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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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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第八章 最漫长的一天
  【1、可耻的胆怯】
  秦王嬴政赏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官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否则,就永远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2、所恶有甚于死者】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的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苍白乏味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虽说擅闯宫殿,按律当烹,但只要我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秦王没有被我说服,还是要烹我,那我也认了。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成功,那是水平问题,不是态度问题。
  要么得到所有,要么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彻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宫殿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满脸紫红,举止亢奋乃至癫狂。王绾远远看见,大为惊奇,连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请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见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绾怒道:“别事尚好说得,见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闯了。”
  王绾没料到一贯温文尔雅的李斯忽然变得如此强硬,一时为之语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闯,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王绾口气一软,道:“李兄欲见秦王,所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说秦王,不仅为李斯计,更为秦王计。李斯自负有商鞅、范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监、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绾道:“擅闯宫殿,依律当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蝼蚁尚且贪生,李斯何尝不怕死。李斯适才远观秦王,已知其必为明视善听之主。李斯倘得入内,当面陈词,自信定能动秦王之心。”
  王绾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没有把握之事,他想帮李斯一把,但却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绾道:“为大王掌守门户,乃王绾职责所系。倘王绾放李兄入内,又复李兄说王不成,依法连坐,则王绾也将随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为郎,乃相国吕不韦所荐,依法连坐,也当坐相国也,君何惧哉!”
  王绾也摸不清李斯和吕不韦的真正关系,李斯也从不提及。李斯将这段关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测去。
  王绾有心成全李斯,他沉吟片刻,灵机一动,倘说李斯是得到吕不韦的授意,这才要见秦王,则李斯便能顺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责。王绾因此问道:“李兄欲见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国之命?”
  李斯心领神会,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没齿不忘。”
  于是,王绾收去李斯佩剑,借故支开诸郎。李斯带着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宫殿。
  【3、君臣初相见】
  一步。
  两步。
  三步。
  李斯的双脚踩在宫殿坚硬的石砖,却仿似踏在云彩之上,凌空高蹈,步步惊魂。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间,泛起某种年轻而青涩的情感,让他眼眶湿润,感动莫名。他即将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梦中情人。
  李斯跨入宫殿的门槛,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来。他沉默着向上望去。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但见秦王嬴政独自坐于空旷的宫殿高处,似在沉思。他修长的手指,抚摩着一柄青铜长剑。他还不到能佩剑的年纪,锋利的长剑,既是他的图腾,也是他的禁忌。在嬴政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伤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凄艳之美,还在占据着他的思绪,激起他的忧郁?
  秦王嬴政沉浸在自身的孤独之中,他并未注意到李斯的闯入。当他发现李斯的存在时,却也不显惊奇,更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侍卫们前来护驾。在他的年纪,他镇静得可怕。只有见惯大场面的人,才能临危不乱。嬴政不用见惯大场面,他就是大场面。
  嬴政以前从未见过李斯,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突兀的陌生人。李斯远远站着,看上去谦恭有礼,并无敌意。嬴政问道:“你是何人 ?'炫书…fsktxt'未得传召,奈何至此?”嬴政的声音很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充满爱心,仿佛只要李斯说自己是走迷了路,他还会手牵手地将李斯领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闯宫殿,自知死罪,然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陈词于吾王。愿吾王听之。”
  嬴政见李斯仪表非凡,当是胸怀智谋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却并不即刻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见臣而无半点疑心,许臣近窥天颜,咫尺奏事。臣却不敢不自明行迹,而后方能进言。臣惟有一片爱主之心,绝无丝毫害主之意。”说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无凶器。
  眼前的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远也无法从心中抹去。一个男人,为了取信于他,不惜光着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红梅为背景,眼中噙着真诚的热泪,在寒风中纹丝不动。
  嬴政不习惯看着男人的裸体,他腼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这一非常举动,已经将秦王嬴政打动。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许其对坐,问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炫书…fsktxt'”
  秦王嬴政的话一落音,标志着李斯的面试已经正式开始。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题、自由发挥的面试,你要说什么都可以。然而李斯却不这么认为。他必须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区。
  嬴政这少年,孤独而忧伤。他十三岁便没了父亲,母亲又远在雍城,长远不得见面。在偌大的咸阳,他的都城,他居然举目无亲。他不仅要忍受孤独,更要忍受有关他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谣言带给他的耻辱。他名为秦王,实则囚徒。真正的内政大权,都掌握在吕不韦和嫪毐之手。因此,内事不可言,言则徒增其愤怒。要打动嬴政,必须用未来的远景来诱惑他,麻醉他,使他暂时从郁郁的现状中解脱出来。如此,则当言外事也。
  于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气,像马丁路德金那样,饱含深情地说出一句:“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想)……”
  “讲中文。Please。”嬴政将李斯的话打断。
  【4、何事入梦来?】
  李斯恭敬地答道,是。他略一停顿,然后开始了激情四射的演讲。
  “臣李斯有一梦,敢禀呈于吾王。
  臣梦见吾王成了万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梦见吾王亲帅铁骑,灭赵国,毁邯郸。当年与王有仇怨者,吾王尽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梦见吾王雄师,破六国之兵,纳六国之印。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臣梦见吾王横扫九州,一统天下。四海归一,大秦独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梦见大秦帝国之疆域,东至大海,西达昆仑、南吞琼荒,北并辽东。其广不知几千万里。有人之处,皆为秦人,有地之处,皆为秦地。大秦帝国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隐。
  臣梦见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尽收吾王囊中,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倚叠如山,弃掷逦迤。
  臣梦见金碧辉煌的咸阳,乃天地之中心,不败之都城。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宫室几千万落,覆压数百余里。
  臣梦见后宫佳丽,难以胜计,皆天仙肌容,人间绝色。开镜梳鬟,理妆焚兰。朝夕所盼,惟吾王临幸也。闻宫车来而颜色欢喜,见宫车过而珠泪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顾惜。
  臣梦见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说着相同的语言,使用同样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齐人燕人楚人魏人韩人赵人,天下一家,以吾王为父。
  臣梦见天下再无战火,再无兵争。百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于尧舜,而致于吾王也。
  臣梦见吾王凌驾于苍生之上。百姓万民,走兽飞禽,皆匍匐于吾王脚下,有如羔羊,惟吾王死生之。
  臣梦见开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梦见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贵。
  臣梦见商周诸王,不及吾王之富华。
  臣梦见五岳不为高,江海不为深,惟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挡。王的旨意行于大地,行于江河,行于天上。天地之间,以王为大,以王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为火,王松开是炭。
  臣梦见神从天降,其应在王。
  臣梦见日月不足以夺王之光。
  臣梦见星辰不足以撄王之芒。
  臣梦见大秦帝国,肇始于王,代代相递,虽千秋万世,固若金汤。”
  李斯音调逐渐高亢。说到后来,他与其说是在演讲,毋宁说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癫狂,闪烁着日神的火光。
  【5、王可以这么做】
  嬴政听完李斯所言,废然长叹,神不守舍,怅然若失。
  嬴政深居宫中,何曾有人对他说过这些。宦官宫女,只知对他阿谀奉承,他喜则喜,他忧则忧。蔡泽每见他,公事公奏之余,最多顺带捎上几句和吕不韦与嫪毐有关的坏话。官员见他,也都毕恭毕敬,不问不答,答非所问。是的,他们的确把他当王在看。不过,在他们看来,他是一个和六国的王没有任何区别的王,和秦国历代的王也没什么两样。
  然而,他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听话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师。他只有十六岁,他需要学习,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见了李斯,他的耳朵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种让他相听恨晚的声音,一种进入心中便生根发芽的声音。他的思绪随着李斯激烈的言语而白日飞升,离地三万英尺,俯瞰天下,一览九州,心胸廓清,烦恼尽扫。李斯的话,让他第一次体验到,原来,王是可以这么作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确地告诉他,他和六国的王不一样,和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在李斯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光荣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标,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话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统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国,作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绝后的王。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独和忧伤,忘了久未谋面的母亲,忘了掣肘着他的吕不韦与嫪毐。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
  这一刻的会面,决定了未来的二十三年,更影响了未来的两千多年。李斯画出了一个帝国的蓝图,嬴政促成了一个帝国的竣工。在未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帝王都没能逃出这两个人划定的圆圈,他们能做的,无非就是东挪西凑,修修补补。
  且说嬴政心运神游,面色数变,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尝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动,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车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厌兵倦战,久欲休息。然七国并存,各有其君。树欲静而风不止,民欲安而君贪战。七国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宁。愿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吾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若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合纵,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愿吾王行之。”
  【6、在那遥远的地方】
  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总共295年,仅有38年没有战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前222年),总共254年,仅有89年没有战争。战争就算是山珍海味,你这么天天吃,不也得腻不是。更何况,很明显,战争不是山珍海味。
  从春秋到战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来,似乎统一已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但对当时的李斯来说,能提出统一天下的策略,却并非易事。并吞六国作为一个口号,其实早已提出,但却一直只是合纵连横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弥托佛,这些谋求富贵的合纵连横之徒,在念说这句阿弥托佛之后,接下来那句话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点吧。只有李斯,并不把并吞六国当做口号来喊,他是认真的。
  李斯朦胧地意识到,天下应该统一,而且天下统一的时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着一个巨人的出现,早日结束战火连年的岁月。李斯察觉到了大众渴望统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荣格的学说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荣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灵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为害非小。集体无意识便是此公的惊世发现。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有一种情结,名为救星情结。荣格如此写到:“人类都有这种对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结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
  救星情结虽然是由一个西方人总结发明的,但对东方人同样适用,甚至可以说尤其适用。看看我们的小说和戏剧,充斥着太多深情而无助的呼唤:呼唤救民于水火的君主,呼唤伸张正义的包青天,呼唤替天行道的侠客,呼唤为民请命的义士,呼唤杀富济贫的盗贼……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优美的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歌词是这样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抛弃了财产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
  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听完之后,听者大都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但慢慢也就忘了。倘听者较为敏感,却会感到灵魂深处的悸动。没错,那是潜意识被唤醒却又不能彻底醒来的感觉。
  毫无疑问,所有的民歌之中,这是最伟大、最晦涩的一首。在我看来,从对灵魂的揭示深度而言,这首歌并不亚于歌德的《浮士德》。
  这首歌本来是王洛宾写给他当年非常喜欢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户长的女儿卓玛的。然而,这首歌的内涵要远比它看上去的来得深邃、复杂。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王洛宾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宾写出了它,而是它选择了王洛宾。这样的作品,与年代无关,与伦理无关,与教育无关,与性别无关。它直入人心,因人而异地或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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