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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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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算得出如今这般结果,自己还会给她气受吗?任天侥幸地想,好在就快死了,再大的遗憾,手起刀落间,立即烟消云散。
“有人看你。”狱卒冲着里面闭目苦思的人道。
任天诧异,还有人来看我?这可是死牢,除了刑部的人,谁还能进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板,铁链发出一长串清脆的碰撞声,试探地:“吴德?”
阴影中走出一个陌生的影子,同他一式的高大,声音沉稳而沙哑:“任天。”
这谁啊?任天莫不找头脑:“我说,明儿就砍头啦,答应你们的我都会办到,让我清净一晚上行不行?”
“为了个女人,卑躬屈膝,尊严尽丧,你还是当年那个冲我挥拳头的浑小子吗?”阴影里的人走出来,昏暗的火光浮在他皱纹遍布的脸上,他苍老,老得让人想象不出年轻时的样子。
任天面无表情,看一会儿才恍(书)然(网)大悟:“哦,你。”
老人的皱纹因这淡然的反应抽搐一下:“宁愿死都不愿与我沾上一点关系?”
“想沾还沾不上啊。”任天做受宠若惊状:“狄大人,您是来为任某送行的?”
“放肆!”老人疾言厉色。
任天不为所动,掏耳朵:“靠,还真把自己当家长了。”
“有对父亲这么说话的吗?!”老人的风度一见任天就荡然无存,看他的样子,甚至想上去揍他:“早就说让你干点正经营生,不求出人头地,也要安稳一世,可惜你置若罔闻,才落到今天这番下场!”
任天果然就置若罔闻了,心说你说过这话?我不记得了,才见过几面啊,你又不是皇帝老子,说什么都是圣旨,老子都要恭听牢记,再说就算皇帝,老子还不想搭理呢:“如果你是来骂我,现在也累了,不送。如果你是来炫耀,坐下,喝杯水,慢慢玩。”
狄远真的就坐下,看他一会儿:“早些年,听说你得罪了吴闻启,损兵折将,双方倒也都没占倒便宜。这一次,你抢他儿媳,伤他儿子,颜面尽失,两笔账加在一起,你以为你还能大难不死必有有福?”
“我没觉得自己能淌过去。”事实上任天早已认命:“可也不至于哭天喊地撒泼撞墙。”
“所以等死?”
任天莫名其妙:“你也说都到了这步田地,难道我还能躲得过去——”
狄远厉声:“为什么不找我!”
找你有用么,任天撇嘴,老子是死囚啊,又是什么狗屁府台点名要整的人,你……是什么官来着?你好像提过,不过只见过两面,那两面我还顶不情愿的,忘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忘了,忘了还有个你:“三十年前您不顾我的死活,三十年后我也不敢麻烦您,狄大人,笑话也看完了,请回。”
狄远看着他,沉默。无疑,他戳到他的痛处,如果现在的他还有痛处的话。三十年前他是陈世美,为了权力与美色,丢弃了最初的那个女人,只是当时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若干年后,他再去找那孩子,他已经完全否认他的存在。他的心里从未有他,更别说眼中。他与他,甚至不能说是陌路。
“走吧。”多说无益,无数声对不起,尚且顶不了那个女人的一根白发。
任天抬头,瞪着眼睛:“去哪?”
“回家。”狄远一本正经地。
顾不得笑,疑惑把任天塞满了:“狄大人你……说笑吧?”
狄远转身,只留下长长的影子:“你老爹这个刑部尚书做得再不济,自己的儿子还保得下来。”
天神啊,你是刑部尚书?上次还不是啊,只是个什么侍郎,③üww。сōm③üww。сōm这么③üww。сōm快就青云直上了?人啊,飞黄腾达果然靠天赋。狄远已经出去了,步子很慢,像在等他。任天试着踏出一步,左右狱卒好像根本没看见,眼珠子都不往这边转,一步接一步,就这样,居然跟上了狄远,只听狄远道:“都是我心腹,明天自然有人替你受刑。”
任天喜悦的不是自己脱险,而是家眷,一开口,典型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有救我的时间为什么不救舒兰?!”
“今后别跟我提这女人。”狄远缓缓道。
“凭什么。”任天不走了,靠这墙,拉开无赖架势:“老子今天啥也不干,就把这道理讲明白。你以为你谁?救我就了不起了?还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才被你救。她曾经名义上是吴德的媳妇不错,可早他妈给老子生了儿子,是我任天的女人!为了老子断了跟手指头,为了孩子被吴德那狗东西……我是你儿子,我承认,可我没你那么忘恩负义,更不会为了偷生不顾老婆孩子,做缩头乌龟!”
“小时候,你是个无赖,第一次见你,竟敢打我,抓住你,竟然还向我吐口水。无赖,你赢了,我会把你老婆孩子完璧归赵。信不信由你,走不走也由你。”孩子已经死了,狄远追查到他们下落的时候,就确定孩子已经不在了。那是他的孙子,他做梦都想抱一抱的孙子,可是为了让任天听他的,这种悲恸,丝毫不能露出:“那女人我可以救,不过,在我面前自称老子,你就不觉得有点过分?”
任天翻眼,哪是过分啊,是根本没有真正发挥,真想过分,你未必好意思发作。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就是想我叫你声爹——做梦。对这种无情无义只知道时候厚着脸皮弥补的人,就是要一棒打死,不留余地。要不是为了舒兰和孩子,老子才不会屈尊被你拯救。想救我,掌控我,奴役我,下辈子吧!
“周存道在你那儿?”任天终于拔步。
狄远沉声:“我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依然不见他半点踪影。”
任天不担心他会出事,这位堂弟比他聪明比他武功高强比他人脉广,找不到,就说明还活着:“在吴府时,有人闯进去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他比你省心多了。”狄远感慨。
“我说尚书大人……”任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今天的一切太突然太不靠谱:“你行么?我可是朝廷重犯,吴德抓我,在自己家里囚禁,而不送大牢,是不是有阴谋?我高攀成你儿子的事不止咱俩知道吧?”
狄远冷笑,摇头叹息:“阴谋,重要吗?也许。你是我儿子,却比阴谋重要。”
“您一把年纪还是别惹祸上身血雨腥风吧,多累啊,好不容易爬上去,不耍权弄势揽点儿财,享受享受生活,为我阴沟里翻船多亏的慌。我这贱命一条,贱头一个,砍也就砍了,老婆孩子能过好日子就知足啦。您还是请回吧,六十的人了,拖家带口的,我都觉得作孽。”任天说着,就要转身。
狄远愣了愣,不相信这话出自他口。如果理解能力没有问题,这根本是变相的表达关心的方式,这野小子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以前可从未展现过这一优点啊。他对他一直憎恨,十年前,他找到他,他恨不能弑父,以报母亲多年受苦之仇。他要他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对此不屑一顾,仿佛听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浑小子用各种方式反抗他——他姓狄,他就在母亲的姓后加个天,他是地,他就是天,总比狗屎父亲高过一头。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人,他就去当土匪,成为当地一霸。他幼时明明很有读书天赋,也读得颇好,在父亲提出让他走科举之路时,竟然对外宣称自己就是大老粗,且从此把学问忘得一干二净,成了个专业的草寇。
他的事业永远和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父亲的希望相违背。想到这儿,狄远恍(书)然(网),这哪是陌路啊,陌路是这样?他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父亲,才会事事与他争锋相对。你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气得半死,当作人生的追求吗?
“你执意不连累我,也不勉强。只是我早年德行有亏,年逾半百,只你一个子嗣……”狄远怅然:“如果你宁愿一死,以报复我无后,我亦无话可说。”
任天停住,回头,看着老头,心说老子就是吃软不吃硬,你瞪着个眼睛威胁我,我还真不吃你那套,可你一把年纪,扯什么绝后……老子也最怕绝后,才会迫不及待地让舒兰生孩子,这一点上,还真是遗传。换位思考令任天的戾气与野气缓和不少:“不是我想让你绝后……这么多年,各走各道,真的犯不着扯上什么关系嘛。”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不配做父亲。”老人望着前方,的神情伤感极了。
老婆和老爸都抓住了他的弱点,也搔到了他的痒处,虐施手段,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任天欲哭无泪,人啊,为什么会有弱点呢?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1 章ˇ
二月初五。
舒兰希望这天她犯病,疯病一犯,谁也不认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混混沌沌,多好。
这天,是任天斩首的日子。
可是依然清醒,脑袋像被水洗过,异常清明透亮。二十年种种,黑龙山种种,吴府种种,交替闪现,痛苦分外清晰,毫无保留。这就是最坏的处境吧?一切的一切,事与愿违,人若是没有糊涂的权力,大抵是世上最悲哀的生物。
天已大亮,转眼,就到午时。那个人,那个嚣张的土匪的头颅会飞离他的脖子,从此,离开人世,再过几年,便找不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人与蝼蚁飞虫没有区别,死就死了,对这世间来说,小得不算件事儿。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又将失去丈夫,舒兰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不,不是矫情的哀怨,当你失去所有生存的乐趣,生命变成一袭灰色的粗布,你还会将它视作华美的长袍,披它上身?没有理由的生存,没有理由继续。
没有希望,等了这么久,试图擦亮双眼,依然看不见一丝曙光,这漫长的夜,将会永不改变。
小天,妈妈来看你了,任天,等我。
丝吉他们怕她寻短见,收走了所有利器,包括樟脑丸,屋里已没有结束生命的工具。舒兰曾计划打碎瓷杯,用碎片割断咽喉,这需要敏捷的身手与精确的时间,因为胡郁送她的丫鬟就在门外,名为照顾,实为监视,他们都怕她想不开。也许,可以上吊,不,踢掉凳子,响动不小,那小丫头也一定听得见,且上吊总要挣扎一会儿才能死透,行不通,行不通……最后,舒兰选择触壁。
砰的一声,脑壳裂开,再行救治,回天乏术。
太阳爬行到天空正中,午时早过了,推开窗户,只听有人飞报吴德,那声音无比清晰:“刑场传来消息,人犯正法,人犯正法……”抬头,望着二月里难得的耀眼的阳光,舒兰深吸口气,久违了的轻松感觉,浑身竟也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舒畅。原来,这一天终究到来,原来,活着是那么沉重。
突如其来的巨响,在多年之后,依然回荡在脑中,只是那时的她,浑身上下唯有解脱的快感。
死亡就是浑身软弱无力,胶着在一堆又重又粘的固体中,不得辗转。原来这就是死,难怪都说,只有真正到那一天才能体验个真切。神智还没有消失,周围的响动也还水纹般回荡脑海,是还没死透么?
“你个傻子,真寻了短见。”橙橙叹息。
舒兰一惊,居然惊醒:“啊……”
“呼,还好醒了。”丝吉擦汗:“就知道你要想不开,晚来一步,你就撞上了。”
为何还是这讨厌的人世?舒兰郁闷极了:“天哥……小天……”
“人已走了,你这样,他们在天上看见,也不会开心。”胡郁一向泼辣的语调也温和起来:“人来世上一遭,虽然麻烦,总是件好事,何苦③üww。сōm③üww。сōm这么③üww。сōm快了结,即便想他们,挣扎一番再到天上和他们团聚,也不迟啊。”
舒兰别过头,泪湿枕巾,伴随刻骨铭心的头痛,像活活被人拿锤头一下下敲击,痛到血液里,痛到骨髓里。禁不住伸手摸头,竟摸出老大一个包。怎么,没有头破血流?那样的力气,只是晕眩与疼痛,伤不到性命?到底要怎样的努力才可以彻底结束这人间苦役?
“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丝吉见舒兰郁郁之态,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临走,在舒兰耳边道:“我若是你,就和吴德比谁活得长,这才是绝妙的复仇。”
身心皆苦的舒兰一怔,眼中绝望之色突然褪了不少。
周围再次恢复寂静,对于刚死过的人来说,这种寂静是可以忍受的。想起任天肆意的笑脸,心还是穿透一般,空荡荡地疼,哪更堪想起小天来?即使活着,亦从此不再完整,支离破碎的人,快乐也是支离破碎的。
“咯”,窗棂响了一下。
悲伤过度的人反应会比平日迟钝得多,舒兰好一会儿,才把头慢慢地转过去,头转,眼睛看,目光却依然空洞,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快!”来人身手敏捷,一照面就招呼她:“跟我走!”
舒兰无动于衷,木然看着亡夫昔日的铁哥们。
太匆忙,周存道要愣一愣,才能分清眼前的女人是舒兰。他没有见过这么瘦的人,也没有人有她这样呆滞的神情,这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尊没有生命的蜡像。这尊蜡像胸前紧紧攥着一件小孩儿的小兜兜,像守护今生最贵重的珍宝。
“舒兰。”周存道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元气不足:“你……不能下床?”
毫无征兆,舒兰忽而坐起来,上半身挺得笔直。
周存道没有跳进去,而是伸出手:“外面的人解决了,我们暂时安全。来,我先带你走。”
没有喜悦,也没有声音,舒兰微微低首,不复当年有神的目光更加黯然。
“孩子不在身边?”周存道终于意识到她的迟疑:“没事,先送你出去,我再回来。”
“孩子……”舒兰终于开口,却是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虚弱:“不必了……”
周存道以为她爱子心切:“好,我先去找孩子,你在这儿等我。”
舒兰苦笑,即使苦笑也是笑啊,可明明就像在哭:“小天去找他爹了,我也想去,可没去成。你们为什么都不让我去呢?”
受激过度的典型反应,周存道虽然不知她近日的遭遇,却也看得出来,没时间了,只能长话短说:“为了任天,好好活着。”
“为了任天……”舒兰喃喃,猛然想起什么:“你为什么不去救任天?!有能力救我,为什么不救任天?!”
周存道的焦急一扫而空,冰冷,甚至是很铁不成钢:“他说,只能救一个,就先救你们,我如果先救他,他就在我面前自杀。”
触壁的巨响又一次回荡在脑中,舒兰在这样的重击下,完全不能动弹。
“我比你们都恨我。”周存道缓缓道。第一次来,被吴德发现,恶战一场,伤上加伤,差点丢了小命。今日卷土重来,拼着进得去出不来,也要进来。伤是好不了的,两次重创,能活着已经是奇迹。始终忘不了任天的嘱托,所以来了,来了又来。
“小天已经……”舒兰握紧手中的肚兜,抵死不愿说出那个字,干涸的眼中没有泪水,只有绝望的愤然。
周存道看她神色,已猜到八九分,像是自己的亲人,明明逝去,却想尽任何方法自欺欺人:“你……先跟我走,我再来找孩子……任天的孩子,他嘱托我养大成人的孩子……”
同病相怜让舒兰的心里觉得好受一点儿。怎么办?总是要有个新的开始,有结束,就有开始,反之亦然。离开,虽然离小天太远,留在这儿,却离悲伤最近。
瘦弱的小手终于搭上那双冰冷却同样有力的大手,离开的刹那,她仍不死心:“你真的没救任天?”真是个弱智的问题,不用想都知道,若是有一丝希望,凭他们的交情,岂止两肋插刀,插成刺猬也要奋不顾身,舍身取义。可是他真的死了吗?舒兰徒劳地咬着嘴唇,为何刚才,搭上周存道的手掌的瞬间,感受到一下剧烈的心跳?通常他们相拥,才有的互通的悸动。那颗心脏的主人,难道还活着?
“你轻得像片纸。”周存道抱她出来,那样的重伤,丝毫不觉吃力。
舒兰轻声,轻不可闻:“若是能飘到天上去就好了……”
“上来。”周存道蹲下,把自己的背给她。
“她们——”骤然想起那三个女人,没有他们,自己大概已死了多次。他们帮她,出于同情,可舒兰也知道,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所求,他们做梦都想离开这鬼地方,所以寄希望于她,直至今日,任天斩首,她们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对舒兰却依然如故。有所求,也是人之常情,始终如一,就是人品优良了。舒兰决定报答她们:“西苑的三个女人有恩于我,把他们一起救走吧。”
“我不是万能的主。”周存道眼也不眨:“先活下来,今后有的是报答的机会。”
舒兰看看自己,又看看他,无言。帮人,自己总得有足够的本钱,泥菩萨一个,不,两个,还谈什么送佛送到西,全身而退就不错了。
“抓紧,发生什么事也别松开,一掉下来,就是跌去你自己的性命。”周存道拔出腰间长剑,缓缓道。
这就是要走了么?倘若得以脱离苦海,以后的生活,都会完全变样吧?可是生活的奴隶,却已不关心主人的意向了。趴在周存道后背上的舒兰点了点头,淡然。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2 章ˇ
城郊刚落成不久的宅子里搬来一对小夫妻,小相公二十七八岁,小娘子二十出头,长得如同模子里倒出的嫩豆腐,一个比一个水灵,看起来斯斯文文,又很有学问的样子。
没人知道小相公是做什么的,据说是做生意,不然年纪轻轻,哪来这么多钱买这宅子,小娘子倒很是贤妻良母,每天待在家里不出来,和周围邻居也很少说话,时间长了,有人发现她爱晚上在院子里转悠,手上总攥着从不离身的小孩子衣服,神神秘秘,嘴里喃喃自语,神情也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人们才知道她原来是有病的。这么年轻,又生得这样美,竟得了这种病,真是可惜了的,难得小相公对她不离不弃,形影不离,可见小相公是世上难寻的优质雄性,一时间大妈大婶都爱找他聊天。
“小伙子好福气,媳妇生得这样俊。”
周存道于是谦虚:“哪里哪里。”
“这样俊的媳妇,有点毛病也没什么,你可别嫌弃她呀。”
周存道哭笑不得:“不会不会。”
“可我听说啊,夜里老没动静,都不像夫妻啦。”大婶见周存道进门,在他背后和人嚼舌根:“夫妻哪有晚上不打架的,斯文人就是不一样。”
周存道岂有听不见的道理,闻言唯有报以苦笑。其实他还真不想和舒兰住在一起,传出去,对任天死后的声名也是种损害,对自己对舒兰都不好——怎么地,兄弟一死你就霸占他女人?可不住一起又怎么能放心,她再有个什么意外,任天真是死不瞑目,自己也要羞愧致死。
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同居”了。
他进门,看见她时,她正倚在窗边发呆。事实上每天除了发呆,她也不会干别的。周存道替她请了专治这种病的大夫,还好,舒兰并不排斥,她也知道自己有病,知道自己的一切行为属于非正常,却对治疗结果不抱希望。正不正常,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她脑袋虽然时常沉昏,很多时候,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可至少偶尔快乐。在这种非正常的状态下,她能看见任天,他总是冲着她笑,笑容要多恶劣有多恶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禽兽。也能看见小天,张着小嘴,嗷嗷待哺,挥舞着浑圆的小胳膊,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他们都在她身旁,如果可以一直疯傻,他们一直都在。
为什么要恢复呢,恢复,意味着面对世界那么大的悲哀,舒兰知道自己的肩膀太瘦弱,扛不起现实的包袱,与其累到吐血,不如逃避再逃避。
“春寒料峭,不要多吹风。”周存道为她披上一件厚衣。
舒兰抬头,感激地望着他。她知道,自己之所以可以逃避现实,是因为周存道替她把现实的单全买了,如果没有他的遮风挡雨,自己怕早就淹没在人世的洪流里了吧:“总要麻烦你。”
“应该的。”周存道看见她,就想起任天,想起任天,就是刀割般的剧痛与遗憾。他就是为这女人不要自己的命,也为了孩子,可是孩子死了,世上只有这个女人,还与任天有着那么点关系,想到这里,周存道又不恨她了:“你也该好了。”
舒兰故作不解:“什么?”
“你其实已经恢复,只是总在骗自己。我见过骗自己没病的,想尽办法骗自己有病,还是头一次遇到。”
“不明白你的意思。”舒兰转过身:“如果你觉得我妨碍你的生活,我可以走。你本没有义务负担我,谁也没义务负担另一个人的人生。”
周存道哂笑:“你知道我没这个意思。”
“别跟我说我的人生还很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过去了,可也是我生平最重要的,没法忘,哪怕直面它,接受它,当它做遗憾,也无法令自己快乐。”舒兰凝视窗外杨柳,已吐新芽,而自己的心,再也没了生机:“快乐与否,由不得人选择。”
“只怕是你不想选。”周存道毫不含糊,当即直指其痛处。
舒兰蹙眉,收回目光:“周存道你永远不管自己的话别人爱不爱听,你就不能狡猾点么?”
“子曰朋友相处须有度,过于亲近,就是疏远的开始。”周存道淡淡地:“从前我没度,后来发现还是得有,不仅如此,做什么事儿都要把握分寸,于是就成了任天口中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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