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名字居然叫作“大眼”。叶笙能找到这里来,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叫花子的功劳。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叶笙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黄小虫笑嘻嘻的,“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惟一的娱乐吧。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地周旋在这些人之间。这些人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你第一眼看到他,只会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包月一千钱。双人每夜八十钱,包月两千钱。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一直不停地扭动着腰肢的美艳老板娘,把叶笙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叶笙直笑:“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叶。”

    “对,我姓叶,树叶的叶。”

    “叶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叶笙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忽然笑了:“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钱,我还以为到了黑店。”

    “叶公子,那你就真的错了,这里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什么事都可以把你伺候得好好的,这种价钱也算贵吗?”

    叶笙看着那张随时好像都可以垮下来的木板床上,那张又黄又灰又黑,简直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不由得苦笑起来。

    “不管怎么样,睡在这么样一张床上,就算要我每天晚上付五十钱,我都觉得有点像是个冤大头。”

    老板娘有意无意间,用一根出乎意料之外那么漂亮的纤纤手指,指着红纸上的“双人”两个字,一双媚眼已笑如丝:“如果说,我要你付八十钱呢?”

    叶笙看看她的眼,看看她的手,看看她的腰,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在那种情况下,就算花八百钱也是值得的……只可惜……”

    “只可惜什么?”老板娘追问。

    叶笙只是苦笑,也不开口。

    老板娘盯着他,一双如丝的媚眼,忽然像杏子一样的瞪起来了:“叶公子,有句话我实在不该问你的,可是心里又实在忍不住想问。”

    “那么你就问吧!”

    “像我们这里这么样一个破地方,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到这里来?”

    “那么通常是什么样的人物才会到这里来?”叶笙问。

    “通常只有两种人。”老板娘说,“一种是财迷,总认为这地方附近,真的有一宗很巨大的宝藏,想到这里来发一笔大财,这种人是我们最欢迎的。因为他们的大财虽然发不到,却总是会让我们发一笔小财。”

    她叹了一口气:“只可惜,近年来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

    叶笙又问:“那么第二种人呢?”

    老板娘盯着他:“第二种人,就是已经被人家追得没地方可去的人。或是被官府追缉,或是被仇家追杀,追得已经无路可走,只好到这里来避一避风头。”

    叶笙也在盯着她:“你看,我像是哪种人?”

    老板娘又叹了口气:“我看你呀,两种人你都不像……可是再仔细看看,两种人你又都像。”

    叶笙再次苦笑起来,沉吟了一下,编了一个理由:“其实,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是来找一个朋友。一个财迷朋友。”

    “你也有财迷朋友?”老板娘问。

    “每个人都想发财,我当然也有财迷朋友,谁不想发财?”

    叶笙说:“我有一个朋友,也听说过你们这里附近有关宝藏的传说,要我资助他五百两银子的旅费,想不到他一来这里之后,就人影不见。”

    “你是来找他的?”

    “我不但要来找他,也要找回那五百两银子。”叶笙笑吟吟地盯着老板娘,“五百两银子,就算睡这样的双人床,也可以睡好几百天了。”

    老板娘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好像连看都懒得再看叶笙一眼。

    叶笙正想追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只大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看王大眼的人,只看他对人的礼貌和对人说话的声音,无论谁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君子。

    “叶公子,天快黑了,外面不安全,千万不要出去。”王大眼对叶笙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刚刚叶笙对老板娘说的那些话,尤其是最后一句。

    (本章完)

第101章 诡秘的棺材铺()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尤其是那些特意提起的人和事,更加容易引起注意。

    如果王大眼不是那么说的话,或许叶笙根本就不准备出去,反正智能手机中的“QQ阅读”APP,有大把电子书。就算漫漫长夜睡不着,也不必发愁没事干。

    况且,像黄石镇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也没什么好去处。酒吧是必然没有的,歌舞厅更是不可能有,而那个老板娘虽然美艳,但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招惹有夫之妇。

    因为,他实在是太怕麻烦,又懒得要死,能躺着就不想站着,能坐着就不想站着,在生活上越舒服就越好。

    他只有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时,才会拿出百分之三百的热情来。

    其实,既然天已经黑了,外面又没有什么娱乐,叶笙根本就不打算出去。可是,听见王大眼那么一说,要是他不出去探索一番的话,还真的对不起自己的好奇心。

    或许,叶笙不出去的话,外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怪异的事情,也不会让他陷入绝境,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好奇害死猫”吧!

    当然,叶笙是施展隐身术,并且将自己的气息隐匿起来,才施施然走出去的。只要对方不是比他厉害太多,根本就不会发现他。

    当年叶笙跟随太上老君学习的时候,虽然主攻炼丹和炼器,但是像隐身术、隐匿术、穿墙术、迷魂术、五行遁法等技能,是必须学习的。

    就算打不过,也至少可以保住性命。只要他还活着,就有机会逆袭!

    在各个古代的时空中,棺材铺绝对不会像杂货店那么普遍,想不到这个名叫“黄石”的荒凉小镇上,居然也有一家棺材铺。

    叶笙走进这个小镇上惟一的一条长街上时,就看见了这家棺材铺。在棺材铺外面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还躺着一个“死人”。

    其实,这个人非但没有死,而且就是这家棺材铺的老板。也许他替死人收尸收得太多了,所以他看起来倒有七八分像个死人的样子。

    他的名字,也绝得很。

    这家棺材铺就在杂货店的对面,杂货店的老板叫王大眼,而他的名字叫赵瞎子。其实,赵瞎子并不是真的瞎子,只是眼睛白多黑少,像瞎子一样而已。

    王大眼,赵瞎子,听起来都不像真名。至于他们是什么来头,叶笙并不知道,或许也无须知道。只要他们不来找自己的麻烦,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自找麻烦。

    因此,叶笙没有惊动赵瞎子,悄悄地走进去。

    赵瞎子似乎也没有发现他,就坐在棺材铺外面屋檐下的阴凉处,依然躺在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像一个“死人”。

    叶笙走进去之后,发现门里面的一间屋里,摆着两口已经上了油漆的新棺材,还有六口连漆都没有上。

    穿过这间屋子,就是一个堆满了木头的小院,遍地都是钉弯了的铁钉,和刨下来的碎木花。

    一个特别大的锯子,斜斜地倚在一个很奇怪的大木架子上,看起来就好像是锯人用的。这么大的锯子,一定要很有力气的人才能用。

    如果这个人就是赵瞎子的话,那么他肯定不简单。

    叶笙生出警惕之心,不敢有丝毫大意。自从快活王对他的天价悬赏传得到处都是之后,现在想捉叶笙去领赏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虽然这个小镇极其偏僻荒凉,也不排除某些有心人找到这里来。

    在大锯子旁边,还有一口没有做好的棺材,做工很精细。

    叶笙想了想,不去动这口有点古怪的棺材,又来到后院。这里有两排房子,左面的一排三间,右面的一排两间。

    左面的一排屋,好像是厨房柴房佣人房一类的地方,右面的一排黑黝黝的房子,连窗户上面贴着的纸,都是黑黝黝的。

    这些屋子笼罩在一种黑黝黝的色调下,就算在白天看起来,也会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现在天已经黑了,让人情不自禁地直冒鸡皮疙瘩。

    这里就是在发葬之前停灵的地方,镇上的人死了,在发葬之前,尸体通常都会寄在这些屋子里,所以这些屋子叫鬼屋。

    叶笙运转天眼通,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到什么脏东西,却觉得有一种阴森森的冷飕飕的凉意,从自己的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叶笙当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是当他走进这两间屋子左边的一间时,居然觉得他的脚心下面好像已经流出了冷汗。

    这里看起来简直就好像是一个坟墓的内部一样,而他走进这间屋子时的感觉,就好像走进一座坟墓里一样。

    坟墓里当然有棺材。

    不过,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口棺材,摆在一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低台上,台前还供着一个简单的灵位,灵牌上只简简单单的写着:“故友公孙胜。”

    公孙胜?

    “入云龙”公孙胜?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中的天闲星?

    根据《水浒传》的记载,公孙胜是河北蓟州人。梁山人马攻打高唐州时,高廉手下有三百飞天神兵,高廉会用妖法,使宋江折兵损将。吴用让宋江请公孙胜来破高廉。

    公孙胜是罗真人的大徒弟,名叫清道人,与高廉斗法,大获全胜。高廉驾起一片黑云想逃走,被公孙胜用法术从云中打落后杀死。

    宋江率梁山好汉闹华州后回到梁山,路过徐州沛县芒砀山,被能呼风唤雨的混世魔王樊瑞、八臂哪吒项充、飞天大圣李衮拦阻。

    公孙胜见芒砀山内尽是青色灯笼,就知道有会用妖法的人在内,于是献计用法术破了三人,劝他们归顺梁山,建立奇功伟业。

    公孙胜在梁山泊英雄排名次时排行第四,封为掌管机密副军师。宋江受招安后,公孙胜回蓟州出家。

    如果躺在棺材中的,真的是魔王公孙胜,那就太奇怪了!

    他为什么会躺在这里?他是被谁杀死的?

    像他这么厉害的人物,能够杀死他的人,肯定不简单吧!

    可是,赵瞎子为什么要说他是故友?为什么要把他的尸体放在这里?

    莫非,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黄石镇上,也有一个魔界之门?公孙胜挣脱了魔界之门的封印,却又被人杀死了?

    为什么会这样……

    叶笙越想越觉得脑袋发胀,苦笑了一下,心说:“管它呢,船到桥头自然直……”

    奇怪的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这里这种阴阴森森惨惨淡淡的气氛,还是因为他心里某一种奇奇怪怪神神秘秘的感觉,使得他总觉得,公孙胜随时会从棺材里跳出来,随时会复活一样。

    (本章完)

第102章 被囚禁的公孙胜() 
    棺材打开来的时候,叶笙就看见了公孙胜。

    在《水浒传》中,是这样描述公孙胜的:头绾两枚鬅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松纹古铜剑;白肉脚衬着多耳麻鞋,锦囊手拿着鳖壳扇子;八字眉一双杏子眼,四方口一部落腮胡。

    虽然死人的脸跟活人的脸不同,可是叶笙一眼就看出,这个死人确实就是公孙胜,也看出了公孙胜临死前,残留在他脸上的那一抹惊慌与恐惧。

    很快,叶笙就找出了公孙胜身上致命的伤。伤口是在他前胸的心口上,是刀伤。一刀致命,干净利落。

    叶笙的脸上,显出了一种极稀奇极迷惑的表情,摇着头,一直喃喃地说:“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绝不可能的……”

    他甚至把这句话重复说了好几遍。

    因为,像公孙胜这种会法术的猛人,身上必定有护体宝物,如果说他会被人迎面一刀刺杀毙命,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这简直是太扯了。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看起来,却无疑是这样子的。

    棺材里的尸体已经换上寿衣,刀口也已被处理得很干净。这条刀口的长度,大概只有一寸三分左右,杀人者所用的刀,无疑是一把很窄的刀,而且是迎面“刺”进去的。

    因为,如果是用“斩”,刀口就会拖长。

    所以叶笙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使刀的人,能够一刀刺入公孙胜的心脏……除非这个人是公孙胜很熟的朋友,公孙胜根本就完全没有提防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黄石镇上,被魔界气息侵染的入云龙公孙胜,怎么会有朋友?

    叶笙沉吟了一下,右手食指射出一点金光,落在公孙胜的伤口处。

    没有任何回应。

    看来,停放在这里的,只是公孙胜的尸体,而他的灵魂根本就不在这里,或许是被什么困住了。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像公孙胜这种魔王,就算被杀死,也是可以复活的。

    现在他根本无法复活,只剩下尸体停放在这里,那么他的灵魂肯定是被什么困住了,无法挣脱出来,才会无法复活。

    就像当初快活王用淡金色印记将鲁智深、史进和朱武困住,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是一样的道理。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虽然厉害,但是比他们更胜一筹的人,还是有的。况且,要囚禁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手段,未必一定要光明正大。

    叶笙用天眼通观察了很久,也没有找到那件杀死公孙胜的凶器。

    公孙胜身上的刀伤,是在第六根和第七根肋骨之间,这两根肋骨距离很近,一刀刺入,刀锋就很难拔出来。

    凶手在公孙胜一时大意间刺杀了他,心里一定又兴奋又慌乱,而且也不能确定这位久负盛名的魔王是不是已经真的死在他的刀下,仓促间拔刀,第一次如果拔不出来,第二次再拔不出来,就不会再试第三次……

    这样一把刀,一定要是力气很大的人,在很从容的情况下,才能拔得出来……这个人,会不会就是棺材铺的老板赵瞎子?

    可是,叶笙用天眼通看遍了整个棺材铺,甚至连赵瞎子身上的每一根毫毛都看清了,却始终没有发现凶器。而且,赵瞎子的身上并没有空间戒指,也不可能藏着那把凶器……

    夜更深了。

    叶笙看了一下智能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五十八分。还差两分,就到十二点了。他总觉得,一过十二点,肯定会有怪事发生。

    留在阴森森的棺材铺里,始终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于是他慢慢走了出去。他走得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十二点。

    外面已经黑漆漆的,乌云盖住了星星和月亮,伸手不见五指。当然,叶笙的夜视能力极强,就算不刻意运转天眼通,也能将四周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躺在那张又破又旧的大藤椅上,像个“死人”一样的赵瞎子,突然慢慢站了起来。

    叶笙这才发现,原来赵瞎子是一个很高大的人,虽然有点弯腰驼背,但站在那里一比,还是要比普通人高出一个头。

    而且,他全身的肌肉都好像很有弹力。这种弹力,只有经常保持劳动的人才会有。你第一眼看见他,也许会觉得他像是个死人,可是看得越久,就越不像了。

    他慢慢地站起来之后,慢慢地向长街的尽头走去。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死人一般,没有任何变化。而他的动作,跟之前叶笙见过的僵尸很相似。

    叶笙正准备跟过去时,忽然惊讶地发现,对面杂货铺里的王大眼和老板娘出来了。他们的动作,也像僵尸一样,脸上冷冰冰的,表情僵硬无比。

    此外,还有一百多个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也都像僵尸一样,晃晃悠悠地走在长街上。白天那个为叶笙引路的小叫花子,说他自己是丐帮弟子的黄小虫,也在人群中。

    叶笙运转天眼通,望向长街的尽头。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球,悬浮在半空,散发出绿莹莹的光芒。这种光洒落在四周,将环境渲染得好像鬼蜮一般,阴森恐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小镇,晚上十二点过后,会变得越来越冷。

    但是,当叶笙的目光触碰到那个水晶球的时候,却热得浑身发烫。在水晶球中,囚禁着一个灵魂,正是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

    他紧闭着眼睛,身体被一种火红色的光芒包裹着,面容有点扭曲,脸上现出极其痛苦的表情,仿佛那种火红色的光芒,正在灼烧他的灵魂一般。

    叶笙的目光穿过水晶球,一触碰到那种红光,就立即收了回来,隐隐作痛,身体发烫。那种红光,果然可以灼烧灵魂!

    长街很长,那些人走得也很慢。不过,就算他们走得再慢,也总会走到尽头。

    当他们走到长街的尽头时,竟然纷纷跪倒在地,虔诚地对着那个水晶球拜起来,好像是在进行一个奇特的仪式。

    当他们跪拜的时候,身上都冒出好像萤火虫之光一般的绿色光点,嗖嗖嗖地扑向那个水晶球,没入其中。

    被囚禁在水晶球中的公孙胜,突然睁开眼睛,瞳孔中倏地射出一道妖异的红光,瞬间落在叶笙的身上。此红光虽然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挡住,却也让他暴露了!

    此刻,他竟然无法再隐身,也无法隐匿气息!

    那些正在虔诚跪拜的人,都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叶笙。然后,他们纷纷站起来,拿出各种兵器,向叶笙猛扑过来。

    如果说刚才他们是慢如蜗牛,那么现在他们就是快如脱兔!

    这种时候,要么是冲上去拼杀一番,要么是转身就逃。叶笙看了看黄小虫、王大眼和老板娘,觉得自己应该下不了狠手,立即转身就逃。

    (本章完)

第103章 扑朔迷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二三十道光芒打过来。

    在这一瞬间,以叶笙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青色的是风属性,紫色的是雷属性,银色的是……水属性和土属性的混合。

    不过,这次他叶笙看错了,因为其中还有一种暗器的光芒,已经接近透明。

    从那些人手中打过来的暗器,也不止二十三种,而是二十四种。因为,其中一种是透明的。这二十四种暗器,打向叶笙的后脑勺、后颈、脊背、后腰、胳膊和大腿。

    不过,那二十三种有颜色的暗器,都没有打中叶笙,只有那种接近透明的暗器,重重地打中叶笙的脊背。

    虽然,这种暗器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及时挡住,但那种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撞击力,却还是让叶笙狂喷出一大口鲜血,踉踉跄跄,扑倒在地。

    然后,那些人迅速跟他拉近距离,眼看他们的兵器就要落在叶笙的身上……镰刀、菜刀、锄头、铲子、弯刀、利剑、斧头……

    如果被这些兵器一起砸在身上,那么就算天机伞护体金光能挡住,叶笙也一定会觉得很痛。因为,有些兵器是有穿透力的,就算叶笙没有外伤,也可能会被震伤。

    在这一瞬间,叶笙身法的变化和速度,几乎已超过人类体能的极限,也超过了他自己体能的极限。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因为他往往能够凭着一股超人的意志力和求生力,超越他自己体能的极限。一个在别人眼中,认为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