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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月上江湖-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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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案发现场?”赵重用脚踩了踩结实的路面,道上很干净,借着灯笼里透出的微光都能看清楚,怎么会有一个人死亡时的大片血迹呢?
王捕快也道,“是啊,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虽然是晚上饭点儿街上也不可能干干净净的只剩个包子摊儿啊。”
赵重道,“乔姑娘,您再仔细想想,是不是记错地方了?”
乔时月经常弄错事情,这次她却没有错,而且坚信自己没错,“不会的,我记得清楚,对面那户人家的烟囱好久没擦过了,这处的房檐少了几片瓦,这怎么会记错呢?”
赵重把灯笼放低了些,以保乔时月能看清路面,这下她也傻了,明明鞋底和裙摆还沾着些血渍,怎么会?
赵重见她不语道,“姑娘,您初来乍到又与师父失散,一时模糊也有可能,要不等您回忆起来,我们再行查探?”
乔时月只得点头。
赵重见她魂不守舍的样子,临走前还叮嘱道,“这大半夜的你一个姑娘家着急也没用,赶紧找个客栈休息吧。”
乔时月哪有那么听话,她也怕看走了眼,一夜的时间把整个镇子和镇上的人家都翻了一遍。
连叶孤城的影子都没见着。
天很快就亮了。
“大姐,我想请问一下您家旁边那个包子摊儿是哪户人家?”清晨大姐刚打开家门,端着盆应该是打算去河边洗菜。乔时月打算去碰碰运气。
大姐一脸愕然道,“妹妹你记错了吧,我家门口可没有包子摊儿。”
乔时月道,“不会吧,我昨天傍晚到这儿的时候还去那儿吃过一回呢,味儿不错。”那包子她可不敢吃。
大姐笑道,“那你肯定是记错了,昨天是龙王节,我们全镇都去城南庙里拜水龙王了,哪还会有人摆摊儿?”
乔时月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家得到的都是这个答案。
看来那个女魔头对叶孤城垂涎已久啊,乔时月合计着。
想到这儿,她忽然灵光一闪,跪在地上挖起了路。
镇上都是土路,多年的踩踏已经变成了坚实的道路,挖开并不容易,但挖了刚有三寸,乔时月便察觉出不对来,土只有上层结实,下面一段还很松散,夹杂着些土块,这绝对不是走了许久的路的样子。
她找街坊家借了把铲子,把昨日小摊那地方的路面全部挖开了,浸成暗红色的土壤还留在原地,只不过被路面掩盖住了而已。
叶孤城早已醒了,床上铺的是大红色的绸缎,墙上还贴着大大的喜字,屋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脂粉气。他不由得想握住腰侧的剑。
秦罗却轻而易举的按住了他的手,“郎君,今日是你我大喜的日子,舞刀弄枪岂不坏了兴致?”
叶孤城的目光闪了闪,道,“新嫁娘秦罗?”
秦罗眼睛里放出光彩,声音更加娇媚,“一别江湖数载,想不到郎君还记得妾身?”
新嫁娘成名在二十年前,这名气也不是什么好名气,只比那倒采花的女淫|贼还要可恶,看见模样好的男人都要带回去成亲,之后便再无音讯,她虽然武功平平,但使得一手好迷药,因此中招的不在少数。
黄山的剑客,崆洞派的弟子,清杏园的二公子……都不幸遭此毒手。她也因此犯了众怒,逃脱江湖,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秦罗捏了捏叶孤城的肩膀道,“那些个普通男子的长相和力气比郎君你差了一大截,我想你可都要想疯了。”她解衣衫的动作飞快,不一会儿便已不着片缕。
岁月似乎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露出了白皙的肌肤、修长的双腿和高耸的胸脯,显然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美丽,并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它。
当然也只是似乎。
时间对每个女人都公平的很,她脖子上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发皱,用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
秦罗伏在了叶孤城的上方,搬过他的头,道,“你怎么不看看我?”
叶孤城并不想于她周旋,道,“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听男人说自己老,就算只是不讨厌也实属难得。
秦罗的脸颊一时有些扭曲,“我可不管你是什么剑神剑仙、刀王刀圣,进了我的地盘就要把那些坏脾气收起来。我院子里有的是刚来的时候心高气傲的男人,现在还不是在老老实实地扫地?现在讨了我的欢心,等你变丑了,说不定还能多留你几日。”
叶孤城道,“我实在不想当包子馅。”
秦罗舒展了眉头,拍了拍叶孤城的脸颊,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算聪明。”
叶孤城又道,“可让我日日与你这个老妖婆在一起,也太过恶心。”
第九十五章
秦罗高高扬起了手掌,想打叶孤城一个耳光。
叶孤城的手却比雷电都迅速,他一下子就按住了秦罗的手臂,稍一用力那胳膊便卸了下来。
此时秦罗的表情却是比吃了十万只蚂蚁都来的惊讶,这法子她已经用了二十多年,知道叶孤城剑法奇高更是精心算计、不敢懈怠,绝不可能出差错!
她半趴在床上喃喃自语道,“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像是在安慰自己,也像是在劝服自己,包子摊背靠的人家房檐上的瓦被她揭了几片,调制成的罂|粟水顺着沟渠慢慢留下来,把棚顶洇湿,他们身上绝对会染上味道,再配上那男人流出的鲜血,她已经用鹿耳草喂了两个月,喷出来的血只要沾上一滴,绝对会昏睡过去。为了避免他醒的太早,还点住了他的穴道。
“难道你一早就盯上我,故意引我上钩?”找别人的麻烦永远比承认自己无能要容易的多。
叶孤城冷声说道,“我还没空和你浪费时间。”他当年在京城之时,怕会中人奸计早已服用了天山雪莲,百毒不侵,这也正是上次南王旧部设计危害白云城时,只有他没倒下的缘故。不过秦罗的迷药确实厉害,纵然是他,也在半梦半醒之间被点了全身的穴道,所幸她下药的功夫虽好,点穴却练的实在不到家,细心去解总能解开。
秦罗算是能屈能伸,尴尬的笑道,“叶城主果然名不虚传。”言语之间另一只手竟从床垫下抽出一把匕首来,向她自己的右臂砍去,打算弃卒保帅!
叶孤城早已清醒,哪容得她在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当即拧了她的匕首道,“困兽犹斗。”
秦罗却好似有了倚仗,“叶孤城,您剑法绝妙还是棋差一着。”
叶孤城道,“怎么讲?”
秦罗得意道,“我的匕首涂得都是要人命的毒|药,除了我无人可解,你若是识相就快快放手,否则杀了我,你也不得好死!”她本就擅长用药,又退出江湖多年,使些伎俩威胁他人更是信手拈来。
叶孤城的手已经放在了她的脖子上,杀这样的人没必要动用他的剑,“你真的以为威胁的了我?”
秦罗已没有机会答话。
活着的人没资格威胁叶孤城。
他一直记得新嫁娘的药是迷药,不是毒|药。
杀了秦罗简单,处理她院子里这些男人却不是易事。见到秦罗死了,他们却没什么反应,依旧神情呆滞,该扫地扫地,该擦桌擦桌,掉了魂儿一般。
秦罗的栖身之所也不算难找,正在龙王庙的废井里,这里平日也无人前来,就算节日有人来也不会光顾这口废井。
叶孤城能从这处离开,那些男人可不能,思来想去还是去找乔时月一起想想办法。
叶孤城找到乔时月的时候,发现她正趴在一户人家的房顶上似乎是打算突围,见她如此,叶孤城也起了吓吓她的心思,当即放空心神飞身轻落在乔时月的背后,在她肩上轻轻一拍。
这一下,乔时月吓得差点儿没从墙上摔下去,见到身后的叶孤城道,“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拿人开心了?”
叶孤城道,“怎么?除了陆小凤旁的人就不能生动些了吗?”
他如果不板着脸的话,可信度会更高,乔时月无奈道,“我现在只想知道是不是有人易容成了叶孤城。”
叶孤城道,“是真是假,你分不清楚?”
除去心灵感应,两人也算是生死之交,怎么会认不清朋友?
这话说完,乔时月的眉眼弯弯道,“师父,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去万梅山庄?”她就知道她的朋友一定会平安无事,也庆幸自己白忙一场。
叶孤城却有些犹豫道,“恐怕我们现在还不能走。”
得知事情经过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往衙门赶。
乔时月算是熟门熟路,对叶孤城道,“这地方的衙门可真不错,当官儿的也挺负责。”
叶孤城道,“还没问你,蹲在人家房顶上干嘛?”
乔时月白了叶孤城一眼道,“还不是为了找你,她藏的那么隐秘我哪知道在哪儿,一家一户的观察呗。”别说安逸使人落后,半年前她两天两夜不合眼急着赶路也没什么感觉,现在只一夜没睡就觉得有些难耐。
叶孤城压下了上扬的嘴角道,“算你有良心。”不愧是他的徒弟,还是当师父的教的好啊。
乔时月道,“别以为我听不见你在想什么。”
这可是个大案子。
秦罗的巢穴里藏了近三十个失踪的男人,更别提什么金银珠宝,只夜明珠就查出来了足有十斛。
井底下的人上不来,还是县令王大人想出了个好法子,用草编成软梯,让捕快们在下面将人送上来。
镇里的百姓围成了一圈,屏息注视着井底下出来的一个个人。时间流逝沧海桑田,他们早已面目全改,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忽然颤抖的叫了一声“儿子!”朝着人群奔去。
这一声就像滴进油锅的一滴水,百姓们都躁动起来,他们一个个被认出被带回自己的家,乔时月还看到一位农妇牵起了其中一个人的手,对着八、九岁的孩子说道,“小虎,这是你爹啊。”
小虎应该是对他还有些印象,仔细观察了片刻,终于哭着扑进了男人的怀里。
只是那个男人的表情还有些困惑,似乎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中午是王大人在家设宴招待他们两个。
王大人向叶孤城敬了一杯酒道,“不知这位壮士在何处高就?”
叶孤城又恢复了往日那冷淡的样子,道,“无官无职”
王大人有意拉人,道“壮士一身武艺,不如在此地就职,也算是为民分忧。”
被忽视在一旁的乔时月默默举杯。
不得不说,叶孤城在拒绝他人方面还真算得上有天赋。
当两个人在路上看到第八个偷钱袋的小偷之后,终于双双控制不住要管闲事的双手,把人抓了扭送到县衙。
稍微有些不愉快的就是,那处还没有出县界,当王大人看到智勇擒获贼人的叶孤城之后,眼睛都放出了光。
第九十六章
万梅山庄外没有了鲜花,只因此时正是隆冬、还未下雪,所有的鲜花都化作了尘土埋入地下。
西门吹雪天黑之后绝不见人,两人只能在门外等。
乔时月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道,“叶孤鸿去哪儿了,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论起西门吹雪的粉丝,叶孤鸿绝对排得上名号,这种时候怎么会不来?
叶孤城干咳一声道,“他好友生辰出门赴宴了。”
乔时月一时无语,让叶孤城大佬等他半个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说运气差真是一个不小的劣势。
西门吹雪道,“你来了。”
叶孤城道,“我来了。”
西门吹雪的情绪都留在双眼里,他的剑已出鞘!
自紫金一役之后,他们都未遇到更合适的对手,旗鼓相当的对手和朋友同样珍贵,世界上没有人能比他们两个更了解彼此,他们是高处不胜寒的剑客,是肝胆相照的知己。
两人都来不及寒暄,要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试!
孙秀青见怪不怪,将院门口的乔时月迎进屋。
屋里的椅子早就铺上了柔软的兽皮,看一眼都能让人忘记冬季的寒冷。
孙秀青递给乔时月一杯热茶,“快喝些,暖暖身子吧。”
隔着窗户刚好能看见他们在院中比剑的场景,孙秀青感慨道,“每次看他练剑,我就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可能是每个女人都愿意回忆起自己做姑娘的那段时间,乔时月新婚对这些还没有太大的感受,道“看他练剑?你现在不练了吗?”
孙秀青微笑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拿起剑了,我有了更重要的事情去做。”谈到此,她的全身都笼罩着一种温柔,那是母爱的光辉,世界上唯一肯为新生命的诞生冒生命危险的人。
她的儿子还不满一周,受不得风,孙秀青自不敢将他抱到外室来。
“你觉得他们谁会赢?”孙秀青问道。
乔时月不假思索道,“自然是我师父。”
两人棋逢对手,已经打了将近一个时辰还是难分胜负,观剑之人也不免云里雾里。孙秀青略带诧异的看了看乔时月道,“愿闻其详。”
乔时月的眼神比她更诧异,道“好歹那也是我师父,赢不赢的总不能盼着他输啊。”
一场比试终了,开始下起了小雪。
初冬的雪不大、细盐般落下,剑已回鞘。
乔时月起身问道,“你们谁赢了?”
孙秀青笑而不语。
叶孤城只答道,“不分高下。”
西门吹雪终于舍得分出一些目光给乔时月,“你竟有这么闲?”这话当然不是对乔时月说的,而是对叶孤城说的。
叶孤城道,“闲?”脑海中却浮现出前些日子吃的咸豆花的味道,口淡,不约。
西门吹雪上下打量乔时月,“不闲,怎么有时间教徒弟?”
不熟悉的人根本看不出叶孤城冷了脸色,他道,“阿月,拔出你的剑。”习剑之人最不愿被看轻,更不愿传己衣钵的弟子被看轻。江湖凭实力说话,兵器才是一个人最好的倚仗,剑客不仅要有高超的剑术,还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他叫乔时月拔剑。
乔时月抽出乌鞘长剑挽了个剑花,道“还请西门庄主赐教。”
习剑之人一招一式即见真章。
西门吹雪点头道,“十年之后,当可一战。”
孙秀青见情况不对,已经进屋将刚睡醒的儿子抱了出来。
剑神在这一刻才像降临了凡间,他的嘴角轻轻勾起,眼里透着温情看着眼前这个小家伙儿,西门吹雪不常笑,笑也多是讥讽,现在他的笑容却犹如春风吹过大地。他看着叶孤城道,“你呢?什么时候成亲?什么时候才能有孩子?”任谁都能听出他冷冰冰的话语里暗藏的得意。
叶孤城收回了看着孩子的目光道,“不急。”心中吐槽道,叶孤鸿和乔时月已经够让我头疼的了,还要什么孩子,这不是添堵呢嘛!
乔时月听言无奈道,“师父。”
叶孤城好似会意到了什么,道“走吧。”
乔时月一头雾水,“去哪?”
叶孤城道,“来得路上你不是说要去捕猎吗?”
乔时月“……”我不是我没有。
雪还未停。
走出门去,天地之间早已盖住了一层白色。
景色再美,乔时月也是不愿意的,把人从温暖的房间里拽到天寒地冻的地方,谁能乐意的了?她也不例外。
她再也忍不住,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叶孤城没有回头,“捕猎。”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已经被寒风吹散。
还真的是去捕猎,乔时月无奈扶额,大冷天的人知道在屋子里呆着,人家动物们也不傻啊。
叶孤城也没注意她,只兀自向前走,哪里有什么捕猎的样子。
走了好长一段时间,乔时月终于忍不住了,快跑几步拉住叶孤城提议道,“这荒山野岭的也见不着猎物,不如咱们先找个地方守株待兔?”
叶孤城出门本也不是为了捕猎,见着乔时月给了个台阶顺坡就下,“也好。”
两个人找了个背风的地儿猫下。
乔时月也懒得管能不能打到什么,反正她就是个跟着来打酱油的,“师父,您先盯着,我在这儿养精蓄锐。”
叶孤城随口答应一声,乔时月便缩着脖子滚去睡觉了,如今这种场景存在感越低越好,不然谁知道这株高岭之花又要闹出什么花样,又想到自己为啥想不开跑到这儿来受冻,这时候李寻欢估计早就回家了,她也过上饭有人做、衣服有人洗、房间有人收拾、火盆有人点的时候了,想到这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叶孤城一抡手臂,她就顺势在地上滚了一圈,“你要干嘛!”乔时月满脸怒容。
叶孤城振振有词道,“唉声叹气,猎物听见不来了怎么办?”江湖中人体格都好,乔时月的内力也还算凑活,在这时候也只会有些不舒服、绝对冻不出病来。
乔时月心思一转,凑到叶孤城跟前儿道,“我认识一个姑娘,是楚留香的妹妹,能烧一手好菜、剑法也不低,用不用介绍你们认识认识?”她说的自然是宋甜儿,她算是明白了,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好人家,把叶孤城忽悠进去,皆大欢喜。
叶孤城道,“未曾听闻她们剑术高超。”
乔时月也顾得上给自己脸上贴金,道,“和我一样都是隐世高手。”
叶孤城挑挑眉,话语里带了一丝讥讽道,“隐世高手?”
出乎意料的是,乔时月并未出言反驳,她的目光被锁在了叶孤城身后不远处,狼群!
它们行动的速度极快,刚才还相距甚远,转眼即到了眼前,合成一个圈慢慢向中间逼近,眼睛里仿佛带着绿光,一看就是饿了很久。
乔时月拿手肘杵了一下叶孤城道,“这幸亏是来的狼,要是来上一群熊瞎子咱俩还活不活。”
叶孤城没有说话,乔时月却清楚的听见他在心里骂了她一句。
只是两人还未拔剑,山坡的另一侧便有一人持剑暴起,向狼群攻去。
那简直不是一柄剑,只是用两块木头在中间夹了一条磨得锋利的长铁片,简直像一件孩子的玩具,但当他出手,再没有人敢嘲笑他的剑,那已经变成了雷霆的一击,闪电的怒吼!顷刻间,两匹狼的头颅已经滚落在雪地上。
剩下的狼见到同伴死亡,纷纷冲上前要给他更猛烈的攻击,十几头狼配合完美,直冲他的咽喉而去。
叶孤城出手了!
乔时月紧随其后!
狼群见还有人藏匿于此,转身向他们扑来,也为阿飞赢得了喘息之刻。
战斗总有结束之时,雪地上只剩下狼的尸体,连叶孤城的身上也不免沾上了几滴鲜血。
阿飞只拎起了地上的两只狼,道“剩下的是你们的。”转身便要走。
叶孤城的朋友不多,眼下他却想结识一下眼前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使得一手快剑,也许是因为他很像他年轻的时候,他出声叫住了他。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道。
少年却恍若未闻,只背着狼走去。
若是只有叶孤城,他怕早已转身离去,可是旁边还有一个乔时月。
地上的狼还有很多,乔时月只背的起一只,叶孤城一只都不肯背,她背着狼拉着叶孤城跟在少年的背后,她有种隐隐约约的猜想,她可能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若想的不假,她想让李寻欢来见见他。
地上的雪还不是很厚,扛着狼走路也是件辛苦的差事,少年终于停下了脚步道,“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乔时月趁机把背上的狼放下,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认识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世界上总没有人姓阿,叶孤城问道,“那你姓什么?难道你没有姓吗?”
阿飞坚定道,“我不能说,等我……在江湖上成名之后,才可以说出我的姓。”
乔时月已经百分之百的确定,“我想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他很有名气。”
阿飞只道,“有名气是好事。”
乔时月道,“我想他很乐意和你交朋友。”
阿飞不置可否。
乔时月道,“能不能请我们去你家喝杯热水?”
阿飞并没有拒绝,道,“跟我来。”
第九十七章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奇妙。
她在江南的小楼里认识了楚留香,在危机四伏的大沙漠遇见了李寻欢,被铁手关进牢房,又拖了他不辞辛苦才走出来,因为神乎其神的理由和叶孤城做了朋友。
现在在初冬和阿飞结识。
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如此不可思议,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有什么样的惊喜在等待。
阿飞的家很远,三个人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到。
到了门口,乔时月紧跟着阿飞把背上的狼放了下去,这一路上她的背都要被压折了。
阿飞只把乔时月和叶孤城请到屋里,便去烧水,他答应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他的家中只有他自己一口人。
乔时月看着远处阿飞烧水的背影,问道“他怎么样?”
叶孤城道,“比你强千百倍。”
乔时月道,“你若是再拿我取乐子,我就叛出师门了。”她这个师门也算有意思,现在统共就两个人,她走了剩叶孤城一个也挺逗的。
叶孤城正色道,“他的剑很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一个快字就胜过所有花招架势。“只是……”他的心中只有剑,心中只有剑的人,练出的剑法愈好愈纯粹,可是若是要出入江湖却不得不提防他人的暗箭,只怕他太过光明磊落,剑法再好也只是昙花一现。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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