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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妃不为妾-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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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也不好,难不成我也要备至一匹?
昆明城北通大都、南连南海,如此西南重镇不愧是云南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房屋密布、街道宽阔、人丁兴旺、交通贸易往来频繁……在这里活络的不仅是全国各地各民族的人们,还有不少黄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要我说,这和天子脚下大都城比起来,也丝毫不逊色。当初逃往西山的时候匆匆路过,来不及细看,根本没发现这个古代的城市竟兴隆热闹到这个地步!
吆喝声,车马声不绝于耳,偶尔还能听到几句英语或是蒙语……想不到天还未亮,昆明的运输贸易已经开始得沸沸扬扬了。怪不得后世称昆明“山川明秀,民物阜昌,冬不祁寒,夏不剧暑”,就连走遍千山万水的马可波罗都伸出大拇指夸昆明“系一壮丽大城”。我牵着皮毛打结的小毛驴,紧紧地背着包袱,像个进城的乡巴佬似的东看西看。从东门入,过大德桥,居然发现桥下居然有若干船只,看来不止茶马古道有看头,元代的昆明水陆交通都很便利。行至正街,天已经蒙蒙擦亮了,我的肚子也因为持续的激动提前发出饿的警告。嘿嘿,话说我已经快两年没吃肉了。
才这么想着,就在街角出隐约闻见诱人的肉香味儿,一下子激的我直咽口水。我自认不是以个嗜肉如命的食肉动物,这一分钟却也实在按耐不住寻味而去的冲动,一边吸着鼻子,一边拖着毛驴找。终于在一个人们往来熙熙的酒楼门口驻足,我再次深吸一口气,感慨万分地对自己说:
是的!就是这里!
把毛驴丢给代客泊车,哦不,是泊驴的小二,我意兴阑珊地走进这个不小的酒楼坐下。嗯,环境不错嘛,老板慈眉善目的,小二也热情。这样嘛,招牌菜拣荤素搭配不当的上吧,我的意思是肉越多越好!嘿嘿,酒嘛……马奶酒这里应该没有吧,那上一壶热好了的来!一面大快朵颐,一面听着厅内的女子唱着温温细细的小曲儿……这种感觉,难道不比神仙快乐?
待我把腰带悄悄放松了一次又一次,待我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问小二要了牙签剔牙的时候,才突然一件严重的事情——
苍天啊,事情大条了!我下山居然没带钱!
分割分割,“侧妃讲坛”今天来介绍一下元朝的昆明。
公元1276年,元朝廷设云南行中书省,下设路、府、县各级行政组织。从昆明来说改鄯阐府为中庆路,辖四州十一县, 派“梁王”镇守。城市建设的规模,当时的中庆城比鄯阐城向外扩展了一里多,又称“鸭池城”。马可波罗游记》中说:“城大而名贵,商工甚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中还有了佛教徒、 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为杂居之地”,郊外有丰产的米、麦、鱼、盐,而且“用其他谷类加入香料,制成酒,清沏可口”。由此可见昆明城市规模,在700多年前的元代,已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既是一个“山川明秀,民物阜昌,冬不祁寒,夏不剧暑” 和“万家灯火”的城市,又是一个“奇花异卉,四序不歇,风景熙熙”的名胜区。
第四十五章 卤肉有约
我假装没事地一边剔牙一般翻着眼皮瞅着店里的状况,却不幸地发现先前热情的小二好像对其他客人的态度没有刚才那么好了,原本慈眉善目的老板看起来也满脸横肉凶巴巴的。我心里又是一阵颤巍巍,揉揉眼睛再看,的确如此。
再环视周围,有吃着过桥米线啧啧称赞的商人,有只点清炒小菜温文尔雅的读书人,还有细细品味牛肉烧酒戴着斗笠的侠客……却就是没有如我一般点了一桌子水煮鱼和卤肉的爆发样儿!垂了眼,现在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
我突然想起一句至理名言:小时候我以为自己长大后可以拯救整个世界,等长大后才发现整个世界都拯救不了我。
唉,焉了,我真的焉了。
把这次的打牙祭升级为霸王餐?我不是没有想过。霸王餐,就是吃了不给钱的餐。霸王餐并非必须是霸道行为: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给钱的都算吃霸王餐。穿越一遭现在又隐姓埋名,我自认有过强的,可以放心面对“霸王餐”一事的心理素质了,可是……要逃嘛,一是昆明城的路我还不熟悉,若是逃到死胡同那就不好了;二嘛,我学到的皮毛功夫应该还不足以让我顺利开溜。
我费尽心思地想啊想,那副抓耳挠腮的样子肯定让人看了谐趣。好在大伙儿似乎都特别忙,没空老盯着这么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女子不放。我心急如焚,胡乱地把竹签都剔秃了,眼神落到一碗吃了一半菊花蟹黄羹上,灵光一闪……
“小二啊……”我特不耐烦地唤着:“快来啊!”
“来咯!”热情的小二笑眯眯地把抹布巾甩到肩上。
我不为其热情所动,斜眼一看,冷冷道:“叫你们掌柜来。”
话音刚落,只听不远处刚收好帐的老板关了抽屉,不明所以地走过来:“什么事?”
我藏起那根秃牙签,朝桌子努了努嘴。
掌柜很用心地凑上前仔细端详,继续不明所以地和小二摇摇头。
“没看到?”我提高语调,十分不悦地拿起筷子伸进碗里,将一根短小的头发夹了起来:“掌柜的眼神儿不太好使啊!”
“这……”小二刚想言说,被我猛拍桌子喝止,“恶人先告状”的原理在吃霸王餐的时候同样可用。怎奈当时重重一下拍得手心火辣辣地疼,我更是龇牙咧嘴地厉声呵责道:“这什么酒家?食物肮脏到这般境地!”
“哐”,不知道哪桌的筷子被我的蛮横吓掉了。
“小姐息怒,”掌柜依旧不慌不忙,浅浅的职业性微笑还挂在脸上:“这位小姐一定是误会了,这头发不可能是菜里面的。”
“不可能?!”我的声调和眉头挑得一样高。
“真的不可能。”掌柜温和地笑。
我大怒,面部表情丰富到快撑烂脸上的易容皮,怒喊着问道:“什么?!”鉴于刚才“拍案而起”的群众效果不错,我换了只手再拍一次桌子,正想愤怒发问“你堂堂掌柜难道要扮猪吃老虎”,却忽然感觉头顶楼上一阵脚步声纷乱,又听有人用比我大十倍的气势发火狂叫:“丑……你,给我滚!”
那吼叫声强烈得几乎震破耳膜,我捂起耳朵环视,除我这么老土地有反映,其他人只是稍稍一顿,继续进餐。如此一喊,继而有人抱这怀里的东西连滚带爬地从三楼楼梯上摔落,样子狼狈至极。我暂停先前发挥演技的一段交谈,怯生生地问小二:“楼上也是吃到头发了?”
小二不语,只是摇头。
“当家的又发火了……”掌柜脸上挂的笑没刚才灿烂:“这个月不知第几个被赶下的画师,唉,都……何必呢?!”
“画师?”我见掌柜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似乎还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再说,便索性将问题一切从短,作势往楼上的方向瞄了瞄:“画画儿?”
小二拿下肩上的抹布在手里打结,嘴里嘟哝这:“当家的下个月做寿,找画师画像呢,还……”
“不得多嘴!下去做事!”掌柜敛了温和的笑意,严肃呵斥小二。见小二极委屈地转身走了,我连忙收起泼辣向掌柜浅浅行礼:“若是画像,小女子兴许能帮上忙。”
“可……”掌柜上下端详我,似乎难以开口。
我抱拳再拜,眼里满是自信。掌柜眉眼纠结,深思熟虑,最后许是不得已,居然转忧愁为微笑,不再过问饭钱,带我上楼。
艺不压身艺不压身啊,要说画画怎么难得倒我呢?算是一事抵一事吧,这顿饭也算两不相欠了。我偷偷打了一个饱嗝,心里乐开了花,在众人奇异的眼光下上了楼。临近木雕精致的房间前,掌柜突然低声叮嘱:“对丞相说话一定要恭敬,切忌看他面容的时间过长……”
又是一惊,敢情是朝廷的人,认出我来那不就死路一条了么?天哪,右丞相脱脱与我可是有过几面之缘的,现在我自己居然撞枪口上来了!想到这里我脚有些软,结结巴巴地问:“不……不是当家的,不是老板么?怎么变……脱脱丞,丞相了?”
掌柜一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此相非彼相,我们当家的是车力特穆尔。”说完便大着胆子把我推到房间里,自己鞠躬一拜:“丞相,此女子自称能画像。”看着满地被揉烂的各种形态的画像,我后背冷得要死,自知上了贼船无法回头,只把脑袋垂得低低的,点头称是。
“嗯?女画师?”丞相有些疑惑,语调没刚才那么怒气十足,颇有威严地对旁边的随从令道:“矢拉,备纸墨。”
“不不,有纸就好,不要墨。”我连忙冲他们摇头兼摇手,趁机抬头偷看丞相的样子,没想象中老,大概三十来岁。
“混蛋,不要墨怎么画?你在消遣丞相吗?”那个叫矢拉的蒙古小厮脾气好冲。
“唔。”丞相皱起眉朝矢拉摆手,转向看我的时候,多了一些玩味。是在问我真的不用墨吗?我忘了掌柜的叮嘱,坚定地看着丞相使劲摇头。他笑了,眼眸多情又冷漠:“那你准备用何物作画?”
我不喜不怒,学夜惯有的样子,从容平淡道:“木炭。”
嗯,我在学水墨画的时候只是刚刚及格,只有用炭笔作画是我最擅长。现在为丞相画像选择用炭画,不单因为它取材方便,也不单在于我喜欢层次分明的满纸尘灰的感觉。最重要的是,仅用普通木炭作画而不是现代碳粉,作品能保存的时间不长,因此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写实性作品被现代考古学家找到,引发不必要的学术争论。
以擦、揉为主要技法,我在小厮撑起的画板后忙得不亦乐乎,心里也不觉纳闷:为什么表面温和的丞相会因自己的画像丑,而性情大变至此?为什么昆明的画师会把这样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画丑呢?他配合地坐好,看我的眼依旧玩味。我左手把纸扶正,右手比拟着,涂擦着轮廓——脸型还算有棱角,鼻子嘛,阴柔刚毅,眼睛……当我和丞相对视,自己才猛然大骇:乌黑的长刘海下,他的左眼空洞地瞎了!
双目朗日月,二眉聚风云,日月无法同辉……我倒吸一口冷气,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会发怒,根本原因就是古代画家无法巧妙用画技隐藏丞相心中的致命缺点。我继续看着他的脸,专业的目光却不避讳,像是根本没有发现他独眼的异常。
“好的,可以了,丞相可以自由活动了。”我挤出一个微笑,把脑袋埋在画板后继续根据印象涂抹着,不时加入了自己的想象——比如他双眼熠熠有神,比如,他年轻了几岁。
我不是不怕他发起火来恐怖的样子,我也不是存心拿自己小命开玩笑,我赌的,是他那颗虚荣自恋的心。当我从进门后的紧张之后开始冷静,不难发现这个名字冗长的丞相,应该是个腹黑的水仙男而已。
日西斜,矢拉恭敬地呈上画像,我猜出矢拉的惴惴不安肯定牵扯心跳过速。
车力特穆尔丞相认真地看着眼前自己的画像,半睁半闭的一只眼睛里有一丝光亮。“哈哈哈……”他把纸递到矢拉的方向,突然放声大笑:“好!拿起裱了!好一副别致的画作,好一个聪明的画师!”
“谢丞相,丞相过奖了。”我大方地福了个身,笑眯眯地问道:“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丞相高座其上:“如此画作,难道画师不要奖赏?”
晕,我竟然忘了还有额外报酬,眼里虽浮起了金子的光亮,嘴上还清高地说道:“区区拙技而已。”
“喜欢锭还是钞?”该死的腹黑男居然看透我的心思。
“嘿嘿……”我尴尬地笑了两声,突然想起师傅说过当下政治腐败,皇室奢侈,军费开支浩大,财政入不敷出,政府只好靠滥发纸币来弥补。看来钞票远没有现代来得那么人见人爱,于是我握拳一拜:“锭好了,其实铜钱也凑合。”
“赏!”丞相令矢拉赐了我一个不大的箱子,我故意对矢拉摆的臭脸视而不见,抱着怀里的沉甸甸,心里美滋滋的。下了楼,我宠辱不惊地向熟悉的位置望了望,原本我吃饭的那桌已经被收拾干净,看来不用付钱了。哈哈,顺理成章地“霸王”了一番,好人好梦啊!心里狂喜着,自觉地径直往门外走,却听身后掌柜熟悉的温和声音响起:“小姐请留步。”
虽说我现在有钱付账了,可……唉,我极不情愿地转头,依旧是先前无赖的臭表情:“我最恶心吃到头发了,你这儿却……”
“实在是不好意思,”掌柜礼貌地打断我:“小姐真的是误会了,自从开店以来我们遇到很多混吃混喝的,当家的就下令让所有厨师和上菜的小二都理了光头,所以……”
我囧得七荤八素,连忙打开小箱子拿出一个小银锭放在掌柜手里:“谢谢,您店里的卤肉味道真是好!”
掌柜连忙推来:“当家的说了,这顿饭是请小姐的。”
我收回银锭:“那您怎么叫住我让我留步?”
“这个嘛……”原本大方的掌柜突然有点扭捏,他搓着手掌诚恳道:“小店开业三年有余了,生意兴隆如此,一是托当家的地位和威严,二嘛,咱的厨师也是来自各地的高手。可就可惜在几年下来当家的也没开口给店取个名字,所以……”
“不是吧?”虽然奇怪老板怎么老是以“所以”结尾,我还是不可置信地跳出门外向上看,果然这个没名字三层的大酒楼也没有一个招牌。
掌柜跟过来:“今日小姐大作令丞相展颜一笑,想必小姐的心思能合丞相的心意。店里的……好菜小姐也是品过的,还请小姐不嫌麻烦给小店取个名。”
大酒店没名字还真是别扭,况且味道还真是不错,要我取个名字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以,让我想想……”我深思熟虑状点了点头:“你们的卤肉真的好吃,其他还有什么招牌菜吗?报上来我凑凑灵感。”
掌柜听了立刻眉开眼笑:“有蒙自过桥米线,七色水晶饺,清蒸鲈鱼……”
“鲈鱼?卤肉?鲁豫!”我再次灵光一闪,拍掌而笑:“就叫‘卤肉有约’如何?”
我兴致勃勃,掌柜却有些汗颜,冷场了半刻没人说话。谁知头顶楼檐旁,突然再次传来爽朗一笑,车力特穆尔丞相刘海后一片阴暗:“听见了没,快去造匾!就叫‘卤肉有约’。”
分割分割,我是分割线。
呵呵,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故事比较恶搞,合理范围内的恶搞吧?(众人PIA飞)希望鲁豫的粉丝不要拍我…。…!月末+年末了,大家开心喔!
作者说书之其人往事1
也许有人会说,饶濒这个人没什么特别,为什么会选择让她穿越呢?这么一穿,不是什么好年代,也似乎没有什么好的际遇……在这里我想说,因为咱侧妃》的背景是真实历史,女主只有平凡普通得像是身边人,行为决策实在不超能,才不会改变历史的洪流,保证历史的完整性。
会在流泪的时候保持微笑,会在跌倒的时候立马站起来,会在受伤的时候说我不痛,会看到一点点星光就很灿烂,会不到黄河心不死,会勇往直前,会爱一个人很久很久……饶濒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得让人心疼的女人,她的所想和所做的决定,经常是种来自悲观心理作祟的乐观。如此这般把一切都藏在心里默默承受的坏脾气,在两个时代皆是如此,即便是作者我,也常为她这个样子叹气连连。
从饶濒到阿盖,她在元代跟随历史步伐走得一直很辛苦,似爱非爱,遗憾重重,其实跟现代的经历关系很大。
“哐”,晶淼一拍醒木,轻摇摺扇:其人的穿越前奏,得从去年说起……(作者补充,今年是09年)
2008年夏天,全国人民都在热火朝天地沉浸在奥运闭幕后欢腾的时候,坚强的饶濒却有生以来第一次哭到昏厥……
坚强吗?一直都是。不知道是来自北方人老爸还是南方人老妈的影响,饶濒自小喜欢画画,喜欢得义无反顾。大学顺利考上一所艺术高校,在离家不远的淮河以北的城市读书。对父母来说,这孩子从小就给爸妈省心。首先是话不多、不唠叨,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说话,读的书多了,脑子里词儿也多,只是不喜欢往外蹦儿而已。
离家到了大学,大家都看出饶濒独立性超强,这是她的优点,也是感情致命伤。因为独立行动能力简直就是她的标志,一年到头总是热情满满,时刻积极向上,看上去似乎有种不需要别人保护的骄傲。大一下学期她也落了俗套,恋爱了,那北方的男孩挺豪爽热情,有种老爸性格的感觉,但或许是他太过洒脱,所以总不明白饶濒不爱外露的心。饶濒的初恋恋得很辛苦,不会没事就耍嘴皮功夫,对男孩永远选择主动付出,为了保持在他心目中重要的地位,她拒绝和其他异性来往,用自己的方式不遗余力对男孩忠实,所以就算是自己忍受、偷偷流泪也会依然继续,不会让他看到她脆弱的那一面。由于饶濒外表的坚强,给人很大的错觉,受到挫折也总是比别人处理得辛苦,她其实是很脆弱的,只是已经习惯自己去承受。最终他们在毕业前分手,男孩厌倦了一个不会甜美地说“爱”,又似乎对他没有依赖感的女孩,华丽丽的劈腿了。
痛吗?那是当然的,饶濒大四最后一学期没少哭,总是躲在被子里悄无声息地哭,其他同学看不到。她有知心朋友,但仍旧选择隐忍,痛就痛吧,直到自己撑到无力为止。
晶淼用手撑了撑道具眼镜,无限惋惜兼语重心长道:真心离伤心最近,痛过之后就不会觉得痛了,有的只会是一颗冷漠的心。
对感情的冷漠是种宿命般的不信任,还好毕业后饶濒顺利找到份和自己爱好与专业都对口的工作,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都在很努力地完成着,有着不愿服输的坚定意志,忙碌的时间冲淡了她的“心疾”,却无情地带来生理上的恶疾,癌症晚期。
生命还剩下半年,你会怎样选择呢?不被理解的弱小只好一直坚强。饶濒觉得自己假装坚强了一辈子,命运弱小的现实却血淋淋地摆在眼前,生命都快没有了,反驳也是无力,她认了,她等死。
“呜……”
又是一个鸣笛,饶濒眨眨眼,看着列车外微微的晨光能让我看到快速向后的树木,也许快5点了。无奈得有些习惯了失眠至此,没有了睡眠来分割的日子,似乎白天黑夜已经不重要。
饶濒扯着嘴角笑,那个样子又丑又苍白,她该庆幸现在只是失眠,而不是最近出现的症状中,那些只能靠止痛药维持的腹痛或者出血。她不怕疼痛也不怕看到无规律的猩红,只怕看到周围一片或者同情或者惊异的目光,怕有善良的人关心她对她好,甚至怕听到温柔的问候……饶濒怕,怕这些因素会羁绊自己,让她离开的时候,越来越不舍得。
二十多岁对于一个女孩子应该是什么呢?晶淼认真的想了想,那是我初中和高中最憧憬的年纪,与朋友互相交流着到那个时候有多少多少想做的事情……饶濒和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她曾经以为这段年华,会是自己最青春美丽的时候,是最该有能力好好有所作为的时候——外表光鲜,爱情甜蜜,事业起步,茁壮向上,孝敬父母,如果早的话,还可以和爱人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承欢膝下……她一想到这些字眼心痛就难以停止,因为现在,她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了。2008年秋末,当医院那张诊断书递到饶濒手中时,她知道,自己这一生,即将结束——
饶濒,女,二十四岁,肿瘤复发转移,子宫晚期肿瘤……看到这里,饶濒的眼睛就闭上了,她回忆着在广告公司工作时一些微笑的细节。果然,以前那些不明原因的小腹疼痛和后来的出血,结果严重到让她毁灭!当看到一屋子几位医师严肃的表情,饶濒早该想接过诊断书的手肯定是难以用意识去稳住的,低头一看,字字刺眼,一阵天旋地转让她几乎站不住,主治的徐医师见状,赶快搀着她坐到办公室的椅子旁休息。
她深吸几口气,空气好像在颤抖。许多思绪似乎在一时间突然齐集在心头脑海,错综纠结,但饶濒只感觉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医师试探着告诉她一些情况,饶濒摇摇脑袋,赶快甩下一些缠在脑里的东西,才慢慢从外界听到那些消息,大意是:已经是癌症晚期,接受化疗的话,可能有1-2年时间;否则,自己仅余最多半年的生命……
事实就是如此,稳如泰山地摆在那儿,怎么都改变不了。饶濒不想表现得那么懦弱,手却不自觉地放在胸前——心脏似乎被重锤击打到无力还击的地步,她感觉自己已经用最后的意念撑着,却坚定地拿笔写下“放弃治疗”四个字,转身走出医院那长长的楼道。
事已至此,饶濒断不会去奢求用药物强留的日子,她怕,她怕的东西太多:疼入灵魂的化疗带她我一头长发,两年后却仍要赶她走;饶濒更不想无谓地让父母拿出血汗钱和仅有的精力为自己治疗的日子铺路,这么多年,她欠他们的已经太多太多……记得以前听什么人说过,肿瘤继续进展到晚期,那是很愚蠢和遗憾的情况。而当主角成了自己,饶濒已经没有资格评价自己的愚蠢,一个将死之人,只是遗憾多得让人喘不过气。既然知道了结果,饶濒只想简简单单地离开,一路走,一路泪,心抽着痛,那种绝望,永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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