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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警的幸福生活(双虎)-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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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误,从封建王朝出现以来就开始锻造的一口超级大黑锅不能由一个人来背,也不应该由一个人来背,几千年的历史负面效应所积累起来的惯性,谁也背不起。

在孤岛的中国地图上,外蒙还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可能在几百年后也不会在官方的媒体或者其他教科书之类的地方看到这块地方被dú立的真相,他即便在退守孤岛之后也没有承认过这个被前苏联抢去的地方。

死后,他的灵柩暂厝于桃、源县大溪公园的慈湖,一直悬棺未葬,之所以这样,是他生前的遗愿,希望在两岸统一之后能够回到自己的故乡再入土为安,他是一个爱国者,从来就认为中国只有一个,只不过大陆应该属于他和他的党派,跟这边正好相反而已。

1988年,他的儿子——孤岛第二任领袖跟他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并且没有选择把那里变成家天下,他是有这个条件和机会的。感谢朝鲜战争,这句话看得懂朋友就看,看不懂的双虎我也不敢解释了。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终于到了地方。老程的山寨很大,说是一个小县城也不过分,里面却是个混搭的风格,外观整体造型就是个强盗的山寨,电影里演的那种,里面却是五花八门,从唐以后,各朝人等齐全,有民房,有店铺,建筑的风格也是各有不同,从草棚到筒子楼,摩天大楼都有,只是还没有建好,现在才四五十米的样子。

路很宽,老程说他是仿制长安城规划的,路边那家酒旗飘飘的酒肆门口,有胡姬奉酒,在招揽生意,边上居然就是一家现代的百货公司,门口有个西装革履的小伙子正对着一个唐朝的仕女大献殷勤,这是跨越时空的爱恋啊,没想到一n曹地府还有这个福利,但秦大仙人仔细一听,靠!原来是卖保险的。

老程说,这里原先没有多少人,只有自己带下来的陪葬陶俑变成的一n兵,但这么多年下来,不知不觉就聚沙成塔,他自己都没搞明白,一个好好的强盗山寨生生就变成了鬼间乐土,曾经有一个姓沈的胖子,说自己是有钱人,要帮老程把外墙的木头栏栅换成坚固的城墙,结果被老程一脚踢出了三百里外,老子就这点儿念想了,你还想着斩草除根?有砌着城墙的响马山寨吗?

秦大仙人在这里呆了三天,大多数时候跟那位倒霉的黑锅王聊天,他原先万念俱灰,一天到晚蒙着个脸,谁也没认出他来,他也没有想着去跟新来的小鬼打听上面的情况,所以不知道短短几十年,上面居然就有了如此巨大的沧海桑田。

听到有个叫李灯灰的老汉奸跳出来要让孤岛dú立,并且声称钓鱼岛是岛国的,他把桌子拍的当当响,嘴里“娘希匹”不断,但听到岛国已经没有了之后,却又有些茫然,没有一个杰出的领袖会制造一场巨大的洪灾来杀死自己的子民,他跟小鬼子的仇恨不在那些愤青之下,乍一听到生死大敌居然连国家都没有了,一时间居然有些难以接受,好半天之后,才拍着桌子大笑而去,连呼“娘希匹”,只是从冲天愤怒变成了淋漓的畅快。

老程想留下秦大仙人,差点儿就把自己的头把交椅给让了出来,但秦大仙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当个响马头子,虽然手下将有两个牛b到极点的小弟,但还是婉拒了,可心里却是很爽,想起了婉拒了中视春晚周力波。

第三百三六章节幽冥(六)第三12七)

第三百三十六章幽冥(六)

ps:感谢漠长老的打赏,今天下午又上推荐了,大家有啥票票的,都再来点儿吧,谢谢了!

到了临走的时候,秦大仙人悄悄问过黑锅王,要不要自己回去的时候把他给捎上,黑锅王考虑了半天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他这样的鬼,还是留在这里当军师比较好,无论他生前如何显赫,但现在不过是普通小鬼一枚,上去了以后看什么都不顺眼,但又没有能力去管一管,与其这样给自己找不自在,还是老老实实当个二当家比较实在。

跟聊斋故事完全不同的是小鬼完全没有法力,秦大仙人问过他,黑锅王最大的本事就是凌空摄物,用意念来操控物体,但最多也就是一个茶盅,连个茶壶都不行,这要上去了,连b局都混不了,最多去当个神棍。

秦大仙人有些遗憾,原本还想着带他回去跟两位老爷子聊聊天,虽然当年打生打死,但现在应该可以一笑泯恩仇了,能够跟他们聊天的人越来越少,就当是找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可以让两位老人高兴几天,但黑锅王认命当起了二当家,大罗金仙也不好勉强,只能独自上路再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孙家那三个小鬼。

秦大仙人空着手来的,走的时候却是多了一匹马,这是老程的临别礼物,说这匹马也是他捡来的,老马识途,应该可以带他找到下一个有鬼烟的地方。

秦大仙人不信,但老程又说这匹鬼马论资历比他还要老,应该是三国时候死掉的。秦大仙人问他怎么知道的?老程挠挠后脑勺。半天也答不上来。只是说。这是鬼的本能,大家都知道。

秦大仙人对研究鬼魂没有兴趣,所以也就姑妄听之,不过这匹马倒着实神骏,跟马青的原形都差不多了。通体雪白,四个蹄子却是黄色的,秦大仙人心里暗暗猜测,如果老程的话靠谱。那这匹鬼马会不会是曹操的爪黄飞电?

马背上是秦大仙人要带走的东西,陌刀一柄,明光铠一副,马槊一把,这玩意儿都是实打实的国宝级文物,虽然不能吸收,但放在家里把玩也算不错,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又被自己的老外公给抢了去,从此一入侯门深似海,跟那个天上人奸一样。

幽冥地府太大。秦大仙人告别了老程和黑锅王之后,骑着疑似爪黄飞电走了足足五天五夜都没有见到一个鬼影子。终于在大罗金仙快要暴走之前的一瞬间,他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厮杀声。

秦大仙人远远望去,只见前方有两伙人正在厮杀,一边是几十条壮汉,个个都敞着胸口,头上包了一块红巾,有的拿着大砍刀,有的拿着红缨枪,正在围攻一辆马车,马车边上虽然护卫也不少,但战斗力不行,只能勉强做到结阵自保,奇怪的是两边打得热闹,但却又不下死手,红头巾的那边儿也只是把人打昏了事。

那马车看着普通,但门上却是有一个商标似的图案,秦大仙人看着眼熟,一时也想不起来,但总觉得是一个自己应该知道的东西。

秦大仙人也没打算出手,强盗不一定就是邪恶的,还有替天行道的,再说他五天前自己还住在强盗窝里呢,那里简直已经变成了幽冥乐土,要知道孤魂野鬼一个人是很危险的,随时都有被吞噬的可能。

秦大仙人下来之前问过神光,鬼还会不会死的问题,据神光说,鬼也会死,但只有一个死法,那就是被另外一个鬼吞噬,被吞了之后才是真正的形神俱灭,再也没有了一点儿生机。而吞噬的那个会得到被吞噬者的力量,最终如果运气够好的话,可以成为鬼王。

“各位兄弟,我天涯镖局年年都有孝敬,过年过节也从不拉下,今日又为何翻脸?”眼看这边就要支持不住了,一个中年汉子对着红头巾们高声叫道。

“废话少说,把车子留下一切好说,以后咱们还是照旧,但今天只能对不住叶总镖头了。”那伙红头巾的身后是一个小土包,上面有一把太师椅,秦大仙人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应该是南宋年间的红木太师椅,太师椅上坐着一个中等身材的汉子,一把大刀斜斜插在他的脚边。

“刘当家的,就算死也要让我死个明白,不过是两个戏子而已,为何值得你如此大动干戈?”叶总镖头死命架住了一杆朝自己刺来的长枪,接着叫道。

那强盗头子不答,却是个火爆脾气,见手下们久攻不下,抽出脚边的大刀就冲了下去,“不用废话了,今天算我刘丽川对不住各位,但这个人镖我劫定了。”

刘丽川?秦大仙人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死活想不起来,那鬼马没了秦大仙人的操控,自顾自往前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战团边上,这一人一骑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很是扎眼,两边人都不知道他的来意,红头巾一个小头目叫道:“小刀会办事,闲人回避!”

小刀会,刘丽川!秦大仙人一下子就想起来眼前这位到底是谁了。

刘丽川,生于1820年,南方省香山(中山)人,早年是个游方郎中。1845年在港岛加入天地会,1849年接组织委派到申市,成为了申市小刀会的首领。

1853年,太平天国攻陷金陵城,他联合陈阿林、周立春、潘起亮等人发动了申市小刀会起义。9月7日占领了申市,司令部就设在现在申市的旅游景点——老城隍庙内的豫园。

刘丽川占领了申市之后,建立了自己的政权,称大明国,他自任统理政教招讨大元帅。小刀会是天地会的分支,一直以反清复明为最高纲领,虽然找不到了朱家的后人,但这个国号还是先用上了。

可能是担心自己的力量不够,于是就给自己找靠山,改称为太平天国统理政教招讨大元帅,并派人上书洪秀全,表示愿意接受天皇的领导,并请太平天国派官员来申市理政。

太平天国得到消息之后很兴奋,申市那个时候就已经是江南重镇,清政府一旦丢失了那里,连漕运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东王杨秀清亲自写了一道檄文,欢迎“刘丽川率众来归,”并命令驻守镇、江的罗大纲制造皮蓬小船600艘,去申市接应小刀会。但因为当时天京(南、京)受到江南、江北大营的围困,分兵东下接应的计划最终失败。

刘丽川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小刀会的力量和太平天国相比就好像是孙家和秦大仙人的差距,清军联合了英、美、法等**队没多久就卷土重来,历经17个月的艰苦鏖战,小刀会终于弹尽粮绝,1855年2月17日,刘丽川在弃城突围之时,在虹桥地区牺牲。

小刀会这个组织也挺奇怪,是道光年间起源于福建厦门的一个秘密地下组织,跟洪熙官和方世玉他们差不多意思,却一共分为两支,一支是天地会的分支,就是刘丽川的那个,另一支却是白莲教的分支,那年头也没有商标注册法,不知道为什么两伙人马选择了同一个名字。

秦大仙人震惊于沦为山大王的义军首领,根本就没有听到那红巾大汉的话,鬼马看着前方的厮杀也不害怕,还是自顾自往前走,看来是见惯了大场面的,爪黄飞电的可能性又增加了一大块。

那小头目见秦大仙人根本就不搭理自己,反而饶有兴致地盯着自家老大目不转睛,大怒道:“小子,耳朵聋了吗?”

说着迎上鬼马,一刀就斩向马蹄,这些鬼卒都是跟着刘丽川一起战死的义军,脾气或许不好,但无故伤人性命却是做不出来的。

秦大仙人正想出手,却没想到鬼马却一跃而起,不仅躲开了那红头巾的一刀,反而顺势撩了他一蹄子,红头巾措不及防,惨叫一声双手捂裆,在地上抽搐不已。

秦大仙人看得牙根都酸了,没想到这匹走起路来跟驴子有得一拼的鬼马还有这个技能,看来不管是不是爪黄飞电,都是个有培养前途的好鬼,等走的时候一定要带走。

男人爱车是天性,放在古代就是爱马,秦大仙人古今皆爱,而且还是爱马多一些,他喜欢活生生的东西肯定要多过机器,他从小孤独,而孤独的人往往厌恶孤独。

“多谢这位兄弟仗义出手,日后我天涯镖局必有厚报。”叶总镖头也不管秦大仙人是不是真的救兵,反正救命稻草先抓在手里再说。

秦大仙人白了他一眼,对这种人他非常反感,这等于是硬生生把秦大仙人跟他绑在了一起,给对方造成了他们是一伙的印象,太自私了,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或许就一起交待了。

双方都停了手,一起望向秦大仙人,能骑着这么牛b的马的人,应该不是个善茬,刘丽川双拳一抱,说道:“这位兄弟应该只是路过,我小刀会不伤他们性命,只要那马车里的两个人,等一会儿完了,我请你去山寨喝酒。”

第三佰三七章幽冥(七)

第三百三十七章幽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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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仙人点点头,申市的英雄不多,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也是以玩儿经济为主的,但刘丽川绝对算一个,虽然他不是申市人,但也是秦大仙人小时候的偶像,孤儿院里还有小刀会的连环画,刘丽川是封面,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秦大仙人小时候几乎把这本书给翻烂了,小男孩儿总是崇拜刀光剑影里的英雄,这个很正常。

“刚才不好意思,乍一见到刘大帅心里有些激动,误伤了这位兄弟,对不住了。”秦大仙人也抱拳,但说的话有些别扭,现代人努力说古代的白话,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刘丽川江湖出身,脾气爽直,哈哈一笑,说了一声:“无妨,做了鬼,这玩意儿也用不到。”说完又转身加入了战团,在叶总镖头幽怨的眼光中,秦大仙人翻身下马,悠闲地看起了大戏,只是脑子里还在想,这马车上的标志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

这标志外面是个正方形的黑框,里面是红色的底子,红底上面是一个镂空的白色英文花体的小写字母a,在a的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红五星,秦大仙人完全可以肯定自己见过这个标志,而且应该曾经非常熟悉,但现在却是死活想不起来,应该是很久没有见过了。

天涯镖局的趟子手很快就被小刀会的一n兵击败,只剩下那个叶总镖头还拦在马车的门前,一副随时准备英勇就义的样子。现在看起来。这人或许自私了一点儿。但职业操守着实不错,这是个古代的鬼,那年月的人讲得就是个信字,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一个不守信誉的人在那个时代将寸步难行,是我们现在签了合同都靠不住的时代的人所难以想象的。

“叶总镖头,你放下刀吧,我们跟他们走。你们已经尽力了,如果这一趟能活着回来,你们的酬劳我会照付。”在刘丽川准备亲自出手解决叶总镖头的时候,马车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些低沉,但态度坚决,很有担当,用一句流行语来形容,从这个话里就可以看出那是个女汉子。

“不行,想我天涯镖局三百年的金字招牌。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想抓了你们去。除非从我身上跨过去。”叶总镖头断然拒绝了这个建议,镖局和劫匪可以和解,但那需要以确保被护送的货物或者人为前提,就这么投降的话,对于一个镖局的总镖头来说,这不可能。

“无所谓啦,叶总镖头,反正都已经是鬼了,还能把我们怎么样。”马车里又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懒洋洋的有些沙哑,但偏偏在这淡淡的慵懒中带着浓浓的优雅,让人感觉非常的放松和舒服。

那女子的声音秦大仙人已经觉得很熟悉了,这男子的声音一出,秦大仙人顿时就想起来这马车门上的图案到底是什么。

“华星唱片!”秦大仙人差点儿跳了起来,“天哪,马车里不会是那两个人吧!”,他们俩生前就是知己,去世的时间也只差了八个月,那一年被他们俩的粉丝称为黑色的一年,悲伤的一年,所有人都在为一年之内失去这样两位杰出的人物而感到遗憾,即便不一定是他们的粉丝,而华星唱片就是他们俩出道的地方。

华星唱片公司成立于1971年,初时主要为举办演唱会及为tvb代理唱片的发行,并未有港岛歌手加盟及推出专辑。

直到1982年,张国容加盟,成为了华星的第一位男歌手。同年,华星公司与tvb合办“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梅燕芳获得冠军后签约华星唱片。此后,随着罗纹、甄尼、成隆等人的加盟,华星唱片公司在八十年代的乐坛,更与港岛乐坛霸主宝丽金唱片公司(现名环球唱片)并驾齐驱,港岛歌坛许多大牌都曾经被华星揽至麾下,比如:刘德铧、陈奕讯、吕放、杜得伟、许至安、梁朝韦、郭富成等等。

黎民、杨千华也都是出自他们公司的新秀歌唱大赛,但黎民未受到公司重视,后来转投宝丽金才逐渐大红大紫,杨千华也于2001年离开华星,签约新艺宝。同年,华星唱片陷入低谷,最惨的时候只剩下两名员工,差一点儿就陷入破产清算。

秦大仙人就是听着粤语歌长大的,那年月港岛进口的磁带要十一块钱一盒,不是一个孤儿可以买得起的,秦大仙人曾多次留恋在音像商店之内,看着张国容和梅燕芳的磁带流口水,而磁带盒上,正是那一个大大的红底花体的a字。

“刘大帅且慢!”秦大仙人猜出了车里那两个人的身份,虽然已经是神仙了好些年了,但还是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激动,无论哪个人看见了自己少年时的偶像都难免如此,现在看见偶像有些麻烦,自然是要管上一管,但麻烦的是两边都是自己的偶像,一个是儿童时期的,一个青少年以及成年以后的,这让秦大仙人有些挠头,幸好他户籍警出身,想想无非就是再调解个纠纷而已。

刘丽川虽然跟秦大仙人交涉得很愉快,但一直没有放松对他的关注,这么大的一根人形蜡烛,实在是太吓人了,他自己武艺高强,手下的兄弟也是百战精兵,所以在这一n曹地府的一百多年也混成了一个低级别的鬼王,但要对上秦大仙人他一点儿信心都没有,阳身入幽冥,那铁定是仙家手段,不是自己可以对付的。

所以秦大仙人一叫且慢,他不得不停下来,用询问的眼神转过头来,叶总镖头也暂时松了一口气,他虽然身手不如刘丽川,但也是吃的江湖饭,眼力之老到并不比他差到哪里。

“刘大帅,我与车内人有旧,不知道刘大帅到底为什么要劫了他们去?”秦大仙人有些不好意思,无论是不是大罗金仙,出尔反尔都不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情,他刚刚才说过自己是打酱油的。

“赤眉鬼王过寿,马车里的人小曲儿唱的不错,在这方圆数百万里大大的有名,所以我要把他们送了过去凑个热闹。”面对叶总镖头疑问,刘丽川可以忽视,但秦大仙人这么问了,他只能老实回答。

“赤眉鬼王?”叶总镖头忍不住惊呼,“八万里落雁海的赤眉鬼王?”语气震惊,但他的脸上却是显露出一幅哭笑不得的样子。

刘丽川点头,带着一丝崇敬说道:“正是他老人家。”

“刘当家,您倒是早说啊,我们天涯镖局正是要送这两位去给赤眉鬼王祝寿的!”

“啊?”刘丽川这下愣住了,打了半天原来是误会了,但随即又有些怀疑,赤眉鬼王如果要这两人去唱曲儿,怎么会不派人跟随,反而要委托天涯镖局一路护送?

叶总镖头的答案很简单,想拍这位老大马屁的不止他一个,这是附近的天涯城所有富商的联合委托,倒在地下的趟子手,有一半是那些富商家的保镖。

这一下刘丽川就没话讲了,那赤眉鬼王是方圆数百万里的霸王,常年住在鬼迹罕至的落雁海里,那落雁海听名字就知道是个怎么样吓人的地方,像他这样的低级别鬼王,如果硬闯的话,不出几百里就铁定成为鬼王手下的补药。

其实论资历的话,那鬼王还不如刘大元帅,刘丽川死于清朝末年,但那鬼王出现在幽冥地府还不足百年,但这个鬼地方现在根本就没人管事,纯粹以实力来说话,赤眉鬼王来的时候就带了数千个本领高强的手下,一看就知道在上面就是叱咤风云的主儿,没过了多久就扫平了这方圆数百万里的势力,要么投降,要么成为补药,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刘大元帅就是鬼王派在这片地方的管事,当初鬼王一人闯寨,三个回合就把刘大元帅打翻在地,如果不是他见机得快,地府中早就没有了他这号小鬼王。

至于那天涯城是另一股势力,跟阳间的政府差不多的组织,这么多年没有阎王判官,又死了这么多的帝王将相,建立几个国家真的是不费什么力气,但却管不到赤眉那个级别的鬼王,连老程都收编不了,毕竟幽冥地方太大,而且也不止一个国家,彼此间还冲突不断。

听刘丽川介绍,朱元璋的大明朝跟李自成的大顺朝打了三百多年了,到现在还没分出个胜负,大明朝的先锋官是末代皇帝朱由检,他就是生生被李自成给逼死的,每次开打都冲锋在前,一副我不想活了的样子。

原来幽冥地府这么好玩儿的,秦大仙人听得很兴奋,这一锅煮得够乱的,大明朝被大顺朝给革了命,最后便宜了扎着老鼠尾巴的野蛮人,276年的国祚毁于一旦,那肯定是生死的仇家,灰孙子被人给灭了,老祖宗亲自出马,不过从个人能力上来讲,秦大仙人看好那个传奇的乞丐皇帝,闯贼李自成能跟他打了几百年保持不败,麾下应该不止他原先那几个狗头军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拾八章幽冥(八)九)18第三

第三百三十八章幽冥(八)

ps:感谢漠长老的打赏和chaye。chaye月票,这几章过度一下,而且双虎我好想也遇见了传说中的瓶颈,大家包涵。

秦大仙人很不喜欢这个教科书上的正面大英雄,所谓的农民起义领袖,从客观事实出发,如果不是内外交困,明朝未必就会输给了留着老鼠尾巴的野蛮人,也就是说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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