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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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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性,认定白天很安全,我们偏偏在白天发起攻击,至于你们会睡得醒不过来根本不算事,我有办法让你在几秒钟之后清醒。”宁小梦:“怎么做?”在她想象中,觉得应该是泼冷水之类的做法。巫喜:“我会让你们喝一点我的血,这样的话,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你们就可以保持我的一些特性,那就是白天的时候可睡也可以不睡,而且就算进入休眠,也会很容易醒过来。”宁小梦想起了一些从前听过的传说,据称喝能力超强的吸血鬼的血,自身也会获得飞跃般的提升,这事想来是有可能的,自己刚成为吸血鬼就比较厉害,或许就与自己的引领者是潘无道有关。武胜宽:“我在白天的睡眠程度也很浅,只要洞外的小破庙里有人进入,我就会醒过来,确认没什么问题之后,我又会接着睡,你们是不是也可以喝一点我的血,那样的话,可能就会像我一样睡得不深。”宁小梦:“不好,我才不要像你一样。”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2。第272章 迷幻状态() 
宁小梦张开嘴,准备迎接一次新的体验。巫喜伸出右手,用小刀将掌心刺了一个小洞,让血从中涌出,直接喷涌到宁小梦口腔深处。吸血鬼的血液与人类的血液不太一样,温度较低,口感有差异。一些奇妙的记忆涌入到宁小梦的思维当中,那是一些久远而奇妙的往事,她看到了万年之前的世界,那会儿的人生活真是简单,甚至都不怎么穿衣服,一个部落的规模很小,往往只有几十人或者上百人,没有城市,没有货币,经济活动还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当时还实行母系认同,只知母亲是谁,不清楚父亲是谁,而巫喜当时是一名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原来这位老吸血鬼真的活了很久很久,也许没有一万五千万,但是绝对在万年之前,因为宁小梦看到了最近一纪冰河期的特征,稍微高一点的山峰上都有大量的积雪,非常寒冷,谷地当中有一些植物顽强地保持着绿色,溪流当中有小冰块飘浮,这时的人们生活非常不容易,只有那些运气最出色生命最顽强的人才能够生存并且让自己的基因传承下去,繁衍出后代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画面中,巫喜成年了,大概有十七岁,不再瘦弱,已经成长得比较结实,有点像现在的样子,能够用石刀来剥下野兽的皮,把血淋淋的肉割成小块,然后分送给周围的人,大家就这么捧着肉生吃,像是很香甜的样子。宁小梦没有机会弄清楚巫喜是怎么成为吸血鬼的,饮血已经结束,她嘴里再也没有滴入什么液体,而那只手也移开了。她还想喝,因为刚才的饮血过程实在很愉快。巫喜:“现在你是否感觉自己变强了一些?”宁小梦摇头:“没啥感觉,但是你的血让我感觉很亢奋,非常爽,好想再喝点。”巫喜:“再让你喝下去的话,我就会难受了。”在宁小梦处于迷幻状态期间,武胜宽和潘无道都分别喝了一点巫喜的血。这样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赐予,活了很久的吸血鬼往往具有更强的能力,更多的见识和经验,而血液是灵魂的载体,年幼一些的吸血鬼可以从这样的血液当中获取一些奇妙的信息,甚至有希望掌握一些新的本领。潘无道舔了舔嘴唇,在宁小梦眼里,这是一种极富诱惑力的举动。武胜宽傻笑着说:“巫喜的血真好喝,简直就是无价之宝,我爽呆了,非常感谢。”巫喜冷冷地:“我知道。”潘无道开心地说:“我看见了蛮荒时代的生活,那时候作为一名血族是很奇妙的事,可以充当一个部落的保护神,带领着族人去战斗。”巫喜:“那时的我保护自己的部落长达四百余年,这期间消灭掉了很久其它的部落,俘获了许多的小孩,最终当我发了疯不得不离开部落去休眠的时候,族人已经形成了城镇,拥有六千多人口,并且还征服和占据了邻近的一些部落。”宁小梦:“伟大的文明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我猜测,在人类发展过程当中,血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伟大作用。”巫喜:“现在大家睡觉去吧,天亮之后,我会叫你们起来用早餐。”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3。第273章 梦境() 
休眠中的宁小梦仍然在消化和吸收那些来自巫喜血液的信息,只是以另外一种奇妙的方式。 她梦到了自己在追逐野兽,在冰雪荒原中,她追上鹿群,用手里的石斧砸断鹿背部的脊柱,让它们丧失行动能力,她下手极为凶狠,并且准确,每一次出手都能够选择最合适的时机,让灵巧而警惕的鹿无法逃避。她还梦到自己和族人一起围攻身上长了许多毛的大象,对付这样的猎物是非常危险的事,往往会导致族人伤亡,因为使用的武器太简陋,一般就是削尖的木棒或者竹子制成的投枪,还有就是顶端装了石制矛头的长矛,还有石斧和石刀,而长毛象的皮很厚也很坚实,想要让其丧失行动能力是非常艰难的事。她跳到了长毛象的背上,把手里的石矛插进去,热血涌出,弄得她浑身都是,而长毛象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奔跑,并且不断试图用长鼻子来抽打她,她必须得非常小心才能够避过这样的攻击,对付这样的猎物是非常危险和困难的,但是没有别的选择,因为族人需要食物来度过寒冷的冬季,但是最近想要猎取鹿和野猪以及岩羊已经成为不可能实现的事,那些动物不知躲哪里去了,难以找到,而躲在地洞里的兔子和野鼠个头太小,就算捉到一窝也不够族人吃一顿,河水和湖全都冻结了,无法捕捞其中的鱼虾,只能冒着生活危险去捕猎大象。在梦里,宁小梦时而觉得自己就是巫喜,时而又觉得那是自己。有一会儿,她梦到自己在参加战斗,手握长矛混在一群族人当中,冲向集结好的敌人,在危险和血腥的战斗当中,她游刃有余,动作快捷而灵活,仿佛一条小鱼穿行在水草当中,而她手里的长矛每一次出击,都会导致一名敌人倒下,在短暂的零点几秒钟之内,长矛往往能够准确地逮到机会刺穿敌人的胸廓,甚至可以精确地扎进肝脏或者心脏。这样的战争规模并不大,往往就是一两百人在一起的混战,有时甚至交战双方加起来仅有几十人,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一般都是自制的矛或者石刀以及石斧,有的人甚至握着两块石头就来拼命,其中一些人还是尚未发育充分的孩子。这样的战斗虽然规模很小,与后世的大军团作战完全没法相比,但是残酷性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获胜方会把失败一方没来得及逃走的战士全部杀死,一个都不留,没有饶恕,没有投降,不会留下俘虏,失败一方的部落会被洗劫一空,而所有财物和储存的食物都会被拿走,所有成年的男人都会被杀死,只有小孩和年青女人会被当作战利品带走,成为奴隶。在这些乱糟糟的梦境当中,她学会了如何更有效地使用武器,如何更快捷地对目标发起闪电般的一击,这样的攻击无论对野兽还是人或者吸血鬼都同样有效,巫喜的血液把这些信息传承给她,影响她的思维和性格,让她在茫然不觉当中变得更强。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4。第274章 武器() 
早晨,宁小梦被唤醒,啃了三只血冰,然后又接着睡。现在她已经没办法炒股,而燕妮的账户坚决不给她玩,所以没必要再关心股市,尽管跌得很难看,却也没机会抄底,于是就这么一直睡。到了下午十四点,巫喜把三只血冰分别放在三位血族的嘴里,就这样的方式唤醒了同类,然后又弄醒午睡的燕妮,说该出发了。看不到一点战斗之前的肃杀和悲壮,大家都很轻松,好像去玩耍似的。血族的恐惧情绪一般都比较淡,这是一种奇妙的现象。只有燕妮显得忧心忡忡,但是她此前已经被排除在行动之外,她的任务被安排为在大街上放哨,如果差人来了,就打电话通知,如果行动失败了,她就独自逃命去。宁小梦与许天财通了一次电话,问到了魏中坚目前可能会在的几个地方,还有一些狩魔族成员聚集的区域。巫喜对这样的情报表示担忧,觉得可能会有陷阱在等着自己,因为那个许天财很可能是双面间谍,见谁有机会胜出,就站在哪一方。武胜宽:“那样更好,就喜欢刺激的战斗,那样打起来才有意思。”宁小梦:“我们可以靠近那里,找地方躲藏起来,进行认真的观察,确定许天财没有骗我们之后,再去进攻他们。”巫喜:“好像只能这样。现在来分发武器,你们看看喜欢什么就拿走,用过之后也不必考虑归还。”大家进入红彤彤客栈的地下室,看到了巫喜的大棺材,还有那些挂在墙上的兵器,刀枪剑戟都有,还有像狼牙棒和流星锤这样的奇门兵器,做工都很精致,其中一些明显是古董,价值不菲,让人担忧如果砸坏了怎么办。考虑到古代的冶金技术甚至远不如现在,那时候根本不可能做出什么削铁如泥的宝剑之类神兵利器,当然现在也不可能,但是应用现代工业技术制作的刀剑绝对比古代的质量过硬。宁小梦问:“巫喜前辈,你用什么兵器?”巫喜拿了一柄半米长的短剑和一把鬼头大刀:“我喜欢用这两样,当然,枪也得带上,如今不再是暴力砍杀的时代了。”宁小梦想起先前睡觉时经历的梦境:“还以为你喜欢长矛。”巫喜:“在开阔的战场上,长矛比较好使,但是我们与狩魔族的战斗多半会在室内进行,长矛首先是不便携带,再者也不适合在狭窄的区域施展,考虑远程攻击的话,长矛不如手枪好使。”宁小梦:“你这里有枪吗?”巫喜:“有啊,这些年来我收集了一些,偶尔我还用枪去山里打鸟或者打野兔,这是因为只有这两类动物可以打,大型动物早绝迹了。”稍后,宁小梦选择了两只手枪和三只手雷还有一把鬼头大刀以及两把短剑和一把菜刀。自从在超市里那种袭击魏中坚之后,她对于菜刀就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总觉得这是非常好的武器,不仅可以用来切肉,把鸡鸭砍成小块,还可以切萝卜,切水果,斩人的脖子。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5。第275章 品德高尚() 
武胜宽没有用枪,而是选择了一些古董飞镖,一共十四把,这些玩艺儿外形笨拙而沉重,每一只至少有八百克左右,此外还拿了一只唐代出品的流星锤和一把不知什么时候做出来的青铜古剑。潘无道选择的武器与宁小梦大致相同。燕妮选择了一枝模样奇特的古董手枪,还有一把青铜匕首和一柄据说产于汉朝的铁剑,因为这剑有陨石的成分在其中,所以不会生锈,历经千年保存完好。感觉她考虑的主要是武器的价值而不是性能,两件古代兵器确实非同小可,就算拿去卖给施家,估计也能换来近六百万到八百万元,若是能够送到境外的拍卖行里委托出售,完全有可能拍到上亿元。巫喜对于这些价值惊人的武器被拿走一点不介意,真是一位大方的女吸血鬼,品德高尚到不可思议。宁小梦心想,如果所有的同类都像这位老前辈一样慷慨就好了。每一个的手里和身上都带着很多的武器装备,行走时难免弄出频繁的叮铛声,而且每一个的衣服都被撑得不成形状。宁小梦沮丧地想,为什么游戏里那些美女角色可以风姿绰约地背着兵器到处转悠,还可以把一时用不上的玩艺儿收到空间袋或者什么隐秘空间里存放着,而自己却要把所有的家伙都带在身上,包括看上去很危险的手雷,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火的枪,就算弄一件宽松的长袍穿上,也无法遮掩住这些危险的金属物品。临离开之前,巫喜召开了员工会议,叫他们继续干下去,好好经营红彤彤客栈,她不在期间,薪水翻倍,年终奖每个两万五千元,客栈的赢利存入固定公用账户。稍后,大伙出发,巫喜开着一辆大块头的f150,看着很耐撞的样子,武胜宽与她同车,宁小梦驾驶自己的车载着潘无道和小狗还有燕妮。有点出乎预料,高速公路居然很畅通,仅仅只过了一个半小时,就已经回到了山京城。巫喜把车停在路边,然后告诉宁小梦离开自己的车,进入皮卡内,说这样可以避免被认出来。宁小梦觉得这个很有道理,因为狩魔族成员确实有可能认识她的车牌,而且她不希望自己的车受到任何损伤。于是她的车放到了路旁收费停车位上。大家都钻到了皮卡车内。燕妮显得很紧张,不断地尝试拔枪的动作,以此来排解焦虑情绪,不时还问出这样的话:“像不像西部牛仔?”宁小梦:“非常像,尤其像土匪的姘头。”武胜宽:“应该说得委婉一点,比如压寨夫人。”一不小心,燕妮手里的枪走火了,砰一声巨响,子弹打穿了车顶,弄出一个可以透光进来的小洞。宁小梦:“天啊,你差点把我吓死。”巫喜则平静地说:“你忘记了枪不用的时候必须关上保险吗?先前我提醒过你。”燕妮:“抱歉,真是忘了。”武胜宽:“建议你把枪给我保管。”燕妮:“可是我握着这枪才有安全感。”最终枪还是由她掌握。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6。第276章 优秀间谍() 
宁小梦坐在大块头皮卡车内,手里握着枪,嘴里吹着口哨,是星球大战的旋律,以这样的方式来为自己壮行。 她觉得那曲子很有感,让人听了会亢奋,只是最新的这个片子原力觉醒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看。车子的行进方向是许天财所示的狩魔族聚会地点。燕妮在山京长大,对大部分街道都挺熟悉,所以由她负责指引方向,告诉巫喜往哪边去。武胜宽则努力保持清醒,施展强大的感应能力,负责侦察。之所以选择先去攻击狩魔族成员,是因为不确定魏中坚在哪里,而攻击较弱的那些成员,也是一种良好的策略,若是成功的话,可以削弱对方的实力。潘无道若无其事地打磨手里的刀,看上去已经非常锋利,不知能否吹毛立断。燕妮兴高采烈地说:“咱们很像一只伟大的军队,目前正乘坐战车往前去杀敌。”巫喜冷冷地说:“四个吸血鬼和一个弱女子,就能构成一只军队吗?”燕妮:“我觉得咱们正在去做的事非常伟大,至于是否算得上军队,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巫喜:“待会如果开始行动的话,你在车里待着,如果情况不妙,而你已经无法接应我们的话,你就把这车开走,把你拿的古董兵器卖了,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享受下半生吧。”感觉有些安排后事的味道,难道她有什么不祥预感?有些时候,资深老血族往往具备各种奇异的预见能力。燕妮:“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我们一定能够大获全胜的。”这时宁小梦再一次和许天财通电话。传递过来的消息很令人激动:“一共十三名狩魔族成员正乘坐三辆黑色的奥迪车沿着李莲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他们打算去潮汕海鲜城吃饭。”宁小梦:“快告诉我车牌号码,还有就是他们的特征,如果能够说出他们的车准确位置在哪里则最好。”许天财:“我不记得车牌号,但是那帮家伙很醒目,你不可能认错。他们已经在六分钟之前离开,而我因为要向你提供信息,所以没有跟着他们去。再见了,祝你和那位漂亮的先生一切顺利。”这事显而易见,间谍仁兄怕自己被误杀,所以不敢和同伴在一起。由此可知,这家伙还真的是一名优秀好间谍。这时大街上车不算很多,因为并非交通高峰期。燕妮:“我知道潮汕海鲜城在哪里,如果没弄错的,我们前面应该右转,然后再左转,运气好的话,有希望在大路上截到他们。”巫喜立即驾车右转。宁小梦:“好机会,可以表演一场街头仇杀,就像黑帮电影里那样,酷毙了。”潘无道:“在大街上杀人是不可想象的事。”宁小梦:“他们那一伙有术士和狼人,可能还有吸血鬼,如果等他们到了餐厅,不等我们靠近,他们就会提前发现,突然袭击将成为不可能的事。”潘无道:“若是我们当街用枪射杀那帮家伙,接下来会面临全国通缉,连同类都会讨厌我们,因为我们的行动会毁掉许多血族的平静生活。”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7。第277章 闯红灯() 
巫喜驾车驶入李莲英大道,迎着那伙狩魔族可能前来的方向而去。 燕妮戴上了帽子和太阳镜,显然打算隐藏自己的模样,以免将来被通缉。巫喜平静地说:“希望能够在一个路口遇上他们在等红灯,那样的话杀起来比较方便和顺手。”宁小梦:“只要我们别显示超能力,坚持用枪和手雷来办事,就可以让绝大部分人认定这是一场黑帮冲突,类似的事频繁发生,很多时候只是新闻不报导罢了。”潘无道:“这样做了之后,我们很可能会面临大麻烦。”巫喜:“一次性干掉十几名狩魔族的机会太难得了,不可以错过。”武胜宽:“就是,千年以来,这帮孙子一直跟咱们过不去,必须让他们吃些苦头,知道不应该主动惹血族。”宁小梦:“老公,如果在路上遇上他们,你能不能想办法把最前面的那辆车弄停下?”潘无道:“我的力量不足以让车停滞,至多只能弄瞎司机的眼睛,就像从前做过的那样,若是司机也拥有一些超能力,我很可能无法做成。”武胜宽:“这是小事,看我怎么扔飞镖,直接击杀司机就可以了。”前面有车辆追尾,导致交通堵塞,而视野里却没有看到那三辆黑色奥迪。宁小梦:“希望那三辆车紧挨在一起,别分开。”燕妮:“这个就很成问题了,他们在街上行驶了几公里之后,多半会被其它的车隔开。”巫喜淡淡地说:“希望这不会是陷阱,最讨厌遇上埋伏了。”宁小梦:“若是那许天财敢耍我,我真会灭他满门,杀光他的师兄弟,来个鸡鸭不留。”武胜宽:“难道不是鸡犬不留吗?”宁小梦:“我喜欢狗,也喜欢猫,这两种动物是不可以杀害的,别的就不管了,无论是猪还是驴,全灭掉。”武胜宽:“我感觉到了,前面有狼人,正在迅速靠近。”宁小梦立即拿出枪,打开保险,做好了射击的准备。巫喜:“我看见了,就在对面的路口。”潘无道:“应该闯红灯过去,趁着他们停下。”说话同时,他把车窗玻璃放下。燕妮:“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巫喜:“放松心情,不要焦虑,保持镇静的话,他们就不容易察觉我们的到来。”宁小梦:“我正深呼吸,希望这个有用,我并不害怕,就是很难克服紧张,因为我就要生平第二次亲手杀人了。”燕妮:“难道你前面杀过人吗?砍魏中坚脑袋那个不算的话。”宁小梦:“我在地宫里的时候曾经把一名胖胖的术士抓起来扔到墙上,把他身上的骨头弄断了许多,他还没断气,被我拖回去交给了鱼玄机,准确地说,是我杀死了他,如果这个不算的话,那么待会就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巫喜平静地说:“准备射击,我要闯红灯过去了。”路口另一边的左转弯车辆正陆续驶出,现在闯过去其实没什么难度,也并不危险。巫喜一手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拿起了枪。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278。第278章 血与火() 
皮卡车闯红灯开过去,没有听到骂声,甚至没有喇叭声,看来本地人民的素质真的有所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又上了新台阶。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那三辆形成一排的黑色轿车内的人正处于非常开心的状态,有的在唱歌,有的在抽烟,有的在喝酒,有的在挖自己鼻孔,总之很嗨,并且毫无防备。巫喜小声嘀咕:“到了现在,除了开枪射他们之外,我再也想不出其它还有什么可做的事。”潘无道:“我射第三辆,巫喜前辈射第二辆,娘子开枪射最前面那辆,武兄和燕妮机动灵活地攻击我们错失的目标,不要慌乱,避免误伤,宁可错失机会也不要打中自己同伴。”燕妮:“明白。”武胜宽笑呵呵地:“没事的。”这时皮卡已经到了和三辆奥迪车近似于并排的位置,之间仅仅只是隔着并不结实的栅栏,距离近到仿佛伸手就可以摸到,而那些术士和狼人丝毫没有察觉大难临头,仍在嬉笑打闹,仿佛他们是逃学出来的玩的不良少年似的。巫喜放开了方向盘,任由车子缓缓驶过,双手各握一枝枪,对着外面开始射击,子弹打碎了对方的侧窗玻璃,击中了那几位片刻之前仍在欢声笑语的家伙,血雾溅起,伴随着尖厉的惊叫声。宁小梦有点惊讶地发现,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起突然袭击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就像扔石头打面前三米之外的广告牌一样简单容易。对方无法躲避,因为轿车的空间太狭小,而车门并不能阻挡子弹,电影里用车门充当掩体的事是很不靠谱的瞎编。武胜宽从皮卡车的右边车窗钻出去,站到车顶上,开始扔出巨大笨重的飞镖,每一镖出去都能够准确命中某个人或者狼人的身体,这些飞出去的玩艺儿完全消失在被攻击者的躯干当中,估计尖锐的那一端会刺穿身体伸出去。宁小梦打光了枪里的子弹的之后,燕妮终于得到了发挥的机会,用她的古董小手枪对着最近的那辆轿车内已经奄奄一息的重伤员开火。此时站在车顶上的武胜宽开始扔装满了汽油的玻璃瓶,在扔出之前,这些瓶子缠在瓶口上的布条已经点燃。三辆轿车迅速起火燃烧,还没死透的血族试图逃跑,成功打开了车门之后,却在阳光和身上的火焰同时侵袭中倒下,发出惨厉的叫声,满地打滚,被驶过的车辆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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