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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残卷之太阳刺客-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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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倜一惊,这大唐天宝年间东西,为何要出现在这里?
。。。
第294章 一夜消失的黄金国
熊倜在想,这阴阳交错之间,如此神奇。自己不过是在练功状态下回到了大唐,竟然有当年的东西穿越时空而来。
熊倜仔细的看着这个信札。原来是一些行军事宜。熊倜一阵叹息。他沉沉睡去,他在想,等白天问下她们关于大唐这场这次战争的事情,足利婉读的书多,也许知道很多。
第二天,熊倜和足利婉来到了城外。每次看到山海之间的山海关,熊倜就产生很多的感慨。高句丽,女真,蒙古草原,吐蕃,这些东西,在昨晚都曾出现在了熊倜的梦境里。
自己这次是从古老的高句丽回来,经过了大唐安北都护府地盘。历史上强大的女真也曾经从这里出发,给汉人制造了千古难忘的靖康之耻。昨夜梦里,自己身为大唐节度使,击败了强大的吐蕃之后,又为了大唐安西大业,为了保住大唐西域地盘,不惜远行近千里,袭击黑衣大食的地盘。可是,迎接高仙芝的,又会是啥呢?熊倜在那里想。
自己来得很早,吴风还没有来。熊倜吹着海风,看着足利婉。这时的足利婉,已经是另一个风味了。她穿上了汉人女子衣服,看起来蛮俊秀。
想到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沉着若定样子,熊倜点点头。足利婉变化还是很大,这是一个随遇而安的女人。虽然智谋出众,可是敢爱敢恨,还能吃苦耐劳,真的很了不起。
“你看啥?”足利婉问道。
熊倜笑了,他看着海的方向。“我在想,那日初相逢的时候!”
足利婉也笑了,她也在想当日,突然她脸红了。因为当日,她第一次看到熊倜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可是她故意不表现出来。当时看着惠子表现,她心里其实在笑,因为她看出,惠子喜欢上了这个男子。
没想到经过了这样多事情,能和他并肩站在这里,自己已经是他的女人,以后千山万水,都要随他闯荡。这样蛮好,足利婉想,比自己做了一个大名的女人好。
“你好像有心事?”足利婉温柔说道。
“嗯,以前遇到这些事都是和夏姑娘商量,你来的时候,夏姑娘说,这下好了,她不在的时候,我有你可以商量。有了你,我觉得我很幸运!”熊倜说道。
“丁姑娘呢,你和丁姑娘还不是有很多话说,我看你们晚上在一起时候,亲热的时候没说话时候多,你和其他姐妹在一起都不是这样!”足利婉笑了。
“你如何知道,你偷听过?”熊倜逗她。
“哎呀,有时好奇嘛,你们在一起时,晚上唧唧咋咋的,就你们在一起时这样!”足利婉笑着说。
“丁姑娘是我第一个女人,她是我师父的女儿,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日子。所以和她说话我很开心。不过她喜欢练武多些,这些军国大事,她不大愿意想,所以后来夏姑娘在时,丁姑娘让我多和夏姑娘说。”熊倜说。
“你说吧,你在想啥复杂的事,是为了那个沙漠的事吗?”足利婉问道。熊倜把昨晚的奇遇给她讲了。足利婉也沉思着。
“原来你前生还做过高句丽人。”足利婉说道。
“高仙芝是高句丽人?我还真不知道,你告诉我这些有关事情好吗?”熊倜问道。
“高仙芝,是高句丽人,大唐灭了高句丽国之后,设立安北都护府,就是在高句丽地盘上,控制着中原东北广大地盘!高仙芝是高句丽遗民,他作战很厉害,他随父亲入伍,后来到了西域。在大唐安西都护府,他战功卓著,打败了吐蕃军队对西域的控制。大唐皇帝很高兴,封他为安西都护府节度使!你说的那场战争,就是在天宝十年打的!”足利婉说道。
“妹子,你读过多少汉人典籍啊,你懂这样多!”熊倜笑了。
“还是很多的,你知道,我们东瀛原本就学习中原文化,我从小喜欢读书练武。不练武的时候,就读书。东瀛不大太平,兵书战策战史等等,我都读了很多!”足利婉说道。
“你说,我们这次去寻找的沙漠之城,和高仙芝有关系吗?”熊倜问道。
“有关系,好像高仙芝在安西都护府时,纵横西域,那里很多小国都被他灭了,威震西域。我们要找的那国度,也许和他有关。”足利婉说道。
熊倜眼前又好像浮现很多东西,但是他又想,还是晚上看吧。
“大唐,西域,黄金之国!”在念这个事。
“是呀,是呀,好像有个沙漠中的黄金之国!”足利婉突然说道。
“你想到了啥,妹子?”熊倜问道。
“我好像在一个书里是读到,那是一本野史书,说是高仙芝曾经喜欢过西域一个美人。后来因为和黑衣大食战争失败,大唐丢失了那些地盘。高仙芝后来失去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国家很富有,据说是黄金之国。那个国家在高仙芝战败之后,面对大食人的包围,他们毁灭了自己的国家。那个女人也不知所踪!”足利婉说道。
“美人?高仙芝?黄金之国?”熊倜反复念到。这故事,如此离奇,可是又是如此真实。
“大唐,西域!”熊倜想,他的双眼,好像看到了那遥远的地方。
这时,吴风过来了。“飞飞公子好!”吴风说到。
“谢谢,吴大哥辛苦了,夏姑娘他们回去了吗?”熊倜问道。
“嗯,他们得赶紧回去,瓦剌一直有使臣在我们那里。老爷回去之后,会直接设个宴会,请大家都来,让瓦剌使臣看到夏姑娘已经被带回来了,瓦剌那边就没话说了。”吴风说到。
看着熊倜还想问啥,吴风笑了,“你放心,鞑靼实力不弱,要是弱了,早就被瓦剌灭掉了。鞑靼和瓦剌在大明刚建国不久交战过,那会北元被大明打击得差不多了,崛起的鞑靼瓦剌都想夺得草原主导权。不过后来两国就相互之间相安无事。这次也先也就是威胁下。应付过去就是了。至于夏姑娘,老爷现在也觉得不能让她嫁给也先。不然到时瓦剌要灭鞑靼,小姐岂不是人质?老爷有办法,你放心!”
熊倜点点头,“对了,吴大哥,你再说下那个宝藏的故事!”
“那个宝藏在一个沙漠里,我们得到的信息就如此。那沙漠在当年碎叶城和龟兹城之间。它曾经是一个富裕国家所在。那个国家是个小国,其实也就是一个城邦国家。它一直在古老的丝绸之路上,因为国王很善于经营,他们那里有无数财富,富可敌国。可是城邦的主人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所以留下了财富在城里。这是我得到的情况。!”吴风说道。
“也先在哪里?”熊倜问道。
“他应该是在往瓦剌赶的路上,他出来好几个月,他得回去处理下他的事情。这个沙漠王城寻宝,他会感兴趣亲自去做的。瓦剌不是耕种国家,不是做买卖国家,他们和当年成吉思汗时代一样,善于骑射。但是如果缺乏军费,就影响他们兵器制造和购买,比如火器的制造和购买。他们没有那样多的工匠来做火器,如果购买,大明不卖,他们只能高价向西洋人购买!所以,那笔财富是很重要的,得到了,也先军队就会得到很多西洋人制造的火枪来装备军队,还有攻城破阵用的射程很大红衣大炮!那时,大明就危险了!”吴风说到。
“一定得阻止他!”熊倜说。他可以想到,如果也先得到这笔财富,瓦剌军队将会更加强大。熊倜想起了梦里大唐军队,那支威武之师。大唐军队能够如此威武,装备如此豪华,那就是因为国家有钱。
“公子现在决定好了吗?”吴风说道。
“我决定好了,我们先去,以后吴大哥能继续给我线索吗?”熊倜问道。
“大汗叫我随时和你联络了,我会努力给你线索。阻止也先势力扩张,也是大汗必须做的事情。我们随时都有细作在跟踪也先。只是也先很狡猾,他手下人武功很好。我们人不敢太近身取得消息。不过我们有一些办法,还是能够得到很多情报。”吴风说道。
“好的,谢谢吴大哥了!”熊倜说道。
“不客气,我也是汉人,我会做好这事情,你放心!”吴风笑道。
熊倜有些感动,他看着吴风,想起了位卑未敢忘忧国这句话。“还是要谢谢你,要是没有你保护夏芸,我也遇不到她!熊倜说。
“那是你们的缘分,你放心,你们会见到的,我也会帮你的。我先走了,我们随时联系!”吴风说到。
吴风把一张地图递给了熊倜,上面画着一个范围,那个范围就是那个沙漠王城的所在了。熊倜点点头。
吴风走后,熊倜转过头,看着足利婉。
“妹子,你觉得如何行动呢?”熊倜说道。
“我们尽快去!明日就送她们走。现在是十月了,气候有些寒冷。时间不等人,也先不会给我们太多的时间!”足利婉说道。
“是呀,他是一定要去的。他要征服天下,是一定要得到那个宝藏的!”熊倜说道。
。。。
第295章 逃出鬼城的人
熊倜看着山海关,看着大明旗帜,他有些恍惚,梦里那个大唐旗帜,让他印象太深刻了。
大唐,大明,大唐是如此强盛,如今大明也是。只是千年里,无数的挑战来去,无数的异族来去。大唐已经灰飞烟灭,唐宋元都消失了。如今,再次面对狼子野心异族,结局会如何呢?熊倜突然很幸运自己能生在如今年代。他在想,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强盛年代,自己还能做啥呢。
他想起文天祥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面对国破家亡,无能为力,也只能写那样的诗慷慨赴死了吧。只是那个年代,也有许多人忍辱负重,他们保存了汉人血脉,汉人民族纯洁,没有灭族。他们每家每户摔死自己第一个孩子就是一个惨烈行动,只有如此,才没有让草原人阴谋得逞。他们想永远奴役汉人。让汉人逐渐灭族,所以他们规定汉族女子新婚前一夜都得和蒙古人过。可是汉人的抗争也是很惨烈的,没人会愿意摔死自己妻子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可是汉人就是做到了。
更有些智者,他们或者加入元人政权,力争给汉人更好地权益;或者隐居深山,传播汉人自古流传的隐秘学问。比如那些兵书战策,比如那些兴邦安国**。这样,天下有事时,才会有许多盖世英才出山,有武功的出武功,有智慧的出智慧,最后将大元朝赶到了草原上。再通过北伐,北征,汉人几乎把元朝皇族斩尽杀绝。
大明!汉人经过了多少屈辱,多少泪水,多少悲欢,才建立了和浩浩日月同辉的大明。熊倜看着那个巨大明字,他知道,自己一定要让这面旗帜更长久飘扬在华夏天空。
沙漠边缘。一个客栈。
这个客栈如此孤独,在这里竖立着一杆旗帜。旗帜是一面酒旗,可是一不注意,感觉像一面军旗。因为它面前是沙漠。那黄沙漫漫,总埋藏千古悲欢离合。汉人古老诗句里,黄沙都是和军队远征联系在一起。比如说,“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茫茫黄入天!君不见,轮台九月风沙吼,一川山石大如斗!”
这个黄沙,千古以来,进入汉人眼里,第一眼就是和远征有关。那些故事最辉煌篇章,是一个叫汉的朝代写下。同样辉煌的篇章,一个叫大唐的朝代也曾写下。
只是这时,一个人,正惊恐从沙漠里逃了出来。当他看到那个客栈旗帜时,他眼里充满了惊喜。
他已经衣衫破烂,又黑又廋,好多天没吃啥东西了。支撑他活下来的,是一种莫名其妙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所以他在沙漠里,失去了所有同伴后,他坚持着活下去。不管遇到啥样恐怖,他都顽强冷静想活下去。终于,他看到了这个客栈。
当他一头窜进这个客栈,他倒在了地上。终于可以倒下了,可以安稳倒下了。他双眼失神望着天。他在想,自己在沙漠里,不敢倒下,总是害怕一倒下,就再也醒不来。所以,自己一直坚持不倒下。这下,终于可以休息了。
“兄弟,别睡,别睡!”客栈老板喊道,这是一个四十多岁中年人,他看着这个突然冲进来的人。
这个人勉强睁开了眼睛。中年人对着自己手下大声喊道,“快,给他牛乳!”
马上,店小二们给他送来一碗牛乳。客栈老板抱起了这个人,给他喂下了牛乳。
喝下了牛乳后,这个人勉强睁开眼睛,只是全身已经像散架,不能再支撑,眼皮在打架,大脑逻辑依然是混乱。
“鬼,鬼!”他在那里喊道。
“是不是沙漠里那些鬼,你看到那些鬼了?”客栈老板说道。
“鬼,好多鬼,各种各样的,各种衣服的,各种朝代的,男的女的,都有!他们说要带我去找到宝藏,宝藏。他们都要吃我,吃我!”说完,这个人一下子就闭上眼睛。
店小二大惊。“宋老板!”他们喊道。
“没事,让他睡,牛乳已经起了作用,他不会死了,刚才如果让他睡才糟糕,那是很难醒来的!”宋老板说道。
“哦!还是老板经验丰富!“店小二们说道。
“都二十年了,就我看到,走进那个地方的,只有三个人出来。两个人痴呆了,一个人,就是这个人,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宋老板摇摇头。
“你们带他去浴室,给他洗洗,换上干净衣服,给他一个房间,让他睡吧,如果吃饭时候没醒,你们就去把他嘴弄开,喂一碗牛乳。”宋老板说道。
“是,宋老板!”店小二说道。
交代完毕之后,宋老板走出了大堂,他来到外面。已是清晨,他死死看着沙漠深处发呆。
“二十年了!我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倩娘,你是死了还是活着,你和你爹进去寻宝,一点消息都没有。可是我总是觉得你还活着!所以我在这里等你,我希望找到方法去找你。可是,一**人进去,没有出来,没有任何消息!我不能没有你,即使你死了,我也在这里陪你。我不想回老家了。我只想陪你。可是‘悠悠死别隔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倩娘,你要是死了,你魂魄也来给我回个话啊!“想到这里,宋老板眼睛湿润了。
一个年老伙计来到了他身边,“老板,你都等了二十年了,哎!这些年,偶尔有一些来寻宝藏的,他们都没出来。老板!”这伙计都不知道该如何说了。
“没事,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玉暖日生烟!”宋老板念道。他看着那无边无际沙漠,沉默着。
荒野上,几个人正骑马走着。来人正是熊倜和足利婉还有金一姬。他们是经过了北京城,再经过太原,西安,再往西,向着古老丝绸之路而去。
一路上,风霜不语。可是对于足利婉和金一姬来说,都感到很开心。她们觉得,这样一个河山,能够和熊倜一起闯荡,真的很开心。他们一起风雨同行,甘苦同受。
只是这天,熊倜和她们在住店的时候,熊倜看到了一些人。他们是在离开了西安,走了很久之后,在路上遇到这些人的。
那是一个小旅店,旅店不大,在路边。熊倜他们骑马累了时候,他们看到了旅店。虽然还没有远离人烟地方。可是,这荒野里走累了,看到一个冒着炊烟地方,总是很温暖的。
熊倜和足利他们向着那里奔去。当他们进去时候,看到在旅店底楼,坐着一些人,那些人一看就是江湖客。
熊倜知道,这个店位置很好,前无村,后无店,所以聚集很多人,也是正常事。在风雪之中,这样多人聚在一起,喝酒谈天,说起江湖快事,也是一个粗犷又有趣的事情。
熊倜和足利婉他们走进了店里,一个小二走了过来,“客官,请问您们三位是住店还是打尖?”
“又住店又打尖!”熊倜微笑着。一路走来,没几个可以说话的,看着殷勤的小二,熊倜对他很是和气,随手给了他一些打赏。
“谢谢客官!”小二说道,“来这里,我给你们三位三间上房!”
熊倜他们在这个小二带领下,来到楼上。熊倜进了自己的屋子,他看到屋子还蛮干净,想来这里生意如此兴隆也是有道理的。西北小店,不求富贵奢华,做干净一些,待人热情一些,生意自然兴隆。
“客官,这房间您还满意不?”小二殷勤问道。
熊倜也看了足利婉她们的房间,他点点头,“这附近能有这样客店,也是不错了,我最怕那种很脏有很多味的地方了!”
“是呀,人家说的,人穷水不穷啊,虽然是荒山野岭,但是一定要干净,做的东西好吃,待客周到,才能留住客人是不是?客官!”小二说道。这话估计是他们老板教的,熊倜笑了。
他们把东西放下之后,一起来到了客栈底楼,找了一张干净桌子,坐了下来。
“客官,你们饿了没,已经是到了吃晚饭时间了,你们吃点啥呢?”小二说道。
“你们这里能做哪些菜呢,我可只吃好东西啊!不会做的,不要,不干净新鲜的,不要,你就推荐干净新鲜又好吃的来吧!”熊倜说道。
他看着足利婉和金一姬,她们也笑着看着他。虽然她们都是男人打扮,还带着熊倜给的人皮面具,可是眼里还是风韵无限。这是他们自己设计的形象。人皮面具是她们非要熊倜给的。熊倜也想,她们这样风姿,在江湖路上,容易引人注意。熊倜自己何尝不是会引人注意呢,他气质轩昂,身材俊秀,一路上那些江湖女侠都喜欢多看几眼。
只是熊倜和逍遥子比起来,没那样秀气,他经历了奴隶生涯,脸没那样白。所以就不会让人觉得没有男子气。
“一路走来,你们感受如何呢?”熊倜对她们两位姑娘说道。
“我们第一次到中原,感受啊,就是那样的啊!中原很繁华,很大,就是如此,还有很多话,慢慢给你说!”金一姬笑了。
。。。
第296章 螳螂黄雀轮番出
足利婉总是话不多,熊倜是知道的,可是在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会说很多。
“蛮好的啊,蛮好,反正以后就跟着你了!”足利婉说道,然后她对着熊倜,温柔地笑了。
“骏马秋风过冀北,杏花春雨下江南!这中原风景东西南北差异都是很大的,你们以后就能慢慢体会!”熊倜说道。
“是呀,我现在才知道什麽叫做一衰烟雨任平生了!”足利婉说道。
“你们小心,那边一个人在看着我们!”金一姬说道。
“我早就看到了,这一路肯定不会平静的!”熊倜说道。
“这里有八张桌子,除开我们,有七张桌子都是满的。有一张桌子是一拨人,他们七个人。有两张桌子也是一拨人,他们十六个人,另外都是一些零散客人,你们说这大冬天的,不好好在家里,来到这荒野之中,不是谋生活就是有企图!”足利婉说道。
熊倜看着她,“妹子现在越来越像中原人了,我发现你特入戏!”熊倜逗她。熊倜觉得,足利婉带着斗笠样子,特像中原武林人士。
足利婉笑了,“我以前听人说过中原情景,到处武林是一样。只是我要是带着长刀,他们都会知道我来历!”
“要不我去帮你找一把唐朝横刀,那个刀和你们的刀差不多,你们的刀就是横刀的改进吧!”熊倜说道。
“可以啊,你在梦里去找一把来就是了!”足利婉笑了。
熊倜一笑,他在想,是不是真可以啊?
熊倜用眼角瞄着那两拨人,他们正在用眼角看着熊倜这边,看着熊倜看他们,他们急忙撤回视线吗,假装旁若无事说话。
熊倜看着,那两张桌的人,他们像是来自南方,因为他们的模样和岭南人差不多。都是瘦瘦的,有些黑。为首那个男子,大约是四十多岁样子。他一双眼睛鹰般锐利,可是一触碰到熊倜的眼光,他迅速收回了自己眼神。
这两张桌子的人,来自哪里呢,熊倜想,难道是岭南韶关神拳门?
另外的一桌,好像是来自江南,他们身材是不高,行事都很谨慎的样子。他们老大年纪不大,是个三十左右的人,那人看起来城府很深,说话做事不露任何的声色。
熊倜觉得,这一桌子这些人像江南一个小门派的人。他好像知道,可是他想,还是慢慢再证实下。
“客官,你们的饭菜来了!”小二殷勤过来了。
他给熊倜他们端上了三碗热腾腾的羊肉泡馍,还有几盘牛羊肉,几盘蔬菜。
“客官,我们陕西最出名的就是泡馍了!你们即将要走出我们陕西地界了,再往下,就是甘肃以及一些边疆卫所了。那里人烟稀少,吃的更少!所以,尽量多品尝下我们陕西美食吧!”小二说道。
想到前路确实是如此,熊倜点点头,“谢谢小哥!”
这个泡馍是客栈已经做好的,不需要自己掰了,熊倜招呼两位姑娘吃饭。她们对这些食物都是很好奇,吃得还是蛮开心的。熊倜看着她们吃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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