可以晚几日再离开,只不过要多打扰叶城主了。”
  乔时月道,“也不是……花七哥,我不知要怎么与你说,明日让叶孤城来解释吧。”死而复生之事已经足够惊悚,再加上什么剑灵,乔时月深觉自己一张嘴是怎么也说不清楚的,只好把这事推给叶孤城了。
  还好花满楼从不强人所难。

  番外 酒铺

  一、
  江南水乡茶馆不少,酒馆倒不多,正好东边临街就开了这么个小酒铺子。
  店老板姓李,别看他是前两年刚来这地儿,四邻八方却没有不知道的。一来是这地方酒馆确实少,二来则是因为他开的店实在够别致。外门口放了满满一缸酒,旁边支了张桌子放着一摞碗,路过的谁渴了都可以随意喝上些不收钱。
  进店门,厅里摆了几张酒桌,供客人饮用。靠墙放的黄花梨大柜台后面总也见不着人,老板正窝在角落里喝酒。这招呼客人的方式也算得上别具一格,有客来了,自管去缸里舀酒,要什么、盛多少,全都自己看着办,结账的时候估量着价钱,在柜台上的黄铜雕花的盒子里放便是。老板提供的除了好酒,便只有干净的杯盏。既无跑堂、也没账房、更无酒菜,有的只是一个时不时会醉倒了桌旁的老板,怕是任一个做买卖的见了都会摇头叹息,哪里有这么做生意的。
  李老板这生意也不知怎么的,竟然就这么做下去了。
  水乡喝酒的人少,但好酒之人还是有的,这几天常来的陆小凤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严格来说,他算不得江南中人。
  陆小凤是个四处漂泊的浪子,他不是找不到家,只是自由自在惯了,不愿安定下来而已,这次来江南只是为了看他的一位朋友。恰好他这个人正对了李寻欢的胃口,显然陆小凤也是这么想的,他又举起了酒杯道,“李兄,这次来江南遇见了你的店,可真算得上意外之喜啊,我非要在这里多呆上两天不可。”说完一仰脖,杯里的就顺着他的喉咙流了下去。
  李寻欢笑道,这人竟比自己还有爱酒。
  二、
  陆小凤说的好听,是遇见了他的店,其实他分明是闯进来的。
  那天下午刚好店里没客人,他正提了酒桶往门外酒缸里倒酒,最近天气热,只弄些解暑的梅子酒给过路的人喝便是。
  还差几寸缸就要满了,只拿了勺来慢慢的舀便好,水乡生活安逸,住久了人的步子也慢了下来,慢了好,慢了心静,从前那些光辉的、明耀的、悲痛的,都恍若隔世,顺着勺子一缕缕流入深不见底的酒缸中。
  正想着,有两个人飞似的窜到了店里,李寻欢轻轻把手一扬,才化解了刚刚的震动,将满满一勺酒倒入酒缸中,一滴也没有浪费。
  把盖子盖严后,才端着银锡酒壶和酒杯靠在柜台旁,看他们两个围着满屋的桌椅打闹,这里安静也安逸,他好久没见过如此活泼的人了。
  只看了一刻,那女孩儿便反应过来了,道,“陆小凤,我这次先饶了你,再有下次让你变成死凤凰!”她气急败坏的语气里多是娇嗔,单凭声音就知道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陆小凤理不直气不壮也乐得投降,举起双手道,“乔女侠我错了,只要你开心想怎么罚我都行。”他的眼睛里带着调皮和认真,里面含着一泓清泉,任何一个人看了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吸引进去。
  果然,那女孩朝他轻啐了一口道,“哪个要罚你。”
  李老板重新端了一壶梅子酒过去,倒了两盏,“两位不妨喝杯酒水,也好去去热。”
  原来他们两个都是对面街上小楼里花公子的客人,他不爱赏花那人更不爱喝酒,故而两人虽住对面,但从未熟识。
  三、
  花公子不常来,花妹妹倒常去。
  一开始她只说是来接醉了酒的陆小凤回家,陆小凤还故作不解风情道,“这只隔了一条街,陆小凤千杯不醉怎么还能爬不回去呢。”
  李老板看到花妹妹偷偷的掐了陆小凤一下。
  她的眼睛轻轻瞟着李老板。
  李老板曾也是风月场上的熟客,他揽过无数美人的肩膀,抚摸过多少双柔夷,太懂那眼神何意。
  他轻啜了一口手里的烧酒,烈入心脾,只作未见。
  四、
  陆小凤言出必行,半个月后如约走了。
  临走前他照旧跑到李老板的酒馆里喝了一顿酒,放下最后一盏道,“李寻欢,有时候我真看不懂你。”
  陆小凤看不懂他,李老板也看不懂自己。
  他本是金榜题名的当朝探花,心恋江湖、辞官回家、屡经变故,意气风发的少年郎总有变成饱经沧桑的中年人的一天,他的眼角已生出了皱纹、皮肤也没有从前白皙,李老板自觉已到了那一天。
  这样的人哪里配得上正当年华的少女?
  任何人都知道答案。
  五、
  陆小凤走了,花妹妹却照旧每晚都来。
  前年埋下的人参酒现在刚好可以喝,李老板正拿着锄头将它挖出来,他忘了听谁说过,酒水埋在槐树下,酿成后自会蕴含一股槐香,一会儿正好自倒一杯来尝一尝,现在说是一杯,一会儿喝多少可就不清楚了。
  酒馆的门从来不关,门口挂着一盏风灯,李老板知道总有过路的人想要喝酒,更深夜凉,需要酒水来温暖他们的胃。
  习武之人的耳朵最为灵敏,他们靠耳朵来辨别百里之外的杀机,听懂同伴隐秘的话语,摸清黑暗时的路径,花妹妹学过些轻功,她的脚步虽轻,但也没轻到不可耳闻的地步,“怎么这时候来了?人参酒太烈,你喝不得。”轻轻的花妹妹只爱喝三五个月泡成的果酒,酸酸甜甜的适合她。
  花妹妹把双手背到身后,笑着道,“我今天可不是来喝酒的,是来抵债的。”
  李老板挑挑眉道,“抵什么债?”
  花妹妹的心快跳了几下,拿出背后的折扇道,“抵酒债。”
  她每次来都偷偷往黄铜罐子里扔碎银子,哪有什么酒债。
  花妹妹见他不接,伸手直接把锄头抢了过来,拿折扇塞进他手里,展开是一阕她写的词。花妹妹练的是唐代欧阳询的字,于平正中见险绝,刚好配得李寻欢。
  李老板手握折扇,褪了几分江湖人的气息,倒显得文质彬彬像个书生。
  他本来就是个书生。

  番外 酒铺

  六、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是家家户户的习俗,每个人都忙着会亲访友、登高赏景。
  菊花酒是头年菊花舒时,采其茎叶混着杂黍酿造而成的,这一天上午正是忙时。邻近傍晚,李老板的柜台上早就摆满了重阳糕、菊花、茱萸花等,街坊邻居都知道他独居一人、生意也忙碌,好在李老板虽然经常闷头喝酒,但东西都是一等一的好、心也善,故而大家登高回来都记着给他带份“薄礼”。
  李老板只有第一次见到花妹妹是在白天,其余时候她都是踏着月色而来。李老板想把重阳的酒留着明日再喝,他不愿花妹妹来的时候身上沾着酒气,怕那股味道会污了她的纯,他知道花妹妹不姓花,但心底总觉得她就该像花朵一样被人呵护。
  秋夜的风太凉,冰镇的人心里都润润的,李老板拿着笸箩把柜台上各色的糕点和花朵都一一收起来,它们形状不一大小不定,混杂在一起像重重叠叠理不清的心事。
  花妹妹的脚步太轻,不经意间像秋风把她送来。
  李老板见她站在旁边,顺手似的把黄铜罐盖了起来,一同放进笸箩里道,“今日过节,我请你喝酒。”
  花妹妹摸摸鼻子,带着一丝被人看破心事的窘迫,稍一思索,便将手臂上佩戴的茱萸花取了下来,放在那零零散散的一堆上面,只道是谢礼。
  李老板那里有许多茱萸花,却只觉眼前这束红的最耀眼、最夺目,红色的花衬着黄铜罐子直击进他的心里,李老板发觉自己那颗久未波动的心脏开始复苏,他停下了所有动作站在原处,似是在感受这种久别重逢的跳动。
  花妹妹见他不语,只自己在他店里四处找,有些东西不用时总会出现在眼前,需要的时候却找不到,她记得昨晚来的时候还在货架上见过。
  李老板摇摇头,走近扣住她的手,牵着她穿过外堂的后门绕过曲折的回廊,洒满月光的是他酿制、埋酒的前院,院子不大但很深,还算茂密的树叶被月光剪下来贴到墙上,夹杂着秋夜的冷香,还未喝酒,人便已醉了。
  七、
  李老板早已为她备好了酒。
  花妹妹从未来过这里,盯着酒杯便有些入了神,她道,“你盼着我来?”
  李老板答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他方才握住花妹妹的手时,发现她的手有些凉,只去屋内拿了一件披风,给她围在身上,“你看着我做什么?”李老板问道,他正在帮她系领口的绳子,天气确实开始冷了,她脖子上的肌肤已经有些微微的抖动。
  花妹妹明知故问道,“你为何让我穿披风?”
  李老板已经放开了她,拿起酒杯平静道,“天这么凉,染了风寒怎么办?”
  花妹妹端起了自己的杯子,菊花酒清凉甜美,这种天气饮用最合适不过,她却道,“我只怕一会儿会有些热。”
  李老板抬眼看着花妹妹道,“再这么疯言疯语,小心我找你家兄长告状。”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酒至半酣,李老板放下酒杯竟唱起了歌。
  花妹妹从未听过李老板唱歌,她并没有如想象一般激动和兴奋,只一刻便略嫌弃的开口道,“我不是说你唱的不好,只不过你能不能不要在唱歌这么快乐的时候,也要讲些大道理。”
  李老板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道,“你不要我唱,不如自己唱一首好的给我听一听。”和年轻人在一起,心也会变得年轻,李老板也有些好奇,花妹妹唱出的歌声会是什么味道,像百灵?像蝴蝶?像天鹅?
  花妹妹并没有拒绝,她喝掉杯中余下的残酒,轻声吟唱道,“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这首《越人歌》相传是打浆的越女唱给她心中爱慕的鄂君子暂的,从很久很久的以前流传到现在,教给含羞的姑娘表明心意。
  这酒再也喝不下去,不知是谁先缠住了谁,迷乱中一只袖子不听话,打翻了桌上剩下的半坛酒,浓郁的酒香瞬间迸发出来,顺着桌面往下淌,爱酒如命的老板又怎会责骂她?只轻轻抱着她的身子往房内走,生怕滴落下来的酒液会弄脏她的衣裙。
  八、
  醒来阳光大好。
  床头放了一杯温水,想是李老板怕她一早醒来喉咙干渴帮忙倒的。
  正举杯喝着水,就见他推门进来了。李老板脸上的笑收敛了几分,快走几步上前帮她盖好被子道,“早上冷。”
  花妹妹天生会顺着杆子往上爬,借机钻到李老板的怀里,撒娇道,“好冷好冷好冷”
  李老板无奈的笑道,“冷就盖上被子,揽着我有什么用。”说罢起身将刚才端进来的蟹肉粥递到花妹妹嘴边,他怕不够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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