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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男神VS呆萌甜心-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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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你!”连老爷子一眼瞥向钱小沫,“为什么什么事情都是你?”
钱小沫百口莫辩,她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
“所有人都出去,我有话单独和你说!”
在连老爷子慎人的威严之下,连荣祥等人刚刚进来没多久,又退了出去。
连荣祥还不忘记用嘲讽玩弄的目光盯着钱小沫,好像她只是一个很可爱的玩具。
“连老先生……”
“现在在你面前只有一条路,你别无选择。”
连老爷子径直打断了钱小沫的话,钱小沫诧异的蹙了蹙眉,不明白连老爷子的意思。
“这是一张空头支票。”连老爷子说着抽出了支票夹,“你拿着这张支票,我的司机会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待在那里,直到你生产前都不许离开!也不许,和任何人联系!”
连老爷子话音落地,钱小沫的脑袋嗡的一阵狂响,整个人都僵硬了。
“连老先生,我……这个孩子……”
“我正是看在这个孩子是我们连家血脉的份上,才给你这么大的条件!”连老爷子扬起下颌,瞪圆了眼睛,趾高气扬地说道,“我可以不在乎你的出身背景,这毕竟是我们连家的长孙!你拿了这张支票,以后就和我们连家,和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钱小沫大惊失色,双手抚在自己的小腹上,频频摇着头,“不不不……这是我的孩子!”
“你好像理解错了,我不是在和你讨价还价,我是命令你,接受我给你的条件!”
连老爷子一锤定音,钱小沫的心突然一颤,血液刹那间凝固了。
现在她无依无靠,完全是这个孩子才支撑着她一直努力活到现在,才让她有了为未来奋斗的力量!她只是,想要给这个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但,但并不代表她要出卖自己的孩子!出卖自己的血肉啊!
孩子是她的!
没了孩子,她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啊?
姐姐出车祸成了植物人,爸妈年纪大了还不能安享晚年,雷铭不爱她不要她了,唯一的闺蜜也不在她的身边,如果……如果现在连孩子也要被人抢走,等同于抢走了她的希望,她的生命,她继续活下去的力量和希望啊!
不不不……她做不到,做不到啊!
“我劝你还是不要做垂死的挣扎了,软的你不吃,硬的,你未必吃得下!”
连老爷子似乎一眼看穿了钱小沫的心思,她眨了眨睫毛,颔首不语。
片刻,钱小沫才缓缓说道:“连老先生,您真的关心您的后代吗?”
“你什么意思?”
“如果您真的关心,为什么从开始到现在,您都没有问过连荣麟的情况?”
连老爷子轻蔑的一笑,“我只关心连家血脉,他只要不死,我都无所谓。”
钱小沫难以置信的凝视着连老爷子,这究竟是怎样的父亲,怎样的家庭?
能拥有如春日般深暖人心笑容的连荣麟,竟然会有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父亲?
钱小沫心里多了几分自信,只要她还怀着连家的血脉,她知道连老爷子不会把她怎样。
“连老先生,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我……想要想一想……”
连老爷子面不改色,他的眼神像狐狸目光一般的狡猾。
他早已经派人对钱小沫的背景做了调查,他知道钱小沫在深海市,如浮萍一般的孤苦无依,也没有高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家里出了事故现在也是需要钱的时候,钱小沫这么无知又怯弱的人,不可能放着这么大的诱惑不要!
于是,连老爷子答应了钱小沫,给她三天的时间思考。
“谢谢连老先生。”
临走前,钱小沫最后看了眼病床上的连荣麟,眸子深处的凄婉,是外人不明白的。
钱小沫出了病房,连荣祥双手抱肩站在外面,忽然冷笑着朝她走来。
“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魅力?”
钱小沫白了他一眼,根本不想多和连荣祥说一句话。
“我那永远不会为情所动的哥哥,居然能为你不吃不喝整整四天四夜,你良心过意的去?”
钱小沫一愣,疑惑地瞪着连荣祥。
连荣祥打趣的一笑,“不止这一件,我哥在外面是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可是在家里只不过是逆来顺受的木偶人而已,他是为了你,才开始顶撞爸爸的,被爸爸禁足,所以也难怪爸爸怎么看你都不顺眼!你完全打乱了我爸所有的全局安排,不过我很感谢你,我哥越是不被我爸待见,我成功跃过我哥成为锦麟地产总裁的机会越大!所以,我现在对你很有好感!”
钱小沫愣住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连荣麟为了她,被禁足还绝食?
病房里传来了连老爷子的声音,连荣祥应了一声,又拍了拍钱小沫的肩头,“加油!我的好嫂子,你越是让我哥难受,我越是开心!”
说完,连荣祥得意狂妄的一笑,带着管家仆人浩浩荡荡的进了病房。
钱小沫却一个人六神无主,怎么进的电梯,怎么出的医院,她全部都不知道。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为了自己的孩子也好,为了连荣麟不被受折磨也好,她必须离开!
是的,能走多远走多远。
去一个没人认识,也没人能找到她的地方。
可是,她舍不得深海市,这里是距离雷铭最近的地方啊!
她又能去哪里?
钱小沫茫然地站在市中心,身边是高耸入云的摩登大厦,她渺小如沧海一粟。宽敞的大马路,川流不息的车海,变闪的红绿灯,来回穿梭的人群,她就像是树桩似的扎根在原地,她已经被世界遗忘,被世界抛弃了。
她,能去哪里呢?
正巧这个时候,钱小沫的手机响了,是顾琪雪打来的……
第二百零九章 居然沦为了乞丐
白绿色相间的出租车停在公寓小区的外面,钱小沫对这里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她爱的源头,也是她爱的尽头。
钱小沫叹了口气,心头翻涌着物是人非的苦涩与酸楚,站在雷铭公寓的房门外,原本想要直接输入密码锁密码的她,手停在了空中,转而摁响了门铃。
这已经不是她的家了,再站在这里,她只是一个客人罢了。
“你打电话找我有什么事?”
顾琪雪来应门,穿着居家服,带着慵懒的小妖媚,让钱小沫的心忍不住一颤。
顾琪雪打了个哈欠,懒懒地回道:“这几天我让佣人打扫卫生,翻出了很多你的东西,所以我是通知你,如果你还稀罕你的东西,那么麻烦你带走,别放在这里碍手碍眼的!”
“是……雷铭让你收拾的?”
“当然,他说你的东西留在这里,只会提醒他身为一个男人有多么的失败!”
钱小沫抿着双唇,垂下了眼睑,“东西在哪里?我拿走就好了。”
“东西都在小区的垃圾站,你要的话,自己去找!”
顾琪雪轻蔑的一笑,当着钱小沫的面猛地摔门关上了。
钱小沫僵硬地杵在门外,也不知道雷铭现在在不在家里,会不会再开门请她进去?
钱小沫苦笑着,怎么可能呢?
她叹口气,失魂落魄的转身,进了电梯。
顾琪雪关上门后,洋洋得意地回了客厅,雷铭正站在落地窗前,面无表情。
“这下好了,家里干净多了,我和彬彬,什么时候能搬过来?”
顾琪雪媚笑着,从雷铭的身后抱住了他,滚烫的侧脸贴在他冰冷的后背上。
雷铭看着走出单元楼的钱小沫,皱了皱眉,拉开了顾琪雪的手,“我现在只想一个人。”
“你……去哪儿?”
“集团。”
雷铭淡漠的撂下了最后一句话,关上门快步离开了。
顾琪雪撇了撇嘴,双手抱肩,顺着雷铭刚才的目光看向窗外,什么人也没有看见。
钱小沫出了单元楼后,沿着小区的林荫小道走去,转过拐角,就是小区的垃圾站。
她愣愣的站在垃圾站前,五个大铁皮垃圾箱此刻都堆满了垃圾,还没有到垃圾清理的时间。她的衣服什么的,应该还在这里。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样东西,顾琪雪肯定也扔了……
她皱了皱眉,屏住呼吸,开始在垃圾堆里翻找着自己的东西。
只是她一手伸下去,不是已经腐烂的蔬菜瓜果皮,就是肮脏的卫生间垃圾,钱小沫只能忍着胸口的烦闷和阵阵干呕的心绪,一遍一遍在垃圾里翻找着。就连她自己身上的那件衣服都被垃圾弄脏,一团一团的乌黑,身上一股酸臭。
眼见着钱小沫好像快要找到了,走过路过来扔垃圾的人一个垃圾袋扔下来,正好砸中钱小沫的手,她疼得皱起眉头,拨开那些人的垃圾,继续翻找着,引来了无数诧异的目光。
“找到了……”
钱小沫将一个大塑料袋提了出来,里面是她的衣服,还好,有塑料袋封着,里面的衣服都还是干净的。她在衣服里翻找了一阵子,还是没有她想要找的东西。她皱了皱眉,嘀咕着什么,转身又继续在垃圾桶里翻找着。
她是一脸的焦虑,头发上沾满了垃圾都不在乎。
“这位小姐,你在做什么?”一名物管朝钱小沫走来,“谁让乞丐进来的啊?喂……”
他上前去拉钱小沫,钱小沫却挣扎着推开了他。
物管见她大着肚子,一时间也不好来硬的,“这里是高档小区,不是乞丐随便能进来的!你赶紧出去……否则,我只有叫人来请你出去了……”
“找到了!找到了!”
钱小沫一阵欢呼,根本没在乎物管在说什么。
她兴高采烈的看着手中的捕梦网,用手背擦了擦脸,满脸黑黢黢的,她却笑得像是孩子。
“这是我老公送给我的结婚纪念礼物……”
钱小沫兴奋地摇晃着手里的捕梦网,冲身旁的物管咧嘴一笑。
物管愣住了,还以为是遇见了疯子。
他立刻用对讲机通知了自己的同事,很快来了三四个人,其中有人是认识她的。
因为雷铭之前向物管的保安打过招呼,时刻留意他的太太是否平安回到家,所以有人认识钱小沫就是雷太太。当这个人询问是否要通知雷先生的时候,钱小沫突然收敛了笑意。
“不用……我……我马上离开……”
钱小沫说着,将捕梦网放进了衣服堆里,然后拎着大塑料袋,挺着肚子朝前走去。
认识她的物管赶紧上前帮她拿着,一直送她出了小区的大门,见着她走了,才松了口气。
几个同事都好奇地看着这个物管,低语着,“你也傻了?不是说雷先生已经离婚了吗?”
那物管笑了笑,不答,只是转身走向另一边的林荫深处。
“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做了,雷先生。”
树荫下,雷铭的脸半明半暗,谁也看不清他的神色,垂在身边紧握的拳头,却泄露了他的心事。
……
……
钱小沫提着袋子,一身狼狈的走在大街上,臭气熏天,走过路过的人都捏着鼻子躲得远远的。她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样子难堪到了极致,而且她漫无目的地走着,实在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
李千雅的家现在是不能回去的,说不准连老爷子的人埋伏在那里,只等她羊入狼窝。
可那里是钱小沫现在唯一能落脚的地方啊!她不去那里,又能去哪里呢?
救助站?警局?不不不,去那些地方,也容易被连老爷子发现。
圣安德鲁斯疗养院?让自己爸妈看见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不行!
钱小沫拐入了背街小巷,沉重地靠在斑驳的旧墙上,叹了口气,现在她还能去哪里?
她掏出自己兜里的钱,给连荣麟办理了住院手续后,她身上只剩下几十块钱的零钱而已。
难道,真的只有离开深海市,这唯一的出路吗?
钱小沫一手摸着自己隆起的肚子,自言自语着,“宝宝,你告诉妈妈,妈妈应该怎么办?”
“站住!别跑!站住……”
钱小沫还没有回过神来,一群人追着一个女人突然从巷子那头跑了过来。
吓得钱小沫猛抽了一口气,眼见着被追的女人摔倒在自己的跟前,一群男人喘着粗气将女人团团围住。钱小沫一颗心噗通噗通乱跳,猛地想起了在度假小屋的那个夜晚,在树林里,她和雷铭两个人也是这样被人追赶。
钱小沫惊魂甫定,眼前一个男人揪着那女人站了起来,痛骂道:“敢吃霸王餐?哼……你当老子们是好糊弄的啊?没钱就别装!现在,老子看你怎么办?”
“求求你……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的孩子,真的很多天没有吃肉了啊!”
女人哀求着,哭得很是凄惨。钱小沫见她浑身补丁的衣服,也知道是穷困人家了。
“没肉吃?老子现在就砍了你的大腿,给你儿子炖汤喝!”
“不要啊!”
大叫出声的人,不是吓得面色苍白的女人,而是一旁惊目乍舌的钱小沫。
男人瞪了钱小沫一眼,“管你啥事?”
钱小沫咽了咽吼中的硬物,踟蹰着上前,“她……她不就是欠你们一顿饭钱吗?何必……何必闹出人命来呢?”
“一顿饭钱?好啊,你帮她给了,老子就不和她闹!你知不知道她吃了多少?”
钱小沫抿了抿双唇,小心翼翼地掏出裤兜里的零钱,引得那群男人哄堂大笑。
“自己都是个穷要饭的,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我知道这些钱不够,加上我的手机,总可以了吧?”钱小沫也交出了自己的电话,“反正你们也是为了钱,现在我给你们钱,你们放过她,好过你们捞不着钱还闹出人命啊!”
几个男人相视一眼,觉得钱小沫说得有理,一把抢过她的钱和手机,指着那女人的鼻子怒吼道:“今天算你运气好!再有下次,老子要挖出你的五脏六腑凉拌着吃!走!”
风风火火的一群人,离开了。
女人吓得浑身瘫软着倒在了地上,钱小沫赶紧上前,“你还好吗?”
女人勉强点了点头,这才扭头看着钱小沫,道了声谢。
“来,我扶你起来。”
钱小沫扶着女人的胳膊,女人这才注意到钱小沫左手的钻戒,一惊。
“好在他们没看见这个,否则,刚才不知道他们还会对你怎样!我们赶紧走……”
女人一惊一乍地说着,一面走一面不忘记回头看着有没有人追上来。
钱小沫拎着自己的东西,跟在女人的身旁。
绕过几个巷口,女人将钱小沫带到了自己的家里。
左右三十平米不到的小房子,堆满了七零八碎的杂物,还有孩子的课本和作业。
钱小沫再一进去,两个女人几乎没有转身的余地。
“你坐吧,家里也没什么东西好招待你的。”女人笑得十分尴尬。
钱小沫摆了摆手,“我帮你也不图你什么的,只是想看你平安回家而已,你的孩子呢?”
“躲那些人,跑散了,不过你不用担心,他自己会回来的。”
“你们,经常这样?”
女人叹了口气,“谈不上经常,有时候太久吃不上一口饭,才不得不……”
女人似乎不愿意多说,赶紧转移了话题,“我看你不像乞讨的,怎么会落得这么狼狈?”
钱小沫看着自己手上的钻戒,无奈一笑……
第二百一十章 形同陌路,不过如此
“我……我是跟着我老公嫁过来的,但是,现在我离婚了,所以……”
钱小沫支支吾吾地还没有说完,女人已经感同身受地骂开了,“又是男人!男人就没几个好东西!我也是跟老公嫁过来的,也离婚了,他跟另一个女人跑了,剩我们孤儿寡母的……我也就帮人在餐厅打工度日子,勉强维持生计……我看你的老公,应该是有钱人吧?”
钱小沫沉默良久,道:“嗯,是我自己,配不上他。”
“男人不能有钱,有钱就要变坏!不过,那穷的也不是好东西,见女的有钱就跑了!”
钱小沫笑了笑,见这个女人说的爽朗,不禁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钱小沫。”
“我叫沈红,你看着年轻,叫我红姐就好了!不过,你离婚也不至于沦落成这样啊!”
钱小沫看了看自己肮脏的手,勉强敷衍道:“我……被人抢了……”
“抢劫啊?”
钱小沫点了点头,是的,她的爱情、婚姻和家庭,全部都被命运抢了。
而现在,还有人想要抢她的孩子,抢她唯一生存的信念。
沈红见钱小沫孤苦无依又大着肚子,十分疼惜,何况这是刚刚救了她的人。
她也是个知恩图报的。
“你自己都穷困潦倒,还肯来帮我……哎,突然让我想起,我也是一个人怀着孩子流落街头……这样吧,你要是不嫌弃,你就和我住在这里,我白天出去打工,儿子也在读小学,都不在家,也不会妨碍你什么……”
钱小沫没想到沈红愿意帮她,赶紧推辞,可是沈红是个心直口快又乐于助人的人,钱小沫说不过她,加上自己也的确需要一个落脚安身的地方,暂时和沈红住在一起,也能避开连老爷子,于是,钱小沫答应了。
不过,钱小沫和沈红说好了的,每个月会给房租和生活费,沈红知道她图个安心,也没拒绝。当下,钱小沫就在这里洗了澡,换了衣服住下了。她见沈红好多衣服都打着补丁,也将自己以前的衣服分给她,只不过沈红人高马大的,勉强只有一两件凑合着穿而已。
沈红的儿子叫做沈朗,是个挺秀气的孩子,一直到傍晚才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家境不好的缘故,沈朗格外的安静内敛,很少说话,但懂事乖巧,成熟得来一点都不像是七岁的孩子,更像是十七岁的心智。他不仅能帮着沈红做很多事情,而且在学校的成绩很好,钱小沫看着那些奖状,心里想着沈朗将来必定大有作为,也不枉费他的妈妈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了。
而现在,钱小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是什么样。
这一夜,钱小沫睡不着。
她转身看过去,沈红每夜都在外面咖啡店打工,几乎要天亮才回来。而沈朗一个人乖乖的做作业,复习功课,做完之后才睡觉。钱小沫看着亮着的台灯,沈朗还在看书,钱小沫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都这么努力,钱小沫更找不到理由偷懒了。
于是第二天,她送沈朗出了巷子,看着他上学的背影,自己也去找工作了。
现在沈红家没有网络更没有电脑,网上兼职是不能再继续,而且对胎儿也不好。于是钱小沫只能硬着头皮去应聘,她不敢去大公司,一是她知道那里的人是不会要一个孕妇,二是连老爷子的人很快会找上她。
所以连着一个星期,钱小沫都在小型的私人公司找工作,诸如行政助理、前台和文员的职位,但因为她大着肚子,都被拒绝了。沈红一直鼓励她,让她干脆去路边的小店试试。所以钱小沫也辗转出没于花店、咖啡店和书店之类的地方。
沈红还叫钱小沫,尽量找女老板和女店员多的地方,晓之以情,老板说不定一个动心,就接受了她。钱小沫社会经验不丰富,这一个星期来在沈红的教导之下,钱小沫也学会很多。
毕竟,当初她初入职场还没有一年,就嫁人当了家庭主妇,还是嫁入豪门,衣食无忧。经营一个宠物店也是在雷铭和自家家人的帮衬下,刚有起色又出了事,算不上自己的独立。
现在她孤身一人,怀着孩子,白手起家,开始重新踏上社会,也好。
没过多久,果然如沈红所说,钱小沫找到了两份可以同时兼容的工作。
一份是白天在花店,一份是晚上在书店。
花店的生意不忙,钱小沫可以偷闲来看看网上关于财经、管理类的教学视频,在书店更是不愁没书看了。钱小沫对这两份工作,还是相当满意的。
从此,钱小沫算是在沈红家安定下来了,空闲的时候也帮忙照顾沈朗。沈红在咖啡店、快餐店和面包店打工,很多当天卖不完的新鲜面包牛奶什么的,沈红都打包回家,分给钱小沫和沈朗,三人相处的十分愉快。
沈红毕竟是过来人,还会教钱小沫很多养胎的方法。两份工作也算不上累,钱小沫一次都没有动过胎气,这样时常走动的运动,倒是让钱小沫觉得气息顺畅了很多。
只是,沈红见钱小沫的眼眸里,始终有一丝忧郁。钱小沫不说,她也不问。
就算不问,沈红也知道,钱小沫的心里,还藏着前夫。
前夫……钱小沫只有在心里怀念了。
偶尔,走过路过,雷铭最终也成为了,在电子产品橱窗里,那一排高新科技电视机播放的,明星一般的新闻人物而已。
钱小沫牵着沈朗的手,站在橱窗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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