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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慈怀天下-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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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九就说了:“你看我像是会医的样子吗?这是我家惠……阿惠随便做出来的。她觉得北方疫病频发怕本……我太危险,随便配的。”
这话说得,差点气得大夫厥过去。
不过所幸还是解药重要,而黄蓉扮演的惠子姑娘人设是公子身边的贴身智囊,说话也更加服帖,没有多大的破绽:“这药粉可以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要说治病,还需我的金针之术。”
——感谢家传的医学传承让她装逼如风。
会医和不会医,在专业人的面前一眼便知,能够在襄阳城的医药界独领风骚,这位大夫自然也不是什么庸医。两人攀谈叙旧,他便明白对方的医术不浅。
当下,心中便相信了大半。
此时,黄蓉提出若是让他们过关,她便将药方留下。
其实说药方,李乐欢研究的时候就尽量让药方不那么复杂,甚至有点经验的大夫都能检查出里面的成分,故而襄阳城的这位大夫早已猜得七七八八。
但很明显他还不是太迂腐,所以开口的是于乐:“这个事情我们还要商量一下,如果必要,可否请姑娘传下金针之术?”
黄蓉当即俏脸一板:“这位将军,这金针之术乃我家传医学,若是你,你愿意和盘托出吗?”
——这是,要讲条件啊。
作者有话要说: 快揭晓了,啦啦啦!还有中考的不是我啦︿( ̄︶ ̄)︿
第111章 成功接头
讲条件这件事本身就自带推拉理论和拖延战术,于乐和大夫怎么可能不懂。但他们能等; 襄阳城得病的百姓却等不了。
每时每刻; 对于病患来说都是救命的时间; 大夫希望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只可惜黄蓉并没有这般好忽悠; 她虽然同情这些病人,但更清楚姐姐的这个方法真的只能救小部分人。也正是明白; 她才敢开口反驳:“我明白医者父母心; 但倘若我与公子不将此药方拿出来,你们会让我们进来吗?”
“便是我们进来了; 那你会让我们过关吗?”论诡辩; 黄蓉简直舍我其谁:“这药方是我研究的,怎么处置自然是我说了算。我不想拿出来分享,难道就要吃牢饭吗?”
众人的脸色铁青且十分难看; 宫九看了落在黄蓉身上的眼神不由地软了三分。
“这是丑话,我先说在前面。”话锋一转,黄蓉又给了希望:“这位大夫,请问你会用金针吗?”
银针和金针,虽然只是铸造金属的不同; 但论使用方法就完全打不通了,银针质硬,故而更加普遍,金针则不同,金针质软; 延展性好,俗称的金针之术其实金针要比银针长上一寸,不管是刺穴的力道和方法都要比银针难上十倍不止。
普通没有内力的医者,想要练成金针更是难上加难。而且金针的治疗病灶并不多,故而这个江湖上使用金针的医者,绝不超过百人。
但很显然,这位襄阳城医界的扛把子是会的。
“那整个襄阳城,会金针的又有几人?”
大夫不说话了,因为加起来不过一手指数。
“况且,您也察觉出来了吧。那药粉里面有天山雪莲的成分,虽然微小,但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负担这笔诊金的,而我也相信以襄阳城的储备……”
虽然对方已经见好就收没有再说下去,但于乐和大夫的脸色前所未有的难看,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于副总兵的眼睛深处并没有任何的波动,甚至带着细微的轻松。
陆小凤自问看人,从不会看错(真的吗:))。
是夜,黄蓉和宫九暂住的偏院云归院来了两拨客人,一拨自然是陆小凤,另一波就是——
虽然对方蒙着面也刻意改变了身形和声音,但对于宫九和陆小凤而言,这种隐藏没有任何的意义。
只是……串不起来!
等到蒙面黑衣人离开,陆小凤才从暗处出来,他已经将口罩卸了下来,只是……黄蓉仍不住惊呼:“陆小凤,你的胡子呢!”
……你能不能不提这个!!!(╯‵□′)╯︵┻━┻
从万梅山庄出来他已经刻意地不去想他的胡子了,但……他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人中位置,摸到光滑一片,心里默默泪流,心道此事过后,一定要和西门绝交!
这是当朋友的样子吗?说是为了隐藏他的行踪,难道剃了他的胡子就没人认得他了吗?
宫九和黄蓉齐齐点头:“是啊!”
好像一不小心说了出来。
扯回正题,三人围坐一桌,黄蓉从随身的小布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推过去:“这是姐姐让我遇上你时交给你的。”
陆小凤接过,轻轻拿手指感受了一下塞进怀里,转而说起另一件事:“世子,我能问你一件事情吗?”
说的并非是九公子而是世子,可见要问的并非是什么私事,而是有关陈年旧事的。
宫九挑了挑眉,示意他说下去。
“二十四年前……”
谁知陆小凤还没说完,宫九就打算了他的话:“如果你要问陨石的事情,便不用问了。”
“为何?”
“因为我也不知道,此行亦是为它而来。”
朝廷不会无缘无故在意一件二十多年前的陈年往事,更何况当今并非先帝昏庸,精明的小皇帝绝对不会派信任之人做无用功,那么……他看着两人并肩而坐,又是假扮东瀛人而来:“你得到消息了?”
谁知宫九却摇了摇头:“没有。”
陆小凤不解。
宫九就笑了:“我曾经听人惋惜陆大侠,说是若陆大侠在朝为官定然是个好官。但我如今却明白了。”
“明白什么?”
“陆大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会去尝试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倘若你在朝为官,三月便会辞官回家。”
陆小凤:……
那真是谢谢您勒!
可宫九却仿若没看到对方难道的脸色,继续说着:“未免陆大侠江湖上的形象有损,在下告诉你一个道理吧——政客,最擅长无中生有。”
陆小凤神色一晃,瞬间透心凉。他已然明白,也大概为什么会是东瀛了。甚至他明白得不得了,因为东瀛人在他的记忆里,也完全是这种人。
他又想了想,心中又轻松了下来,差点被诓骗住了。但他微微又闪了闪眸子,并没有反驳。
三人谈的并不多,说了小半个时辰陆小凤就离开了。
等到陆小凤回到城主府,已是夜半子时,以免打草惊蛇他并未掌灯,只是借着淡淡的月光,开始读李乐欢给他的信。
信是花满楼还没到临安时写的,自然带上了一整页的问候托他转交。虽然陆大侠这人嘴贱又私生活开放,但他并没有偷看好友信件的特殊爱好,将那一页收好后才继续看下去。
随信附着的除了解药进度,还有一些他很感兴趣的事情。等到他看完,嘴边挂起一抹了然。他有一种预感,等到花满楼的消息带来,这疫病的症结他就能解开了。
但他确认后,心里却没有多开心。因为在确认的同时,陆小凤十分清楚地认知到——解药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话,压力就都落到阿乐和梅二先生身上了。
而同一时刻,肩负重压的李乐欢从药房里狂奔出来,直往李卿欢的书房而去,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兴奋和热烈,如果给个形容,那就是科学实验成功的科学狂人。
她兴奋地推开门,不顾里面到底在做什么:“大哥,我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姨妈,拉肚子QAQ!简直了,艰难爬上来挥个手~
已捉虫。
第112章 冷静的疯子
屋内屋外三双眼睛互相凝视,李乐欢眼睛里的兴奋终于褪去了一层; 她眨了眨眼睛; 看着跪在地上被捆绑得严严实实的绿腰; 一时间竟然没反应过来。
但她脑子转的慢; 身体却很快地窜了进去; 又手脚利落地带上门,眼睛里仍然残存着难以抑制的喜悦——她把解药那玩意儿做出来了!
——这简直比她穿越还要兴奋好不好!
她脸上的喜意挡都挡不住; 作为哥哥李卿欢自然一眼看穿她的心思; 绿腰也是。只可惜牵着喜悦甚深,后者则灰败丛生。
“坐下听听吧; 那边有茶点。”
李乐欢就乖乖地坐到屏风后面; 听着前面自家大哥审问绿腰。
她歪坐在椅子上,视线从前面两人落到旁边的绿豆糕上,方才有那么一刹那她与绿腰的视线相对; 却觉得陌生得仿佛从没见过面一样。她犹记得刚来临安的时候是绿腰负责她的生活起居,这姑娘人美嘴甜还是李家的家生子……思绪飘远,等到她拿着咬了半块的绿豆糕回神,抬头便看到自家大哥有些憔悴的俊脸。
她喃喃出声:“大哥,绿腰她……”
李卿欢就开口了; 带着他独有的舒朗:“阿乐,你要记住,人心是会变的。”
李乐欢就不再问了,她也并不想刨根问底,而是将绿豆糕一甩; 从怀中掏出一个粉包:“大哥大哥,我成功了!我真的成功了!”
兴奋异常,也像一只……求夸奖的小奶猫让他忍不住想要摸摸她毛茸茸的头发,他想他的妹妹他自然护得住,那些阴暗晦涩的东西你也不必知道,就像绿腰可以为了那段疯狂的爱情可以舍弃人伦、枉顾他人性命。
绿腰已经疯了,他自然不会与一个疯子计较什么,甚至李卿欢方才还十分好心地没有要她的命,只是将她绑了起来送到了皇帝的暗卫手中,甚至他威胁她,若是她咬舌自尽,她的家族将会随着她覆灭。
绿腰的家族是李家的家生子也算是世代辅佐李家的功臣,但大是大非面前,他也可以果决地放弃他们。
而这些,阿乐都不需要知道,她只需要当一个合格的医者就够了。
李卿欢并不懂医术,就算李乐欢已经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解释但没有看到效果,他也很难去评判这种解药到底值不值得推广,宫里的太医其实也研究出了一种解药,但那解药光是名贵药材就用到了七八种,供应皇家估计差不多,普通勋贵都够呛。
“保守估计,治愈一个人需要花费多少银钱?”
这个问题本就是李乐欢第一考虑的要素,若非如此她早就不蜗居药房了:“若统一派发,不超过一钱。”
这么说吧,两个铜板可以买一个烧饼,一两银子不计较流通货币的起伏可以换到一千个铜板,一两等于十钱银子,一钱就是一百个铜板。换句话说,五十个烧饼就能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无需针灸无需药浴,就是这么方便。
即便是淡定如李卿欢也忍不住激动了,一钱银子就是连穷苦人家都拿得出来,若是朝廷拿这份钱也不是不行,况且还有外族,若是……他的心立刻活泛起来,看着妹妹就像发着金光一样。
他思忖了一番,当即就决定带着阿乐进宫。
李乐欢不解:“我为什么要进宫?难道不是大哥你带着药方和成品就可以了吗?”
李卿欢却摇了摇头,摸了摸她的发髻,让她赶紧收拾好自己。
他想傻姑娘啊,疫病又不是罂粟这种毒品,后者尚且可以用江湖中人的说辞对付过去,但连太医都没法子的疫病你做出了便民利民的解药,再站在后面就不合适了。
况且小皇帝也并非不知,此番他李家……注定崛起!
李乐欢晕晕乎乎地被带进宫,又昏昏呼呼地试了药,等到她清醒过来,她已经被册封为太医向往北方疫区治疫了。
李乐欢:……等等,这个世界变得太快,让我缓缓!
只可惜皇帝没给她太多时间,她自己也不敢怠慢,疫病最严重的地方莫过于襄阳周边的边塞城市,她与几个太医分别前往,出于私心也出于带头作用,她选择了襄阳。
一路上自然是算不得舒适,皇帝给她拨了一个暗卫,只不过她的太医名头太响,走到一地就会有江湖人士护送她,也不知是谁的主意,等到她到了襄阳,在江湖上那是狠狠刷了一把脸,绝对比陆小凤认知度还要高。
因是边塞,城墙都比旁的城市高上许多,李乐欢站在城墙下,日头偏西有些晒,莫名地就感觉到了一股风雨欲来的味道。
事实上,李乐欢的感觉很准。
几日前,花满楼也在这个时候赶到襄阳城,只不过他看不见也顾不上晚霞的美景,一路通报见到了陆小凤,两人一交换信息,几乎已经完全锁定了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是于乐。
是夜无月,连风儿都很轻,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莫名的味道。陆小凤站在城墙上,似是在远望北方,也似乎在想什么。
但很显然都不是,他在等人,等一个自投罗网的凶手。
很显然,他等到了。
夜色给了他最好的伪装,陆小凤甚至都没有转身就听出了对方的脚步声,夜风忽而乍起,他的声音伴着夜风传入对方的耳中:“于副总兵,你来了。”
于乐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些微的笑意:“嗯,我来了,陆大侠。”
“你知道是我?”
于乐仍然笑着:“陆大侠并未伪装,不是吗?”
……他怎么就没有伪装了!他可是连胡子都剃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不通。”
夜风又悄悄地停了下来,于乐的声音忽而一下子就远了起来:“想做就做了,不过是把他们欠下的东西还给我们家而已,我这样做,有错吗?”
陆小凤就明白了,对方已经疯了。一个冷静的疯子,他该赞叹一句不愧是那位培养出来的人才吗?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来了,这几天特殊时期,更得有些少,见谅,么么扎!
第113章 二十四年往事(捉虫)
但即便是如此,陆小凤仍然对于乐没有任何的同情之心; 他听到自己愈发冷静的声音响起:“不; 你错了; 他们不欠你任何东西。”
于乐却笑了; 他正在一点点地将自己的铠甲解开; 似乎这身衣服束缚了他的天性,在全部解下的刹那; 仿若破茧成蝶一般。但陆小凤明白; 这只是对方决定褪去了最后的伪装。
——于乐厌恶这身军装。
“陆大侠果然好口才,只可惜这份口才对我并没有用。做了便是做了; 我亲眼所见; 难道陆大侠还要指鹿为马不成?”
难得的,褪去军装的他眉宇间竟然带了几分舒朗,但这份舒朗很快就被阴郁盖过; 他和陆小凤一样并肩站着,只是他很明显地望向远方,似乎在凝视什么东西似的。
“柳先生何必这般咄咄逼人。”
于乐似有些微的错愕,但他显然很喜欢柳先生这个称呼,多年隐姓埋名能够在死前被人这般称呼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陆大侠果然查到了。”
陆小凤是个自恋的人; 听到明显夸赞的语气也身受了,甚至还带着沾沾自喜开口:“自然,柳先生都将证据放在陆某人的眼前了,若我还差不到,岂非无能!”
“哈哈哈!若你我非是这般情况; 我倒愿意与陆兄开怀畅饮一番。”
陆小凤却摇了摇头:“我却不愿意。”
“为何?”
此时,于乐或者说是柳于乐已经战在了城墙边,陆小凤看着他的背影,开口:“因为我并不想和一个叛国贼的儿子开怀畅饮,也不想和一个屠戮百姓的人同桌而饮。”
叛国贼这个字眼,生生地一下子扎进了于乐的心里,他的表情开始松动,即便他刻意地在掩饰,但于陆小凤这般的聪明人眼中,是没有多少差别的。
“陆大侠就这般相信那些愚民的话吗?那我还真是高估你了。”
陆小凤却觉得眼睛看到的并非是真实,而耳朵听到的也并不一定是虚言:“你没有否认你姓柳,甚至你十分自豪自己的家族,柳这个姓在江南十分普遍,在襄阳却很少有人姓柳。我托人翻阅了襄阳城二十多年前的官员调遣名录,发现二十五年前,有一位姓柳的参将被贬而来。”
他径直说着,一边说还一边移动,手中做着奇怪的手势:“而这位姓柳的参将名字叫做柳鹤亭,曾经官至户部侍郎,却因一件私密之事被贬边疆,而他有一位貌若天仙的夫人,这位夫人名唤石琪,而你——”
陆小凤的眼睛一直盯着于乐的背影,似乎妄图从他的背影看出对方的情绪波动,而很显然这并不能。但背影不能,话语却可以。
只听得对方开口:“不错,我就是柳鹤亭和石琪的儿子。”
“错!你不是!”
这话似乎戳中的于乐的软肋,他猛地转头,黑夜可以掩藏很多东西,却无法掩饰眼睛里的火光和愤怒:“你胡说!”
陆小凤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愤怒:“柳先生,你要明白,并不是话语喊得响喊得亮就比较可信,相反我一个朋友说过,当一个人怀疑大于肯定时,说话时声音会不自觉地提高,因为他相信这样就可以使人相信他的话。”
他耸了耸肩,继续说:“但很显然,我并不一个容易被人说服的人。柳鹤亭年轻时曾经拜无恨大师为师习得一流功夫,随后他考取功名入朝为官。而几年后,他的师妹石琪来到京中,两人一见如故,便结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就是你,你是不是这么认为?”
虽然是疑问句,但很显然陆小凤说这话很有底气。
“我姓柳,难道还不够吗?”
如果这是一场谈判,陆小凤很显然站在了主导位置。
“那如果我说我姓花,你相信我是江南花家不对外承认的私生子吗?”
陆小凤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打个比方,但他出色的视力告诉他对方竟然有些相信……这个槽真的无处可吐好不好!!
所以他立刻说下去:“可是你也知道,石琪在嫁给柳鹤亭之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她叫做李琦,是黄山世家的唯一遗孤,而之所以嫁给柳鹤亭,也是因为复仇和野心。”
“当然,不管是李琦这个名字还是石琪这个名字,都没有石观音这三个字响亮动人,是不是?”
于乐已经缓了过来,他似乎也明白陆小凤要说什么了,但他还是问:“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陆小凤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想说的很简单:“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个现实,一个残忍的现实——石观音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曾经的妙僧无花,一个是曾经丐帮任慈的义子南宫灵,而你——”
“而你只是柳鹤亭的儿子,却不是石观音的儿子。”
“你胡说!”
但其实这话,于乐说得很没有自信,因为就连他自己也清楚——石观音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女人,她能够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亲生儿子,他长相一般,连在她眼前都讨她的嫌弃,即便他做再多的努力!
“你知道吗?年龄是骗不了人的,即便当年的事情被人三缄其口,但大智大通却不会骗人,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也最恼人的人,因为他们只拿钱说真话,只是拿的钱有些多。”
于乐的心理防线又被击垮了一层。
陆小凤再接再厉:“当年,在石琪还未找到你父亲之前,你就已经出生了,只是生母不祥,石琪需要一个身份复仇,而你父亲需要一位夫人,两人一拍即合,京中之人都知道你父亲被一个女人迷住,不爱京中闺秀,只贪图女人美色,还未成婚便生有一子,这事儿在京中还闹得颇大,相信你也听说过,是不是?”
于乐没有点头,但却也没有否认,证明他也清楚。
“如此,几年后也是琴瑟和鸣,但就在此时,你父亲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被贬襄阳,你们随行北上,便在襄阳住了一年。”
“一年后,襄阳城突发石头雨,城中旌阳区倾塌无数,这也是你让我看到的东西,是不是?”
于乐没有开口,甚至他又转了回去,可他紧握的拳头却出卖了他内心的激荡。
“天谴,本就虚无缥缈。但财富,却是实打实的。”陆小凤查阅过典籍,自然开口很有底气:“旌阳区当年可是襄阳城最繁荣的街区,自然也住了城中最有钱的人。为什么有钱人活该遭天谴?平民百姓自然不会多想,但我却不得不多想一番。”
“这死去的有钱人合族丧生,究竟是谁得了这笔泼天的财富?”
陆小凤径直走到于乐后面,将他整个人拉了回来,他难以抑制的怒气也喷薄而出:“你说啊!本该归属公库的银两不翼而飞,而你父亲当时是襄阳城的参将,除了总兵和副总兵,正三品的参将是唯一一个可以调动府库的人!他们便是为了那点钱,以一城百姓性命于不顾,肆意制造天灾疫病,我骂他叛国贼,都是轻的!”
于乐怒而挣脱陆小凤的束缚,大声喊道:“你以为你生搬硬套一个故事就能够说服我吗?就是说服我了又能怎么样!他们都要陪我一起死!一起死!”
他果真已经疯了。
陆小凤退后一步,眼睛直视着于乐的眼睛,那里看不到任何人性的光辉,或许他看错了,这人已经彻底无可救药了:“若是你觉得生搬硬套开心些,便这般想吧。但我想,你死后入了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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