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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阴妻-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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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喊了起来,“她一个小丫头,我们不缺她吃,不缺她喝,还想让我们咋样?让我们家破人亡吗?再说了,我们在她身上的花的钱已经足够多了!”

    “你说的是人话?”我指着她问道,“没钱买金镯子,没钱来我这看病几千几千的扔?”

    “你是坏人,不许多奶奶喊,不许欺负妈妈!”小女孩含糊的喊了一句,张开小嘴对着我的腿一口咬了下去。

    一股刺骨的寒意从我的腿部传来,可冷的却是我的心。

    “看见没有,这孩子直到现在还在维护你们,你们的的良心让狗吃了吗?”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咆哮了起来。

    “她是我生的,我给了她命,救她又花了那么多钱,她这么做是应该的!”女人陷入了一种癫狂状态,一边反驳,一边伸手抓向小女孩,尖叫道:“你不是死了吗?你还回来干什么?你这个扫把星!”

    “妈妈,欢欢错了!”

    小女孩哭着认错,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妈妈和奶奶就是一切,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她只是想要留在妈妈身边,想要感受妈妈的温度。

    我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看事这么久,第一次有种无处下手的感觉。

    “够了!”

    一直没开口的任婶突然厉喝一声,制止了要厮打小女孩的女人,也让老太太平静下来。

    “妈妈!”

    小女孩抽泣着,艰难的吐出两个字,苍白的小脸上满是可怜。

    “小朋友,你想和你妈妈在一起,是吗?”任婶蹲下去问道。

    “嗯!”小女孩抽泣着点点头。

    任婶站起来,冷着脸看了看喘着粗气的女人,阴声道:“你想死还是想活?”

    “想活!”女人立即点头。

    “想活就听我的!”任婶说道。

    “听,我一定听!”女人连忙点头。

    “你,想不想你的孙子好?”任婶转移目光,看向了老太太。

    “想,想!”老太太也跟着点头。

    “想,你也得听我的!”任婶说道。

    老太太迟疑了一下,看了一眼小女孩,还是点了点头。

    “孩子,奶奶给你做一个新家,让你能一直跟在妈妈身边,好不好?”搞定了两个大的,任婶蹲下来,摸了摸小女孩的小脸。

    “好!”小女孩转动着大眼睛,脆生生的应道。

    任婶笑了,再次摸了摸小女孩的小脸。

    “大侄子,去下房取一个瓷娃娃!”

    站起来,任婶对我说道。

    “好!”

    我吐出一口气,略有些无奈的说道。

    这一对婆媳的想法一脉相承,那就是重男轻女。

    小女孩对她们来讲,可有可无,众筹看病,或许有那么一丝为小女孩看病的心思,剩余的恐怕就是为了敛财,为了给小男孩留下一份家财。

    在她俩的心里,女孩子始终是要嫁人的,是外姓人,能在临死前为家里做出贡献,是她应该做的。

    所以才有了众筹,她们是在利用小女孩赚钱。

    这样的人,死有余辜。

    我最初的打算也是让她们死,我甚至想好了,去张茉那求一个蛊,给这婆媳俩种上。

    这一切的打算让小女孩破坏了。

    她虽然死了,虽然没得到有效的救治,自己的亲妈亲奶奶也没把她当成一回事,但是她认这个妈,也认这个奶奶,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根本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妈妈。

    她回来,为的不是别的,她只是想要待在妈妈身边。

    就是这样,我才难受,我才心酸,她们不配有这样女儿,更不配有这样的孙女。

    “别想太多,有些事情,是要用一辈子偿还的!”

    下房内,褚墨早已经明了一切,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瓷娃娃递了过来。

    “嗯!”

    我还是难以平复心情,接过了瓷娃娃,转身回到了屋里。

    “看,欢欢,以后就住在这里,好吗?”

    任婶从我手里拿过瓷娃娃,轻轻抚了抚小女孩的头。

    小女孩没回答,而是眼巴巴的看向女人,直到女人僵硬的点点头,小女孩才脆生生的吐出一个字:“好!”

    “妈的!”

    我暗骂了一句,小女孩越是懂事,我心里的气越是不顺。

    “把手拿过来!”

    任婶没比我好多少,直起腰冷着脸对女人道。

    “哦!”

    女人慌慌张张的把手递过去,任婶拉过她的手,拿出一根针,对着她的中指使劲一刺,整个针头都没入了女人的中指内。

    女人疼的一哆嗦,刚想要喊,目光接触到了小女孩,又憋了回去。

    拔出针,任婶使劲挤了挤,一滴滴殷红的血珠冒了出来。

    任婶将血涂抹在瓷娃娃的眼睛,鼻子,嘴,涂抹完,又拿出一张黄纸,冷声问道:“欢欢的生辰八字是什么?”

    女人哈着气,说出了自己女儿的生辰八字。

    任婶冷笑一声,再次拉过女人的手,对着她的手指又是一针,借着血在黄纸上写下小女孩的生辰八字,这才松开她的手指。

    把写着生辰八字的黄纸从底座塞入瓷娃娃内,任婶叹了一口气,蹲下来对小女孩道:“试试这个新家怎么样?”

    小女孩还是没吭声,眼巴巴的看着女人。

    “试吧,试吧!”女人稍稍有些不耐烦的挥挥手,小女孩点点头,看了一眼瓷娃娃,试着往里钻,很快便消失在我们面前。

    任婶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手上的瓷娃娃,递给了女人,沉声道:“这是你闺女,拿好了!”

    女人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问道:“接下来怎么办?”

    “拿回家供上,早中晚三餐一餐不能少,逢初一十五,自己吃饭时要多摆上一副碗筷!”任婶没好气的说道。

    “供多久啊?总得有个年限吧?”老太太插了一嘴。

    “供到你们死!”

    我冷冷的扫了扫她和女人,咬牙说道。

    “啥?”老太太有些不情愿,眉头皱了起来。

    “不喜欢这样,你可以不答应,我会把欢欢放出来,让她跟着你们,这样你们死的更快!”我冷声回道。

    老太太蠕动了一下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

    “你想的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无非是想要再找一个大神,把欢欢除掉!”我冷冷的说道。

    这话一出,老太太的脸色一变,她是真的想要这么干。

    女人的脸色也不好,也被我说中了心里所想。

    “今天我把话放在这,你们要干敢这么干,我会咒死你们,让你们黄家寸草不生!”我威胁道,“别以为我是开玩笑,老子手上的人命不是一个两个!”

    两人同时变了脸色,最后还是老太太打了圆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不会,不会,有我们黄家一天,就少不了欢欢的一口吃的!”

    “滚吧!”

    我挥挥手,冷冷的说道。

    老太太和女人对视一眼,一人抱着孩子,一人抱着瓷娃娃向外走。

    看着两人的背影,我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完全形容不上来。

    “哥哥再见!”

    就在两人走到大门时,小女孩从女人的怀里爬起来,对我挥了挥苍白的小手,俏生生的说道。

    “再见!”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她挥挥手。

    我闭上眼睛,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有些时候,某些所谓的大人,真的不如一些孩子。

    哪怕你对她再不好,哪怕你要抛弃她,那些孩子的心里,也满满的都是你。

    “别想了,这是目前最好的结局了,要不然你想怎么样?把那婆媳弄死?”任婶有些唏嘘,开始安慰起我来。

    “不知道!”我摇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或许这样真的是最好的结局。

    “放心吧,以后婶每星期和她们视频一次,她们要敢对欢欢不好,婶绝对不答应!”任婶又说道。

    “嗯!”

    我闷闷的应了一声,垂头丧气的往屋里走,这个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

    接下来的几天,我什么也没干,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任婶则是过了一把大神瘾,没少给人看事。

    除此之外,任婶还在追踪黄家的进度,从供桌,到线香,几乎每一个问题,任婶都考虑在内。

    黄家很配合,态度也不错,不过在我看来,多半是装的。

    “大侄子,出事了!”

    就这么混吃等死的过了一周,这天中午,我正在睡觉,任婶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出啥事了?”我打了一个哈欠问道。

    现在值得我注意的人都在家里,能出啥事?

    “黄家,黄家出事了!”任婶气息不太平稳,摸出手机划出了一条信息,给我看过后又调出来几张照片。

    看完我愣住了,黄家的确完了,那天来的老太太和女人死了,而且死的很惨。

    关键是死的不只是她俩,女人的丈夫和老太太的丈夫也死了,他们四人死后的样子相同,脸扭曲着,脖子上的大筋向外凸着,眼睛睁的老大,上面附着一层扭曲的血色。

    “蛊!”

    我缓缓的吐出一个字,脑子里冒出了孙佳琪的那张脸。

    “欢欢不见了,那个小男孩也不见了!”任婶听到这个字,脸色变了变,接着说道。

    与此同时,我的电话响了,屏幕上显示着三个字:孙佳琪。

第五百二十七章 黄家() 
“喂?”

    接起电话,我沉声吐出一个字。

    “妈妈!”

    里面传来的是一道熟悉的小女孩声音。

    “孙佳琪,开个条件吧?”我的心一沉,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要蛊种,你会给我吗?”孙佳琪的声音保持着一贯的冷漠。

    “不会!”我说道。

    “我在南乡等你三天,三天之后,我会把这个小姑娘做成鬼蛊!”孙佳琪淡淡的说道,挂断了电话。

    “大侄子,怎么样?”任婶抻着脖子问道。

    “孙佳琪干的!”

    我回拨,对方已经关机。

    “我和秀秀脱不开身,这次的事情因你而起,你得去!”褚墨出现在我身边,蹩着眉头说道。

    这点我清楚,不为别人,哪怕是为了那个小女孩欢欢,我也得去。

    黄家被灭门,因我而起,孙佳琪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蛊种,我不出现,她只会更加疯狂。

    去是得去,不过也要有完全的准备。

    这次去南乡,灰孙和大黄会跟着我,还有张茉,她也会去,离开前,我又给王寡妇打了一个电话。

    王寡妇没有说太多,只是给了承诺,不会有其他势力出现,这次只是我和孙佳琪之间的对决。

    对来自苗疆的蛊师,各个势力的态度一向谨慎,谁也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当然了,也会有人期盼我死在南乡。

    南乡毗邻东来县,是距离东来最近的一个乡镇,从我们村开车的话,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南乡。

    和大部分村镇一样,南乡很穷,整个乡里也没有几栋像样的楼,最常见的还是平房。

    黄家的事,搞的很大,一家四口,一夜之间,全部死掉,虽然四人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势,但是那个样子一看就知道,死的不正常。

    由于王寡妇打过招呼,来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姓宋的民警,他负责接待我们,顺带着带我们进入黄家。

    黄家的院子是半封闭样式的,四口人死的时候,没弄出什么声响,所以隔壁的邻居对于黄家的事情一无所知。

    黄家四口人出事,是邻居的狗发现的,老宋说,邻居的狗对着黄家狂叫了半个多小时,怎么打怎么骂都没用,后来没招了,就搭着墙头望了一眼,发现了尸体。

    “谢寅是吧,我听说过你,你挺出名的,这次的事,我不想参与,我家孩子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事,我不想出意外。路我已经带了,钥匙给你,该说的我也全都和你说了,剩下的你们自己处理,需要什么东西,言语一声,我给你准备好,走的时候,打个招呼就行!”

    老宋摆明了态度,他不想掺和进来,这次来是上头的命令,他没办法。

    “没事,谁都有难处,宋哥你把钥匙给我就行!”我表示理解,老宋这个干无可厚非。

    “谢谢!”

    老宋没多说什么,把钥匙给我,自己走了。

    黄家的事情闹得这么大,那几位死的那么惨,还有一个孩子失踪了,是个人就知道,这事不是普通人干的。

    老宋只是一个普通的民警,能带我们来,已经很不错了。

    “她不在这!”

    张茉嗅了嗅鼻子,站在铁门前淡淡的说道。

    我拿着钥匙把大门打开,迎面是一个阴暗的走廊,走廊不长,架在两栋下房之间。

    “堂主,屋里面有人!”灰孙站在我的肩膀,小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发出警告。

    大黄没折腾,老实的跟在我身边,安静的看着走廊。

    “亮子,你在门口守着,我和张茉进去!”我回头交待一句,亮子点点头。

    走入走廊,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这味道很淡,我嗅了嗅,看向了身侧的张茉。

    “屎尿味,黄家那几位临死前失禁了!”张茉淡淡的解释道。

    我揉了揉鼻子,继续往前走,走廊长大约七八米,过了走廊,再走十米左右,就是屋门。

    院子有两个用白色的粉末标出的人形标记,我拿出电话,调出照片,死在院里的是黄家的父子俩。

    可能是我们的到来弄出了一些声响,隔壁有了动静,我能听到,墙后面有人,他尽可能的屏住呼吸,应该是邻居,这么鬼鬼祟祟的,应该只是出于好奇。

    我没在意,绕过那两个人形的标记,来到门前,刚要开门,发现张茉没跟上来,而是抬手洒下一些透明的粉末。

    粉末飘飘洒洒的落下,正好落入印记内,地面上出现了一些变化,一些芝麻粒大小的虫子显现出来。

    “都死了!”

    张茉蹲下,捏起几个,两根白嫩的手指一搓,虫子化为了灰烬,滑落下来。

    我转过头,打开房门,迈步走入。

    进门又是一个长廊,长廊的尽头是一扇黄色的木门,门开着,由于光线太暗,隐隐的可以判断出,里面应该是厨房。

    我的左手边,同样是一扇门,我推了一下,门吱吖一声开了,这里面是客厅,里面还有一铺炕。

    客厅的地面上,同样有两个人形的标记,老太太和那个女人就死在这里。

    靠里的一侧,是一排家具,有衣柜,还有一个电视柜,衣柜门上是一面镜子,一个女人这时就跪在镜子前,照着镜子,是那个女人。

    她神色慌张的跪在镜子前,手上拿着一个镊子,不时便从脸上夹下一个虫子,扔在地上,嘴里嘀咕着:“为什么还有?为什么还有?”

    我没理她,环视了一圈,靠窗户的位置,有一个小供桌,桌子上摆着一个香炉,香炉里面浮着半层香灰,可惜的是,除了这些,我没发现别的,那个承载着小女孩阴魂的瓷娃娃不在。

    我来到女人身前,敲了敲镜子,问道:“你女儿呢?”

    她没理我,还拿着镊子,不停的从脸上向外夹着虫子。

    “你女儿呢?”

    我皱皱眉,摸出一根红绳,绕过她的头,向下收紧,将她的身体捆缚起来。

    “不要,不要,虫子,虫子!”

    女人挣扎着,脸上完全是惊恐的表情。

    张茉走过来,在女人脸上洒下一些粉末,她身上飘出一些灰黑色的雾气,好像灰尘一样,落在地上。

    “没了!没了!”

    女人抻着脖子,在镜子前照了照,之前的慌张不见,换上了一抹欣喜之色。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把她提起来,沉声问道。

    黄家一家六口,五人一鬼,如今死了四个,失踪两个,唯独留下了这个女人的魂在这里,明显是孙佳琪故意为之。

    “我不知道!”

    女人抬起头,眼中出现了一丝迷茫之色,“那天回家,我脸上痒,我想抓,手却不受控制,我能看见,一个个白色的肉虫在我的脸上钻着,爬着,我又痒又怕,后来就倒在了地上。”

    “我婆婆也是这样,可她好像很疼,她倒在地上,眼睛向外凸着,她想喊,却怎么也喊不出,我看的出来,她很疼,疼的要死!”

    女人很慌,抱着肩膀,微微颤抖着,“她就在我面前倒下,就那么瞪着眼睛瞪了一宿,脖子上的青筋一直向外鼓着,天亮后,她不动了!”

    “还有我男人和我公公,他俩身体好,一点一点爬到了门外,之后我就没听到他们的动静,可能也死了吧,隔壁的狗叫了很久很久!”

    女人颤抖着说着,已经平静了很多的眼中再次出现了一丝惊恐之色,“后来,进来一个女人,她蹲在我婆婆身边,把我婆婆从身体中拽了出来,还把欢欢收走了!”

    “对了,儿子,她带走了儿子,求求你,救救我的儿子!”

    忽然,女人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哀求起来,在她的心里,重要的依旧是儿子。

第五百二十八章 你撒谎() 
“欢欢呢?”

    我蹲下来,和她对视着,沉声问道。

    她的两颗眼球向外凸着,已经冒出了一半,上面布满了血丝。

    “欢欢,欢欢钻入弟弟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

    两行血泪从凸着的眼球内流出,她的身体不正常的颤抖着,身体好似玻璃一样,出现了一道道裂纹,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

    “鬼蛊?”

    张茉上前一步,死死的盯着女人。

    女人的身体好似碎片般,一块块脱落,掉落在地,发出一阵错落有致的声响,她在我们面前解体了。

    如果我没看错,她是鬼,不是人,一个鬼怎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我若有所思的看着她,同时也在想着孙佳琪留下的那句话,她说要把欢欢制成鬼蛊,而张茉也说了同样的两个字。

    女人碎了,化成好似玻璃一样的碎片,脱落在地,碎片也跟着变化,融合成一体,变成了几条拇指粗细,如同蚯蚓一样的漆黑虫子。

    我摸出一张符纸,稍稍触碰,那几条虫子便化为了灰烬。

    “不能通过这些找到孙佳琪吗?”我侧头看向张茉。

    “不能!”张茉摇摇头,指着地上的灰烬说道:“她很小心,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张茉,我能问你一件事吗?”

    我低头看着地上的灰烬,沉默了半响,再次抬头看向她。

    “不能!”

    张茉摇摇头,转身向外走。

    “你都不知道我要问什么!”

    我站起来,看着她的背影喊道。

    她顿了一下,开始没有理我。

    张茉很清楚我要问什么,我要问的是蛊种,过去了这么久,蛊种为何一点动静脉没有。

    按理说,蛊种先后吞噬了几条那个蛊奴身体中的蛊虫,早就应该有动静了,可没有。

    我想不通,按照过往的经验,蛊种早就应该发作,一直没发做,我只能想到一个可能,张茉在其中做了手脚。

    张茉刚才的态度让我确定了我的猜测,只是我想不通,这一点有什么不可以说的,还是说张茉隐瞒了我什么?

    “堂主,我们走吧!”

    灰孙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我看了一眼地上的灰烬,暗暗叹了一口气,带着灰孙和大黄向外走。

    “哥,发现什么了吗?”

    走出院子,亮子过来问道。

    “没有!”

    我摇摇头,摸出手机打给孙佳琪,这一次通了。

    “在南乡待满三天,三天之后,只要你不死,我不在找你的麻烦!”孙佳琪冰冷的声音从电话另外一头传来。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略有些急切的问道,可惜,对面没了声响,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神经病!”

    我吐出一口气,骂了一句,和亮子还有张茉说了一下情况。

    “那就等她三天吧!”亮子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看向张茉,张茉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随你!”

    “那走吧!”

    我略有些无奈的说道。

    孙佳琪的要求看似简单,其实里面隐藏的意思很简单,三天之内,她一定对我出手,我要是能扛过去不死,那我们之间的恩怨两清,她不会再找我,也不会管蛊种到底再谁身体中。

    在南乡待三天,第一件事就是找住的地方。

    我们几个开车在绕了几圈,最后选择了一家相对还凑合的旅店。

    旅店叫聚缘旅馆,一共两层,位于客运站旁边,房间还很紧俏,只剩下一个三人间,正好够我们用。

    开好房间,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报了个平安,又给老宋打了一个电话,把他约出来,一起吃个饭。

    老宋略有些迟疑,听我说什么都没发现后,才答应出来。

    饭店就在旅店旁边,名字很简单,叫乡村大骨棒。

    “宋哥,来吃饭啊?”

    老板和老宋很熟悉,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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