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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华裳-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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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面在想着俞宗垣,如今她进了王府,俞宗垣却留在了王府外,王府守卫森严,人还受了伤,想要混进来并非易事,两个人怕是要有一点时间才能够见面了。
此时,俞宗垣心里面是很担心沐挽裳,担心她一个人住在塔林心中担心,想要暗中保护。
谁料他刚刚踏入塔林,便被傅仇盯上了,神羽卫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
既然那名女子是重情重义的,要想让她就范,总是要有把柄在手中,哥舒蘅下了命令,傅仇将人请过去。
俞宗垣竖起警戒,他不过是不放心过来看看,他现在还是乔装是的模样和打扮。昨夜有刺客,他与傅仇是见过面的。
“别误会,小的是参加复赛的厨子,白日里被淘汰,心中担心我家娘子,前来看看就走。”
脉脉暗夜中傅仇冷笑一声,阴深可怖,“你以为乔装改变就不认识你了,你几次三番的闯入,手臂受了伤还敢再来,你是真的不要命了!”
俞宗垣心下一惊,即刻了悟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他的身份,那沐挽裳岂不是羊入虎口,她们母子危险了。
她们母子还要同他浪迹天涯,不能够再回到轩辕罔极的身边。既然话已经挑开了,就算今天死在这里也不能够让他们抓住。
轩辕罔极的人很快就会接他们母子,只要保住性命,就还有机会将她们就出来。
俞宗垣原本就受了伤,傅仇只使用了车轮战消耗他的体力,没想要俞宗垣的性命,俞宗垣却是不惜代价的同他们拼命。
“噗!”血浆如蓬,俞宗垣受了很重的内伤,力竭昏死过去。
傅仇看着倒在面前俞宗垣,如此拼命的样子,“将人带走!”
哥舒蘅没有去书房,七宝一直缠着他,嫌弃风花雪月讲的不故事不好听,让他给讲睡前故事。
哥舒蘅哄了许久方才将孩子哄睡,良辰告知他傅仇已经在书房等了很久了。
哥舒蘅知道傅仇定是将人给抓了,哥舒蘅没打算将俞宗垣当做敌人,他不远千里见沐挽裳带到西番,算是两个人的媒人才对。
哥舒蘅命良辰看好孩子,独自一人去了书房,推开门见傅仇神色恭敬上前。
“人可请到了。”
“主人,那个人不肯合作,力竭昏迷,已经宣了大夫,并无大碍,将人留在了密室。”
“本王不是让你将人请过来的,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
“王爷,不过是个护卫,不用那般客气。”傅仇道。
“这个人很重要,命人好生照应着。”
傅仇想说些什么,又咽了下去,“是!”
明日就是决赛日,哥舒蘅会将沐挽裳留在王府,他们之间就有更多培养感情的机会。
向来都是女人投怀送抱,他也一直都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女人就是用来宠爱的。
第一次追女人,自然还是需要一些小手段的。
翌日一早,沐挽裳换了一身洁净的衣裳,简单梳洗,脸上的边缘有些痒。
脸上涂得人皮面具,比不上沁水婆婆用鱼皮制作的面具,并不透气,还好是秋天,对着墙上挂着的铜镜,生怕贴在脸上的人皮面具会脱落。
良辰是哥舒蘅身边的大丫鬟,亲自前来带着沐挽裳去比赛的地点,便是蘅王府的厨房。
蘅王府的厨房比御膳房还要齐全,清一色的都是男子,忙碌起来,又热又繁重。
哥舒蘅看着面前的五个人,“今天的比试也只有一个题目,做一道可以打动本王的吃食,不限食材和烹饪方法。”
良辰点燃清香道:“比赛开始,以一炷香的时辰为限,”
众人纷纷开始挑选食材,沐挽裳却没有急着动,蘅王说是能够打动他的食物。
想要打动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美味的食物,深夜的一碗夜宵或者一杯热茶, 生病时的一碗白粥,宿醉醒来是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一碗醒酒汤,饥饿难耐时的一个肉包子,都可以让人感动。
昨日蘅王是附庸风雅,今日烹饪的主题却是换了,应该就是一个情字儿。
沐挽裳想起了一锅烩,那是母亲炖给父亲的,她曾经也做给轩辕罔极来食,既是亲情也有情爱。
想想自己两世为人情爱之事都是悲惨收场,还真是可悲,情爱于她如浮云,也就只有亲情可以让她动容。
她现在一心只想将孩子救出去,还不知道俞宗垣已经落入了哥舒蘅的手中。
一锅烩可以很平凡也可以奢华,既然是做给蘅王品尝的,便要符合蘅王的身份。
沐挽裳想赌一把,既然是考情,选了早膳剩下的材料,厨房剩下的边角料,晚膳前会将一日剩下的废物倒掉的,均被丢弃在角落里。
这让哥舒蘅都觉得奇怪,沐挽裳是个聪慧的女子,不会猜不到他要考的主题是情字儿。
沐挽裳怎么说也是轩辕罔极的女人,既然她通晓厨艺,应该不会不为轩辕罔极烹饪美食。
轩辕罔极绝对不会食用那连下人都不是用的废物,这个女人究竟想要做什么?那些食材在一起做成一道菜,分明是一盅大杂烩。
这让对吃食一向讲究的哥舒蘅心里面有些失望,一会儿要评判起来怕是要有失公平了。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沐挽裳一直守在砂锅旁看着灶上的火,已经有香气飘了出来。
那种香气很特别,哥舒蘅方才望向沐挽裳,没想到一锅乱炖,混在一起竟然会有如此奇妙的味道。
原本对沐挽裳是有些失望的,没想到她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将那些废弃的东西,做成美味,心中深感欣慰。
但凭着香气就断定,那食物定是美味,完全可以直接胜出了。
沐挽裳并未见到,哥舒蘅微微扬起的眉梢,一心都在想着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
香燃得差不多了,良辰道:“时辰已到。”
五位厨子纷纷端上烹饪的美食,沐挽裳直接将砂锅内的菜品倒入汤盅,盖上盖子端在哥舒蘅的面前。
即便哥舒蘅的心中还是很期待还是选择按照循序点评,哥舒蘅看着面前的一盘红烧鱼尾,尝了一口味味道鲜美,却很平常。
“你凭什么来打动本王!”
一名褐色麻衣的男子,十**岁的模样,看着那盘子红烧鱼尾,形容沉重道:“小人是穷人家的孩子,学厨子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娘子跟在我身边过了许多苦日子,每一次抓到鱼,她总是喜欢吃鱼尾,她说鱼儿在水中游,全靠尾巴,鱼尾是鱼身上最好吃的。后来她难产死了,小人才知道其实娘子并不喜欢鱼尾,他总是将最好吃的肉留给我。”
哥舒蘅淡淡摇头,这个梗还真是老套,站起身来拍了拍他的胸膛,笑道:“看你中气十足,额头泛红,阳气旺盛,分明还是个雏儿,哪里来的媳妇,回去先学会做人。下一位!”
沐挽裳将面前的汤盅打开,开口道:“此盅叫金玉满堂。”
哥舒蘅舀了一勺,放入口中,味道鲜美,香气馥郁,让人胃口大开,缓缓放下汤羹,看向沐挽裳。
“是如何想到用那些厨房废弃之物烹制汤羹。”
“父亲原本在朝堂做官,为官清廉崇尚节俭,母亲便将厨房剩下的食物变着心思煲成汤羹,是父亲的最爱,此羹可平凡也可奢华,完全凭借自己的心意。”
哥舒蘅很喜欢食物背后的故事,是妻子做给丈夫的汤羹,夸赞道:“其母心思可嘉,本王今日方能品尝到如此美味的汤羹。”
哥舒蘅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沐挽裳过关了,成为蘅王府中的一位厨娘。
第二百九十六章 下马之威
沐挽裳留在蘅王府成为一名厨娘,良辰带着她前往女厨子所在的居所,并且命人为她准备了数套换洗的衣裳。
叮嘱她在王府中不要乱走,每日卯时上工,每名厨子都会有自己专属的灶台,每餐只准备一道菜即可,若是王爷吃得高兴了,还会有赏银。”
难怪厨子都爱往蘅王府,赚银子还真是很容易的事情,“有劳姑娘提点了。”
良辰是哥舒蘅的心腹,不像风花雪月那般,只是个侍寝的丫头。
沐挽裳可是王爷看上的女人,是小七的母亲,曾经是大胤的皇后,身份也是尊贵。
见惯了王爷的那些女人,不过是露水夫妻,一时欢愉,没见王爷对那个女人如此上心过。
几场比赛下来,此女却是与从前的那些厨娘有着云泥之别,既然与大胤的皇上断了夫妻关系,以后便是王爷的女人,态度自然是很客气的。
“夫人不必客气,良辰也不过是奴婢,都是服侍王爷的,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沐挽裳只是颔首,她最想要见孩子,只是摇了摇头,“没有了,这里的一切都很好。”
良辰还是提醒道:“有一件事你也要注意些,你在府里不过是一个初级厨子,与那些老油条相比资历尚浅。你们院子里的那几个女人,一个个仗着在府里的年头多,目空一切,夫人完全不用怕,她们只是面点厨娘,可还算不得真正的厨子,若是欺负与你,尽管告知,她们犯错就会将她们赶出王府的。”
良辰决定有必要讲丑话将在前面,将那三名厨娘叫出来。
两个女人从居所中叫到院中,沐挽裳看着面前的三名女子,容貌各有千秋,反倒是易容过后的沐挽裳,看上去比较平凡无奇。
沐挽裳毕竟是新来的厨子,主动向三个女人打招呼,算是自报家门。
“各位姐妹,以后叫我阿衍就好。”
三人并未说话,良辰道:“你们三个不要仗着在府里的年头多,就欺负新人,你们不过是只做面点的厨娘,这位可是通过层层考验,深得王爷夸赞的厨子,你们若是有人敢欺负她,犯了错即可赶出王府,永不录用。”
“是!”她们面对良辰,容色明显恭敬了几分。
见良辰离开,为首的女子上前打量着沐挽裳,“看你的年纪该是嫁人了。”
“是!阿衍已经嫁人了,是同丈夫一起参选,只剩下我一个人。”
三女相视一笑,如此说来她们身边可是多一个打杂的了。
“我们三个每个人在王府里超过两年,你是一个新来的,就要知道这里的规矩。”
沐挽裳看着三女,良辰才刚刚警告过她们,她们便给自己来了个下马威。
沐挽裳并不惧怕她们,“咱们都只是厨子,只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不懂什么规矩。若是相看生厌,不如不见,各自安好便是。”
沐挽裳只想救出孩子,不想与这三名女子有什么交集,最好是各不相干,去讨好她们她做不到。
那三名女子见新来的厨子,容貌不及她们其中的任何一女,脾气倒是蛮大的,她们可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的。
那名女子上前抓住沐挽裳的脖颈,沐挽裳舞姬出身子柔韧,有着三脚猫的功夫,高手打不过,对付面前对付三个女人绰绰有余。
十几招便将三个女人放倒在地,许久未练吐纳的口诀,倒是有些微喘,三个女人便是被她修理的有些惨。
居高临下冷睨着三人,“以后没有什么事情,不要靠进我的居所。”
沐挽裳将三人丢下,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将房门关上。
“竟然是个泼妇!走着瞧!”三个女人纷纷回到各自的房间涂些跌打药膏。
良辰并未走远,只是想看一看沐挽裳如何面对三个女人,没想到竟然会些武功,足够防身,也便不担心了,回书房复命。
哥舒蘅并不在书房,而是在浴房,美景正陪着孩子午睡。
风花雪月正在伺候他沐浴,每天晚上都要同孩子在一起,等孩子睡着了,他也没了兴致。
良辰听到里面的笑闹声,很识趣的离开,哥舒蘅是听到了门口的脚步声,是良辰,她去安排沐挽裳的饮食起居。想象如今孩子也该醒了。
取了衣衫瞬间披在肩上,“小七许是醒了。“
风花和雪月拉着他,几乎是带着乞求,“王爷,自从孩子来了,王爷就很少与你奴婢们亲近了。”
“王爷,孩子不是有人哄着吗?不过是捡来的孩子,又不是王爷亲生的。”
哥舒蘅明显能够听到两人的怨念,她们两个的脾气秉性很了解,有必要出言警告。
“小七他是本王儿子,你们不可轻看与他,若是他出了一丝一毫的差池,你们两个就别想再留在蘅王府。”
两个人做梦也不会想到,哥舒蘅会对她们动怒,难道这个孩子真的是王爷的?
哥舒蘅去了书房,见良辰已经等在房间,“安排的如何?”
“王爷放心, 那名女子是会功夫防身的,三名女子都受了伤,应该不会受欺负的,已经派了院子里的护卫注意着院子里的情况。”
“会功夫!”这倒是出乎哥舒蘅的预料,看来性子还是蛮泼辣的。
良辰办事哥舒蘅还是放心的,“明日一早,就带他去厨房吧!”
“是!”
门外小七哭着走了进来,“父亲!”
美景跟在身后,良辰道:“孩子是怎么了?”
美景也是无奈,“孩子醒来不见王爷,以为王爷不要他了。”
哥舒蘅将小七抱在怀中,孩子哭得可怜,“小七,父亲在!”
小七死死的抱着他的脖子,生怕他会将他丢弃。
哥舒蘅看向良辰美景,“你们先出去吧!”
孩子还小, 还是比较依赖人,鼻子都哭红了,“小七,父亲不是说过,不会丢下小七的。”
“父亲,小七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娘亲,小七好想娘亲。”
“应该很快了!”
“很快是多久!是明天吗?”
哥舒蘅有些无奈,他知道小七又要无休止的问话,还是需要尽快将孩子的娘亲弄到身边来。
“这个。”
只能够转移话题道:“小七,可记得祖翁为小七起的名字。”
小七点头,“祖翁说小七单名一个狂字儿。哥舒狂!”
“小七已经三岁了,要学着写自己的名字,取了笔墨,将孩子罩在怀中,修长指尖覆上小手,在纸页上细致的写下一个狂字儿。”
“这就是小七的名字。”
小七突然将笔墨划了哥舒蘅一脸,“小七又在淘气!”
不过看着孩子笑得无邪,心里面是很欣喜的,他认为自己会是一个好父亲。
孩子还小不喜欢习字也是正常,还是言传身教最好,他三岁就开始骑马了,哥舒蘅打算带孩子去骑马,让他感受到肆意狂奔驰骋的感觉。
大胤边境,阮胜男亲自拿着换洗的衣裳走进营帐,天气渐凉,命人做了几身袍服,见轩辕罔极端坐在案几上看闲书。
取了披风披在他的肩上,“看什么?看得如此入神。”
轩辕罔极冷淡抬眸,看了她一眼,“不过是一些闲书来打发日子。”
两人的关系原本变得很亲密,再有半月便是中秋佳节,轩辕罔极的情绪便越来越冷淡。
阮胜男知道他想要离开蛮胡军营,军营内外布置了高手,即便他的内力恢复了,想要逃出去也是很难的。
蛮胡队伍已经进驻新罗,很快就会传来消息,只要消息传来,他的哥哥自然会放了他。
“胜男知道夫君是想要离开军营,胜男已经多次向家兄提及,只是还未等来消息。”
阮胜男如此说,心里面也是舍不得将轩辕罔极放回去,她害怕轩辕罔极回去之后,就不会像前些日子那般亲密,她害怕那些恩爱会像朝露一般短暂。
如今他虽是阶下之囚,他的一切却还在自己的掌控之内,哥哥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没有道理,在新罗未有消息传来之前,他是不会放轩辕罔极离开的。
有轩辕罔极在,萧逸尘等人就无法对蛮胡发起进攻,两国如今已经议和,就更加的不能够动手。
“朕想见萧逸尘,大胤还是有很多事情需要朕处理。”
“好,这件事,胜男会同哥哥去说。”
轩辕罔极继续看闲书,他身上的内力已经解开的差不多了。他离开与不离开都改变不了什么?相信很快也会由新罗传来消息,只是在表明他的态度。
阮胜男见轩辕罔极再次陷入沉默,知道他喜欢饮茶,去学了烹茶,亲手烹煮一杯清茶放在他的书案之上。
然后离开去了哥哥的营帐,阮世藩接到了轩辕明月的家书,说她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了,在他出征之后才发现的,这对于阮世藩来说是个好消息。
轩辕明月已经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再次有喜,心中很是欢喜。
阮胜男走进营帐,见哥哥喜色满溢,“不知哥哥有何喜事!”
“你皇嫂她有喜了!”
“女人生孩子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是妹妹有喜,哥哥可是会如此的欣喜。”
她们姑嫂原本不和,阮世藩原本的好心情,被妹妹充满火药味打话给呛了一声,若是阮胜男有喜,自然是奉子成婚,未必是喜事。
“胜男,她毕竟是你的嫂子,你别总是针对她,你也是要嫁人的了,懂点事。”
阮胜男也不想见哥哥被轩辕明月牵着鼻子走,那个女人可是很有野心的。
阮胜男反唇相讥道:“那个女人当年可是要嫁给父皇的,后来却跑到了哥哥的床上,她的那点手段,也就只有哥哥被她的狐媚迷了心窍。”
“胜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就不要拿出来说。哥哥也是情不自禁,妹妹不是整日的与轩辕罔极在一起。妹妹来找哥哥莫非又事。”
“是他想要见萧逸尘。“
不放轩辕罔极出去,见萧逸尘这样的要求也不算过分,“当然可以。”
阮胜男看向阮世藩,“哥哥,什么时候才够放他离开。”
“胜男,你当真不知道哥哥的苦心,万一轩辕罔极过河拆桥,万一你肚子里怀了他的孩子,等新罗的消息传来,自然会放她离开。
阮胜男看向阮世藩,“哥哥们觉得妹妹会是那样蠢笨的人吗?阿玲和阿珂已经被胜男派出去,寻找那母子的下落。她们才是对付轩辕罔极的根源。”
第二百九十七章 夜半惊魂
秋高气爽,天穹净阔,碧草如茵。
哥舒蘅怀中抱着小七,两人骑在高头骏马之上,马儿身形健美,四蹄飞溅,疾如闪电。
哥舒蘅已经放慢速度,他们所乘马匹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如御风踏云,速度不是一般的快。
小七没有一丝恐惧,第一次骑马却是很兴奋,这让哥舒蘅很惊奇,不愧是他哥舒蘅的儿子,勇士总要从娃娃抓起。
父子两人在王府内的马场内奔驰了数圈,哥舒蘅见小七脸儿吹得泛起了彤云。
哥舒蘅速度渐渐缓慢,“小七,咱们该回去了。”
“父亲,难得出来,就再玩儿一会儿。”
哥舒蘅摸摸他的头,“你还太小了,只可以骑一会儿,天也冷了会受凉的。”
小七意犹未尽,小脸皱在一起,小孩子总是很贪玩,是耍起了性子。
“小七,父亲带着你去马房,去选一匹小马当坐骑。”
听说去选马匹,小七立时变了颜色, “父亲,小七要红色的,这马儿一样的颜色。”
“那小七要不要起一个名字?”哥舒蘅只是随口一说。
小七歪着脑袋想着,“阿咘!”
哥舒蘅不解道:“阿咘!”
“嗯,是一只鸟,许久以前,小七与娘亲在马车里,听到鸟儿阿布阿布的叫个不停。”
哥舒蘅笑容僵在脸上,小七口中提到的是布谷鸟也便是杜鹃,常常会将自己的蛋下在别人的窝中,让别人替它抚育后代,因此布谷鸟的名声在草原上并不好。
恍然觉得有些讽刺,他将轩辕罔极的儿子据为己有,算不算鸠占鹊巢。
小七还在等待父亲的首肯,仰着头看他,“父亲,可不可以?”
哥舒蘅慈爱的摸了摸小七的头,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儿子,“只要小七喜欢,叫什么都可以。”
哥舒蘅带着小七去了王府的马房,依照小七的喜好选了一只枣红色的马驹,并且约定过几日会带着他去真正的草原去骑马。
见着孩子对骑马的热衷,注定这孩子是他哥舒蘅的孩子,父子间也越来越有默契。
孩子毕竟只有三岁,回来之后受了风寒,身子开始发热,宣了大夫前来,折腾了大半夜,孩子的热度方才退了。
一个孩子折腾的满屋子里的人都在忙碌,良辰见孩子的热度退了,“都回房休息休息吧!”
良辰留下来,看着王爷眼中的担忧,“王爷,您也去睡一会儿,孩子由奴婢来照顾。”
“都怪本王一时兴起,忘了孩子身子弱,上一次皇嫂已经说过的。”
“王爷带孩子犹如亲生,何必自责,即便孩子的父亲在也未必能够做到如此疼爱。”
这话倒是说到了哥舒蘅的心坎上,轩辕罔极的心思都用在他的皇图霸业,根本不会像他这般闲散自在的王爷来得轻松,可以陪伴妻儿。
见时辰不早了,“良辰,你每天要管府里那么多的事情。还是回去吧!”
“为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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