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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不平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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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鹦哥和鸳鸯下值回来就看到盘脚坐在自己铺上,与针头线脑做殊死抵抗的绯歌。
  时下女子能自己吃饭洗漱之时,便开始穿针引线。在这一点上刚刚学了一年半载的针线女红还真没办法跟那些土著小丫头学。
  再一个,这妹子虽然也喜欢精美的刺绣,可却不认为一定要体现在衣裙上。
  只要衣料,版式花样好,有没有刺绣又有什么关系?
  她在现代没也穿过手工刺绣的衣服不是也没果奔嘛~
  而且她络子打的还挺好哒。
  (→_→)
  “听人说你今儿去衙门了?”鸳鸯喝了口水坐到绯歌跟前轻声问道。
  “府里都传遍了,怕是老太太和太太那里也要知道了呢。”鹦哥翻了翻绯歌手边的布头和针线,有些担心的问绯歌,“怎么就闹到衙门里了呢。”
  “那婆子真真嘴碎,”绯歌状似不满的抱怨了一声,“知道就知道吧,反正我一定会找到我的家人。不过……我是什么牌面的人物,老太太和太太怎么会听这种事?”
  “好呀,这会儿了还不老实,又装傻?”鸳鸯和鹦哥对视一眼,一起扑过去笑着和绯歌打闹。
  绯歌躲不开,跟这二人闹成一团。好半晌三人才仰躺在铺上大喘气。
  荣庆堂要放出去那么多一二等丫头,别说绯歌和袭人上心了,其他人也都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的行动起来了。
  鸳鸯和鹦哥皆是府中家生子,老子娘也还算给力。在消息传出去的时候,家里人就已经在下面运作了。
  不但如此,俩人也尝试着自己从老太太这边找机会,想着在老太太那里留点印象。
  可惜,她们做为三等丫头是没有资格进屋子侍候的。而老太太一天里出屋子的时候也不多,能抢到的机会就更少了。鸳鸯日赶夜赶做了副抹额,到现在还送不出去呢。
  大丫头们为了严防死守几乎堵死了所有小丫头们上进的路,尤其是这种要放人的时候。
  大丫头们一部分人不想出去却不得不出去,所以看到有上进心的小丫头都跟看眼中钉肉中刺似的。
  还有就是想要趁着最后这段时间,能捞一把好处。意思意思到位了,也不是不能修个好人缘。
  “这事传出来了,老太太和太太定然不喜。”哪个当主子的也不会喜欢有‘外心’的奴才下人。
  这会儿大家眼睛都盯着荣庆堂那几个升等名额,绯红整了这么一出,那些丫头和丫头的老子娘还不得尽力将绯红从升等名单里扒拉下去?
  绯歌眼睛闪了闪,一脸的为难,“唉,自古忠孝难两全呀。”
  鸳鸯/鹦哥:……


第7章 
  如果说留在荣国府,最让绯歌头疼什么?
  那无外乎就是荣国府的家风绝学了。
  对荣国府奢华豪迈风的生活方式,绯歌适应的相当不错。但对荣国府的家风,绯歌就有些接受不能了。
  贾家的儿郎,上到此时还未出家修道折磨三清祖师的贾敬,下到嗷嗷待哺的宝玉,都是妇女之友。
  贾母有给喜爱的小辈送丫头的习惯,王夫人也有给儿子准备姨娘通房的慈母情怀。
  在荣国府这个专出美人的深坑里,绯歌的容貌也是数一数二的。绯歌不担心自己升不了等。她担心的是人怕出名,猪怕肥。
  就这副容貌,很有可能会成为贾珠贾琏兄弟的房里人。
  哦,保养好的话,跟宝玉也不是不可能。
  贾母会护着鸳鸯,除了鸳鸯忠心侍奉外,估计也跟鸳鸯的工作分工有关系。绯歌脸再大,也不认为在她没有掌管过贾母私房前,贾母会像对待鸳鸯一样护着她。
  有些人喜欢现上轿现扎耳朵眼,不过这在绯歌的家训里却是跟现用现交差不多。所以有些事情哪怕还未发生,绯歌也要提前要做些准备。
  这个衙门寻亲的戏码,看似冒失不妥当,又完全不附和贾家的行事。而且于贾家某些人来说,就算绯歌找到了家人,强抢民女什么的也不是干不出来。
  离了荣庆堂,说不定更容易操作。
  但抛开种种不利因素,衙门寻亲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绯歌可以自说自话的给自己的身份镀成金。
  比如说,在遇到某种不和谐事件时,绯歌就可以以自己其实是随母姓,亲生父亲有可能姓贾这种惊恐言论将自己包装成贾家男人在外面沾花惹草的风流债……
  反正这种锅对于贾家男人来说,也不算无的放矢。
  绯歌就要弄成一种现象,那就是身份未明前,无论嫁给谁都有可能上演一场被天雷劈过的亲情伦理大戏。
  赦大老爷,我怀疑你可能是我亲爹。
  敬大道长,你可能是我二大爷。
  珍大爷:……
  琏二爷:……
  当然了,这个‘真相’,必须用在关键时刻。
  早了晚了都不行。
  谁叫这个‘真相’的宗旨就是为了恶心人呢……
  话说,这么一位默默寻找真相,疑是贾家血脉的美丽少女,坚强,勇敢,让人感动。就是不知道这事一出还有没有人敢动了?
  (→_→)
  鸳鸯侧头看绯歌,白净无暇的脸蛋,精致的五官,光是这副容貌就极得老太太喜欢了。若不是出了这事,说不定……“闹成这般风言风语的,传到老太太那里到底不美。你究竟怎么想的?以后可怎么办呢。”鸳鸯一直觉得绯歌天真直率,性子直白,不似那等心里藏奸的。
  好吧,她也知道这小妮子心眼不少,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没心机。
  “你也是,就算是寻亲,做什么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将起来呢。”鹦哥坐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顺手拿梳子拢头发,“你叫谁陪你出去不好,偏偏找了麝月的姨妈。那婆子最是个嘴碎的,嘴里跑马车,没一句人话……”
  绯歌眨了下眼,她还真不知道那人是麝月的姨妈。不过说起这个,绯歌又想到一事,“你娘的病怎么样了?”
  一说起这个,鹦哥的眼圈便红了。
  “自打我弟弟夭了,祖母对我娘越发不待见。若不是我外祖母跟赖嬷嬷沾亲带故,说不定早就容不下我娘了。我爹,”鹦哥抿唇,“我娘本就病着,我爹还时常打骂,这病如何能好。”
  鹦哥想不明白,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为什么她爹就不能善待她娘亲。
  是不是男人都是这样的?
  “……要不云求求赖嬷嬷,想办法将你娘挪出来养病吧。”鸳鸯看着自己鼻梁两侧的雀斑,怏怏不乐的放下镜子,长的不及绯歌也就罢了,毕竟满府的丫头能比的上绯歌的也不多了。可她长的不及,脸上还长了这些小点点,就太让人郁闷了。
  因脸上雀斑而对自己的脸极不满意的鸳鸯,转念就将心事压下去了,“你外祖家没人,你弟弟又没了,你祖母敢那么作贱你娘……”这就是典型的嫁的好,不如娘家好。
  “我也不瞒你们了,其实我娘每年都要花不少银钱跟赖家走礼。”拿银子买人情,拉大旗扯虎皮的让人知道她们与赖家有旧,不然她和她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她娘的嫁妆泰半都花在这上面,剩下的又要拿来看病。前儿为了她升等的事,她娘又将嫁妆里最值钱的那点东西都送到了赖家。
  虽然付出不少,但她升等的事已经定下来了,等升了二等丫头她也能为她娘挣个体面了。到时候祖母就算再想作贱她娘,也多少要顾及一下她。
  见鹦哥说的实在,鸳鸯想了想也招了,“我老子娘在南边看宅子,到是我祖母找了老太太房里的白芙姐姐她娘。”就是事成的概率没有紫鹃那么十拿九稳。
  两人说完,彼此对视一眼后,又不约而同的转头看绯歌。
  绯歌讪笑了两声,摸摸鼻子一脸的直率,“你们知道哒,我是外面买来的。在府里没人脉,也舍不得花钱打点。”重要的是她手里就只有几个铜板,所有的贴己私房都被大丫头收着呢。想打点也打点不了。双手抱拳做揖,绯歌笑得可爱又俏皮,“等两位姐姐升了二等丫头,我再打点你们好啦。到时候要给我打八折哦~”
  被绯歌的话逗笑了,鸳鸯笑罢认真劝道:“老太太宽厚,若你真找到家人了,说不定会免了你的赎身银子。升等不是小事。”鸳鸯以为绯歌说的舍不得是为了攒赎身银子。
  绯歌歪头正要说话,下房的门就被人推开了,“绯歌,大姑娘叫你呢。”
  三人怔了一怔,皆转头看向来人,绯歌眼睛转了转,一脸迷茫,“素云,大姑娘在做什么?”
  因知道问素云是问不出来元春叫她做什么的,所以绯歌直接换了个问题,想要通过元春现在做的事,推断一回元春的目的。
  素云和绯歌三人一样,都是荣庆堂的三等丫头。不过素云长的颇有几分姿色,她家里人已经有趁素云年纪小,将素云送到贾珠房里的想法。这事在下人这个圈子里不是什么秘密。不过此时素云也在为了即将升等的事情做着各种努力。
  “主子的事,咱们哪里晓得。抱琴姐姐叫你快着些,别叫大姑娘等。”素云说完便一个转身,没给绯歌什么好脸色的走了。
  不过这妮子到底年纪还小,脸上的兴灾乐祸一点没掩饰。见此绯歌便知道这还是那个衙门寻亲的后续。
  得了,走起吧。
  相较于已经将自己打理好的鸳鸯和鹦哥,此时坐在铺上,头发凌乱的绯红正经要手脚利琐些呢。
  进府这两年来,在绯歌的主观意识下,绯歌在这一波小丫头里就极亲近鸳鸯和鹦哥,而时日长了,这二人也跟绯歌关系极好。一时二人上前帮着绯歌打理好,看着绯歌离开,心里都有些为她担心。
  至于绯歌,可能是穿越来的,自以为拿了大女主剧本,再加上这小妮子时常有一种‘大不了
  两败俱伤’的奇葩思想,所以此时她到没怎么担心自己的处境,满脑子想的都是——侉炖驼峰。
  好多年没吃过这道硬菜了,也不知道她用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这一类的说法能不能说服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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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一路走来,心里想的,嘴里念的都是那道‘侉炖驼峰’,咽了咽口水,仿佛冬笋和火腿的味道还留在齿间。于是绯歌脚步都带着几分急切。
  “怎么才来?”抱琴见绯歌走进院子,状似急切的走到绯歌跟前,附身对着绯歌咬耳朵,“你做事也忒没章法了些,老太太和太太那里我没有办法,大姑娘这里已经帮你说过情了,你进去后小心应对,大姑娘不会……”
  话落还一脸担心宽慰的拍了拍绯歌的小手。
  绯歌低头,神色莫名的看着两人相叠的爪子,心中不由更加坚定了远离厨房,不动针线的决定。
  瞧瞧,瞧瞧,还是一等大丫头呢,那双手还没她这个三等丫头的细嫩呢。
  舔了下双唇,绯歌心忖,许是她为奴为婢的茧子都长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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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这靠嘴炮忽悠磨厚的嘴皮子也不知道能不能从本质上改善一下她的薄情体质?
  呃……要真能这么算,那修脚的岂不是……
  瞬间将脑补出来的画面拍出脑外,绯歌一边往元春房间走,一边一张小脸可严肃的对抱琴点头,“抱琴姐姐不要担心啦~,咱们府上是百年的积善之家,上到老太太下到姑娘小爷,哪个不是良善好人?府上重孝道,我也没懈怠差事,主子们又怎么会怪我呢。”
  抱琴抽了下嘴角,真心想问她,站在主子门外拍这种马屁真的好?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苏绯歌。
  啧,绯歌要是知道抱琴是这么想她的,那她一定会告诉抱琴,对于爱一定要说出口的现代人来说,这就不算事儿。
  从小到大,从我爱你到我爱死你了,绯歌都不知道对多少家人朋友和多少可歌可敬值得尊敬的人们说过我爱你了。隔着房门表白一公司小领导,小菜一碟。
  就是不知道房间里的元大姑娘有没有被这直白的热情吓到?
  元春没吓到,不过却被绯歌的热情囧到了。
  等绯歌进了屋子,元春只坐在椅子里不紧不慢的喝着手上的茶。
  慢条斯理的轻轻吹几下,浅浅抿上一口的那种。
  请安问好,然后低垂眼眸,安静的站在那里等元春发话。
  “一直知道你与旁个不同,今日方觉出个中由来。”
  绯歌眨眨眼,一副没听懂元春这话的样子,“旁人不是家生子,就是被父母爹娘家人送进府里享福的,唯独绯歌跟着个丧天良的拐子走南闯北,风吹雨打……若不是太太慈悲,老太太慈祥买了绯歌进府,绯歌说不定就真的病死了。”
  就绯歌这容貌和最适宜调理的年纪卖到哪里去都比卖到荣国府里当丫头值钱。
  可谁让绯歌有心机呢。
  瞎眼婆婆眼瞎心不瞎,当初没有弄死绯歌,也不会用心照顾她。年纪小小的,不敢上井台,更不敢上灶台。所以绯歌小脸灰灰的,衣服脏脏的,头发也是不会梳的鸟巢状。
  一种原始的凌乱邋遢美。
  被拐子拐走后,拐子也没怎么给绯歌收拾。当然了,年纪大一些了的绯歌也不敢收拾自己。
  就那么邋遢的过了两三年,他们又回到了京城。一到京城,绯歌就病了。
  看病要花银子,拐子哪舍得。抓了几副药见绯歌一直没好,也就泄气了。
  绯歌觉得之所以病了是因为长年不讲究卫生,最后将自己埋汰病的。再加上路上辛苦没有休息好,她又有些‘娇气’。干干净净的收拾一回,再吃点好的,这病一准就好。所以那个黑兮兮,苦死人的汤药……绯歌学着桃园结拜的样子祭了天地。
  拐子怕将‘货’砸在手里血本无归,急匆匆将绯歌卖了,这才堪堪讨回了些那两三年跟团游的旅行费用。
  这一卖拐子还没说什么呢,绯歌就伤心了。
  荣国府财大气粗,只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卖身价。虽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了,但这身价竟然比花珍珠少了整整五两呢。
  想到这里,绯歌就是一脸委屈。
  掉价了哇。
  到底是闺阁少女,元春这会儿心肠还很柔软。听到绯歌这话,心下同情,遂又问起绯歌幼时记忆。
  “那时太小,好多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家里有颗极高的枣树,爹爹经常不在家……”歪着头,绯歌毫不心虚的将早前就编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也罢了。”绯歌话毕,元春淡淡点头,“咱们府上还有几分体面,回头叫周瑞去衙门走一趟,请衙门里的大人们多费些心也就是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寻亲这种事,派个府上的管事去说一声,总比一个小丫头有用。
  一听元春这么说,绯歌只得扬起一张感动的小脸朝着元春跪下磕头谢恩了。
  我嘞个去,姑娘她这双膝盖多金贵呀。你们老贾家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姑娘大恩,感激不尽。绯歌之所以会鼓足勇气去衙门,还要多亏了姑娘。”
  “我?”元春闻言,一脸的诧异。放下茶杯,拿着帕子看绯歌,“那你且说来听听。”
  绯歌不等元春叫起,应了一声‘是’便自然的站了起来。微微抬头,对着元春献媚的笑了笑,便口齿清晰的瞎忽悠:“那日在门外听到姑娘念了一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则亲不待。’。这话听得人无端心酸想哭,巧的是绯歌以前在汉中的时候也听人说过这话。”
  “只因为这句话?”元春轻笑出声,隔空用手点了点绯歌。
  “咱们府上最重孝道,主子们又都是天下难得的好人。常言道,积善之家必有余荫,婢子以前不敢想,如今便想借着侍候主子们沾上的这点福气……当日行至汉中,借宿那里的村子,村人最重孝道。那村子还有个习俗,就是家中女儿远行前要用自己手中的私房钱为家中父母准备一道侉炖驼峰。
  骆驼自古便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其性温顺,其志坚毅,吃苦耐劳,又极能忍饥耐渴。因它这种秉性,时常能够绝处逢生,走出逆境……再有驼峰又长于骆驼背上,与背肌相连。其形状更似母峰。孝女侍奉亲长吃用驼峰,既有羊羔跪乳,乌鸦反脯之意。又有遇难呈祥,否极泰来之福愿……”
  反正叫元春花私房买驼峰,回头进宫时二太太一定会再加倍补贴她的,左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事。
  顿了顿,绯歌又抿唇小声说道,“咱们府上的主子仁厚,婢子这两年得了不少赏赐,前儿在心里算了一回,再等几年就够买上一对驼峰了。哪怕只是偏僻乡语民俗,也想未家人做些什么事。只可惜就算攒够了银子也未必能……”她的王爷老子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亲生的老娘也回了故国。
  一般绯歌提出来的新鲜吃食,绯歌都要去尝尝味道,看看是不是她说的那般。二来贾母喜欢摆婆婆谱,吃饭都要儿媳妇侍候老佛爷似的侍候她。
  也就是说这位老太太用膳,那是从来不用自己动筷子夹菜,自有丫头和儿媳妇布菜。
  一等大丫头是副小姐,得宠的丫头吃穿用度比主子姑娘还为优厚三分。自是不会吃老太太用过的剩饭。
  老太太院里的二等丫头也都是有身份的,所以贾母每天一大桌子的膳食几乎都便宜了三等丫头。
  所以真要是做了绯歌喜欢的吃食,绯歌可以在贾母饭前饭后吃上两顿……
  一顿先吃,一顿更像自助餐的团餐。
  。
  元春听了绯歌的话,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一出生就过着金尊玉贵的生活,元春压根就没想过这世上会有一种人会这么理直气壮的为了一口吃的就败她家的银子。
  此时元春的心思都被败家丫头勾住了,心里一边想着抛家舍业的进宫,一边想着做些什么表达一回养育之恩……


第9章 
  驼峰这玩意是上八珍之一,在这个没有人工大面积养植的时代也算是稀罕物了。
  加之运输困难,真真是有价无市。
  但荣国府是什么地方?贾家又是什么存在?
  那可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家。
  俗话说,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 珍珠如土金如铁……
  所以驼峰对普通人来说不好弄,但对于荣国府的大小姐,王家和薛家的亲戚小辈,被四大家族寄予厚望的元大姑娘,别说一对驼峰了,就是哪天绯歌又弄出什么新鲜吃食,集四家之力说不定除了时间会长一些,最后的结果必然也不会叫绯歌失望。
  哪怕绯歌真没想过要将四大家族一往打尽。
  ╮(╯▽╰)╭
  “既是如你所说那里有这样的习俗,家中女儿出行前要准备驼峰,那家中又会做什么?”元春并非想得到什么,只是心有好奇才会如此问。
  那她哪知道呀。
  低头轻轻叹了口气,面上带了些羡慕和感伤的绯歌,心思在珍贵食材转了一遍,最后选择了另一件让她不能忍的事儿。
  这地界吃水果真的比吃肉还困难。
  别说冬天吃水果了,就是夏天应季的时候都未必能吃到想吃的果子。
  现代人对于水果的追求已经到了一种极致状态,当日空运什么的,那是一种常态。
  “他们要做的事情就麻烦多了。在南边的时候听人说南边的人会在女儿出生的时候埋几坛好酒,多年后不是女儿红就是花雕。汉中那边的村子就走了另一条路,他们那里种树。一水的各种果树。
  不过他们那里冬天冷,各种果树都种在屋子里。那屋子好大的呀,挨着村里的祠堂,每家每户都要定量送干柴……”
  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绯歌给元春们用最直白的,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描绘了一幅古代人家在没有塑料布和玻璃时是怎么弄大棚的。
  “姑娘的母亲会为女儿种可以结果子的果树。种上枣树,苹果树,石榴树……”绯歌看到元春和屋里的丫头听得认真,更有胡诌的欲望了,虽然这跟她当年上大学时学的专业不相符,但人嘛,只要对自己狠一点,世界就在你的脚下了。
  “他们那里的人别说见过玻璃了,竟是连听都没听过。听说夏天的时候就将屋顶的稻草和窗户都卸下来,叫果树通风日晒。冬天的时候再装上好给果树保暖。听说他们那里姑娘离家时,都要带上自家石榴树上结的石榴和其他果子。而且为了姑娘好,家里的人都要极用心的打理那些果树,说是,说是人就好比这树,根基稳了,人就稳了。”
  元春闻言,眼神微微有些复杂。时下女子以及世人时常将女儿比做鲜花嫩草。花易落,草易败,倒是唯有结了累累硕果的果树更让人看到生命的希望和坚强,祝福。“你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在汉中的什么地方?”
  “记不清了,隐约听说是叫……‘楼兰’村。”绯歌摇头,“当时跟着拐子东走西颠,到了哪里都是听拐子说的,只记得那里的村民大多姓李。村后有河,一面靠山,仿佛不远处还有沙漠。哦,对了,那里经常有野猪出没。家家户户都会烧炙野猪肉。尤其是香辣干锅野猪肉做的最是好吃。我在旁的地方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野猪肉呢。”
  好吧,绯歌到底在这段话的结尾前加了些干货进去。
  香辣干锅野猪肉,光是这个名字就能叫人浮想联翩了。
  其实现在的猪肉比现代的好吃多了,但是野猪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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