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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见男神误终身-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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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尺素的轻功也是非常的出色了。
  “尺素姐姐真是一如既往的很厉害啊。”石榴花一边喝粥补充体力,一边小声的说道。
  原随云有点不明所以:“嗯?”
  “很多方面啦!”石榴花把嘴里的那口粥咽了下去然后才继续说话; “随云你看,尺素姐姐长得这么漂亮; 又能打理家事,不管什么事情都能够做的整整齐齐的,还能下厨做饭……”
  这一点是石榴花最喜欢的地方了; 她之前醒过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饭点当然也早就过了,还是尺素又去厨房里给她拿了一直温着的粥。
  不; 石榴花表示自己当然不是被区区一碗粥给收买了,她才不是这种有奶就是娘的人呢——不过肚子饿的时候有人给你送饭真的是非常的值得感动的一件事情啊!
  石榴花这么说服了自己:“总之; 尺素真好。”她说道:“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想要把尺素姐姐娶回家的。”
  原随云笑容温文:“可别想了。”他优雅又从容的打破了石榴花的幻想; 虽是一派翩翩佳公子的风采姿态; 连说话的声音也是极其温柔和缓的; 就是这内容不怎么温柔; 非常的冷酷。“尺素比你都大五岁。”
  今年石榴花都二十九了; 现今三十四的尺素,“当然早就嫁人了。”
  石榴花:“我知道呀。”她说道:“毕竟从尺素姐姐梳的发式就能看出来嘛。”女孩子出嫁之后就需要把头发全部盘上去,像是少女的发式就不能再梳了……这么一点还稍微有点遗憾呢。
  原随云:“嗯?”
  石榴花:“我听人说; 女子成家之后,要梳的发式比没出嫁的时候复杂好多的。”
  这个关注点还真是清新脱俗,原随云都被问的噎了一下:“没关系。”他想了想,而后说道,“无争山庄里养着许多的侍女,你要是不愿意自己动手的话,以后可以让她们来帮你。”
  从来万事靠自己的穷鬼石榴花:“唔,是这样吗?”
  家财万贯的原随云回答的非常肯定:“没错!”
  “随云你这样说……”石榴花很轻很轻的微笑了一下,“我突然就不害怕了呢。”
  原随云:“???”榴花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你到底害怕什么啊!饶是原少庄主自诩才华过人足智多谋,也一样弄不清楚女孩子的心思和思维方式。
  万幸石榴花也没有非要他懂的意思,闲聊了两三句之后就转移了话题,开始说正事:“她……如何了?”
  依旧是一个毫无特殊指向的简单代词,不是当事人还真不知道这说的是谁。原随云道:“我之后又派了人去收敛了尸骨,现在应当已经下葬了。榴花要去看看吗?自然,是等你身体好了之后才行。你现在还伤着,还是不要妄动的好。”
  石榴花嗯了一声,又道:“我想要去看看她。”她又轻声的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说道:“这么多年……现在仔细回想起来,我好像从来都没有好好的和她相处过。”
  也从来没有这个机会。
  原随云默默地补充了一句。毕竟石观音从一开始就是把石榴花当作替身情人这个角色来带入的,怎么可能会和她有什么交流母女情谊的时候?
  当然,这种大实话只能烂在肚子里,绝对不能说出来。但如果说些别的什么,在石榴花怀念石观音的这个当口,他这个石榴花的“杀母仇人”似乎也不太合适说。
  于是最后原随云选择闭嘴。
  好在这时间也不难熬,说到底石榴花也只是略微感叹几句而已——真正在她心中占据了“母亲”这个角色的乃是抚养她长大的那位老婆婆,石观音虽说是她的生身母亲,但对这位在婴孩时期就抛弃了自己的生母,并不渴求母爱的石榴花对她也实在没什么感情。
  尤其之后石观音还做了那些事,简直桩桩件件的都在削减印象分。
  也就是石观音死了,石榴花才能有点怀念她的心情——要是人活着,那就只日日夜夜的想着下一次交手的时候要怎么应对石观音那些古怪又强横的招式了。
  “大姐和三妹她们现在在哪里?”
  原随云:“自然是在她们的驻地之中。”原少庄主很顺口的就跟着未婚妻喊起了姐姐妹妹,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的。“大姐和三妹看起来都十分忙碌。”
  至于在忙什么,暗子不少的原随云当然是知道的,但想想这到底是其他势力的自家事,他一个外人就这么直接说出来也不太好,原少庄主就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也是常理。”石榴花对这情况一点都不意外,说实话,醒来发现原随云守在边上的时候石榴花还是有点惊吓的,心里还在疑惑怎么大姐三妹她们居然能答应这事,后来知道这其实是原随云的地方,她也就反应过来现在自家姐妹肯定在忙了。
  还是那个理由,她如今身带重伤,必然需要好好休养才能恢复健康。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要在什么情况下,她才会被原随云带走呢?
  这完全就是道送分题。
  石榴花不用猜就知道现在大姐三妹那边定然是忙碌的很,毕竟之前那么多的布置也不是白费的。她们既然付出了代价,战利品自然也是不能落下的——当然,这个收缴战利品的过程也不怎么安静。
  那人来人往的地方也实在是不适合病人养伤,相比起来,原随云简直不要太安静清幽。准备的也十分的齐全,有大夫随时候命还有不少的好药只等需要,十分便于养伤。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榴花。”原随云说道。
  石榴花:“嗯……你问吧,随云。”
  然后原随云就问了:“你当初答应嫁给我,只是为了报恩吗?”
  这问题萦绕在他心中这么多天,初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是后来越想越多,对答案便难免觉得有些好奇。原随云不是喜欢委屈自己的人,有了问题当然就要问。他也不觉得这问题有什么尴尬难出口的,想到了,也就问出来了。
  “自然不是。”石榴花道,她回答的十分迅速,像是不假思索,听起来却没让原随云觉得这是早就扯好的谎话,反而很真诚。“随云你不是知道的吗?你自己最讨厌的地方,却是我最中意的。”
  原随云笑容不变:“因为我是个瞎子?”
  石榴花:“你看不到我长什么样子,这对我来说是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情了。”
  原随云:“我倒是没看出来……原来榴花你竟然把自己与我混为一谈。”分明五感齐全,既没有眼瞎也没有耳聋,却觉得自己身带残缺。
  那张能够迷倒这世上绝大部分人的美丽面容——是说,同一张脸,给石观音就能颠倒众生,给石榴花就只能颠倒一大部分的众生,这中间的差异也是很大了——竟然被视为灾厄霍乱之源,只差没有避之不及了……虽然不知第一天知晓这个事实了,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原随云还是觉得石榴花的想法非常的有趣了。
  想来石榴花宁愿自己生的丑陋一些?
  “你我之间,又有什么不同呢?”石榴花淡淡的说道,“说到底,我们都是一样的。”
  石榴花和原随云,看起来实在是南辕北辙除了同样是正道人士之外就再难找出什么相似之处的两个人,但实际上,如果透过外表看本质、或者客观的剖开来看的话,他俩其实是一样的人。
  认定了某个道理就会非常的执着,对自己的残缺又会很看重。哪怕假装的再完好无缺,最后也只会找个同样有瑕的缺憾之人做伴。
  非要说区别的话,原随云的残缺——即他的眼盲,是被大众所公认的,而石榴花的残缺——即她那张继承了亲娘石观音的倾国倾城的美人脸,在普罗大众的眼中并非是缺憾,反而还能算是上天的恩赐之类的好东西。
  但这到底也没什么用,毕竟做判断的人是他们自己,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关系。
  “你有病啊,榴花。”原随云说道,他的嗓音里竟然还带着点微微的笑意……又或者说是,恶意。“我竟然才发现这点,这么多年。”
  原少庄主难得有点遗憾,到底是多年不曾见面,书信也不怎么频繁,虽说依旧保持着了解,但许多东西,到底也只有亲眼见了才能发现的。就比如说石榴花的病:“若是早知道,我应当会更早的想要把你娶回家的,榴花。”
  “为了给自己找一个病友吗?”石榴花问他。
  原少庄主:“榴花你啊……”他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你实在是很有意思啊,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这么觉得。”
  石榴花:“现在呢?”
  原随云:“唔,现在?自然还是觉得有意思啊。”他生的俊雅,笑起来也是温文尔雅那一挂的,非常的平易近人。“我现在更加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了。如果是榴花你的话,和你在一起的一生,一定不止会是互相依靠取暖吧?”
  石榴花:“你还想要什么呢?”
  “不多。”原随云道,“只要生活能够有意思一点就好了——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就成。”
  石榴花:“我身上……”她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我身上可没有什么乐子供你挖掘啊,随云。以后若是失望了,这责任可不是我的。”
  “嗯,是我一厢情愿……和你没关系。”原随云非常诚恳的说道,“榴花大可放心,这道理我清楚的很,也一定会一直的记得。”
  “以后也是如此。”
  “所以——”
  石榴花:“所以什么?”
  原随云:“所以——榴花,你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吗?”他温柔的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了,最后留个小悬念。
  哪怕是个秩序守善原少庄主也依旧有病
  可以开始点番外了。
  下一个是苏楼主


第118章 十年红袖
  天上明月高悬; 幕间夜色深深; 却仍有灯火通明。
  大宋不比前朝——譬如唐,城市实行宵禁,只在元宵节弛禁三日,谓之放夜。“宵禁”制度在宋朝被瓦解的干脆彻底; 不仅出现了夜市,还十分繁华。城市中往往彻夜灯火通明; 笙歌不停。
  于是这一处的明亮灯火便不怎么显眼了。
  晚间宴饮实在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上至官员清流,下至江湖人士; 都有自己的圈子和宴会参加。这不仅是个放松身心的好办法; 同样也是个联络感情聚拢人手的好地方。
  若是大胜之后来一场宴饮,自然也是极其痛快的。
  金风细雨楼今日便是如此。
  他们今日才做成了一件大事; 又从对手的口中扯下了一大块肉,新得到了一块地盘——这岂不都是叫人愉快的理由吗?在这时候再准备上一场宴饮; 实在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一件事了。哪怕当家作主的人想不到,也总有人贴心的准备好小心提醒。
  此时宴饮已过大半; 参与诸人皆是十分尽兴; 有人已是半醉; 把酒放荡仰天长笑; 又或是扶桌靠椅神志不清。有人神采奕奕精神十足; 还在拉着同伴嘀嘀咕咕说个不停。场中气氛十分的热闹,虽是已经入了秋的天气,此间却是如同一锅被煮沸了的开水似的。
  唯一没有被煮沸的地方应该是上头的那一小块。
  坐在上头主位的是一位苍白的病弱公子; 他看起来像是重病缠身,时不时的就要咳嗽几声,捂嘴的帕子上都蘸着红。
  这正是金风细雨楼的主人,苏梦枕。
  师承红袖神尼,得其亲传红袖刀法,乃是少见的武学奇才。后得师父亲传红袖刀,艺成后下山赴京城助其父创立“金风细雨楼”的基业。如今已然接掌风雨楼大权,在这位新楼主的领导下,短短几年之间,金风细雨楼已是势力大增。
  与他这几年大增的声名一样增加的应当是他的疾病。他在一天比一天病得更重,但他眼中的火焰却也一天比一天燃烧的更加明亮。
  他身边还有几个空位,只是都无人坐着……片刻之后倒是有人又跑了回来。
  那是个心性活泼的年轻人,身上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活力,也像是所有的年轻人一样跳脱活泼,跑回来之后就很主动的和一直坐着没动的楼主说起了下面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
  最后提到了某个聚在一起的小团体正在自揭自己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孩子。
  苏梦枕听完了自己几个手下的审美标准,灯火倒映在他眼中,稍稍冲淡了那朵寒焰的冷,竟然也给人一种温暖的错觉。他最后顺口问了一句:“郭筝你呢?”
  这活跃的年轻人瞬息之间便涨红了脸。
  但到底问这话的是自己最为崇拜的楼主,被问到这种小秘密的时候心中固然有秘密暴露的惊慌和羞意,但也有点被偶像关心的小开心在里面。郭筝挣扎着在心里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很诚实的说道:“漂亮的,温柔的,能给我做饭的女孩子。”
  “贤妻良母?”苏梦枕慢慢的说道,而后又很宽容的笑了一下,道,“原来你喜欢这种的女孩子。”
  郭筝脸红的简直要滴血:“楼主……”
  他一句话才起了个头就被苏梦枕打断了,这年纪轻轻却一身病骨的人说道:“我会记得的。”
  郭筝:“?”
  苏梦枕:“你喜欢这种的女孩子……日后若是见到了,我会记得给你牵牵线。”
  郭筝半天没说话。
  郭少侠觉得自己被巨大的幸福击中了,心里的想法转化成文字的话,那大概就是:啊啊啊啊啊我的偶像居然关注了我的终身大事还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楼主我要一辈子都跟随你!!!!——差不多这样的。
  但大概乐极之后总是要生悲的,兴奋过度的郭少侠脑子宛如一团浆糊,说话也少了几分斟酌顾忌。“那楼主呢?楼主喜欢什么样子的姑娘?”
  郭筝年纪虽小,但他父亲乃是与苏梦枕之父苏遮幕一同创建了金风细雨楼的老人,他从小就在这里厮混,到现在也已经在这楼里呆了许多年了,自己也极受苏梦枕的看重和信任,自然也知晓许多的消息,不论他们是否隐秘。“楼主你和雷姑娘有婚约……你喜欢她吗?”
  苏梦枕和雷纯的婚约并不是什么隐秘,当年苏遮幕创立金风细雨楼的时候这还是一个依附于京城第一大帮派“六分半堂”生存的夹缝帮会,这婚约的定下在有心人眼里总是带点耐人寻味的色彩。对此的官方说法是雷损欣赏苏遮幕的才华和为人本领,所以才乐意和他结为儿女亲家,将无法习武的爱女相托。
  从前这婚约是件好事,这至少代表了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之间的联系,其他势力对金风细雨楼下手的时候总要斟酌几分。但在金风细雨楼势力日益扩大的现在,这就成了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的炸·弹!
  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的敌对是不可避免的——不仅是因为整个京城就这么大,肉只有那么多,一方向要发展自然也就只能从其他势力的口中夺食,也是因为这两大势力的主事人的处世态度完全不同。
  正如同朝堂上总是分为主和主站两派一样,和朝堂总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江湖也有自己的站位。六分半堂可以划分为主和派,金风细雨楼则是坚定不移的主战派。老楼主主张报效国家,现在的楼主把这四个字拆分开来,给予了更多的内涵。
  毕生以国家兴亡为己任,主张抛头颅、洒热血,共赴国难,退逐外敌。
  这是苏梦枕的理想。
  和六分半堂总堂主的想法完全和不到一起去。
  总之,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冲突都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苏梦枕和雷纯的这桩婚事就十分的刺眼了。
  六分半堂的大小姐若是成了金风细雨楼的女主人,金风细雨楼还不被这位兰心蕙质的大小姐给经营的全是漏洞?又退一步说,就算是防住了这位大小姐,这又得花费他们多少的精力,作为雷纯丈夫的苏梦枕,又该有多么的挣扎煎熬?
  金风细雨楼之所以是金风细雨楼,说到底不过是因为一个苏梦枕。
  也许是酒壮人胆,也可能使借酒装疯,这个问题在郭筝——还有金风细雨楼的许多人心里埋了很久,随着最这段时间金风细雨楼的势力扩增而不可避免的和六分半堂摩擦日益增大而越发不可忽视的问题就在此时被问了出来。
  苏梦枕沉默了一段时间,郭筝就在这一段的缄默里找回了自己的理智……这沉默实在是太过难熬,他绷了些时候便决定自己实在是撑不下去了。郭筝刚欲要开口说楼主其实我只是在开玩笑你别在意——把这事糊弄过去,就听到他家楼主终于开了口。
  “不。”
  这是苏梦枕的回答。
  “雷姑娘是个很好的人,但……我不喜欢她。”
  这实在是太符合郭筝心里的期待,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疑心自己身在梦中——还嘲笑了自己居然担心这事担心到了这种程度。
  但他也很快反应过来,这既不是他的梦,也不是他的幻觉。
  这是真的。
  郭少侠觉得自己几天回家的时候不用因为喝了太多酒被亲爹揍了,只要把这事报上去,他爹肯定开心的要命!
  ——哪里还会想到揍儿子?
  一想到不用挨亲爹的揍了,郭少侠就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呢。
  就是不知道楼主到底喜欢哪款的姑娘……郭筝这么想着,就又听到他家楼主在说:“雷姑娘……她是很美的一场梦,也是极为出众的女子,遇雪尤清,经霜更艳。容貌、才华、为人……这都无可挑剔。”
  “但她来晚了。”
  “在我遇见这场梦之前,我已经看到过了春天的鲜花。”
  苏梦枕很缓慢的说道。
  这些话并不长,他却说得很慢,一字一句都像是经过很长时间的思考才让他们出了口,不管是措辞还是说话的语气都让人能够轻易地感受到他的郑重。“梦和花本身并无上下之分,她们都是很好的。但……我先一步迷恋上了花的芬芳和活力,自然再也无法再去喜爱那场梦了。”
  郭筝一脸懵逼,他不怎么喜欢读书,文化程度自然比较低,别说是作诗作词这种风雅事了,连稍微文雅一点的用词用起来都觉得心累。苏梦枕读的书就比较多——毕竟是苏轼后人,家的后代自然不能在祖宗的得意项目上拖后腿丢面子,文艺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
  总而言之,苏梦枕的这一番话,郭筝其实没有能够完全理解。
  什么梦啊花啊的,难道楼主喜欢鲜花?真这样的话明天他就能在巷子里那卖花女那儿买个十几支送过来啊!就算是鲜花一样的女孩子……这范围未免太广泛了吧?
  郭少侠觉得心好累啊,这世上的女孩子——尤其是年轻还没有嫁人的那些,哪个不是娇嫩的花?
  所以楼主你给出来的这个范围到底有什么用……
  “一点用都没有!”郭筝他爹一点都不客气的给了自家傻儿子一个爆栗,“这只能说明一件事。”
  捂着头挨敲的郭筝:“???”
  郭筝他爹:“楼主他有心上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卷名取自:十年红袖香消尽——一句
  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提示了结局
  是的,这位原创的少侠叫做郭筝——设定是苏遮幕时期的老人的孩子,意气风发的少年人。
  当然后来他死了
  这一个故事是楼主主场,基本在前面女主只出现在楼主的话语和回忆里,最后她才会出场。当然,鉴于温书的危险性我觉得我还是不要保持从前的瞎子卖花少女的人设了……女主已经变成了一个废材几十年就能吊打所有人的潜力股


第119章 十年红袖
  郭筝他爹的猜测; 从某方面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
  不过他的一番长辈心肠——比如说等着喝晚辈的喜酒抱晚辈的儿子——什么的大概是要泡汤了; 因为他家楼主根本没想过要娶妻来着。
  苏楼主现在还是在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单恋呢。
  而且完全没有去找人家姑娘挑明的想法,早就打定了主意主要默默地将那姑娘放在心里就好——连多些关注多看看心爱的姑娘这种想法都咬牙忍下了。
  不可以,也不能这么做。
  苏梦枕对自己说,莺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她和这个残酷的江湖没有任何的关系。那样天真柔软的女孩子,只要开开心心的欢笑、过着自己的日子就好了; 他又怎能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而将她牵扯到这场永远也无法停息的混乱之中来呢?
  这是错误的。
  从相遇开始……就是一场错误。
  曾经的旧事已经很遥远了,白日醒着的时候,哪怕再清闲苏梦枕也不会想到这些。也只有在夜里——夜半被疾病折磨的惊醒也好; 偶尔久违的安稳睡眠也好; 他才会在不经意里,想起那段泛黄的旧时光。
  那时候; 有抱着花笑容明媚的娇俏少女,还有尚未完全见识到这世间黑暗、尚且残存着几分少年意气的自己。
  “真是……很久了啊……”
  久到他现在回想起来; 都会有几分恍惚。
  想当年苏梦枕还在小寒山上跟着师父红袖神尼在练武,偶然的一次下山办事就遇到了不平事。生性正直的苏梦枕自然不会当做没看到; 路见不平的第一反应当然是直接相助——结果事实证明眼见不一定为实; 亲眼见到的也可能是假的。
  没什么江湖经验的苏梦枕被狠狠地坑了一把; 原本以为的不平事不过是几人联手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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