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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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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莱忽然没了跟他继续说下去的兴致,恹恹地说了句:“嗯,希望你舅妈的身体可以快点好起来,我出来有段时间了,该回家了,不然我姨妈该着急了。”
  弗兰克第一时间察觉出简不高兴,他急忙跟上去,想要再说点什么,魏莱一伸手,先说:“我们俩别站得太近了,要是被人看见,传出些什么闲话,你和我都知道后果吧。保持距离,假装不熟,不是我们俩的共识吗?我先走了。”
  魏莱不知道这一片树林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也不知道她和弗兰克一前一后从苹果林里出来的时候正巧被一双眼睛看见了。
  兰斯阿米迪欧是为了躲避相亲狂魔,他妈,才和约翰奈特利一同来到海伯里的。阿米迪欧家和奈特利家是世交,两家关系一直维系得很好。在唐威尔躲了小半月,离计划中回伦敦还有几天,兰斯收到家里的姐姐催他回家的来信,告诉他过世的父亲留下的报社出了大问题,急需他回去处理,于是,用过午餐,告别奈特利两兄弟,骑上马赶回伦敦。
  他才出唐威尔没多远,就看到了从苹果林里出来的一男一女,联想到昨晚他听到的那两句简短的对话,骑在马上的人俊眉一翘,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调头从另一个方向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跟简订婚的时候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

  ☆、第七章 阴差阳错

  魏莱提着裙子速度飞快地往回走,弗兰克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经过朗道尔,就没了人影,想来是直接回来了。
  魏莱松了口气。
  她还真是有些怕弗兰克脑子一抽,不管不顾地跟上来。
  魏莱的择偶标准很大众化,成熟,稳重,有担当,无论身家多少,长相如何,这三样是雷打不动的,而弗兰克恰好巧妙地避开了这几个形容词。
  她一边往回走,一边理清思绪——现在她要做的就两件事:一是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二是解除和弗兰克的婚约,但是这两件事哪一件都不是她随便想想就能完成的。
  想着事情,脚下的速度在不觉间加快,不多时就走到了海伯里中心的小农贸市场。
  “费尔法克斯小姐。”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欢快的女声。
  哈莉特热情地招了招手,提着篮子向她走来,她的身边是爱玛,两个女孩儿身后跟着的是奈特利先生。
  魏莱迎上去:“史密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奈特利先生,你们这是去哪儿了?”
  “我和爱玛一起去给穷人们分发面包和土豆了。”哈莉特的兴致很高,眼睛亮晶晶的,“在路上我们遇到了奈特利先生,费尔法克斯小姐,你知道吗?奈特利先生说前些日子在海伯里发生了三起偷鸡的案子,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什么人会这么可恶!奈特利先生说我们两个女孩子在一起不安全,就跟我们一起去了,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去哪儿了?”
  “我随便走走,走到西边的一片小树林就回来了。”偷鸡也算是大新闻,乡村真是寂寞啊……
  “西边的小树林?”爱玛看了看奈特利先生,“你看见的应该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吧,你居然走了这么远。费尔法克斯小姐,请不要责怪我多言,你的身体刚好就走这么远的路,对你的健康极为不利,我认为适当的运动是好的,可是太过就不好了。”
  魏莱:“。。。。。。”
  她是真没想到爱玛会对简说出这样一番话。
  虽然惊讶,但她能察觉出爱玛对简的关心是出自真心,但是什么原因呢?不过,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来得好。
  爱玛以朋友间亲密的口吻提出要送她回家,魏莱没有推辞。三个女孩儿走在前面,奈特利先生走在后面。爱玛似乎对简越来越好了,这是他乐见其成的。
  从小农贸市场走到贝茨家还有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程,三人走一处总得找个话题打发时间。
  魏莱想主动开口抢占先机,以免爱玛提问,她又回答不上,不过仔细想了想,她也没什么好说的,总不能跟她们聊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吧,结果,还是被爱玛抢了先。
  “费尔法克斯小姐,你跟弗兰克丘吉尔先生以前就认识吗?”
  一开口就这么劲爆……
  “嗯……算是一般的朋友吧。”魏莱的余光扫了扫爱玛的表情,见她没有怀疑什么,放下心。
  “今早丘吉尔先生和维斯顿夫人一同来哈特菲尔德,我跟他聊天的时候聊到他在韦茅斯的日子,丘吉尔先生说他是在韦茅斯认识你的,还见到了坎贝尔上校一家,他说坎贝尔上校是个很和蔼可亲的人,坎贝尔夫人也个极有教养热心的女士,还说到坎贝尔小姐的未婚夫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
  除此之外,他们共同的朋友,弗兰克丘吉尔还对简进行了评论,说她的五官虽长得不错,但是惨白的脸色却辜负了好看的五官,他不喜欢她的柔弱,也不喜欢她说话时谨小慎微的可怜样。
  还说到了在韦茅斯时,简差点落水,被狄克森先生救起来的事情。信息虽不多,但足以让爱玛发挥想象了。
  当然,出于对简的健康考虑,这些话她一个字都不会说。
  其实,爱玛留了个小心眼,故意提到“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借此测测简的反应,她瞥了简一眼。
  咦——
  她不应该伤心吗?怎么还挺高兴的呢?爱玛差点被简那双大眼睛里发出的神采晃瞎了眼。
  魏莱当然高兴了。她没能从简的日记里找到记录她和弗兰克丘吉尔订婚的只言片语,还怕在弗兰克面前露馅,试问有多少未婚妻会不记得跟自己的未婚夫定情的地方?但是现在好了,爱玛帮她补全了这段信息,还额外奉送了狄克森是坎贝尔家女婿的消息,她能不高兴吗?
  魏莱的高兴落在爱玛的眼里就成了另外一种意思:【可怜的简,无论从外貌还是才华来说,她都不输坎贝尔小姐,可是狄克森先生只会跟能继承两万英镑的坎贝尔小姐结婚,而不是贫穷的她,看看吧,提到狄克森先生,她有多高兴。】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心里真实的想法,爱玛看简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怜惜,而魏莱看爱玛的眼神满是欣喜,因此造成了一种爱玛和简之间其乐融融的假象。
  默默跟在身后的奈特利先生满足地点了点头。
  “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奈特利先生,我到家了,多谢你们相送。有时间的话,请到家里来做客。”得到了此前不曾知道的信息,出门时和遇到弗兰克的那点郁闷早就烟消云散了,魏莱行了个不规范的屈膝礼同三人道别。
  马蹄声传来,是弗兰克丘吉尔。
  “丘吉尔先生!”爱玛兴奋地仰起脸看着马背上的人,“丘吉尔先生,你去哪儿?”
  魏莱下意识地看向奈特利先生,果然,刚刚还面带微笑,一脸柔和,现在就板起脸,一点笑影儿都看不着了。
  “伍德豪斯小姐,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弗兰克丘吉尔下了马,径直走到爱玛面前,连一点点眼神都没留给别人。
  “我和史密斯小姐去给那些可怜的穷人们送面包和土豆,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费尔法克斯小姐,听费尔法克斯小姐说她走到了唐威尔,多远的路啊,我担心她身体吃不消,就送她回家,丘吉尔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骑马要去哪儿?”
  “伦敦。”弗兰克戴上高礼帽,那语气就像回家一样自然,当然,说话的时候,眼珠子也一刻没离爱玛。
  魏莱又瞥了一眼奈特利先生,嗯,更严肃了。
  “你去伦敦做什么?丘吉尔夫人病了吗?”
  “不是,舅母身体很好,我去伦敦理发,伍德豪斯小姐,你不觉得我的头发有些长了吗?”弗兰克一边说一边撩起额前的头发给爱玛看。
  这声音,这眼神,这动作,原来是这样!
  魏莱把弗兰克跟爱玛说话时的神情、声音和语气跟他对简说话时神情做对比,迅速划出一个结论——弗兰克丘吉尔这小子脚踏两条船!
  好,很好,非常好。
  一边哄着简跟他订婚,等着他,一边又跟爱玛搞暧昧,真当简是个泥捏的性子,不会发火,是吗?
  哼,两条船我都给你踹了,我让你脚踏两条船!
  魏莱绷着一张脸回到家,阴沉生气的样子把帕蒂吓了一跳,大气儿都不敢出,幸好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在各自的房间,不然贝茨小姐看见她的脸色不佳,准以为她又生病了,一通唠叨是免不了的。
  魏莱现在需要安静。
  “《南方邮报》、《伦敦人报》、《每日晨报》,都是些什么报纸,听都没听过。”魏莱上辈子是一家小杂志社的编辑,曾也抱怨过这份工作没前途,干得多挣得少,几辈子也买不起房,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这门手艺吃饭。
  仔细看了这三份报纸的内容,大多都以经济、商业和金融为主,这些她都不擅长,以前供职的杂志社是做青少年文学的,只有《每日晨报》在最后的版面留了一小块给她所擅长的部分——小说。
  对啊,小说!魏莱头上的智慧小灯泡亮了起来。
  “狄更斯一开始也是为报纸供稿写连载才出名的,十九、二十世纪的英国有一大堆为报纸写稿的作者。”某个电闪雷鸣的下午,不能去图书馆看书的学霸室友推了推黑框眼镜,如是说。
  魏莱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爱她的室友。
  【什么题材好呢?】她敲着下巴,【还是先给自己取一个笔名吧……】
  伦敦 《每日晨报》文学部 
  “……我的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怎么会有人想出这样的故事?太邪恶了,这是恶作剧吗?”年满六十,人称老杰克的主编一手拿着来稿,一手敲打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有同事走进,他抓起信纸,挺着肥肥的肚子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阿米迪欧先生,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举着信冲进了兰斯阿米迪欧的办公室。
  老杰克和兰斯都为这封来自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投稿懵逼的时候,远在海伯里的魏莱也懵了。
  贝茨家小小的客厅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庞然大物占据了全部的剩余空间。
  魏莱目瞪口呆:“这是谁送的钢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小说为生真是一个老梗啊。。。。。。 
我看过几篇《傲慢与偏见》的同人女主角都是靠写小说为生的,没办法啊,那个时代女人能做的事少得可怜。
尽量把这个老梗写出新花样吧。

  ☆、第八章 退婚

  【安娜索普死了,年仅十二岁。哦,你问安娜索普是谁?或许你不认识这个名字,但是你一定见过一个扎着两条辫子,时常穿着灰色布裙的卖花女孩儿,她就是安娜,一个游荡在街上的孤女。
  不,说是孤女不准确,她的父母就住在这条街的街尾,家中还有一个年仅一岁的弟弟,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三口之家,可谁也没有来收捡安娜的尸体。她是被一辆马车撞死的,她躺在那条走过千万次的石板路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天空,若不是满身猩红的血,你一准儿会以为这是一个疯女孩在发疯……
  两天了,没有人收捡安娜的尸体,她静静地躺在那儿。尸体的恶臭慢慢向外扩散,熏走了行人,引来了苍蝇,它们是围着她的唯一生物。曾把她撞死的那辆马车又来了,马车的主人还记得这个可怜卖花女,他说:“我的上帝啊,我真诚地为我的过失忏悔,请您原谅我,我愿意将这个可怜人儿安葬。”
  安葬可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街上的人都称赞他的慷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他身上有一股堪比尸臭的臭味,人群嫌恶地散开,他咧开嘴做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露出一口令人反胃的大黄牙,声称是安娜的父亲……】
  天气突变,半小时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老杰克点上两支蜡烛,忽明忽暗的烛火将兰斯·阿米迪欧的脸映照得格外深沉。
  “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轻声说道,“这篇……”
  “退稿。”兰斯把信纸从蜡烛上递过去,差点把信纸点燃了。
  老杰克急忙接住,犹豫了一下,又问:“那回信怎么写呢?说实话,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写得很不错,虽然有一些语句我读起来意思不太通顺,但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内容跟我们报纸的风格不符,我认为不应该打击这样一位有前途的年轻人。”
  《每日晨报》文学版面一向紧跟潮流,现在流行的是浪漫文学和伤感文学,乔纳斯梅耶尔先生这样走现实风格的来稿是不在入选范围之内的,要不是文学部已经一周没有收到来稿了,这一篇《卖花女郎》老杰克是看都不会看一下的。
  老杰克眼巴巴地等着兰斯的回答。
  兰斯屈指在桌面敲了两下,想了想,说:“我来说,你来写。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很荣幸收到您的来稿。经本报文学部所有编辑商议之后,很遗憾,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
  “……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卖花女郎》过于现实、黑暗,人物描写失真,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我们一致认为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值得称赞,也期待您能写出更好的作品,但我们更希望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可以从书房走出来,亲身感受现实世界。最后,请您见谅,我对您的书法有一点小意见,我知道作家都是自由随意的,但是您的字可否规范一些,这样也方便编辑读稿。
  《每日晨报》文学部编辑杰克·欧文”
  魏莱挠心挠肺等了一周才等来的回信,从邮局出来就一直藏在胸口,满心的兴奋藏都藏不住,回信从胸口拿出来的时候还带着她的体温,把信看完,全身都凉了。
  她做编辑的时候没少做退稿的事情,从来没把退稿当做什么大事儿,但刀割在自己身上才知道什么是疼,满怀希望被一盆冰水浇灭的感觉太难受了。
  魏莱趴在桌上,呆呆地看着窗外那一小块灰蒙蒙的天,又把退稿信看了一遍。
  【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
  她抓着信把这句反复看了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火气一下冲上头顶。
  什么意思啊?
  这是说她故作深沉,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字里行间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笑话。
  魏莱把信放在抽屉里收好,拿上帽子走出卧室,对坐在客厅里的贝茨小姐说:“姨妈,这会儿天气不错,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贝茨小姐看了眼灰蒙蒙的天。
  “出去走走?简,你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吧。”
  魏莱摆摆手:“不用了,姨妈,我不会走太远的,一会儿就回来。”
  “简,简!”贝茨小姐抓起帽子赶过去,只能看见侄女消失在门后的背影了。
  出门取信时天上只是飘来了几朵乌云,现在已经是铅云密布了,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
  魏莱拿着雨伞气冲冲地往前走,脑子里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目的地,她只想往前走,走得越快越好,要不是裙子不方便,她都想跑一跑了。伤心、愤怒和莫名的羞愧主宰着她的情绪,让她有一种想哭想叫的冲动。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累了,没力气伤心和生气了,不远处就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原来她走了这么久,抬头望望天,黑云压得低低的,看样子快下雨了,于是,她转身往回走去,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地向她走来。
  “简。”弗兰克丘吉尔身着一件深蓝色长袍,逆着光朝她走来,长袍尾部被风带起,像一个潇洒的剑客。
  不可否认,心情差的时候看点美好帅气的人或物,心情会不由自主地变好。
  “丘吉尔先生。”
  弗兰克丘吉尔站到她面前,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她脸上:“我们私底下见面就不用这么生疏了吧,亲爱的简。”
  哎哟——
  “亲爱的简”这几个字激起了魏莱一身鸡皮疙瘩,她往后退了一步,谨慎地观察四周:“还是注意点好,随时都会有人经过的,这里离奈特利先生的住在不远,被人看见就麻烦了。”
  弗兰克不耐烦地吐了口气:“遮遮掩掩的,我真厌恶现在的生活,简,相信你一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我无时无刻不希望可以尽快和你结婚,我敢说我们一定会是最幸福的夫妻,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简,请你再忍耐一段时间,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他说到动情处,一把抓起魏莱的手。
  干什么?
  魏莱吓得一抖,立马把手抽了回来。
  “简?”
  作为未婚妻,魏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反常了,哪儿像未婚妻对未婚夫的态度,她尽快调整情绪,装着羞涩说:“我都说了注意点,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
  “你也太小心了,都快下雨了,不会有人来这里的。”
  魏莱见他没有起疑,放了心,又想到他刚刚说的话,心里觉得好笑,一次又一次开空头支票,真把简当傻子哄?
  “我最近收到了一台钢琴,是你送的吗?”
  弗兰克点点头:“喜欢吗?我去伦敦特意为你买的,你的钢琴技艺值得一台好钢琴。”
  魏莱虽对钢琴一窍不通,但是弗兰克送来的钢琴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送给她,那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你这行为太高调了。你知不知道,钢琴送来的那天多少人在我家围观,都在问我是谁送的,他们看我的眼神暧昧又好奇,我当然不能说是你,只能说是坎贝尔上校,就这么说还有很多人将信将疑呢。他们肯定还在猜测,或许海伯里有聪明人能猜到是你送来的。弗兰克,我不喜欢撒谎,下次你别再送什么东西给我了,以免我说漏嘴了。”
  “你不喜欢我送你的钢琴吗?”弗兰克收了笑容,语气听起来虽然还轻松,但脸色已经不怎么好看了。
  魏莱看了他一眼,别过脸:“不是不喜欢,是太高调了,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
  “麻烦!麻烦!从我们回到海伯里,你一直跟我强调麻烦,简,你就这么害怕吗?”弗兰克突然发火。
  魏莱吓了一跳,旋即冷笑道:“是啊,当然怕了,不然呢,公开我们的关系吗?我不敢,你敢吗?你也不敢,对吧,你不怕你父亲和继母知道,也不怕你舅舅和舅妈知道吗?”
  她讥讽的表情刺痛了弗兰克,一瞬间挫败的神情爬上他的脸,整个人都像被戳破泄了气的气球,蔫蔫的:“简,我……”
  【妈的,像两个结婚十年,男的阳、痿,女的缩胸的老夫妻在吵架。】魏莱闭了闭眼:“弗兰克,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
  弗兰克似乎知道她要说什么,毫不犹豫地打断她:“简,你别说。。。。。。”
  “我们的婚约取消吧。”
  她终于说出来了。
  苹果林静得出奇,连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都没有。
  弗兰克怔怔地盯着她,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像是要把她的脸看出一个洞。在这样复杂的目光注视下,魏莱有些不舒服,“弗兰克……”
  “我不同意。”弗兰克冷声说道,“就算你生气,也不要说出取消婚约这种话,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可是就这样无止境地拖下去吗?什么时候才是头呢?”
  “我会想办法的。”
  “什么办法?”
  “我会尽力说服舅母的,她已经提到我的婚事了,我会说服她的。”
  “如果不能呢?”
  “简,我不对没有发生的事情做预测,你应该相信我。”弗兰克故作轻松,“至于你一直担心我们的关系会被外人发现,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已经有了对策。”
  魏莱皱皱眉,感觉不妙:“什么?”
  “咳咳。”弗兰克以拳抵唇,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我说出来你可能会反对,但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最好方法了——以伍德豪斯小姐做挡箭牌。”                        
作者有话要说:  除了拖字诀,弗兰克还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让他舅妈接受简,简的身份背景确实太一般了,而他自己又没什么特别强的能力,还得指望继承舅舅家的财产。
我觉得奥斯汀还是挺偏爱弗兰克和简的,为了让他们俩在一起,最后所有的障碍都扫除了,弗兰克利用爱玛道个歉也就完事儿了,还得到了众人的祝福,对比一下,《傲慢与偏见》里面莉迪亚和威洛比,弗兰克和简就像奥斯汀亲儿亲女一样。

  ☆、第九章 骗人

  魏莱的目光紧紧地锁定弗兰克,沉默半晌后说:“可以把你刚刚说的最后一句话重复一遍吗?”
  弗兰克轻咳一声,避开了她的眼神,他想到这个办法的时候就知道以简的性格绝对会反对的,但他没想到简的反应会这么强烈,几乎一瞬间变了脸。
  “亲爱的简,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不会容许我使用这么卑劣的手段,但是,我想不到别的可靠的办法了,而且,我认为,这个办法不会给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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