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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故国神游-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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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公孙大娘的恨意,主要从她的恶行上来,认为她滥杀无辜,每到月圆之夜,就出门随意杀人【……】,有无数恶毒的化身【女屠户啦桃花娘子啦五毒婆婆啦】。其中最负盛名的一个,当然就是到处兜售毒栗子的熊姥姥。
但是,大家看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古龙是怎么写的。在公孙大娘出场的三部书当中,她从来没有承认自己是熊姥姥,古龙也没有以作者的身份,剧透她就是熊姥姥。
她的恶名是从哪儿叙述出来的呢?是从蛇王、金九龄和金九龄的小弟口中得出的。
这些人的证词可信不可信?当然不可信。
蛇王各种控诉公孙大娘,为的是嫁祸给她,让陆小凤相信她是个恶毒的女魔头。他控诉的时候,手里还特么拿着一张金九龄伪造的请帖,为的就是引陆小凤到西园去。
除了蛇王之外,书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到女屠户等名号,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她们和公孙大娘联系到一起。
然后,熊姥姥再次出场是在哪里呢,是在金九龄那里。
金九龄道:“前两年里,常常会有些不明白的人死在路上,都是被毒死的,尸体旁都散落着些糖炒栗子。”
鲁少华也知道这件事:“出事的时候,都是在月圆之夜。”
陆小凤道:“今天正是月圆。”
鲁少华道:“我就曾经办过这么几件案子。从来也查不出半点头绪,死的那些人既不是被仇家所害,也不是谋财害命。”
金九龄道:“就因为死的都是些无名之辈,所以这件事并没有在江湖中流传,只有在公门办案的人才知道。”
鲁少华道:“两年前,有个新出道的镖师叫张放,就是这么样死的,只不过他临死前还说了两句话。”
“说什么?”
“他第一句说的就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我们再问他,熊姥姥是谁?为什么要害他?他又说了一句,因为她每到了月圆之夜,就喜欢杀人。”
我觉得这里写的很有趣,“我办过这么几件”,“死的都是些无名之辈”,“只有在公门办案的人才知道”,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公孙大娘到处乱杀人,杀了两年,然后江湖中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公门的人知道,简直岂有此理。镖师吃了一个就能毒死三十个人的栗子,还能等到捕快赶到,说完遗言才死,本身也很可疑。
一言以蔽之,金九龄和其小弟的证言是不可采信的,因为他们本来就在抹黑别人。金九龄后来当面对公孙大娘表示,陆小凤觉得她是个来历不明的女魔头,他本人却是名捕,所以她说什么,陆小凤都不会信。
但名捕是坏蛋,女魔头也可以不是女魔头。
当然有人要问啦,陆小凤出现在西园的时候,她的确要毒死陆小凤啊。这个没有错。但事情的前提是,陆小凤那时是金九龄的朋友,正在追查红鞋子,自然会被公孙大娘认定为敌人。
后来公孙大娘对金九龄说,她那天的确要去西园办事,又被二娘泄露了消息,金九龄才会引陆小凤到那里去,她杀陆小凤,是因为陆小凤挡了她的路。这当然能够证明她心狠手辣,却也证明她没在随意杀人。
她去西园是为了办事,不是为了在月圆之夜无差别谋杀。最后陆小凤明说他相信她不是凶手,她也痛快地离开了姐妹,冒着很大危险和他配合演戏。
金九龄和陆小凤决战,她要留下观战,冷笑问难道你怕我暗算你?金九龄在那个时候还承认道:“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二娘和金九龄勾结,要取她而代之,她仍然想宽恕她,只因二娘想让三娘当替罪羊,她才动了杀心。但陆小凤一说情,她立刻又算了。
青衣女尼身在空门却有了情人,本来不应该,但她却说老六是个痴情的人,让别人不要再问。
这很像一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犯吗?红鞋子组织很像怨妇吗?
她在绣花大盗里,被金九龄嫁祸,在决战前后里,被叶孤城嫁祸,简直比陆小凤还惨。其实作者从未描写过她的恶行,或者红鞋子组织的恶行。然后她成了贱人,叶孤城成了男神,这个逻辑链也让我理解不了。
总体来说,古龙把红鞋子组织当作一个正面形象。在绣花大盗的结尾处,他还特别写道:“她们的确有权笑,也有理由笑。只有问心无愧的人,才能笑得出,才能笑得如此愉快。笑不出来的人是金九龄。”
也就是说,她们做的其实都是问心无愧的事,与金九龄不一样。如果公孙大娘胡乱杀人,那作恶程度还要在金九龄之上,作者也不会这么写了。
顺便说一句,有人认为,古龙是那种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作者,经常洗白反派。这个评价真是不知从何而来。我觉得,他一直秉持着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的原则,价值观极其传统,甚至比金庸还要传统。
在幽灵山庄剧情里,木道人棋高一着,谁都奈何不了他。古龙偏偏要让他因为多年来隐藏身份,天意弄人地被亲生女儿杀死。叶孤城那么牛逼一个配角,那么出彩的一名剑客,也因内心有愧,自愿死在西门吹雪手上。
如果一个人做了恶事,那么就算他是主角的朋友,也没有免死金牌。就这样还算洗白反派,那我真不知道什么叫不洗白了。难道他把反派写的全都穷矮挫丑恶毒摆在脸上,才叫不洗白?
因此我可以说,被他当作正面描写的人物,都有品德方面的出彩之处,或者说,至少不是那种该死的大恶人。
至于有人说薛冰也该死,胡乱砍人手,我更是无话可说。她从来没有揪着一个人就砍手,砍是因为对方借酒调戏她两次。古龙在那边反复解释,喝醉了的人也是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离该死还差得远吧?
而且作为一个嗜酒如命导致肝硬化的人,他主动表达这种观点,难道不是他的可贵之处?
若薛冰真该死,司空摘星还给薛冰点赞呢,是不是也被美色迷惑,也该死了?
……仔细一看还是说了这么多,我随便写写,大家随便看看吧,看不看都无所谓啦,挥泪爬走。
第六十七章
她们说话声音都很低,似乎很怕惊动了谁; 只因夜间十分安静; 声音仍清晰地传到了对方耳朵里。
金九龄一动不动地站着; 还在消化这个可怖的事实。他进入王府前,预计的状况绝非如此。二娘以为公孙大娘人在南海; 并告诉了他,让他放心行事。如今,他一看公孙大娘就在眼前; 马上知道事情不对; 猜到二娘那边露了馅。
苏夜站在他身后; 只能看见他一身灰衣下,保养良好的体态。她想看看他的表情; 却安安静静站着; 等他从震惊中平复过来。
没过多久; 金九龄果然开了口; 态度居然很平和,“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我去找一次蛇王的麻烦; 就能让你推断出这么多?”
苏夜道:“我恰巧得知你和红鞋子二娘的关系; 但不要继续问了; 我不会回答你。”
金九龄轻轻叹了口气; 道:“原来如此。”
公孙大娘道:“你作名捕这么多年; 习惯从大盗劫匪手中捞钱,一出六扇门,当然难以为继。你这人向来风流自赏; 花起钱来毫不心疼。我理解你的想法,但你不该惹到我头上。”
金九龄忽地一笑,笑声中充满了愉快之情,“招惹你又怎样?若非苏总管,你到最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你做梦都想不到,你的姐妹中会出叛徒吧?”
公孙大娘冷笑,却没有反驳他的话。金九龄又道:“其实你那个组织,破绽实在太大了。你原不该只依仗女人做事,指望女人可靠,不如指望太阳永不落山。只要她们倾心于某个男人,就立马忘记身份地位。别人说什么,她们就言听计从,然后将你连皮带骨地卖掉。”
他语气带着嘲弄意味,“相信一个女人,已经大错特错,居然连续相信七个。你能平安活到现在,简直是上天保佑。上官飞燕的事出来,难道还不能让你警惕吗?”
公孙大娘竟不生气,淡淡道:“我的姐妹是什么人,我心中有数。就连二妹,我也不愿追究。每个人都有鬼迷心窍的时候,要看日后怎么做。若我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她,那我和你,还有什么区别?”
苏夜笑道:“女人不可靠,男人很可靠吗?金老总,你不顾江重威和你的交情,觊觎王府宝库已很久了吧。二娘给你传消息,说我武功太高,要你小心,你才没轻举妄动,是不是这样?你专拣熟人朋友下手,因为你对朋友府宅的情况最熟。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好意思嘲笑别人不堪信任?”
金九龄冷声道:“她的刀法也就那样,看似狠辣迅捷,其实在真正的刀客眼中,处处都是破绽。我听了她的话,也没把你放在心上,怨不得别人。你死之后,只剩比饭桶还饭桶的江重威,哪怕我在他鼻子底下打洞,他也不知道。”
月过中天,暑气仍然很盛,一丝风都没有,只让人觉得窒闷炎热,郁积压抑。大概到清晨时,就能降下一场暴雨,洗一洗这闷热的天气。
他们三人之间,气氛更是一触即发,紧绷的插不进一张白纸。
公孙大娘忽然道:“你为什么不出手,你为什么不逃?你还在指望什么?指望陆小凤和白云城主忽然出现,为你撑腰?”
苏夜道:“还好这几年来,我做事还算公道,待人还算客气。在江湖中一派之尊、一帮之首那里,也算有点名望。陆小凤真来了,也不见得全盘相信你。”
金九龄笑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率先出手?”
公孙大娘道:“我给你单打独斗的机会。我想领教领教三百年来,六扇门中第一名捕的武功。”
金九龄道:“苏总管呢?”
苏夜道:“你向我房中施放毒烟,务要致我于死地,还问我怎么做?我只能说,如果你胜了大娘,那么从一个人手下逃亡,总比从两个人手下轻松。”
她居然已经确信自己强过金九龄,金九龄必定要落荒而逃。金九龄终于转过身来,面具之后,两只明亮锐利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似在审视她的神情。
他道:“只要你不在我背后突然偷袭……”
苏夜笑道:“放心吧,我要杀你,用得着突然偷袭?”
她已见过叶孤城的剑法,此时想见见公孙大娘的剑。为了给他们腾出足够大的空间,她飞身掠起,上了屋顶,自高处凝视着他们。
附近守卫被她调开,以防金九龄夺路而逃时出手伤人。除非陆小凤被声音惊动,过来查看,否则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场决战。
她刚掠上屋顶,公孙大娘便已动手。她穿了件碧色的大袖衫,行走时衣袖翩然舞动,风度极佳。在这个时候,她双手轻轻一晃,从袖中抽出了一对系着红缎带的短剑。
短剑锋刃白的像霜,寒气迫人,若在白天去看,又像两块冻成青色的玄冰。她手持缎带,以缎带操纵短剑,比用手直接握剑更加困难,也更加灵活多变。
这正是盛唐那位公孙大娘所创“剑器”的特点,放弃指掌手臂对剑的绝对掌握,以绸带之变化多端,弥补控制上的不足。
她出手当真极快,短剑刚刚滑出袖中,便如惊虹掣电,灵动变化,在空中组成一道灿烂飞舞的光幕,直逼金九龄面门。剑气森寒如雪,刹那间驱走了所有炎热之气。院中草木繁盛,避不过剑气摧折,簌簌抖动着,不停向下落着花叶。
苏夜记得,金九龄与陆小凤决战时,用了一柄大铁锥。他现在自然找不到铁锥,却并非空手而来。公孙大娘短剑一动,他的手也跟着动了,亦从袖中取出一件东西,正是他常常拿在手里的折扇。
折扇也是件很好的武器,尤其适用于点穴打穴。但金九龄做的更绝,将扇骨打磨成利刃。扇面刚被剑气撕开,便露出里面同样闪着寒光的短刀。
准确地说,那并不是短刀,更像捕快常用的铁尺,就边缘十分锋利而已,算不上常用兵器。不过,在金九龄手中,什么兵器都能起到最大作用。
陆小凤对公孙大娘的推崇,又由苏夜亲眼印证。
她经历过多个副本世界,却没见过这么凌厉的剑法。剑势风驰电掣,水银泻地,在可怕之外,还给人以“美”的观感。
剑器本就是舞蹈之一,常由娇俏女子短衣空手,做出种种剑击动作,在空中腾挪飞跃。直到公孙大娘出现,才变成了舞和武兼具的奇妙剑法。
这种剑法的主旨便是美,需要使用者为绝色佳人,身具绝世身法,才能把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也许比起西门吹雪、叶孤城,剑器不够纯粹,无法表现剑刚直不屈的特性,弱点也很明显。但美丽本身就是武器,可以给旁观者带来自心至身的震撼。
与剑器相比,金九龄的出手远远没这么灿然绚丽,却更加实用。想要克制剑器,其实很简单,只需斩断缎带,就像斩断了用剑人的两只手,给自己提供反击机会。
他武功可刚可柔,可猛可弱,论随心所欲,绝不输给公孙大娘。他一眼就看穿剑器弱点,出招刚猛锋利,手中扇骨盘旋不绝,招招强攻,以后手抢先手,迫的两条缎带不住变幻位置,连续失去数次伤人良机。
他出手之后,院中花草树木更加倒霉,要么变成光秃秃的,要么被砍断了半截,要么被连根拔起。他们身法均为江湖顶峰,纵然苏夜留出整个院子,也还远远不够。
由于金九龄始终心有顾忌,想找个合适的脱逃机会,才久久不曾离开这里。他转身逃走,固然容易,但那雷霆般的双短剑必将接踵而至,趁着他逃命时露出的破绽,将他当场杀死。
苏夜遵守承诺,始终没有干涉战局,只凝神看着他们。她始终认为,武功练到高深之时,无论什么武功,都应该美不胜收,尽管美与美之间也有很大不同。
如果要她使用剑器,那她应该会继续改进它,将缎带去掉,彻底变成双剑剑法。在她看来,缎带带来的优势,难以弥补它的不足,也难怪公孙大娘会死在叶孤城手中。
白云城主的剑凝练、明快、纯粹、凌厉,简单到了极致,威力也大到了极致,正是千变万化的剑器克星。他只要觑准破绽,便能一剑断掉两条缎带,将公孙大娘的人与剑分开。到那个时候,只要他刺出第三剑,便可轻易杀了她。
只不过,这大概不符合公孙大娘创出剑法时的想法。
苏夜很难看出,场上两人究竟孰强孰弱。短剑剑光每闪动一次,她就能瞥见金九龄凝重的脸孔,还有公孙大娘那张平凡的脸。这场决战看似没有终点,却总有结束的时候。她想,她绝对不会等的太久。
忽然之间,金九龄亦从院中飞身跃起,跃上与苏夜方向相反的位置。他身法依旧从容,似乎并未落于下风。但他从剑器中冲出,不利用机会还击,反而想要脱身逃走,证明他心已怯,力已竭,不敢赌自己能杀了公孙大娘。
这甚至都不是剑器真正的威力。公孙大娘没有梳妆打扮,没有更换彩衣,更没有那种彩凤般辉煌灿烂的美丽。可他仍然心虚了,即便苏夜木桩一样站着,他也不敢完全放心。
公孙大娘掠起时,就像飞燕掠过长空。她紧追在金九龄身后,不住估算着自己与他的距离。苏夜内息一凝,人已窜了过去,窜到一半,脸上突然露出无奈笑容。
她们都看到,金九龄前方的重重屋宇上,赫然来了一个人,正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满脸茫然的陆小凤。
第六十八章
陆小凤蔫蔫坐在椅子上,像一只放了很久的风鸡。
他心情很不好; 因为他刚刚发觉; 自己的好朋友金九龄是红鞋子大盗; 作案之后,又嫁祸给别人。在此之前; 金九龄还做过其他恶事,大肆搜刮钱财,以支撑他那骄奢的生活。
最近打击一二连三; 先是霍休; 再是金九龄; 让他怀疑自己做了两场恶梦,几乎想要怀疑人生。每到这个时候; 他就特别怀念花满楼。因为任何颓废的人见到花满楼; 都能得到他的鼓励; 迅速燃起好好生活的勇气。
但花满楼不在这里; 所以他只能运用宿醉方醒的脑袋,尽量平和地接受这件事。
他已见过苏夜的刀法; 知道神秘人并非她对手; 何况刚和公孙大娘力拼过一场; 却没想到面具之下; 竟是金九龄的脸。如今; 金九龄被送到了地牢,与霍休为伴,好让他们有时间商量。
他先长长叹了口气; 才道:“你们打算怎么做?”
公孙大娘与他初次见面,话却说的很直率,“杀了他,这人实在太危险。难道你还想留他一命?”
陆小凤道:“如果我在交手时杀了他,自然别无选择。但他已经束手就擒,我更想把他送到官府,依法处置。”
金九龄与公孙大娘相拼,声音在夜间传出很远,不仅惊动了陆小凤,还惊动了叶孤城。叶孤城来的只比陆小凤稍迟一点,目睹公孙大娘以剑器追击敌人,便很感兴趣地站在旁边看,看完后飘然离开,可能又回屋睡觉去了。
南王父子从来把这种事交由苏夜处理,也没现身。在这间屋子里谈话的人,只有他们三个,还有缺乏存在感的副总管江重威。
他唉声叹气,比陆小凤还萎靡,依旧沉浸在“我的兄弟是烂人”的伤感中。
苏夜笑道:“我知道你定会这么说,毕竟你见过了霍休,也劝我将他移送法办。可你想过没有,金九龄在六扇门任职多年,具有无数官府人脉,五羊城、南海等地的捕快便是明证。我将他交给官府,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吗?”
公孙大娘冷笑,“你想纵虎归山,我可不想。”
陆小凤苦笑道:“我承认,你们说的很有道理。”
苏夜忽然道:“陆兄你该知道,金九龄坑害大娘,又想害我,反被我们制住。这事其实没有你说话的余地,我们和你谈,是因为尊重你的侠名和为人。”
陆小凤黑着脸道:“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捧我。”
苏夜笑道:“我只想说,移送官府倒也可以,但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要废掉他的武功,即便他从监牢中逃走,也无法谋财害命。”
陆小凤道:“第二个呢?”
“给我钱。”
饶是陆小凤行走江湖多年,也听的一愣,下意识问道:“什么钱?”
苏夜道:“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不会像金九龄那样赚钱。不过他既然落在我手里,那么他所有钱财、地产、古玩、名马都是我的了。我会把里面属于红鞋子的部分划出来,还给大娘。但大娘不要忘记,你答应给我谢礼。”
公孙大娘也愣了又愣,半天才道:“看你这样,大概没有人会忘记。你不必还我了,都拿去吧,那就是我的谢礼。你拔去了我姐妹中的钉子,已经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陆小凤忽道:“我看你打扮的很朴素,享受时也很有节制,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钱?”
苏夜道:“如果你带回去几百万两银子,自己却只能拿一百两零花钱,你就会明白我的苦痛。”
陆小凤茫然道:“什么?”
苏夜笑道:“这只是个拙劣的笑话,陆兄不要在意。你是否忘了,我是南王府总管。王府开销向来很大,有拿钱的机会,我为什么不拿?何况我还得养别人,我不穿金戴银,不代表人家不这么做。”
陆小凤很想问她需要养谁,最终忍住了,长叹道:“好吧,这两个条件也算公平,我没有意见。大娘你呢?”
公孙大娘淡淡道:“像他那种人,失去了武功,就再也掀不起风浪。我没什么话好说,随你们吧。”
苏夜像对付霍休那样,默默敲打着金九龄,要他把家产吐出来,作为活命代价。金九龄抵抗了一阵,便老老实实地吐了。
霍休有点守财奴的味道,他可没有。他的确非常喜欢享受,所得金钱大多花了出去,不是购买美酒名马、古玩字画,就是大肆购置房产,使他去到任何地方,都能舒舒服服住下。
至于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自然追不回来。他与霍休相比,只欠缺一点,那就是赚钱的本事。毕竟霍休可以指使小弟赚钱,他只能亲自上阵,顿时输了一筹。
苏夜对古董毫无兴趣,将它们变卖成金银,再去购买其他东西,至多从里面挑出珍品,赠给世子与叶孤城。
她非常珍视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钱完全不像钱,流水般从她眼前经过。随便找个有名声的人,就能轻易甩出几十万两白银。她甚至怀疑,关中、关东等地的大豪,一年在赌场里花的钱,抵得上正常世界里朝廷一年的税收。
更重要的是,这里赚钱也相当容易,只要武功够高,就无需为这事担忧。她觉得自己点钱已经点的麻木了,根本感受不到金钱的吸引力,还要大费心思,把钱换成实用的货物带回去。
叶孤城知道她在折腾金九龄,也不来烦她,只等她忙完这件事,再履行交手的约定。陆小凤也在这里等着,负责将金九龄带走,交给官府,然后亲自去向苦瓜上人解释。公孙大娘本应离开,却也没走,因为她听说苏夜与叶孤城将有一战,打算留下来旁观。
她虽是红鞋子的首领,却也是一名剑客。剑客对当世杰出的剑法,总有着发自内心的兴趣。
苏夜直到最后,也没和陆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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