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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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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不敢深谈金钱帮下去,话题又转到了林仙儿的美貌上。

    李寻欢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后,神情有些委顿,他叫来店家结了账,鲜见的大白天走出店门。

    孙驼子手里拿着铜钱,看着这一失意落寞的中年人走在尘土飞扬的弄堂里,忍不住道:“客官,您晚上还回来么,不知如何称呼?”

    李寻欢身子顿了下,没转头,朝孙驼子摆了摆手:“老人家莫要担心,我只是出去一阵。”

    他说着话,又咳了起来,单手握成拳头凑在下巴下,整个人看起来还是那么萧瑟萎靡,但背影中又流露出一种无比坚韧的气质。

    有时候墙里墙外就是天上地下,有时候有的人做了几十年邻居,却不知隔壁人的样貌。

    有时候,人人都听过有关小李飞刀的江湖传说,却有许多人相逢不相识。

    孙驼子将擦桌布搭在了肩膀上,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一直看着那个挺拔的萧条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处。

    他不需要再问他的姓名了,因为他已然猜出了他的身份。

    快剑阿飞为人清冷,初入江湖艳惊四座,一把快剑留下许多成名已久的好汉性命。

    但他除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这个红颜知己,还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义薄云天的探花郎李寻欢。

    他竟然为了他的名字,孙驼子咧嘴一笑,遥望着兴云庄上琼楼玉宇中高高耸立的小楼。

    刀在鞘中待的再久,待出鞘时仍然是一把锋利的锐不可挡的刀,孙驼子突然不担心离开的人了。

    他会回来的,孙驼子笃定,也许还会带着闻名江湖的少年孤胆英雄。

    到时候,他要请他吃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肉要堆起来,酒水要清亮,分文不取。

    走出小巷的李寻欢有些茫然,触目所及屋舍俨然,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他许久没有走出过巷子了,他许久没有感受过外面的凉风和秋意了,自从那个飘雪的冬天。

    要去哪里找阿飞和林仙儿,李寻欢又咳嗽了一声,苍白的脸色激起一层红晕。他在想着阿飞他们的下落,他的脚却迈向了兴云庄。

    他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在清醒中遗忘,在混沌中想起,在悲伤中落寞。

    李寻欢不愿出门,更不愿来到兴云庄的门前,只会让他想起那个让人感慨,让人难以释怀的重归。

    那一次,他废了最心爱女人孩子的功夫,那一次他的结拜兄弟与人联手加害于他。

    但是李寻欢不恨也不愿,他默默的朝前走着,直到一座巨大的宅院出现在面前。

    枯黄的落叶被秋风卷过,门前落满了凄凉的叶子,两扇朱漆斑驳大门从去年冬天开始,就鲜少打开了。

    那扇门,那个宅院,就像这个秋天,秋虫寒泣鸟儿啁啾,爬山虎失去了鲜活的颜色,整个宅院多在凋零着。

    门上的铜环生了锈,李寻欢站在台阶下远远望着,明明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只有十几个台阶。

    对他来说像是隔着天堑,他在这里逗留着,他在这里荒唐着,但他却从不敢敲响这扇门。

    如今他就要暂时离开了,这扇门该由谁守护。

    (么么哒大家,今天陵子空调吹多了头疼,大家要小心呀!)(未完待续。)

第六一五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4

    李寻欢长长舒了口气,手中酒壶晃了晃,里面的酒不多了。

    人生如斯寂寞,那些年少时的快活风流,近在咫尺远在天边,他把酒壶别到了腰上,踉跄转身。

    总要快些回来,在那深宅大院中,还有一个人孤灯一盏日月萧索。

    李寻欢转身离去,他不知道,在那栋宅院里,在一栋楼上,一个年轻面容稚嫩的少年,用恶毒的目光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此刻已经遭人千刀万剐了。

    恨是可以遗传的,龙小云对李寻欢的恨,大约遗传自血脉,他从素未谋面时就恨着他。

    秋日的风霜到了尾声,冬日裹挟着风雪来了。

    雪从燕山开始下,到长安城时已经到了十一月的光景。

    顾晓晓和阿飞待人在洛阳一个小山村里,遥望长安新添许多愁绪。他们待的地方,若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待的地方很荒凉,比他们先前隐居的地方要更偏僻。

    山路上蛇虫虎豹偶有出没,半山上连座庙都没有,他们只能栖身在山洞里。

    两人的日子是愈发不好过了,阿飞每日勤快打猎,尽量减少下山置换吃穿用度的次数。

    山下还是初入冬的光景,偶尔有场小雪,也不见得多大。

    山顶上已经是白雪覆盖,两人栖身的地方寒风凛冽,他们每日只能靠火焰取暖。

    顾晓晓的武功长进很快,她在阿飞面前只显露了六分来,已经让他十分惊叹。

    虽然阿飞执意不肯让顾晓晓去打猎,但她在阿飞离开之后,也常一个人出去打猎,收获比起阿飞来也不逞多让。

    到了后来,阿飞无奈让她和自己一起去打猎,顾晓晓反而拒绝。

    两人都是高手,一起出去打猎,她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顾晓晓暗自和阿飞比较过,她的轻功似乎比他要强些,过招时防御能力也比他强。

    出剑的速度阿飞更胜一筹,但招式上顾晓晓又精妙一些。

    但顾晓晓如今不敢断言她与阿飞孰强孰弱,因为阿飞的剑是杀人的剑,他其实没什么招式,快准狠再加一个稳字足矣。

    夜幕降临,冷风吹着远处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声音,寒鸦凄切,篝火架上正烤着两条巴掌宽的鲤鱼。

    顾晓晓披着厚厚的披风,手捂在火上烤着,阿飞就坐在她对面,眸中好像有无数火焰在跳动。

    月朗星稀,耿耿寒夜,全都融化在诱人的烤鱼香味中。

    等鲜美的鲤鱼烤熟之后,顾晓晓吃鱼吐刺时,突然来了一句:“等金钱帮的人再追上来,我们不躲吧。”

    正在认真吃鱼的阿飞只是愣了下,郑重点头:“嗯,不躲了。”

    他坚毅的目光,棱角分明的脸庞,脱离了青涩和稚嫩,变得成熟有担当。

    这一路上,他几乎是飞速成长着,从不谙世事如剑一样锐利,从不后退的少年,因为她的缘故,学会了退步学会了和人打交道。

    阿飞身上多了一些人情味,但他如烈焰般燃烧的斗志从未变过。一个女子尚且愿意和金钱帮正面交锋,他又有何退却的理由。

    浩荡的山风,吹的云开月明,吹的星辰寥落。

    夜里的山洞,寒冷潮湿,在这里过夜称不上什么好体验。

    在无数次奔波之中,顾晓晓早就明白了,安稳二字与她和阿飞无缘。金钱帮的人就像猎犬,他们前脚到,他们后脚就能跟上。

    在山上停留的第三天,金钱帮的人再次出现了,顾晓晓和阿飞从山上俯瞰着山脚下身穿黄衫如蚂蚁般移动的身影,相视一笑。

    不再跑路,不再逃避,顾晓晓举起了手中剑:“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阿飞抽出剑,很配合的和她的剑贴在一起,两人眸中全是笑意,好似即将到来的不是杀戮而是郊游。

    他们从山上规划好路线,从小路抄了过去,硬碰硬也是要讲究谋略的,既然对方以多欺少来车轮战,他们就借天时地利来个奇袭。

    杀人与被杀之间,只能选一样,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抉择。

    金钱帮虽然都穿黄衫,但是堂主及以上的人黄衫上镶有金边,顾晓晓一眼就瞧见了这次来追袭他们的人里,有四个是衣裳上镶金边的。

    看起来有些棘手,顾晓晓握紧手中剑,一步一步逼近蜿蜒上山的队伍。

    他们大约有三十多个人,但除了走在最前面四人,其他人不足为惧。来的人会是谁?金钱帮的人在阿飞和顾晓晓手中折了不少,这次是衣服上镶金边的黄衫人来的最多的一次。

    按照顾晓晓和阿飞的计划,她从队伍尾端开始偷袭,阿飞则是从队伍中部,一定要尽量遮掩行踪,避免暴露自己。

    山道崎岖,虽是冬日,但仍有许多枯枝残叶可以掩匿行踪,尤其山路向上,旁边就是丛林陡坡,只要将人拖过来一击毙命之后尸体藏起就好。

    顾晓晓从队尾拖人,难度和危险度都要比阿飞小上许多。

    不过在两人合力解决了七八个人后,金钱帮的人终于发现不对,集中在了一起。

    顾晓晓和阿飞也从密林中走了出来,他们所待的地方,正是一处较为广阔的缓坡,风呼呼的吹着,空气中弥漫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天很冷,阿飞和林仙儿穿的却很单薄,人只要动起来身体就是热的,太厚的衣服却会让他们失去敏捷。

    以对敌寡的情况下,慢和死亡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

    在数月逃亡之中,顾晓晓和阿飞对江湖事终于不再是一头雾水。他们瞧着眼前四个衣裳上镶金缎子的人,已然看出了他们的来历。

    “你就是林仙儿,你就是阿飞。”

    四人里年纪最轻皮肤白皙容貌秀气,态度斯文的年轻人率先开了口,他只看了阿飞一眼,目光就像粘在了顾晓晓身上一样,露出惊艳痴迷之色。

    不等两人答话,黄衫少年背手看着顾晓晓意气风发的说:“我是上官飞,你若愿意跟我,我可保你平安。”

    在他开口前,顾晓晓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份,如今见他心高气傲之态,还有其余三人面无表情的样子,窥出了金钱帮未必是铁板一块。

    上官飞摆出如此姿态,最想动怒的却是阿飞,他抽出剑来笑着说:“金钱帮换帮主了么。”

    这一路来,阿飞和顾晓晓形影不离一同逃命,江湖人早给他们打上了苦命鸳鸯的标签。

    上官飞被阿飞这么一抢白,顿时怒火心生,从怀中拿出了一对子母钢环。

    兵器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乃是险中之险。

    这子母钢环最险要之处便是,只要出手就是招招抢攻的进手招式,要么伤人要么被伤,乃是以身犯险,所以武林中敢用这绝险武器的人并不多。

    上官飞作为上官金虹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子母钢环,也继承了他的武器不容小觑。

    阿飞却是不怕,他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

    就在上官飞出手之前,他旁边站着的荆无命出声了:“让我来会会他。”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珠难得有了波动,他的手已经握上了剑,他的黄衫很短只到膝盖,袖口紧束着,手指细长有力。

    阿飞的衣衫更短,自从逃亡以来每次换上衣服,他头一件事就是将袖口撕下来,他的手臂又细又长同样充满了力量。

    两人的指甲都很短,他们不愿存在任何东西妨碍他们出手拔剑。

    之前还蠢蠢欲动的上官飞,在听了荆无命的话后,冷笑一声挺了下来,他眼神中闪过一抹异样的神采:“好,不知道快剑阿飞和荆无命,到底谁的剑更快。”

    在他们身后还站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身形佝偻垂垂老矣,上山时步履蹒跚,让人疑心他随时会倒下。

    还有一人长的奇丑无比,三角眼、扫地眉嘴巴大的出奇,但更引人注目的却是他满脸的刀疤,最让人惊讶的则是齐根断去的左腿还有他金铁所铸的拐杖。

    金钱帮的十几位堂主,有缺陷的占大多数,在这些人的衬托下,顾晓晓竟觉得上官飞有七分英俊了。

    这些看似身有残缺貌不惊人,但顾晓晓知道他们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一条腿的叫诸葛刚江湖人称“横扫千军”,掌中一只金刚铁拐重六十三斤,江湖中英雄豪杰所用武器,没有人比他用的更重。

    胡子花白的老头子则是点穴的名家,至于荆无命作为上官金虹的左膀右臂,更是无需赘言。

    阿飞和荆无命目光相接,就像一柄剑刺上了冰冷灰暗的千年岩石。

    他们都没有说话,目光不约而同移到了对方的剑上,只因他们的剑实在太过相似。

    天底下,相似的剑何其多,但阿飞和荆无命的剑却是特别的。

    这两柄剑虽然锋利,但是太薄太脆,仿佛很容易被折断。

    顾晓晓往后退了一步,两个剑客过招需要足够的空间,她相信阿飞,即使在剧情中全盛时期的荆无命和阿飞没有交过手。

    高手之间过招总是缓慢而又迅疾的,慢的是,他们在开打之间会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一块石头,快的是他们出手时如同闪电,眨眼间就分出了胜负。

    当两个人衣袂飘起时,顾晓晓才反应出他们动了,当他们手中剑相撞时,顾晓晓才知道原来他们已经动手了。

    就在这一瞬间,两人已经过了很多招。

    两个人擅长的都是杀人的剑法,两个人都是以速度扬名,这样相似的两个人,究竟谁能站到最后。

    顾晓晓有些紧张,她的目光紧紧锁定着两道青黄交错的身影。

    她相信阿飞,但他能顺利打败荆无命么?

    就在这时,一道亮光闪过,顾晓晓睁大了眼睛,她眼睁睁的看着上官飞手中龙凤子母环脱手。

    他竟然偷袭!

    谁也没想到金钱帮少主竟然在两个剑客比武时偷袭,他攻击的方向也让人奇怪,两个人都在被攻击的范围内。

    诸葛刚和高行空眸中同样露出错愕之色,顾晓晓欲拔剑,只听咣的一声,又是一道银光闪过,龙凤子母环被击落在地上。

    不对,顾晓晓意识到,这两道银光其实是同时亮起的,只是一道在她身后一道在她身前。

    两样兵器落地后,顾晓晓看到离龙凤子母环不远的地方,一把三寸七分长的飞刀躺在地上。

    “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响起,打斗中的阿飞和荆无命停了下来,他们已然分出了胜负,在上官飞用龙凤子母环偷袭的时候,阿飞的剑挡住了子母环的方向,荆无命的剑却割破了阿飞的袖子。

    “我输了。”

    荆无命灰白色的眼珠仍旧没有一丝神采,输赢对他来说,好像是一件平凡至极的事情,但在此之前,他从未输过这样年轻的少年。

    他没有看险些伤了他和阿飞的上官飞一眼,上官飞的武器被打乱脸色青红交加,恨恨的望着来人的方向。

    所有人都望向顾晓晓背后,好像她身后有什么迷人的风景,阿飞眼中火焰再次燃烧,唇角勾起一抹笑意。

    顾晓晓侧转了身子,在她视线中,出现了一个让她意外的身影。

    泉水飞溅如大珠小珠砸碎在青石上,错落有致的林木间,站着一个手握酒瓶的男子。

    他脸色苍白,脸颊泛着红晕,眼角写满了沧桑,眸中又充满了沉静,他的瞳孔带着微微的绿,一切都和顾晓晓想象中的他一样。

    他是李寻欢,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个漂泊在江湖中的传说,一个无法让人遗忘的存在。

    顾晓晓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遇到这样一个堪称传奇的人。

    阿飞朝她靠近了一步,用手握了她的手腕,他很少这样直接和顾晓晓进行肢体接触。

    这一握吓了顾晓晓一跳,阿飞手心很热,手指微微发抖,他注视着李寻欢的方向眸中绽放出奇异的光采:“你来了。”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晃了晃手中的酒壶。

    (昂,要到月底了……爱你们,加更应该是周六日哒)(未完待续。)

第六一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15

    局势发生了逆转,先前耀武扬威的金钱帮,气势一下子弱了下来。

    即使他们还有二十多个人,即使就算加上李寻欢,顾晓晓他们这边也就三个人。

    天光正凉,李寻欢穿过林子朝阿飞和顾晓晓走来,他身体瘦削的厉害,眼神温柔沉静如春风拂柳。

    在这个颜即正义的时代,顾晓晓不得不承认,李寻欢在感情之上虽然让人有所诟病,但他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年美大叔。

    “小李飞刀也来了,呵,今日可是热闹了。”

    满头白发的高行空从怀中掏出了一堆判官笔,江湖人称横扫千军的诸葛刚铁拐斜扬,一只脚站在地上,像是脚下生了根一样,稳如泰山。

    上官飞脸色赤红,但仍然俯身将龙凤子母环捡了气来,只差一步,只差一步,他就可以一箭双雕,解决掉阿飞或者荆无命其中一个甚至两个。

    高手过招容不得分神,他本想偷袭任一一个,让他们两败俱伤或者一死一伤再坐收渔翁之利。

    “这趟浑水,李探花是执意要蹚了么,你要知道金钱帮的规矩。”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手按在阿飞的肩膀上,换来他一个感激的眼神,李寻欢只是淡淡一笑。

    他的笑容中似乎蕴藏着奇异的力量,让人平静让人心安。

    顾晓晓能感受到两人之间动人的情义,突然觉得她在这里有些多余,李寻欢看了她一眼,眸光中有探究也有警示。

    即使他没开口,顾晓晓也知道,李寻欢在告诫她,不要伤害阿飞,不要欺骗阿飞。

    面对诸葛刚的警告,李寻欢不慌不忙的转过了身子,以手掩唇压着咳声说:“金钱落地,人头不保,只是在下并未见到金钱,恐怕没有冒犯贵帮的规矩。”

    李寻欢含笑望着诸葛刚一行人,仿佛江湖上人人闻之变色的金钱帮,只是头没牙的老虎。

    他轻描淡写的态度激怒了上官飞,他却没有立即发作。

    人人都说“金钱落地,人头不保”,但在他们手中逃脱的人不在少数,如阿飞、林仙儿这般,他们的金钱只能沾对方衣角,若是碰上李寻欢,恐怕金钱未曾沾到他的衣角,飞刀就先插入了他们的喉咙。

    他们人多势众,但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阿飞的剑再快,荆无命一人足矣。

    林仙儿的功夫不足为惧,但是三个人加在一起呢。最为老谋深算的高行空双手一伸一缩,自长袖中退出了一对判官笔,他头一个拿出武器,却没有主动进行攻击。

    没有人动,因为他们谁也不想下一刻被一柄飞刀钉住喉咙。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谁也说不出他身上带了多少柄飞刀,谁也没见过他飞刀用完的时候。

    李寻欢成名武器是飞刀,却不代表着他只能用飞刀,武功到了一定境界,一花一叶皆可伤人,他的轻功更是一绝。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在李寻欢出现的那一刻仿佛得到了新生,不同于和阿飞动手时的激动,是一种近乎与舍身的狂热。

    似石头似木头真的能狂热么,荆无命往前跨了一步,手按在剑上声音洪亮的说:“荆无命特来领教李寻欢的飞刀。”

    顾晓晓对金钱帮一行人着实没好感,又记恨先前上官飞暗算阿飞之事,吐槽到:“金钱帮喜欢暗算,干脆一起上,免得两人交手时还要分神应付偷袭。”

    她说话时,扬起手中剑,如同烈焰玫瑰气势咄咄逼人。

    顾晓晓毫不客气的拆穿了金钱帮的虚伪面孔,几个在江湖上久负盛名的人脸不由一红,尤其上官飞对林仙儿的一见倾心,被她这样挖苦更觉丢人。

    李寻欢倒是看了顾晓晓一眼,眸中流露出稍许诧异之色。

    他少年鲜衣怒马文武双全也曾笑傲朝堂也曾名满江湖,看人的眼光鲜少出错,平生也只在龙啸云身上栽过跟头,但也是因为他救命之恩在先。

    在李寻欢记忆中,林仙儿生性狡猾喜欢让不同的男人为自己拼命,从来爱惜性命,何时曾会仗剑与人相对。

    面对李寻欢诧异的目光,顾晓晓回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阿飞往前站了一步附和到:“仙儿说的对,既然金钱帮喜欢鬼魅伎俩,那就干脆一起上。”

    接着,他又看了荆无命一言:“我敬你是一条汉子,所以提醒你一句,你打不过李大哥的。”

    阿飞也变了,但看着他如朝阳般明亮的笑容,李寻欢很难说这是坏的变化。

    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林仙儿之前无论做了再多的恶,若她洗心革面是不是就不该计较。

    李寻欢心神微微恍惚,但没忘记此时正是两兵相接之时,阿飞和林仙儿都开了口,他也没有驳两人的面子,淡淡一笑道:“既然两位小友都开口了,几位英雄便一起上,早早结束了打斗,大家也好各自下山喝酒。”

    他说的轻巧,谁不知道这一场打斗的结束,意味着淋漓的鲜血和死亡。

    荆无命的挑战没有得到回应,灰白色的瞳孔收紧,周围温度都降低了几分。他明知是上官飞从中捣鬼,碍于他的身份却只能忍耐。

    明明己方占据了优势,上官飞却蒙生了退意,他是金钱帮的少帮主,有上官金虹庇佑横行无忌,何时有过顾忌。

    但今日,他若死在这荒山野岭之中,那些功名利禄那些软香温玉,他将再也享受不到。

    何况,上官飞在看向荆无命时眸中闪过一丝恶毒之色,那个贱人的儿子没有死,他又怎么能死在他的前面。

    “荆无命,你和诸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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