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第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蒋伯俊掩饰地轻咳了一声,自顾自地接着说道:“我做了一些好事,帮助那些生活上不方便的人,为了只是想给他们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
“这个盲人就是我资助的人之一,现在他为了报答我,想给你弹首曲子。”
蒋伯俊信心满满地讲完自己想说的话,但是叶楚却一点也没反应,看上去似乎吓呆了。
嗯,肯定是被他的一番话感动到了。
叶楚皱了皱眉,看向前方不远处,蒋伯俊受到叶楚的影响,也一同向那个方向看过去。
“有人骑马过来了,这位盲人乐师要不先站起来,让身后的人过去,撞着您就不好了。”叶楚装作关心道。
“盲人乐师”很自然地就站起身,跟着旁边一群人退让到一边,也没有让之前那个人搀扶着,举止和寻常人一模一样,一点也没犹豫。
这盲人一看就是来随意抓来表演的,又不是什么专业的演员,现在反应不及,会和其他人一样行动,也是情有可原的。
蒋伯俊一看蒙了,他根本来不及出声提醒。他也没觉得叶楚是故意拿话诈他,因为真的有个人骑着马过来。
不过那骑马的一看这儿被人包围了,立即调转马头,直接反方向离开了。
此时的变故让现场都静上了几分。
叶楚开了口,话语中带着怒气:“这位公子,你是在存心耍我吗?又是拿来让我过敏的玫瑰花,又找了一个假装盲人的乐师。”
一听叶楚生气的语气,蒋伯俊赶紧学着之前的手段,转头指责起那个被他雇佣来的盲人乐师。
“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亏我帮了你这么多年,你的良心在哪里?”蒋伯俊痛心疾首地看着他。
盲人乐师自知露了陷是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自觉理亏,于是只能默认是他的不对。
毕竟他收了蒋伯俊的钱,还有一半的钱要在事成之后才会付清。
等到盲人乐师走后,蒋伯俊定了定心神,看向叶楚。
“小姐,真是让你见笑了,你一定觉得我将你留在这里很奇怪吧,不过我是有原因的,请你听我解释。”
蒋伯俊环顾人群,对着大家说道:“希望大家见证这一幕,因为我之前就对这位小姐情根深种,才想着给她一场完美的告白。”
叶楚的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她的眼神看得蒋伯俊发毛。
但是准备好的台词不能丢,蒋伯俊这几天费尽心力,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小姐,我这么骄傲的人现在也只能在你面前承认了,我爱上你了,爱上你这个冷面冷心的人了。”
蒋伯俊自觉感动,入戏颇深,抬手抹了一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位小姐,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你有没有读过诗经,我觉得有一句写的很好,关关雉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蒋伯俊念得分外投入,叶楚垂眼冷笑了下,正要开口,茶社的老板走了出来。
原来蒋伯俊停留的地方离茶社不远,他的阵仗又大,堵着茶社门口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将茶社的客人拦住了不少。
小二怒气冲冲地走了过去,径直走到蒋伯俊的面前,毫不留情地指责起来:“你带着这么多人堵在我们茶社门口,是不是存心挡我们生意!”
“我们老板说了,你必须要赔偿我们店里的损失。”
闻言,蒋伯俊先是一慌,随后镇定了下来,他不会和这个小二计较,他会和小二讲道理。
“这条马路人人能走,你凭什么说我挡了你们店里的生意,无非是想讹我一笔钱,这手段来钱快,怪不得你们会想出来。”
蒋伯俊自认为没有做错事,自然不会紧张,怕得就是会在叶楚面前丢了脸。
茶社的老板走上前,冷笑了一声:“你可晓得这里是谁的地盘,就敢在这儿撒野。”
蒋伯俊初来上海,还一直忙着让叶楚爱上他的事,自然对上海滩的事情不太了解。
而且他向来自信,他这样优秀的人,在上海滩找不出第二个了。
蒋伯俊还记得叶楚在一旁瞧着,自然不能丢脸,他反驳道:“我不知道,而且也没兴趣知道。”
茶社老板看着眼前这个盲目自信的人,为他鞠了一把同情泪。
自恋是病,得治。
这个人以为自己难道会无缘无故地找他麻烦吗?他本就在茶社面前碍事,心里竟然一点也没愧疚。
况且刚才他接到了沈九爷的命令,九爷下令要整治这个男的一番。这男的就别想打哈哈略过这件事。
老板眼睛一眯,冷声道:“这里是沈九爷的地盘,你要是再敢放肆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叶楚暗笑了一声,应该是沈九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看来用不着自己出手,蒋伯俊也不会好受。
沈九爷是谁?蒋伯俊从来没有听过。
这人以为随便搬出一个名字,就能唬住自己,未免也太天真了。蒋伯俊想着这次他可要好好出一次风头。
“哼,别说什么沈九爷了,就算你叫出什么二爷三爷四爷,我都不怕!”
蒋伯俊挺直了腰杆:“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苏州蒋家蒋伯俊,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本事你就把我抓了,别只会在这里动动嘴皮子。”
老板淡淡问了声:“你确定?”
蒋伯俊放大声音:“你还要我说多少遍,你别以为你可以用权势压人,我一点也不怕!”
老板大手一挥:“来人,把他抓到巡捕房去,说他妨碍人做生意,还咄咄逼人,屡教不改。”
令蒋伯俊没想到的是,真的有一批人上前来,将他两侧一围,手臂被禁锢住,完全动弹不得。
这次不是他之前的演习,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倡导民主自由,你们不能随便抓人!”蒋伯俊虽然一路喊着,还是被直接拉走了。
事后,叶楚自然被请到了沈九面前。
沈九原先想在茶社找个人,没想到碰到这么精彩的一幕,要是陆淮知道他的小丫头当街被人表白,到底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实在太好奇了!
沈九一脸坏笑地看着冷静的叶楚:“小丫头,这个追求你的男人,陆淮知道不知道啊?”
叶楚摇了摇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三少没必要知道。”
沈九满脸的不赞同,虽说叶楚口中这么说,但是他沈九一定会好好地将此事跟陆淮描述一遍。
看到全程的人肯定不少,到时候他可要好好询问一番。
沈九想了想,又坏坏地笑了,像是打着什么算盘似的:“小丫头,刚才那人那么讨厌,要不要我帮你一下。”
叶楚声音淡淡的,但是非常坚定:“不劳烦九爷了,这个人我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的。”
沈九愣了下,随即轻哼了一声。
他瞧着叶楚,仿佛她已经确定了这件事,就不准任何人插手。
嗯?这副样子,跟陆淮简直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次次装逼失败,评论随机掉落红包。
统一解释大家的问题。
1。本文的高智商反派没有出现,前面打脸的炮灰都是来调节气氛的。
2。前世假夫妻发乎情止于礼,今生是相互靠近,这是两种甜,会交错来写。
3。我采用了诙谐风和正剧风交错的办法。陆淮叶楚冷静克制,沈九幽默,乔六残忍,蒋伯俊搞笑……我想写的是上海滩众生的故事,以后还会出现不同性格的人物,自然会用不同文风处理。
第66章 第66章
按照原计划; 督军陆宗霆将在一周后返回上海。
自从接到了叶楚的消息之后; 陆宗霆同陆淮商议,使调虎离山之计; 并借机抓住那群伏击的人。
在这场周密的计划中,抓获的那些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在任务失败后就咬毒自尽。
陆宗霆和陆淮心中已经有了算计,他们早就知道那群人的背后是谁。
现在的这次行动不过是为了给那人一个警醒。
……
这几日; 叶楚一直在关注那件事的进展; 她晓得陆淮的能力; 在他的计划之下,向来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
周末的时候; 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 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别的军阀; 就连上海滩那群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 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 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
丁月璇是一块璞玉,经过雕琢后,就会更为精巧美丽,这样有些素净又不过分艳丽的旗袍恰巧适合她。
叶楚拿起了那块布来:“我看这块料子就很适合你。”
丁月璇在旁安静听着,叶楚继续讲:“夜来香这首歌较为安静,如果用鲜艳的颜色,反倒不好。”
叶楚这样一讲,丁月璇也越看越合心意。这块布料材质不错,花色也好看,确实符合夜来香这首歌的感觉。
于是,她们两人立即敲定,就用这块布料来做旗袍。这时,先前的那位顾客已经走了,老板朝她们走过来。
量好了尺寸后,老板再讲了做好旗袍的时间,让丁月璇到时候过来取。
她们很快就离开了成衣店。
丁月璇还要回去练嗓子,叶楚也准备回家了。两个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她们很快就分开了,约好下一次首演的时候再见面。
叶楚清楚得很,丁月璇形象佳,嗓子动人,又定了一身极其适合她的旗袍……一切都已经做了万全准备。
在那场首演上,她一定会艳惊四座。
叶楚在等电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小丫头,是你啊。”
这声音耳熟得紧,叶楚扭头一看,发现陆世贤正站在那里笑着看她。
叶楚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爷爷,你好。”
这小丫头的性子,陆世贤很欣赏,这声爷爷令他更高兴了。
陆世贤文:“你叫什么名字?上回还没问过你。”
叶楚认真地回答:“叶楚。”
陆世贤:“若是你不介意,我就叫你阿楚可好?”
叶楚笑着点头:“好呀。”
上辈子,她住在督军府的时候,陆世贤也是这样叫他的。
叶楚记得陆督军在遇刺中成功脱险,这件事在申报上刚刚刊登,她想看看陆世贤的看法。
经过报刊亭的时候,叶楚特地去买了一份报纸。
叶楚故作不经意道:“陆督军遇刺,真是艰险,不知道他现在怎样。”
陆世贤的表情很淡然:“年轻人就是应该多摔打几次,才晓得生命的尊贵。”
陆世贤讲起话来,大道理一套一套的。他的意思就是,身居高位的时候,谁没有经历过几次刺杀呢。
陆世贤早年在北平做官的时候,当然也是经历过许多危险的。后来退了下来,安安静静在上海养老。
上海见过他的人不多,他的日子过得安逸。
叶楚:“爷爷,你懂得真多。”她知道,他是一个喜欢听夸赞的老人家。
“不多不多,就是活得久了点。”陆世贤笑着,“小姑娘,我们这样投缘,我给你介绍个人可好?”
叶楚:“嗯?”
陆世贤:“是这样的,我啊,有一个孙子……”
陆世贤觉得叶楚特别投他的心意,如果能和陆淮见上一面,指不定就相互看上眼了。
叶楚顿时就明白了陆世贤的意思,她自然不会令他如愿。
她忙打断了他:“我还在念书。”
陆世贤停了下来,换了一个话题:“这样啊,你现在多大了?”
叶楚:“十六。”
陆世贤虽然没有继续开口,心中却开始想。
这个年纪不错,和他那个孙子特别搭。
若是有机会让他们见一面就好了。
……
陆督军遇刺的事情已经顺利解决了,陆淮这几日就没有先前那样紧张了。
之前那样忙,现在一停下来,他才开始记起一些事来。
这些天,乔六都没有任何行动,不知道是因为发现了陆淮的人在跟踪叶楚,还是已经对叶楚没了疑心。
不过,陆淮现在并不想把那群保护叶楚的人收回来,他当然有自己的打算。
从认识到现在,叶楚的许多行为一直和旁人不同。她令他猜不透,陆淮总觉得,叶楚仿佛会招惹一些麻烦。
若是她遭遇了危险,她能够安全逃离吗?
陆淮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因为他给的答案是,他不会让她遇到任何危险。
今天,陆淮派去保护叶楚的人照例来汇报,把叶楚这几日的行程简单讲了一遍。
“昨日,叶楚姑娘在茶社被一个男子告白。”
“叶楚姑娘没有吃亏,还让那个男子下不来台,最后,九爷找人把他抓巡捕房去了。”
陆淮抬眉,这确实是沈九会做出来的事。
“今天,叶楚姑娘同一个人去了成衣店。”
“那个姑娘是大都会的歌女,似乎和叶楚姑娘关系不错。”
“……”
这件事之前沈九告诉过陆淮,他并不意外。
自从属下跟踪叶楚后,他头一回知道,三少在不办公务的时候,竟会认真听这些小事。
而这些简单的小事都同叶二小姐有关系。
属下:“她们在成衣店里待了一个小时,后来叶楚姑娘在街上遇到了……”
他继续说:“您的祖父。”
陆淮眉头一皱:“是吗?”
属下:“是,他看上去很喜欢叶楚姑娘,和她讲了很久的话。”
但陆淮的耳中并没有听进去这些,他说:“我问的不是这个。”
这一天,叶楚和朋友在成衣店内待了不过一个小时,可上次却独自一人在百货公司待了很久。
陆淮有一点生疑。
不知怎的,陆淮竟询问那人,叶楚待在百货公司那天的时间。
属下仔细回想:“那天,叶楚姑娘在下午一点离开了叶公馆,到永安百货的时候已经是一点半了。”
陆淮淡淡地说:“继续。”
属下:“我们在外面等了很久,叶楚姑娘再次出来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半。”
陆淮默默听着:“嗯,我知道了。”
很快,陆淮又补了一句:“盯好乔六,让他离她远点。”
“是,三少。”
待到属下走了,陆淮坐在书房中,近几日他的头疼有些重了,他伸出手来,按着眉心。
那一天正好是周六,陆淮待在和平饭店里。在下午2点多,他拿到了那个好心人送过来的纸条。
女管家给陆淮泡了一杯咖啡,用了叶楚送的那罐咖啡豆。
初冬已经到了,天气愈发冷了。咖啡杯搁在桌上,里面升起白色的烟气。
……
陆淮想着想着,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从和平饭店到永安百货,来回一次,需要多少时间?
若是在这段时间里,再做一点小手脚,比如打晕个人,塞张纸条什么的……
两个小时,也差不多了吧。
陆淮的眼前又浮起了那一张脸,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把那个匿名的人和叶楚联系在一起。
陆淮记得很清楚,那一次在新城饭店里,他偶遇了叶楚,她正在用钥匙开他的房间。
而那晚送叶楚回房间后,没过多久,他就接到了那个好心人打来的电话。
如果那天夜里,叶楚并不是真的走错房间,而是在掩饰她的某些行为呢。
她没有成功把纸条送进他的房间,所以才打了电话过来。这样想想,确实也很合理。
但是,单凭这两次巧合,当然不能证明叶楚就是那个好心人。线索不够多,解释也略显牵强。
更何况,叶楚是一个女学生,她家中有富商有高官,却没有道上混的人。
她又是从何得知新城饭店那个房间的号码,以及和平饭店的事情?
但是陆淮清楚,叶楚一定有她自己的秘密。
陆淮低头喝了一口黑咖啡,他的目光静静地落在了桌上的那张纸条上。上头的三个字,有着和他相同的笔锋走势。
他忽的笑了。
无论她有什么样的秘密,他一点也不心急。
那个小骗子自己会露出狐狸尾巴。
然后被他抓住。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随机掉落红包。
本文是不会虐的啊,因为是娇宠啊。
还有原书男主,陆淮叶楚没联合,叶嘉柔没成长,他现在身份不够高,所以还没出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