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红楼之不平事-第9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马匹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实用,两波人合在一起有四只骆驼一匹马。将货都卸在这里,让人骑着四只骆驼出沙漠是最快的方法,至于马……人都没吃没喝的了,留下它还不如杀了吃肉。
  她之前听霍毅,哦,就是霍大家主提起过,早年他遇到过一次风暴,就是杀马吃肉喝血挺过来的。
  探春可能是除了贾琏唯一继承了荣国公杀伐决断的子孙,想到就做,看了那马两眼,就命令人杀马造饭,吃了马肉就出发。
  惜春不想一个人走,探春去极有做主意的想要做个合格的东家主子。不但如此,探春还命令惜春出了沙漠就留在外面,千万别再进来了,算着日子,如果到了某个日子她们还没有回来,再请一波人进来。若是超过一个月她们还没有出来,就叫惜春回京城去。
  去找琏二哥哥,来给她报仇。
  因为她不是死在风暴里就有可能是被人谋财害命了。去找琏二,让他调查一回真相。也能帮她照顾一回惜春和姨娘环哥儿。
  好吧,后面的才是重点。
  ……
  吃过马肉,喝过‘饮料’,惜春对着姐姐落了两行泪,眼泪在全是黄沙的脸上划出两条河道,囧的不要不要的。
  探春拍拍惜春的肩膀,重重的对她点头。
  惜春也神色认真的回视探春,然后小脸肃穆的走到骆驼旁。
  四头骆驼,能做八个人。
  除了惜春主仆五人,还有一个霍家人和一个早前她们商队雇佣的向导,之后又带了一个探春的侍卫,一行八人骑上骆驼头也不回的朝前跑去。
  就算累死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出沙漠搬救兵。
  其实惜春明白探春的心思。
  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探春此举一是为了自己的良心,但更多的却是想要心买人心。
  人心最是一种让人看不见说不清,但在关键时刻却最不或缺的东西。侍卫,商铺伙计还有长期合作的镖局,这些人的忠心是探春想要的。
  她要那些人不光因为她是东家,是主子就效忠于她。她还要那些人因为她是她而效死忠。
  哦,对了,忘记了说,探春早前跟惜春说过,她想要入股一间镖局……
  。
  原本需要一天半才能出的沙漠,因为哪怕是夜里惜春在确定向导和霍家下人也能认识路的情况下,也没叫人休息过夜而是一刻不停的朝前赶。
  日夜兼程的情况就是惜春等人提前出了沙漠不说,还提前将救援队送进了沙漠。
  惜春找了霍家人,霍家商铺又见了霍家主派来的人,没迟疑的点人进沙漠。惜春见此,又问了一回这个镇上的驻兵情况,镇守大人性情如何。
  听说人品还不错,惜春想了想便换了身衣服亲自去了镇守府。
  惜春是带了帷帽去的,去了以后也只说自己是荣国府的三姑娘。荣国府的名头在这西北这种偏僻之地还算有些名头,再加上宫里的贾妃,贾琏如今的官职,惜春还留了个心眼的说被困在沙漠里的人是王子腾王大人的亲外甥,宫里贾妃的胞弟。这么一番下来,就算没有身份名帖这种东西,镇守大人也得派人去接应探春一行人。
  ……
  等看着两只救援小队都进了沙漠,两天两夜没睡的惜春终于支撑不住的倒了下去。
  倒下去之前惜春满脑子想了许多,却都是零碎至极的东西。
  向导,霍家人和探春的侍卫带路,救援队很快就找到了探春。听到官兵问宝二爷在何处时,探春愣了一下,随即便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直说失散了正准备找人呢。
  兵官闻言二话不说的就跟着探春开始在风暴过后的沙漠里找人。
  其实这哪里是找人,这无异于是在找死。若是再碰到一场风暴那才更糟心呢。
  但不管怎么说探春都决定一定要找到时间到了再出沙漠。
  什么时间?
  人在没吃没喝下,多少天才会死亡的时间。
  她尽了人事,也算尽了心。
  。
  十天后,探春一行人终于出来了。这次进的货除了那两箱子外,其他的只找到三木箱子。不过让探春满意的是她带进来的人找回了八成。
  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喜人了,出了沙漠,探春却没有表现出喜色,而是先去了镇守府,说了宝二爷没找到,并且多谢他派兵救援的事。
  她手上的那点货在西北这个地方不算贵重,探春便只能用之前身上带着的银票做礼物给这位镇守大人。
  之后回到霍家商铺,谢过霍家商铺派出去的人,然后又是一番打赏不提。最后还写了一番感谢信给霍家主,谢他这次的援手之情。
  等忙完这些才回到住处在惜春乖乖巧巧的照顾下洗漱更衣,然后只喝了一点米粥便睡了个天荒地老。
  人年轻的时候,就要做一些年少轻狂的事。不然老了都没有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可见这一次的疯狂冒险在惜春心里就是这样的存在。
  而此时的探春心踏实了,人安心了,这一觉足足睡了两天两夜。
  不过累了那么久,这样的睡眠也是在所难免。
  探春睡下了,惜春一边照顾探春,一边接过探春手上的活计,开始打点回程的事。
  迎春出嫁前就管过家,探春和惜春先是观摩过迎春管家,后来和迎春一起管过大观园的帐,之后这一路行来,惜春又看了探春如何经商管事,到也学了个几分本事。此时探春睡下了,惜春就开始一点一点的将所有回程的事情打点起来。
  那些被探春找回来的人心里都对探春感激,虽然这些人大多都是九星旗的人,就算探春不找他们,他们也未必走不出沙漠。但探春放着可以离开的机会在沙漠里找了许多天的事到底还是挺感动人的。
  此时惜春上来管事,虽然有些地方看起来生涩,但他们也都尽量的帮着惜春将事情做完善。
  就在探春等人即将出发的时候,霍家兄弟接到霍家掌柜的消息也赶了过来。
  霍老大去见了探春,此时他已经听说了探春这一路的决断,心中除了钦佩外,就是臣服。
  这样的女人,是需要供着的。
  而霍老二却比他哥幸运,他带着行李,还带着他打回来的狐狸皮子去见惜春。
  霍老二觉得他太倒霉了,出生时亲娘没了,十来岁时亲爹也没了,跟着哥哥相依为命吧,哥哥那时候还为了家族生意长年不在家。读书科举吧,科举还出了舞弊案。好不容易遇上个心爱的姑娘,前脚去打狐狸准备提亲了,那姑娘还走了。
  这一次说什么霍老二都决定先用狐狸皮子提亲,然后定下名份,跟着惜春回京城了。
  这一次的沙漠历险,让惜春成熟不少。此时看到霍老二,早前那点看对眼的心思此时都淡的没有痕迹了。不过这一次自家三姐姐能成功获救有一半的功劳在霍家这里,此时卸磨杀驴好像有些说不过去……
  看着那火红色的狐狸皮,惜春抿唇,满脸的苦恼。
  这个时代总讲女人成亲是第二次头胎,但绯歌告诉过惜春姐妹,女人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头胎。那就是——寡妇再嫁。
  绯歌说过,如果出嫁后,男人对自己不好,就让自己当寡妇,坐产再嫁。如果对自己不错,但自己又不想跟这人过了,那就让他做鳏夫,然后自己带着嫁妆诈死离开,换个身份再嫁个看得上眼的人。人生区区几十年,不能委屈自己。
  要不先试试?
  反正诈死这事,绯歌干了两回,她才干一回。
  ╮(╯▽╰)╭
  接了狐狸皮,算是应了亲事。因探春身体耗损过大,需要休养几日所以霍大家主便趁着这几日直接给他弟弟和惜春弄了个简单的定亲仪式。
  等仪式结束,霍大家主又给了他弟弟一笔银子,这才目送霍二跟着探春的商队回中原了。
  唉,还是有点不甘心。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探春将来要找的男人要么就是可以留在家里替她守着家的,要么就是可以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而这两样……他一样也做不到。
  霍大家主的遗憾却是旁人的庆幸。去时多灾多难,回来顺风顺水的结果就是他们还救了个人。
  那人探春认识,京城名人柳湘莲。
  柳湘莲这人性情豪爽,耍枪舞剑,吹笛弹筝,无所不为。长的又好,还会串个戏,可以说也算是京城中的风云人物了。
  和原著一样,这位在京城里打了觊觎他美色的流氓出京避风光,然后见义勇为到了仙人跳身上。拼着一身剐也要将皇帝拉下马的彪悍之气到也让他浑身是伤的逃了出来。
  幸运的是遇上了探春这一行人,不幸运的是这一行人里当家主事的是逐利的商人。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到了柳湘莲这里,就成了英雌救落难英难,然后商人逐利,以救命之恩相要挟的让人签了卖身契。
  站在探春院子外一边吹笛,一边往里看的柳湘莲想,行叭,反正也没地方云。那就……先留下来??


第169章 
  除了不聪明; 好忽悠; 好美色外,柳湘莲嗓子好; 人也长的美; 吹拉弹唱,武夫拳脚哪都可以说一句‘还行’。
  闲来装扮上; 还可以给你唱两段戏,这也算是全能型‘家奴’了。
  探春也正是发现柳湘莲‘优点’太多,‘缺点’又都长在她的行商和行事的准则上了,这才一通忽悠将柳湘莲忽悠成了她家唯一签了卖身契的侍卫。
  探春长的娇艳似玫瑰,贾家出品; 神仙打包,容貌自是不用说。再加上居移气; 养移体; 身上的气势也不是那等圈养的闺阁妹纸有的。柳湘莲这个非要娶个绝色回家的人,还能不看傻眼?
  以探春身份,要是没有这份救命之恩,他怕是凑都凑不到探春跟前来。
  毕竟别看过继没过继,探春在血缘上也还是皇妃亲妹,贾琏亲堂妹,正儿八经的贾家姑娘。不但如此,人家现在还是手上有银; 有商铺; 还有自己商队的红颜商人。
  要身份有身份; 要银钱人脉有银钱人脉,一般人哪个配得上她呢。
  就连宝钗都不好意思跟探春提自家亲哥哥。
  一来是这样的亲事有些换穷苦人家的换亲行为,另一个原因就是宝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哥哥是个什么德行,配不配得上探春。
  而且真娶了探春这样的女人回薛家,将来薛家还姓不姓薛……宝钗真心不敢多想。
  话说回来,柳湘莲虽然签了卖身契可到底也算是进水楼台先得月了。
  长的这么养眼,又好忽悠的缺心眼见天的在自己跟前晃悠,探春心里能没什么想法?
  如果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八个时辰在眼巴巴对你表演一往情深,看着他那款因容貌而加成的深情款款,当真不意动?
  许颢那个当了几年和尚,性子寡淡之人都做不到,更何况探春了。
  然而刺玫瑰越开越娇艳,身上的刺也越多。所以柳湘莲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日子会随着玫瑰刺越长越硬而难度加大。
  好在柳湘莲功夫不错,跟着探春出门在外,让探春打心底多了一份安全底气。再加上他长的好,一举一动让探春做生意之余,也挺解乏。对了,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听着笛音或是清清扬扬的唱腔睡的也极香甜。
  于是在发现了柳湘莲的正确打开方式后,柳湘莲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不以偏概全的说,有的时候人类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劣根性。你越是主动,你在那场恋爱里就越被动。
  原著里柳湘莲因为尤三姐的风评连给尤三姐辩解一回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上门退亲,随后又在见了尤三姐自刎面前,悔得肠子都青了。
  如此草率,还不是因为这门亲事是女方主动上门提的,然后让柳湘莲在潜意识里就自觉高人一等?
  尤三姐是走岔了路,但你柳湘莲又是什么好饼呢?
  说不定你嫌弃人家脏的时候,自己早就臭不可闻了。
  凭什么男人眠花宿柳后,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哪怕是从良了也要被人指指点点。若非你听一句绝色便迫不及待的同意亲事,将家传宝剑相赠,说不定尤三姐最后也不会死。
  毕竟没有希望,就不会绝望。不会绝望就会继续好死不如赖活的活着了。
  若尤三姐不死,尤二姐也未必会被凤姐儿作贱死,也许贾琏那里就又是一番景象。
  当然了,就算如此也不能说尤二姐不该死。
  你若是当初一门心思就想做个外室或是贵妾,你自甘堕落但在纳妾合法的前提下却也罪不至死。但你是听了贾琏的许诺,是基于凤姐儿会病死的前提下嫁给贾琏的。
  你心里其实是盼着人家原配正室死了给你挪地方的,那这意义就不一样了。
  先撩者贱,就体现在这了。
  妾治死正妻,不该死。妻摁死妾,也不算大事。内宅纷争那是各平本事,你棋差一招,死了也不冤枉。毕竟那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所以说来说去,尤二姐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但尤三姐的死……柳湘莲难逃其责。
  所以说,一物降一物,遇上探春这个天魔星也是柳湘莲命里的宿命。
  两人的相处不外乎一句——逢魔(磨)时刻。
  至于尤氏姐妹,大家早就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了。
  ……
  柳湘莲的追妻之路,艰难又险阻。探春的‘娶妻’之路,好像也不是太顺利。
  她习惯了抛头露面,也习惯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日子,可是赵姨娘这个亲娘哪能眼睁睁的看着探春韶华耗尽呢。
  于是只要探春在京城,这位就坐着马车去代儒老宅那里对着探春好一番劝说,以及各种唱念坐打。
  今儿张家儿郎,明儿李家少年。最后连二太太娘家的王家旁支都成了赵姨娘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闺女呀,你就嫁了吧。
  做为妾室想要出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奈何赵姨娘就比旁人豁得出去脸面呢。王夫人不让她出门,她就能坐在王夫人房门,拍着大腿又哭又叫。
  贾政不让她出门,她就哭得厚厚的脂粉都脱了,也要对着贾政来一句母女情深,身上掉下来的肉割舍不了。
  你无情,你冷酷,你不让我出去,我就哭成照妖镜……
  总之就是成功获得出门权限后,这位不但在探春在京城的时候劝说探春,还在探春不在京城的时候,迅速和京城所有的官媒结成了姐妹淘。
  外交能力杠杠的不说,还差点抢了人家的饭碗。
  也是没谁了。
  赵姨娘觉得女人就应该嫁人生子,相夫教子。单身什么的,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你说坐产招婿?
  哎呦,我的傻闺女呀,有功名的男人哪个会将自己嫁了的。
  你难道还能做一辈子生意,还是凤冠霞帔,诰命加身是正经出路的呀。
  在各方保驾护航和前期没人跟探春这个姑娘的小打小闹生意计较的前提下,探春的生意也真是越做越大。
  探春虽然也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做第二个沈万三,可问题是她对自己的认知有错误。
  她眼里富可敌国的沈万三标准和世人眼里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当然,这也和荣国府一边摆阔,一边内里穷有着直接或见接的关系。也模糊了探春某些常识。
  说起探春的资产,旁的不提,就那年她从西北运回京城的那一箱红眼赤狐狸皮和药材就让探春狠狠的挣了一笔,也彻底红了旁人的眼眶。
  这姑娘……可以投资的哇~
  上门提亲被拒绝后,不少人就动了歪心思。
  探春的侍卫都是九星旗那边委派过来的,个个都是早前准备逼宫造反时训练出来的高手。再加上西北那一出,这些人对探春更是用心效力。有他们和几个同样是九星旗出来的丫头,探春在安全上跟本不会让人钻了空子。到是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人被探春下了狠手的收拾了一番。
  还是株连的那种。
  绯歌宅子里养狗,看家护院带孩子。惜春这么个事事学绯歌的妹纸,自也是在她的住处养了狗和一些野猫。
  探春开始没想养,但狗狗下崽崽了,惜春便抱了两只送她三姐姐解闷。然后代儒家的小孙孙,探春的小侄子就是极喜欢,这一来二去的,探春和小侄子的家里也养了不少狗。
  那些动了歪心思,想要夜来盗香,偷香窃玉的人一跳进府,还没等侍卫举剑就被探春家里养的狗给咬了。
  咬了不说,还撕下了好几块肉。
  探春听说了,只扬了扬眉,就让侍卫将那人和狗关在一起了。关了一夜,在那人奄奄一息之时才送到官衙。
  理由是——盗狗贩子。
  人送到官衙,探春就派人紧紧盯着官衙,等那人被家里人抬走,探春便也知道这是谁家的纨绔。
  结合之前提亲被拒的情况,探春直接开始攻击人家的商铺和各种能坑死人一家的操作。
  人家里有杂货铺的,一定会出现劣货。有酒楼的,必会出现吃了中毒的案子。
  哦,为了保证事情进行的顺利和不牵连无辜,毒是客人自己下进去的。
  如果家里有人在朝为官,或是家里有爵位的,那不久后与他家有嫌隙的人家或是他们的下属和言官就会收到不少他们家真真假假的证据。
  这还不算什么,有人在探春出京的路上埋伏,想要劫持探春。探春虽然躲过去了,但也同样礼尚往来的还手了。
  你不是想要劫持吗,你不是想要创业吗?
  行哒,行哒,给你,都给你。
  探春仗着自己侍卫身手了得,没少以那些人的名义将各家的小少爷老祖宗的劫持,然后再替他们勒索扬名……
  总之就是外面爷们间的勾心斗角,探春懂一些,但她却另辟蹊径的用绯歌言传身教的办法和在内宅学到的内斗方法去做事。
  人都说一个女人藏的东西,十个男人也未找得到。当一个女人走出内宅,开始在男人的世界闯天下时,那这个女人必然不可小窥。
  谁小瞧了她,都得付出血淋淋的代价。
  在这期间,柳湘莲这个‘家奴’也见识了不少不说,还亲自上阵了几回。然后虽然还是那个先被探春美色吸引的狂浪子,可到底也知道了他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什么性子手段的人。
  怕怕哒。
  不过更像是一盘蜀地的名菜,麻辣爽口,辣却让人留恋上瘾,欲罢不能。
  女人想要在男人的世界里站稳脚跟,那就必须做到比男人还要狠辣果决不可。
  探春做到了。
  她狠狠的撕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扛着自己四十米大刀杀进了没有围墙却同样血腥残酷的另一片荒原,最后以咬住青山之势抢下一块栖息的地盘。
  好在探春在种种事情后,将自己包裹成金钢不换之身时,也只在心尖留了一片柔软。
  那里装着她此生最大的眷恋和亲情。
  至于成亲,至于柳湘莲……呵呵,等什么时候改了他好美色,见她就结巴的毛病再说吧。
  ……
  探春那里是商场得意,情场还没找到门的状态,而惜春那边却渐入佳境。
  京城人大多瞧不起西北或是关外一些偏僻之地出来的人,觉得他们尚有许多未教化的毛病。然而在很多地方,那些毛病在女人看来却是极为可爱的。
  就好比某些少数民族女儿尊贵,男子卑微。家里世代女人做主,男子不得参与任何家庭会议。
  那里若不是只是偏远部落,到是更像绯歌话本里的女儿国。
  西北那里的人,女人热情开朗,男人热血豪迈。不同的风俗也让他们有着有别于中原的生活习惯。
  虽然不是女尊男卑,男女平等,但却没将女人看轻看低。男人可以撑起业家门户,女人也可以如此,而不被人当成异类。
  西北出来的霍二,性情不错,眼界也宽,不似中原大多数男子那般教化迂腐,将女人轻贱。
  只见他不以惜春是中原人,用中原礼仪要求惜春,还亲自按着西北最高求亲规格为惜春亲手打猎红眼赤狐,就可以看出来他多年读书做学问,只是读了学,做了学问,没放弃西北汉子的本性。
  中原人讲究孝道,女人还讲究三从四德。
  惜春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在和西北妹纸闲聊的时候才有一种恍然大悟的心境。
  三从中,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说的是女子哪怕做了母亲,在丈夫身前听丈夫的,在丈夫死后也要听儿子的。
  而中原的孝道,说的又是子孙晚辈要孝道父母长辈。
  那么这个孝顺里,是包括母亲的。
  那么既是要孝顺,那为什么还要让母亲听儿子的?
  这本身就传在极不合理的矛盾。
  ╮(╯▽╰)╭
  这个话题,惜春在某次霍二陪她闲聊时笑着提了出来。霍二笑眯眯的看着惜春面上不一副天真不解,但眼睛去灼灼等他回答的样子,不由心下一凛。
  这是道送命题。
  “你是中原人,我是西北人。今生能得你为妻,自然事事以你为尊。”真按着中原的三从让自己母亲听儿子的,那才是最大的不孝顺和讽刺吧。而且,夫妻一体,人家好好的闺女嫁到你们家,你还瞧不起人家,这也不是人干的事呀。
  话说,这中原人就是能折腾诶。
  。
  惜春和霍二的亲事办的很着急,所以也省了不少繁文缛节。
  之所以办的那么着急还是因为今年翰林院庶吉士放馆比往届早了半年。
  然后迎春夫婿提前放馆授了官,俩口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