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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君过后尽开颜-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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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怪它了。没事就好。
“这是你的马?”打头的蛮子在我身下询问,语音艳羡。
鸿喜身上的鞍子已经歪了,我把它解下来。全套的马鞍,重得不像话。打头的蛮子戒备的抓住我的手:“我来。”这倒不是怜香惜玉,他怕我重安上马鞍逃跑。我指着鞍子给他看:“带子断了。”“哪里?”他低头研究。我把鞍子全推给他,顾不得双臂还在酸痛哀鸣,抓住鸿喜的鬃毛,纵身一跃。
在季禳的教导下,我骑马已经比较熟练了,但都是有缰有鞍的。水玉曾经说过,程昭然能够平地跳上光背马,我只好赌一记,赌这具身体仍然能完成这样高难度的动作。
要逃跑,我只有这么一个机会。
鸿喜真是好样的,四蹄稳稳不动,腰背略往下一矮,配合我。我真的成功跳到它背上。它等我双腿夹稳,立刻放蹄狂奔。
那些蛮子们一时没反应过来,呆了好几秒,才发声呼喊,上来拦我。沈虞孙在那边急得乱转,只苦没法帮我,吼了声,搬起石头向这边砸!可怜他也没学过飞蝗石什么的,只靠个力气,丢倒是丢过来,砸谁没个准儿,添乱比帮忙更多。幸是鸿喜剽悍,厉嘶长跃,早跃到外围去,前面还有个蛮子不要命的拦着,鸿喜蹄子一扬,又要冲他脑壳踩下去。这场景似曾相识,我急把鸿喜脖子一拍,冲前面骂道:“快闪开!”那人总算比九娘机伶,团身在地上滚开。鸿喜因为要听我的命令避开这人,蹄下稍慢,我只听脑后风声,沈虞孙大叫:“当心!”打头蛮子那怪样兵器冲我而来,锐光在空中划出一道虹彩,快捷无伦。我百忙之中把鸿喜往边上一带,沈虞孙同时也砸了块花盆那么大的石头过来,这次准头比较好,正砸在打头蛮子边上,打头蛮子脚步歪一歪,仍然跃向我,兵器失了准头,击中鸿喜。
鸿喜左前腿一软,跪倒在地,仍然挣扎着想站起来。我低头,看到它腿上淋漓血迹,心下疼痛,滑下马背,向打头的蛮子摇手:“不打了。我不跑了。别打了!”
“鼠辈,等爷爷来!”沈虞孙已经急得手脚并用爬下沟去,打算到沟底再翻上来。打头蛮子真有幽默感,倒笑了:“傻子才等你。”把我一挟,吹个唿哨,与同伴一起飞驰而去。
我最后回头时,见到沈虞孙已经爬上沟岸,鸿喜仍跪在地上,伸长了脖子对他嘶叫。“他一定会照顾好鸿喜的。”我想。大蓬绿树和山崖随之遮住了我的视线。
鸡丁手记 第十二节 刀光
第十二节 刀光
到了比较安全的地方,蛮子队伍放慢了速度,打头的蛮子发了几个简单的命令,他们就地休整,人不卸甲、马不解鞍,看起来纪律井然。打头的蛮子很有礼貌的向我打招呼:“你好,我叫登乐尔,你记得我吗?”
“呃……”我想告诉他我失忆了,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可又有点犹豫:程昭然当年难道连蛮子都认识?不至于吧?
“双瞳山,我差点打死你,后来你们皇帝救了你的?”他给我提示。
“呃……”我去援助季禳时,曾经看见一道刀光向我劈来,随后就失去了知觉,难道竟不是刀,而是石矛,而拿矛的人——“是你劈的我啊?”
“对,对!”登乐尔非 常(炫…网)开心,手舞足蹈跟我描述,“那个时候,有天神帮助你们,我们要败了,我心想管他的,杀一个够本!刚好看到一个人晃晃悠悠走过来,我想啊,这丫的一看就不像个打战的,犯在我面前,说不得劈了算了。矛都举起来劈了,你啊,躲都不躲,我想着:别不是有天神护体,所以不怕吧?手上缓一缓,‘当’的斜刺里就一个人帮你拿剑架住。嘿,真是好兵刃、好臂力!拿剑架我的矛,居然给他架住!我知道来了好手,抬眼睛一看,穿红皮甲的人,模样跟你差不离儿,都像个娘们,可那皮甲做得真好、马也真好、兵器也真好,看样子是大将!我照头给他一矛试试,他剑不知怎么一闪,我胳膊有点儿疼,划了个口子,幸好躲得快,不然说不定就给废了。我知道来了劲敌,抖擞精神,搂腰、戳脖、点头,连环矛使出来,他是个好手!全给接了,还叫我腿上又挂了彩。我不信伤不了他,正和他大战,几个柴犬的兄弟跑来,我一想,还得带他们走呢!那不能打下去,就使个脱刀计,好歹——”
“你是柴犬?”我想起来,季禳跟我说过的,“你们是北方战斗力很强的一族,真族的先锋兵?”
“嗯!”他很光荣的点点头,“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跟我打的,是你们的皇帝。而你是兵部侍郎程昭然,帮你们皇帝打退了我们草原八百部族围攻。英雄!”竖起大拇指。
“呃?我没有做什么啊……”我彻底茫然。不就是送个粮包,什么时候传成了打退八百部族?就我这点小斤两,别说八百部族,就算八百个人冲上来,我也只有变成肉泥的份。打退?开玩笑!
“你给皇帝推荐的人,发明了天神的兵器。你的朋友在我们后方发动奇袭,把真族的老巢差点给他们端了。你的哥儿们,现在镇守孔地,把我们挡得没主意。”登乐尔扳着手指,如数家珍,“你是中原皇帝背后的铜墙铁壁。”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话?”我诧异,“还有,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孔地不好过,所以我们借道元城旁边过来了。你们的皇帝在打绿眉王嘛,所以我们可以趁火打劫。”他倒老实,耸耸肩,“我这个先锋军是打得挺好的啦,不过古苏那实在不争气,大部队在后头被打回去了,我怀疑是方铮将军带兵包抄——顺便提一句,你们这位年青将军我挺佩服的——唉早跟他们说小心咯,他们防不住,那没办法了,就留下我们在这里。”
“所以,你们柴犬作为先锋队,推进得太快,现在真主古苏那率领的大军被打回去,就留下你们在这边,是吗?”我终于有点搞清楚状况。
“嗯。”他点头,阔嘴笑着,居然还是很开心。
“那你们要怎么办?”连我都替他担心。
“本来是不知道怎么办啦,但一看到你,就好了。”他回答。
“我?”我愣愣指着自己。
“对!用你做人质,中原皇帝打老鼠顾忌着玉瓶儿,不敢对我们追得太凶,我们就可以顺利打道回府了。”登乐尔笑眯眯。
他阁下中文还真溜!我顿足自救:“你弄错了。我不是皇上的亲信了。我已经被贬职,你可以去查!”
“我不信。”登乐尔头摇得像拨浪鼓,手在背囊里抽啊抽,抽出一根长绳子,“英雄,为了以防万一,能不能让我先捆上你?”
我……我反对有用吗?
远远忽有一声马嘶。
登乐尔刹那间有点变色,想招呼柴犬弟兄逃跑,但是不,来的不是什么大部队追兵。那马嘶只有一声,孤独、壮烈。
我甚至能在里面听出些喜悦的意思。
拨开枝叶、引颈而眺,见到红鬃毛的雪白身影,一瘸一拐,但是坚决的跑来,跑到我面前,前腿一软,跪在地上。
我震惊的捧起它的头。鸿喜,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追我而来?沈虞孙呢?他又在哪里?
“这是你的马吧?”登乐尔在旁边轻轻道,“真是匹好马,它一定是把刚才那只熊甩了,跑来找我的。”
他说的熊是沈虞孙。“鸿喜来找我,为什么要把沈虞孙甩掉?”我仍然不解。驮沈虞孙来不是更能救我吗?
“因为它已经受伤,没有力气驮着别人来找你。它只能自己来。”这就是回答。
我捧着鸿喜的脑袋。不,我还是不明白。我把它送给沈虞孙时,它不是毫无留恋的离开了吗?再见面时,它对我不是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吗?那么它现在算在做什么啊!
我的手触碰到它的腹部,满手的血。
它来的路上,一路蹄印、一路血。
原来,刚刚它不只是腿部受伤,连腹部也伤了。
那么深、那么深的伤口,我把手按上去,按不住。它的生命从那里流掉了,按不住的。
它哼哼了一声,眼睛像那个月夜一样明澈骄傲,用最后的力气梗了梗脖子,到底把整个脑袋的重量都搁在我怀里,眼神柔和下去,像个孩子,同我讲了和,温顺的闭上眼睛,死了。
我忽然明白了:有一种生物,他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如果他认了你,你尽可以辜负他、抛弃他,他是这样骄傲的生物,不会报复,只会昂起脖子离去,从此视你如陌路。除非最后要紧一刻到来,你才会知道,你仍然在他心里。他只愿意在你怀中死去。除了你,没有其他主人。
这就是鸿喜,我却直到他死去之后才明白。
“真是匹好马。”登乐尔站在我身后感叹,“不过我们要走了。”
我抬起眼睛看他。
“我也很爱惜好马,但现在没有时间把他体面的葬掉。你看,我们要逃跑,你要作我们的人质。”他解释,语气居然非 常(炫…网)抱歉和难过。
我默默把双手伸给他:捆上吧。
鸿喜的尸体就这样留在了我们的身后。它没有坟。
鸡丁手记 第十三节 伤员
第十三节 伤员
季禳的军队,在我们屁股后头咬了很久。一直没有真的打,只是不断放箭,要求柴犬释放我。如果那样的话,他允诺不会为难柴柴犬的人、而且会给许多金银珠宝作我的赎金。
登乐尔没答应。“中原人有什么信用?我们要平安回到草原才释放你。”他这样对我说,并叫我按这个意思写个条子——他不会写汉语。
这个条子,就绑在箭上射给季禳军队了。军队的回答是不遗余力的攻击。
“搞什么?你们皇帝不要你的性命了?!”登乐尔一边狼狈逃窜,一边这么喊叫。
可能觉得救我无望,所以干脆猛打?我记忆中那个温柔的季禳,好像不会做出这种事;但是在各处流浪以来,所有人口中的那个辣手皇帝,又像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我很混乱。
逃亡太疲倦的时候,我在马背上打了个盹,梦见自己被乱箭穿心,尸体跟柴犬的军人们躺在一起。朝廷的军队来收尸了,季禳亲自前来,在我尸身前肃立片刻,喃喃道:“我真的爱过你。”一滴眼泪流下来。很缠绵、很感人,但对已经死去的我来说,于事无补。我从梦里醒来,眼角还留着一滴泪,真实的箭在身边呼啸。当中还杂着火炮声。幸而那些火器,如果真是黄光研发的话,还处在相当粗糙的技术阶段,声音比雷还大、射程比箭还短,所以放过一阵吓完人之后,终于被撤下去了,改作纯射箭。箭雨越来越密,登乐尔把我一挟:“快跪!”有几个柴犬兵士中箭,跌倒在地。
我绝望道:“我作为人质根本没有用。丢下我,你们跑吧!”
“丢了你,我们更死定了。”登乐尔咬牙,挟紧我,带着所有人纵马狂奔。季禳的军队紧追不舍,从凌晨直到正午。登乐尔始终不许柴犬回身迎敌,全部精力都放在逃跑上,如果有人受伤掉队,那就掉队算数,主力军队绝不回头。草原马的脚力到底比中原的马快,渐渐拉开距离,到正午时分,天色忽然晦暗,大风劲吹、飞砂走石,柴犬趁此良机,终于甩脱了季禳。
我以为吹这么大的风,应该会下暴雨了,结果没有。“再前面就是枯摩山,每到秋冬季。那山里经常会吹出怪风。草原上秋冬时总是刮北风,说不定是草原的北风吹进山脉里,被山崖一夹,再出来,就成了怪风。”登乐尔这样说,“中原这边的天文地理,我早就打探清楚。秋冬我们自己马匹的草料就紧张,如果中原风调雨顺、万众一心,我打死也不听真主号令往中原来。这次举兵,胜算本来还是有几分的,可……唉。”摇摇头,整顿人马。
这一战,柴犬丢了大约大半的马、还损失了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全靠着登乐尔的机敏与神威,才算逃了出来。幸存的人大骂我:“这只中原兔子愣是一点用都没有,宰了他!”我反应比较漠然,倒不是真的多么视死如归,而是面临死境太多次,难免有点麻木,总觉得自己能够死里逃生似的。除非刀子真的扎进肉里,否则懒得害怕。
登乐尔果然挡在我面前。帮我劝阻他们:“叽哩呱啦瓦里瓦拉。”“布喝瓜?”他们问。“叽里木鲁沙达耶奇瓦嘟摩。”登乐尔回答。
那些人看我的目光顿时多了敬畏,躬腰退下,准备饮食休息,没忘记给我准备一份吃食和铺盖,表情并且心悦诚服。我暗地里问登乐尔:“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说你是福将,不管碰到什么危险,都能保住性命。我们只要紧跟着你,沾一点福气,逃生的希望就大大增加。”他回答。
他还真能扯!我一时无言以对。
“我说的是实话。”他认真道,“战场上除了实力,还需要一点运气。我觉得你有运气。”
真有运气,还隔三差五的被人绑着跑,身边的一匹马都没能力保护?我不看他,别开脸。他倒也不再说什么,我们吃了一半野果野草、一半干粮、再加一瓢凉水的晚饭,就地躺下睡觉。
晚上,我肚子不太舒服,可能是那瓢凉水的关系——因为怕被追兵发现,他们不敢生火,喝的都是凉水。他们大草原来的肠胃倒好,没出什么事,我可吃不消了。
拉肚子是一件尴尬的事,被劫持时尤其如此。登乐尔押我去草丛解决,而且还打算盯到底的那种。我大怒:“你有病啊?!”
“你趁机逃跑怎么办?”登乐尔不为所动。
我、我……我难道拉个肚子还非要告诉他我是女儿身不可?如果告诉了,他趁机非礼我又怎么办?我一边忍耐着腹部的不适,一边恶狠狠抬头瞪他:“你如果不站远点,我就大声喊叫让追兵听见,要不然我就自杀!如果不死,我发誓让你们都尸骨无存!”
他怔一怔:“什么?”
“你马上走开!不然我用天神的火烧你!”我低声咆哮。赤luo裸的威胁。哼我就不信了,活人还能让屎憋死!他如果两秒钟之内再不站开,我、我、我——
“什么人?”登乐尔忽然向旁边掠去,那里有个猫腰的人影。
难道是向予救我来了?那我也顾不得了!提着裤腰带,赶紧先往草丛里面钻,呜……如果真是向予,辛辛苦苦追上来救徒儿,结果徒儿我正在拉肚子,还要靠他转移敌人注意力才能拉成,这是多么丢脸的状态。人生没风度之事十居八九啊……我掩面反省。
好容易轻松了,我走出草丛。登乐尔正在对一个柴犬士兵低声说着什么,原来刚刚那人影是他。士兵不停点头,登乐尔把手一挥,他就走了。登乐尔留在那里,作沉思状。我走过去问:“怎么?”
“哦,我在想,别看你长得跟玉雕的似的,原来拉肚子也是臭的。”他回答。
我脸一红:“废话。我是正常人好不好?”正常人拉屎有不臭的?神经!不满意的话,他再去找一尊玉雕好了,看能不能见天儿的屙金子给他,哼。
脚下突然踩到个软绵绵的什么东西,难道是虫子?我有点怕,可是人真奇 怪;书;网。越怕越要看的,我低头,见到一只小皮口袋,上面刺着老虎皮一样的连环圆纹、还画着尖刀。“这是什么?”我拣起来问。
登乐尔的神情无比惊喜,从我手中接过:“要不怎么说你是福将!”
“什么?”
“刚刚他就在找这个,我把他劝回去了。幸好你找到!这下他安心了。”
“到底是什么?”我好奇心旺盛。
“护身符。”他道,“家里的女人求给出门的男人的。”
啊,对,他们家里也有女人、也有老人孩子。我忽然认识到这一点,很受惊吓。
因为之前,我根本把他们当一种异样的动物看。没有进化完全的、野蛮的、只知道到处劫掠的肉食动物。可是他们也有家人,家人也都在虔诚的用吉祥物求他们平安回家。
“自己也有家人,为什么要出来劫掠杀人?”我轻声这样问。
登乐尔很好笑的看着我:“你们中原人没有杀我们草原人?”
“我们也有?”我张大眼睛,
“对,抢我们的牲口,杀我们的人,把我们抓过去当奴隶,逼我们交税。”他耸耸肩,“那是以前的事。那时候我们打不过你们,活该被欺负。现在不一样,我们养了好马、造了强弓、也学会了有用的攻战方法,现在轮到我们来打你们了。”认真的看看我的脸,“你不知道?哗,真是纯洁,你们的皇帝什么都不告诉你?”
我张口结舌。
“你回去睡吧。我先把护身符拿过去。都抓紧休息,过两个时辰还要赶路。”他道。
现在大概是半夜,两个时辰后正是凌晨,是天最黑、好梦最酣、人最不想醒来的时候。那个时候要行军逃跑,会比较容易躲过季禳的耳目吧?我知道严重性,虽然想赖床,也没有试图提抗议,乖乖回去和衣躺下睡觉,越想睡、越睡不着,迷迷糊糊听见登乐尔回来了,他也不睡,摩挲着什么东西。我睁开眼睛,见是个笛子似的东西,也是木制管状,但两端有角、而且向上弯着,孔很少,好像只有三只。我问:“这是什么?”“笳,”他耸肩,“胡笳。”
“胡笳?”中原把他们称为“蛮子”、称为“胡”,所以他们用的乐器,就被称为“胡笳”,就像皇上吃的饭,被称为“御膳”一样。加个前缀,尊卑褒贬,都在里头。那个冠了“御”字的,实际上是什么东西,我算见识过了;这个加了“胡”字的,是个什么?却要好好瞻仰一二。
它的光泽甚好,近了看,原来不是木头做的,材质像是芦苇杆,制作自然没有那些琴啊箫啊什么的精致,但也自有种用力的力量。“它吹起来好不好听?你会吹吗,怎么不吹?”我问他。
“太悲伤了。吹响这个,所有人都会想家的。”他把胡笳放回去,“行军中,我不允许吹任何乐器,除了军号和战鼓。”
这个满身肌肉的蛮子,竟然有这样的心思。北虏中,像他这样能干的将领还有多少?我有点儿为中原担心。
可是他这样坚定的不肯吹笳,又忍不住取出来抚摩,也许心底确实是想家了吧?这样想家,为什么又要出来带兵打战呢,千里万里,还不知回不回得去。我又有点为他伤心。
“睡觉。”他命令我,“不然待会儿没力气走。”
我倒是想睡觉,可是他脑袋一放下去,就打起呼噜来了!真正的声如雷鸣啊。呜,我发誓以后我如果嫁人,一定要嫁不打呼的!这得作为首要的、必要的、坚决的条件!
我是一边下决心、一边朦胧睡去的。刚眯了下眼睛,又被叫起床,摇摇晃晃往前走。
面前一条必经之路,枯摩山脉在这里开始绵延。越拔越高,到东北边,就成了我援助季禳时曾攀缘过的绝壁。如果说那边的山就像个顶天立地的汉子,这里的山还只不过是顽皮的少年,不但矮了许多,而且不肯老老实实站成一座石壁,当中裂开一道,成了峡谷,这峡谷听说蜿蜒通向北方草原,正是登乐尔来的途径,也是他回去的唯一途径——如果他不想往孔地去绕道的话。
这一块地域,照理说行政区划该属于“元地”。周阿荧跟我说过的,元地跟孔地一样,扼守着中原对北边的咽喉,而且地势比孔地更险,又紧接着粮米丰富的西南,是兵家必争之地。而元地的首府,就叫元城了,是“我”当年父亲当官的地方。而今元地太守,却是位皇亲国戚,人指地为号,尊称他“元王爷”的。
“元王爷在哪里?他就让你们这样来去自如?”我问。登乐尔只是耸耸肩,别有深意的笑笑,看着面前的峡谷发愁。
峡谷的西边是荒漠。他有两个选择,一是从峡谷当中走,二是从荒漠绕过去。中原军队在这里有没有伏兵?如果有,到底埋伏在哪条路上,峡谷还是荒漠?这个选择就意味着:生,还是死?
峡谷老树参天、藤萝森森,登乐尔犹豫很久,挥手:“往西。”
他觉得峡谷比荒漠危险。
我终于忍不住发声:“你再考虑一下。”
登乐尔看着我:“什么?”
我并不是很懂得军事,而且他们是敌人,照理说我不应该帮他们。但,那个夜晚,急得出来找护身符的敌人、还有摩挲着芦笳的敌人……唉,他们在我眼里,从“蛮兵”变成了“人”,我不忍心看人送死。
“你们剩下的兵,无论如何都比中原的军队少吧?兵力少的,打游击还有一线生机,但如果在平地被围,那是死路一条。”我道,“季禳如果够聪明,只要放百分之五十的力量在平原等你们,你们就是百分之两百的死。”
“但峡谷如果有伏兵,我们成瓮中之鳖,那就是百分之四百的死!”登乐尔瞪起眼睛,把死亡率翻番。
这是真的,峡谷两头一堵、再放把火,像铁筒里烧老鼠,老鼠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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