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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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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仲卿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他的左手拉着马缰,而右手则高高地捧着一个黄色卷轴,那显然就是圣旨,而他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不带一丝感情:“庶人史万岁,听旨!”
史万岁连忙滚鞍下马,跪伏于地,而张须陀和其他的在场护卫也都跟着跪下,赵仲卿展开了卷轴,朗声道:“敕曰,前柱国将军史万岁,宁州一役中受贿纵敌,免官在家,今突厥犯境,掠我边关,杀我士民,朕上承天命,决意翦除凶暴,起大军反击突厥,念在史万岁多年宿将,特予以起复,领河州刺史一职,以行军子总管身份从军,归尚书左仆射,白道行军大总管高熲指挥,望史万岁能深体朕心,戴罪立功,杀敌报国。钦此!”
史万岁听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人生从大悲到大喜。从地狱到天堂。真的只有一步之遥。幸福来得如此突然,让他一时都愣住了神,不知该如何是好,直到赵仲卿连说了两遍:“史将军,还不领旨谢恩?”他这才恍然大悟,站起身来接过圣旨,千恩万谢。
赵仲卿的那张冰块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老史,恭喜你啊。这回你总算等到翻身的机会了,咱们兄弟也终于有了再次合作的机会。”
史万岁微微一愣:“老赵?怎么回事?这回你也应调从军了?”
赵仲卿哈哈一笑:“今天一大早,皇上就宣我入宫,高仆射也在场,当时皇上就下了旨意,让高仆射担任东路军的主帅,尽发并州精兵十五万作战,当时皇上问高仆射谁可以为将,高仆射直接就提了你的名字,还说如果皇上不放心。可以让我老赵这回跟你一起去。”
史万岁的脸微微一红,不过他想到自己有两次背叛杨坚的经历。他派个监军来,也是应该,再说了赵仲卿为人凶暴异常,是一尊活阎王,虽然打仗并非所长,但当个军法官,镇一镇那些有可能轻视自己的骄兵悍将,还是足够的,有他在,连杀人立威这种事都不用做了。
史万岁笑了笑:“好啊,有你老赵在,别的事我都不用担心了,一门心思打仗就行,这次皇上可曾说我这前敌总指挥手下有多少兵将?”
赵仲卿的脸上笑容收了起来,双眼中精光一闪:“老史,我先问你,你这次想指挥多少人?”
史万岁现在的心情很好,那个战法反正迟早要用上,对赵仲卿也不需要隐瞒,于是他大大方方地说道:“精兵两万,战将十五员,最好是全战车部队。”
赵仲卿摇了摇头:“皇上这回只给你精兵三千,战将三员。”
史万岁的脸色微微一变,尽管他能预料到这回手下的兵不会太多,但这个数字还是超过了他的想象:“什么?才三千?三千人怎么能应付整个突厥大军?”
赵仲卿眉毛微微一动:“怎么,老史,人少了就没信心吗?”
史万岁咬了咬牙:“看来皇上是准备拿我这三千人当死兵,引诱突厥大军全军扑上,然后耗得精疲力尽之时,高仆射的主力骑兵再将其一举击溃,是也不是?”
赵仲卿认真地点了点头:“这个战法是高仆射提的,当时我也是听得目瞪口呆,连皇上也说是不是三千人太少了点。但高仆射却坚持,说如果人多了,到一万的话,那突厥可能根本都不打了,人要是再少点,到五千,那突厥人可能打了一半发现难啃也撤了,只有三千人,才会让突厥人认定是可以一口吃下的,根本不考虑撤退,而全力围攻。”
史万岁没有说话,而身边的张须陀却开口道:“赵将军,这三千人是什么部队,而这三员将领又是谁?皇上和高仆射可有明示?”
赵仲卿看了一眼张须陀,点了点头:“阁下就是在宁州之战中声名鹊起的勇将张须陀吧,果然是铁铮铮的壮士。”
张须陀向着赵仲卿行了个礼:“末将正是张须陀,赵将军,这次前军这三千人里就有您和史将军这两位大将军,想必所部也俱是精悍勇士吧。”
赵仲卿点了点头:“皇上特旨,皇家禁卫军骁果军全部三万人之中,伍长以上的挑出三千人,编成这支部队,史将军为大将,我为副将兼监军,除此之外,还特地点了三将从军,第一个就是你骁果军上仪同张须陀,第二个是代州司马冯孝慈,第三个嘛,二位一定不会陌生,乃是上仪同,兵部驾部司员外郎王世充。”
史万岁和张须陀脸色双双一变,脱口而出:“是他!”
二十天后,代州城外的白狼塞,一千多辆四匹骏马拉着的战车部队,已经在白狼塞的那座小型要塞之外,围成了一个车阵,方圆的车阵内,三千多名剽悍异常的军士,正在来来回回地忙碌着,把一捆捆的箭矢向车上搬运,而这千余辆战车也经过了特殊的改装,大车两侧都留下了三个卡槽,一旦结成车阵,就会把早已经准备好的蒙了湿牛皮的厚木板插上,以防对方的箭矢。
史万岁站在白狼塞的城头,全副武装,头盔上插着一截长长的雉尾,意气风发,挥着马鞭,指着车阵中沉默的军士们,笑道:“骁果军就是骁果军,无论是战力还是纪律性,都是天下之冠,有这三千虎贲,足可抵普通的精兵两万!”
一边的张须陀笑了笑:“大帅,须陀也在骁果军中呆过,寻常的骁果军士,勇则勇矣,可也多因其身负异能,往往一个个牛气哄哄的,难以驯服,而这支部队全是选的骁果军的军士长以上,多是伍长和什长,除了战力剽悍外,更是难得的有纪律性,你看我们下了命令之后,几乎没有一个人说话的,都是在默默地执行,即使是陷于必死之地,这些人也一定会血战到底的。”
史万岁满意地点了点头:“只是本帅有一点不太明白,王仪同,你为何要这些军士们一个个不刮胡子,甲胄也特意不整理,甚至不禁止他们喝酒,弄得他们看起来一个个邋遢不堪,这样的大胡子兵,不是有损我大隋军威吗?也会被突厥人所小瞧的。”
王世充微微一笑:“大帅,这是世充刻意为之,这里已经是突厥境内,想必突厥的侦骑已经在四处打探我军这支先头部队了,如果我军精甲曜日,那突厥人就会以为我军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后面很可能会有伏兵。
虽然这次我们特意为了掩突厥人的耳目,高仆射所率的十万骑兵主力都没有在并州集结,而是远远地绕道幽州,从营州辽西方向千里奔袭,但难保突厥人看到我军兵强马壮,不会起疑心。
只有象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把士兵弄得没啥军容,突厥人才可能会真的相信我朝这次只是做做样子,仓促出兵,征发的也都是些种田的大叔,这才会让他们轻视我军,下定全歼我军的决心。”(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四章 诱敌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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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须陀点了点头:“行满言之有理,兵者,诡道也,弱时示强,强时示弱,向来就是迷惑敌军的不二法门,只是行满,这些骁果军士们虽然一个个都是胡子拉碴,满脸沧桑,但从他们的体格和力量上一看,就是雄壮的武夫,这一点可骗不了人啊。我担心的是你迷惑敌军不成,反而让人看出虚实,那就更糟了。”
王世充微微一笑:“所以这回还得把戏演得更逼真一点,现在我让所有的军士都不许穿铁甲,而是披着皮甲,甚至是突厥骑兵的那些兽袍,这样在远处看来,视觉效果就差了许多,要知道真正打起来的时候,骁果军士们都是要穿双层铁甲的,只要我们在和突厥仆从部落的战斗中继续隐藏实力,不穿铁甲,不用强弩,而是用软弓弱弩射击,那自然会让突厥人判断失误。”
史万岁的脸色微微一变:“王仪同,你是说突厥骑兵来袭的时候,不能全力发挥?你可要知道,我军人少,万一给敌军一冲,又不结车阵用强弓硬弩射之,有崩溃的可能,即使再强壮的军士,也不可能抵挡战马的冲撞。”
王世充摇了摇头:“大帅,如果是突厥可汗的本部精锐,自然不能这样,可是您也说过,打头阵的一定不会是都蓝的本部人马,而会是那些给他威逼的仆从部落,这些部落被驱使着啃我们这块硬骨头。一定会心不甘情不愿的。只会做做样子。我们即使是以软弓细箭射击,他们也不会因此而全面攻击,最多冲个两轮就会撤了,到时候我们在后面追击,追到都蓝可汗布下主力伏兵的地方,那里才是决战之所。”
史万岁点了点头:“你的设想很好,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你来解答,这第一。都蓝可汗何不就在这里尽出主力围攻我们,反正我军是以战车为主的部队,没有他们的战马跑得快,即使不利,也可以撤走,如果在这里只驱使仆从部落打这一仗,如果我军只是做做样子,打退了他们后也不追击,那都蓝可汗在草原上的人望就会下降,这对他没什么好处。
第二。我军追击都蓝可汗,又如何能通知到援军呢?万里大草原。就是放狼烟放烽火也很难报信,就算我们放了狼烟,那都蓝可汗一看我们这架式就知道是在求援,还会全力攻击吗?”
王世充微微一笑,指了指天上飞着的几只苍鹰,笑道:“大帅,请看这苍鹰!”
史万岁心中一动,失声道:“王仪同,你能通过驯鹰来传信?”
王世充认真地点了点头:“这十几只苍鹰,是长孙将军特地饲养训练多年的信鹰,看起来和草原上的其他飞鹰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只要事先约定好了地点,那这些鹰是能飞回去的,所以我们只需要在追击的时候每天定时放信鹰回报线路,那么高仆射就能掌握我们的动向,大帅,你既然和高仆射已经约定了,保持五天左右的距离,那么靠这个信鹰,就可以保持联系了。”
史万岁满意地点了点头,而一边的赵仲卿却说道:“王仪同,信鹰通信之说,我在边关的时候,也曾听说过,突厥人会用这个办法来传信,我们如果也用的话,万一密信被突厥的射雕手截获,那怎么办?”
王世充摆了摆手:“赵将军勿虑,这苍鹰的脚上也带不了太重的地图,只能捆个字条什么的,我和长孙将军已经约定好了密语,到时候只写向何方行进了多少里这样的话,如果周围有标志性的山,水,泊之类的东西,则提到一句,写信时用的是密语,突厥人即使截获了,也看不出来的。而且这次长孙将军放了二十多头信鹰给我们,不可能被全部截获的。”
史万岁哈哈一笑:“王仪同,这回带你来这里,可真是对了,本帅最担心的就是这个联络的问题,你居然能想到这个解决办法,真的是太好了,只是刚才本帅的第一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呢。”
王世充正色道:“都蓝可汗不会在这里和我们决战的,此处离代州太近,我军就算战败,也可以退入代州城中,他刚刚夺取漠南之地,现在达头可汗又走了,这一带的部落未必会服他,要收拢这里的人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全歼我们这支部队,所以他一定会选择把我军引诱到他所预设的地方打伏击的。
而为了震慑这些漠南的仆从部落,他会让这些部落打头阵,让他们先见识一下我们隋军的厉害,然后再让我军追着这些部落的屁股后面到他的埋伏圈,这时他再出动大军,将我军全歼,两相一对比,这些仆从部落就会对他死心踏地,心悦诚服,另一方面,我军全灭,这些部落也跟我们大隋结了死仇,以后想要走招安投降的路也不太可能了,只能跟着都蓝可汗一条道走到黑。”
史万岁等人听得连连点头,史万岁看了一眼远处的地平线:“我军今天刚来这里,王仪同,依你所见,敌军要多久才来?”
王世充没有说话,站到城头,极目远眺,十几里外的几个游骑,在草原上来回奔跑,很快就向着远方奔去,渐渐地成了几个小黑点,消失在视野之中。
王世充冷笑道:“大帅请看,那几个一定是都蓝可汗的斥候骑兵,想必都蓝本人也在百里左右的距离,这会儿应该正和那些仆从部落商议军机,如果末将所料不错的话,他们应该会在明天,最晚不会超过后天,大举进犯。而出动的兵力应该是漠南的十余个仆从部落的战士,三到四万人左右。”
一直没有说话的冯孝慈开口问道:“王将军,为何突厥人不会夜袭呢?按说他们和我们打正面没什么便宜可占,夜袭混战倒是有机可乘。”
王世充摇了摇头:“突厥骑兵,尤其是仆从部落的骑兵,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队列训练,平时只是些牧民罢了,做不到我们中原军队这样号令严明,旗鼓传信的地步,如果是在黑夜,几万骑兵乱哄哄地一起上,不要说能有效地进攻我们,只怕自己人先会乱成一团了。
若是想偷袭,那是不能举火把为号的,可要是一旦举了火把强攻,那些火光又会成为我军弓箭最好的目标,我军甚至不用点火,直接向火光密集的地方攒射就可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突厥的仆从部落本就是被都蓝可汗驱上战场的炮灰而已,都蓝可汗自己也怕这些人在夜里只作势不进攻,敷衍他,所以一定会在白天,亲自盯着他们冲上去的。”
冯孝慈抓了抓脑袋:“什么叫泡灰啊?用酒来泡的灰吗?”
王世充很多年没有这样冒出个后世词汇了,今天冷不丁地冒出来一个,自己都有些不习惯,哈哈一笑:“这个词是我的发明的,就是说给顶在前面送死的肉盾罢了,下场就是给我军的弩炮打得灰飞烟灭。”
史万岁哈哈一笑:“这个词用得好,用得形象,行满,你真是太有才了。好,就依你,传我将令,今天让军士们换上皮甲,备上软弓弱箭,以战车为屏障,车阵外以游骑警戒,若是敌军大举夜袭,举火为号,五十步内发箭射之,打退敌军后,不要马上追击,仍然严守阵形,听我命令!”
王世充等人齐刷刷地拱手行礼:“谨遵大帅号令!”
史万岁的目光射向了北方的地平线处:“现在就等这帮狗娘养的自己来送死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五章 白狼塞外
第二天,白狼塞北二十里处的一处高地上,都蓝可汗全身裹着貂皮大麾,戴着熊皮帽子,两只紫貂尾巴从帽子上垂下,贴在他那长满络腮胡子的脸侧,布满刀疤的脸上,一对小眼睛瞪得跟核桃一样大,这已经是这双眼睛能睁开的极限了,而他脸上的肌肉,却在微微地跳动着。
南边,如潮水般的突厥骑兵们正在向着白狼塞外的一人方圆一里多的车阵进行着冲击,大批披着兽皮的突厥骑兵们呼喝着狂野的口号,向着对面连成一片的车阵冲击,等到离车阵百步左右的距离,纷纷伏在马背上,整个阵形由直冲改为横卷,先头的骑兵向着左前方拉开一条弧线,顺便向着车阵挥洒出阵阵箭岚,乌黑的箭矢扑天盖地,借着战马的冲刺速度,每轮箭雨洒过,对面战车的木板上都会多出一片箭矢。
战车前的二三十步距离,已经布满了拒马和鹿呰,在这片障碍物下,已经倒了几百匹战马和骑士的尸体,都是一时收不住马,直接撞上这片障碍物的倒霉鬼。
而对面的隋军车队里,看不清楚情况,只是在一阵突厥骑兵的箭雨之后,对面也会飞出一阵箭矢作为回应,不过准头和力度比起突厥骑兵们的弓箭,可就差了一些,只能射到六七十步远,大部分都插在了空地上,只有一些冲得太前的骑兵才会中箭落马,成为少数的倒霉鬼。
都蓝可汗显然对前方的战事并不满意,眼见着又是几千骑兵的一次箭雨袭击无果而终,除了在隋军的车阵挡板上又留下了上万枝箭杆。在隋军车阵前再次丢下了两百多具人马的尸体外。几乎一无所获。甚至这一回,突击的骑兵们在回来时的唿哨声都小了许多,显然士气已衰。
都蓝可汗狠狠地扭头看了右边的一名四十多岁,穿着狼皮大麾的麻脸大汉,愤怒地说道:“阿里不哥大人(草原游牧民族在这个时期往往把部落首领叫大人),你的部落号称是漠南第一部落,而你的战士也一直自称是漠南第一的勇士,本汗灭了染干这个叛贼之后。你更是统领了漠南各部,麾下战士不下四万,可是四万大军,怎么今天从辰时打到现在的未时,连这小小的隋军车阵都无法攻破呢?”
阿里不哥没好气地说道:“尊敬的可汗,您也看到了,这些隋朝懦夫全躲在车阵里面,前面又布了这么多的拒马和鹿呰,我们的战士根本冲不进去,只能围着他们放箭。如果您觉得这支隋军有这么好吃掉的话,那我阿里不哥愿意现在就把我的战士们给撤下。让您的可汗本部精锐给我们开开眼!”
都蓝可汗气得虚空挥了挥自己手中的马鞭,指着远处的车阵,吼道:“阿里不哥大人,你就不会动动脑子吗,那些拒马和鹿呰横在前面,就不会想办法自己搬走?哼,本汗看你分明就是要保存实力,不肯尽力!”
阿里不哥胀红了脸,大声说道:“大汗,你可看清楚了,今天我们的漠南战士从辰时打到现在,都死了千余人啦,伤者更是有四五千,就是我们草原上的部落攻杀,也很少死这么多的,这还叫不尽力?现在我只能打成这样啦,您如果还是不满意,另请高明好了,再这么打下去,只怕我们漠南各部的血,都要流干啦!”
都蓝可汗正待发作,身边的一个贼眉鼠眼,一脸奸滑的家伙拉住了他,脸上挂着让人看了极不舒服的媚笑:“大汗,阿里不哥大人确实已经尽力了,依奴才看,我军损失不小,可是隋军看起来也伤亡颇大,他们的箭早晨可以射到**十步,现在这会儿只能射个六七十步了,显然人力已竭,只要我们再加一把劲,换上生力军,必可一鼓而破!”
献策的这人名叫哈米赤,乃是都蓝可汗这两年手下的头号狗头军师,养马奴隶出身,可是却一肚子坏水,在剽悍勇猛,粗线条遍地的突厥人里,也算是难得的英才了,所以很快得到了都蓝可汗的重用。
都蓝可汗皱了皱眉头:“哈米赤,你是说派上本部的精锐吗?本汗不打算在这里出动本部大军的,而且这次只来了五千可汗卫队,这点兵力只怕也未必能吃下眼前的隋军。”
哈米赤摇了摇头:“不,大汗,您这次不是带来了北方的铁勒九姓的两万精锐吗?这些凶猛的蛮夷,作战不畏生死,即使我们突厥人看了也会头疼,这次好不容易才把他们的首领,薛延陀部的大头人乙失钵给忽悠来,还给了他一个俟斤(突厥官名,大部落的首领才会授予)的官职,就是要这些野蛮人派上用场的,反正打死他们平内患,打死隋军平外患,我们总归不亏的。”
都蓝可汗的两眼开始放光,但想到了什么,又摇了摇头:“还是不太好,乙失钵并不是头脑简单的家伙,不至于看不出这一点,铁勒九姓一向被我们突厥人统治,欺压,这次过来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这种时候让他们上,这借刀杀人之计也太明显了点。”
哈米赤的眼中凶光一现:“大汗,您可别忘了,乙失钵的儿子米加丹,这会儿还在我们这里当人质呢,他若是不听话,我们就先杀了他的儿子,再攻击他们,这些铁勒蛮子可不象隋军那样有车阵护身,而且又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漠南,我们想要消灭他们,倒是不难。”
都蓝可汗没有说话,来回踱起步来,阿里不哥的眼珠子一转,也以手按胸,说道:“可汗,隋人是南边凶猛的龙,而这铁勒人就是我们北边狡猾的狼,您还记得您的父亲,伟大的沙钵略可汗吗?当年败于隋人之手后,铁勒是第一个趁火打劫的,现在我们突厥人和隋军打得死去活来,而让铁勒人在一边看风景,哪有这样的道理呢?您下令让他们上,我的漠南勇士在后督战,不怕他们搞鬼!”
都蓝可汗停下了脚步,咬了咬牙:“把米加丹带上来,我让他亲自去传令!”
阿里不哥一下子嚷了起来:“大汗,万万不可啊,若是没了人质,我们也失去了制衡乙失钵的手段,他若是借机逃回漠北,攻击您留在漠北的部众,怎么办?”
都蓝可汗冷冷地看了阿里不哥一眼:“你不是带着漠南勇士在后面督战吗?有你在,我怕什么?再说了,铁勒蛮子没见过什么世面,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就能让他们死心踏地,现在要人家上战场拼命,做个姿态,放个儿子回去,这才能显得我们突厥人对他们的信任,我们草原上的男人,哪个没十几几十个儿子的,就是你阿里不哥大人,儿子好象都上百了吧,一个儿子就算没了,又有啥舍不得的?”
阿里不哥没话可说,而哈米赤则皱了皱眉头,说道:“大汗,使恩这一计是高招,奴才一万个同意,既然如此,不妨好人做到底,允诺乙失钵,战胜后的战利品,尤其是隋军的铁甲钢刀,全归了他们,铁勒人冲着这个,也会拼命的。”
阿里不哥一下子嚷了起来:“不行,我的部众打了半天了,伤亡惨重,就算要分,也得至少分我一半才是,怎么能全便宜了铁勒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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