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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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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桂花平静地:“只有生的,还有渗血的那种。”
燕妮:“我可以带一些猪肉走吗?”她的想法是,如今猪肉那么昂贵,一千克得三十几元,拿走一些放冰箱里,明天用电磁炉煮熟了和小狗分着吃也挺好。
杨桂花:“我无所谓,你随意。”
此时在室内的桌子旁边,有一伙狼人正很绅士地享用那些切成片的生猪肉,这些肉带着皮,切成三毫米左右厚度的大片,整齐地码在不锈钢大餐盘内,喜欢吃肉的人看到了一定会很开心,而这些狼人身前围着雪白的餐布,拿公用的大摄子把肉片挟到自己面前的陶瓷盘子里,然后叉子和小刀把肉片切割开,再用送到嘴里。
而吸血鬼们则把塑料管插到塑料袋子里,从中吸取猪血。
用餐者基本上不弄出任何声音来。
一些吸血鬼以及狼人在闲聊,喝酒。
宁小梦也在喝猪血,并且发现这个血的味道和人血还真是有点像,也不清楚经过了怎样的处理工艺。
但是喝到胃里之后没有任何亢奋的感觉,没有悦愉感,完全体验不到喝人血时那种非常爽的美好体验。
仅仅只是能够用来充饥罢了,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功效,那就是不至于挨饿罢了,就像人因为别无选择而吃生玉米粒那种感觉。
与这样的食物相比,医用全血完全称得上琼浆玉液。
宁小梦问:“你们一直喝这样的玩艺儿?”
杨桂花:“大部分时间是,偶尔外出狩猎,搞点热血享受一下,或者花钱买一点人血打牙祭,有时本地的血族会卖给我们或者送给我们一些医用血浆。”
宁小梦:“这个派对很不错,但是这个猪血——”
杨桂花压低了声音:“没办法,我们要在这里就读,就得接受这样的差劲食物,如果让校方知道我们去城里狩猎,那么我们就会被当成祸害清除掉,或者有狩魔族以及吸血鬼猎人找上门来。”
宁小梦:“嗯,为了安全考虑,这个我能理解。”
杨桂花:“其实在这里就读的血族都是阔佬,但是因为受限制太多,所以只能接受这样的破食物,很糟糕对吧。”
宁小梦:“校方同样也给了我俩猪血供应票,可以拿着票去食堂领取与这个一样的食物。”
杨桂花:“你来到这里一个星期了,难道还是第一次喝猪血?”
宁小梦:“是啊,一直在喝人血。”她没说出来的是,不但食物供应充足,还抽空制作了一些血冰,因为朱正刚是个好血头,挺有办法的,不但从校内拉学生来献血,还把公园的工作人员以及保安或者校外的陌生人也拉过来献血,只是花钱比较多,但是无所谓,按照目前的价格每天喝人血,维持五百年都不可能让她和潘无道变穷。
杨桂花:“你考虑过可能会惹上麻烦吗?”
宁小梦想起沈良的承诺,这家伙说与这座城市的狩魔族和吸血鬼猎人打过招呼,只要别搞得太过火,就装作不知道,由此推想,应该没啥事,不过这样的情况还是别说出来的好,因为太没面子,两位强大的知名吸血鬼,外出念个书,还需要特殊照顾,像是生活无法自理似的。
她:“想过,等麻烦出现了再说吧。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狩猎,而是一直采取购买的方式,让献血者得到满意的报酬,所以呢,我认为不会有什么事。”
杨桂花:“貌似过分乐观了点,据我所知,本地的狩魔族和猎人一直在暗处盯着我们,一旦发现本校的暗夜一族有什么逾越之处,就会寻机发起攻击。”
宁小梦:“先前你说过你们偶尔狩猎,那是怎么一回事?那些咱们的宿敌对此不管吗?”
杨桂花:“我们只吸坏人的血,比如飚车党,小偷,入室盗窃团伙成员,瘾君子和倒卖毒品的,盗车团伙,人贩子什么的,顺便提一下,卖盗版碟片的小贩和一般的****成员不在狩猎目标范围之内。”
宁小梦:“哇呜,你们简直就是在为本市治安做贡献啊。”
杨桂花:“是啊,这样子狩猎是很不容易的,有些惯偷都被弄得严重贫血了,有些坏蛋因为被吸了几次血而改邪归正或者离开本地了,导致我们的猎食范围越来越狭窄,渐渐无以为继。”
宁小梦:“怪不得,我看过一份统计资料,说本市犯罪率很低,治安状况远远好于别的城市。”
杨桂花:“这是因为超能力学院的人类学生也常常出去抓坏蛋什么的,否则光凭这里的暗夜一族还真是不可能搞得这么好。”
宁小梦:“抓坏蛋是必须的吗?”
杨桂花:“是,算学分的,必须抓到几人次坏蛋,然后才能够毕业,正因为这样的规定,导致有的同学收费帮其它同学抓坏蛋。”
465。第465章 人肉()
派对的**出现在夜间零点,一位身板过分强壮的狼人女子从外面进来,拎着一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子,还有一只小小的保温箱。
嗅觉灵敏的狼人已经察觉到有梦寐以求的美味食物出现,提前得知有人肉可以吃。
这时燕妮已经趴在宁小梦肩膀上睡着了,从鼻孔里吹出一只透明的泡泡,时大时小,神妙无方。
狼人女子仿佛凯旋的英雄一般,洋洋得意地走到餐桌前,把那只一般用于装尸体的黑色塑料放到桌上,然后撕开,露出其中的一只肥硕的人腿。
确实是一只完整的人腿,从脚到骨盆下端,还挂着一部分屁股,很丰满,肌肉结实,脂肪也不少,挺长,可以肯定,曾经拥有这条腿的人个子比较高,是男的。
狼人们发出响亮的欢呼,由于生理特点的缘故,他们的欢呼声听起来很像寂寞的哈士奇在嗷嗷叫。
立即有狼人举起了餐刀,有些狼人则举起了刀叉。
然后女狼人打开了保温箱,里面是医用全血。
这一下吸血鬼们开始欢呼。
宁小梦也跟着胡乱叫唤了几声,以免自己显得太独特,其实她心里并没觉得很高兴,一些医用全血而已,比起猪血固然强太多,但是根本无法与刚刚从人体内流出来的热血相提并论。
那条结实的腿上的肉很快被剔下来,主刀的狼人显然很擅长此道,手里锋利的刀迅速地起起落落,紧贴着骨头,把人肉一片片切割下来,动作轻松而舒展,速度奇快,一片片被割下的肉被抛到旁边的不锈钢大托盘内,居然堆码得很整齐。
这家伙的技艺堪称神奇,可以肯定,如果他用刀去战斗,必然也会有优异的表现。
他绝对可以在短短几秒钟之内把仇敌肢解,弄成几十块。
宁小梦被这挥刀割肉的狼人表现出的神奇技艺给迷住了,此前她有一段时间曾经喜欢使用菜刀,但是如今,她见到了一个能够把菜刀用到神乎其技境地的家伙。
她决定待会问问这狼人,如此刀法是怎么练出来的。
潘无道笑着说:“娘子,你喜欢狼人正在使用的那把菜刀吗?”
宁小梦:“我不太关注菜刀,而是在看使用菜刀的那只手。”
剔肉的过程结束了,用餐开始,狼人们一拥而上,很快把人肉片抢光,有狼人干脆伸出舌头舔托盘的底部。
看得出他们都很喜欢人肉。
在大厅内的吸血鬼每个都分到了一袋血。
然后大家都喝了,一个个满脸陶醉的表情,沉浸在奇妙的幸福状态当中。
宁小梦也喝了属于自己的一袋血,在喝过猪血之后,再喝这个,感觉真是不错。
燕妮有些害怕,不敢看那狼人挥刀剔肉的情形,而是缩在宁小梦后面。
稍后,人肉被狼人们一抢而光。
挥刀剔肉的那位狼人脱掉外套和长裤,全身只剩下内裤,抱起弄得挺干净的骨头,然后化身为巨狼,开始啃咬。
内裤的质量超乎想象的好,变身之后被撑大了不少,居然毫无损毁的迹象。
人骨是很坚硬的,尤其是腿骨,必须变成狼,才能够很好地啃咬。
骨头被弄碎的声音有些刺激,燕妮抱住了宁小梦的腰,把脑袋顶在她的腋下,仿佛觉得这样才安全。
巨狼轻松地把腿骨咬碎,吸吮里面的骨髓,把关节附近较软的蜂窝状骨头咬碎吞下,弄出可怕的声音。
被剔过肉的脚上血淋淋红乎乎的,那些趾骨全都进了巨狼的大嘴,在一阵咔嚓声之后,被吞咽下去。
宁小梦觉得挺不公平,这位负责剔肉的狼人,最终只能啃骨头,而其它坐享其成的狼人却或多或少抢到一些人肉吃。
稍后,她又觉得也许这是一种奖励,没准擅长使用菜刀的这位狼人最喜欢的就是骨头而并非肉。
稍后,骨头啃完了,她走过去,站到巨狼面前,笑嘻嘻地问:“你使用菜刀的本领太出色了,如何练出来的?可以教我吗?”
巨狼含糊不清地回应:“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技巧,我一直喜欢做厨师,经常使用菜刀,日子久了,就熟练了,正所谓熟能生巧吧。”说话同时,他低下巨大的脑袋,在她的裤腿和鞋子上到处嗅味道,然后抬起头来说,“你身上为什么有狗的味,还是一位女生。”
宁小梦:“我养了一只小狗,我曾经不止一次带着它进入教室上课。”
巨狼:“哦,这样啊,好奇妙,我从来没见过能够与狗和睦相处的吸血鬼。”
宁小梦:“现在见到我了。”
巨狼:“我喜欢狗,喜欢活着的,我从来不吃狗肉,有少部分狼人吃狗肉,但是我从来不吃。”
宁小梦:“这样好,我也反对吃狗肉,反对吃猫肉,可爱的动物应该得到尊重和友善的对待。”她寻思,也许可以雇佣这家伙做守日人,负责自家住宅的安全保卫工作。
巨狼:“你可以和我做朋友。”
燕妮紧张地问:“狼人先生,我可以伸手摸摸你的头和耳朵吗?”
巨狼:“当然可以,你是女生,我并不介意你摸我。”说话同时,脑袋前伸,微微低下来一点,让她可以摸到。
此时的巨狼就像一匹马那么高大,若是端坐并且昂着头,燕妮要摸到可不容易。
看着貌似温和的巨狼,燕妮鼓足勇气,伸手触摸到巨狼有些硬的毛,还有大大的竖直的耳朵,这两只耳朵会动,可以转来转去。
燕妮在想,如果自己拥有这样一只超级大狗狗就好了,可惜,地球上好像没这么大的狗,而狼人显然不适合作为宠物。
巨狼:“我要变回人样了。”
燕妮:“其实你现在的样子更可爱,当然,变成人的时候也很可爱。”
巨狼摇晃脑袋,缓缓变回人的样子,其中有一段时间呈现半人半狼,十分丑陋和恐怖。
地面上掉了一些毛,狼人变成巨狼然后又变回来,难免会掉毛,这是没办法的事。
宁小梦乐呵呵地看着整个过程,觉得蛮有意思的。
466。第466章 养尸()
这一夜,终于盼来了养尸课。
宁还有潘无道以及燕妮提前来到了教学区,打算抢占一个靠前的位置,以便好好学习,夜夜向上。
但是来到养尸教学区域之后,大家失望了,这里根本没有椅子,没有桌子,只有一个散发出臭气的死水塘,还有一些泥泞的地面,稀疏的草,周围是一些奇形怪状的树,长得半死不活的。
没人喜欢这样的地方,游客进不来,因为外围有铁栅栏圈起来,而这里也没有风景可以看,一切都很差劲。
这里让人感觉不舒服,很阴森,光线极暗。
池塘的一端是一片湿地,里面长了一些荷叶,一些茨菇还有一些乱糟糟的水草,有癞蛤蟆在其中叫唤求偶,草丛里有青蛇在缓缓游走,一些老鼠很胆大地乱跑,还有一些蚂蝗和不知名的蠕虫在泥泞当中出没。
那些半死不活的树上没有鸟筑巢,而虫子却挺多,成群结队的毛毛虫在上面安家落户,估计从来没有人打过农药什么的。
其实就算没有栅栏,也不大可能有游客进入这里。
燕妮:“为什么要在这样的地方学习如何养尸,还以会要去医院太平间呢,我想象中的养尸术是不必用冰柜也可以保存尸体的方法。”
宁小梦:“看来尸体喜欢待在黑黑的并且发臭的水里,待会教授来了之后,我们将可以看到一些泡得苍白浮肿的尸体从水里钻出来。”
燕妮:“这样的出场方式好刺激,我可能会被吓得尖叫,你们到时候一定要挡在我前面,保护我,让我感觉到安全。”
潘无道:“好像来早了一些,得再过二十多分钟才开始上课,按照本校的一贯作派,可能得再等四十多分钟才会开始。”
宁小梦:“好无聊啊,做点什么才好。”
燕妮:“你们俩可以去树上亲热一下,我在旁边拍摄,然后可以把视频卖给血族内部杂志,小赚一票,而你俩又可以上头条。”
宁小梦干脆地回答:“不干。”
这时陆续有学生来了。
杨桂花出现,手里捧着一袋猪血,正用很淑女的姿态慢慢品尝。
朱正刚来了,抱着厚而大的教材,放下一只自带的折叠小凳子,坐在上面,然后专注地阅读。
感觉这家伙学习非常努力,可能是希望变强的缘故,毕竟他的那个超能力实在没什么用处。
东方鸟也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空空的啤酒瓶,然后就像啃烤玉米似的把玻璃咬下来,嚼烂了吞下去。
宁小梦惊愕地问:“鸟同学,你是不是很缺乏食物,饿得厉害,我给你一百元,你去买些能吃的,比如汉堡或者烤鸭还有过桥米线什么的。什么时候没东西吃了,你只要卖一点点血给我,比如两百毫升,那样的话,我可以付给你一千六百元,你省着点花,在食堂里吃饭一个月大概也够了。”
东方鸟摇了摇头:“这是我的超能力,只要是我的牙能够咬得动的东西,我基本都可以吃下去。”
燕妮有点失望地问:“上次约会的时候,为什么你没说?”
东方鸟:“你也没问,我怕你认为我在炫耀,所以也没说。”
燕妮:“我怕你的超能力是像朱正刚那样用腋窝读纸上的字之类微不足道的本领,问起来的话会伤你自尊。”
东方鸟:“你真替人着想,没事的,我很自信,因为能够吃玻璃和吃铝锅和铜锅的人非常罕见。”
燕妮:“这个瓶子好吃吗?”
东方鸟:“不怎么好吃,准确地说,不如烤鸡腿可口。”
燕妮:“那你为什么不吃烤鸡腿?而是吃酒瓶?”
东方鸟:“我必须经常像这样,保持这种能力,练习牙口,保持肠胃对异种食物的消化能力,否则的话你知道的,若是我没了超能力,那么我就没有理由再继续待在这个学校里,我的前途也就没了,我是领全额奖学金进来的,我可能是这里最贫困的人之一,一直指望着从这里毕业之后去做个正规编制内的道士或者和尚,要不就去富士康里做个工头。”
燕妮有些沮丧地说:“你的理想真够远大的。”
东方鸟:“我有什么办法,我的超能力并不厉害,不堪大用,至多就是可以去马戏团表演乱吃东西。”
燕妮:“说得也是,不过你的相貌还不错,如果你肯努力的话,还是有前途的,比如这个,去做舞男。”
东方鸟:“我不会跳舞。”
燕妮对这家伙失望透了,于是平静地说:“你可以去做鸭。”
东方鸟:“其它人也有这么说的,我会慎重考虑这个建议。”
宁小梦:“你可以吃黄金吗?”
东方鸟两眼放光:“非常喜欢,最爱这个了,你有吗?我可以表演吃黄金给你看,但是我吃下去之后,你就不用考虑黄金哪去了。”
很显然,若是真让他吃黄金,那么他会把自己拉出来的便便收集起来,从中淘金。
宁小梦:“只是随便问问,我不打算把自己的黄金给你吃,而且现在我也没有带着黄金饰品。”
她对于首饰缺乏兴趣,为什么这样她自己也不知道,除了手指上的大扁钻之外,她再没有佩戴其它的饰品。
东方鸟:“其实啤酒瓶蛮好吃的,我每天都要吃两到三只。”说话同时,他已经吃到瓶子的中段,而嘴唇和口腔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宁小梦:“我的宿舍里有不少酒瓶,每隔几天就扔一次,以后我就不扔了,你来收集吧,让你每天都有得吃。”
东方鸟诚恳地:“谢谢你。虽然我更喜欢吃猪肉和鸡腿,但还是要感激你无私的赠予,吃不完的酒瓶,我可以卖掉,两毛钱一只,卖出去五只的话,就可以买一只小包子,卖出去三十只酒瓶的话,就可以去菜市场旁边的小吃店里买一碗米线……。”
这时教授来了,拍拍手,宣布开始上课。
来学习如何养尸的学生还是比较多的,一共有五十多名,黑压压的一大片,站满了池塘旁边的泥泞地,站在后面的那些已经在怪模怪样的树底下。
幸亏宁小梦和潘无道还有燕妮来得早,所以此时处于前方,距离教授很近,当然这样也有些风险,如果后面的人努力往前挤,可能会把她们推进池塘里。
467。第467章 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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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尸课程的教授是一名中年女子,有些瘦,个子高,脸色不怎么好,过分的黄,雀斑较多,头发烫过,但是后续照看得不好,有些乱,像鸟巢,衣服很不得体,上身紫色外套,里面的衣服却是红色的,裤子有些皱,是暗灰色的,一手挟着烟,另一只手拎着酒瓶,总体而言显得懒洋洋的,无精打采,像是随时都有可能睡着。
宁小梦觉得超能力学院的教授们就能力和外表而言,其实远不如当初魏中坚率领的那一伙狩魔族,而许天财如果来这里,估计会比至少一半教授更优秀些。
女教授站在池塘旁边,连续猛抽了几口烟,然后把快要烧到过滤嘴的烟蒂扔掉,开始慢悠悠地讲课。
“养尸,简单地来说,有两种目的,一是让尸体长久不腐烂,这个比较简单容易,只要用合适的灵符,再寻觅到合适的地点,就可以让尸体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不腐烂,就比如这个池塘里,就是非常适宜养尸的地点,尸体在其中的泥泞和水草当中泡着,会莫名其妙地达到一种静谧的特殊平衡状态,就像被冰冻了似的,腐朽的过程会非常缓慢,甚至停止,有些尸体在这里面泡着,甚至会保持着某种奇异的生命力,头发会生长,指甲也会长,嘴里的牙齿也会慢慢变长,尤其是犬牙,有些尸体在这里泡上几年之后,犬牙会长出嘴唇,变成獠牙。”女教授停止说话,举起酒瓶,喝了一大口。
从弥漫开的气息可以得到,这不是什么好酒,估计是菜市场里的出售的散装玉米酒。
宁小梦低声说:“什么时候才能够看到不腐烂的尸体?”
旁边的朱正刚说:“快了,至多再过半小时。”
宁小梦:“你学会怎么养尸了吗?”
朱正刚:“基本会了,前不久我把一头小死猪按照养尸的要领如法炮制,在池塘里泡了两个月仍然挺好的,猪嘴里的牙还变长了一点,我寻思着能不能把它捞出来,送到菜市场去,卖给无良烤肉贩子,多少赚一点钱。”
这时女教授再次开始讲话:“如果我们只是把尸体保存良好,其实没多大意义,因为很少有人肯花钱雇佣谁把自家亲人的死尸完好地保存一百年,而喜欢与尸体作伴的变态人士其实很罕见,这个技术适用的市场很小,你们毕业之后想靠这个赚钱,难度太大,这个仅仅只是作为一种技术和知识,让你们学习和了解,毕竟技多不压身,多掌握一些知识还是蛮好的,当然也不是全无用处,也许某天有个重要人物的尸体需要保存,这样的话养尸术就派上用场了,你们别以为只有像这样的池塘才是适宜的养尸地,如果在座各位充分掌握了与养尸术有关的道法知识和技能,并且拥有合适的天赋,那么完全可以在狭小并且干燥的环境内创造出一处养尸空间,让未经任何化学药剂处理的尸体百年不腐,再加上一些化妆和修饰,一直保持栩栩如生的状态是可以做到的,若是还掌握了一些驭尸术,那么甚至可以让尸体隔三岔五就出来走动一下,如果还懂得如何装神弄鬼的话,没准可以混成大师什么的,那样的话就一生无忧了。”
感觉这里的教学并不怎么注意道德品质什么的,更多的考虑实用性,毕业生能否赚钱和在社会里生存是首要的考量。
女教授又喝了一口酒,然后继续讲:“我喜欢养尸,就像种花一样,尸体的成长和完好无损让我感觉非常有成就,我只擅长这个,算是家传的技能,我的祖宗在北宋的时候就开始管理义庄,对于如何照管尸体方面积累了非常多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体系,以及不对外传播的秘密技巧和方案,但是到了如今,世界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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