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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见男神误终身-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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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为所动。叶英只是有点奇怪的说道:“你是这一次名剑大会的胜者,这残雪本就是你应得的奖品,此乃我藏剑之规。云裳你今日将之带来又是为何?”
  “自然是有所求了。”柳云裳道,语气轻松,“我想要向藏剑求取一物。自然,不会占阿英你的便宜——以残雪来还,想来这分量应当足够?”
  叶英略一沉吟,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只是问道:“你想要什么?”
  “昆吾。”柳云裳道,“我听说藏剑之中藏有昆吾刀,想要取来观赏研究一番……不知叶庄主可否割爱?”
  柳云裳改了称呼。
  叶英细心的发现了这一点,他心中有些沉闷,却也明白这乃是因为现在在谈正事的缘故。她在这时候将他当作藏剑的大庄主,而并非只是亲爱的友人……公私分明,这本是很好的。
  这没什么不对的。
  叶英很清楚的明白这一点,心中却不可抑制的生出几分闷意。
  他明知道这才是正常的,因着心里头那点微妙的情绪,为贪心的想要更多一点,更加靠近一点。所谓公私分明……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他被划在了“私”之外而已。
  这想法有些偏颇了。理智上叶英清楚,但心中无端的生出的几分燥意却是始终挥之不去。
  “你是想……?”叶英问道。
  柳云裳轻巧的绕了过去,又说了一次:“我欲以残雪,换取昆吾刀。”
  这要求其实挺合理的,昆吾刀虽然是名物,但也就是一把好刀而已,残雪也是一把难得的名剑,不算象征意义的话,以残雪剑来交换昆吾刀也是一笔很公平的生意。
  叶英没有直接说好还是不好,他只是问道:“我听闻霸刀之中藏有昆吾剑?”
  “正是。”柳云裳笑道,“我也不瞒你,阿英,你知我近来一直在推演刀剑合流之法。山庄之中的昆吾剑我十分喜爱,又恰好藏剑之中藏有昆吾刀,私心里便想着将它们凑在一处。若是日后此法大成,便将这对刀剑传给弟子,以做使用。”
  叶英问道:“你这法子,推演的如何了?”
  “才起了个头……不过万事开头难嘛,慢慢来,总是能成的。”柳云裳并不在意进度的缓慢,“总归大体方向没错就成了。”
  叶英迟疑了一下,问道:“云裳,你为何不……不来问我?”
  你单修刀法,其技艺精妙可谓少有人及,以霸刀刀法为基却也在这上头衍生出自己的风格体系来,但那到底也只是刀法。哪怕触类旁通,你也不可能对剑法太过了解,想要创出一门刀剑合流之术,以你之经验储备断然不足。
  若是你独自研究,也许十年二十年也不会成功。但若是有剑客相助,定然能够更快功成——你明明就知道这一点,明明就在藏剑……为什么,不来问我呢?
  是我不够可信吗?可你分明也是愿意与我讨论武学的呀。“你分明并不介意。”为何……偏偏在这事上不说呢?
  我知道我这念头来的实在是无由来,只是……叶英垂下眼睫,带了点叹息的想。
  果然是心乱了。
  这是本不该的事情。他早已能够做到心若冰清,一颗剑心明净澄澈。正是这样的心才能够练的出心剑,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沉稳冷静。哪怕是昔年闭关被方宇鹤所扰,数年闭关成果都要功亏一篑的时候,叶英的内心也是从容的,只是如今、唯有如今——
  他的心乱了。
  心烦意乱,原来是这样的一种滋味。
  很不好……却又实在是很好。
  想要立刻将这扰乱剑心的情绪抹去,却又想要将它保留下来,细细品尝这种微妙的情绪。
  叶英的微妙态度,柳云裳也有所察觉。人总是会对自己喜欢的人更多几分关注的,她藏在袖中的手指僵了一下。难堪的沉默蔓延了一会儿之后才强撑着勉强笑道:“三郎不太高兴……你也知道嘛,这些年我们两家关系不好。”
  “家里人虽然默许我继续与你交往,但我也不能太叫他们不高兴呀。”
  叶英轻轻的应了一声,没说什么。
  柳云裳有点忐忑的瞧了他一眼,担心他觉得不高兴,但叶英脸上却是实在瞧不出什么来,反倒拉着柳云裳一起看院子里的花了。他俩就这样肩并肩的站了一会儿,一直到叶英自觉重新冷静下来之后,方才由他开口,起了话头。
  “昆吾刀便在我这天泽楼。”从前他总喜欢将庄里藏着的那些名刀拿过来仔细观赏,正如同品剑一般,罗浮仙那时候还笑话他这是在睹物思人……这些旧事倒也不必提,总归这习惯到现在他也没改。
  昆吾刀的确是就在天泽楼,还是前些年他有感柳云裳出关,又想起来年轻时候她曾经提过霸刀藏着昆吾剑这事才去取出来的。
  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都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霸刀和藏剑的关系也还没有差到今天这种程度。那时候柳云裳还能一本正经的说等我回去就禀告父亲把家里的昆吾剑拿出来送你做佩剑,弥补你为救我断的这把剑。
  只是到底这事也没有成,他的佩剑断掉的第二个月他们便有了奇遇,得到了雪烬。
  雪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来历,连材料似乎也不甚珍贵。穷尽藏剑与霸刀的藏书都没有此剑的记载,是凶剑倒是真的。他们找到雪烬的地方堆满了白骨,凶煞之气就缠绕在那把剑上,十足十的危险物品……偏偏叶英像是被迷了心窍一样的就要伸手去拿。
  居然也真的被他拿到了。
  雪烬剑身通透冰凉如雪,但是一旦触及到人体鲜血之时便会产生如同火焰一般足够将人焚毁的热度。说是神兵,到更不如说是一件凶器。一旦被雪烬刺中,伤口处便会有剑气缠绕。剑气不仅极难拔出,还会令人痛苦不已,直欲自我了断。
  这是他们试验过之后得出来的总结,所以那时候柳云裳是很不乐意他用雪烬当佩剑的,才用这剑划破了手掌就脸色大变的说此剑凶性太过。同样用这剑给自己放了血的叶英却觉得自己能压得住这凶剑。
  柳云裳拗不过他,于是最后雪烬就成了叶英的,而不是被她带回霸刀,像是其他凶煞之物一样沉入寒潭镇压起来。
  但到底雪烬凶性太盛,所以这些年叶英极少拔剑。
  想的有点远了……叶英轻微的调整了怀中雪烬的位置,柔声对柳云裳说道:“待会儿……云裳你就将昆吾带走吧。只盼日后你刀剑合流之**成之时,让我一观便是了。”
  “这是自然,日后此法成就,说不得还要阿英你替我来把把关呢?”柳云裳对于未来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虽然现在霸刀藏剑在两家前任主事人的刻意安排下关系不睦,但说不准还有和好的那一天呢?
  叶英就没有这么乐观,他知道的要比柳云裳更多一点——至少他明白叶孟秋与柳风骨为何要两家关系不睦,那些悄悄运来的霸刀兵器都藏在了藏剑里头,这事掌管庄中庶务的二弟知道,作为大庄主主持庄中一应大事的他自然也知道。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更加不抱希望。
  如果两家和好的前提是天下大乱的话……那倒不如继续这样下去了。
  但既然柳云裳不知道这些事,他便也不会说。是而叶英只是说道:“若是云裳相邀,自然可以。”即便是如今这般恶劣的关系……我也还是不想放弃。“嗯,是了,我这边还留着你的步摇……云裳还记得吗?从前我答应过你的。”
  “我答应你,要为你做一支金步摇。”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都不想保证了
  哭出声


第165章 杏花春雨
  “我记得。”柳云裳轻声说道。
  那也是少年时的事情了; 玩得好的朋友之间总会互相赠送一些礼物的; 这也是互相表达好感的一种方式。柳云裳和叶英之间自然也是如此。
  最开始送的都是市面上买来的东西,名琴呀、明珠呀、好茶叶呀、前人名士用过的棋盘呀,什么都送过的。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其就都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互赠手工作品。柳云裳送叶英剑穗,叶英就送她自己抄写的古籍。
  金步摇是某次叶英失约的产物。
  约好了要一起去行侠仗义; 结果叶英临时有事被拖了时间,干等了大半天的柳大小姐板着脸气哼哼的抱怨了好些句; 直叫不善言辞的叶公子连连退步。难以招架,只得举手投降。一应要求都随她提,只求友人速速消气。
  “你这话可是当真?”年轻的女孩子歪着头问道。
  金衣公子说的确定:“自然是真的。”
  “好啦; 那我就讲啦?”天水碧裙裳的姑娘面上露出沉思的神色来; “阿英呀,你前次同我说; 那把剑上头的花纹是你亲手刻出来的?”
  叶英点了点头。
  藏剑山庄以铸剑之术闻名江湖,昔年他父亲叶孟秋便是以一把正阳剑撑起了名剑大会。叶英作为藏剑大公子; 这自然也是必学的功课。叶英自小便学铸剑,十多年下来虽不算是什么绝顶的铸剑师; 却也可谓入门二字。
  之前那把带出来让柳云裳提意见的长剑算是他的正式作品之一了。
  因为是打算挂在母亲房里的; 所以相较起他从前的那些作品来说; 外形就比较纤细秀气; 更加符合女性审美; 装饰也要更为华美精致一些。以玉石明珠作为剑穗,以金银绮罗作为装饰,连收在剑鞘上的剑身也有花纹作为点缀。
  卖相很好; 是那种很招女性喜爱的的那种风格。
  做起来的确是挺费心力的,但最后叶夫人很喜欢,也算是没有白费心思。
  “云裳喜欢吗?”叶英问道。
  “很喜欢呀,但我可不要你的剑。”柳云裳笑道,“我练得是刀,要你的剑做什么?”
  叶英道:“嗯……等我日后成名了,我的作品肯定会升值的。”他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这样说道。“云裳你可以拿我的作品当收藏。”
  柳云裳噗哧一笑,道:“这又有什么呀?难不成我还能将你送我的礼物拿去卖了不成?”
  别说霸刀大小姐根本不缺钱,就是缺钱——也断然是没有把好朋友送的礼物拿出去卖的道理呀!“好啦,我才不要这些呢,听我讲,阿英——上月大哥从外头回来,送了我一身新衣裳,还有配套的首饰,我很喜欢。你再瞧瞧我,可是知道我要什么了?”
  叶英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友人,碧色裙子的姑娘也很配合的展开手臂,在他面前转了一圈,全方位的展示自己的新裙子。
  出门在外,又是在温暖湿润的南方,自然没必要天天穿更适合朔北气候的门派弟子校服了。皮毛什么的,真的不适合江南的春夏时节。
  柳云裳今日打扮的十分简单,只一袭天水碧裙裳而已。
  夜雨染成天水碧……天水碧这种颜色虽然很漂亮,但由于技术问题和必须用到露水,漂染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所以哪怕颜色醉人深得女孩子们的喜爱,其中利润丰厚,产量也还是上不去,价格也是贵得很。
  不过对于柳云裳来说就没有这种问题了,霸刀大小姐不缺钱,还有亲娘名下的染坊布铺,想要这种料子也很简单。
  偏爱这种颜色的柳大小姐有很多条天水碧的裙子,每一条都很美。
  这一件也不例外。
  料子很美,颜色很动人,做工也很漂亮。裙摆衣袖展开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让人联想到云彩或者鲜花一类的美好事物。
  但也仅此而已了。
  裙子是很漂亮,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额外的首饰衬托了。腕上不见珠玉,腰上也并无坠饰,乌发间仅有一根金簪权作点缀挽发之用。非常简单的打扮,甚至可以说是素净的过了头,但因为长得好看,所以也别有一种天然纯净之美。
  叶英仔仔细细的将她看过一遍,又认认真真的想了想,自觉是明白了她到底少些什么。他说道:“云裳,我为你做一根金步摇如何?”
  柳大小姐发若流泉,一头青丝也是漂亮的很。只用一根簪子未免太单调,不若添根步摇装饰一番。叶英想,他娘用步摇就很好看,和娘亲一样好看的云裳……用步摇应当也很合适。
  “只是……我并未做过首饰,手艺怕是不甚熟练,做出来……可能不好看。”
  柳云裳才不介意这种事呢,左右都是好朋友的心意嘛,好看不好看倒是在其次了。“没关系呀,到时候你做好了,我戴给你看呀。”柳大小姐说的信心十足,“我虽然没有阿英你好看,但生的也还算过得去吧?”
  柳姑娘对于自己的脸还是很有信心的。
  区区簪环而已……我长得这么漂亮,就算是再丑也一样能给你衬托出美感来!
  况且叶英的手艺还是很值得期待的嘛,之前那把剑上的装饰也是他做的,那么好看。俗话说触类旁通,既然剑上装饰能做的那么好看,做簪子也肯定好看!
  柳云裳信心十足,叶英推辞不过,心中不知为何也没什么特别想要反对的心思,便点点头,几乎是顺水推舟的应了这事。
  “那时候,我以为顶多半年,那根步摇就能给你了。”叶英轻声说道。
  “只是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柳云裳抿抿嘴角,说的时候她是真的没多想,只是前些时候才收到了一套首饰所以随口一说罢了。现代人哪里知道这么多?还是回家的时候无意间和柳惊涛提起了这件事,被亲哥目光怪异的打量了大半天之后心生疑惑,特意去了解了一番之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却是心生波澜。
  突然明了的感情叫她心慌意乱,不愿与面对这个事实,下意识的就要选择逃避。下线删号一气呵成,回过神来的时候游戏头盔都被砸了丢尽了垃圾箱。
  放在游戏里头自动补全的设定就是那次回家之后“柳云裳”就被柳风骨压着闭关去了,所谓的金簪之约自然是不了了之。
  柳云裳心生惭愧,她的逃避不过区区数年,但对于叶英来说这么多年等待都是真实的。于她而言的短短数年对叶英来说却是二十多年……心头愧疚更重,她轻声道:“是我……”之过。
  后面这两个字还没出口就被打断了,叶英很快就收起了那点慨叹的意思,恢复了常态。很从容的说道:“也好在时间够长,能够慢慢来。我手艺不好,做好了簪子,觉得不好看,又融了,重新做了好些次。”
  叶英的审美观没问题,只是第一次做出来的成品丑的他自己都看不下去,更别说要送给柳云裳。别说那时候柳云裳突然闭关去了时间有多,就是时间不足……他宁愿再被友人掐一把手背重新开炉慢慢来,也绝不将这种侮辱他审美的东西送出去。
  好看的姑娘自然是要配好看的首饰的,正如同宝剑总要配英雄,美人自当也该用美物。
  叶英一直都是这个观点的忠实拥护者。
  他在这方面显得挑剔又苛刻,二十多年下来也不知道来来回回的做了几根。心剑大成之后这事也没有忘记,开着心剑去铸剑炉那边的时候不仅是为了铸剑有时候也是为了去做这种小手工。来来去去的成品不少,总归不满意的都被毁掉了。
  最后也就剩下了这一根成品。
  “云裳,你喜欢吗?”
  叶英的掌心里安安静静的躺着一根金步摇,不是这几年长安洛阳流行的蝴蝶鸟兽,而是二十年前杭州最流行的花草样式。单从设计来说并不十分惊艳,只能说是水平线以上的标准,却因为精湛的手艺而变得十分精美。
  花式繁杂,晶莹辉耀,花瓣玲珑可爱,枝叶纤长动人,可冠之栩栩如生四字。又有垂珠滴饰,桂枝相缪,可谓美妙绝伦。
  女孩子……好吧,柳云裳想,自己一个不爱打扮的死宅大概是代表不了所有女孩子的,也代表不了所有女孩子的审美观,但是——
  真好看啊,这根步摇。
  女性对于珠宝首饰——或者是说,美——的热爱真的是没有止境的,哪怕现实里的柳绮是个死宅,在能够根据自己的想法来任意一键梳妆的游戏里她也很乐意打扮自己。
  也一样喜欢漂亮首饰。
  “真好看啊。”柳云裳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赞叹之言出口的毫不犹豫。她伸出手去,小幅度的拨弄着这根步摇的垂珠,脸颊上便自然的露出一个欣悦的笑容来。“阿英你真是自谦,这样也叫做手艺不好吗?见过了这一根,我都要看不上其他的首饰啦!”
  一般人哪来的这么好的手艺?
  也就那些首饰行业最顶尖的几个人手中才能有这样层次的作品吧。
  也许叶英对于首饰的设计能力鉴赏能力和构造能力不及他们——这都是正常的,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叶英是个剑客而不是专业做首饰的,但他到底胜在动手能力,能够完美的将心中的想法变成实物。这就是他的胜处了。
  “咦,你……”怎么了,怎么突然抖了一下?
  一语未罢,柳云裳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落在叶英掌心上的手指僵了一下,而后便飞快的收了回去,连那步摇都不碰了。足下更是蹬蹬蹬直退三步,她足音本是很轻的,这时候却是慌乱的狠了,连着脚步声也变得重起来了。
  这还不止,退开之后柳云裳还下意识的侧了身,不去看叶英,免得脸上烧红更甚。
  比起柳云裳的兵荒马乱手足无措来,叶英就要好的多了。
  也可能是比较迟钝——叶英只觉得,那点轻柔绵软的触感就像是蝴蝶一样,受惊之后就飞快的展开翅膀飞走了。他心中无端的便对这蜻蜓点水一样的相触生出几分留恋,反应过来自己心思的时候……就也开始跟着紧张忐忑起来。
  他的神色看起来依旧是镇定的,只可惜被生理反应出卖的彻底。
  不仅耳垂泛红,连雪白的面颊上都带了点薄薄的红霞,反倒将那额角的梅花印衬得更为鲜艳了一些。柳云裳没敢去瞧他,只侧着身,在心里头给自己打气,努力的想要冷静下来压下脸上的烧红,却好似只是做了无用功。没什么成效不说,颊上红晕反而更深。
  心慌意乱,胸腔里头的心似乎都要跳出来,一声声都重的要塞满所有的听觉。双耳仿佛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足下发软,像是踩在云端……有点像是喝醉了酒,又像是坠入了一场白日弥散的梦境里头。
  梦里有花、有树、有你……还有我。
  她喜欢的那个人强作镇定的靠过来,小心的为她簪上那支步摇。
  指掌轻轻的落在发上,还带着点轻微的颤抖。
  他又离的远了些,落在她发上的手却也没有收回去,只专注的望着她。许久之后,他轻声说道:“很好看。”
  声音不知怎么的,也像是有点沙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甜,对吧?
  所以说我真的是个甜文写手啊!


第166章 杏花春雨
  柳云裳落荒而逃。
  靠的太近了; 这样的亲昵……心像是下一刻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某种不安分的情绪正在兴奋的跃跃欲试,想要挣脱出来……一切不该发作的东西都在蠢蠢欲动。脑子里什么都想不到,什么都没法想……唯一剩下的念头就是不能再待下去了。
  连手上还握着残雪都忘了,更忘了还要用手上的残雪剑去换昆吾刀。
  落在发上的指掌温度仿若实质; 不仅烧红了双颊,连思维也似乎被一起点燃了。柳云裳本能的后退了几步; 神思不属似的怔怔望了这清俊的金衣公子一会儿,而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有事来找大哥的叶晖和她撞了个正着。
  好在就算脑子糊成一团; 武者本能仍在; 柳云裳足下一错便绕开了,还能拉脚下不稳的叶晖一把。
  叶晖想要和她道个歉表达一下歉意; 但却没这个机会。避开之后柳云裳一句话都没说,便又匆匆走开了。
  足下匆匆; 快步而走……竟然是连轻功都忘了用。
  “慢了……”一直都在注视着柳云裳的叶英轻声喃喃。
  叶晖一脸懵逼的看过来:“大哥……”你到底对柳姊做了什么啊,她、她居然脸红了啊!!!
  该说不愧是亲哥吗?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直击重点……叶晖不无感叹的想着; 然后就听到他哥说:“我送了云裳一根步摇。”
  叶晖当场就是一抖。
  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礼物很正常; 但钗环这一类……意义就有点微妙了。叶晖迟疑着问道:“大哥; 你终于……”终于想开了; 要主动去追人了吗?
  “那是从前的约定。”叶英道。他神色淡淡; 虽说还有些破绽,但至少粗略看去与平时并无不同,还是淡然温雅的藏剑庄主。剑骨天成; 风姿超绝。“倒是二弟你——云裳想来不会在藏剑久留,杨二公子会在四月继任长歌掌门之位,以霸刀与藏剑的交情,想来云裳他们会直接去长歌。”
  叶晖立马就被正事被吸引了注意力,叶英话未说完,他便能够心领神会:“大哥放心便是,我自会安排好,绝不叫霸刀挑出半点错处来!”
  叶英嗯了一声,又道:“云裳走的可能会比较急……二弟,要不然你先去安排一番?”
  叶晖一听觉得这话也挺有道理的,于是便也去提前做准备了。等到他也走了,被刻意清过场的天泽楼便又只剩下了叶英一个人。
  叶英早已习惯了天泽楼的安静,事实上他也十分偏爱这份安静。但这时候,他却觉得这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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