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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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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巧莲的态度非常坚决:和离,孩子必须归她,要不就告到镇衙门去,让官差大人来处理此事。
这下子不好办了,一旦告到衙门,就意味着沈若梅的奸情要曝光了。
这个时代,女子与人通奸是伤风败俗的大罪,不光要脱裤子打板子,还要挂破鞋游街,更是要蹲好几年大牢,生不如死……
据说,凡事因通奸下大牢的女子,在监狱那几年就都被狱卒给祸害死了,很少有哪个能活到出狱的。
想想也是,一个年轻女子,因为那种事儿被关在大牢中,狱卒们还都是男的,大牢寂寞,玩弄玩弄她们,也是排遣寂寞的一种方式!
何况,因为这事儿下大牢的女人,也不是啥正经女人,活该被玩儿死……
沈德宝两口子一听儿媳妇要经官,都吓坏了,自然是一百个一千个不肯的,可是,又不想把孙子给儿媳妇带走。
儿媳妇还这么年轻,离了他们家肯定还得再嫁的,这就意味着他们家的长孙要改姓变成人家的孩子了。
想到这儿,老两口子的心都像被刀子捅了似的,对儿媳妇也不敢硬气了,找了好几个说和人去劝媳妇,也勒令儿子给她道歉了,可儿媳妇就是不依。
一连折腾了两天,说和人也动了一大车,最后儿媳妇才终于吐口。
不和离也可以,孩子也依旧是他们老沈家的孩子,但有一点——必须分家!
因为她可受不了这样不要脸的家庭,也不想孩子的从小就因为这样的家庭被人不耻,所以必须分家,不然就得把沈若梅赶出家门,并开祠堂把她从族谱中除去,更不许她再进家门一步!
沈若梅虽然犯下大错,但毕竟是沈德宝两口子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他们再气也断断舍不得把她赶出家门去,因为她一个年轻姑娘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撵出去了还能有好吗?
思来想去,最后,也只好同意分家了。
李巧莲是跟婆婆小姑的过够够儿的了,分家时既不要房子也不要地,就要她男人这回带回来的七两银子,她想好了,等她男人回吉州时,她就带着孩子跟过去,从此以后再也不回这个破家了。
该死的老婆子,心眼儿都偏到肋巴缝子去了,家里啥好的都给她那个破鞋闺女吃,她再娘家时也是爹娘手心儿的里的宝儿,可到了他们家,愣是成了个小受气包子,不光受婆婆的气,还得受破鞋小姑子的气,这些气她可一样都没忘,都攒着呢,这一下子都发泄出来了,真解恨啊!
沈福存带回的七两银子除去给老太太过寿花了一两,给沈若梅做衣裳也花了四百多文,已经不够七两了,沈大爷叫沈大娘把家里原来存的银子拿出一两四钱来补上,给了福存媳妇。还找人写了文书,立了字据,往后沈福存跟沈德宝就是两家人了。
签完文书,沈大娘大哭了一场,很是伤心,沈大爷也伤心的大醉一场,只是男儿有泪不轻禅,虽伤心,却把苦都咽到了肚子里,没有表达出来。
沈福存原本不想分家,但是媳妇闹得太厉害,加上他也有点儿受不了沈若梅,不满意爹娘对沈若梅的偏心了,也就没太坚持的,分了家也没像他爹娘那么难过,只是心里稍微有点儿不好受而已。
至于那个害得爹娘和大哥分了家的主儿,却她一点儿内疚的情绪都没有,甚至还有点儿还幸灾乐祸和解恨,谁让他们老两口子不让她嫁给小丁公子,阻碍她的幸福人生了,哼,把她留在家里,她就搅得他们家宅不宁,看他们还糊不糊涂了?
沈若兰得知大爷家分家后,也没多说什么,她是现代人,没有古代人这么强烈的大家族意识,她倒觉得分家了挺好的,要不好几个小家聚在一起过日子,肯定会有矛盾的,比如劳动分工的轻重,资源分配的多寡等……
要是大家长是个公平正气的,这个大家庭还能维持平和的生活,可大家长是个偏心的,一定会让子女们产生怨怼的心理,时间久了,难保不会因怨生恨,本来挺好的亲戚关系,最后都变成仇人了!
沈若兰这几天也挺忙的,她买了一块地,就是她家北园子墙外的那个山坡,村子里有规定,村民们可以开荒地,但是每开一亩要上交一两银子,沈若兰趁着现在还没开始种地,村民们都有空,雇了十来个人,又雇了好几头老牛,一口气开了六七亩地。
山地的土质不是很好,头两年种啥收成也不会太好的,但是地也得靠养的,只要下足了肥料,再种上几年,就能变成好地了。
她之所以选择在自家的后山开地而没有直接去买上等好田,不是为了省钱,主要是图稀这儿离她的家近,只要坐在屋子里就能看到自家的地了,不管在地里种啥,都不用怕被人偷,哪怕是种瓜,只要坐在屋子里就能看着瓜地了。
第273章 沈若梅怀孕()
开荒的这几天,张二勇一直在这里帮忙了,每天就借宿在沈大春家里,起早贪黑的干,一点儿也不惜力气。
老张头和张大勇也每天过来帮忙,还在桃花村借了一头老牛过来帮着打垄,爷俩也跟张二勇似的,不遗余力的帮忙,跟给自己家干活儿一样上心。
沈若兰看在眼里,心中十分感激,每天变着样的给他们做吃得,聊表自己的心意。
三天的时间,开出了七亩地,这些地足够沈若兰种她的孜然和番椒的了,不仅够,还能剩下两三亩,沈若兰准备再种点儿西瓜、甜瓜和蔬菜,到时候偷偷放空间里点儿,留着冬天的时候吃。
想想在白雪皑皑的季节,坐在火炕上,咔嚓咔嚓的吃着香脆的甜瓜,或者吃完一顿油腻腻的荤菜后,吃上几块沙瓤大西瓜,又甜又解渴,多美啊!
青菜也是,别人只能吃萝卜白菜的时候,她有新采摘来的茄子豆角菠菜香菜,不光可以随便儿吃,偶尔还能拿出去卖点儿,赚上一笔,简直再好不过了。
犁完地,张二勇和大庆哥又一人拉着一辆牛车,到附近的山里去帮她拉腐叶土,好给地下肥,还顺便儿把沈若兰家这段时间攒的鸡粪鹅粪羊粪和做饭烧过的草木灰等肥料,都拉倒了地里撒上了,这些肥料能自动发孝,等沤上一段时间,土就肥了,将来种啥就能长好了。
干活儿的这几天,冬儿奶奶天天帮干活儿的雇工们烧水,再由瘦丫和冬儿给大伙儿送去喝,老太太和瘦丫配合的非常愉快,相处的恶业非常愉快。
通过这几天的小住,冬儿和他奶奶越来越喜欢这里,不仅喜欢朴实能干的瘦丫,还喜欢这里民风淳朴,环境优美。
后来,老太太就跟沈若兰商量,他们祖孙俩不去吉州了,就留在家里帮沈若兰看家。
为了不让沈若兰白白的养活他们祖孙,东儿奶奶还跟沈若兰商量,想让她买回两头猪,她可以帮着喂两头猪,留着过年时杀着吃,或者拿去卖钱。
沈若兰有钱,就算白养着他俩对她来说也是毫无压力,她也根本不在乎老太太能不能干活儿,能不能创造什么价值,只是因为心里可怜他们才养他们的,所以,当即拒绝了老太太的要求。
不仅因为她不想老太太太辛苦,也因为猪拉的屎太臭,她可不想为了两头猪就让让自己的豪宅变得臭烘烘的,得不偿失嘛!
但是,看老太太被拒绝后一副失望不安的样子,为了能让他们祖孙俩心安理得的住下,沈若兰只好给了她一份工作,那就是——看瓜地!
沈若兰打算在后山新开的地里种一亩西瓜一亩甜瓜,在农村,一般很少有人种西瓜和甜瓜,因为西瓜也好,甜瓜也罢,都是不顶饿又浪费土地的东西,大家有地还要拿来种粮食呢,谁会浪费宝贵的土地去种那玩意儿啊?看着挺大挺沉的,其实就是一包甜水,一泡尿就撒出去了,不划算,所以都不种。
也就各别惯孩子的家庭,在园子的角落或者院子里种几棵,给孩子拉拉馋儿,但是很少有成亩地成亩地种这玩意的。
小孩子正是嘴馋的年纪,家里舍不得地给他们种来拉馋儿,要是看见别人家有,就算不想偷,怕也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这瓜地必须得有人看着,不然只怕没等瓜熟就会被村里的顽童给偷光的。
看瓜这活不累人,只是有些单调,但是很适合老人干,冬儿奶奶干这个,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冬儿奶奶接到了这份工作,像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似的,一双浑浊的眼睛都亮起来了,整个人都开心不已。
她一定要好好帮兰儿看瓜,一个都不叫丢了,到时候也能给兰儿创造价值,这样她跟她孙子留在这里就不算白吃白喝了,也能住得心安理得了!
沈若兰也投入到了火热的劳动中来,开荒犁地,拉肥扬粪,她都亲力亲为,一样都不少干,虽然张二勇舍不得她挨累,不止一次的劝她回家去歇着去,但是沈若兰不答应,除了回去做饭的那点儿时间,她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呆在地里,跟着大家一起干活儿。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骨子里就有一种对土地和大自然的热爱,她喜欢闻如泥土的清香气息,喜欢看小苗从泥土里钻出来的样子,喜欢春耕秋收的感觉,也喜欢扛着锄头走在田野里……
张二勇见拗不过她,也只好随她去了。
老张头本以为沈若兰长的又瘦又小,娇娇软软的,干不了体力活儿呢,没想到她人小力气大,干起活儿来一点儿都不含糊,看着她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样子,老张头更满意了,心里更认可这个儿媳妇了!
一连干了好几天,可能是体力消耗太多累到了,也可能是到时候了,某天,沈若兰在地里扬腐叶土的时候,忽然觉得两腿间一热,一股暖流涌动而出。
这感觉对她来说并不陌生——是来月经来!
确切的说,是她的初潮来了。
沈若兰惊喜不已,急忙跟二勇说了一声就跑了回去。
初潮来了,证明她是个大人了,这可真令她感到开心,她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连月事带都准备好了,就一直放在空间里,现在那月事带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这边,沈若兰因为自己长大了,是大人了,很欢喜,但前院儿的沈大爷家却都要愁的要死,因为大爷家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
沈若梅怀孕了!
算起来,应该是沈若兰家盖房子时怀上的,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脉象还不是很明显,但沈若梅的月信已经过去七八天了,这可是从前从来没有的事儿,再加上她最近贪吃嗜睡,喜欢辛辣的食物,所以种种迹象表明,她怀上了。
沈大爷在知道这件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一拳捶在墙上,把自己的拳头捶吹秃噜皮了。
“爹,你这是干啥啊?”沈福存一看老爹自己打自己,急忙上来劝解。
沈大爷再也忍不住了,老泪纵横道:“丢人啊,我没脸见人了,这辈子我说嘴说得巴巴的,老了老了丢了这么大的人,完了,我硬强了一辈子,临了临了,在人前儿时抬不起头了……呜呜呜……”
沈若梅却异常欣喜,跟家里闹了好几天的事儿,现在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迎刃而解了。
她爹娘再不待见小丁公子,总不能看着她生下个没爹的孩子吧,所以不管咋样,这回他们都必须得同意了!
哈哈,她还以为自己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几回才能如愿呢,这下好了,省事儿了。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喜滋滋的说:“儿子,你可真是娘的福星啊,有了你,爹和娘就能在一起了……”
沈大娘哭了一场,这两天,因为跟大儿子分家的事儿,沈大娘一直神情恹恹的,格外敏感和脆弱,动不动就哭,这会子看她闺女居然真的未婚先孕了,不觉又痛有气,伤心不已,呼天喊地的哭起来……
李巧莲在自己屋里听到婆婆扯着脖子哭嚎,不屑的撇撇嘴,“该,咋不哭死你个老不死的?叫你宠,叫你惯,这下子宠出冤孽打脸现世了吧?看你们往后怎么收场!”
跟公公婆婆分家后,他们一家三口儿先暂住在家里,打算等沈福存回吉州后再一起去,虽然还是住在这里,但是现在身份不同了,她不再是老沈家那个受气的小媳妇,所以也不用小心翼翼的看婆婆的脸色过日子,就算听到婆婆哭,她也不用去嘘寒问暖,更不用去哄她劝她了。
第274章 嫁妆问题()
知道沈若梅怀孕后,沈大爷一下子像老了十岁似的,一夜的功夫,头发花白了许多,身子也佝偻了,嘴唇子上还长了一串儿水灵灵的燎泡,都是上火急的!
“福存啊,你去老丁家一趟,把那个瘪犊子给找来吧!”沈大爷疲惫而又无奈的说道。
之前他还抱有希望,想把闺女送吉州那边去,找个好人家鸟么悄的嫁了,往后还备不住能过上好日子。
可现在,她连孩子都有了,还上哪找好人家去啊?再说就是真找着了,他也不忍心未来的外孙有个后爹啊?
再看看沈若梅对他们的态度,已经从最开始的哭闹哀求,变成仇恨敌视了,他们要是在别下去,保不齐这畜生能干出啥来呢?
哎,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成冤仇啊!
既然这样,就成全了她吧,反正他们这做爹娘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也都都做了,往后是好是赖,她就自个儿受着吧!
沈福存听到爹的吩咐,就赶着去了,不到两个时辰,就带着小丁公子回来了。
小丁公子叫丁逸功,今年才二十一岁,生的唇红齿白的,风流俊美,而且行事也是斯斯文文,翩翩有礼的,加上他颇有家私,嘴巴又甜,很会哄女人,哄沈若梅这种没见过世面的蠢女人还不是手掐把拿吗?
“沈大叔,晚辈这厢有礼了”
一见到沈德宝,小丁公子抄着袖子向他唱了个肥喏,说话行礼的时候,他神态自若,彬彬有礼的,一点儿都没有窘迫和愧疚的样子。
沈德宝的老脸一下子红了,连沈大娘都觉得没眼看了。
这个臭不要脸的,前几天还光着腚让他们堵在这屋儿里一顿胖揍呢,现在咋就能没事儿人似的做出这副样子呢?
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如做出这副样子啊?
虽然震惊于他的无耻,但是事已至此,也没法纠结这些了,毕竟他们还要把闺女嫁给人家呢。
“起来吧!”
沈德宝板着脸说了一句,没有半分老丈人见到新姑爷的欢喜。
“是,晚辈遵命!”
小丁公子又作了一揖,才直起身子,一直把姿态放的很低。起身后,沈德宝没让他做坐下,他就一直站在那里,一副很听长辈话的好后生的样子。
要是没有他之前做的那些事儿,他的这套做派没准儿真能讨到沈大爷和沈大娘的欢心,但是有他之前那些恶心事儿在,他现在的做法,只能让人更觉得膈应更恶心了!
“坐吧,今儿找你来是跟你商量一下你跟梅儿的婚事!”沈德宝极不情愿的说道。
小丁公子闻言,脸上一喜:“是,晚辈洗耳恭听……”
沈德宝老两口子虽然心有不甘,但也知道自家闺女不可能嫁到老丁家做正妻,没办法,只好把姿态放低了,也没要求小丁公子给他们家多少彩礼,结婚排场的大小他们也浑不在意,对他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他一定要善待沈若梅。
沈大娘淌眼抹泪儿,伤心的说:“我家梅儿虽然是个乡下丫头,但也是我们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从小到大也没舍得叫她下地干过一次活儿,她想要啥我们没钱也想法设法的给她买,家里有啥好吃的都是可着她吃……”
李巧莲在里屋听到这话,气得直咬牙。
可不是啥好吃的都可着沈若梅吃咋地?她刚生完孩子时奶水不足,要多吃点儿好吃的才能下来奶,可家里的好吃的还都得可着沈若梅吃,沈若梅吃剩下的才能轮到她,一想到这儿,她就气不打一处来,也更看不上她婆婆和小姑子了!
“我们不求你三媒六聘的来聘娶,也不要你啥排场的婚礼,就求你往后好好善待梅儿,好好对她们母子,这孩子,这些年让我们惯坏了,脾气有点儿急,但人不坏,就是有口无心的直肠子,你是她男人,要多多担待些……”
为了沈若梅将来能过得好点儿,沈大爷也不得抹下老脸,对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小子说好话。
小丁公子倒是很会做人,不论沈大爷和沈大娘说什么,他都规规矩矩的听着,老老实实的答应,表面上看起来很是温顺和气,就是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他是不是真听进去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真按照他答应的那样去做罢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见小丁公子的态度这么谦卑,稍微有点儿满意了,很快就把沈若梅过门儿的日子定了下来。
因为沈若梅已经怀孕,又出了之前被捉奸在床那档子事儿,沈大爷也想快点儿打发她出去,就跟小丁公子商量,把过门儿的日子定在七天后,沈德宝家六天后摆酒席,算是打发闺女出门子的娘家宴了。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沈若兰的耳中,是她的大堂嫂李巧莲告诉她的。
自从决定跟沈福存搬到吉州后,李巧莲就开始对沈若兰各种的溜须跪舔,贴乎的就差没给沈若兰提鞋了,有事没事儿的往沈若兰跟前凑,家里屁大点儿事儿也来跟沈若兰说,知道沈若兰跟沈若梅不对付,就特意跑来把这个消息告诉沈若兰,来讨她的欢心。
告诉完这个消息,李巧莲还忍不住吐槽了她公公婆婆几句,“你都没看呢,刚才老爷子老太太在那个姓丁的小白脸跟前儿,低三下四的就跟个三孙子似的,就差没给人家跪下求人家好好对沈若梅了,沈若梅也是够丧良心的了,就在屋里那么心安理得的听着,要换作是我,绝不会让我爹我娘为了我在男人跟前儿低三下四的!”
沈若兰听了,心里也怪不舒服的,想想大爷在他最痛恨的人跟前儿伏低做小说好话的样子,她都跟着心疼,可她也知道,
就算大爷和大娘真给那个小丁公子跪下了也没用,就沈若梅那样的,小丁公子能真心对她就怪了,本来就是怀着不纯的目的跟她在一起的,又怎么可能会对她好呢?
其实大爷和大娘也是心明镜似的,不然之前也不会那么反对了,但是眼下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也没有退路了,就只好自欺欺人了!
李巧莲一边跟沈若兰说话唠嗑,一边跟帮她翻着晾晒的野菜,把坏掉的菜叶择下去,再把压下底下的翻上来晾晾,都晒成半湿不干的才易于保。
这几天,又有不少热心的村妇过来送野菜,特别是她雇来开荒的那些村民的媳妇,都是一天一筐的往这儿送,沈若兰偷着放空间一些,剩下晒干的也装了好几袋子了了。
“你们得等沈若梅出嫁后再回吉州去吧?”沈若兰随口问道。
本来这边儿活儿都干完了,沈若兰打算这两天就要走了,福存哥跟她定好的一起走,但是现在沈若梅的婚事定下来了,日子还这么近,福存哥这个亲哥哥大抵是要留下来把妹子嫁出去再走了。
“嗯,好像得等到那时候。”
一提这个,李巧莲就来气,本来他们几口人早就要走,可一提要走老太太就哭眼抹泪的,说家里出这么大的事儿,他们再走了她心里就更没主意了。
沈福存孝顺,一看老娘哭得伤心,也就不忍心走了,决定留下来,等到沈若梅的事儿解决了再走!
所以,李巧莲也不得不留下来,等着打发那个不要脸的小姑子出门子。
“你说那沈若梅要不要个脸吧?刚才我出来的时候儿,听着她居然舔个大脸让老爷子老太太给她置办嫁妆呢,你说她都要去给人家当小妾去了,还有啥脸跟爹娘开这个口呢?这世上咋还能有她这么不要脸的人呢?”
沈若兰楞了一下,说:“嫁妆?我记得,好像只有明媒正娶的妻子带到夫家的东西才算嫁妆吧?小妾带去的东西也叫嫁妆吗?”
她对古代的习俗不是很了解,但是记得上辈子看过的网络小说中说过,小妾嫁人后带过去的东西不能被叫为嫁妆,而是叫做添箱礼,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李巧莲嗤笑一声,嘲讽说,“小妾带过去的东西当然不能叫嫁妆了,只有正妻带过去的才叫嫁妆呢,小妾带过去的那叫”添香礼“或者”添箱礼“,跟嫁妆的区别大着呢,是她臭不要脸的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硬说是嫁妆罢了。”
“那,我大爷大娘说啥了?给她置办吗?置办啥了?”沈若兰好奇的问。
李巧莲又是一声冷嗤,“给她置办个屁呀?姓丁的小白脸知道她怀孕,吃定她必须得嫁他了,还没提给她嫁妆的事儿呢,家里拿啥给她置办啊?”
李巧莲冷嘲热讽着,颇有幸灾乐祸的意思,又说,“你说她一个小妾,猫儿狗儿一样的东西,悄悄的嫁过去过她的日子得了,还作妖作猴儿的要什么嫁妆?就算有嫁妆,人家还能把她扶了正咋地?”
沈若兰却不那么认为,说,“我大爷我大娘那么疼沈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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