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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个王爷来-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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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道,“王爷武功极好,不需要再练轻功,是二公子在练。”

    原来这俩人都是一样,都是在练习无视万有引力的轻功啊。

    白金金恍然大悟,点头点头,再点头,忽然她发现了一个致命的漏洞:“不对呀,小遥在练轻功,他跟着瞎跑什么?”

    侍卫道,“当陪练。”

 第255章+宫庭玉液酒1

    由墨秋心教于遥武功肯定不会差,虽然比不上掉到悬崖底下遇上的白胡子大爷,但他毕竟也是统领一大帮黑衣小强的王爷,应该比镖局或者武馆的教官要强吧?

    只是……

    白金金有些担心地看着前面不宽且行人不断的路面,内心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他们……速度这 么 快‘炫’‘书’‘网’……不会……撞到人吧?”

    侍卫说,“不会,照这个速度,起跑二十米后就可以上屋顶了。”

    难道练轻功要像飞机一样需要滑行一段时间?不过这么专业的问题,估计问了也听不懂,于是她挥挥手,道,“行了,下去吧。”

    “是。”那侍卫嗖的一闪身,消失在草丛中。

    白金金看着那掩藏得极好,看不出丝毫有人活动过的痕迹的花木丛,一丝寒气从脚底升起。——以后看到花木丛要注意了,千万不能因为上面开了一朵漂亮的喇叭花就冒冒然的跑进去,因为保不准里面会不会蹦出一个大活人来。

    蹦出的活人要是帅哥还好,劫色的时候忍一忍就过去了,要是碰到个丑男,那就全完了……

    没过多久,墨秋心和于遥就回来了,只听墨秋心道,“很好,一百米已经突破了9秒大关……”

    于遥道,“嗯,下次一定突破10秒。”

    ……

    白金金从厨房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墨秋心高喊道,“靠,有你这么当老师的吗?不思进取光想着退步。”

    于遥抢上来说:“姐姐别误会,其实我进步神速。”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给你表演一个,你看那棵树上的鸟,我把它打下来。”

    他掂了掂手中的石头,向着15米开外树上那只鸟瞄了瞄,挥手一抛,弹去如流星,白金金就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小鸟……继续整(www。fsktxt。com)理羽毛。

    她愣怔了片刻,就听离他们老远的树上“哎呀”一声惨叫,转头一看,只见一名侍卫头破血流的从树上掉了下来,在他面前的地上,骨碌绿转着一块石头……那侍卫作为墨秋心的手下,早已练就了敏锐的危机意识,他急忙爬起来诚惶诚恐地跪倒在地上对墨秋心道:“属下没有隐蔽好,请王爷恕罪。”

    墨秋心在于遥肩膀上拍了一记,尴尬了片刻之后才给自己找到场子:“虽然准头差了点,但力道已经有了。”

    白金金一撇嘴,“你就继续误人子弟吧。”

    晚餐的时候,她把路上买回来的酒拿了出来,给墨秋心和于遥各倒了一杯。墨秋心浅尝一口,皱眉道,“这酒的味道……”

    白金金不好意思的说:“我在路上买的,价格不贵,味道肯定比不上茅台。”她心说皇家的人脾气就是大,普通的酒压根就入不了他们的法眼,他肯定觉得这酒拿去当酒精灯燃料都不够格……

    哪知墨秋心摇头道:“这酒度数太高,也容易上头,喝多了明天你会起不来。”他一拍掌叫来一名侍卫,道,“把那坛酒拿上来。”

    看来他不让她喝,是准备了更适合她喝的酒,而且还是不容易上头,多喝也不会喝坏的酒。不过那是什么酒呢?难道是一百八一杯的宫庭玉液酒?

    趁着这段时间,白金金举着筷子吃了好几块蒜泥茄子。酒很快就上来了,是一坛没有贴任何标签的红酒,估计是在冰窑里镇过,幽黑的坛身上丝丝发寒,送酒上来的侍卫把封口打开,倒在晶莹通透的陶瓷杯里,暗红色的液体质感非 常(炫…网)强,在杯里像块柔韧的果冻辗转。

 第256章++宫庭玉液酒2

    墨秋心举着杯子,倾斜杯体,看了看酒的颜色,说:“色似蔷薇,入口芬芳,回味绵长,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是种没有什么劲道的甜酒,其实这种酒的后劲极强,便是海量的人,喝上一壶,也要醉个三天。但是,它妙的地方在于,它会让人醉,却不会伤人身体,相反,还颇有好处。”

    于遥端起酒杯慢慢地小饮一口,赞叹道,“口感极好,不愧是皇室御用酒。”

    白金金心里暗道真的那么好喝?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咕噜喝了一大口,这酒果然如墨秋心和于遥所说甜香顺滑口感极好,而且咽下去以后立刻就有一种由心底直到鼻孔的清香和口舌间的甜腻。让人觉得自己和自然那么靠近——这下打嗝再没蒜泥茄子味了。

    她一口把杯里地酒喝干,那侍从立刻恭敬的给她倒上。

    墨秋心道,“如何?”

    白金金点头,“味道好极了。不过——”她晃了晃手中的白瓷杯,“如果把这杯子换成高脚玻璃杯是不是更好一点?”

    旁边服侍的侍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墨秋心侧目,“照王妃说的办。”侍从立刻躬身,退了出去,并且很快的送上了三只高脚玻璃杯。

    在烛光的映照下,那倒进玻璃杯后红色的酒液果然更加赏心悦目了,当然也更果冻了……

    白金金再次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用餐巾擦擦嘴,对墨秋心道,“明天我要跟朋友去游山。”

    这事得跟他说一声,凭他俩现在的关系,不要说只是跟朋友出去玩,就算是接到联合国授权的00000001号机密红头文件,明天就要跟着超人,蜘蛛侠,蝙蝠侠一起拯救世界也要跟墨秋心说一声,省得明天没那么早回来让他担心。

    墨秋心看了她一眼,“朋友?”

    白金金轻描淡写的说道,“也可以说是老乡。我们那里的第一美男方之迁知道吧?就是他。”

    墨秋心点头,“知道。你的初恋对象。”

    白金金愕然,“什么啊,我的初恋不是你吗?”

    也许话太过于浪漫还是怎么滴,墨秋心脸上出现了很短暂的窘迫,脸色微红又有点佯装自然地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用餐巾擦着嘴角,愣了一小会才很快地抬起头说:“哪座山?”

    “三清山。听人说那里景色优美,风景宜人,山中还有一座瀑布……哎,你问这个做什么?你是不是也想去?”

    墨秋心立刻道,“不去。”

    不去干嘛反映这么大,白金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墨秋心立刻示意旁边的侍从给自己的杯里加酒,他那欲盖弥彰的样子让白金金更加怀疑了。

    她小心翼翼的问,“你,是不是不想让我去啊?要不是不让我去,我就不去了,明天我在家陪你……”

    看来只好对方之迁爽约了,希望他不要为此恼羞成怒,最后给她来个翻脸不认人。至于墨秋心,明天在家陪他吧。因为她的人生信条是:朋友诚可贵,工作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墨秋心突然问道,“明天就你一个人赴约?”

    “不是,张三李四小甲小乙也要跟着去,他们要帮我拿东西。”

    “那你去吧。”墨秋心微微一笑,拿起玻璃杯和她“叮”的碰了一下,“记得带伞。”

 第257章+接人1

    第二天阳光明媚,今天她有一件很重要地事要办——

    她很愉快的跟墨秋心和于遥告了别,对于墨秋心“记得带伞”的建议压根就没采纳。为什么呢?因为本章开头第一句说了——阳光明媚,所以也就没必要带伞了。

    此次出行墨秋心特地给她准备了一匹马,那马全身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马鬃看似没怎么修理,但花在那上面的钱肯定不比贝克汉姆少,顺顺滑滑的像一片蒸腾的云雾。

    她骑着这匹“大白兔”一溜小跑,很快便跟等在路口的张三李四小甲小乙四家丁汇合了,四家丁每人背着一个大包裹,一身相同制服的他们步伐非 常(炫…网)统一,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充当打手的狗腿。

    白金金停下马,问他们,“知道今天是去干什么吗?”

    四家丁齐声道,“为大小姐游山玩水而服务!”

    “知道现要去干什么吗?”

    “抢人!呃,不对……接人。”

    带上这四人之后,白金金骑着马走在前,四家丁因为是走路所以要比她慢了半拍,正好走在了她的斜后方,四人呈箭头般的分开层次随着白金金到达了方之迁暂住的大客栈。

    方之迁现在所住的是一家全国闻名的星级客栈,占地面积极广,上下一共五层,就算在这高楼林立的黄金地段也是鹤立鸡群,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张牙舞爪:香客丽来。

    也许是五人的气场太过彪悍(其实是一看就不像好人),当她居高临下牛B烘烘地走到客栈门口就被拦住了……

    高大矫健的保安一看就是在武林中某个的门派深造过,说不定还是个武林高手,跟她身后跟着的四个家丁兼打手根本不是一码事,她估计如果今天是来找碴的,她肯定得爬着回去。

    保安倒是跟白金金也满客气:“这位小姐,请问您有何贵干?”

    听听,有何贵干?这词听着客气,但只要有人跟你这么说了,一般是认为你是来找碴的,是来踢馆的,是来找麻烦的……

    也不怪人家,你看这进进出出的都是个个身绸着缎,红光满面,肚饱肠肥,活脱脱的一个个大肥羊。

    再看看她,虽然穿的还算体面,但在这有钱人出入的地方也只能算一般,尤其还带着四个打手,凶神恶煞,穷凶极恶的,骑着马就想往里面闯……人家能让她进吗?

    遇上“看门狗”,小 说'炫&书&网'上女猪最常见的做法应该是跟他们说:我要见XXX!“看门狗”闻听,鼻子立刻冷哼一声,问女猪:XXX是你能见的吗?你是什么东西?女猪当然是气不打一处来:我叫XXX!你去通报一下XXX,他肯定会出来见我的!看门狗当然不会轻易相信(现在骗子太多了),还扬言再不滚就要动粗。女猪岂肯就此罢休,于是就在门口大吵大闹起来,此泼妇举动很成功的惊动了正主,待正主出来一看,立刻认出女猪是他最最最最最最最心爱的女人,立刻勃然大怒,要宰了不让他心爱女人进去的看门狗。看门狗这才彻底暴露了卑颜奴膝真面目,一边扇自己嘴巴一边痛哭流涕,嘴里还要嚷嚷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小的该死”什么什么的。

    如果这里的老板是墨秋心,她按时上面这个套路走基本没什么问题,问题是这里的老板认识她个鸟啊!到时候出来一看不认识,就该“武林高手痛殴地痞恶霸”了,那个比“当女猪遇上看门狗”看着可要爽多了。

    再说人家保安确实没错,她要是他,她也不放一伙找碴模样的人进去。

    白金金只好很和气道,“这位小哥,我是来找人的,可以进去吗?”

    “当然可以!”保安立刻道,“不过您不能骑马进去,里面没有栓马的地儿。”

    “……”

 第258章+接人2

    ……把马僵绳扔给保安,白金金带着四家丁迎着“欢迎光临”的牌子气势汹汹的闯了进去,别忘了她以前可是地头蛇,而且最善长的就是先呼后拥的找人麻烦,所过之处,人人闪之不及,避如蛇蝎。

    果然,里面吃饭的衣着光鲜的人们大眼瞪小眼地看她气势咄咄的走进来,完全被他们几个的气势唬住了。

    大堂经理是一个看上去挺机灵的青年男子,现在的很多人看上去像个穷人,但是你要狗眼看人低我,就等着被钱砸死,所以就算进来的是个要饭的也得陪着小心。训练有素的经理带笑给她来了一个半躬,她赶紧跟他说正事,因为看他弯腰的样子她真想说一句“平身”啥的。

    白金金跟大堂经理道,“我找方之迁方公子,请问他住哪里?”

    这人看了一眼白金金,立刻换了一副表情,贼忒兮兮地说:“方公子在三楼,你是不是……”

    “反正不是找他算帐的,我们赶时间,快点带我们去。”

    大堂经理尴尬说:“这样啊,那请跟我来。”白金金这伙人站在人大厅里确实很让人暇想,尤其是四家丁身上背的四个包裹,她听见离他们最近的一桌人议论他们:估计是富家千金找人私奔……

    “那个谁,不知道就不要乱说话,我们家大小姐从来只会抢亲,从不私奔。”四家丁立刻替她辩解,在他们的心中,白金金就是一个专门强抢民男地主恶霸,压根就不是软弱无能得只能私奔的小娘子……

    但在白金金听来,不知怎么的就是觉得别扭,于是她立刻严正声明,“别胡说,我不抢男人已经很久了。”

    此话一出,一个粉衣女子立即高声尖叫:“一定是专门强抢男人回去当押寨相公的山寨女魔头!”……这是一个被小 说'炫&书&网'毒害的女人。

    大堂经理擦着汗道,“几位,这边请。”

    白金金一伙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上了楼而去,到了三楼,经理指着中间一个房间道,“方公子就住在那里。”

    说完一溜烟下楼了,估计是怕自己看到一个美男被抢会良心上过意不去的出来打抱不平,而这与他的职业相冲突,所以选择眼不见为净。

    白金金大步走了过去,正准备敲门,结果被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书僮拦住了,他警惕的看着白金金和她身后人高马大的四个家丁,“你们要干什么?”

    难道这小书僮也跟楼下的那些人一样,认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白金金直接跟他说:“我找方公子。”

    小书僮警戒地说:“我家公子现在有事,没有空见你们。”

    白金金就不信方之迁在这里能处理什么大事,弄不好正在床上睡大觉呢,白金金也没工夫跟他废话,“我们约好的。”

    小书僮边笑边冷冰冰地说,“我家公子就在跟约好的人谈事情,你们一定是冒充的。”

    “……你这小鬼,我要见方……我找你家公子去游山玩水不可以吗?”

    小书僮干脆道:“可以!”

    白金金心中一喜,刚要往里冲,就见那小僮猛然张开双臂拦在门前,然后断然的、恶狠狠的、忠贞不二的,视死如归的:“除非你们踩着我的尸体进去!”

 第259章++接人3

    娘的,幸亏你早把实话说出来了,要不她还真以为肯让她进去了,她急忙后退一步,看着满脸警惕的小书僮,她被逼无奈的色厉内茬道:“走开,否则我们不客气了——”

    那方之迁的小书僮倒真是忠心不二的,被白金金凶神恶煞的威胁以后,一迈腿,对准墙壁道大声说:“别过来,过来就死给你们看!”……

    白金金实在不耐烦了,一打眼色,四人中最高大的张三上去手一抓就把小书僮拿下了,小书僮凄厉地高叫:“公子,你快走,我挡着他们,你从窗口跳出去……”

    白金金:“……”

    难怪以前方之迁一见她就跳楼,原来是这小鬼头是万恶之源啊。李逵同志说得好:不怕虎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方之迁同志,同情你——

    这个时候“吱呀”一声厢房的门突然打了开来!瞬时间,方之迁俊秀漂亮的脸正正的对上奋力的作着抵抗表情神死如归的小书僮!

    赫——

    所有人立刻停止手中所有的动作!

    方之迁愣愣的看着自家书僮,那小书僮立刻高声尖叫,“公子你快跑,他们来强抢民男……是来抓你的……”

    方之迁一听强抢民男,脸色飞快的闪过一抹恐慌,然后头一转,便看到了白金金,惊喜道,“白小姐?”

    小书僮诧异道,“公子,你们认识。”

    方之迁瞪他一眼,呵斥道,“白小姐不是别人,你怎么可以拦着她呢?”

    小书僮被方之迁一声呵斥,多少有点发愣,迟疑道:“公子……您?”看来这小书僮是方之迁的亲信,要知道古代的读书人有很多事是避讳不了身边的书僮的,他们的身份往往就介于主人地奴才、朋友、甚至是亲人之间,所以自古以来每个有能力的读书人都必备一个书僮,平日里朝夕相处读书磨墨都少不了书僮的陪伴,这小书僮被方之迁一训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方之迁看也不看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白金金小人得志道:“小弟弟,看到了吧?我跟你家公子是熟人。”

    小书僮这才醒悟道白金金对于他家公子而言不是一般人,至少比一直暗恋他家公子如花小姐不一般多了。他有些委屈的小声道,“谁让她看上去不像个好人……”

    方之迁瞪他一眼,小书僮立刻不敢说话了……

    “不好意思啊白小姐,阿步还小不太懂事……”

    白金金道:“没关系。不过你家小书僮忠心可嘉,此行为值得表扬。”估计有恋主情节。

    这时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妇女走出来对方之迁说:“之迁,我跟你说地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答复。”说完跟其他人略点了点头便走了。

    这下白金金好奇了,她贼兮兮的问:“她是你的什么人?”一个看上去很富婆的中年女人,让一个年轻的美男尽快给他答复,容易引起人不好的联想,方之迁不会是……

    方之迁立刻满头黑线:“别误会,她是书院的院长!”

    “校长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呀!”她嘴上阴阳怪气,可已经知道那中年妇女不是什么富婆了——她牵着两个小孩子走了,包养小白脸的富婆哪还有带小朋友的?

    方之迁笑说:“她是一个书院的院长。想让我去他们书院任教。”

    白金金说:“这不是好事吗?”

    方之迁低着头道:“可是在下还想考取功名……”

    人性啊!这就是人性啊!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是个男人都喜 欢'炫。书。网',方之迁当然也不可能例外。不过他有这个想法也是对的,读书读书,不为了黄金屋和颜如玉读书干啥?

 第260章++接人4

    白金金笑嘻嘻的道,“有追求,考取了功名之后可是会有很多的好处的哟~~~~”上班看看报纸,下班打打麻将,没事收收贿赂,经常逛逛红灯区,有空的时候拍拍领导马屁,没空的时候制造有空给领导拍马屁,这类工作谁不爱干哪。

    方之迁点头,“对,考取了功名之后谋取一官半职,这样就能更好的为国家和百姓效力,很多地方的河堤都年久失修,如果遇上百年不遇的大水百姓将流离失所,我希望将来能当一任地方官,尽最大的努力把河堤修好,造福一方百姓……”

    “……”

    白金金大惭,看看人家这思想境界!

    方之迁看了看天色,笑笑说:“先不想这些了,白小姐。我们现在就走吗?”

    “对,现在就走——诶,才一会工夫怎么到半晌午了?”再耽搁一会就要吃午饭了。

    方之迁倒是很自觉:“我回去拿点东西,路上可能用得上。”

    “别拿了,我都准备好了,”白金金指了指四家丁身上背的包裹,“笔墨纸砚,琴棋书画,衣食住行,连读书人必备的扇子都有帮你准备。小甲小乙~~~~”

    小甲小乙两家丁一左一右的抓住方之迁的手臂,用挟持的方式拽牢他道:“快走吧,方公子!”

    方之迁可能还想说什么,被两个人架住以后一个劲想挣开来,他大喊道,“等一等,你放在我那里的一幅画要还给你。——”

    白金金想不到这读书人还有这么物归原主的想法,问道:“那幅画里面画了什么?”

    方之迁想了一下,“应该是个仙人,画中之人的模样非世间所有。”

    “男的女的?”

    “十**岁的少年。”

    白金金:“哦,我跟那仙人很熟,昨天还一块喝酒呢。那画像就送给你瞻仰吧。”

    方之迁:“……”

    像个仙人,又是个十**岁的少年,那定然是于遥无疑了。既然是于遥画像,那要回来也没什么用,天天对着一个大活人要画像干啥?

    方之迁被拖下楼以后,她回头跟小书僮说:“你呢小弟弟,要不要去?”

    小书僮阿步瞪了她一眼:“当然。”

    白金金笑咪咪道:“干啥,还怕我把你家公子吃了?”

    “很有可能!”

    “行,那我们就一起走吧。”

    阿步飞快的冲进房间拿出一把雨伞:“有我在,你别想碰我家公子一根手指头。”

    “拜托,你家公子的手指头让我碰,我还一定愿意碰咧。”

    “关键是你碰不着,哼!酸葡萄心理。”

    “……”

    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

    白金金一群人轰隆隆的从楼上直冲而下,所过之处尘土飞扬,

    大堂里的客人,就见四个人高马大、气势汹汹的家丁挟持着一个美男从身前经过,皆是惊呼了起来,这年头真是不一样了,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男已经是这么肆无忌惮天经地义的了。

    这里原先那个粉衣女子再次高声尖叫,“我就说是专门抢男人回去当押寨相公的女魔,现在你们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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