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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曙光女神(某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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鍪抢硭比坏摹>退闼涫德募被豀市,他也不想为难诺姐。
反正不过是耽搁一天,不是吗?
“你要小心些,别以为自己力气大就逞强!你看过不少末世小说吧?谁知道这些丧尸会不会和小说里写的那样会变强呢!我们只是去找人,别和丧尸拼命,也别把自己陷入危险境地。”诸葛诺叮嘱着,她怕唐涛遇见进阶丧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绝对有危险的。
“哦。”唐涛虽然答应着,对自己却极有信心,他倒是不放心诺姐,便问,“不然,我们还是一道去找吧?”
“w市也有这么大,分开找,机会大点,市郊这片你去找,我们尽人事,听天意。”诸葛诺摇头。目光扫过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唐涛,转过了身看向城市方向。或许是因为昨天先是丧尸因为巨响暴动,后又因为尸王诞生被召唤,这一带丧尸数量极少。也正因为此,诸葛诺觉得小杜函还有一线生机,所以,不费余力想做最后努力。
诸葛诺想到尸王已经出现,城市中肯定有进阶丧尸了,便不打算让唐涛进城,那样太冒险了。她力气比不上唐涛,但末世生存经验丰富,就算有个万一,她现在还有速度优势呢!
想了下,诸葛诺便又道,“你别进城了,就在这附近找一圈,中午12点前要是我没回来的话,你自己先去H市,路上小心些!我担心我爸你爸妈他们,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而且他们也肯定担心我们啊!你别担心我。。。我会点功夫的,而且我也有速度变异,不会有事。倒是你,我还担心着呢!”
诸葛诺止住要插话的唐涛,一甩手给唐涛丢去一把手枪和一匣子子弹。“你别插嘴,我去w市市区还另外有事,可能要耽搁几天的,你先去H市,你的家人和我的家人都需要你!把他们交付给你,我也放心。”
“可,诺姐。。。”见到手枪,唐涛本该贼喜欢的,可现在他有千言万语啊。诺姐什么时候有速度变异了?她是变异者?他怎么不知道啊?
“知道怎么用吧!不到万一时候都别开枪,会引来尸群的。恩,就这样了,别婆妈浪费时间了,我先走了啊!我左你右啊!中午前,不管找到没找到杜函,都管自己离开这里啊!H市见!”诸葛诺又一次阻止了唐涛开口。
说罢,诸葛诺就干脆直接转身,一阵风似的消失在唐涛的视线里。
可怜的唐涛伫立在阴冷的寒风中,连一句88都没说上,便瞅不见他那诺姐的身影了。瞅了眼手中的枪支,提不起多大兴趣玩耍,顺手先藏进了怀里。
他耷拉着头,总觉得诺姐是故意甩开他的!唐涛上了车,把车子停靠在稍微隐蔽些的院子里。这才取了车中的钢管,准备去找小杜函。
今日早上,诸葛诺醒来的时候,就感觉浑身轻快,有些疑惑,便在早饭前出门了一趟,结果,就惊喜了!
这速度变异估计还是缘于昨日,或许是意念中太想跑的快点吧,竟然得了个意外的收获。唉,早知道还能这样,她为何不使劲使劲贼使劲去想要个空间呢?
变异者和异能者为一体,末世中虽然数量很少,却不足为奇。
普通人类可以通过服用晶核,成为异能者或变异者,当然,最大可能是直接成了丧尸。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
异能者或变异者也可以直接服用晶核增加修为或者出现新能力,同样,成功率极为低下,甚至不到千分之五。
总有自作聪明者吃了那螃蟹,结果被螃蟹了。当然,也有的人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置死地而后生的,结果惊喜了!
有成功者,便有成了那变异者和异能者为一体幸运儿。
直到末世三年时候,才有人把晶核做成晶石,人类才可以安全的摄取能量,助自己攻击或者增加修为。
但晶核制作成的晶石价格是原晶核的数百倍,甚至上千倍。还不能完全利用晶核所含的能量。
然而,却有一种晶核是无视这些束缚的!尸王脑袋中的晶核!
尸王!
当然只有尸王!
百万丧尸中才有几率诞生一个的王者!
天生拥有召唤和威慑普通丧尸的丧尸贵族!
他们一般至少拥有三种以上异能,这不包括召唤和威慑!
诸葛诺一次又一次不让唐涛开口说话,便是要狠下心来和唐涛分开走!
是的,小杜函她是要找,可她也清楚知道找到他,他还好好活着的机会实在小的可怜!
诸葛诺想要继续在w市留下来,得需要个借口,她要找尸王!
末世爆发前就在H市的老爸,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没得到确切的消息前,她也不放心。以唐涛现在的能力,自己还把保命的手枪也给了他,一个人回去大约是没什么危险。
据她所知道的,尸王诞生后,第一时间需要进食,它会召唤丧尸,吞噬丧尸,以达到补充能量的需求。
所以,昨日丧尸会如潮水般退去,十有八九是有尸王诞生了!
而在吞噬后,尸王需要一个消化食物的时间,这段时间里的尸王几乎是它一生中最为脆弱的时候。只要找的到它,得到晶核的机会极大!
不过,找尸王也是个技术活!据说,尸王虽然失去记忆,但却拥有智慧,有天生的分辨危险威胁的能力。
虽然,诸葛诺所有关于尸王的资料都只是‘据说’,只能参考。但她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天载难逢的机会!
末世三年天龙基地的十大高手里,就有二人是曾经末世爆发初期幸运地得到尸王的晶核,从而不管是进阶比他人容易,就连异能的品质也超过常人,而且还是拥有至少二样以上异能,让所有人羡慕。
整整一上午,诸葛诺都在昨日那事发之处往市区方向搜寻小杜函的踪迹,尸王要找的,但尸王还有些时间等,小杜函却等不起了,当务之急还是寻人。可诸葛诺翻遍了就近所有房屋,却没意料外之喜。
虽然是意料中,却依然不免心中郁结,若杜函不是5岁,而是15岁,她都能狠下心来不再寻找。可他才5岁,一个完全没自保能力的孩子,是她带出来的,却丢了。
从最后一幢房屋走出来的时候,诸葛诺抬手看了下表,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再往前走,就是市区了。又回头看了看分配给唐涛查找的那一区域,秀眉便拧了起来。
唐涛肯定也没找到人不然以他的性子肯定直接开车过来找自己了,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自己的,已经出发去了H市?
唉~!多想无益,诸葛诺徒步朝市区走去,嘴里啃咬着从房子里顺手拿的饼干,吸着纸盒牛奶,这时候的食物,只要去寻找,还是能轻易找到的。有些人家比较不幸运,全家成了丧尸,家里食物就富裕了!
ps;上来更新一章,证明我还活着。。。嘿嘿,咱请假了的,存存稿中啊,大家莫急,写了我藏着迟早会发出来的。。。还得过几天才正常更新。本来打算这周末开始正常更新的。但周一要陪老爸去隔壁市医院看病,因为不知道要耽搁几天,索性再等两天。sorry。。。
☆、第三十四章 再见傀儡
七日后。
“丧尸算不算冷血动物呢?”瞅着几个明显活动僵硬了的丧尸,迈着笨拙的步伐,焦急地想追上来吃早饭。追着追着,它们的视线中食物又消失了,只得原地开始游荡。
对此场景,诸葛诺见怪不怪。她手捂着热水袋慢悠悠朝w市人民医院走去。
医院是末世爆发时候丧尸的集中地,第一期丧尸没在短时间里发作的,都会感觉到身体不适,然后被送进医院。再后来,时间到了,这些人便成了丧尸。刚刚尸变的丧尸嗜血,见人就咬,被咬伤的人类,若不及时处理伤口,或者是被咬到大动脉,感染的可能极高。恶性循环下,医院就成了城市中丧尸最多的地方了。
天气越来越冷了,眼下怕都快零下十度了吧?诸葛诺全身穿着厚衣,便是头上都带了线帽,把耳朵都罩了进去。即便如此,还是觉得皮靴里的脚趾头在发麻发僵,都快失去了知觉了。
“不能再多穿了,不然就无法行动自如了。而且,这鬼天气才开始啊!”想到如此的冰冷天气将要维持到明年春天,诸葛诺就有些后悔,自己那会儿干嘛不少穿梭些日子呢?
地球上的动植物直接毁于小行星撞击的不过百分之一二。末世第一年,人类最大的威胁不是丧尸,不是粮食,而是天气!
酸雨腐蚀了植物,直达根系。冰雪冻死无数动植物。便是那飞禽类都被酸雨腐蚀的掉光了羽毛。
这一年,无数的生物绝了种。
人类吃光了存粮,次年发现他们无法耕种。这才陷入恶性循环,到末世三年时候,丧尸都已经渐渐成了气候,它们把人类当成它们的存粮。。。。再于是,生存变的越加困难了。
“呼~!”医院近在眼前了,诸葛诺呼出一口白气,把不愉快的记忆甩出脑后去。
这星期,她白天在市区里找尸王踪迹,晚上去郊外寻找小杜函。
两样大事都没做成,意外收获倒是不少!
眼瞅着这w市最后一个大医院,又是一个可能出现尸王的地点,诸葛诺毫不犹豫对身后的意外收获下了个命令,“大宝,上!”
大宝不会说话,这个诸葛诺本以为在火场时候就挂掉了的丧尸傀儡,只会听见命令后,毫不犹豫地向前冲!
医院大门口游荡的几个丧尸闻见人味,一早便兴奋地嗷嗷叫着冲过来。
傀儡早就进阶成力量型丧尸,原本身高就有175左右,进阶后更是高达185以上,原本显得魁梧的身材,拔高后,略微修长了些。此时的它被诸葛诺专门去体育用品商店里搞了套黑红色骑士装穿着,连带着头盔皮手手套一系列齐全。乍一看,倒还七分像人了!
另三分不似人,却还是因为它那眼白多过眼珠子的死鱼眼,以及靠近了就能闻到的腐尸味。
普通的丧尸不是这一阶丧尸的一招之敌,诸葛诺手持着仿真弓箭,在边上掠阵。怕的是万一进阶丧尸出现,让她取名大宝的丧尸傀儡受到伤害。
华夏国管制武器严格,她手中这种弓箭,其实和玩具差不多。
弓身倒制作美观,她力量小,使用倒也合适。可箭支便似玩具了,诸葛诺利用晚间休息机会,自己重新做了箭头。射眼睛喉咙之软绵处倒是也能造成较大伤害。
没到生死关头,这玩意儿虽然伤害值寒碜,却由于声响轻微,不足以惊动丧尸,远程攻击比枪支实用多了。
正想到枪支,诸葛诺便听见远处传来哒哒哒的枪响,听那响声还像是从机枪里发出的。最让她郁闷的是,枪声由远及近。
“靠!”诸葛诺忍不住爆粗口,回望了医院大门口,大宝如人形坦克般在欢快碾压。门口近十个丧尸已经被他打的不像是人形。瞧着他这速度,逐步清理整个医院也不过一上午时间啊!
枪声越来越近,诸葛诺再次咒骂了句,依依不舍地朝医院看去。医院中,被枪声激醒丧尸们开始行动。乒乒乓乓各种撞击的声响不断从里面传来。距离大门近的已经能瞧见他们比平常快捷的速度在快行了。
“妈妈咪的!大宝,我们撤!”诸葛诺虽然极不甘心,却也没失去理智非要在这个时候强行进入医院。医院中早没人类了,有的全是丧尸,数量没一千也有八百之多。就算是诸葛大小姐没穿越时空前,她也不敢大意去面对。
这么个大冷天,她一大清早从郊外徒步走到这里,她容易吗她,现在却不得不先撤退了!
瞅了眼四周,街道上早就无法正常通行了,到处都是无主的车子,残破的尸体,以及掀翻在地的巨型广告牌。
听那枪声,那群在城市中开枪的傻叉马上就要到这里了,而医院是丧尸的集中地,这群傻叉朝这条道上走,十有八九要被包饺子了。
“你们找死还要祸害我呀!”诸葛诺嘀咕着,朝对面一家小超市快步冲去。
街道上的丧尸目前还没聚拢,诸葛诺要是只是管自己跑,还是来得及的。可她舍不得丢下大宝。大宝是力量型丧尸,普通丧尸不是他一招之敌,但在丧尸的世界里,进阶的丧尸的种类千奇百怪,他这种类型只是普通罢了。若是丢下它跑掉了,万一被别的丧尸挂掉了,损伤了,可说不定就没第二只了啊!
得到这种傀儡,就像是得到宝了似的。精神控制师控制丧尸一点不奇怪,可一般都只能控制短时间。即便是等级上升。也只有数量增加和时间加长。
而这傀儡诸葛诺已经使用了整整八日了,依然还听她使唤。诸葛诺自己猜测,也许是她当时分神入体使用的勉强,最后无法控制意识回归,或者是她自己有残留意识在这丧尸身体里了,这才形成这种状况。
这只是猜想,诸葛诺不敢去尝试,她现在的这点修为去分神入体,结果要是运气好,会和上次差不多,昏迷个几小时。运气不好,从此成白痴。
而且,就上次那情况,在别人眼里,她只是昏迷几小时,只有她自己知道,昏迷时候那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极度恐惧。
ps;没意外,正常更新啦。。。谢谢大家的守候。
☆、第三十五章 傻叉的那群人
诸葛诺带着她的傀儡一前一后进了小超市,超市的卷闸门关闭着,她进入的是边侧一小门,超市里静悄悄的,没有幸存者也没丧尸,地面上倒是有几具死去多时的尸首。
或许是这里距离医院太近的缘故,超市虽然被幸存者光顾过,不过瞅着货架上还至少一半货物,地面散落着来不及搬走的纸箱好些个,便晓得那些光顾这里的幸存者逃跑的很匆忙了。
顾不得研究这些,诸葛诺关上了小门,留下大宝在楼下看着,她自己跑上了阁楼。
街面上的商铺多有加层小阁楼,一般是用作于存放货物及店里守夜人的临时住处。诸葛诺在末世混了三年,阅历丰富。阁楼那儿有玻璃窗,从上往下看,视野比在楼下门缝里瞧人宽广多了。
枪声仿佛没刚刚密集了,但听见突突而来的摩托车声响,以及那女人的尖叫,男子的怒吼声。诸葛诺凑到窗前往外一瞧,就这点功夫,医院的门口已经聚集了数十个丧尸了。
丧尸一旦被声音惊醒,便会寻声而来,形成尸潮。形成尸潮的丧尸便会像打了鸡血般兴奋,行动能力和凶残程度比单独行动的丧尸强三分。
诸葛诺见那几个傻叉还没到场,本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先从阁楼中寻了筒薯片外加一瓶橙汁,扯了条新棉被披在身上,盘腿坐在窗门边,等着看那几个人怎么死了。
她可没半点心思去救那几个人,她的末世生存法则,能力范围内,不损伤自己利益的,诸葛诺不介意伸把手。可现在,这些人寻死来,还打乱了她的计划,她便是连份同情心都吝啬给他们了!
窗外,聚集起的丧尸朝声音来源处涌去,医院大门就像水库的泄洪口,源源不断的丧尸从里面冒出来。
诸葛诺时不时看见几个鹤立鸡群的一阶巨型丧尸。这些丧尸应该都是力量性的,他们不耐烦普通丧尸挡住他们前进的路,便如推土机般推落推翻挡路的同类们,然后直接踩踏上去。
又有猴儿般灵活的迅猛丧尸,他们的身体灵活程度不仅超过普通丧尸,还比普通人类都快上一倍。
这些丧尸挤出丧尸群后,在一巨幅倒地的广告牌下无法前行,只是在哪儿嗷嗷嘶叫着。那广告牌钢铁结构,砸在几辆汽车之上,完全挡住了路。即便是距离地面最低处的高度也比一车身高出一米多,总高度便超出了二米。这高度一阶的迅猛丧尸也无法跳上去。
“啧啧,怪不得一些信佛的老人说医院是血地,是凶地,这里进阶丧尸的比例可真够高的。”诸葛诺啧啧低声自言自语,为了找尸王,她不仅清理几个大学校,还清理了两大医院了,普通丧尸交给大宝搞定,她自己点杀进阶丧尸。由于都是逐渐推进,慢慢击杀,没见过一下子这么多进阶丧尸涌出来。
有点庆幸自己撤退的快了,扒拉开薯片纸筒的塑料盖,诸葛诺好心情地开始享受。她可不看好那广告牌,这牌子大约只能挡住一时路,但等进阶丧尸聚集起一定数量后,这牌子还不够看的!
果然,才磕了一把薯片,便有力量型的丧尸尝试着对广告牌击打、揭起、撕拉。。。
虽然,这些动作一下子威胁不到那牌子,不过是迟早的事。要是那些傻叉见此路不通,赶紧回头走人,或许还好些,不然,可有的瞧了。
被诸葛诺暗骂为傻叉的那群人一行十多人,瞅着他们穿着大部分竟然的军装,只有中间一女三男穿着不一样。
那伙人在距离医院还几十米的地方停下了,前方好几辆车子追尾,另外还有众多障碍物,右边是高耸的围墙,左边看见一幢房子倒塌,正前方不远处是倒地的广告牌。道路不畅,便是摩托车也过不去了。
“队长,怎么办?前方无法通车了!”前头排兵小胡的车子已经停靠在侧,他黝黑稚嫩的脸上都是忧急色。
是队长事先判断城市内汽车不畅行,便提出大家都骑摩托车或电瓶车。一开始,那个华大少和那个女明星还不同意呢。后来才晓得,队长的判断不错,只是,现在这里摩托车都过不去了,怎么办啊?
他们屁股后面还一群丧尸在追呢?几个断后的兄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弃车~!”队长一脸倦容了,一双狭长的鹰眼里布满了血丝,半寸长的胡子上沾满灰尘,使他整个人看上去越加显得沧桑。
“弃车?不能啊!没了车子我们怎么跑?我们会死的啊!”队伍中的女子上身穿着红火狐狸毛裘,下身却是一条极不相称的廉价蓝色运动裤,她本来一直把头窝在骑手背后,一听见这话,便抬起头来尖叫起来。
胡子拉渣的军官嫌恶的眼神从那女子堪称花容失色的脸蛋上滑过,若不是这大明星在小赵挖取丧尸脑核的时候在那里尖叫,也不至于吓的小虎枪走火,引来大批丧尸。这么爱叫,干嘛不唱歌去?拍什么电影啊!想起自己最爱看的那本小说《绝色锋芒》女主角被这花瓶演绎的像个花痴,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胡子拉渣的军官冷哼了声,才把目光定在他们这次任务主要人物---华建集团董事长之子华点墨脸上。
“下车~!”华点墨对身后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冷声说道,那孩子脸色苍白,神情萎缩,却有一双倔强的眼,他抿着嘴一言不发下了车。站在地上,那孩子瑟瑟发抖,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身体不适。华点墨却不去瞧他一眼,自顾自地把车子停在一侧,打开后备箱取物。
“别啊!华少!没了车子我们死定了!这么多丧尸,它们会追上来,它们会吃了我。。。莲蓉不要死!!莲蓉不要死!!”莲蓉是果真真被吓惨了,瞅见华少停车取物,便知道华少听从那臭大兵的话了。莲蓉顿时急了,最爱仪容的她,此时已经不管脸上眼泪鼻涕一大把了,一双迷死无数华夏青年的电眼里,此刻只有歇斯底里的恐惧、害怕、惊慌。
“山儿,堵上她的嘴,乱动就丢出去喂丧尸!”一向嬉笑无边的华点墨此时一脸寒冰,他看都没看莲蓉一眼,直接和载着莲蓉的保镖华山儿说了声。
莲蓉不用华山儿动手,华点墨话音才落,她便惊恐地双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了。
华点墨也不去理睬她,不顾身份和已经下车的士兵们一起把周围的障碍物全移到他们来时候的路。
追赶他们的丧尸上百个呢!要不是那个王排长带着七八个战士断后去了,他们这会儿还陷在包围圈里。却是不知道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第三十六章 丧尸也有人权的!
华点墨是传说中的富三代,纨绔、放荡不羁都是他的本色。但出生在家族资产几百亿的家庭里,有优良的基因,有优质教育条件在,就算他再胡闹,只要是没脑残,也不至于真就和他平常表露出来的那般荒唐。
华点墨越遇见大事,脑子越冷静,他只是扫了眼他们要面对的状况,便毫不犹豫赞同了中尉军官的提议。所谓上者劳人,中者劳智,下者劳力。他是天生的上位者,只需一双识人慧眼,把不擅长的事情交付给擅长的人去做即可。
刚刚他身后的那孩子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一次之所以要来闯W市,还是因为他这个不着人见待的弟弟---华江南。
家里人没人见待这私生子的!
就算是他那风流倜傥的老爸也不敢认这个倒霉的孩子,除了每个月会直接从银行转账给给华江南定额的一笔生活费外,其余的一概不顾,他怀疑他老爸都不知道这孩子现在长成什么样儿了!
华点墨也极其痛恨这弟弟,那种恨是恨不得亲手掐死他的恨!
华点墨不惜冒险亲自来w市找华江南,自然不是要救华江南!而是不想这野种死的这么容易!这么便宜!没让他尝够痛苦就这么痛快的死了!
“队长,前面也有大批丧尸!”负责侦查的士兵从车顶上跳下。就在这时,一只手从车底伸出,一把抓了他的脚腕。那士兵一时不察被拖到在地,幸好他反应还算快,侧身就把枪口对准了那只手,突突突地一阵射击。丧尸的手瞬间被射成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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