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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金裘-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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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栗子给李隆基磕完头之后就跪在了地上,等着李隆基问话。李隆基审视着自己手中的银簪,徐声问道:
“这个是你妹子打得?”
“对。”
“她为什么要打一朵菊花,是客人的要求吗?”
“不是,”唐栗子憨厚的摇了摇头:“客人没给多少工钱,所以也没有什么要求,打成菊花的样子,是明珠的意思。”
“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她到底为什么非要打一朵菊花呢?”李隆基问道,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执着于这个问题。
“明珠说,她是想起了一首诗,所以才打的菊花,那首诗她刚才教给我了,‘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发后百花杀’!”
“什么!”李隆基的眼中几乎喷出了火来,他一字一字的重复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发后百花杀!”
唐栗子被李隆基的神情吓坏了,他匆忙磕头道:
“大爷,我是不是说错了,我不识字,要是有错,一定是我记错了,肯定是我记错了,明珠一定不是这么说的。”
好一个忠厚义气的唐栗子,他一看到李隆基神色有变,立刻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李隆基望着磕头如捣蒜的唐栗子,也不禁心生感慨:
‘自己生在帝王之家,从小到大往来的,非富即贵,他们每一个人都和自己一样,是自幼就饱读了圣贤书的。可是,自己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唐栗子这样,这么毫无顾忌的去舍身帮助自己的朋友。’
李隆基被唐栗子打动了,放缓了声音:
“你起来吧,只要我问什么你都如实回答,我是不会为难你的。”
“谢谢王爷。”唐栗子又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才站了起来。
“那个方明珠是你什么妹子?”李隆基上下打量着唐栗子,虽然他现在对这个年轻人印象不错,看他也是生的浓眉大眼高高大大的样子,但是仍旧难以想象,他的亲妹子会是一个如此灵秀的女子,所以他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唐栗子的脸有些红了,因为从现在起,他就不得不开始说明珠教给他的假话了:
“她其实不是我亲妹子,她叫方明珠,父母都是非常有名的工匠,而她天生就聪明过人,在打首饰上简直就是无师自通,”唐栗子说话像是背书,可是李隆基倒没有怀疑,因为他觉得唐栗子是个很忠厚的人,不会说谎的,其实李隆基也没看错,栗子的确是不会说谎,但是他的背后却有一个能把谎话说的比真话还真的方明珠!
栗子继续说道:
“可惜她父母死的早,她自己流落到了长安,暂时跻身在陈老板家,帮助陈老板打首饰,借以生存,我们两个很要好,所以兄妹相称。”唉呀,这番话终于说完了,栗子觉得说这样一段话,真比干一天活还累。
“原来是这样,”李隆基喃喃道。
“王爷要是没别的事了,我得回去了,回去迟了,要受罚的。”
“嗯,你去吧,赏他些银子。”李隆基对随从吩咐道。
唐栗子如逢大赦一般,赶紧朝外走,只想快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就在他临要出门的那一刹那,李隆基忽然仿佛无心似的的说了一句:
“你妹子一定生的很漂亮吧?”
唐栗子听了李隆基的话心中叫苦不迭,原以为能够躲过去这一关,可是没想到,王爷终于还是给问出来了。关于明珠的容貌这个问题,是他最不想回答的,因为在栗子看来,明珠编的所有谎话中,这个谎话是最离谱的。但是现在王爷既然问了,总不能不回答,所以,栗子只好硬着头皮闷声说道:
“她长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栗子想了想,又从牙缝里挤出了最后三个字,“倾天下。”
李隆基错愕的望着唐栗子,虽然贵为王爷,可是他毕竟还是个很年轻很懂风情的男人,所以遇到了一个能引起自己兴趣的女人,想着知道她的容貌,也是非常正常的。
虽然他随口问出来了,可是他并没有期待着能得到什么太有价值的答案,因为看唐栗子的样子,顶多能说出‘挺好看的’这样的词来,最最夸张的,也就是说一句:‘我妹子生的跟芸娘姑娘似的那么美。’不过看唐栗子刚才的表现,这样的话他都说不出来。可是李隆基真没想到,唐栗子竟然会说出这么一连串的赞美女人容貌的词来,这就是让他不得不对这个面容憨厚的少年刮目相看了。
唐栗子看到李隆基一直在审视的望着自己,不禁心中慌张,脸已经涨成了一块红布似得了:
‘难道王爷已经看出来我是在说谎了?天啊,这可怎么办?’
这时,一直站在一旁的芸娘忽然开口了:
“栗子,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还挺会夸姑娘的,刚才那么多好词儿,你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唐栗子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好实话实说:
“这些话都是明珠说的,她说她长的就是那样的”
栗子此言一出,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愣住了,虽说大唐民风开放,女子们都很洒脱,可是中国的女人自古以来就是讲究矜持的,自己越是美丽就越要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来,等着别人来夸奖,哪有自己这么夸自己的啊?
“这些话,都是那个方明珠说的?”芸娘又问了一遍。
“对,她整天这么说,她还说那些话就是专门形容她的。”
芸娘和芙儿都无语了。李隆基忽然感到了一种想要笑的冲动,他压住了笑意,仍旧做出严肃的样子,但是眼睛已经明显的明亮了起来——一种因为内心忽然轻松而自然产生的明亮,他挥了挥手:
“好了,我没什么要问的了,你去领赏吧。”
“谢王爷,谢谢两位姑娘。”
唐栗子走了,李隆基的嘴角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笑
栗子回到了首饰铺,跟陈老板交过了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到了明珠的房里:
“明珠,你快看!”栗子从怀里掏出了一锭大大的银子,足有五两重:“这是客人赏的,老板不知道,你存起来,救你妈妈一定需要用钱的。”栗子永远都是淳朴善良。
明珠的眼睛也直了:
“给这么多赏钱!你不是说是一个穷妓女,哦,不,是一个穷客人吗,怎么这么有钱啊?”她现在和唐栗子说话的时候,也在努力的注意,不说那些太刺激他的词儿。
“不是芙姑娘赏的,是去她们那里的一位爷,他是,哦,他是那些姑娘们的亲戚。”唐栗子费劲的给明珠解释着,即怕她搞不懂,可是又怕她听了什么不该听的东西。现在栗子是真把明珠当成了亲妹子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会考虑到哥哥的责任。
明珠心中好笑,也不揭穿他这个善意的谎言,只是问道:
“那位爷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要赏你呢?”
“他是一位王爷”
“王爷!”明珠彻底激动了起来,她跳到了栗子的跟前,抓着他的衣服大声问道:“他是什么王爷,是不是姓李的!”
“我,我不知道,我没问”栗子嗫喏着,“我是不是犯了什么错了?”
看着栗子那不明所以却又自责的样子,明珠赶紧说道:
“没有没有,我就是问问,”她忽然叹息了一声:“是我太心急了,可是世界上哪会有那么巧的事情呢,我刚一来就能碰到李隆基,再说了,他也不会去那种小地方的。”
明珠的神情有了片刻落寞,但是她马上就又恢复了精神:
“来,栗子,好好跟我讲一讲今天的事情,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一件都不要丢。好吗?”
“行。”
栗子一五一十的讲了起来,明珠认真的听着,渐渐的,一个新的计划又在她的心中形成了。等栗子把所有的经过都讲完了,明珠拉着栗子的手热切的望着他:
第12章 中了她的魔咒()
第12章中了她的魔咒
“栗子,这银子我用一些好不好?”
“没问题,我不是一早就说了吗,这些都给你攒着救你妈妈用。”
“那好,栗子,你能不能想办法把这块银子切开,”明珠用手惦着银子,沉吟了一下,“我需要二两半白银。”
“柜台上有银钳,可是如果我去那里切银子的话,就会被老板看见啊。”
明珠想了想:
“这样,我去把老板引开,你偷偷过去剪开它,行吗?”
“行。”
明珠把陈老板叫到了后院:
“客人对那根簪子还满意吧?”
“不错不错。”这回芙儿没有找借口少给钱,所以陈老板很开心。
“那好,如果你想让我帮你打首饰,就得把这个炉子再改造一下,现在这样炉温太低。”
“改造”陈老板面露难色。
“就是在这里加块铁皮就行了,花不了几个钱的,你趁现在快去吧。”明珠催促道。
陈老板盘算了一回,觉得明珠说的也有道理,主要是的确花不了多少钱,就决定照做,出门去找铁匠了。
看着陈老板走了,明珠飞快的跑到了店堂里:
“快把银子切开,过来帮我,我要打件首饰!”
“打什么首饰?”栗子不明白。
“你先别问了,干完我再给你解释,不能让老板看到,要不他又该找咱们麻烦了。”
“明珠,你到底要干什么啊?”唐栗子一边帮着明珠拉风箱一边问道。
明珠全神贯注的盯着砧板上正在慢慢融化变形的白银:
“我要打一个银项圈,送给那位芙姑娘”
“为什么?”栗子惊叫了出来,“你又不认识她,这,这是二两半银子啊!”
看栗子那副架势,简直都要从明珠的手里把那些白银抢回来,紧紧的藏进怀里了。
“栗子,你听我说,我们如果想有钱,那么光靠攒钱是不行的,我们得挣钱。可是光凭我们两个的力量,我们是挣不到多少钱的,所以我们就得找人来帮我们挣钱,我送给芙姑娘这个项圈,就是为了让她帮我们挣钱。”
明珠的话栗子听得似懂非懂:
“她帮我挣钱?她会吗?”
“她一定会的!”明珠目光坚毅。
“好吧。”栗子现在对明珠已经是习惯性服从了,不过马上,他的新问题就又来了:
“就算你要送芙姑娘一件首饰,你也可以送她别的啊,一副耳环,一个戒指,都行啊,为什么非要是项圈呢?”栗子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项圈恐怕是最费银子的首饰了。
“这叫注意力经济。”
“注意力京妓?”栗子没搞懂这个词,京妓他倒是明白,就是芙姑娘嘛,长安是京城,长安城里的姑娘们当然就都是京妓了,可是什么叫注意力呢?
明珠哪里知道栗子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还在自顾自的解释着:
“就是说,如果想让一个广告获得最大限度的成功,那么就一定得把它放到最能吸引人目光的地方。现在,我就是把这件首饰当成了我的广告,所以我就要把它放到女人身上最能吸引人的地方。而对于大唐的女人来说,她们身上最能吸引人的目光是什么地方呢?”
明珠的眼前又出现了今天在朱雀大街上那一个个让她叹为观止的女人!丰满的身材,高耸雪白裸露着的胸脯,毫不留情的刺激着男人每一根神经!所以,最能吸引人目光的,就是女人的胸脯!
想到了这一点,明珠还是感到很幸运的,幸好她是穿越来了唐朝,要是万一是去宋朝,那个时代的女人衣着保守,衣领都要包住脖子了,要是想在她们身上用首饰打广告,那恐怕就得替她们做件金缕玉衣了。
明珠的目的很明确,她就是想尽快出名,想让长安城中所有的达官显贵们,都尽快知道有她这样一位技艺超群的首饰设计制作师。可是如果一直窝在陈老板的铺子里,那么她可能一辈子都只能给那些寒酸的妓女打些粗糙的首饰了。
现在,栗子认识了这么一位芙姑娘,可谓是天赐良机!所以明珠一定要把自己亲手打造的完美无缺的首饰,堂而皇之的挂到芙姑娘的身上去,让她带着它在平康里招摇过市,让她带着它去接待那些有钱有权的男人!让她在带着它的同时把她方明珠的名号传播开去!
栗子不再提问了,因为他已经完全被明珠打造的首饰所吸引了。只见明珠真的打出了一个浑圆的银项圈,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在银项圈的鸡心处打出了一只小豹子!
栗子只见过用花朵和小鸟的形状来装饰项圈的,他还真是头一回见到用这么凶猛的野兽造型来做装饰。就见这只小豹子仿佛是正在漫步,尾巴高高的甩起,一双圆环似得大眼炯炯有神。
“好看吗?”项圈打好了,明珠把项圈放在自己胸前比试着。
“好看,真好看。”栗子说的是实话,这个用猛兽装饰的项圈看上去,真的是别有一番摄人心魂的魅力。
“明珠,你是怎么想出这样的法子来的?”
“这不是我想的,是温莎公爵的首饰匠想出来的。”
是啊,这只豹子的造型来源于温莎公爵夫人的私藏珍宝,这对堪称历史上最浪漫的夫妻一定不会想到,他们的珍宝,有朝一日竟然会给了明珠灵感,让她把这个创意带回了大唐。
“好了栗子,快点儿把这些都收拾起来,别让老板看到。然后到我房里来,我还有事情让你做。”
明珠回到房里,翻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块像样的布,没办法,她只好拿了一块还算素净的粗布把项圈包了起来:
‘唉,真怀念现代那些美丽柔软的天鹅绒,它们好像专门就是为了首饰而生的。等有一天我出名了,我一定要用最华丽的锦缎来包裹我打造的首饰!’
“栗子,你再想办法出去一趟,把这个交给芙姑娘,你就这么跟她说”
眼看着日已西斜,芸娘依偎在李隆基的怀里,神情有些哀怨:
“该走了吧?”
李隆基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抱紧了芸娘那光滑柔软的身体,似乎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弥补自己对这个痴情女人的亏欠。
“没事,我知道,这里是长安,不是临淄,你毕竟是王爷,凤子龙孙,在这天子脚下,怎么能公然在花街柳巷留宿呢?”芸娘幽幽的说道。
李隆基拥着芸娘:
“芸娘,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关了这桂云阁,然后你再换一个姓名,跟我入府,那样,你就可以一直留在我身边了。”
芸娘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
她知道,李隆基这样安排的确是在为她着想,可是她有她的心思。芸娘第一眼见到李隆基,就被他的风采所倾倒,也曾经想过从良,终生追随在他的左右服侍他。可是后来,随着她对李隆基越来越了解,她却渐渐的放弃了这个念头。不是不爱李隆基,而是爱不起!
芸娘知道了,李隆基风流多情,身边美女如云,她不敢想,李隆基对她的爱情能保留多久。
而且李隆基的正室王妃王氏夫人治家极严,虽然从不限制李隆基纳妾,但是却家规严谨,不许设外室,不许迎娶娼家的女子。到时候,自己如果想嫁李隆基就非得进入王府不可,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自己的真实身份泄露,那王府对她而言,无疑就是一座地狱!
正因为看透了这些事,芸娘才彻底的放弃了嫁给李隆基的念头——与其放弃了一切做他的女人,却难得善终,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做他的红颜知己,还能得个长久。而且,芸娘也已经摸透了男人的心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句话一点儿错都没有!所以芸娘就是要仍旧守在桂云阁,就是要给李隆基造成这种不安定的感觉,好保持住自己对李隆基的新鲜感和吸引力!
第13章 回忆()
第13章回忆
唉,做女人难,做一个爱上了男人的女人更难,做一个爱上了一个有权有势又妻妾成群的男人的女人,是难上加难!
“芸娘,我跟你商量点儿事情,”李隆基一边由着芸娘服侍自己穿戴衣冠,一边说道。
“什么事,爷就吩咐呗。”芸娘隐藏起了心中的万千凄苦,又摆出了那副最让李隆基着迷的玩世不恭的样子。
“你呀。”果然,李隆基又宠溺了捏了她一下俏鼻才说道:“我今天带来的那个姑娘,我想让她暂时住在你这里,你看行吗?”
“让她住这儿?”芸娘没弄明白,“她不是要刺杀你吗?你不把她带回去审问或者关押,放在我这里干什么?而且,如果她真是个女侠的话,我们桂云阁几个女流,哪能看的住啊?”
听了芸娘的话,李隆基高深莫测的一笑:
“看不住,你们就让她走不就行了。”
“让她走?原来,你的意思是想放了她?”
李隆基的脸上仍旧带着那种和煦文雅的笑容,就仿佛是在和友人饮酒谈诗一样:
“我也没想放她!不管她是真想杀我,还是只是想接近我,她都不过是一个棋子,所以我并不在意她是生是死,是走是留,我只想知道她背后的人究竟是谁!”
不知怎的,看着李隆基的神情再听他说出这样一番话,芸娘竟然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男人?竟然能如此风霓月和的说出这样一番冷酷的话来,这个男人的心太深、太深了’
“可是,如果她真是你的对头派来的,那你把她放到我这里,岂不是就让他们知道了我们的关系?”
李隆基呵呵一笑:
“放心吧芸娘,长安城中,甚至整个大唐王朝中,想和我作对、和把我当成敌人的人,都早就已经知道了我和你的关系了。但是现在放眼大唐王朝,还没人敢公然跟我作对,也就没人敢动我的女人!”
李隆基走了,芸娘知道,他还有很多很多话没有对自己说,也有很多很多事情没有告诉自己。
芸娘不禁长叹了一声:
‘他的心好像就是被千年的坚冰冻封起来了,究竟该怎样才能透过这重重坚冰,触摸到他的心呢?’
夜已经很深了,李隆基仍旧独自一个人呆在王府的书房之中,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在书房里度过一个又一个孤寂的长夜。是不是,当一个人一旦心中有了梦想之后,就注定了,他一生中大多数时间都要在孤独中度过?一如现在的李隆基。
所有的人,甚至他的姬妾们,都认为他是一个风流纵情的男子,其实他们都错了,直到今天,李隆基的心都没有为谁真正停留过。
他不是不爱女人,他也爱,他爱飞霞,爱芸娘,也爱他的王妃。可是这种爱,只是那种男人对女人一种怜、一种宠一种情而已。而李隆基总觉得那不是爱!他知道,她们对自己都是真心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已经得到了这么多女人的真心了,可是他就是总觉得还缺了点儿什么。
可问题是,什么才是爱呢?李隆基自己也说不清楚,抑或他对那些女人们,还有那些女人们对他,这就算是爱?因为爱其实也许并不是像那些文人墨客们所描述的那么如醉如痴如颠如狂,爱,本来就是这样的,带着点儿快乐,带着点儿趣味,然而日子一久了,剩下的就只有了平淡和乏味。所以就需要不断更换新的女人,才能获得新的激情。
当进来汇报各种事物的亲信、幕僚们终于都散去了,李隆基也总算是得到了宝贵的宁静。明亮的烛火下,他又情不自禁的拿出了方明珠打造的那根银簪!
温暖的烛光为银簪镀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同时也掩盖掉了簪子上那些因为银质不纯而产生的细微瑕疵,看上去,这这根簪子更美了。
在跳动的烛光中,这朵菊花就好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就在李隆基的眼前恣意怒放着。
几乎世间所有的花卉在盛开的时候,都是显得娇怯而惹人垂怜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朵银菊花不仅不娇怯,相反,还爆发出了一种让人震撼的力量,让人觉得这一朵单调而平凡的菊花就是拥有着能够改变世界的力量!
‘为什么会这样呢?’李隆基不解:‘难道是这个叫方明珠的女子,赋予了它力量吗?’
‘方明珠,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竟然敢公然自称倾国倾城倾天下!倾天下!真的会有一个女人能让天下都为之倾倒吗?那么,自己会成为这天下中的一员吗?’
想完后,李隆基不禁为自己的念头有些好笑: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怎么会把他这堂堂临淄王给倾倒了呢?’
可是脸上笑容还未消逝,那十四个字就又像魔咒一样浮上了他的心头: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发后百花杀!’
第二天,唐栗子在方明珠的催促下,去给芙儿送项圈。
走到大门口了,唐栗子还在磨蹭着:
“明珠,这次需要说的话太多了,我怕我说不好,要不你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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