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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君子藏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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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且歌闻言,不由对宫九的娘心向往之,毕竟,十八岁就能在锻造一途上抵达如此境界的人,如今……又该是怎样的光景?
“那伯母现在可还锻剑?我在锻造术方面也有些涉猎,改日若是登门造访,阿九可不要把我拒之门外。”难得遇见一并好剑,叶且歌的目光几乎移不开。她正满心想着与前辈请教切磋,不曾想,却听见宫九骤然低落的声音。
“娘亲她很早就过世了。这是她留给我的遗物。”宫九垂下眼眸,神色之中平添了一抹黯然,让叶且歌一瞬间就察觉出自己说错话了。
张了张嘴,叶且歌没有说出道歉的话。她也知道,这种戳中人痛处之后的道歉,最是虚伪无用。
深吸了一口气,转手抽出自己手中的剑,叶且歌后退几步,对宫九道:“时候不早了,阿九,我们快些开始吧。”
宫九也略略一笑,对叶且歌道:“好。”
说着,他身形一闪,整个人竟如同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般。那诡异的身法,竟让叶且歌一瞬间有与明教的喵哥对战的错觉。
不过很快,她就知道那仅仅是自己的错觉罢了。宫九用的并不是明教的暗尘弥散,而是一种极快的轻功。
叶且歌一生是否见过这样快的轻功?宫九他飞速的动着,雪白的衣衫在一地残雪的映衬之下,化为仓促的残影。
若非长剑迫来的一瞬,叶且歌周身本能的绷紧的肌肉,她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到宫九的身影。而那一剑,就是在她正前刺出,却是因为使出那一剑的人的动作太快,而让人半点无法察觉他的动作。
好快的一剑!
是叶且歌近乎想起了前世,狼牙叛军洞穿自己胸口的一刀。然而她很快回过神来,腰肢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后仰,双腿顺势横踢,硬生生的将宫九迫出形来。
就在宫九的脚步被叶且歌踢来的两脚扰乱的空档,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致情换成了天祭,用宽厚的剑身向着宫九的腰身猛然砸去。
宫九一挑眉,似乎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会使出如此简单粗暴,又如此没有美感的一招。
他没有闪躲,因为他自信,自己能够凭着手中细细的长剑荡开这一招。然而,他到底是低估了叶且歌。也因为他的托大,让这一场本来实力相当的对决,早早便结束了。
宫九的内力灌满了细剑,反手将剑挡在自己的腰侧。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预想之中能够轻易荡开的一剑,却没有因为他的阻挡而减缓半分攻势。
叶且歌到底心疼宫九手中的那一柄剑,在重剑一招抡出的空隙,她重新抽出腰间的轻剑,挑飞了宫九手中的细剑。而后,天祭剑宽大的剑身便“彭”的一声砸在了宫九的腰侧,将他整个人抡倒在了地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了自己一轻一重的两柄剑,宫九还处在有些茫然的状态之中。
叶且歌摇头轻笑,伸手将人从雪地里提起来,随意帮他拍了拍身上的雪,笑道:“我这重剑的力道也不是一般人能挡下的,阿九你回去还是好好看看自己的腰,对了对了,涂点这个,很快就会好的。”
说着,叶且歌将一个细白的瓷瓶递给了宫九。
宫九伸手接过,眼神却还有一些怔愣。他的双唇轻动,却终于还是将一个字节咬碎在了唇齿。
叶且歌没有听到,他说的那个字是……娘。
第8章 客舍青青柳色新。
第八章。客舍青青柳色新。
见宫九还在怔愣,叶且歌伸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小姑娘精致的唇扬起一个戏谑的弧度,像是在忍着笑意一般的对宫九道:“喂喂,阿九,用不着这样吧?第一次输?”
想起自己第一次输给同门的师兄的时候,好像也是像阿九这样怔愣许久的,叶且歌眸色之中划过了一抹笑意,却体贴的没有再说话,只等着宫九自己转过弯儿来——叶且歌当然不会想到,宫九在她的身上寻找的是自己娘亲的影子,所以她只把宫九的失神当做是第一次失败之后的心绪不定。
宫九飞快的眨了一下眼睛,将自己有瞬间混乱的思绪平复。伸手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药膏,他佯装着龇牙咧嘴的捂住了自己的腰侧,闷声道:“阿叶好重的手。”
那副模样,正好落实了叶且歌的猜测,让叶且歌咬唇偷笑。
这一战虽然是来得莫名其妙,但是叶且歌和宫九两人都很好的满足了各自的好奇心,所以也算是尽兴。因着两人都要行路,所以只是略略话别,相逢于海上的两人便分道扬镳。临行之前,二人约好再见之时再一同喝酒。
江湖,对于叶且歌来说,就是要有很多很多的美酒,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这片纷争之地的魅力所在,也唯有言行磊落,快意洒脱,才不负藏剑的君子之风。
所以此行能够结识宫九这样的朋友,真是太好了。系好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叶且歌看着宫九远去的背影,也转身笑着踏上自己的旅程。
带着这份欣喜愉悦的心情,叶且歌走出码头,向着附近最近的市集走去。此次路遥,她不缺钱,却免不了要准备更多的东西。
而宫九,则登上了一辆颜色低调,却掩盖不住它的华丽的马车。
一只洁白如瓷的手腕挑开了马车的车帘,里面飞快的走下了四个面容绝色,又一模一样的姑娘。寻常男子也需要使用马凳方才能够上下的马车,那四个姑娘却只是灵巧跃下,若灵猫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响声。
对宫九整齐的行了一礼,那四个姑娘之中为首的那位发出了一声浅浅的惊呼:“公子,您受伤了?”
其他几人也纷纷抬起含水的眸子,一脸关切的望向宫九。而宫九则轻轻伸出一根手指,压在第一个说话的姑娘的唇畔,简略道:“无碍。”
他如今正在变声期,对待这些并不重要的人,他总是能少说话便少说话的。而那个少女则蓦的羞红了脸,小声道:“公子,可需奴婢为您上药?”
宫九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那个少女,却有些轻佻的挑起她的下巴,道:“来。”
说着,他松开了挑着少女下巴的手,径自走到了马车之中。在少女红透了一张脸爬上马车的时候,宫九已经脱了外衫,赤|裸着上身,将从叶且歌给他的白瓶中倾倒出的膏体涂抹在腰间的瘢痕上。
内力催化了药性,再加上宫九本身就是体质特殊,那样可怖的紫色淤血很快就散去,只留下了浅浅的粉红。
跟着上来的少女很有眼色的准备好了为宫九净手的热水和布巾,宫九洗干净了手上残存的药物,漫不经心的问道:“府里可好?”
听见宫九的询问,少女收敛了脸上的春色,恭声道:“回公子,假的太平王世子这几个一直卧病在床,皇帝派了两回御医,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郡主来找了您三次,都被奴婢们拦下了。那位……来信询问过您的近况,奴婢们不得不报。”
害怕宫九不悦,少女说完便小心翼翼的瞥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去。
那边宫九重新披上了厚厚的毛裘,看不出什么表情的点了点头,道:“玉屏如果一直这么听话,就让她平安长大,日后寻个好人家嫁了。”
他随意的靠在软塌上,说着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话语,却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那骤然冰冷的口吻让收拾东西的少女手微微一颤,然而她却低头应下,不敢多言。
宫九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至若那人。”宫九略一沉吟,道:“告诉他也无妨,你再告诉他一声,几个月之后,我要往他那里走一趟。”
少女惊诧的抬起了头,却触及到了白衣狐裘的公子淡挑长眉的表情。当即,她乖乖应下,转而轻手轻脚的出了马车,去办九公子吩咐的事情去了。
不再有旁人的马车内,宫九把玩着手中的瓷瓶,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难见的欢欣与温柔。
身为太平王世子,世人都以为他出身太平王府。然而事实上,他却听娘亲讲过,他是在山明水秀的西子湖畔出生的。
如果可能,他也许会像是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普通的长大,这其实是他娘亲的夙愿,然而却最终成了奢望。
后来的时候,宫九听见他娘饱含歉疚的跟他讲,自己生他的时候就是难产,堪堪捡回了一条命来,却败坏了身体底子。他爹为了带着他娘寻找灵药,顾不得他。于是不得不使了些手段,将他和太平王妃那个一出生就意外夭折的孩子掉包。
至少,太平王是皇帝的心腹,太平王的后院又最是简单,比起他爹那时候那边的错综复杂,太平王府的确是要安全的多。
每当他娘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宫九总会利用他娘的满心愧疚,钻到娘亲的怀抱里好一通撒娇。可他可没有他娘那样心思简单,他十足相信,纵然真的太平王世子没有夭折,以他爹的手段,也会让那孩子“夭折”然后给他腾地方的。
那时候宫九还小,他娘身体稍好的时候,便会半夜来太平王府看他。虽然因为中途昏迷的那三年,他娘错过了他的咿呀学语,也错过了他的蹒跚学步。可是到底母子天性,太平王妃对他再好,也抵不过他娘在他面前蹲下身,轻轻的那一句:“阿九,过来。”
在宫九的记忆里,他娘总是隔几个月才会出现,每次出现的时候也总是夜晚。为了方便他娘的“探望”,宫九固执的要求自己睡一个院子,为此,满心慈母心肠的太平王妃还伤心了很久,一直到她女儿出生以后,自己“儿子”对自己恭顺有余,亲近不足的缺憾才被稍稍弥补。
而宫九,并不是不会与人亲近,只是他所有粘人歪缠的功夫,全都留给了自己的亲娘。对于照料自己的太平王妃,他固然感激,却也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
他娘每次出现的时候,总是会给他讲自己的曾经,讲湮灭于历史,只存一脉的师门,讲西子湖畔的明山秀水,讲海天辽阔,四季都不甚分明的家乡,讲和他爹的相遇相逢,讲……自己从不后悔拼命生下他,却遗憾不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独当一方。
在宫九开始学剑的第三年,他娘一脸欣慰的看着他挥剑斩断两人合抱的参天大树,然后,将自己十八岁那年亲手铸造的长剑“问水”交给了他。
宫九曾问他娘,问水二字何解?
他娘摸着他的头,温声告诉他,所谓问水,是她的师门的内功心法,可惜年代久远,她师门之中的心法和剑招都已经失传,唯有一手锻造兵器的手艺完整流传。只是可惜吾儿志不在此,这门手艺到了她这一代,恐怕也要烟消云散了。
那是宫九第一次听见他娘说出自己师门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那时宫九才知道,西湖藏剑,这个只在史书之中留下浅浅痕迹的门派,原来,真的存在过。
而他娘,再将自己亲手锻造的问水交给他之后,哪怕他爹用尽了天下所有的续命之药,却也终归没有拖过那个冬天。转过年的春日,宫九和他娘约好不再只有夜晚才能见面,也要一起放风筝的日子,他没有等来浅笑盈盈的娘亲,只等来了一个身着黑袍,怀中抱着浅金色罐子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爹。他安排好了一些事情,然后将宫九和那个罐子一道抱出了太平王府。之后,两个人一道去了杭州西湖。
虽然有他娘的遗愿在先,可是父子二人终归没有舍得将他娘的骨灰在西子湖畔散了。两个人选了西湖胖的一棵柳树,将他娘的骨灰深深的埋在了下面。
埋完了土,宫九仰头望向那个男人,却不期然的看清了他满脸的泪痕。只是很快,男人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平静的问宫九道:“你要跟我回去,还是留在太平王府?”
之前男人那里局势不稳,他娘才宁可千里奔忙,也要将宫九留在相对安全的太平王府。而那个时候,宫九吵着要回去,也不过是想和娘亲多相处些时日罢了。如今……他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摇了摇头,宫九选择了继续当太平王世子——他总需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不那么伤心。
男人没有拦着他,却在那一个月里,陪他走了很多地方,像是要弥补多年错失的父子亲情,又像是只有对这个他和妻子唯一的孩子很好很好,才能减少心中对妻子的愧怍。
宫九没有探究他爹忽然转了性子的原因,却深深的记住了遇见的一个和尚说的话。
那个和尚说,人是能够转世的,生即是死,死便是生。
后来想来,那个和尚也只是想要让这对刚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的父子释怀罢了,然而在宫九小小的心中,却记住了那一句“人有转世”的说法。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声音跟他娘别无二致,身上背着他娘描述过的百年来江湖再无人使用的重剑,甚至眼角眉梢都宛若他娘的少年伊辰的少女。那个少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问水,也像他娘一样念叨着有一日要久居西湖。
那一刻,宫九觉得,自己真的等到了。
娘。
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小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娘亲,让她被疾病夺走了生命。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幼童,这一次,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她一世喜乐长安。
第9章 潇湘何事等闲回。
第九章。潇湘何事等闲回。
叶且歌和宫九分开之后,最先去的就是码头边最繁华的集市。毕竟此去大漠,关山路遥,哪怕她是“身强体壮”的叽萝,叶且歌也完全没有信心用两条腿走着去。所以纵然此处没有里飞沙那样的名驹,她也还是要寻一匹差不多的好马代步的。
此地名曰“翠坪山”,乃是中原和南海之间比较繁华的一个渡口。因为往来商贾众多,所以此地的市集也格外的繁华拥挤。然而治理此地之人却颇有智慧,将靠近码头的一条长街开辟出去,专门用于各地的商人交易,亦或是贩卖自己的商品。
长街道路宽敞,足够两辆马车并肩通过。而为防堵塞交通,集市入口还有府衙的官兵把守,禁止马车马匹,行人一律步行,或者租用官府提供的两人抬的小轿子。总之,是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交通的顺畅。
叶且歌与守着入口的官兵聊了几句,很快就问清了这条街中贩卖马匹的地点,含笑谢过,叶且歌背着自己身后的重剑,却脚步轻灵的走了进去。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这里治理得的确是好。所有的商铺都按照贩卖产品的种类一一划分,方便买主货比三家,也给卖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
靠近入口的地方,一般是贩卖一些香料、锦帛、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而再往前走,便是一些珠宝商人,他们的面前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以中原精致小巧的金银首饰和南海特产的珍珠珊瑚居多,偶尔还有一些玉石翡翠,也很受往来的夫人小姐们的欢迎。
跨过了一段贩卖粮食的地段,便到了叶且歌此行的目的地。这是这条街最宽敞的地域,放眼望去便是整齐的围栏,里面马匹牛羊,各色家禽,走兽野味都是应有尽有。分明是贩卖活物的地方,但是难得的十分整齐干净,空气中也只能闻到淡淡的异味,并不像寻常的地方那样臭不可闻。
叶且歌有些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在情理之中——一个能够将这样杂乱繁华的地方料理的如此井井有条的人,定然不会漏掉这样的细节。
“也不知道这集市是什么人在管,真是个人才。”叶且歌收回了自己打量的目光,不由感叹道。她出身藏剑山庄,藏剑山庄虽然以铸剑大会闻名江湖,但是能够在西湖河畔坐拥那样大的一座山庄,手底下的生意往来是不能少了的。
而她作为大庄主的亲传弟子,虽然不可能醉心生意往来,但是行商该有的手腕和经验,叶且歌就是单靠着耳濡目染,也能够施展上五六分了。所以这个集市上的种种名堂,她还是能够看明白个大概的。
叶且歌的感慨之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会被身旁的人听到。而她又是一副富家的小公子打扮,虽然只是穿着一身素白,可是那松松披在身上的薄裘就能看出价格不菲。
马肆之中的伙计常年迎来送往,自然眼力不凡。一眼就认出叶且歌身上穿着的,是雪貂皮披风,就连头上戴着的简单大气的簪子,也是难得的羊脂白玉,所以伙计连忙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
“小公子您这就是好见识了,咱们这儿可是金九龄金大捕快亲自给规划的,若不是他跟我们这儿的知府大人交好,您今天看见的这集市,恐怕还是会乱糟糟的呢。”小伙计一边做着个“请”的手势,一边将叶且歌往自家的摊子上让。
一来是对伙计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二来却也是因为叶且歌举目四望,当真就是这家的马匹最为优良,所以叶且歌没有太多犹豫,跟着马肆的伙计一道走了进去。
一边听着伙计介绍那位在六扇门任职,马上就要升为总捕头的金九龄的光辉事迹,叶且歌一边细细打量着马厩里安心吃草的马儿。
很快,在那伙计说道金九龄如何机智,一人捉到了一窝劫掠往来商贾货物的山匪的时候,叶且歌已经挑好了一匹雪白的小马。
并非是她不知道以耐力的速度来说,小马驹是远远赶不上那些成年的高头大马的。可是叶且歌总是需要面对现实,即使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承认,以自己如今的小短腿儿,想要够到那些大马的马镫,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知是否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叶且歌今生的身高也很是悲剧。前世她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男装打扮,格外的英姿飒爽,而十六岁之后却不得不换回女装的原因是……她实在是过于娇小了。
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尚且能够扮作是未成年的小公子,甚至还结识了一群红颜知己。然而十六岁之后,她和寻常男子越拉越大的身高差距,已经不能用一句“年幼”去搪塞了。半是因为实在没有法子,半是因为一些讳莫如深的小心思,叶且歌只能忍痛冒着被自己的小红颜们江湖仇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换上了女装。
而今生,分明兄长大人的甚高在男子里都是十足高挑,听老管家说,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爹和哥哥身高相差无几,未曾谋面的娘也属于高挑纤细的女子,她自己本身也注意喝牛乳、喝骨头汤什么的,可是那身高就像是与她较劲一般,生生比同龄的小姑娘们矮上半头。
在这种情况下,让叶且歌去骑比她高上太多的成年大马,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刚刚长成的小马驹,就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满意的摸了摸那匹小白马驹柔亮光滑的皮毛,叶且歌方要和伙计说自己就要这一匹了,冷不防却听见身后有一道男声传来。
“眼如悬铃、紫艳光,眼下悬蚕、悬凿成。鼻头有王、火字。口中赤。膝骨圆而张。耳相近而竖,小而厚。伏龙骨成。颈欲长。双趹大而突。蹄欲厚。腹下平,有八字。尾高而垂。这位小公子果然眼力不错,这马肆之中跑的最快的小马驹就被你相去了。”
叶且歌回身,只见自己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着一身绛色锦袍,手中拿着一把价格高昂的翠玉翻龙扇的青年。
感受到叶且歌注视的目光,他冲着叶且歌微微一笑,拱手道:“在下金九龄,不知小公子名姓?”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且歌挑了挑眉,对面前的男子回以一笑,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马肆之中的伙计眼见着两人有些尴尬的沉默着,眼珠一转,连忙堆笑着走上前来,对金九龄招呼道:“金爷您怎么得空来了?可是案子办完了?”
金九龄今日在这附近办案,为此知府老爷特地在镇中最好的酒楼包下了上等的套房,供他和他六扇门的弟兄们吃喝休息,这件事情,就连这小小的马肆之中的伙计也是略有耳闻的。六扇门一向办案繁忙,如今金九龄得空在此闲逛,伙计便估摸着是他办案顺利,是以说这么一句,权当奉承。
金九龄唇边荡开一抹自得的笑意,一边看着马厩之中新到的蒙古矮马,一般随口说道:“可不是,说什么盗帅楚留香重出江湖,实际上不过是些欺世盗名之辈,借着楚大侠的名头作乱罢了。”
伙计也跟着笑道:“那是那是,金爷一出手,那些欺世盗名的玩意儿就显了原型了不是。”
金九龄徐徐展开自己的折扇,摇动了两下,却看向叶且歌道:“小公子选的那匹小马驹虽然好,但是却到底没有长成,耐力和速度上远远不足。再者说来,流云驹一向以速度见长,负重方面,或许就稍稍吃力了些。”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她不得不承认,这次的确是她思虑不周了。在她原来的世界,哪怕是藏剑的重剑再加上一个成年男子,对于里飞沙来说都不在话下。可是在安庆,这重达六十斤的重剑,的确算是惊骇了。
虐待童工……咳,童马什么的,的确是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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