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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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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母亲亲手织的毛衣和缝制的衬衫,有一些到现在也依旧合身。听父亲说,那些衣服是母亲得知自己患了绝症后亲手做的,就是不想让她的宝贝女儿连母亲亲手做的衣服都穿不到。母亲生病的时候,家里没什么钱,又要照顾她,母亲便坚持不去治疗,父亲一直到现在都还自责。
想到这些的时候,向晴鼻头微酸,她一向是开朗乐观的,很懂得苦中作乐,只不过“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样的字眼对她来说仍然太过沉重,是她一直以来无法跨过的一道坎。她抚摸着衣柜里的衣裳,心底泛起一丝疼痛,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无法开口唤张悦一声“妈妈”,就是因为她的血肉至亲依旧活在她的心底深处,那样紧密相连的血缘之情,她无法割舍,更无法遗忘。
到了五点半,向衷和张悦一起回来,向衷手里拎着一袋沉甸甸的东西,向晴跑出来接过去,笑道:“爸,该不会是猪蹄吧?”
向衷也笑了,“可不是,知道你今天回来,特地买的。”
“哇,那今天岂不是又可以尝到阿姨的手艺了?”向晴一脸垂涎地说道,“我在学校吃了一个学期的猪食,现在总算可以脱离苦海了,呵呵。”
张悦平和的脸上也出现了笑容,说道:“你们先看电视,我去做饭!”
向衷一向是开朗且幽默的,向晴的性格大部分是遗传了他的,属于农民式的淳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如今已略显福态。父女俩边看电视边话家常,其乐融融。向晴侧头看向父亲眼角的皱纹,心里暗暗起誓,将来一定要让父亲放下劳碌了一生的担子,过上比现在好上数倍的生活。
第二天下午,向晴决定到叶紫初家去串门,虽然她和叶紫初是从初中就开始的死党,但是她却从未到叶紫初家去过。原因是她们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却是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坐公车来回要三个小时,以向晴的个性是宁愿在家里蹲着,也不要坐车颠簸,倒是叶紫初会偶尔来她家找她闲聊。
在H市,城南代表平民社区,城北则大多是有钱人聚集的地方,尤其是城北的清水湾,整个就一富豪区,而叶紫初的家就在这一块地方。
诚然,昔日的向晴从不曾把贫富差距当一回事,可当她到达清水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叶紫初家的别墅时,她的内心还是有着强烈的震撼。望着周围壮丽别致的别墅,她开始感到手足无措,内心隐隐产生一丝微小的自卑。不过很快,她的自卑就被她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她被从别墅里走出来的帅哥给震到了。
“学长?”向晴瞪大双眼,下意识觉得自己按错了门铃。
程旭看到向晴也是一愣,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温柔地笑了笑,给她开了门。
“学长,你怎么会在这里?”向晴跟着程旭往里走,一边惊叹于别墅的壮观,一边疑惑地问道。
“学妹,你来我家却问我这种问题,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回答呢?”程旭笑着调侃道。
“你家?这里不是紫初的家吗?”向晴停住脚步,几乎可以确定自己走错门了,准备随时撤退,省得在这边丢人现眼。
“原来你找紫初啊,她在画室画画,你等一下,我去叫她出来。”程旭让向晴在大厅里随便找个位置坐下,便走上楼去。
“学长,你和紫初是什么关系?”虽然这么问不太礼貌,但是向晴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程旭顿了一会儿,眼里闪过一抹不甚明了的情绪,然后才缓缓开口:“她是我妹妹。”
向晴又被震到了,脑子处于混乱状态,直到叶紫初走下楼,她还是维持原状,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
叶紫初看到向晴,先是惊讶,随即感到好笑,她走到向晴面前,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向晴,回魂了!”
向晴“啊”了一声,大惊小怪地跳起来抱住叶紫初,觉得自己这一趟来得实在是太对了,物超所值啊!一直走到叶紫初的房间,向晴还是一脸激动,嘴巴更是一刻都没闲下来过,对着叶紫初狂轰滥炸了一连串的问题。
无奈之下,叶紫初只好从头到尾对向晴解释一番。她跟程旭名义上虽是兄妹,却并无血缘关系,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变改嫁给程旭的父亲,所以她便一直住在程家。虽然程家的人都待她很好,她甚至比程旭更受宠爱,但是她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此也养成了沉静内敛的性格。
“你竟然没告诉我学长是你哥,太不够意思了吧你?”向晴听完之后,哼哼唧唧了半天,颇有委屈的意味。
叶紫初白了她一眼,凉凉地说道:“你没问!”
吼,向晴差点被噎到,她哪知道他们会有这一层关系?一个姓叶,一个姓程,两人间又没有任何互动,她会猜到才有鬼!
两人继续聊了半天,不知不觉已经到晚上五点钟了,而最令叶紫初哭笑不得的是,向晴破天荒地来找她的原因竟然只是为了亲自把她很齐轩“喜结良缘”的好消息告诉她。
其实他们的这个结果,叶紫初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她自然为向晴高兴,可是也有一丝隐隐的担忧,毕竟齐轩的父母并不会乐见他们的恋情。
紫初本想留向晴吃晚饭,可向晴迫不及待地赶着回家,一来是为了赶公车,二来是因为她把手机落在家里了,就怕齐轩会打电话给她。叶紫初看向晴那傻样,标准的“相思成灾”,所以很爽快地让她走,反正以两人的熟稔程度,也不需要客套。
可是,紫初刚准备回房间,便见向晴又大呼小叫地跑回来,看她一脸潮红、双眼放光的样子,叶紫初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紫初,对面那栋别墅是不是齐轩家的?”向晴激动地问道,她刚刚好像有看到齐轩走进去,还有陈伯,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三次被震到了。
果然,叶紫初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向晴哀嚎:“为什么连这么重要的消息你都瞒着我?”
叶紫初小小地“汗”了一下,努力把向晴高分贝的声音屏蔽在耳膜之外,然后很镇定地回答:“你没问!”
“啊啊啊啊……”向晴尖叫,“紫初,你——太——过——分——了!”
叶紫初掏了掏耳朵,说道:“告诉你你是不是就有办法追到齐轩了?”
向晴被堵了一下,但马上又嚷嚷:“那好歹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叶紫初继续打击她:“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你看我跟那轮月亮有过交集吗?”
你们两个都是冰山,当然敲不出火花!向晴在心里反驳,她就不同了,她是热情与激情并重、智慧与美貌兼具的宇宙超级无敌喷火美少女,一定可以把齐轩这座冰山融化的!向晴在心里大喊。
“反正你们已经在一起了,这还重要吗?”叶紫初失笑地问道,她已经猜到她在想些什么了。
向晴一愣,对啊,真正的缘分不会迷失在微小的错过上。她跟齐轩,终究还是走在一起了,这就够了,不是吗?


第十章  你要一直幸福下去
自从知道齐轩的家就在叶紫初家对面之后,向晴忽然变得殷勤起来,三天两头往叶紫初家跑,弄得紫初哭笑不得。不过遗憾的是,向晴连续在紫初家蹲点蹲了三天,也没见到齐轩的人影,直到三天后才从程旭口中得知齐轩这两个月都会在中医院实习,晚上很晚才会回家。
向晴郁闷之下,决定干点有出息的事,那就是到城南市区的一家花店打工。那家花店的老板娘是她的姑姑,一直都很疼她,高中时她就经常跑去帮她打杂,赚点生活费。
知道齐轩很忙,所以向晴总是努力克制自己,尽量不打电话去打扰他。倒是齐轩每晚都会发一条短信给她,那就是“宝贝,晚安!”虽然只是寥寥数字,她却是开心无比,每晚都要等到他的短信才肯入睡。要知道平时要想从齐轩口里听到“宝贝”两个字,简直是异想天开,所以这段时间她可以说是天天美梦不断。
这日,是中国传统的七夕节,受西方情人节的影响,七夕首当其冲地成为中国的情人节。因此,花店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尤其是近来的一个星期,花店的订花电话都差点被打爆,想当然,向晴接接电话都快把手给接断了。但是,花店的生意越好,就代表她的酬劳越多,所以说别说是断手,就算让她断脚估计她也会乐得很,因此,就算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她还是开心地跟疯狗一样。
晚上十一点,花店终于出清所有的鲜花,可以关门了。向晴看了眼一枝不剩的玫瑰花架,唏嘘不已。姑姑已经先回家带孩子去了,她慢吞吞地锁了门,拖着疲惫的步伐准备回家。
往不远处的公交站走了几步,向晴忽然停住了,前面那个是……齐轩?她使劲地揉了揉眼睛,再低头看了看手表,这种时间段,齐轩怎么可能会出现?一定是她累过头,产生幻觉了,所以向晴再次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地往前走。
“小黑,你打算把我忽视到底吗?”齐轩好笑地看着向晴一脸茫然地从他身边走过,拉住她的手喊道。
这下向晴可算清醒回来了,她看了看抓着自己手腕的手,又看了看齐轩似笑非笑的样子,忽然惊叫一声,“啊……齐轩,真的是你?你怎么会来?”
向晴开心地扑倒在齐轩怀里,与之前无精打采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不能来吗?”齐轩挑了挑眉,问道。
“不是啊,我以为你要实习,没空理我。”向晴仰着头说道,一脸委屈的样子,眼里却闪着兴奋的光泽。
齐轩但笑不语,不过来看她一下她就得意成这样了,那如果让她知道自己为她特地请了半天假,还逛遍了城北的礼品店,那她岂不是要乐翻天了?这样想着,齐轩拿出放在身后的礼品袋,递到向晴面前,说:“给你的。”
向晴接过来一看,里面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粉白色系的心型盒子,她眼睛眨啊眨的,本来就灵慧的双眼此时更显得璀璨夺目,她唇角弯弯的,笑道:“齐轩,这是你送我的情人节礼物吗?”
齐轩不说话,眼神飘向别方,但是向晴已经开心地连眼睛都笑眯了。她从没想过齐轩会把七夕当一回事,所以自然不报任何幻想。更何况她在花店包装了这么多花,对花早就产生视觉疲劳了,也就没想过羡慕别人之类的,而且她累都累死了,哪有时间去憧憬情人节怎么过?
所以,齐轩能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已经惊喜莫名了,更何况还收到礼物,简直是受宠若惊!她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打开盖子,印入眼帘的是围成心型的十八朵纸折玫瑰,分别是九朵红玫瑰和九朵白玫瑰,玫瑰中间围着一块心型的巧克力,非常别致。
“齐轩,这些玫瑰是你亲手折的?”向晴轻声问道,心里波涛汹涌,眼眶热热的,呜呜,被感动了。
齐轩被她眼里闪烁的波光微微震慑,不甚自然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收到了意料之外的礼物——女朋友的香吻一枚。
“齐轩,我爱死你了!”向晴搂着齐轩的脖子,脸蛋通红地说道,“谢谢!”
虽然这已经不是向晴的第一次告白了,但是身为她男友的齐轩听了,唇角还是控制不住地上扬。
向晴回到家后,便把礼品盒摆在床头,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连平时挺爱吃的巧克力也舍不得吃,时不时地就傻笑一通,完全沉浸在热恋的情绪中。
叶紫初一直都是向晴的最佳情感听众,只是当她听到这一消息时,也还是意外了一下下。唔,她认识齐轩也有很多年了,那家伙一向都是冷冷淡淡的,就算对着跟他走得最近的程旭也是如此,怎么忽然转性了?还是……她看了眼向晴,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还是只对某一个人不同?
现在的向晴是典型的幸福小女人,暑假一晃就过,她和齐轩的恋情却是在持续加温中,没有冷却的迹象。
9月中旬,C大开学了,向晴和齐轩提早两天回到学校。离正式上课还有一个星期,齐轩有自己的事要忙,向晴闲着无聊便加入了迎新队伍,到火车站去接大一新生。跟随行的同学谈天时,向晴觉得时间过得真快,当初她第一次走出C市火车站,是上一届的学长学姐领路的,没想到现在领路的变成她了。
向晴举着告示牌站在火车站的出口处,看着汹涌而出的人群,一时间感慨万千。不时有一些学弟学妹向他们走过来,向晴等人一一领着他们走到校车停放处,安排他们坐上车。
“学姐,等一下!”下午五点,向晴正准备收工,忽然听见后面传来一个清脆的男声,她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瘦瘦高高的清秀小男生正向她狂奔而来。男生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登山包,左右手分别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旅行包,向晴看了,不由为他抹了一把汗,想当初她也是以这种造型出场的,实在是累啊!
于是向晴很自觉地把告示牌扔到一边,冲上去帮他把行李箱拎过来。
“不好意思啊,学姐,我的火车晚点了,还好你还没走!”男生腼腆一笑,跟着向晴往停车点走。
“呵呵,这种事很常见的,如果不是你来的及时,我可能已经在车上了呢!”向晴笑了笑,摆出一副学姐的样子,自觉很是“慈眉善目”。
“学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是什么专业的?大几的?是哪里人?”学弟很兴奋地问道,完全没了先前的腼腆之色。
向晴看向他笑得无比灿烂的脸,很能理解他的心情,想当年她也是个小菜鸟,好不容易“媳妇熬成婆”了,今天总算可以“威风一把”了,但是她却忘了,人家问的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就算她还是菜鸟也一样答得出来。
在向晴把自己的家门一一报上之后,学弟也礼尚往来,乐呵呵地说道:“我叫施尧,学姐可以叫我尧尧,我是福建人,是C大医学系的哦!”
“尧尧?”向晴干笑一声,好吧,就当是多了一个弟弟了。
“学姐觉得医学系怎么样?”施尧一脸期待地问道。
“当然是好的没话说啦!”向晴马上想到自家齐轩,笑眯眯地说道。
“学姐,该不会是你男朋友是医学系的吧?”施尧看她一脸得意的模样,实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额……向晴的脸默默地红了,竟然一眼就被看穿了,难道自己真的表现地很明显吗?
“呵呵,学姐你脸红的样子真可爱!”施尧笑眯眯地看着她。
“嘿嘿,那是当然。学姐我什么时候不可爱了?”向晴丝毫没有谦虚的自觉,在学弟面前,一定要勇于承认自己的优点,向晴在心里喜滋滋地想。
“学姐,以后我是不是可以经常来找你?你知道的,我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现在只认识你一个人。”施尧眨巴着眼睛看着向晴,可怜兮兮地道。
“放心吧,身为你的学姐,我一定会罩你的!”向晴很快被小学弟的攻心政策俘虏了,拍拍他的肩膀,慷慨激昂地道。
“那以后就请学姐多多关照了!”施尧又恢复一脸笑容,看得向晴一个恍神,唉……又是一个小帅哥,C大真是越来越有前途了,向晴心想,还好她已经把最帅的那个收归己有了,嘿嘿……
正式上课前两天,赵鸣同学悠哉悠哉地回校了。他一看到向晴,蹦出的第一句话就是:“呀,小黑成小白了?”
虽说赵同学措辞不当,但是向晴还是决定宽宏大量地原谅他,因为难得有人发现她变白了,这可是件非常值得高兴的好事啊!
现在的向晴自然明目张胆地天天黏在齐轩身边,以前的她“名不正言不顺”,现在已经登堂入室了,当然更是有恃无恐。不过一向自认为观察力敏锐的赵鸣同学这次却反应慢半拍,一直到四天以后,他看到向晴和齐轩一直牵着的手和公然“卿卿我我”的模样,才终于【恍【然【网】大悟,然后大惊小怪地拍桌子吼道:“啊啊啊……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为什么我不知道?”
赵鸣发出这一声狮子吼的时候,他们正在食堂吃饭,鉴于他的吼声响彻食堂,饶是自觉脸皮很厚的向晴也小小地尴尬了一下。倒是齐轩一脸坦然,大大方方地说道:“容我介绍一下,小黑,我女朋友,你认识的,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
赵鸣的嘴角微微抽搐,“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
齐轩不理他,见向晴已经吃完了,便对她说:“小黑,我吃饱了,我们走吧!”
然后,小两口就直接把赵鸣晾在那边,开开心心地走人了。赵鸣看了看自己还剩下大半的饭,一脸郁闷。
拜赵鸣的大嘴巴所赐,不出两天时间,整个医学院都知道他们的极品帅哥被文学院的向晴收入囊中,以至于向晴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莫名其妙地受到几道绝对称不上友善的目光。走到医学院就更不用说了,总觉得有人的地方就阴风阵阵,这种有如芒刺在背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几个星期,向晴才终于做到“习惯成自然”,而这件事一直沦为赵鸣的笑柄,让向晴很是郁闷。
向晴现在无比鄙视赵鸣,因为一方面他把她跟齐轩的恋情推到校园八卦版的第一名,害她“一夜成名”,成为众矢之的;另一方面,他还有脸继续追问她究竟是“怎么修成正果”的。更令她纠结的是,因为这件事,校园美女版竟然重新排名,这个排名是极具权威的,只有十个名额,她的名字虽然没有上榜,但是却是被大伙儿讨论地最多的,里甚至还有人帮她评估,在众多的美女中间,她排的上第几名。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她并没有被贬到丑女的行列,相反,还得到了校园美女前十五名的“荣誉”,真是不容易啊!
大二刚开始,齐轩便变得非常忙,几乎每天都有看不完的医学书籍。在C大,医学系是七年制的,也就是说正常来讲,齐轩要比向晴晚三年毕业,所以,齐轩就像学校提出申请,准备用四年的时间修完七年的课程。也因为这样,齐轩的课余时间几乎全被挤掉,他只能在三餐时抽出时间和向晴一起吃顿饭。
中文系的课程一般较少,尤其是跟理工科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向晴的课余时间很多,她很空,也很无聊。但是一想到齐轩为了她这么努力,她就不好意思虚度光阴,就这么一直堕落下去。所以每次齐轩在看书的时候,她也会捧着一本世界名著坐在他旁边阅读,有的时候是在自修教室,有的时候在图书馆,更多的时候是在户外。
C大占地面积有1300多亩,在生活区旁边有一块凸出来的高地,种着很多桂花树,也植了草坪,高地中间是一个人工湖,因为曾有学生在这里跳湖自杀,所以被同学们戏称为“解放胡”。由于这个地方环境清幽,极具诗情画意,所以又被称为情人坡。白天的时候在这边的情侣倒不是很多,但是一到晚上就成了鸳鸯聚集地。话说向晴还是单身贵族的时候,曾经参加过“扫黄游击队”,趁着月黑风高之际,棒打了不少野鸳鸯。
白天很多时候,齐轩都会来这边看书,因为他觉得图书馆人太多,空气不好;教室又太吵,至于寝室,有赵鸣那个八卦男在,他更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就选了这块相对来说比较清静、空气也较好的地方。
就像此时,齐轩坐在树下看书,向晴则枕在齐轩的腿上睡觉,怀里还抱着一本厚厚的《战争与和平》,每次看不到两页,她就会去会周公。
在湖边写生的叶紫初无意间看见这一幕,只觉得白衣少年眉目如画,气质清华;绿衣少女容颜沉静,睡姿慵懒,两人的组合有着不可思议的和谐美。值此时节,丹桂飘香,金色的花粉铺了满满一地,在光影斑驳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所向往的幸福。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她拿起画笔,飞快的将这一幕绘到纸上。
紫初再次抬首,少女已幽幽转醒,她揉了揉眼睛,问道:“齐轩,几点钟了?”
“三点半。”
“你书还没看完吗?”她打了个哈欠,懒懒地问道。
“快了。”
“那我再睡一会儿,你看完了叫我。”
少年微微一笑,道:“好!”
很平常的对话,很和谐的画面,很相配的一对,叶紫初收起画板,悄然退出这一片天地。她的唇角,泛起一丝欣慰的笑。
向晴,你一定要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第十一章  孕事风波
“学姐,我迷路了,你来接我啊!”施尧的声音惨兮兮地从电话里传过来,向晴认命地从被窝里爬出来,问清了施尧所在的地方,随便梳洗了一下便下楼了。
自从认识了这个学弟,向晴可以说是每天都不得安生,也不知道施尧是不是路痴,已经来学校一个礼拜了,还是动不动就迷路,实在是太让人鄙视了。无奈每次她想拒绝,施尧就会顶着一双小鹿斑比似的大眼可怜兮兮地望着她,然后说一句“学姐,你说过你会罩我的,不可以反悔哦!”然后向晴便没了法子,只能乖乖地尽一个好学姐的义务。唉,这就叫祸从口出啊,自作孽不可活,向晴真是悔不当初啊!
“学弟啊,你怎么又迷路了呢?我们学校也不是特别大啊!”向晴气喘吁吁跑到施尧所在的地方,好不容易到了周末可以睡到自然醒,结果这个美梦还是泡汤了……
“叫我尧尧。”施尧瞪了她一眼,说道。
“好吧,尧尧,”向晴叹了口气,不准备在称呼上打转,“你说吧,你要去哪里,我带你去。”
“我本来要去图书馆的,但是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又不想问别人,所以就把你找来了。”施尧打量了向晴一眼,头发乱糟糟的,顶着两个黑眼圈,脚下还很没形象地穿了一双维尼熊样式的拖鞋,不过可能是刚刚跑步了的关系,脸蛋红彤彤的。
“图书馆?”向晴的嘴角抽了抽,视线下意识地瞄向不远处的高大建筑,学弟啊,你到底是路痴还是白痴啊?那么一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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