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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妾心爱君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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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个抱怨,便被智多星未经本人允许扔到了远古自生自灭,好在,在那个虚无的国度内,却碰到很多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却无意的伤害了很多人。好在,他永远信我,永不负我,他用他的王位与生命来保护我。而面对他的真情、小王爷的深情,我真受之有愧,但是,命运是自己的,掌握在自己手上,我不信命,我只信爱情,我用毛笔记录我的爱情故事,
1。第一卷…一、家有小女初长成
我,某公司的白领,虽说是管理层,但却管着为数不多的人员和一些杂事。位处三楼,三楼以上的人员都被我称为爷。所以的一切都按爷们的吩咐做,对于爷们犯下的错误,我一定要用笑容来承认。而对于手下人犯的错误,我一定要承担,然后用一种爷们肯定的笑容来表示,我会改正。早就厌烦着这样的笑容,但是,每天却不得不用这种笑容来维持自己的岗位。“晏吉,你好活该”拿着文件,心里狠狠地骂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改过几十遍的方案,又被退了回来。人员不到位,让我怎么去做一个巨大规模的方案,气死我了。
心情不佳,拿起车钥匙——电动车,出门去逛一逛,这应该不会被人骂了吧,如果我知道,这一出门会有这事,那就算老总逼着我出门,我也会扒着门死也不出去了。但是,时间无法倒退,所以,我用很不习惯的毛笔记录着我残存的后半生,以告诫后人,千万不要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去跟任何一个路人交谈。
车被停在公园门口,人却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公园里转了转。原来这个地方建有一个公园,虽然来的游客不是很多,但是却能彰显本地的繁荣,但自从县城改造,前面的商业街被迁移到县城的另一头,否则,这个公园怎么会被人遗忘呢。但是,我喜欢这个地方,深深地呼了口气,大声地说:“这个世界多么美好,空气是多么清新,江山是如此多娇,本人是多么无辜!天哪,世界那么的不公平啊,唉——。”
“呵呵,世界有多么不公平啊?”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谁,谁打扰本小姐的清新,我回头一看,看见一位年迈、邋遢、衣衫褴褛的乞丐,躺在石凳上闭着眼晒太阳呢。
“先生是跟我讲话吗?”我好奇的问。
那个乞丐睁开眼,盯着我看了好半天,脸上露出了窃喜的表情,笑得我心里毛毛的。当时心情未多了解他的深意,只是觉得有一个人聊聊天也不错啊。
“小姑娘,人生不尽如人意,有时候也得想开点啊,日子还得过啊!”
“那到是啊,但是,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命就好,对别人呼来喝去。难道这就是命?我是一个不信命的人,如果有朝一日我也成为命好的人,那我肯定不会这样做的。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又不是别人手中,干嘛要信命啊”
“小姑娘,话不能说得这么满,有时候,人做事的时候,还受到很多的限制的。”
我朝这个很有“内涵”的乞丐看了看,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他身上应该有着不一般的经历,我来了兴趣,凑上前去问:
“大爷,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听吧?”
“小姑娘想听?”
我使劲的点头,反正也没什么事,听听也不赖啊。而且看着这个人,应该有很多故事,而且我相信,肯定会很有趣的。
老爷爷深深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颤,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害怕看这位长者的注视,慢慢地,他伸出了手,用食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我的意识渐渐地离开了我,我一直盯着那个爷爷,内心好害怕,我看到他嘴皮动了动,象似说了一句什么话,我集中精力想听清楚到底说什么,但是,失败了!我遇贼了!救命啊!
终于我失去了意识。
头好痛,痛得快裂开了,为什么会这么痛,我迷迷的睁了一下眼,全是白色的,应该在医院里吧。看来,应该还活着,不管了,先睡一下先。我又跌入睡梦中。
“小姑娘,小姑娘”依稀听到那个老爷爷的声音,“看着我”。我听话地睁开了眼,果然是那个“乞丐”,但是,他今天穿得好光鲜,一件大红的朝服,头顶了官帽,脸上荡着和蔼的笑容。我记得是他点晕我的,但是,女人的第六感觉得他不会伤害我,我也很温柔的对着他笑,也不出声,只等着他的解释。好一会儿,他开口了。
“我本是天上的智多星,跟慧女星打赌,世人真情在,只要有心人。我一直相信,人是一种有感情的生物,但是她不信,所以,这二千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人,我需要你来印证我的想法。去吧,我记得你说过你是一个不信命的人,如果有朝一日成为命好的人,肯定不会这样做的。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又不是别人手中,干嘛要信命啊,就凭这句话,我选择了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我好奇怪,想问他,却开不了口,只看着他渐渐地远去,我着急的想喊他回来,但是,张大嘴却发现不能出声,只无奈地看着他消失,我失望的哭了出来。
“哇——”
“好了,好了,老爷,哭出来了,哭出来了。”
我张开了眼睛,只发现周围很暗,再想仔细看看清楚时,却不料被人抱了起来,看着抱我的男人,标准的国字脸,大眼阔额,头戴一顶员外帽,很慈祥很期待地看着我,忽然我的心里十二分的放心,我想谢谢他,于是我对着他张开了嘴,却发出了“啊——”
那个男人,看见我对着他张开嘴,乐得裂开了嘴,忙转过脸对着床说“夫人,她对着老夫笑了,而且还要跟老夫说话,好象知道老夫是她的爹爹一样。”
不是,不是,我只是想叫你大叔,怎么变我爹了?大叔,我伸出手,想拉回他的头,我一看伸出的手,吓了一跳,我怎么了,怎么了,那胖胖的小手,雪白雪白,却不能自主。我慌乱地四周看,惊吓的程度不亚于上学期间看《午夜凶铃》,那红木雕的床、桌、凳,那紧闭的纸糊木窗,那桌子上跳跃如豆油灯火,这一切都告诉我,我的意识从我,二十一世纪白领丽人的身体中,跳跃到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体内。这一切肯定跟那个乞丐有关,他想让我印证他的理论,却未跟我商量便让我失去主动权,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么自私。但是,我该怎么办,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极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也许是我一下子不吵闹了,屋子里显得那么的安静,我的爹从抱起我开始,眼睛就一直未离开过我,看着我从哭闹到现在的安静,他不知道我所受的打击有多大,却只知道中年得女,他知道他肯定会宝贝这个迟来的女儿。
在“爹爹”的宝贝下,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人生从新开始。我有两个保姆,一个奶娘,为了弄清楚现在的状况,我有时候闭着眼睛听三个女人的聊天,从中获取信息,原来,我的爹爹是本城米店商行的老板,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吧,否则,怎么会一下子给我请三个保姆呢。我的娘亲是爹爹二十五岁娶的妻子,而我爹爹之前却无人获知,我的父母一直未出,直到我爹爹而立之年,才等到我这个具有现代头脑的女婴。
娘很疼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女儿,当然是宝贝得不得了。听我娘的陪嫁丫环说,我娘未出阁时也算是邻城大户人家的小姐,因为家道中落,无奈来青城投靠远亲,在远亲家也未得到很好的照顾,后来好在遇到了我爹,从此跟着我爹一起创业,没想到把家业创了这么大。只是一直遗憾未有子嗣,而如今,也有了一个宝贝女儿,想来,也未有憾事了。
我现在叫——刘陨菁,六岁的身材,却有着二十岁的思维,我决定了,将好好的孝敬我的爹爹——刘易之和我娘——秋娘。
我六岁的那年,青城下了一场大雪,清晨我一开门,满眼的银白,屋里早就待不住了,对着娘撒着娇,终于顶不过我,同意我跟着我爹一起去米行,这是我来这个空间,第一次出远门呢。心情真的好得不得了,拒绝我爹要抱我的要求,哼着小调,甩着两条小胖手,跟着爹爹的脚步,一路看着热闹。原来,青城也是很繁荣的,那当然啊,是青宁国的首都,哦,就是本小姐现在存在的这个国家与地方。高档的建筑迷漫在纷飞的大雪中,另有一番情趣。慢慢地,我觉得厌了,我伸出小胖手,“爹爹,抱抱,菁儿走累了”
“好,菁儿乖,爹爹抱。”
趴在爹爹的肩上,因为能看到更大的范围,新鲜感油然而升。正在这时,我发现有一群人围着在指点着什么,好奇心驱使我跟我爹爹央求去凑热闹,爹爹拗不过我,只能走了过去。她,那个坚强、安静的小女孩落入了我的眼,我立马觉得好合眼缘,直觉告诉我,我要帮助这个被人贩子当商品的小女孩,我回头张大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我早知道我的眼睛有很大的杀伤力),可怜的盯着爹爹,小胖手拉住他的衣领,
“爹爹,你对菁儿什么都好,爹爹是世上最好的爹爹,爹爹,菁儿最喜欢爹爹了。”这招百试不爽。
刘易之慈爱的摸着女儿的头,知道这个小家伙又要有所求了,自从宝贝女儿来到了这个世上,给他带为了无穷的乐趣,为了这个女儿他放弃了很多,这当然是后话。从小,女儿特别聪明灵俐,不教就会(当然了,他的女儿实际大学都毕业几年,在一个某大公司也算是一个管理层了,开玩笑了)。但是,却极不喜欢女红手工,想想,菁儿尚幼,也未勉强。现在看着歪着脑袋看着自己的宝贝,极宠爱的捏捏菁儿的脸,问道:“我的菁儿又要问我要什么了?”
“爹爹,菁儿什么都不要,只是有时候爹爹您去米行了,菁儿特别想您,特别孤单,爹爹,菁儿少一个女伴了。”我故意瘪瘪嘴,装作要哭的样子。
刘易之最看不得的就是宝贝女儿的这个样子,心疼得要命,就好象谁在挖他的肉一样。自己的女儿他怎么会不知道呢,虽然有时候这个孩子就象一个大人,但是毕竟一起生活了六年了。刘易之看看那个小女孩,约七八岁,估计应该还要大些,因为身材比较瘦小,但是,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还能这样镇静,这个小女孩的经历应该也不简单,从内心当中,刘易之不愿意买她来陪伴菁儿,但是,菁儿一直磨及,敌不过女儿,想来,生活在一起时,再做教育吧。于是,花了几十两银子带过了这个小女孩。小女孩也懂事乖巧,知道刘易之是她的新户主,向着刘易之轻轻道了一个万福,“多谢老爷,小姐。”
我上前,抬头看着比我高一头的女孩,问:“你叫什么?”
“秋月”
“秋月?以后你不能叫秋月了,我娘有个秋字,你要避讳。以后就叫寄月吧,寄月情思,这个名字很好听啊。”
“寄月多谢小姐赐名”
刘易之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突然觉得女儿似是一神童,六岁的孩儿,居然连这种避讳之事也知道。想着自己的女儿到底是不一样,笑着摸着寄月的头,说:“以后就跟着菁儿,两人互相照应着,回去之后,找奶娘换件干净的衣服,收拾收拾,从此你就是我府里的人,别让人笑话了。”
寄月点头记下了,眼里飘过了一丝温暖,在心里也种下了温暖的种子。
“小姐,快点,快点,快迟到了啦!”
“知道了,知道了,我也不想啊,你也不叫醒我。”
“小姐,你知道你睡着的时候多难叫”
“好啦,别说这么多了,快点,别让人家等急了。”
寄月着急的拿起刘陨菁的外套,手脚利索的套在刘陨菁的身上,过了八年再看年芳十四的菁儿,直落得沉鱼落雁的美貌,找不到六岁时小胖妹的一点儿影子,身材正值发育,正在明显地发生着改变,玲珑的身材,多一分太胖,少一分太瘦。圆圆的脸庞却显得美丽中带着一丝可爱,唯一未有什变化的便是菁儿的那一双水灵的眸子,有句话怎么说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明镜似的眼睛,水汪汪,单纯不失灵气,有神不失妩媚,从此可以看出拥有该眸子的主人,也是优质综合体。
“寄月,跟奶娘交待一下,娘问起来,就说我去静月庵看静心麽麽去了。”静心麽麽是静月庵中的主持尼姑,娘经常还着我去庵中祈福,这个称呼嘛,当然是本小姐给取的。母亲老是师太师太的,让我老是想起灭绝师太的影子,于是从小便叫起了静心麽麽,原来静心师太很别扭,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也听之任之。而定期去静月庵也成了我在这个时空中,唯一的乐趣。
寄月应声马上去找奶娘交待了一下,这几年的共同生活,寄月很快乐,从原来一言不发,到现在的欢声笑语,八年了,寄月也有十八岁了,刘陨菁暗暗地关注着寄月,总觉得跟这个丫头有很大的渊源,但是,却不知道是何种关系。有时候问起寄月的身世,她就会沉默好久,然后告诉我一种答案,家里受灾逃难的时候,跟父母走散,后遇人贩子拐卖。但是,直觉告诉我,寄月远没有那么简单,那个秋月的原名,肯定不是她的真名。
我与寄月疾步走在大街上,故意绕开了爹爹的米行,直奔郊外的静月庵。
“小姐,你慢点儿,从没见过象你这样的大家闺秀的,这样风风火火。看以后谁敢娶你。”
我猛地停了下了,寄月停不下脚,一下子撞了上来,我们一起跌倒在草地上。“哈哈哈,一起狗吃屎了。”
“小姐,你怎么这么恶心,我们还没有吃午饭呢。”
我大字样的躺在草地上,大口的呼吸空气,闭上了眼睛。
“寄月,为什么离开府里,我觉得空气都不同了,特别甘甜,真不想回府里啊。”
“小姐,老爷和夫人对你那么、那么——宽容,他们多爱你啊,要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啊。”寄月若有所思的说着,神情却有点恍惚。
我抬起头,对着寄月的脸,直直地看着她,而她却没发觉,突然我笑了,吓了她一跳,从地上跳了起来,拉着我起来,说道:“小姐,我比你大四岁,但是,不知道怎的,总觉得你……”寄月想了半天也没说,我知道她想说什么,这是当然的啊,我实际都近三十了,思想当然比她十八岁的小姑娘要成熟,只是装着三十岁思维的主人,却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小朋友,有时候我也很郁闷的好不好。
“寄月,等以后有合适的时间,我会告诉你的,不过,就怕你不相信。”
“小姐说的,寄月就相信,自老爷买我之后,保护小姐,就是我此生的目标,至死不渝。”
寄月的脸很坚毅,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十岁刚来府中时,我的衣物她一定要亲手洗涤,直到我佯装生气,才丢给丫头们。有一次,我淘气,一个人溜出府去玩,被其他年长的小男孩欺负,身上紫一块青一块地被管家找回家,寄月自责不已,就怪自己没有好好的保护我,从那一天起,我看到她偷偷的在学武功从未间断,所以,跟着她一起出门,爹娘都很放心。
“小姐,走吧,日落之前还得回家呢。”
“好,好,好,我也好相念麽麽啊。”
“扑呲——也不知你从哪儿听来的,叫师太这么怪的名字,她可整整郁闷了一年呢,后来,看看改不了你,也就应下了。”
“不懂了吧,这个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叫尼姑的名字,就相当于我们叫的师太。”
“很远很远是多远?”寄月在问。
“要隔很大很大的河,然后那里的人都是金发碧眼、高鼻梁。咦,你这么感兴趣,明天,就把寄月许配到那儿去。那儿的帅哥可多了,哪象这里,就我爹爹和福伯(我的管家)还比较上相,其他的都跟歪瓜裂枣一样,倒胃口。”
“才不是呢,小姐,听老爷说,当今天子可俊着呢,只是没见到过啊,”
“原来,寄月想当王妃啊,好啊,那以后本小姐就可以吃香喝辣了,哈哈哈。”
“小姐,我说了,寄月永远也不离开小姐——和老爷。”我忽然觉得,寄月加上了爹爹好有深意,我用我那双眼睛盯了寄月几秒钟,寄月那含情的目光很慌乱,我心中一惊,寄月心有所属,那人便是我亲爱的爹爹。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每次我去米行,寄月一定要求跟行,说是保护我的安全,其实……,那次下大雨,爹爹冒着大雨去米行的时候,寄月一定要陪同,也说是保护爹的安全,原来……,寄月估计喜欢爹爹已经很久了,但是,她却一直按压着心中的爱恋。额的神啊,虽然我爹爹长得嫩相,但是,寄月才十八岁,而爹爹都近五十了,就算用我二十一世纪的心态,我也不同意的,更何况,那我娘呢,她怎么办,我爹不会做出对不起我娘的事。我同情的看着寄月,心想,“早点找到合适的人吧,对爹只是一种崇拜,会过去的。”
“小姐,我脸上有脏东西?”寄月奇怪我盯着她看,她一直把我当一个十四岁不懂情事的孩子。
“没,没有,我们快点吧,别让麽麽等急了。”
“好”
我与寄月又疾步走着,一直不喜欢坐桥,所以,从小来静月庵,除了与母亲同行坐桥外,与寄月一起来,都是走着去的。所以,对于小树林,闭着眼睛也可以走。我们想着各自的心思,也未注意前方有一辆马车停在边上,直到走近了才看到。
寄月身体拦在我前方,怕有危险,小心地步移,靠近那辆马车,猛地掀起车帘。车内躺着一人,已进入昏迷状态,寄月警觉地观察着四周,我却跳上了马车,走近一看,那人手臂袖子拉到高处,露出了伤口,估计是被毒蛇所伤,看着伤口颜色,已有点时间了,探探还有鼻息,看来此人也是练武之人,否则,早就毙命了。
“你啊,遇到本小姐,那本小姐就死马当活马,反正你也没其他方法了,那我就给你治了,如果医死了,证明你运气不好,要找人报仇就找那畜牲,千万别找我,我也是想帮你啊,哪,你不摇头,就算你同意了。如果现在有血清就好了,但是现在没有血清,那只能用吸了,唉,救人要紧吧。”
2。第一卷…二、见面
“小姐,你跟谁说话啊?”
“没有,寄月,现在救人要紧,快点,把你的短刀拿来,借用一下。”
寄月好奇怪的递给我刀,一副别把人弄死的神态,我很不喜欢这种眼光,把伤口拉大些,用力挤出一些黑色的血,直到那个血成了暗红色。
“寄月,去烧个火堆,烧些树叶灰来,弄点水来,快。”
“是,小姐”
我又把那伤口拉得大一些,看着伤者惨白的脸色,唉,都是父母生的,一定要坚强啊,我用我的口对着伤口,用力的吸,将吸出的血水再吐掉,然后再吸,再吐掉。终于,流出的血变成了鲜红。而我真的太累了,十四岁的人,你说,有多少力气啊。这时,寄月也将所有东西准备好了,看我累了,说:“小姐,让我来吧。”
我掏出自己的丝帕,交给寄月,“洗干净伤口,把灰倒在丝帕上,再包上。”
寄月照我说的做了,然后,扶着我坐在草地上休息,
“小姐,何苦呢,都不知道他的家人在哪儿,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就救他,万一遇到的是一个贼人,怎么办啊”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哪怕是一个贼人,也是人,人的生命都一样,不分贵贱的,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寄月苦笑道“也不知小姐的这些个理论从哪儿来的,不过听着是很有道理,小姐,你的脸越来越苍白了,怕是也中了蛇毒了,你这身子骨,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去找师太讨丸药去,你千万等着我。”
“去吧”我不等寄月跑开的身影,便昏迷了过去。感觉又回到了自己的公司里,面对经理的指责,只是不断的告诉自己忍耐忍耐,为了薪水忍耐……
李言焕带着亲信找到这儿的时候,发现车中人已渐渐恢复了生气,往那人嘴里塞了一丸药丸后,命人将马车连车带马赶走。做完这一切,他才仔细看着那个靠着树昏迷的菁儿。他蹲下身,也给菁儿嘴里塞了个药丸,看着还残留在唇上的血迹,已经明白为什么车中人会脱离生命危险。忽儿对这个姑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那抖动的长睫毛,似乎告诉他,她正在做着梦呢。美丽的脸庞带着灰痕,李言焕情不自禁的伸出食指,擦掉了美人脸上的脏物。真想看看睁开眼睛的她,肯定也是一个沉鱼落雁的人物吧。难得的是,还有一颗这么善良的心,这么单纯,这么轻信这个世道。李言焕皱了皱眉,挥手退了身边亲信,只身陪着菁儿,只因他不放心,万一有人轻薄了她怎么办。他站起身,背对着菁儿,脸看着夕阳。俊俏的脸显得那么深沉。忽听到有动静,看了一眼菁儿,轻功跳到树丛中,注视着。
寄月和静心师太赶来,师太马上喂了菁儿一颗药丸,寄月和师太一起扶起菁儿,向静月庵方向赶去。
周围静静地,忽地跳出了五六个黑衣人,其中一个抱拳低头,说:“主公,卑职看到已入静月庵,经查,静月庵是青城米行刘易之资助,主持是静心,该女子便是刘易之之女,两主仆,无异常。”
李言焕慢慢现身,“原来真的是空白一片啊”,他朝着菁儿走的方向看了一眼,一转身,身边早有人拉过一匹高马,策马飞奔而去。而四周又恢复了平静,似乎今天并无任何事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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