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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瑞德罗特-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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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觉得还是因为我们穿的衣服不对。就像我说的,我们完全可以把钥匙偷偷放进去,何必要敲门呢?你对麻瓜总是这么好奇!”
“她的女主人可真挑剔,我们坐在那里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叫了她十五次。”这个人清了清喉咙,模仿卡波夫人的尖嗓子:“‘葆丝!葆丝!快过来!你又在偷懒了吗?’”
两人一起笑起来,坐在他们后面吃午餐的温多斯听到了,他马上问起关于这个女仆的事,在得知她的年龄、长相跟他要找的那个从小汉格顿失踪的女仆极为相似时立刻就让这两人带他去。
在那间小茶室见到这个女仆的时候,温多斯觉得她不像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他调查过她的事,她没有父母,听说父亲是个酒鬼,母亲则将她丢给了一间饭店厨房的厨娘就走了。她从小在厨房长大,会走路时就开始干活,一直到她十岁时跟着拜德拉克小姐当了她的女仆。
他是很佩服这个女孩的,认为她非常聪明。因为他在调查时得知,当时厨娘是想让她去做妓女的,那样她可以赚更多的钱。不知道她是怎么说服厨娘送她去当女仆,听说她每个月都会把工钱寄回来给厨娘。
她在拜德拉克小姐身旁当了六年的女仆,负责做家里所有的家务。包括打扫、做饭和洗衣服。小汉格顿的人都说她从不趁女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玩,也没跟村里那些坏男孩勾勾搭搭,没被他们的甜言密语哄得晕头转向。
‘她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女孩。’
在谋杀案发生前,村里的人都很同情她,因为她的女主人是个像花蝴蝶一样的女人。
‘她总是绕着里德尔家的汤姆转,总是这样!她看不出那个男人只是在耍她。村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声有多坏,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可是谋杀案发生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她的女主人死了,而她却在办完葬礼后就急匆匆走了,甚至没有留下来等拜德拉克小姐的亲戚过来。村里人都认为她这么急着走是因为偷了拜德小姐的钱。
‘真是看不出来!她居然是这样的人!’
温多斯认为自己看到的会是一个温顺的、善良的,眼睛里能看得出她有多么聪明的女孩,他想先安慰她,然后在不会勾起她的伤心事的前提下了询问关于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个举止干脆,面容冷漠,眼睛里透出警觉的人,她甚至不能被称为孩子。他怀疑小汉格顿里的人说的可能有一部分是真的了,他试探的问起了她在离开小汉格顿之后的去向,而她没有回答,于是他直接问起了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在他还没把话说完的时候她就打断了他的话:
‘我都不记得了。’
她回答的太快了。他更加怀疑了,可是紧接着看到她似乎也为她自己的反应而吃惊。他马上知道或许她是在自己并不知情和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被巫师施了遗忘咒,可能还有其它的暗示,所以她才会一听到‘里德尔府’就说不记得。
温多斯迫不及待的想给她检查一下,看她是不是中了咒语,但事不凑巧,就是他拿出魔杖时街上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他担心是巫师造成的——最近常有麻瓜伤害事件发生,他先去查看了一下,叮嘱她留在这里等他,可是等他回来她已经走了,他立刻去她的女主人卡波夫人的家里找她,却听说刚才她的未婚夫来把她接走了。
卡波夫人不停的高声抱怨着:“我就知道这些年轻的女孩靠不住!她们总是在不停的跟男人抛媚眼,深夜跟他们出去约会!早知道我就不会雇佣她!我完全是好心!给了她这份工作!可她呢?就这样走了!跟着她的未婚夫!我看她准会给人骗的!那种男人我可见多了!嘴里说着要娶你,其实都是骗人的!他们手中有点儿钱,就这样骗那些没出过门的小姑娘!葆丝跟那些小女孩一样!她也被那个男人给骗了!!”
温多斯被卡波夫人拉住,她不停的抱怨‘葆丝这样的小女孩’是多么的愚蠢,她突然的辞职又给她带来多少麻烦。他想从她口中问出带走葆丝的她的那个‘未婚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乱七八糟,听起来完全是两个人。
她一会儿说‘那种人我见得多了!他们就是用那张脸来骗小姑娘的!其实就是街边的小流氓!流浪汉!’,一会儿又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总是玩弄像葆丝这样的小女仆,骗她们说会娶她,等过一阵子她们就会知道那根本靠不住!’。
温多斯回到了魔法部,他坐在桌前再一次翻看着里德尔谋杀案的卷宗。他拿着羽毛笔在案卷上标出疑点,虽然没有证据能支持他的观点,可是他仍然觉得莫芬·冈特不像凶手。
他找出关于莫芬·冈特以前数次袭击麻瓜的卷宗,还有他的父亲马沃罗·冈特袭击麻瓜和抗拒魔法部抓捕的卷宗,他对比了这三个案件,觉得里德尔府的谋杀案不像是莫芬·冈特犯的。
莫芬和他的父亲都是疯子,他们是巫师中的纯血主义者,仇视、贬低麻瓜和有麻瓜血统的巫师,这样看他确实有可能攻击里德尔府的麻瓜。
他和他的父亲自持身份高贵,看不起魔法部,认为这世上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所以他也可能会杀人。
但是莫芬·冈特是一个疯狂的人,如果是他干的,那么里德尔府当时一定会像是打翻的汤锅一样。他绝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踪迹就从他的家一路冲到里德尔府,杀了人后再回到家里直到魔法部的傲罗去抓他。
里德尔府的餐厅太干净了,而莫芬·冈特连他自己的胡子都不刮,怎么可能会记得整理谋杀案的现场?
想想看,当时里德尔府的人正在吃晚餐,所有的餐具和菜都摆得好好的,他们就那么坐在那里,餐巾还掖在领下,什么都摆在原位人就死了。
如果是莫芬·冈特,这可能吗?他喜欢羞辱麻瓜,他可能会把菜扔到他们身上,让他们狼狈不堪,好好捉弄他们一番后再杀了他们。他也可能会大吼大叫,让当时就在厨房里的下人们都出来看笑话,可能会吓唬他们。
他曾经攻击过里德尔家的儿子,让他长着满脸的红肿的疙瘩躺了一个月,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全村的人都知道里德尔家的儿子生了怪病,全身长着奇怪的红疙瘩,好像他在开着花的荆棘丛里打过滚。
从他的手段可以看出,他喜欢这样做,让人出丑。
可是里德尔府发生的谋杀案,所有的人仪容整洁,餐厅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人死了。
想起那个场面就让温多斯感到恐惧,从心底漫上来的恐惧。他想像着凶手冷静、理智、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些事。
他让那些人就那样摆着,是因为他以人的恐惧为乐,他那样做就是要让人害怕,让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为了羞辱谁,他是为了让还活着的人记住这个教训:
——恐惧他,服从他,听他的话,不然,就会受到惩罚。
温多斯的羽毛笔哆嗦了两下,几滴墨水滴在羊皮纸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几滴墨水,没有把自己那不着边际的猜测写在卷宗上,因为那实在太可笑了,他怎么可以害怕一个凶手?莫芬·冈特已经被送到阿兹卡班了,这些天他实在是被这个已经完结的案件弄得头晕脑胀了。
他让自己忘掉脑海中想的东西,把卷宗收起来,放到了‘结案’的柜子里,然后关上门出去了。
第 11 章 。。。
在卡波夫人家,葆丝遗憾的表示因为她要‘结婚了’,所以不得不辞掉女仆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气,大骂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怜才给了你一份工作!’
可是不管她怎么说,葆丝还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后告辞了,连工钱都没要。
汤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门口等着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
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邻居们看到她跟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回来,两人还那么亲密,纷纷热情的来拜访问候。他们似乎都认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亲戚去了。
她在大门前送走客人后进屋,看到汤姆坐在卧室窗台前的椅子上。
“我以为你走了。”她说。她很想表现的跟以前一样,不想让他发觉她的害怕,可是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动作也显得僵硬。
她把行李打开,把衣服挂进衣橱,转了一圈后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她不想跟他两个人坐在屋里却无所事事。那她一定会露马脚的。
看到窗外的天色后决定出去买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没人住了,到处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厨房里什么食物都没有。
“你出去要做什么?”他突然在她背后问。
挽着篮子的葆丝镇定的回头说:“买晚餐的东西,你会留下来吃吗?”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会留下来跟‘未婚妻’吃晚餐吧。
他嘲讽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惧。
“不,今天没有时间,或许改天。”
葆丝听了松了口气。
“我会很快回来。”她保证般的说,然后像要逃一样抓着钱包出去了。
她很想就这么逃走,甚至还考虑过钱包里的钱够买到哪里的火车票,如果她租一架马车赶到火车站后马上坐上火车离开,说不定他就追不上来了。
可是她仍是买了晚餐的面包和蔬菜,又买了一磅牛肉就回来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买晚餐的材料一样。
等她回来后发现汤姆还在卧室里坐着,连姿势都没变。她僵硬的脑筋这才转起来,明白了刚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戏,故意说不会留下来,其实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样子。
——如果她真的跑了,现在一定更糟糕。
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葱做了炖菜,认真的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才去卧室叫汤姆,等他们坐到餐桌前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太晚了,快吃吧。”她给他盛了一盘炖菜,切了几片面包递过去,然后坐下来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盘的炖菜,大块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发着浓浓的香气。她切了两片面包,就着炖菜大口吃了起来,好像她已经饿坏了。
在她吃了两三口之后他才开始动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笔直,把面包掰成小块泡在菜汤里,慢条斯理的吃着。
葆丝很快吃完了一盘,她又给自己添了一盘,看他到现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嘲笑的说:“你现在就像个少爷。”边说边张大口吞了一大块牛肉,撑得两颊都鼓起来了,用力的嚼着。
他一点儿也没生气,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还是她挑衅的话,反而笑着看她,继续慢慢的吃。
晚餐结束时他把面前的盘子吃得干干净净,几乎都不用洗了,盘底的菜汤也被他用面包擦干净吃了。倒是葆丝面前吃得乱七八糟,一些嚼不烂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还有洒在桌上的菜汤,连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
她看起来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还是那个从小在厨房长大的干活的葆丝,而他却成了上流社会的贵族少爷。
她把餐具胡乱堆在水池里,料理台上还有她做饭时留下来烂菜叶和菜根。她就这么把那堆垃圾放在那里,还沾着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从厨房去了卧室,然后就开始铺床,一副准备现在就睡觉的样子。
汤姆靠在卧室的门上,笑着问她:“你总是这么早就睡觉吗?”
她背对着他,使劲抖着床单,灰尘扬得满屋都是。
“我在卡波夫人那里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点休息。”她说,问他:“你要留下来睡吗?”好像只要他说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
他在她还没换下来的沾着厨房污渍的裙子上扫了一眼,摇摇头说:“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
葆丝客气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脱就上了床。
“那我睡了。”她说着就裹紧被子躺下了,背对着门口的他。
汤姆捂着嘴,嘴角微微上扬。就算他知道葆丝这么做是故意的,也没办法就这么跟不修边幅的她做什么。
——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对‘葆丝’做什么。
汤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么办,一切都被她打乱了。从在里德尔府看到她开始,从他的阿瓦达索命咒射偏开始,如果当时他没有因为认出她而射偏了咒语,说不定比现在更好。
——如果没认出她就行了。
他走过去就感觉到她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葆丝很聪明。第一次她看见他时,他正指挥蛇缠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赏恐惧,喜欢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滚尿流的丑态。他本来想用蛇把她吓走,他想她是察觉到了的,当时她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死死盯着兔子说:‘可以吃吗?’
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只兔子。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杀了它,当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时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样。然后他要用它去吓比利,让他知道不要招惹他。
虽然他也很饿,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她继续说:‘我可以帮你把它弄干净,我还可以弄来锅和调料。’她很努力的说服他把兔子吃了。
于是他答应了,他想吃肉,他还想看她会做什么。他对她很感兴趣。她飞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着锅和调料过来,她甚至还偷偷拿了一个空油瓶子。他看着她用烧热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带着油花的水倒回锅里。
‘这样会好吃点。’她说。
他们分吃了那只兔子,只放了一点盐,煮得半生不熟,连切都没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样用手撕着、用牙咬着,硬吞的把肉给吞了下去。
很饱。那是他吃的第一顿饱饭,以后哪怕他到了霍格沃兹,每餐都可以尽情的吃,他却再也没有那种饱足的感觉,那种因为吃饱而全身都暖和起来、变得更有力气的感觉。
——在他眼里的‘葆丝’还是老样子。穿着大得会拖到地上的裙子,上面都是厨房的污渍,十根手指头都被冷水冻裂了,发红发肿。
他伏□,手搭在她紧缩的肩头上,在她还带着厨房的油烟味的头发上轻轻吻了一下,感觉到手下的她全身都僵硬起来。
“晚安,葆丝。”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
等到大门关了,葆丝又在床上缩了十几分钟才敢爬起来,屋子里看过一圈才确定汤姆是真的走了。
她趴在餐厅的桌子上长出了一口气,坐直身前后左右看了一圈,这房子就像她走的时候一样。她不想回到这里来,比起来有着卡波夫人那个可恶的主人的房子都显得温暖的像一个家。
她毫无睡意,干脆起来打扫,到了天亮时这房子已经焕然一新,堆着杂物的阁楼和大门外的花坛都让她给清理干净了,连白色的栅栏都被她用抹布使劲擦得干干净净。
隔壁的邻居一大早听到外面的声音,推开窗户看到葆丝挽着袖子蹲在花坛里把碎石块和垃圾都捡出来,惊讶的说:“小姐,您这么早就开始打扫花坛了?您是想种些什么花呢?”
她扶着因为干了一晚上的活而酸痛的腰站起来礼貌的向这位邻居道早安,然后说:“我还没想好。”
邻居很热情,说愿意陪她到熟悉的花店去选一些花种,她再次道谢。邻居又看到她堆在路边的从阁楼里清理出来的垃圾,都是一些破旧的家具。
邻居惊叫道:“哦,这些可以卖钱的!您不是想就这样扔掉吧?那可太可惜了!”
邻居很快下来跟她一起清理花坛,甚至帮她重新整理垃圾,告诉她哪些可以卖给收这些垃圾的人。
“您似乎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邻居笑着说,“之前您很少出门呢。”
葆丝只是笑了笑,过后又跟邻居一起去了菜市场和花店,她还买回了一些家具,包括一个放在卧室里的沙发。
“您这是……”邻居很好奇,“之前您似乎是一个人住,这段时间您到亲戚家去了吗?”邻居们一直都很想知道独身一人住在这里的葆丝是什么人?她的钱从哪里来?看她的年纪不大,为什么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呢?大家都猜葆丝在给人做情妇。可惜之前她住在这里时几乎不跟邻居说话,也不参加他们的聚会,除了偶尔出门时打个招呼之外,邻居们对她一无所知。
葆丝笑了笑,毫不在意的说:“我要结婚了。”
邻居大惊,兴奋的结巴着说:“哦!这可……这可真是一件好事啊!”她迫不及待的想问出更多的事,葆丝告辞了,她说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家里要好好收拾一下,您知道。”她许诺等房子收拾好了会第一个请邻居来作客。
等送走邻居,她进了屋,放下买的东西后回到了卧室,看着里面的那张双人床半天不动。
——有什么关系呢?她之前实在是想得太多了。不管汤姆是谁,不管他干过什么,她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她有什么好怕的?她能在苏珊的厨房里长到十岁,能在小汉格顿当六年的女仆,当初看起来那么难过的日子她都熬过来了,她没在厨房里被打死,没在当女仆时累死,她就不会被汤姆害死。
汤姆只是汤姆,不会是别的人。至少对她来说,他就只是汤姆,她也只会把他当成汤姆。
葆丝下定决心后,挽起袖子继续干活。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第 12 章 。。。
葆丝现在住的这条街上都是一些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很热闹。
有鞋匠、锁匠、木匠、花匠,有肉店、蔬菜店、水果店、面包店,有时运气好还能吃到新鲜的鱼。
家中的妇女多数都会在家里接一些活干,孩子们早上去上学,下午教堂的钟敲三下前就放学回来了,到那时他们会在弯曲的小巷子里欢叫着跑来跑去。
葆丝六月时刚满十七岁,看着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她之前一个人独自住在那么一幢房子里,街上其他的人家都很好奇,也有不少的闲言闲语传出来。
‘私奔’、‘情妇’是两个有最多的支持者的说法。现在她突然搬走后又突然搬回来,还说要结婚了,那些平日里无聊的妇人们都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拜访她,想从她的口中问出一些‘新鲜’‘刺激’的东西。
葆丝没有理她们,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汤姆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她是要做出个‘结婚’的样子来的。
她先跟房东买下了这幢旧房子,价格还算公道。然后她找了家具店和木匠订制新的家具,请来工匠修理这幢旧房子,包括踩上去吱哑作响的地板和楼梯,还有已经完全不能用的阁楼。
“天哪,你可真有钱!”邻居夫人在过来时看到几乎全都大变样的房子时说。
她买了全套的银餐具,重新做了窗帘、桌巾、沙发巾,买来新的地毯和床单,一切看起来都像新的一样,她甚至还想养一只狗来看门,养一只猫来捉老鼠,再养一只鹦鹉挂在门前,闲时可以逗它说话。
两个月后,汤姆再次来看她这个‘未婚妻’时,看到她坐在舒适的新沙发上,脚下是新的羊毛地毯,面前的小桌子上摆着的是崭新发亮的银制茶具,红茶和奶油的香气飘散在屋子里。
葆丝欢喜的站起来迎过去,可为难的是他头上没戴帽子,身上没穿大衣,手中也没有手杖,让她想殷勤一下都不行,最后只好指了指椅子请他坐下。
“喝茶吗?”话音未落她已经给他端了一杯,“加几颗糖?”她把糖罐、牛奶都往他面前推了推,“这是新烤出来的饼干。”她热情的说。
汤姆真的长大了,之前她都没有仔细看过他。以前她要是故意这么做,他会阴沉的瞪着她,一直瞪到她肯道歉为止。现在他却从善如流的加了一颗糖,两勺奶,慢悠悠的喝起了茶。
他品了一口茶后就放下了杯子,对她说:“茶泡涩了。”他笑眯眯的伸手拿起茶壶站起来直接走进厨房,葆丝赶紧跟在他后面进去看他想干什么?
他把茶全都倒掉,打量着重新贴过瓷片的厨房赞叹了一句:“看起来比以前漂亮多了。”然后他问她,“热水呢?”
他开始手把手的教她怎么泡出一壶好茶。
最后倒是葆丝被他弄得心神不宁,等两人再次回到客厅坐下后,很长时间谁都没开口说话,只顾着喝茶吃饼干。
葆丝再次振作起来,微笑着问他:“要留下来吃晚餐吗?”
汤姆端着茶笑:“如果方便的话。”
那有什么不方便的?葆丝做出了比上一回更丰盛的大餐,有鸡肉,有牛肉,有漫着一层厚厚的油花的肉汤,有鲜脆的蔬菜沙拉,有水果,有馅饼,有小圆面包和长面包,有三种口味的布丁,把足够坐五个人的长餐桌摆得满满的。
汤姆欣然入座,仍是慢条斯理的吃,从八点一直吃到九点半,葆丝再次撑不住了,端着汤说:“我去给你热热。”就躲进厨房了。
她在厨房里东摸摸西摸摸,二十分钟后端着饭后甜点出来了,看着他又吃了半个小时才全都撤下去。虽然没吃完,可是每一道菜他都仔细品尝过了。
站在厨房里葆丝再次焦急起来,她故意继续在厨房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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