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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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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婚!
退婚的念头刚一起来,就看见弗兰克朝她们走了过来,魏莱往贝茨小姐身后缩了缩,弗兰克走到爱玛面前,笑容可掬地说:“我听维斯顿夫人说伍德豪斯小姐的钢琴弹得很好,恰好我父亲为维斯顿夫人购置了一台新钢琴,是否有幸请伍德豪斯小姐为我们演奏一曲?”说着,他像爱玛伸出右手。
爱玛惊喜地捂着胸口,左右看了看,得到她的老师的鼓励,将手轻放在弗兰克的手上,得体地答应了:“这是我的荣幸。”
一首悠扬的曲子缓缓演奏起来,魏莱不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只觉得很好听,虽然爱玛的钢琴技艺很一般,几个节拍都乱了,但仍算得上合格的演奏,曲子进行到一半,斜靠在钢琴边的弗兰克丘吉尔一时兴起跟着唱了起来。
女士演奏,男士歌唱,这……还能再暧昧一点吗?饶是魏莱这个现代人都觉得爱玛和弗兰克做得太明显了。
所以,身为简的未婚夫,弗兰克丘吉尔到底想做什么?
一曲演奏完毕,爱玛和弗兰克相视一笑,接受着众人的掌声。
魏莱注意到奈特利先生目光柔得像水,嘴角含笑地站在窗边的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爱玛。
弗兰克,爱玛,奈特利先生,这三人不会组成一个狗血三角恋吧。
“费尔法克斯小姐,可以请你为我们演奏一曲吗?”忽然间,弗兰克的手伸到了魏莱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看原著的时候,我就觉得,弗兰克·丘吉尔对海伯里和他父亲已经没有感情了,毕竟从小生活在丘吉尔家,连姓都改了,之后的十几年也没回来过,如果不是简回到了海伯里,他还不一定会回来呢。所以,在此之前,他一次又一次地爽约真的是因为他的舅母吗?我觉得这一点值得怀疑。
简为什么会选择弗兰克,也是很值得玩味的,在我看来,有一点就是,在简温柔娴静,循规蹈矩的外表下,有一颗奔放的心,而弗兰克是她内心另一面的体现。
☆、第五章 马车
这只手白皙分明,手指修长,是只漂亮的手。
可魏莱看着这只手欲哭无泪。
演奏钢琴……
她也得会啊。
弗兰克能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邀请简演奏,想必他对简的能力很信任,也就是说简是个钢琴高手。虽然被她这个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的战五渣占了身体很可惜,但事实就是现在的简在这个时代该会的都不会。
魏莱没想到她一直担心的事情这么快就发生了,硬着头皮上就意味着露馅,她总不能说自己生病失忆了,连钢琴怎么弹都忘了吧。她肯定会被当做精神病。
魏莱迟迟没有应答弗兰克的邀请,周围出现了小小的议论声。
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费尔法克斯小姐?”弗兰克把手又往前送了送,同时眼睛里极快地向她传达出快点接受邀请的信息。
魏莱恍然大悟,弗兰克是在为以后将他们订婚的事公开做铺垫吧。如果简在众人面前,特别是他的家人面前,证明自己是一个温柔贤淑的才女,说不定他们私自订婚的事情就不会惹起那么大的非议了。
可是,她根本就不会弹钢琴啊。
“简,你在想什么,别让大家久等了。”贝茨小姐用手肘轻轻碰了碰魏莱,小声提醒道,她一向乐于把外甥□□秀的一面展示给海伯里乡亲们,这是贝茨家家道中落后她为数不多的快乐。
看来她是跑不掉了。
魏莱背后冒出了一层冷汗,缓缓地站起来,茫然无措地把手搭在弗兰克的手上,大脑一片空白。
一步一步地走向钢琴,就像走向地狱。
该怎么办?她腿都软了。
弗兰克还以为简是害怕被别人察觉到他们的私情,小声安慰道:“放心,没人看出来。”
现在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吗?我心里的苦你根本就不懂。魏莱报以金馆长式的苦笑。
“诸位,好像快下雨了。”晚餐后就没说话的奈特利先生忽然开口了,他站在窗边,指了指黑漆漆的天,“天上有乌云,应该快下雨了。”
“啊?”宾客中有人发出惊慌的声音。
交通不便,马车昂贵的年代,下雨就意味着出行受阻,可能连家都回不去。众宾客都聚在窗边伸长了脖子往外瞧着,哪儿还有什么心情听钢琴曲。
【这是……逃过一劫了?】魏莱惊魂未定,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天空中停了一块黑压压的云,众人都有些慌了,有一些人是步行来到朗道尔的,要是下雨,回家可就遭罪了。
“大家不用慌,从现在的天气看来,我想一时半会儿是不会下雨的。”或许要下雨的消息虽然也让爱玛揪心,但是身为伍德豪斯家的小姐,她不能乱,“我有马车,奈特利先生也有,维斯顿先生家也有一辆极好的马车,如果真下了雨,我想三辆马车一定能把大家安全送回家的。”
今晚来参加晚宴的人住在海伯里不同的地方,要想把他们一一送回家,只怕要费些功夫,而且先送谁后送谁都是学问。爱玛没有想到这么多,只想着把着急恐慌的情绪先安抚住,但被她点名的奈特利先生就不得不想得更周全一些。
“我们的马车可以送大家回家,但是只怕要送到半夜了,万一在路上下起雨,路上泥泞湿滑,马车的速度就得再慢一些,与其等到下雨再着急回家,不如我们现在就动身,大家觉得怎么样?”
奈特利的话一出,众人都点头肯定,只有维斯顿先生露出了着急的神情。
维斯顿先生是知道会下雨的,在宾客们都到达的时候,他就发现下了一会儿小雨,但是他却只字不提,就怕他们知道了会不安,着急回去,那他精心筹备的晚宴就付之一炬了。他不介意下雨后,宾客们都留宿朗道尔,尤其是奈特利两兄弟、伍德豪斯小姐和兰斯阿米迪欧先生。
不过,很显然,维斯顿先生对这栋新买的房子还不甚了解,他的新婚夫人则比他清楚得多,这么多人留下来可是大问题——家里就只剩一间空房了,总不能让大家挤一间吧。
“亲爱的简,现在该怎么办?你身体弱,可不能淋雨。”贝茨小姐惊慌地紧紧握住魏莱的手,手心湿漉漉的一层汗。
魏莱安抚住她脆弱的神经:“别担心,姨妈,我很好,我跟伍德豪斯小姐意见一样,看这天气,一时半会儿不会下雨的。”
焦躁的情绪在宾客之间蔓延,大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讨论着,但都拿不出实际的办法。
从外面忽然传来关门的声音。
兰斯阿米迪欧走了进来,众人惊讶地看向他,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我刚刚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现在还没有下雨,我想过一个小时也不会下,如果没有马车的人现在动身还来得及,幸运的话,不会在半路上遇上下雨。”这是第二次有人建议马上动身了。
爱玛看向维斯顿夫人,希望她做主人的能够同意这个计划,维斯顿夫人看向丈夫,维斯顿先生失望到了极点却也只好答应了。
大家都松了口气,但紧绷的神经却不能立刻放松,谁知道无法预测的雨什么时候到来。魏莱搀扶着贝茨小姐走到外面,站在距离奈特利先生的马车不远不近的地方,没有立马上去,她不知道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是否要搭载他的弟弟和兰斯阿米迪欧,如果那样的话,她和贝茨小姐就走回家好了。
在奈特利先生说下雨的时候,魏莱就猜到了,他一定察觉到她的为难,特意为她解围。魏莱思来想去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把感谢的话咽了下去,她要真的去感谢了他的话,该怎么说呢?谢他什么呢?那就说不清楚了。
宾客们陆陆续续出来,维斯顿一家送奈特利两兄弟、爱玛和兰斯出来,他们站在门口说了会儿话,维斯顿一家进去了,奈特利先生看见站在角落里的贝茨小姐和简:“抱歉,让两位女士久等了,请上车吧。”
“约翰奈特利先生和兰斯阿米迪欧先生不用坐马车吗?”魏莱问道。
不远处,约翰和兰斯都骑上了马,很显然是要骑马回去。
奈特利先生回头跟他们招了招手,笑道:“不用,有兰斯在,约翰不会坐马车的,他们上大学的时候是马术队的队友,就让他们骑马吧,要是遇上下雨,正好给他们洗洗头。两位女士,请吧。”
三人上了马车,奈特利先生正要吩咐车夫启动时,车外传来爱玛的声音。奈特利先生打开车门,爱玛没看他,直接望向简:“费尔法克斯小姐,奈特利先生的马车看起来不大,你们三个人有点挤吧,我有个建议,不如你跟我和哈莉特共乘一辆马车,好吗?”
爱玛笑意盈盈地看着魏莱,用的是疑问句,意思却是肯定句。
魏莱死的时候才二十六岁,虽然年轻,但是从小经历的变故不少,她对周遭的变化很敏感。她能察觉出爱玛是真心邀请她共乘马车的,但是为什么呢?爱玛应该不喜欢简才对啊。
紧接着,她就明白了爱玛的用心——奈特利先生。
是啊,简跟奈特利先生共乘一辆马车,黑灯瞎火的,就算有贝茨小姐在,也保不齐这两人王八瞅绿豆看对了眼。
明白了爱玛的小儿女心思,魏莱不禁抿着嘴笑起来:“谢谢伍德豪斯小姐的好意,你真是太好心了,能与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共乘马车是我的荣幸,但是,我的姨妈……”说着声音就变得含糊起来,充分地表达了她的难处。
爱玛一愣,她居然忘了贝茨小姐。她当然不愿意和贝茨小姐坐在一起,就算她的马车可以坐下六个人也不愿意,跟贝茨小姐坐一起,她还想要耳朵吗?可是话都已经说出口了……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跟贝茨小姐是多年的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由我来照顾贝茨小姐,行吗?”奈特利先生是赞成爱玛和简多交往的,他知道爱玛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处处比自己优秀的同龄人,也不喜欢简娴静的性格,现在爱玛主动提出交好,他当然要助她一臂之力。
“简,你去吧,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伍德豪斯小姐,多谢你的好意,你真是太好了。”贝茨小姐一锤定音,能够和伍德豪斯家交好,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于是,魏莱和爱玛一道上了后面的马车。
马车急速行驶在路上,忽然,车顶上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下雨了。
雨滴接连成串打在车窗上,从车窗缝隙里漏进来,为了不打湿衣裙,爱玛和哈莉特往中间靠了靠,而魏莱一动不动地坐着望着窗外发怔,庆幸她和贝茨小姐没有步行回家,避免了被淋成落汤鸡。
她放空的模样落在爱玛眼里却是另一种姿态——优雅。
简有着令人嫉妒的美貌,以前爱玛总觉得她白皙的面颊缺乏营养和血色,但是现在,墨蓝色的夜空与她白净的面庞构成了一幅令人挪不开眼的画面,简的美丽和仪态铸就了她的优雅,爱玛最推崇的就是优雅。
几乎只有一秒,爱玛决定不再厌恶简了。一想到简的美丽、处境和身世,想到现在和坎贝尔上校一家过着优渥生活的简终有一天会从高处跌落下去,她的优雅将失去生存的土壤,爱玛对她就只有同情了。
改变了对简的态度,爱玛主动打破三人间的沉默:“费尔法克斯小姐,上个月我姐姐来信说伦敦现在流行一款从巴黎传来的手套,你知道吗?”
“唉?”啥玩意儿?
魏莱欲哭无泪,这一顿晚宴已经弄得她精神疲惫了,本来这马车一摇一晃,她都快打瞌睡了,现在却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作答,生怕一不留神就露馅了。爱玛可是有一对住在伦敦的姐姐和姐夫。
当爱玛兴致勃勃地问起韦茅斯和狄克森一家时,疲于应对的魏莱心里有一万头神兽跑过——我母鸡啊!
爱玛和哈莉特睁大了眼睛期待地等待她的回答。
魏莱稳定住心神,草草分析了一下,韦茅斯应该是地名,狄克森一家肯定是跟简有关系的人,姑且算作是朋友,既然是朋友的话,赞美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但爱玛却十分不满意,刚刚还同情她的处境和未来,好心和她聊天,她却支支吾吾有所隐瞒。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和狄克森先生之间的事了吗?】爱玛八卦的小马达呼呼地转动着。
作者有话要说: 爱玛是一个脑洞少女。
狄克森先生是承担了简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坎贝尔上校女儿的丈夫,后面会写到,这里先说一下。
简是跟坎贝尔一家去的韦茅斯,也是在那里跟弗兰克定情订婚的,她写信给贝茨小姐的时候就提到了去韦茅斯旅行的事儿,其中就有她差点落水了,被狄克森先生救了,信息就这么点,爱玛听了贝茨小姐念的信,就脑洞大开,以为简、坎贝尔小姐和狄克森先生之间有三角恋什么的。
☆、第六章 麻烦
经历了神经紧绷的一晚,魏莱结结实实地睡了一觉,临近中午,睡眼迷蒙中发现太阳升得老高了才急忙从床上爬起来,这感觉有点像以前做学生的时候上学迟到,急得不行。
昨晚参加晚宴的裙子是不能穿了,衣柜里的衣服大多看起来都老旧了,她从简的箱子里找出一条黄白相间的高腰长裙换好,就在她找裙子的时候发现简的箱子里还装了三份报纸,顿时勾起了她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病,她还没看过这个时代的报纸呢。
报纸刚一摊开,传来女佣帕蒂的敲门声,来叫她用午餐了。
遭了!
不知道在这个时代睡懒觉是不是意味着没规矩,不是一位淑女该有的行为。别说十□□世纪了,就是二十一世纪,睡会儿懒觉还要被叫做懒呢。
魏莱打开房门,以为会被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教育,却差点被贝茨小姐的笑容闪瞎眼。
什么情况?
“简,快来,用餐了,今天帕蒂做了你最爱的烤苹果,是伍德豪斯小姐送来的苹果,按照伍德豪斯先生的叮嘱,苹果烤了三遍,肯定比我们以前烤两遍的苹果更好吃,更有营养。噢,对了,还有牛肉派,是科尔夫人送来的牛肉,今天一早就送来了,据说是科尔夫人家今早刚杀的牛。我一直都知道科尔家的牛肉很嫩,科尔夫人今早上送来的时候还特意问起你的身体,很遗憾昨晚没有听到你的演奏,她是懂得欣赏音乐的人。她认为昨晚你没有演奏是因为身体不适,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简,你不知道你可把我吓坏了。不过,还好,你好好地睡了一觉,我看你的脸色比昨天要红润多了。科尔夫人邀请我们下下一周去参观她的新居,科尔家的新房子很大,我肯定科尔夫人家里有钢琴,到时候,她就可以欣赏到你的演奏了。”
原来是担心她的身体,所以她睡懒觉也没有多说什么。
还好还好……嗯?不对…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演奏?
昨晚被钢琴支配的恐惧还没散去,魏莱没绷住,脸上的表情可以用惊恐来形容,把贝茨小姐吓了一跳:“简?”
听到贝茨小姐这声变了腔调的“简”,魏莱立即收住,又恢复了那张处变不惊温柔得有点面瘫的淑女脸,“没事,姨妈,外婆,吃饭吧。”
演奏钢琴……
这已经成为了魏莱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目前来看,贝茨小姐对外散播的简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才女形象,那么以后像演奏钢琴这种事就只会多不会少,她总不能次次都提心吊胆,等着奈特利先生来拯救她吧。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
魏莱吃着甜中带酸被烤得蔫蔫的烤苹果,想着应对办法,一个苹果吃完,她头顶上智慧的小灯泡亮了起来。
她想出办法了——唱歌。
昨晚,爱玛和弗兰克一弹一唱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从宾客对弗兰克即兴演唱的反应来看,唱歌也是很受认可的。或许在这里,弹钢琴、唱歌似乎都是向外界展现自我才艺的方式,要不然,弗兰克也不会想到借由昨晚的场合推销简的才艺。
魏莱大学的时候拿过校园十佳歌手,弹钢琴不行,唱歌是她的强项。她决定好好学几首现在流行的歌曲民谣,下一次再有才艺展示这个环节,就能派得上用场,也不用等着别人替她解围了。
解决了她目前最担心的问题,魏莱心情一好,多吃了几口牛肉派,结果就是,她高估了简这具柔弱的身体,几口牛肉派就让顶住她的胃,胀得难受。
贝茨小姐不愧是感动英格兰最好姨妈,但凡简表现出一点不舒服,在她眼里就是危及生命的大事。她忙叫来佩蒂去请佩里医生,被魏莱制止住了,只是吃多了不消化而已,用不着请医生。而且请一次医生就要花一回钱,贝茨夫人的眼镜坏了都没钱买新的,就别把钱花在这种小毛病上了。
贝茨小姐不放心,但魏莱坚持不用请佩里医生。
“姨妈,我真的没,嗝,没事,不用请佩里医生,我下去走走就行,您别担心。”魏莱怕贝茨小姐坚持要请医生,麻溜儿地开了门下楼。
等楼下关门的声音传来,贝茨小姐回过神,大惊,简怎么能独自出门呢,至少得要她陪伴啊。贝茨小姐上了年纪,行动迟缓,等她急忙跑下楼,早没了侄女儿的身影。
穿过来两天了,魏莱第一次看见了海伯里。海伯里人口规模不小,跟一个镇差不多。并排在石板路上的房屋是典型的英国乡村小屋。伍德豪斯家所在的哈特菲尔德在东边,西边是奈特利先生所在的唐威尔,一东一西都是一般人不常去的地方。
魏莱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标记沿途所经过地方的特点,以防迷路。她一直往西走,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安静的空间给了她思考的机会。
来到这个新世界两天,她忙于认人、装乖、观察环境、参加晚宴,以至于没有时间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现在,她可以好好想一想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魏莱没有想过是不是要顶着简费尔法克斯的身体和名字在异国他乡生活一辈子,这是无端的烦恼,她已经成为简了,任她烦得挠心挠肺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她从来就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性格,成为简之后,怎么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她要思考的问题。
正如她之前想的那样,靠着贝茨一家生活肯定是不行的,就她目前所知道的,贝茨家的苹果、牛肉和猪腿肉都是别人送的,与其说是送,不如说是接济。基本生活物资都需要邻里接济的家庭,就算有一个女佣,能叫富裕吗?
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女性除了家庭教师外还可以做什么工作,她在简行李里发现的报纸属于三家不同的报社,这是不是说明报业发展得还不错?女性可以从事报业吗?
书到用时方恨少,魏莱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她咬着指甲琢磨来琢磨去,没个准头,要是她多读点十□□世纪英国历史的书,现在就不用抓瞎了。
她现在空有一个要工作挣钱的目标。
魏莱想了一路,不觉间走了很远,抬头一看是一片小树林,再往远处看是无尽的树林。被“不知道树林里会不会有凶禽猛兽”这样的念头吓到,没胆子再往前走,万一进去就出不来了呢,她刚一转身,遇到一个比凶禽猛兽更可怕的人。
“你怎么在这儿?”魏莱惊魂未定。
弗兰克丘吉尔定定地站在她身后,手里拿了一朵花,笑得很好看:“你经过朗道尔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简,这朵花是送给你的。”
不知道是玫瑰还是月季,魏莱看着,没伸手接。
弗兰克笑了笑,没再多说,把花收了回去,同时往前走了一步,他比简高一个头,低着头温柔地注视着简的头顶。
察觉到他的目光,魏莱浑身上下的毛唰地竖了起来,这家伙靠这么近做什么。
“简。”声音又轻又柔,手还抬了起来,“韦茅斯一别,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手要碰到肩膀了。
“弗兰克丘吉尔先生。”魏莱往后退了一步,“你注意点。”
弗兰克皱了皱眉,似笑非笑:“丘吉尔先生?简,你称呼我丘吉尔先生?”
魏莱被他盯得压力倍增。
之前做了决定要和弗兰克丘吉尔退婚,但是怎么做,怎么说,她还没来得及想好,至少不能直截了当地提出退婚,总得有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毕竟他们也算自由恋爱,两情相悦,忽然就提出退婚了,换谁谁不奇怪?
魏莱稳了稳情绪,决定转移话题:“弗,弗兰克,你舅妈的身体好些了吗?”
提到舅妈,弗兰克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他压低了声音:“我舅妈的身体时好时坏,脾气也比原来差一些,就连我舅舅都要让着她,所以我还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是简,你相信我,我肯定会尽快让他们接受你的。”
听了这话,魏莱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弗兰克就是靠着舅舅和舅妈生活,经济大权握在舅妈手里。听他这意思,他是想等他舅妈去世后再公开关系,那万一他舅妈长命百岁呢?就让简等一辈子?
这俩人私自订婚的行为跟《傲慢与偏见》里的莉迪亚与威洛比私奔的行为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只顾眼前不想未来吗?
魏莱忽然没了跟他继续说下去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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