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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骄似妻-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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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夜婴宁特地请自己貌似“无意间”地把这个消息透露出去,反正也并不费心费力,只需在和几个贵妇们闲聊的时候,假装不经意地提到某某某想要一条什么什么样子的粉钻项链即可。
那些女人整日里无聊得简直浑身都在发|痒,恨不得天天都能有点儿打发时间的事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种出手阔绰的冤大头,表面里笑得滴水不漏,回家就立即翻箱倒柜。
“噗嗤,想想都有趣,听我妈说,这几天中海各大商场珠宝专柜前冒出来许多有钱女人,张嘴就要看钻石项链,还都指名道姓要粉钻。你看看,你不过随口放出个烟雾弹,硬生生搅乱一锅粥!”
想起昨晚母亲电话里转述的话,夜婴宁不禁一阵好笑。冯萱倒是不知情,只是讶异着风水轮流转,莫不是今年忽然又流行起来钻石项链,所以特地打电话问问她,可要也去提前准备两条,留着年底的公司尾牙宴上佩戴。
夜婴宁以手撑额,笑得简直要流出眼泪,不过一想到在餐厅里要注意形象,又连忙坐得端庄,执起酒杯浅浅啜了一口,恢复了平日里的淑女神态。
“你说,唐漪真的会忍不住,把宠天戈给她的项链给偷偷卖了?”
连苏清迟都情不自禁地暗暗期待接下来的好戏,毕竟,这么久以来,唐漪是能够留在宠天戈身边时间最为久远的一个绯闻女友,而且她自身条件也不差,说不定两个人也不只是金钱上的交易。
虽然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然而回过头想想看,唐漪入行三四年,倒也不曾和其他富豪纠缠不清。
似乎揣度出苏清迟心中所想,夜婴宁微微颔首,浅笑道:“正因为如此,她自己手里才是真的没什么钱。这几年赚的那些,百分之七八十都被她的演艺公司和经纪人给吞了。”
说完,她顿了顿,伸出手轻轻用指尖戳了戳面前那碟子里的青橄榄,碧绿碧绿的,看着便讨喜。一颗颗都用蜂蜜水腌渍过,酸甜可口,倒也生津开胃,只可惜在嘴里含上一会儿,就牙酸得像是一排排都快倒掉,于是,她哪怕再喜欢也不想入口。
和宠天戈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可对于他,夜婴宁多少还是了解的——唐漪聪明,美丽,甚至有着女星少有的隐忍和独立,所以才能在宠天戈身边停驻了那样久。但她哪怕再好,在他眼中,却依旧是一个累赘。
尤其,她还有一个犹如无底洞一样贪婪的妹妹,宠天戈平生最恨的就是被人当做傻|瓜,这桩看似坐享齐人之福却要做长期人肉提款机的买卖,在他看来实在亏得很。
“听说,唐漪想要等明年五年合约一满,就和她现在的东家解约,自己开工作室做老板。”
夜婴宁缩回手,见指尖上染了一点点蜜|汁,低头用嘴飞快地嘬了一口,再扬起脸时,笑容里透着一丝诡诈。
“你算准了她缺钱?”
苏清迟终于弄清楚了夜婴宁的计策,一双眉头舒展开,但又很快蹙紧,自言自语道:“可她这么做,就不怕被宠天戈知道了,断了她的后路……”
正说着,胖胖的主厨先生已经亲自前来将普罗旺斯风味的大餐一一端了上来。夜婴宁在法国小住月余,磕磕绊绊也能说上几句法语,微笑着向主厨问好,立即换来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
而苏清迟一向对外国男人毫无感觉,在她眼里,白种人是一个样,黑种人也是一个样。所以她在海鲜前菜盘送上来的一刹那,就奋力握起了刀叉,拼命向生蚝进攻。
夜婴宁谢过主厨,目送他离开,然后坐下来,刚拿起叉子叉向盘中的鹅肝坯,余光忽然瞥见有人靠过来,正在走向苏清迟。
果然一抬头,对上熟悉的含笑的眉眼。
“人家说,那种最新鲜的生蚝,滴上几滴柠檬汁,里面的蚝肉会跟着抖一抖。”
说完,来人伸出手,将右手悬在苏清迟面前的海鲜盘上,轻轻一挤,顿时,手里的那半枚切开的鲜柠檬发出“吱”一声,几滴半透明的汁水刚巧落在几只生蚝上。
就连吃了一惊的苏清迟都忍不住低头去看,就看蚝肉果然微微颤动,她不禁脱口道:“真是好鲜嫩呐!”
“当然,这是布列塔尼半岛养殖的贝隆生蚝,两位女士有口福了。请问,我能坐下来吗?”
宠天戈放下手里的柠檬,用湿巾擦了擦手之后,风度翩翩地开口问道。
苏清迟抿唇一笑,主动帮他拉开旁边空余的那张椅子,笑吟吟道:“呦,宠总哪里的话,我怎么那么不知好歹呀,生生把贵人往门外推!快坐快坐!”
宠天戈也不客气,坐了下来,几乎是同时,立即有训练有素的侍应生将他的食物端了过来,逐一摆放好。
“实不相瞒,我原本在三楼用餐,临时被朋友放了鸽子,没想到正好遇到你们。”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夜婴宁的脸色,就看她依旧面上淡淡,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显得局促,反而按部就班地吃着自己的那一小份鹅肝。
相比于肥而不腻的鹅肝本身,夜婴宁倒是更喜欢搭配的苹果切片,品在嘴里,吃得出蜂蜜、醋、姜蒜、葡萄干和一些说不上名字的印度香料的味道,香气好似层层叠叠,排布在味蕾上,经久不散。
“你倒是很享受,怎么没点红酒?”
宠天戈招招手,在侍应生耳边低语两句,一旁的苏清迟立即得意道:“果然,宠总在,能喝到好酒。”
夜婴宁又好气又好笑,嗔怪道:“怎么,跟着我难道就饿着你肚子了?我一定要把你现在这副恶毒的样子记下来,回头汇报给段锐听听。”
不想,苏清迟一脸麻木地耸肩,无所谓道:“随便了,他快和上次你也看到的那个大长|腿订婚了。段少爷还以为自己瞒得够严实,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夜婴宁一怔,真想揪着自己的嘴巴来回扇几下,本是无心的话又让好友难过,真是讨厌。
第七十一章
夜婴宁这边不停地在心里暗骂自己的有口无心,那边,苏清迟和宠天戈两个人倒是各怀心思。
特别是宠天戈,一听到段锐要订婚的消息,也是眉心重重一跳,心头分明有着感同身受的紧迫感。
苏清迟懒洋洋地用叉子戳着生蚝肉,漫不经心地继续开口道:“其实,和你们说说也好,不然,我就要憋死了。”
她戳了几下,心烦意乱,索性放下,端起酒杯,一口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很辛苦……”苏清迟放下杯,双颊已然染上点点红晕,眼神迷离。
刚好,侍应生又送来一瓶红酒,打断了她的话。
今天有宠天戈这尊真佛请客,戴着白手套的侍者彬彬有礼,手上托盘里举着的是法国波尔多arnaud家族在彼德鲁庄园酿制的红葡萄酒,价值不菲。
三人面前的酒杯各自被注满了三分之二的红色液体,尚未端起来就能嗅到。因为彼德鲁庄园的葡萄酒从不过滤,所以味道更为浓郁浑厚。
虽然感情受挫,但苏清迟似乎胃口极好,点了一整份秘制烤羊腿,夜婴宁也觉得饥肠辘辘,点了一份经典牛扒和黑松露浓汤。
相对的,宠天戈倒是几乎没怎么吃,只是专心地吃着自己面前的那客焗蜗牛。
羊腿肉烹制几个小时,几乎已经入口即化,软嫩鲜香,苏清迟吃了几口,擦擦嘴,捡起方才的话题,咧嘴笑道:“我想好了,如果他真的结婚,我是绝对不会做他的情|妇的。”
此话一出,夜婴宁和宠天戈都有些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清迟,还没到那个地步,你先不要急躁。或许,段锐有自己的安排。”
夜婴宁皱眉,努力说服她,只是这番劝慰的话听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干巴巴的。毕竟,段锐的家庭背景,她不是不知道。
“婴宁,你别开导我了。我太了解他了。别说只是段锐,就是宠总,很多事也是没法自己做主的,是不是宠总?”
一杯红酒下肚,苏清迟似乎话多了起来,她原本是有些惧怕宠天戈的。此刻,借着酒意,她甚至还敢话锋一转,把话题引到了他身上去。
听了她的话,宠天戈自嘲一笑,握着酒杯,轻晃了几下,点头应和道:“苏小姐说得不错。我们活在世上,人人可不都是身不由己的。”
没想到,他的讨好居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苏清迟嗤嗤冷笑两声,面颊晕红,瞪着夜婴宁,双眼一眨不眨道:“听到没有,身不由己!婴宁,你可不要……”
夜婴宁立即打断她的话,不想让苏清迟祸从口出,惹得宠天戈不满。
“清迟,你已经醉了!”
她伸过去手,抓着苏清迟的手,稍稍用力按了一把,生怕她情绪激动之下又说出什么不着边际的话来。
“苏小姐快人快语,我很欣赏。”
宠天戈微微一笑,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亲自拿起酒瓶,为她面前的空杯又倒了一点儿,再拿起自己的杯,主动和她轻轻一碰。
“为你的洒脱,我敬你。”
他嘴角上扬,抿了一口酒,扭过头去看夜婴宁,瞥了眼她面前几乎没怎么动的牛扒,很自然地拿起刀叉,割了一块,塞进自己嘴里。
“良辰美景,不吃东西真是浪费生命啊。”
宠天戈一边咀嚼,一边出声叹息道。
再寻常不过的感慨,但听在夜婴宁的耳朵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儿,但她又不好发作,只好假装听不懂,默默浅啜|着红酒。
接下来,苏清迟倒是和宠天戈言谈甚欢,两人倒像是认识多年的老友,很有共同语言似的,你一言我一语,毫不拘束。
有一点就连夜婴宁都不得不从承认,那就是宠天戈对女人总是十分绅士,之前是夜澜安,然后是丽贝卡;罗拉,现在是苏清迟,他很快就能讨得这些女人的欢心。
最后,宠天戈让自己的司机先送苏清迟回家。
“送苏小姐安全到家,不用再回来接我了。”
他关上车门,冲后座的苏清迟挥挥手,等车子开走,看向身边的夜婴宁,“累吗?我想走走。”
她耸肩,说好,刚好喝了一点儿酒,不想马上坐车,免得胃里难受。
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街路两边的路灯全都亮起,照得整座城市流光溢彩,霓虹闪烁。
两人并肩,稍稍错开一步的距离,虽然亲密,但看上去又不像是寻常的情侣。
走了不过五分钟就是一座汉白玉砌的桥,尽管不是周末,但闲逛的人竟然不少,桥下睡眠开阔,波光潋滟。
这个时节,落日后的气温已经降得很低,可还是有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地乘坐着游览画舫,很是热闹。
“你这个朋友,倒是很配段锐。”
宠天戈站在桥边,两手按上冰凉的桥墩,笑着如是说道。
夜婴宁站在他身边,想了想,还是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不禁皱眉反问道:“什么意思?”
“她相对单纯些,不那么世故,倒是段锐,虽然比我还要小上几岁,但据说城府很深,叫人看不透。”
他笑了笑,又补充道:“可惜平时没什么来往,不然还真想会一会他。”
夜婴宁止不住一阵腹诽,你自己就是一条老谋深算的狐狸,居然还好意思说别人城府深!
不过,她也只是想想,并不敢说出来。
“如果清迟的话是真的,段锐结了婚,她不可能做小三的。”
沉思片刻,夜婴宁还是说出了心中的想法,苏清迟一向是宁折不弯。虽然她看起来娇小玲珑,但其实骨子里十分倔强敏感,她最怕别人说她配不上段锐,更怕别人说她攀高枝儿。
“呵,吃饭吃半饱儿,说话也别说满。再说,我还不就是个男小三儿?”
宠天戈嗤之以鼻,显然并不把苏清迟的话放在心上,再说,段锐看中的人,只有他说不要的权利,绝对没有那女人甩了他的可能。
夜婴宁被他的话噎得不轻,张张嘴,又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一时间脸上的表情十分好玩。
这神情逗笑了宠天戈,他掀起眼皮看向桥对岸,那边的人似乎更多,各色各样古色古香的小酒吧、小茶室和咖啡馆星罗棋布,沿湖而立,以彩灯旗幡招揽游人。
“咱们去那边看看,找找好玩的。”
他一时兴起,抓起夜婴宁的手大步就往前走,却不小心没有留意她脚上穿着高高的高跟鞋。
“啊!”
她被鞋子撑的高高的脚背当即一歪,脚腕顿时扭了一下,钝痛传来,让夜婴宁苦不堪言。
“你就是个扫把星!我只要见到你,好像次次都受伤!”
她气得愤愤,挥起手里的包就用力地砸向宠天戈的后背,难得两人这么悠闲地散着步,这种小情侣似的相处模式,简直是千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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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面对夜婴宁的捶打,宠天戈倒也不躲,他确实忽略了女人们脚上大多都踩着一双“恨天高”,走起路来虽然摇曳生姿,美则美矣,可同时也就不可能做到像男人一样大步流星。
“真的扭到了?对不起,我的小姑奶奶。”
宠天戈弯了弯腰,尽量和夜婴宁保持身高上的一致,无奈尴尬地摊摊手。
“废话,脚踝崴了一下,你说是不是真的!”
夜婴宁又气又疼,若不是此刻周围都是过往的行人,她真想抓着宠天戈的衣领,跳起来狠狠抽他丫的几个嘴巴!
她身体一侧扭曲着,弯下腰用手不断轻揉着脚腕,一脸委屈。要不是不想被他耻笑,夜婴宁真想一屁|股坐在路边放声大哭,好缓解连日来的神经紧绷。
怎么能不战战兢兢?夜澜安流|产的事情,虽说暂时被压了下去,但无异于一颗不定时炸弹,连保险栓都没有,说响就能响,把她炸个粉身碎骨!
这些天,夜婴宁足不出户,把整件事翻来覆去地在脑子里想了一遍又一遍。
她重生的只是记忆,又不是智商,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女人,没有金手指,人生中更没有“开挂”两个字。
她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心平气和地去思考,依旧是那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目的,但凡遇到死结,就去想想,这件事一旦发生,究竟谁是利益的既得者。
这样一来,夜婴宁似乎就有了一丝头绪,不再像之前那么茫然。
夜澜安对自己固然有着防备和恨意,更多的则是她在感情世界里的不确定感,再加上林行远的步步诱骗。
只是,如果仅仅是这样,她犯得上用自己的亲生骨血做赌注?!那么高的楼梯,稍有差池,就是一尸两命的下场。
更深层的原因,夜婴宁不敢再去想,她真的不想把人性揣测得如此丑陋,令人不忍直视。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难以做到独善其身。
你善良,你无害,你平心静气,你耐得住寂寞,你汲汲求索,这些并不意味着,这个世界会对你报以同样的温柔。
夜婴宁不禁勾起嘴唇,痛苦地自嘲,她早该看清命运本就喜欢和渺小的人类开着恶劣的玩笑:叶婴宁贫穷卑微,她又何尝做过什么大逆不道危害他人的事情,可还不是惨死在有钱人的魔掌中?
说理?哪有道理可言?强权即是真理!
宠天戈见夜婴宁许久不开口,只是微微低垂着头,原本揉着脚踝的手也渐渐停了下来,不由得出声道:“不要揉,不然越揉越肿。我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说着,他蹲下来,仔细查看。
夜婴宁挣不过,被宠天戈把鞋脱掉,他托着她的足弓,低头看着她的脚。
柔软的脚心贴着他微热的掌心,隔着一层滑溜溜的薄薄的丝|袜,摸上去又凉又滑,触感很舒服,宠天戈情不自禁地伸手摩挲了几下,这才专心检查着脚踝部位。
“还好,扭了一下筋,回去药油擦擦就好。”
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喉咙处有些紧,连带着,似乎全身的体温也窜高了起来。
起身的一刹那,宠天戈忽然想起来自己那位喜欢看美剧的私人秘书victoria最近时常把一部叫《丑闻》的美剧挂在嘴边,几次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好奇问她,那电视剧究竟讲了什么情节。
“一个危机公关专家和总统恋爱,做了总统的情|人。哇,那总统简直……can’tkeephishandsoffher啊!虽然是意|淫到令人瞠目的地步,不过周末在家打发时间还是很值得的呀!”
victoria双手合十,罕见地露出一脸向往,然后继续投入到高强度工作中,留下宠天戈一个人站在原地陷入阵阵无语中,最后不得不感慨女人果然是充满幻想的生物。
而现在,他似乎多少体会到了那种“can’tkeephishandsoffher”的微妙感觉。
他从不承认自己是纵|欲过度的男人,只是每每见到她,就想拖她去尽情享受性|爱的快乐。因为这是最直白最有效的表达方式:他想要占有她身体和灵魂的每一寸每一分,直到最深处,毫无缝隙,严密无间。在得到最完整的她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全部交给她。
赤|裸,完全,毫无保留。
夜婴宁好不容易从他手里抽|出自己的脚,虽说不是旧社会,女人的脚只能给丈夫看,可来来往往这么多的人,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强撑着还要把已经扭伤的脚继续往高跟鞋里塞。
“然后走着走着再扭一下?这回非得“咔”一声拗断骨头不可!”
宠天戈不过一走神的功夫,眼看着这女人又要做傻事,他立即沉下脸色,冷冷诅咒着。
夜婴宁气得脸色煞白,浑身跟着摇晃一下,险些跌倒,她只好认命地攀住宠天戈的肩头,先稳住踉跄的身体。
“你这个禽|兽!有本事你把你脚上的鞋跟我穿,你来穿我的!”
只要一想到他44码的大脚丫勉强塞进自己36码的高跟鞋里,夜婴宁就忍不住发笑,活脱脱的老电影《我的野蛮女友》嘛!
宠天戈没说话,只是转过身,在她面前蹲下,闷声道:“上来。自己拎着鞋。”
夜婴宁当即愣在原地,没有反应过来。
终于,宠天戈不耐烦了,扭过头,音量也提高了一些,“脚崴了,怎么脑筋也打结了?抱着我脖子,别跳,慢慢爬上来。”
他的脸上,似乎有着一抹可疑的红晕,虽然很快就被一层刻意的冷淡给掩饰住,但夜婴宁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
她轻笑一声,手上捞起始作俑者——那只红底高跟鞋,小心翼翼地爬到宠天戈的背脊上,两条手臂搂紧他的脖子。
“累死你,勒死你!”
夜婴宁作势收紧双臂,在宠天戈耳边哼哼嘻嘻地小声道,他顿时打了个激灵,大声喝止道:“别乱动!”
她那么妩媚地在他耳根子底下吹气,没两下,他裤子里沉睡的野兽就会彻底醒过来,这可是人来人往的大街,想把她“就地正法”都不行。
终于,夜婴宁安静了下来,一开始还有些羞涩,不过,宠天戈的背温暖又宽厚,步子又稳,不疾不徐,趴在上面一点儿摇晃的感觉都没有,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怪不得皇帝老子都要小太监背着,真舒服呀。”
她得意洋洋,宠天戈的司机去送苏清迟了,这会儿,他要么伸手打车,要么就这么背着她“安步当车”,反正无论哪一种,自己都不吃亏。
第七十三章
听了夜婴宁的话,宠天戈简直鼻子都要气歪,他愣了愣,怒极反笑道:“你居然说我是太监?”
尚且没有听出他话语里潜藏的危险,夜婴宁大着胆子,用空着的那只手扯了扯他的耳朵,沾沾自喜地继续得意道:“小宠子,不要偷懒,快快走。”
她倒是觉得自己因祸得福,扭了一下脚,居然能有一个世间少有的“攀龙附凤”的机会——别人是什么夜婴宁不知道,宠天戈可是实打实的“真龙”!
此时此刻,这条“真龙”正在当牛做马,背着她走在中海市的大街上!
幸好,天色已晚,两人的衣着打扮也算低调,再加上附近有两所大学,时常有年轻的学生在这里打打闹闹,路人对于情侣间的亲密举动倒也见怪不怪,只当这对男女也是在甜蜜蜜地大秀恩爱而已。
过了没多久,小凉风徐徐一吹,喝了一点点红酒的夜婴宁浑身暖意融融,没感到冷,竟有种微醺惬意的感觉,她将脸深深地埋在宠天戈的肩窝,困意一点点袭来。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耳边的喧闹声似乎渐渐渐弱,她依稀听见耳边有人喊她的名字。
“唔?”
夜婴宁慵懒地掀开眼皮,只觉得脸颊处沾染了丝丝湿腻——原来,是宠天戈的脖颈那里出了一层薄汗。
“你说咱们要是一直这么走,一直走一直走,能到哪儿啊?”
她伸手帮他擦了擦汗,眯眼看着周围有些陌生的景物,心头忽然添了丝丝惆怅,脱口问道。
他的呼吸听起来比刚才短促了许多,显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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