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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君子藏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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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实在是让他再放心不过的。而真正让叶英担忧的是,他怕,怕这孩子失去着、失去着,就渐渐的习惯了。

    而如今,自己真的能够狠下心来,剥夺这孩子好不容易重新拥有的一切么?家人,朋友,故土。每一样,都是且歌前世曾经失去过的。

    叶英也不愿意让且歌在这些东西和自己之间做选择,哪怕他明白,只要他开口说要回去,这孩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

    可是叶且歌对叶英珍之重之,人非草木,叶英又岂会半点不顾及徒弟的感受?

    只是,就连叶英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始至终,他也从未起过将叶且歌独留在此的念头。

    “大庄主想要回去?”

    叶英心念几转,其实也没有沉默多久。然而对于一颗心已经高高悬起的宫九来说,这样短暂的沉默却也显得太过漫长了。他不由的又问了一次,语气之中少见的带出了几分掩藏不住的急躁,握着叶且歌手腕的手也不由的用力。

    叶且歌被他猛地攥住手腕,身体本能就是催动内力将他弹开,不过她到底忍住了这个念头,只是有些疑惑的看着宫九紧绷的唇角。

    指骨捏着腕骨的细碎声响,掌心的肌肤和手腕的皮肤的摩擦之声,这些常人根本就听不到的声音,却因为叶英的特地关注,而在他的耳中变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皱了皱眉,叶英出手拂开宫九握着自家小徒弟手腕的手,将人拉到自己身侧,才回道:“我也决意留在此间,假以时日,西湖之畔将再现藏剑山庄。”

    宫九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哪怕知道对面之人看不见,他的脸上依旧浮现出了轻松而温和的笑意。宫九有心想要拉过一旁的叶且歌,不过眼前这位大庄主回护之意已经很明显,想到自己方才捏痛了叶且歌的手腕,宫九心生愧疚,终归没有再伸手。

    抽出别在腰间的白玉扇轻轻摇了两下,宫九道:“宫某也小有薄产,若是大庄主需要,可以让我……咳,让我家小表妹来寻我,宫某一定竭尽全力,以全家母心愿。”

    险些脱口而出那句“我娘”,到半路终归生生变成了小表妹,宫九在心里默默对他娘说了句“儿子不孝”,然后机智的在后半句换了个说法——反正重建藏剑山庄什么的,是他娘“两世”的共同心愿嘛。

    叶英并未推脱,点头应下。宫九也少了心头疑虑,跟着浅笑以对。一时之间,方才还有些怪异的气氛,骤然变得融洽了起来。

    宫九和叶英又交谈了几句,不多时候,花满楼和陆小凤两人陆续从楼上走了下来。

 第46章 陇头一片白云飞。

    第四十六章。陇头一片白云飞。

    陆小凤早上起来就看见特别赏心悦目的一幕。

    在那个有些老旧,可是被收拾得很干净的客栈大厅里,几个人相对而坐。他们每人面前都是一盏清茶,杯口处袅袅白烟,和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格外的沉静祥和。

    陆小凤肯定,他们每个人杯里的都是客栈免费提供的、说粗糙有些委屈了,却也绝对谈不上多名贵的茉莉香片。只是白瓷的茶杯被这几人洁白的手指端着,却无端的显现出了几分名贵。

    伸手遮住自己被帅瞎了的眼,陆小凤站在楼梯处踌躇了片刻,认认真真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自己回屋,换一身纯白的衣服,跟楼下这几位统一一下风格”的可能性。

    忽然想起自己没有白衣服,陆小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莫名嫌弃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青色袍子,到底晃晃悠悠的往楼下走去。

    摸鼻子这个习惯是他在大漠的那一年,和胡大哥学的。为了强调个人风格,陆小凤总是会选择摸自己的那两撇小胡子。不过今天便算了罢——就是他想摸,也是没有的。

    随着他的脚步声,叶且歌和宫九一同仰头往陆小凤哪里看去。

    到底是表亲,若是细看,叶且歌和宫九的眉宇之间是有着依稀的相似的。这一两分相似,很容易让陆小凤才想到此人和叶且歌应有血亲。

    若非宫九实在是面容和善,手边只有一柄折扇,并无剑器傍身,陆小凤一定会顿住脚步,现在就翻窗逃跑——不知怎的,陆小凤对自己的朋友的兄长,那位成名已久却从未谋面的白云城主,总有一种纯天然的恐惧。

    总感觉自己上辈子对不起那位似的。

    陆小凤在心里无声的嘟囔了一句,紧绷着的身体却渐渐的放松了下来。他三两步走下楼梯,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了一个白瓷茶盏,给自己也斟上了一杯清茶。

    茉莉清冽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茶杯上的余温传递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上,陆小凤像是终于舒畅了一般,靠在椅背上,嘻嘻笑道:“这位公子和叶兄长得这样像,莫不是也是从南海来的?”

    宫九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样的打量只是瞬间,在旁人看来,也只是宫九微微的抬眸而已。听见陆小凤的话,宫九温声回道:“在下宫九,是阿叶的朋友。”

    说着,他往叶且歌身边凑了凑,伸手揽住了叶且歌的肩膀。

    陆小凤没有听过这号人物,不过他也顺手拍了拍叶且歌的肩,自然而然的路过她,在花满楼旁边的空位上坐下,而后道:“哎呀,叶兄总是认识像叶先生和我这样丰神俊秀的朋友。”

    宫九的笑容在陆小凤拍了叶且歌肩膀的时候僵了僵,不过很快的掩饰了过去。他方才揽在叶且歌手臂上的那只手向上移动了两寸,状若无意的在叶且歌被陆小凤拍过的肩头上抚了抚——就仿佛是,拂开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宫九掩饰得太好,就连花满楼也没有觉出什么异样,反而对陆小凤调侃道:“陆小凤,哪有你这般厚脸皮的人。”

    叶且歌也对他嗤笑一声。不去补一刀,这真是叶且歌对陆小凤的温柔。

    唯有在一旁握着茶杯的叶英注意到了宫九的小动作,他的眉头微微蹙起,又不着半点痕迹的舒展开来。

    他总觉得,这个身为自家小徒弟表哥的男人,对且歌的态度很不对劲。若说是年少慕艾,可是叶英分明感觉到这人和自家小徒弟相处的时候亲密而没有半分狎昵。可是若非如此,他的占有之欲未免有些太过。

    叶英给人的感觉,总像是九天端坐的仙人。可是事实上,在情感方面,他并不迟钝。甚至因为年岁甚长,江湖颠沛,他旁观过太多的炽热的爱情,所以难免会比旁人更加通透一些。在叶且歌毫无所觉的时候,叶英最先体察出宫九对她的特殊感情。

    而对于这份特殊,叶英并不欲从中阻拦和探寻。他想要让自己的徒弟拥有一切,体会这世间所有的感情,而他只需要从旁守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边够了。

    ——总归是宫九半个藏剑弟子,若他行事无错,便也无需太过苛责。

    叶英这样想着,低头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并没有阻止这些孩子们的笑闹。

    叶且歌倒是有些尴尬了,她和宫九不是第一天相识了,早就知道这人并非表面看起来这么温和无害。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叶且歌还是看出他对陆小凤的淡淡嫌弃。

    并不能强迫自己的朋友也成为朋友,叶且歌讪笑一下,起身对一旁走过的店小二问道:“早膳可好了?人已经齐了,可以端上来了。”

    小二连声应下,不多时候,便端上来了几笼烧麦,还有几碗似汤非汤,似粥非粥的物什。那碗里飘了一片藕,还有些腌好的韭菜。

    叶且歌看着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开口询问,便听见了一个有些尖细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呦,小公子和叶先生几位还没有用早膳啊?”

    经过昨日一事,就连陆小凤这样的年轻人都有些疲态,闫铁珊到底已经年近七旬,接连的打击让他显得有些苍老。已经不必再伪装,他也没有再用那一口让叶且歌觉得别扭的山西腔,说话谈吐也不必再佯装粗狂。

    “这是山西特有的早点,名叫‘头脑’,里面有羊肉,山药,藕等八种食材,秋冬吃着很是滋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尽可以一试。”闫铁珊这样说着,看向周遭人的眼神平常,唯有看向叶且歌和叶英的时候,带上了浅淡的感激,也因此就显得格外的温和。

    ——到了他这个地步,无论是年纪还是地位,都无需他再去讨好任何人了。之所以闫铁珊对叶且歌格外不同,不是因为她出身南海,而是因为昨日她和那位叶先生出手救了他闫铁珊的性命。

    客栈的桌子并不大,原本坐了陆小凤、花满楼、叶英、叶且歌和宫九就已经有些显得拥挤了。不过花满楼还是起身为这位闫老板腾出了个位置,让他坐下。

    叶且歌的口味一向清淡,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羊肉。不过她不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好恶就不顾及旁人好意的人,所以听了闫铁珊的话,叶且歌顺势舀起了一勺送入口中,咽下后含笑道:“果然不错。”

    闫铁珊眼中的笑意更甚,他用一旁干净的筷子给叶且歌夹了一个烧麦。顿了顿,到底没有敢给叶英也夹一个。

    看着叶且歌埋头吃饭,闫铁珊对叶英道:“先生和小叶公子之后可有什么打算?若是无事,还请在我珠光宝气阁住上几日,让闫某尽一尽地主之谊。”

    闫铁珊对待叶且歌,就完全是对待子侄。然而对待状若青年的叶英,他却不敢有半点造次,不觉已将对方当做自己的平辈,甚至更有几分小心和尊重。

    宫九闻言就是挑眉——如今秋尽而冬未至,知道叶且歌年末一定是要回白云城的,他便想要趁着此时将叶且歌拐回盛京几日。

    只是还不等宫九说话,叶英便已点头应下:“如此,叶某与且歌便叨扰了。”

    自家师父性子极淡,寻常在藏剑山庄的时日都是以“年”计的,如今忽然应下在别处勾留,叶且歌不由有些吃惊。

    这并不是师父第一次让她觉得意外了。叶且歌总觉得,今生再遇,师父其实已经变了些许了。就像是从天上走入了尘世,叶且歌并不觉得是师父堕入流俗,反而觉得……离自己更近了一些。

    不该再有其他想法,生怕弥生出更多的贪婪。叶且歌顺着叶英的话冲着闫铁珊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小口小口的咬着一粒烧麦。

    烧麦也是羊肉的,不过放入了干的红葱头,还调入了一些花雕,汁水丰盈而又不腥膻,味道当真是极好。叶且歌吃了一个尤觉不过瘾,不由又夹起了一个。

    冷不防看见宫九一脸可怜的看着自己,又有些幽怨的看了一眼自家师父。叶且歌抽了抽嘴角,将那个烧麦夹到了宫九碗里——虽然不知道阿九又怎么了,不过这种时候,顺毛就对了。饲养过一只明教喵萝的叶且歌如是想着。

    大约是重新感觉到了娘亲的疼爱,自觉在争宠方面胜过了叶英,宫九这才重新弯起了眉眼,认认真真的将叶且歌夹给他的那颗烧麦吃干净了。

    这一餐总算是风平浪静,之后陆小凤和花满楼便要去处理一下大金鹏王朝的余下事宜,譬如上官飞燕的尸体如何埋葬,上官雪儿又如何安置。而叶英和叶且歌则随着闫铁珊一道去了珠光宝气阁,宫九自然跟在了他们身后。

    稍微坐了片刻,叶英放下了手中精致的茶盏,顺势对闫铁珊道:“其实叶某今日前来,也是为了和闫老板叹一桩生意。”

    似乎没有想到叶英这般的人物也会谈及这些“俗事”,闫铁珊震惊的看了一眼叶英,见对方脸上没有半点玩笑之意,这才开口道:“先生但说无妨。先生和小叶公子救闫某一命,若有什么能够帮到先生的,乃是闫某的荣幸。”

    叶英摆了摆手,道:“且歌出手只是出于心中道义,非对闫老板携恩求报。闫老板在商言商便是。”

    果真君子。赞了这样一句,闫铁珊问道:“先生想要和闫某谈什么生意?”

    叶英淡淡一笑,道:“火精。”

    叶且歌隐约明白了叶英所为的含义,她从腰间取出初见时候,闫铁珊送给她的那个小手炉,不足女子手掌大的暖炉里,放着一块更加小的火精。只是饶是这样,银制的小手炉依旧触手生温,温暖异常。

    叶英颔首,对闫铁珊道:“便是这手炉之中的那物,叶某想要问问,闫老板最多能够出卖多少?”

    没想到叶英是要这东西。毕竟在山西,火精虽然珍贵,可是除却新奇以及可以取暖之外,也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处。就是拿来铸铁,也嫌弃那温度实在太高,铁水都会沸腾开去。拿来燃烧就更是不行,太高的温度会直接烧透炉子。

    “先生当真要火精?”闫铁珊有些奇怪道。

    叶英颔首,算作肯定。

 第47章 上天知我忆其人。

    第四十七章。上天知我忆其人。

    叶英说的十分笃定,闫铁珊反倒不知如何应答了。过了半晌,他才猛的一拍脑袋,应了一声,而后很是飞快的与叶英敲定了诸多细节。

    这时已经天色将晚,叶英和叶且歌便在珠光宝气阁歇了一夜,第二日早起又与闫铁珊告别。

    按照约定,闫铁珊两个月后会派人将手头的火精送往江南西子湖畔。

    闫铁珊只当叶英另有安排,这才没有立即带走那些火精。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之所以要两个月后,是因为……眼下叶英手头没有银钱。毕竟眼前的男子渊渟岳峙,是绝然不会让人将他与“囊中羞涩”这个词联系起来的。

    重建藏剑山庄需要银两,但是对于叶英来说,也并非难事。他来到安庆几个月,发觉本朝的武器锻造大多粗陋,在大唐已经能够达到那般水平,到了六百年后不进反退,实在是让叶英有些意外了。

    不过藏剑山庄既然以锻造之术闻名,叶英之父叶孟秋也是白衣起家,故而积蓄财富、使藏剑扬名之事,叶英做来也并不觉得困难。如今诸事暂了,叶英寻到了自家小徒弟,自然便是安心着手准备重建藏剑之事。

    至若安庆锻造水平远不及六百年前的原因,却是前朝皇帝深知“侠以武犯禁”之祸患,收天下之兵铸造十六金人于长安,而后在前朝统治的四五百年,除却兵家,天下都少有铁器流通,更勿论私铸兵器了。

    一直到安庆立国,安庆开国□□本就是借武林之势起义,开国之后就更不好打压武林势力,民间私铸兵刃之风才依稀恢复了起来。虽然安庆全民尚武,近五十年来民间与权贵也都喜好佩剑,只是这铸造工艺因为前朝四五百年的朝廷管束而近乎失传,仅凭百年光阴也难以恢复。

    此间事了,叶且歌知晓师父本意便是要开炉铸剑。如今虽然西湖边上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藏剑山庄,但是师徒二人却都是想要在西湖边开炉的。加之叶且歌此来中原,到底是为了和陆小凤的中秋之约。如今虽然中秋已过,可是在花公子的小楼里和故友喝上一杯,却也还是极好的。

    这边叶英和闫铁珊商量好了火精之事,另一边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将上官飞燕草草葬了,上官雪儿也跟着独孤一鹤回了峨眉——与之同去峨眉的,还有当年闫铁珊保管的四分之一的大金鹏王朝的财物。

    上官雪儿没有自持郡主身份,而是选择了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叶且歌听了之后,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和上官雪儿的接触,也不过是那一晚了。对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行事却也太过成熟。叶且歌固然知道这是和她成长的环境有关,却也难免唏嘘。

    而对于上官雪儿的选择,叶且歌不能说早有预料,却也并不意外。毕竟对于一个孤女来说,与其抱着一个比虚无缥缈的王朝更虚无缥缈的“郡主”的名头,真的不若成为峨眉掌们的徒弟来得有用。

    拜入独孤一鹤门下,她背后便有了峨眉做靠山。峨眉到底是大门派,上官雪儿拜入其中,不仅有师父照拂,还有诸多师兄师姐帮衬,总好过孤家寡人了。

    想到那一夜这个小姑娘轻描淡写的说出常人觉得有些薄凉的话语,叶且歌摇了摇头,心里默默祝愿她能过的好些。

    叶英和叶且歌与花满楼和陆小凤在原来的客栈会和,四人一朝启程回了江南。宫九跟到了半路,却忽然接到了一封玉罗刹的飞鸽传书。他皱了皱眉头,却只能依依不舍的和叶且歌告别。

    临别之前,宫九窝在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去,想把小小只的叽萝打包带走的神态毫不掩饰。

    “不想和阿叶分开,嘤嘤。”发出了一声可疑的嘤咛,宫九凑近了叶且歌身边嗅了嗅,嘟囔道:“阿叶身上的味道变了,不过还是挺好闻的。”

    有一种被大型的犬类缠住了的错觉,叶且歌哆嗦了一下,挣了挣,却没有挣脱开宫九圈住她肩膀的手。

    陆小凤一副显而易见的看好戏的表情,就连一向君子端方的花公子也是噙了一抹笑意,没有丝毫帮助叶且歌的意思。

    叶英的焰归一直横在膝头,他就保持着那副端坐着的样子,恍若不是身处摇晃的马车,而是熟悉的天泽楼前。

    只有听到自家小徒弟那边的闹腾声音,白发闭目的男子才微微抬了一下头,额前的长发滑落,露出额角一朵精致的梅花。

    他冲着叶且歌的方向毫无烟火气的伸出手,广袖垂落,分明是飘逸的材质,却将叶且歌完全遮住,细微的真气带着一点长者的威慑,阻止了宫九继续黏上来的动作。

    而后,叶英伸出了另一只手,将手中的一个瓷瓶递到了宫九面前。

    “吃吧。”

    浅淡的男声传来,宫九接过叶英手上的瓷瓶,也没有问是什么,拔开便将里面的药丸倒进了口中。

    不是宫九不够警觉,而是一来给他药丸的人是叶英,他不相信堂堂的藏剑山庄大庄主会行什么阴私之事。二来却是……这么多年他定期回玉罗刹那个死老头那里,受的那些罪也不是白受的。

    这么多年下来,无论何种□□,只要经过他的唇舌,宫九就能准确的分辨出来。也因为常年的试毒练习,宫九对□□已经有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抵抗能力——不说能把□□当饭吃,没事儿喝上一两瓶鹤顶红什么的,却也是无碍的。

    药丸入口即化,留下了满口馨香,宫九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叶英,不太明白大庄主为什么要给他吃……糖?

    叶英给小徒弟顺了顺方才被宫九揉乱了的头毛,平静道:“不是喜欢且歌身上的香气么?”

    一旁的陆小凤终于憋不住脸上的笑意,拍着桌子笑倒在了座位上。花满楼也笑着摇了摇头,对宫九解释道:“叶小公子就是服用了花某制作的心花怒放丹,才……咳,有了这满身的香气。九公子但服无妨,清热去火。”

    生生将那句让男儿恼怒的“遍体生香”憋了回去,花满楼换了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说法,对宫九解释道。

    你……你才不是我们家君子如风的大庄主,我家大庄主才不会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宫九简直不能接受童年男神就这样在自己面前崩了人设,他控诉的看了一脸从容的叶英,又看了一眼已经笑软在叶英手边的阿叶,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他这是在“彩衣娱亲”,才不是在娘亲和男神面前智商下降,习惯性犯蠢!

    一想到这件事会被家里那个臭老头知道,然后一通嘲笑,宫九便是一脸生无可恋。再看一眼毫无顾忌的笑倒了的陆小凤,睚眦必报的九公子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

    然而终须一别,送走了宫九之后不过两日,众人便回到了花满楼的小楼。

    那是一个风雨萧疏的夜,哪怕是在江南,都有了依稀的寒意。花满楼的小楼里燃起了火盆,叶且歌兴起,便寻了一些土豆地瓜之类的物什埋在火里烤了。

    土豆和地瓜是她特地从白云城的商铺之中找的,从前她在南海第一次吃到的时候,便觉得很是惊艳。

    如今这两样东西还没有在安庆普及,白云城的商铺里也很少,不过既然是自家少主要,那掌柜肯定是全部送来的。

    刚烤好的土豆只是撒上细盐就很好吃,叶且歌剥好了一个,细心切成小块,又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酱料撒了一半在上面,这才将一碟两种风味的土豆送到叶英面前。

    陆小凤也不用人让,不怕烫的从火堆里拨拉出两个土豆,扔个花满楼一个,自己便蹲在火炉边学着叶且歌方才的动作剥皮撒盐。

    “哎,可惜咱们安庆限制海运,只有你们叶家这唯一的一条航线,不然这等好吃的玩意,早就该在安庆流通开了。”

    陆小凤被烫得嘶嘶哈哈,却不肯将嘴里的土豆吐出来。一边哈着气,他一边还要发表自己的感慨。

    叶且歌见师父没有不喜,这才安下心来。正在此时,她的口中便被叶英塞了一块土豆,温度正好,自己调制的酱汁也是鲜美无比。叶且歌愣了半晌,脸上一瞬间泛出了红色,她往火炉边凑了凑,假装自己是被烤红了脸。

    含着师父喂的那块土豆不舍得咽,叶且歌也没有接陆小凤的话茬,转而继续拨弄方才被陆小凤翻乱了的火堆,将还没有熟的地瓜继续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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