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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情王爷:弃妃要休夫-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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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捕快对莫永恭敬地道:“请问壮士,你们该如何称呼?我一定把这件事上报大人,由大人论功行赏!”
莫永淡淡一笑,道:“咱们是永顺镖局的,这帮人上次抢了我们的货,幸亏我们跑得快,才没死在他们手里。这次我们才联合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来为民除害了。什么功不功的,我们不要,我们只求以后运镖走这条路,能太太平平。”
领头捕快恍然大司,原来是江湖人插手了。
对于江湖人,官府有一套处理的方式,江湖人大多以行侠仗义自居,只要他们不危害当地,对于这种暗中助官府的行为,他们是心照不宣的。至于这什么永顺镖局,他们更不用放在心上,既然叫出了字号来走镖,更不敢为非作歹了。
虽然那片开阔地上,有很多具尸体,但是看穿着,都是贼匪。领头捕快指了指正打斗的司城玄曦二人,疑惑地道:“这是……”
莫永笑道:“你放心,这是我们少镖头和他的朋友的切磋武艺呢,一会儿我们会继续运镖上路,你们把这些贼子抓回去吧!”
领头捕快便一抱拳,道:“既然你们少镖头正忙,我就不打扰了,多谢多谢!”
莫永也抱拳道:“客气客气!”
等捕快们把盘云山投降的贼匪们全押走,这里便只剩下一百五十多人,莫永便回来继续观战,他走到莫朗身边,笑道:“你小子本来是第二商队,突然要和王爷一起走,就是料到有这样的好戏吧?”
莫朗道:“剿匪的事哪能少了我?我可是好久没有过过瘾了,至于商队嘛,那是莫昌和莫扬的事,他们可是一直帮着王爷处理生意的。我就是大老粗一个,只知道动刀动剑的!”
当初司城玄曦安排由莫朗带第二支商队第二天出发,但是临到动身时,莫朗去恳求和司城玄曦一起走,司城玄曦也料到他久不上战场,听说剿匪,心里痒痒呢,便一笑之下,安排了莫扬领着第二支商队。
两人说话的功夫,场中的情况已经有了变化,只听见一连串的叮叮当当的声音,这声音清脆中带点破碎的尾音,像被什么从中绞断。
然后,场中的两人就分了开来。
司城玄曦手中那柄长剑,寸寸断开,全寸成两指宽左右的铁片,他手中只拿了一个剑柄。
而雷鸣手中的剑完好。
莫永意外地道:“不可能,不可能啊!”
莫朗哂道:“什么不可能,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莫永道:“胡说,王爷怎么会输呢?论剑法的精妙,或者是雷鸣更胜一筹,但王爷的剑法,那是战场凝练的,带着杀伐之气,比剑气更加凌厉,不可能会输!”
莫朗鄙夷地道:“谁说王爷输了?”
莫永瞪大了眼睛,他发誓,他刚才只是看了莫朗一眼,再回头时,场中已经是这样了,王爷的剑断了,明明是输了,为什么莫朗说他没有输?他擦擦眼睛,再看向场中。
这时,他就像看到慢动作似的,雷鸣那一身青衣,刚才还似乎完好的青衣,突然之间出现了十多个可疑的深色的点。
那些点有大有小,还在迅速地扩大。
那是血,被血液洇开的痕迹。
这一招,司城玄曦的剑断得只剩下了剑柄,而雷鸣身上,却多了十几个伤口。
只因为太快,那伤口的血反倒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现,而是缓缓地洇湿衣服。
雷鸣看着手中的剑,再看看司城玄曦手中的剑,先是有些不可思议,凝眉思索了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道:“痛快!”
莫永撇撇嘴,心想,多了十几个伤口,还能不痛、快?看来,王爷身边,又要多一个侍卫了。
第260章 揪心
这雷鸣功夫不错,要真成了王爷的侍卫,以后叫他知道,什么叫找虐!
司城玄曦抛下剑柄,雷鸣把剑插进他那两片破铁条绑起的剑鞘中,道:“我输了!”
司城玄曦淡淡地道:“你既没赢,我也没输,今天就这样。”
雷鸣涨红了脸,道:“如果不是你的剑断了,我身上的伤也就不会这么浅了!”
司城玄曦道:“你是用内力断剑,那也没有什么,我的剑断了,你没有乘机攻击我,已经算是君子了!”
莫永和莫朗对看一眼,心想这两人怎么客气起来了?
雷鸣道:“我不需要你卖好,你要是不把你的剑震断,我早已经死了,还怎么攻击?大丈夫一言既出,四马难追,就算你不想要我为奴为仆,我说过的话也不能不算!”说着,他单膝跪地,抱拳道:“主人!”
莫永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王爷的剑不是被雷鸣震断的,而是他自己震断的。他之所以震断自己的剑,是既不想杀雷鸣,也不想留他在身边,便做成这样似乎平手的样子。
只不过雷鸣倒也磊落,知道自己输了,立刻就认了。
这让莫永不由得高看了他一眼。
司城玄曦却不耐,并没受他的礼,只是淡淡地对莫永莫朗道:“伤亡情况怎么样?”
莫朗道:“重伤四人,轻伤四十三人,没有战死的兄弟!”
司城玄曦比较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派十个兄弟护送他们到北州城的商号,请最好的大夫!余下的,收拾收拾,就地休息,汇齐了莫扬,就继续往北泽。”
他们需要收拾得并不多,先前捕快和官兵把地上贼匪的尸首也一并运走,去验明正身了,这时候除了他的近卫和雷鸣,一个外人也没有,山道上的箱子也还在,他们只需要把装石头的箱子清空了,再把莫翔清点的山寨的东西装进去就行。而这些事,莫翔在带着一百暗卫消失的时候,已经在办了。
司城玄曦看看雷鸣,胸口的伤似乎热热地动了一下,他不愿意要雷鸣在身边,只不过是不愿意再想起那一段被追杀九死一生的日子,那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他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在生死一线之间。
那个救他的人,他还没有查到,也许,从北泽国回来之后,他应该去湖州一趟,既是看看蓝宵露在湖州干什么,也同时,查找一下那个救了他命的人。
蓝宵露,燕王妃,他心里默念了一下,仍然觉得这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名称,如果救他的那个女子,真的是蓝宵露,他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她?
尽管两人已经有了最亲密的关系,但是,那实在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子,有时候他甚至会想,她是个女子吗?一个逛青楼的女子,一个脑中没有三从四德,德容女工的女子?
他不应该期望这么高的,毕竟当初请求父皇赐婚的时候,他就知道她声名狼藉,不会是他的良配,不会是一个合格的,称职的燕王妃。
因为他无意于那个最高的位置,所以,他用自己的婚姻来昭告世人,当然,主要是昭告父皇和防着他的兄弟们。他的目的达到了,可是他却发现,他对蓝宵露,没办法真正做到像当初设想的那样,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那种。
他会不自觉地去关注一下她,然后,再被她气得头顶冒烟嘴角起泡。
他明知道她不值得他关注,明知道关心她没好处,仍然不自觉地做了,然后,每次气到内伤。当她完全脱出他的掌握,以一所旧宅子让他放松了关注,她却玩了一出金蝉脱壳,跑到湖州去了。
她完全没有章法,做事更是出人意料,完全不按规矩来,他没有办法用大家闺秀的行为来惴度她,他也没办法用燕王妃该有的态度仪容来约束她。
他和她的接触,其实并不多,新婚之夜,那算是第一面吧,她毫无形象地拿着猪蹄在啃,妆花嘴油,毫无形象,还为了皎月院的丫头婆子们和他据理力争。当初他觉得极是厌恶和恶心,现在想起那天她的样子,却不自觉地勾起唇角。
第二次,就是新婚第二天的入宫。一个堂堂一品大员的女儿,行为虽然中规中矩,却毫不出色,反倒不如一个四品宗正卿的女儿表现得可圈可点,伶俐玲珑。但是,一个会逛青楼,能甩开他的暗卫的人,能在宫中那么内敛默然,难道不是一种智慧吗?
然后,她中了毒,他为她解毒。她那青涩和火热交集,热情和抗拒并存的样子实在是让他难忘,他有过不少女人,奇怪的是,却只有她在床上的那个样子,让他心中既是怜惜又是冲动,既是矛盾又是欣喜。到后来,他都分不清楚,到底是他在为她解毒,还是她在为他泄火!
她明明不出众,甚至姿色也只是普通,她的身体和他,竟然像非常契合,那样的紧致**,那样的火热缠绵,让他欲罢不能,那晚,他要过她几次?在媚毒折磨中的她,一定是不知道的。
这是他的秘密,他也绝不会说的。
想到这里,他竟然会有心中一热,某处一紧的感觉。
也就是从那一次起,他虽然经常去王娴婷的院子,却再也没和她上床。他对着她,心中潜意识里,想的,却是和蓝宵露在一起的感觉。可是他再去她的院子,没有媚毒折磨的她,看似礼数周到,却拒他于千里之外,那样的敬而远之,让他无可奈何。
他是她名正言顺的夫君,叫她侍寝原本也是正常的,可是面对她的时候,他却说不出口,似乎是怕他说出侍寝两个字时,会从她眼中看到嘲笑或鄙夷?
那一晚的感受,便只能被他封存着。怀念,而不再得。
其实他是恼火的,他的王妃,比他还不想要生下他的孩子。这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冒犯了。他用白沐来逼她不许喝下打胎的药,这已经大违他的本性。
再后来,便是她偷溜出府,然后,从他手中拿到出府的令牌,再一次甩开了洪煜和韩声,他压制不住那种不便明言也不愿承认的担心,跑去看她,然而,却是一次争吵,他一气之下,让她搬到清月院。他是赌气,希望看到她眼里的屈服,可是她没有,听莫昌说,她不但没有委屈和怨气,反倒搬得很高兴。
王娴婷去清月院,他自然知道,他也想看看,在面对侧妃的挑衅时,她会不会有一种地位不再,落毛凤凰的感觉。可是结果却让他哭笑不得。
他有些后悔同意她回门,但是他知道,即使他不同意,以这个女子的狡猾机敏,怕也同样会想到办法,或偷跑,或乔装出府的吧。
府里的暗卫们都已经认识她了,毕竟是燕王妃,他们是不方便去阻拦她的。
他一遍一遍对自己说,他讨厌这个女子,燕王妃三个字只是一个名称,他内心里永远不会承认,可是他却发现,他讨厌她,却忍不住关注她。明知道她不按常理出牌,却反倒让他心中生出兴趣,想看她下一次,会出什么牌。
什么时候,他的心思,竟然会被一个女子的行为所左右了呢?即使是气她瞒着他悄悄去了湖州,他仍是忍不住仍然派了洪煜和韩声,赶赴湖州去暗中保护她。
即使现在,和她已经远在千里之外,却因为不请而来的雷鸣,让他不自觉又想起了她。
那个为他止血疗伤的人,是她吗?
如果是,他就欠她一条命,他也许会待她好一点,或者,让她搬回皎月院去。
他突然之间,希望这次的北泽国之行早点结束了,如果早点结束,他就可以早点去湖州。
蓝宵露也同样在期待早点结束这次的西启之行。虽然路上有些小插曲,好在一路还算是顺利,在第十四天,他们来到了陵州,比原计划还早了一天。
陵州是西启的京都,相比东夏的京城,自然毫不逊色,繁华胜景,和东夏各有特色。只不过来到陵州后,蓝宵露实在太累了,荆无言订好客栈之后,她连饭也没有吃,就回房间里补觉去了。
荆无言见她的确累得够呛,也只宠溺地笑笑,叮嘱她好好休息,然后自己去官府投递文书去了。这通关文书是要一级级审批的,最快也要三天之后能才到达端木长安处。
他都记不清自从端木长安掌握西启的国政之后,他这是第几次投递通关文书了,只不过每次,都被打下来,西启和东夏的商路,始终是断绝的,西启那么好的茶叶和极品墨,还有各种琳琅满目的货物,不能进入东夏,而东夏的商品,也无法进入西启。
他所得的茶叶,也不过是极少的一部分,除了自己享用,不能用来商贸。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虽然是他投递的通关文书,但是却是替京城客商路三所递,路三,蓝家三小姐,宵露是也!
第261章 太子要选秀
在天香楼,在桃花阁,在京城的某些少爷圈里,或者略有些名头,但是,这是在西启,千里之外的西启,这次的通关文书,会不会又到不了端木长安手中,仍然被打下来呢?
看着好好的一块肥肉,谁也咬不上,东夏的商人,急眼的可不少。
以前端木袤和老皇帝掌权时,还可以花上大把的钱,疏通关系,现在是即使花了再多的钱,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端木长安收钱毫不手软,文书却是不批的。让不少下了血本的商人叫苦不迭。
投递了通关文书回来,荆无言缓步走在陵州的大街上,街上极是热闹,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
不远处的墙边,围着一大群人,荆无言经过时,听见有人摇头晃脑地道:“选秀了,选秀了,太子人中之龙,太子妃自然是京城大户之女,何必全国选秀呢!”
旁边有人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京城大户之女固然不少貌美如花的,但咱们西启人杰地灵,美女何其多?太子妃虽然只有一个,但是太子侧妃,宫女,丫头,那可不少,普通人家的女儿,要是能进宫去,得太子青睐,那不是平步青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
先一人也笑道:“说的是,说的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要想富贵,这可是一条捷径。”
荆无言听他们提到太子,提到选秀,不由就近去看了一眼,原来那些人围着一张布告在看。布告上说,将于四日后进行选秀,所有满十四岁的女子都要参加选秀。这次选秀不是为老皇帝充实后宫,而是为太子选妃。
端木长安竟然还没有太子妃?荆无言脑海中浮现端木长安的样子,他二十有余了,若是还没有太子妃,的确是应该选妃了。
荆无言知道,不管东夏西启,南毅北泽,都有一种奇怪的现象,越是身份地位高的男子,反倒订婚成婚越晚,反倒是那些庄户农家,男子十五六,女子十二三便成婚了。
这次来递通关文书,竟然遇上端木长安选妃的大事,看来,虽然热闹有得看,但是,通关文书的事儿,只怕没有那么顺利。只怕西启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太子选妃这件事上,对于别的会影响太子心情的事物,被搁置的可能性极大。
荆无言苦笑,宵露啊宵露,你越是着急,反倒欲速而不达了。
原本他心中还想着,若是端木长安还记得蓝宵露,她会多几分希望,但是现在,端木长安要选妃,怎么可能把异国他乡一个不起眼的小婢女放在眼中?或者,他早已经忘了这个人了吧。
东夏到西启的商路,竟然是这么难通么?
不管能不能拿到通关文书,有这么一路同行,也许,他也应该满足了,只是希望,通关文书的事,不会让宵露心情不好。
她费尽心思,才能走出燕王府,来到这么远的西启,这一路上,只有他知道她的辛苦。
第一天的骑马,已经让她双腿都磨破了皮,连走路也困难,后来他让时封买了马车,即使是坐在马车里,她也让时封把马车赶得很快,稍微好一点儿,仍然骑马,说那样可以早几天到。
也正是因为她这样的不怕辛苦,他们才能比原本的计划还提前了一天,要知道,原本计划十五天,本来算的差不多全是骑马的路程。
到了地方后,蓝宵露说累了要休息,他明白,大概是她磨破皮的伤处痛了,而且,她也的确应该累了。
回到客栈时,时封在喂马,看见他回来,时封恭敬地叫道:“荆老板!”
荆无言温和地道:“怎么不出去走走?外面很热闹!”
时封腼腆一笑,道:“咱是个粗人,也不懂得看什么热闹,我怕路老板有什么吩咐,醒来找不着人!”
荆无言笑了,时封虽然也恭敬地叫他做荆老板,但是心里却是认定了宵露才是他真正的老板,这一路上,对宵露的态度,可以说是既恭敬又感激。
当初宵露处理那帮贼匪的时候,他心中还是多少有些觉得她孩子气的,把人心想得太好。现在看来,也许,是自己把人心想得太坏,正因为宵露的一时善心,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好,身边也多了个可用的人。
荆无言跑一大圈的时间,蓝宵露也睡了一觉,不过,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为了赶时间,这几天她大部分时间都是骑马的,马跑得快,也颠得厉害,荆无言虽然已经安排时封把她马鞍上的软垫再加厚了一些,仍然避免不了她双腿再次被磨出水泡。
新泡加旧泡,即使有荆无言的好药,还是很疼的。
蓝宵露能坚持着到陵州,全凭的是一股子韧劲。
现在,她就正看着自己腿上的水泡处直吸气。白皙的腿上,那些水泡实在不好看,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磨出一片茧。
想到腿上要是磨出一片茧子,她心中就是一阵恶寒,那她细腻光滑的皮肤,岂不是要变得粗糙起来?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是搞笑了,大学时候曾经去内蒙古草原旅游,那里的女孩子,从小就生在马背上,她们身姿矫捷英朗,飒爽英姿,却也没有谁因为骑马而腿上起茧的。
她这次算是例外,才学会骑马不久,没有好好的熟悉过,便走这么远的路程,姿势不对,磨损得便也重了一些。不过有这番经历之后,她蓝宵露以后也可以算能在马背上生活了。
她用软包轻轻地把破了的水泡处水沾掉,再次洒上了荆无言给她的药粉,那小小的一瓶,这一路上,用得已经见底了。
睡了一觉之后,没那么累了,腿上不适的地方也处理过了,不自觉便感觉有些饿,她穿好衣服,走出房来。
荆无言刚好走进来,看见她,温声道:“你醒了?”
蓝宵露笑道:“肚子饿了,听说陵州的美食特别多,一起去打打牙祭!”
对于她的提议,荆无言一直没有免疫力,点头道:“好。”他原本也是估摸着她该饿了,过来看看的。
蓝宵露道:“小右到了没有?”
荆无言微笑道:“还没到,不过应该快了!”
蓝宵露道:“不知道我娘她们怎么样了!”
荆无言道:“你放心,云隐村民风淳朴,云夫人在那里一定住得很舒服!”云青婉现在已经不能算是蓝二夫人,所以荆无言自动改口称为云夫人。
蓝宵露想一想也是,那是娘的家乡,娘在那里应该不会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丝绸厂的事,荆无言早就请了精明的管事,而且有幼蓝在,那些不用娘操心费神。只要娘能生活得快乐,她也就放心了。她抬头对荆无言道:“我睡了快两个时辰了吧?”
“差不多,你一路辛苦,多休息一下才有精神!”
荆无言对她说话的语气,完全像一个宠溺的哥哥对着一个亲爱的小妹妹,让蓝宵露听得笑了起来,道:“荆大哥心里,一定是觉得女子还是适室宜家的好,抛头露面,辛苦劳累的事要交给男人来做!”
荆无言道:“宵露你这可是冤屈我了,我从没有觉得女子应该怎么样,男子应该怎么样。不过,如果有粗重活儿,危险劳累的事,倒是男人去做比较好,毕竟,男人身体强壮,女子身体柔弱些。再说,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原本应该给家人一份安宁和温暖。”
蓝宵露咧了咧嘴,露出个调皮的笑容,道:“我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男子,不过我知道我是不如荆大哥的,这一趟路下来,尤其是觉得路途很辛苦,以至于一到地方就累得赶紧先睡觉养精神了。倒是荆大哥仍然神彩奕奕!”
两人边说边往外走,荆无言笑道:“你已经很难得了。你本来不比我,我常年在外奔波,不论是生意上的事,还是幻影门的事,都让我几乎踏遍了三山五岳。何况,我是习武之人,身体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健。而你从小生在闺阁之中,身体娇弱。这一路走来,你的坚持和坚强,才是让我佩服的。论身体,是我强过你,论精神和坚持,却是你强过我啊!”
蓝宵露笑道:“真的吗?”
荆无言看着她灿烂的笑容,道:“当然是真的。”
“好吧,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蓝宵露展颜一笑,道,“这通关文书要走哪些程序,一会儿荆大哥还得教教我才是!”
荆无言道:“那是自然,等会儿吃饭的时候,我再详细对你说。对了,我已经把文书投递了,这文书投递一般是三天一批复,要经过四道程序才能到最高当权者手中,若是顺利,不在中途被刷下来,在第十三天里,我们就能拿到结果。”
蓝宵露看了他一眼,道:“那咱们也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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