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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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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此时,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其实,他很清楚这个女人的来历,而对方自然也知道他是谁,因为他们是同行。

    这个叫绣花鞋的女人,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

    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

    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

    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就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

    她忽然一本正经地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

    “我知道。”

    “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陪你们这些臭男人睡觉。”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自然就是出卖自己。”

    大鼓苦笑,却并不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反而有点像是要吐出来。

    但是,绣花鞋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懒洋洋道:“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

    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大笑道,“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

    “不多。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不肯。”

    “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淡声道,“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微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只不过……”

    “只不过你是大名鼎鼎的绣花鞋。”大鼓抢着替她说下去,“有名的女人,就算长得丑了一点,年纪也老了一点,还是有很多老瘟生冤大头愿意上当。”

    “你答对了。”绣花鞋吃吃的笑,“我们也算是同行,如果你要找我,我给你一个九折。

    天色渐暗,夜色已临,叶笙仍然独坐不动。

    绣花鞋压低声音,问大鼓:“现在就动手吗?”

    “你觉得,能让快活王出天价悬赏,而且能逃到这里来,还能活到现在的人,容易对付吗?”大鼓苦笑着摇摇头,“他竟然已经知道我是谁,不容易对付了。”

    “他已经知道你是谁?是怎么知道的?既然他知道你是谁,或许也猜出我是谁了吧!这单生意不容易做啊!”绣花鞋似乎很惊讶。

    她沉吟了一下,凝望着叶笙,笑眯眯道:“喂,你要不要我陪你睡觉?可以收便宜一点的。”

    叶笙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真没情趣,像块木头一样。”绣花鞋撇撇嘴,坐了下来,静静等候着。

    也不知过去多久,在苍茫的夜色中,叶笙的一身白衣,看来仍如雪。

    就在此时,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两盏宫灯,一个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跟在后面,走了上来,一身白衣居然也如雪。

    提宫灯的两位宫鬓如云的宫装美女,细腰,长腿,仪态高雅,就算不是宫中选出的宫娥,也必定是久经训练的“职业美人”。

    她们不但都很漂亮,而且身手也很不错,否则怎么能在夜晚走上山巅。除了这种身手外,别的身手当然也很不错,所以她们的身价也是非常高的。

    (本章完)

第107章 来保护叶笙的人() 
    跟在她们身后走上来的白衣人,是个白面少年,衣白如雪,面白如衣。他的腰上系玉带,佩长剑,剑与玉带都是价值连城。

    绣花鞋又问大鼓:“你看这个人怎么样?”

    “这个人真英俊,真好看,不但有样子,而且有气派。”

    “而且他还有一样别的东西。”

    “他还有钱。”

    “对了。”

    “所以他就是你的主顾?”

    “也对了。”

    大鼓苦笑:“碰巧我的主顾也是他,但他并不是快活王……”

    少年微笑:“其实,我并不是要你们来杀叶笙……”

    绣花鞋很奇怪:“既然你不是让我们杀人,为什么叫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他?我们是杀手,只会杀人,你总不会是让我们来保护他吧?”

    “对,我们只懂得杀人,不会保护人。”大鼓附和。

    “你们无须保护他……”白衣少年微微一笑,“你们只需要,将那些想要杀死他的人都干掉,就行了。”

    绣花鞋和大鼓对视一眼,忽然一起拍掌笑道:“果然是好方法!如此一来,虽然我们只需杀人就行,却也间接保护他了。”

    “不过呢,要杀叶笙的人很多,如果我们将那些都干掉,价钱怎么算?”

    “绣花鞋说得对,我也想问清楚,价值怎么算……”

    白衣少年淡然一笑:“比你们低10级以上的,每个五千两;跟你们等级相近的,每个一万两;比你们高5级以上的,每个二万两,如何?”

    绣花鞋点点头:“我觉得这个价钱还可以接受。”

    “你可以接受?刚才你不是说,不管杀什么人,价钱都是一样的吗?”大鼓很奇怪。

    “要杀的人太多,如果对手太差,打个折也是可以的。”

    “既然你都可以接受,我自然是没问题的,谁让我比你穷呢!”大鼓轻叹一声。

    叶笙并不理会这两个人,而是注视着白衣少年,淡声道:“在你的身上,我感应不到任何杀气。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女扮男装?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知道我是女扮男装?”白衣少年微微一愣,“司空摘星的易容术,你竟然也能识破?”

    叶笙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他有天眼通,就算对方的易容术再厉害,只要他愿意,也随时可以看穿对方的真面目。

    现在他可以确认一件事,眼前这个女子非但对他没有恶意,而且身材很好。暂时还不清楚的就是她的身份,以及她为什么要帮助他。

    “能够让快活王出天价悬赏的人,果然不简单。”白衣少年微微一笑,“你好,我叫牛肉汤。”

    牛肉汤?

    这个名字跟绣花鞋、大鼓一样,显然也不是真名,但是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却很有名。因为,牛肉汤有个很出名的男朋友,叫做陆小凤。

    在逃亡的这段时间里,叶笙虽然有点狼狈,却也知道了不少东西。

    这个叫做“末世水浒”世界的奇特时空,不但有《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魔王,也有《暗黑破坏神》系列的怪物,还有古龙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和场景,是个非常神奇的世界。

    小时候,叶笙很喜欢看课外书,那些经典古籍、儿童文学、故事书、童话书、武侠小说和其它乱七八糟的杂书,反正能够找得到的,都看,不求甚解。

    一开始,他最喜欢看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尤其是《射雕英雄传》和《萍踪侠影录》,后来在好朋友的推荐下,迷上了古龙、李凉和温瑞安等人的作品。

    而古龙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往往是最奇特的,就算很多情节叶笙早已想不起来,却绝对不会忘记书中的人物。

    譬如快活王、陆小凤、牛肉汤这些名字,叶笙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什么时候牛肉汤跟快活王扯上关系了?

    “我的男朋友是陆小凤,陆小凤有个好朋友叫沈浪,而沈浪的仇人就是快活王……”牛肉汤微笑道,“我觉得,朋友的朋友是朋友,敌人的敌人也是朋友……”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确定?”

    “确定。不过,我以前只知道,陆小凤相交遍天下,朋友很多,其中以‘剑神’西门吹雪最出名,却想不到陆小凤竟然和沈浪也成为了好朋友。”叶笙苦笑。

    在以前,他确实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这是因为,陆小凤和牛肉汤是《陆小凤传奇》中的人物,而沈浪和快活王是《武林外史》中的角色,很少人会将陆小凤和沈浪联想在一起。

    不过,在这个奇特的时空中,就算陆小凤和魔王宋江称兄道弟,估计也很正常吧!甚至那些古龙笔下的人物,也是可以无限次复活的……

    如果快活王也是可以无限次复活的话,那么叶笙要摆脱他的纠缠,就必须不断变强,变得更强,让任何人都不敢来打他的主意!

    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就得罪了快活王,以致只能逃亡到大沙漠中,这是叶笙的不幸;但是,他有通天塔、天机伞和时光鸡,又是他的大幸。

    看来,有个叫太上老君的牛掰师父,真是叶笙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啊!

    这种时候,大鼓没有说什么,就像一只肥肥胖胖的蝴蝶一样飞走了。而绣花鞋也没有说话,也走了,走时的脚步声当然要比来时轻得多。

    “你出这么多钱帮我,为什么?”叶笙忍不住问。

    “因为我和陆小凤都很讨厌快活王,因为陆小凤不在我的身边。”牛肉汤叹了一口气,“如果以后你看到他,而他又遇到难以解决的麻烦,请你一定要帮助他。”

    她口中的“他”,自然就是陆小凤。

    传说中有四条眉毛,“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陆小凤。

    “虽然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有信心,但是像陆小凤这种人,我是一定要跟他做朋友,绝对不会做他的仇人。”

    叶笙开怀大笑:“不过,我现在只想做一件事。”

    “什么事?”

    “现在,我只想喝一碗又滚又烫的大碗牛肉汤。”

    “而且还要是我亲自炖的。”牛肉汤嫣然一笑。

    叶笙大笑:“必须的。”

    牛肉汤很快就端上来了,果然又滚又烫,而且是用特号大碗装上来的。汤已经炖得比米汤还浓,汤里的肉是用牛身上三个最精彩的部分集合到一起炖的,牛是一条最精彩的牛。

    像这样的一碗牛肉汤,如果配上两三个硬面馍馍、一碟云南大头菜,再配上一碟兰花豆腐干和一包花生米,来下山西老汾酒,就算有人用两百八十六样菜的满汉大全席来换,你也会说:“不换。”

    当然是不换的,换了就是乌龟了。

    (本章完)

第108章 牛肉汤() 
    叶笙当然不是乌龟,也不是王八,而是吃客、饕餮之徒。他喝了几口汤,吃了几块肉,就闭上眼睛,从鼻子里慢慢地吐出一口气。

    “是腱子肉,小花卷腱子肉,三分肥的牛肋条,再加上一点白腩和牛筋。”叶笙叹着气,问牛小姐,“这条牛更精采了,是不是从小用酒拌小麦喂大的?”

    “是。”

    “这碗牛肉汤,是不是已经炖了四五个时辰?”

    “是。”

    “可是我刚坐下,你的牛肉汤就端上来了!”

    “我要去求人时,牛肉汤总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牛小姐微微一笑,“因为,我外婆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我从来也没有忘记过。”

    “她说什么?”

    “她常常告诉我,要去抓一个男人的心,最快的一条路,就是先打通他的肠胃。”

    “她说得好!”叶笙大笑,“你外公一定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有福气!”

    牛小姐嫣然一笑:“他也比这个世界大多数男人都胖。”

    古龙笔下的美女们,大多有着比较浪漫诗意的名字,譬如移花宫的怜星与邀月,《浣花洗剑录》里的水天姬,《天涯明月刀》里的明月心,《楚留香传奇》中的秋灵素……

    即使是普通名字的女孩儿,古龙也会给她一些特殊的浪漫感觉,如苏蓉蓉的温婉大方,孙小红的敢爱敢恨,薛冰的刁蛮霸道。

    但是,在《陆小凤传奇》之《凤舞九天》、《剑神一笑》两部作品中,古龙却创作了一个名字“俗不可耐”的尤物——牛肉汤。

    在古龙的《陆小凤传奇》系列的《凤舞九天》中,牛肉汤是岛主小老头吴明的徒弟,虽然煲得一手绝妙天下的牛肉汤,却心狠手辣,与宫九一起追杀陆小凤,令其狼狈不堪。

    而在《剑神一笑》中,牛肉汤又摇身一变,成了陆小凤的红颜知己,为了救陆小凤,费尽心思地去找老实和尚、司空摘星和西门吹雪来帮忙。

    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人实在难以理解,因此有人怀疑,这两部作品是由两个不同的人代笔而成,故而对于牛肉汤的定位南辕北辙。

    也有人认为,《凤舞九天》创作于1978年,本是《陆小凤传奇》的最后一部作品,但是由于经济原因,古龙在时隔三年后创作了《剑神一笑》。

    由于时间隔得较长,因此古龙误将沙曼记成了牛肉汤,其作品随后在报纸上连载,也无法修改,于是将错就错……

    沙曼是《凤舞九天》中陆小凤最爱的女人,最后与陆小凤一起归隐江湖。

    当然,也有人认为,牛肉汤并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人,而是古龙人生后期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理解的一个真实写照。

    不管是心狠手辣的牛肉汤,还是红颜知己的牛肉汤,至少她们都会做菜,而且都煲得一手好汤。

    汤已经炖得比米汤还浓,肉是用牛身上三个精彩的部分集合至一起炖的,牛是一种最精彩的牛。

    这样的一碗牛肉汤,或许比不上鲍翅海参,但是对于离家久远的浪子们来说,却足以让其心动。

    从1963年到1980年,是古龙创作的巅峰期,也是古龙经济上最为富足的时期。

    因此,他流连于夜店,声色犬马,贪恋酒色。此时的他,身边不缺女人,对于爱情和婚姻并不太在意。

    但是,从1977年开始,因为过度饮酒,导致肝病,古龙的健康每况愈下。

    而1980年的年底,由于在一次酒宴上与人发生争执,古龙被砍至重伤,加上输入了带有肝炎的血液,从此健康更加恶化,婚姻也再度触礁。

    或许正因为如此,古龙对于爱情与婚姻的态度,出现了转变。

    在他看来,再漂亮的女人,也比不上懂得煲汤、照顾男人的女人珍贵,因此他对于牛肉汤出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叙述。

    如果说《凤舞九天》里的牛肉汤,只是古龙的“**”,那么《剑神一笑》里的牛肉汤,则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

    虽然陆小凤没有给牛肉汤一个妻子的名分,但是至少陆小凤知道,这样的女人,不能错过。

    或许,经历过很多事情后,古龙才明白,再漂亮的女人,也比不上懂得煲汤、照顾男人的女人珍贵!

    ※※※※※※※※※※※※※※※※※※

    叶笙从山顶下来,回到黄石镇的时候,还没到晚上十二点。

    不过,他很快就遭到了袭击。

    先是飞来一堆木料,又射来一蓬寒光,狠辣无比。

    叶笙跃到半空,顺手抄起一块木板,身子弹起,手里的木板也迎着那一蓬寒光拍出去。一连串轻响过后,暗器都已钉入木板中。

    只听见那堆木料后有人在低喝:“好一个叶笙,好轻功!”

    “你是谁?”叶笙喝问着,正想往那堆木料后扑过去,却想不到对面屋顶上已经有一道刀光如青虹般掠起,凌空一转折,就激箭般向他刺了过来。

    这一刀又快又险,一刀就想将他刺杀,所以完全没有再留余地。

    叶笙并没有退缩闪避,反而迎着刀光飞身急扑上去。

    刺客显然吃了一惊,刀光一抖,想在半空中反削叶笙的咽喉,可是力量已经不够。

    叶笙忽然伸出食中二指,一下子就捏住刀锋,用力往前面一送,一股真力由刀锋传至刀柄。

    刺客的虎口立刻被震裂,握刀的手刚松开,刀柄已撞在他的胸口上。“喀”的一声,他的肋骨已经被撞断了两根。

    叶笙虽然不是陆小凤,但是要模拟出他的成名绝技“灵犀一指”,好像也不如何困难。最关键的是,有天机伞的护体金光帮忙,他根本就不会受外伤,最多是被震伤而已。

    但是,在水浒世界中能够震伤叶笙的人,也不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刺客显然做不到。

    这个刺客从半空中跌倒在地上时,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发出仿佛野兽垂死时的叹息。他的刀已经到了叶笙手里,刀锋也已到了他的咽喉要害上。

    其实,他的刀法和轻功无疑也是第一流的,只是他不该看轻叶笙而已。

    叶笙打量着这个穿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以黑巾蒙面的刺客,惊异地发现,就算自己早已运转天眼通,也无法看穿他的真面目!

    在此人的脸上仿佛有一层雾,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楚。由此可见,要么是他有极厉害的伪装术,要么是他戴着隐匿效果特别好的人皮面具。

    当然,叶笙的天眼通加上杨戬战衣的根源之目,时间一长,还是可以看清楚的。于是,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刺客,非要看个明明白白。

    这个人吃惊地看着叶笙,惊慌的眼神中,瞳孔已收缩。

    叶笙忽然发现,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人影一闪,剑光一闪。幸好,他的反应够快,才没有死在这一剑下,因为他已经拧身挥刀。

    尽管他的衣襟还是被寒气森森的剑气所划破,但在剑光闪动中,他已看见一个满头白发苍苍的紫衣老妪。

    但是,他也没有看清她的脸,因为在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根本不容许他观察思索。

    (本章完)

第109章 又见凶器() 
    紫衣老妪一剑刺下,叶笙反身挥刀,那个被撞断肋骨的刺客就已滚出去。老妪的剑光再一闪,叶笙再退,退到那堆木料前。

    本来他似乎已经想好反击的方法,最少也已留下了退路。可是他既没有反击,也没有再闪退。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个老妪手里用的剑,赫然是公孙胜的佩剑。

    而那把杀死公孙胜的奇特匕首,在老妪的另外一只手中。

    此时,那把剑和那把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叶笙的心脏。

    不过,就在这一瞬间,剑和匕首竟然连半分都没有法子再往前刺了。剑尖和匕首,忽然一下子就都被叶笙的两根手指捏住。

    叶笙的左手和右手上的食指和中指,竟然都是灵活无比,就像有神鬼的符咒附着一样,甚至好像已经和他的心意完全相通。

    只要他的心一动,对方的兵器就会马上被他夹住。因为无论多么快的兵器,也不会有他的心动得那么快。

    如果有人问:“可是那个时候,你的手为什么刚好就在你的心脏附近呢?你是不是已经算准了,对方的兵器一定会刺向你的心脏?”

    那么,叶笙肯定叶笙只是笑笑,不会回答。

    因为,这种事根本无法回答。在生死存亡间的一刹那,有很多事都是无法解释的。也许那是他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也许那是一瞬间的灵感,也许那只不过是运气而已。

    剑客的剑被人捏住,简直就好像他的手脚已经被人绑住了一样,对心理的打击也会更严重。可是,这个紫衣老妪无疑是第一流剑客中的超级高手。

    她不但剑法快,反应更快,判断也很正确。因此,叶笙一捏住她的剑和匕首,她就立刻松手,然后用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掠了出去。

    她当然是向上掠起的,角度非常倾斜。为了避免对方的后手,这种角度无疑是最安全的一种。可是,她还不放心,在掠起之后,还凌空翻了一个身,变成另外一个更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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