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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Black Rosevil-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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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黑龙倒是很想了解在丽兰身上发生的怪异。只可惜什么都查不出来。原本依照黑龙的性子,若不是将这件事查得水落石出,他决然不会收手。那一日丽兰如果不加入龙王社,黑龙保不定已经对丽兰下手了,那个男人最憎恨事情脱离自己的控制。而今丽兰立了功,黑龙应该不会再纠缠丽兰的怪异,你们可以放心啦。”说罢,他喷出细细的烟雾。
紧接着,地龙又补充了一句,“况且,黑龙最近正生不如死的甜蜜着,非要排解一下那生不如死的甜蜜感,比起侦查你和丽兰,还不如去同白虎会干架来得有趣!”
“你的国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身为体育老师、被两度侮辱的地龙目光狠狠地看了过来。
宁柠也不怕他,问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的甜蜜?都生不如死了,还甜蜜?”这逻辑太混乱了不是?
“又想扑倒做到腰都直不起来,又担心伤害对方。明明心急如焚,却又想要装温柔体贴尊重女孩意志的温柔公子。难道是不是生不如死的甜蜜?”
“……你赢了。”
“身为老师,战胜学生是必须的。”
“切!”
“龙王社想要干掉白虎会应该轻而易举吧?”宁柠突然问。
“怎么想到这个?”
“那为何不干干脆脆收拾掉白虎会,自己独霸香港呢?”
“那样,”地龙的手朝宁柠肩上一拍,“可爱的阿sir们也只剩我们了。而且,丫头,你说错了一件事喔,香港的社团,可不止白虎会和龙王社,确切说,是繁华区已经被我们和白虎会包下了。其他小地方,有的是鱼龙混杂的小组织。”
原来如此。
谈话气氛正浓,宁柠抓紧时间问了那个盘旋在自己心中很久的问题,上次水龙同她说过一些,但言辞中有不少漏洞,“地龙……为什么你们都要上学呢?要隐藏黑龙的身份应该还有别的办法吧!藏在家里或者送到国外去不是更容易隐藏吗?何必上课呢?总不会是为了毕业证吧?”
“因为知识就是力量。”典型的想将问题混过去。
就在宁柠相信地龙不会告诉她真相的时候,地龙嘿嘿笑道,“那学校是皇龙办的。学校规模,教学资源、办学条件,师资在香港都是一等一的……”
“是吗?连你这种人都能混进去当体育老师,师资应该不怎样吧!”
地龙目光狠狠看了过来,为了避免被人丢下天台,宁柠闭嘴。
“那里的师资就是一等一的!特别是体育!”
“……嗯……老师你是对的。”
“正因为一等一的师资,这学校就能吸引香港一大批富豪子弟、官宦子弟。黑龙他们在里面学习,自然是为了同那些人接触。或者寻找他们的弱点,击溃他们。或者,将他们纳入我们的阵营。条子们只知道我们的身份,却不知道学校背后的大股东其实就是皇龙。”
原来如此。
遍地撒网。
“那官方文件上的大股东是谁?”
“苍子也。一位来自大陆的有钱人。”
“苍子也?怪名字。真有这人?”
“不知道。”点上下一根烟,地龙吸了一口。刻意将烟雾吐成一个个烟圈。“谁知道呢。就算没有这个人,创造这样一个人不就行了?在这个世界上,创造一个不存在的人同毁灭一个存在的人同样容易。”
“其实,我忽然觉得……你……不笨嘛……”宁柠由衷赞叹道。
以前看漫画的时候,很明显地龙是四天王中最糟糕的,虽还不至于被新条盖上“脑残”的钢印,但笨是必须的。漫画中,地龙还常被黑龙教育要多动动脑子。在这里,地龙常被火龙说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范,可今天坐下交谈,她才惊觉这男人其实一点都不笨嘛,甚至可以说很聪明。不过说来,赫赫有名的四天王如何会有肌肉发达四肢简单的笨蛋混进来?皇龙总不会养人吃闲饭吧?
“为何你同黑龙风龙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你……好笨……”
“请不要用至多算得上聪明的人同智商非人类的人相比。”
宁柠:“……”
出于同情,她轻轻拍拍地龙的肩膀。
还在那个世界的时候,每一次她看江苏台的《最强大脑》,都会有自己就是个脑残、弱智加白痴的感觉。其实,她真的很理解地龙。
地龙的电话忽然响了。
是黑龙,似乎龙王社又有事情做了。“我先走了,待会儿让我老母送你回去,有她在没人敢欺负你。”地龙说着,点上一根烟。起身离开。
宁柠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当初要当体育老师呢?教国文比教体育容易获得尊敬得多啊!”
“笨丫头!因为体育课最少啊!”
“……”
“还有就是你妈妈的事……”
“简单,用尽一切手段让她讨厌你就行了!”地龙的回答相当干脆。
宁柠耸耸肩。
虽说荣姨对她很温柔,但地龙可不是她的菜……可是,要如何才能让荣姨讨厌自己呢?她觉得这问题真是太复杂了。
慢悠悠下楼,在荣姨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坐到天黑,宁柠才被依依不舍的荣姨小心翼翼地送走。
回家后,宁柠特意搜索了“苍子也”这个词。大陆没有叫这个名字的省份和地方,除了一家十年前关闭的孤儿院,孤儿院的院长的名字就是苍子也。
估计皇龙也仔细查过,否则不会使用。
这事也就这样过了。
由于丽兰哥对皇龙的宣誓效忠,黑龙不会太找丽兰哥的麻烦,从地龙口中得到确切的答案后,宁柠彻底松了一口气。
但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树欲静而风不止吗?
这“风”,是程玉可。
☆、三十一
原著中没有程玉可这号人,但鉴于黑龙同学的种马本性,宁柠相信一个程玉可的身后一定站着无数个张玉可、马玉可、刘玉可……只不过,原著中那无数的玉可在黑龙同学和来实同学的肉战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而今,故事情节改变了,玉可们不定会接二连三地涌现了出来。
按理说,这也算是正确的发展。
看着就要到期末了,程玉可却转来了国际学校,成了宁柠的同班同学。
跨进学校大门,程玉可就给学校那些成绩优异,家境却不太好的学生一人送了一台最新款iPad,一张上万的购物卷、可以在龙王社旗下的商场任意使用。没有任何人退回这份礼物。
除了屈烨。
“他应该依靠男人的直觉感受到你和程玉可不对盘了。”宁柠斩钉截铁地说。若不是因为火龙也是男孩子,她真想促成这一对!
火龙的回答却很冷静,“那是因为那小子自尊心太强,而且,不算太笨。别说是程玉可,就算是我送,他也不会收的。因为收了东西,就要替别人办事!”
需要别人做事的程玉可来这里目的只有一个,黑龙!
送全校iPad当然是为了拉拢人心。送龙王社旗下商场的购物卷当然也是为了拉拢人心,顺便拉拉自己在龙王社的人气。
程玉可已彻底弄清楚对手不是丽兰而是来实。宁柠本以为程玉可会召集全校收了礼品的人暴打一顿来实什么的,但结果却是——
程玉可给来实送了礼物。
一辆喷成樱花色的保时捷卡宴。
“日本的国花是樱花,所以,来自日本的可爱女孩当然要用樱花色的汽车。我喜欢卡宴,在不清楚别人究竟喜欢什么的时候,就要送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是我待客的礼节。”程玉可用一流的日文相当亲切地对来实说道。
“谢谢。”得到这样礼物的来实欣喜若狂。来实不是那种会怀疑人的女孩,更何况,程玉可是学校中极少的能同她自由交流的女孩。所以,来实对程玉可的“你是重要的朋友,我要代替黑龙照顾你”之类的话确信无疑。
黑龙虽说怀疑程玉可的动机,但来实说程玉可是她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也就作罢。
日文完全不懂的宁柠和日文只能听懂雅蠛蝶的丽兰哥在火龙的翻译下才多少明白程玉可的意思。
“有钱人的千金小姐就是不一样。”丽兰哥感叹道。他不愧在身体中住了一个男人的灵魂,丝毫没有从这件事中感受到一丝丝女人的恶意。
“这下,有好戏看了。”火龙这样说,言辞间却没有丝毫看热闹的情绪,听他的口气,反倒觉得他有些紧张。
一切应该同程玉可的身份紧密相关。
宁柠问火龙,只得到一声叹息。
询问水龙,他用最优雅的微笑来搪塞。
问地龙,答案是“波】霸美女”。
问风龙……瞥见风龙眼镜片上的反光后,宁柠自动转身闪人~~
“还是只有火儿你告诉我了。”
火龙还是不肯回答,宁柠本打算缠着火龙不放松,转念一想威逼朋友告诉自己他并不愿意说的话,铁定会被哥哥批评,也就算了。
就当她打算放弃的时候,火龙却开了口,语出惊人,“我不是不愿意告诉你,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你,毕竟,程玉可这个时候不定正在思考要如何弄死你和丽兰。”
“难道她真是黑龙的前情人?”宁柠知道,在这个世界,爱黑龙的女人多了去,那位被Andy嘲笑的亚洲后林莉斯小姐曾对来实同学科普,“几乎全香港的美女都是黑龙的情人”【书上原话】。程玉可恨不得杀了丽兰哥,难道也是这个原因。
火龙却一个劲摇手否定,一脸无奈,“才不是呢。程玉可可不是会给黑龙当情人的女人!但是……她曾用硫酸泼了黑龙其中一个情人的脸!可怜啊,那次的情人是个才出道的小歌手,声音相当不错,当时龙王社想要将那个女孩捧成一线明星。你也知道,潜规则的对象嘛~黑龙嘛~~~然后一瓶硫酸下来,就没有然后了。”
“没人报警?”
“报什么警啊!程先生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只要程玉可想要,天上的星星都会给她摘下来,小小的泼硫酸事件,算什么啊!所以,小柠,小心点喔,上次的事情。”
宁柠明白火龙的意思。上一次她当众让程玉可下不来台,以程玉可的性格,一定会报复。她问自己,若是早一天知道程玉可的本性,她是否会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接受那张二十五万美元的支票?
还是不会。
因为尊严。
“不过,我想程玉可应该不会对你下狠手,至少不会光明正大的对你下手。”
宁柠默……她很想说阴着下手更可怕行不行~~~
火龙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继续说道,“说白了,程先生的确很有手段,却也不过仗着龙王社撑腰。这点来看,她同丽兰在身份上也没有太大差别。加之丽兰入了龙王社,我又在你身边,程玉可自然后有所顾忌。对了,悄悄告诉你小柠,你知道吗,程玉可曾是黑龙未婚妻的人选之一!”
立刻被打鸡血的宁柠预感其中必有不一般的奸】情!
从一开始,宁柠就觉得黑龙的未婚妻丽兰不定是皇龙选的,但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未婚妻的位置还经过了一番角逐。上一次在宴会上她并未仔细打量程玉可,而今细细看,才发现程玉可的脸蛋极为漂亮,比丽兰有过之而无不及。之于身材,同来实同学真有的一比呢!
真正意义的女神。
特别是在唯一的竞争对手丽兰已变成丽兰哥、实现了从女神到男神的跨越。
可为何当初黑龙没有选择程玉可?
难道是程玉可的家世不如丽兰?
问火龙,火龙的回答是程玉可的父亲是香港的富商,母亲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小提琴演奏家,他们家在香港拥有三家星级大酒店和一家大型商场。若是非要以资产来论,程玉可的家产比丽兰哥的家产至少多五倍。如果说名媛也有等级,那程玉可也是为数不多的能站在顶峰的女子。
宁柠不明白了,既然程玉可在容貌、身材、家世都胜过丽兰的女孩,为何皇龙不选她当黑龙的未婚妻?
问火龙,火龙撇撇嘴,“这个问题,只有皇龙知道。”
关于程玉可身份的讨论到此为止,眼下,宁柠想得最多的是,该如何对付这个女人,这个一定会对自己下手的蛇蝎美人。
(~ o ~)~zZ
“你要枪?做什么?”正在体育保管室核对篮球数目的地龙对宁柠的要求很好奇。宁柠也对四天王之一的地龙除了伪装体育老师折腾火龙跑步做操,也会干一些正常体育老师做的事情感到好奇。
“为什么你要做这种体育老师做的事情?”
“我本来就是体育老师!!!”
话虽如此~~
但地龙你就算是体育老师,也是吃学生不吐骨头的那一种!
“你怎么总是这样怀疑我的人格!”有气无力的白了宁柠一眼。地龙解释说,他的地盘在九龙区,而学校在香港区,这一带认识他的人并不多。
“所以?认识你的人不多,你就要数篮球吗?”
当然不是。没事做数数篮球,不过是地龙让自己看起来同其他老师没什么区别的对策罢了。为了避免被发现,他还得做写教案啊,开教职工大会一类的事情。
“体育也要写教案?”
“请不要歧视这个专业。”
“你会写教案?”
“你当我养的手下是养来吃白饭的?”
因为地龙“老师”的身份,所以他的手下同其余几大天王的手下相比多了帮boss写教案、写总结,写学生行为评估表一类的任务。
“幸好你不是教语数外的。”宁柠感叹道。
“为什么?”
“如若那样,你的手下还要努力学习,因为他们要帮着你给学生批改作业。”= =|||
闲话到此为止。
宁柠说起了自己的初衷。
“想要枪,是因为程玉可吗?”地龙一语中的。
宁柠点点头。
顺手将登记体育器材的本子丢给学生,地龙跃上跳马,抱臂,跷起一条腿。“丫头,别瞎想了。首先,程玉可要动手一定会找杀手,你这样的小丫头就算有武器,也没本事对付杀手。其次,身上带着枪,却不小心被外人发现,丫头,你就等着阿sir们请你喝茶吧!最后,好歹这里是皇龙的地方,你是皇龙学校的学生,程玉可再如何仗着父亲的威势胡作非为,也没有胆子在你读书的这两年下手。”
“为什么?”
“学生死了,谁最倒霉?”
学校。
“那位程先生虽说不太将黑龙放在心上,但对皇龙,可是不敢得罪的。胆敢在皇龙的地盘对付皇龙的学生,影响皇龙的办学业绩。那他真活不耐烦了。”
宁柠一直紧张的心略缓。但疑惑却沉沉袭来。
“那位程先生到底是谁啊?黑龙都怕他。”她忍不住嘟噜了一句。
额头被地龙轻轻一弹,“黑龙怎么会怕他?!那位程先生不过是个商人。只不过,黑龙他……”他欲言又止,眼神有些游弋,看起来很为难的样子,似乎在思考是否应该将真相告诉宁柠。
“不用告诉我了。真的。我不知道也没有关系。”强人所难不是宁柠的兴趣,更何况那是黑龙的隐私。
话说完,她看见地龙温柔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素来一副四天王中爷最牛叉模样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温柔的表情。
“去找水龙。”地龙跃下,拿过宁柠手中的本子,继续数篮球。
永远温柔的水龙温柔地接待了宁柠,给了她一个小手指一半大小的、做成相当漂亮的玫瑰花柱模样的喷雾,配上链子就能挂在脖子上当装饰品。
而后水龙再三叮嘱宁柠这东西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使用。宁柠最初以为是防狼喷雾一类的东西,但看水龙竟少有地露出了紧张的神情,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如果到了非使用这个东西不可的情况,记得用过后给立刻地龙打电话,让他来处理。”水龙又接连提醒了好几次。
给地龙打电话估计是因为地龙与她同样住在九龙区还是上下楼的关系的缘故吧!宁柠想。
不管如何,手中有了东西就是好事。
前世,有一次她因不小心撞了一个人的肩膀就遭遇一群太妹围殴,幸好哥哥就在附近,但哥哥也只是紧抱着她不让她受到伤害。对那些太妹,完全没有动手。
哥哥永远不会同女孩子动手。
正因为如此,这一世的丽兰哥绝不会对程玉可留心。
哥哥保护了她这么多年,现在,该她保护哥哥了。
【恶搞Q剧场(1):
话说风龙小朋友再一次同丽兰大哥鸡同鸭讲,误以为丽兰大哥其实是变性人,紧接着,出于对黑龙同学的忠心,凤龙小朋友找到了黑龙同学~~
风龙小朋友(面上各种忧愁,各种难堪,各种尴尬,各种难为情):我终于发现了丽兰的问题。
黑龙同学(相当紧张地~~):说!她是想要攻占龙王社还是背叛龙王社,手下们,准备我的机关枪!准备炸弹!准备敌敌畏!准备硫酸!
风龙小朋友(相当严肃地扶了扶眼镜):丽兰,其实是……
黑龙同学听得很认真。
好容易,风龙小朋友从牙缝里挤出了那三个字:……变性人。
黑龙:→ →好了,手下们,那些东西都不用准备了。那里凉快你们哪里歇着吧~~
风龙小朋友(焦急的):黑龙,你不相信我?!(%>_<%他觉得自己被黑龙漠视了……)
黑龙同学:╮(╯_╰)╭那个,我说风龙啊……
风龙小朋友(相当严肃的):黑少爷,您说!
黑龙同学:(ˉ(∞)ˉ)你认为我连洞和菊花都分不清楚吗?
风龙小朋友(故作镇定外加义正词严):黑少爷,您分得清楚!
黑龙同学沉默了很久~~
看似镇定的风龙的内心:竟然敢诓我!!!丽兰!!!!!!!!!!!!!!!!!】
作者有话要说: 【插句嘴,原著中丽兰同来实接近的时候来实也对疑心重重的黑龙说“丽兰是她的第一个朋友”。当时,俺很想大喊一句,妹子!丽兰是你第一个好朋友,那火龙呢???对你那么温柔那么温柔的火龙呢???所以,虽说尊重原著CP,但坚定的不能让可爱的火龙同这个女人有关系了!】
☆、三十二
放课后宁柠本打算约丽兰哥去兰桂坊逛逛,顺便告诉他自己的担心,可是因为loveless的事,丽兰哥很忙,火龙也很忙,龙王社的所有人都很忙。宁柠想帮忙,但龙王社不会有人找她帮忙,她只得像被黑龙塞进汽车的来实一样,悻悻然回家。
但离开前,她还是将自己的担忧转告给了丽兰哥。
“切,怕什么,不过是个妹子。若你老哥我还是前世那个甩甩头都能引得小女生尖叫的小哥,铁定分分钟将她吃得骨头都不剩!”丽兰哥的回答与宁柠想象中差别不大。
再联系今天地龙说的那些话,宁柠也觉得自己是否想得太多了。
既然程玉可没有胆子动龙王社的东西,那在这两年应该不会对付她和哥哥吧。
宁柠这样想。
“再说,就算那什么玉可想对付咱们又如何,我会保护你的,怕什么?”说罢,丽兰哥又亲亲她算是告别,可是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是额头,今天是嘴。
其实在宁柠看来,被哥哥亲亲没什么大不了的。亲亲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不过是哥哥情感的一种表达方式罢了。
但是!
为什么她觉得身后有一道很可怕的目光?
胆战心惊地回头,宁柠看见风龙的眼镜片上闪过一道精光~~~~~
紧接着,丽兰小弟被风龙大哥拖上汽车干活去了。
宁柠只得自己回家。
本以为不过又是一个抱着电脑独自上网的夜晚,但打开门,宁柠却发现阿云竟然回来了。素来在外晃荡的阿云回家在宁柠看来本已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
家里坐着一个带着黑边框眼镜,穿着淡灰色西装的男人,三十出头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儒雅,很有几分《冬季恋歌》里裴勇俊的感觉。看见宁柠,男人站起身主动介绍,“你好,我是左少清。”
宁柠习惯性伸手回应。
“这是我的男朋友,叫左少清,是马来西亚的华裔。”在厨房里忙碌的阿云探出头来说,“你快去洗手,要吃饭了。”
宁柠很完美的保持了半分钟左右的石化状态。
接下来,吃饭。
搁在家中不过是做样子的餐桌上摆了十几道菜,全是阿云亲手所做,清一色的粤菜。
才从石化状态解放出来的宁柠再度以机器人的状态吃完了整餐饭。
其实家中没有父亲,阿云寻个男人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阿云也不过三十八岁。更何况这里是香港,风气比大陆开放,身为儿女,她不应该参合母亲的事。
但宁柠总觉得有些别扭。
似乎这样的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理所应该的。
除了阿云。
“桌上香水百合是你买的。”阿云突然问。
保持机器人状态的宁柠一个劲朝嘴里塞食物,只是含混着点点头。
“我回来了好几次,家里的花都是香水百合,但我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你还会买别的花。”
“因为你喜欢。”宁柠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她不愿意同阿云继续敌对,
阿云似乎有些惊愕,但很快就微笑着,对左少清说,“我这个女儿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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